民政年中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精选3篇)
20__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我镇民政办工作紧紧围绕镇经济建设中心,从服从大局、稳定为民的目标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民政部门制定的各项任务,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救灾救济工作。认真做好防灾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了处理自然灾害紧急救助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冬春荒灾民、贫困户的救济工作,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医疗难、子女读书难的问题。截止200年12月10日共发放救灾救济款8.50万元,救助412户困难群众,使他们感受到党的温暖。
二、抓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我镇目前有低保户308户573人(其中五保户56人,月人均147元)20__年发放低保款455076元,月平均发放低保款37923元,年人均发放低保款783元。为保障低保人员的基本生活,镇民政办对低保款实行银行代发制,每月按时足额给予发放。同时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采取一年一核定原则,认真做好低保对象家庭情况的重新核实、审定,以及续保、增补、审批和减退、注销工作。现已核定20__年低保户352户583人
三、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8月6日正式启动,我办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整个步骤、程序、内容等制定了严密的工作日程表,从调查摸底、民主评议、村财任期审计、选民登记、推选新一届村民代表,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确定选举日,组织培训,安排工作人员,选民投票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严密的部署安排,做到环环相扣,不落一个环节,不掉一项内容,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开展。从而确保了选举工作按时按期顺利完成。
四、做好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以及烈属、复员军人等定补对象的资金发放工作。截止12月21日共发20__年度优待金143528元,人均发放6524元,有22人享受优待。为21名烈属、15名复员军人及40%定补对象12人,参战退伍军人4人及医疗补助款242040元。
五、做好民政日常事务性工作。为全镇军烈属退伍军人发放年画480多张,走访慰问烈属21户。此外,为308户561人的低保家庭建立医疗救助台帐。对284户救济对象进行摸底调查,并给予生活困难补助。积极协调各村对全镇56名五保户分散供养工作进行了安排,以保障他们的正常生活条件。为100多名大中专及中学困难学生出具困难证明。为40多名婚姻对象查找婚姻档案并出具证明,加强现有公墓的骨灰墓葬管理等等。
六、老区工作。我镇现有“五老”5人,遗孀5人。全镇共发放“五老”定额补助41280元;慰问“五老”4人,发放慰问金800元,同时做好“造福工程”的各项报表工作。
七、残联工作。建立健全残疾人档案。我镇现有残疾人874名(其中肢体残疾327人,精神残疾114人,听力语言残疾234人,视力残疾132人,综合残疾60人)。为因残疾导致家庭贫困的102户231人,办理了农村低保。摸底调查白内障患者58名,有10人进行了复明手术,视力得到了恢复。为25名重度残疾人患者办理每月30元生活补助金。此外还协调市残联赠送4部轮椅给瘫痪贫困残疾人。
今年以来,区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构建现代大民政的总体目标,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要求,以“保基本民生、优社会服务、重治理创新、转工作作风”为工作重点,全力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在推进“创新之区、品质之城”建设中彰显民政职能,为顺利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兜底线、促公平,救助保障水平得到提升。兜住救助底线,进一步巩固省级“救急难”试点成果。出台《上虞区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救助办法》,切实缓解贫困家庭就医难和因病致贫问题。上半年,共新增低保户265户408人,退出低保户218户405人,在册补差调整99户166人,入户调查98户,目前全区共有低保户6275户9502人,发放资金2743.61万元,低保人均补差571元,占低保标准82.4%;发放医疗救助资金781.41万元,完成3批医疗救助手工结报,共计核算医疗救助887份,核查医疗救助627份;完成临时救助89户244人,救助资金29.66万元。规范救助程序,完善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平台数据,深化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截至5月底,共对8989户13814人进行了经济核查。其中,受区住建局委托开展公租房申请家庭财产核查152户265人,协助残联审核两项补贴残疾人补贴,审核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共计5127人,重度残疾护理补贴共计4361人,其中对2844名残疾对象进行财产核查,对在册低保户进行批量核查6329户9644人。拓展救助范围,认真开展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691人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637人次给予救助,救助率达100%。其中:老年人2人次,未成年人4人次,中心内滞留1人,百信医院疑似精神病人39人次(含滨海新城)。加强儿童福利,截至5月底共计发放困境儿童生活补助金432人64.16万元,社会散居儿童生活补助金64人18.62万元,出台《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保基本、广覆盖,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发展。继续推进机构养老“1+7+x”计划,牵头开展区社会福利中心提档升级方案论证,抓好7家综合性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小越、道墟2家养老服务中心完成“公建民营”项目招标;章镇、崧厦2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开展单项验收;曹娥、丰惠2家养老服务中心顺利建设中。截至6月底已有5家养老服务中心完成建设,完成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的70%。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组织相关乡镇赴福建福州、湖州德清等地区对实行“公建民营”的单位进行学习考察,努力引进社会投资的养生养老产业化项目,对有意向投资养老养生项目的南岭山庄、绿洲山庄、交通集团等单位进行积极接洽沟通。加强对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实行“每月自查、不定期检查”,按照一周一提醒、一月一报表、一季度一督查、半年一培训、一年一演练的“五个一”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努力提升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指数。继续推进居家养老“三位一体”建设,在全区范围内确定10个点,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特色示范点创建工作,目前已有6个点完成创建;联合区卫计局对全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券的对象进行评估,今年一上半年共有2053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补贴资金达180.12万元。继续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成功创建成为省级“老年友好城市”。
三、重规范、保稳定,优抚安置工作稳中有进。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根据绍兴市新的退役士兵安置补助金政策,完成20xx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及大学生奖励金发放,共计发放补助、奖金1039.22万元;做好1978至20xx年以来符合政府安置退役军人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组织开展20xx年度第一批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工作。推进双拥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协调运行、保障服务和协作共建“三大体系”建设,开展烈士褒扬系列工作,组织开展清明祭扫烈士墓活动,加强对部分烈士纪念建筑物的修缮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做好春节前夕走访慰问各驻虞部队、重点优抚对象工作,发放各类慰问金370万元。高度重视涉军维稳,积极参与各级“两会”期间的涉军维稳值勤工作,对重点人员进行分析摸排,建立台帐档案,实行清单式管理,加强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各类涉军群体最新信息,做到与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信息互通,较好地化解了赴绍、赴省、赴京集体上访事件,基本形成涉军信访维稳工作网格化管理,全力确保涉军群体基本稳定。
四、强管理、优服务,专项事务工作规范有序。强化殡葬管理,实行“转、疏、堵”三措并举,开展“殡葬宣传月”活动,抓好春节、清明期间的文明祭祀宣传,倡导殡葬新风。继续推进镇村生态墓地规范化建设,做好20xx年度村镇公益性墓地的立项、申报,共确定17家公墓单位立项建设。截至6月中旬,已有4家完成建设。继续推进殡仪馆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截至6月已完成殡仪馆扩建工程前期准备和工程预算编制工作。提升殡仪服务水平,开展“殡葬服务月”、“绿色梦清明情”活动,加快南山陵园新墓区的开发,共提供低档墓80穴、中高档墓300多穴。加大殡葬执法力度,共查处违建坟墓案件8起,平毁坟墓38穴,查处道墟镇2家非法棺材加工点,收缴棺材2口。深化移民帮扶,开展20xx年度移民直补对象调整复核工作,核减73人、补登1人,共发放第一季度直补资金145.9万元,完成20xx年度水库移民扶持实施项目摸排调查和落实工作,20xx年共需实施的移民后扶项目为23只,共计涉及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124万元。优化其他服务,推进地名规范化工作,开展我区道墟、小越、梁湖3个镇的撤镇设街行政区划调整,完成百官、曹娥老城区200块老路牌和迎宾大道157块(原大普路)门(楼)牌、单位门牌的更换,按时完成我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阶段性工作,通过对一审稿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完成《上虞区地名志》送审二稿(60.98万字);加强婚姻登记中心建设,上半年共办理婚姻登记等各类业务4118件。安全平稳发行福利彩票,截至6月11日,共计销售9431.8万元;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福利企业资格认证工作取消后对企业的服务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完成20xx年度超比例安置和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核算,截至6月,我区目前享有优惠政策的福利企业26家,共有残疾职工709名,占正常职工的29%。
五、促联动、重实效,基层社会治理初显成效。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继续实施城市社区建设和社区办公用房改造提升工作,完成全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以实施城市社区办公用房两年提升计划为重点,切实加强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截至6月中旬,已协调完成12个城市社区的提升方案,新增社区办公用房面积20xx平方米,其中金桂苑、银河社区用房正在扩建、新建当中。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以培育扶持四大类社会组织为主,新成立登记社会组织7家,完成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的70%。其中社会团体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家,目前全区共有在册登记社会组织384家,其中社会团体235家,民办非企业149家。开展社会团体收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的清查工作,通过清查,及时调整社会团体的领导职务人选共203人,调整后共有302名党政领导干部按要求进行兼职申报工作。加强社工队伍建设,新发展社工人才58人,完成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开展第四届社工文化节,共有1000余名社工及社区居民参加活动;启动20xx年社区公益创投项目征集,对20xx年16个社区微公益创投项目进行推广总结;根据全国社工资格考试时间节点,开展新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今年共审核通过新报名考生95名;组织持证中级社工赴上海浦东新区举办社工人才精英培训,50余名中级社工及社区主任参加。
六、严纪律、转作风,民政队伍建设从严从紧。制定区民政局“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工作有激情、干事有本领、执行有担当、服务有创新、行为有规范”的民政干部队伍。制定党风廉政和行风效能建设工作计划,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围绕严守纪律规矩、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权力运行、深化作风建设、落实自查整改等五块重点工作,进一步严明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制定区民政局党组理论组20xx年学习计划,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决策水平和工作本领,进一步提高解决复杂矛盾和推进科学发展的能力,推动民政工作取得新成效。切实强化日常管理,推进“最多跑一次”,梳理事项85项。
第二部分:下半年工作重点
下半年,全区民政工作将继续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按照年初民政工作计划和目标要求,在抓重点、促落实、见成效上下工夫,着重抓好以下7项工作:
1、不断提高救助保障水平。开展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工作,提升救助精准性。开展低保核查不符对象的处置工作,对不符合低保要求的756条信息涉及到1508人,进行跟踪对接,做好政策解释,确保救助公正公开。开展村级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做好台风时期的救灾减灾工作,争创2-3家全国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进一步落实困境儿童救助行动。持续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劝巡,关注特殊流浪乞讨人员的救治救助。
2、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继续发挥区社会福利中心的龙头样板作用,按区政府明确的提档升级方案,开展相关前期工作。继续抓好乡镇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行,对小越、道墟2家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运营模式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崧厦、章镇2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公建民营”招投标,协助抓好曹娥、丰惠2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与验收进度,力争11月底前完成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对接民办养老项目,确保新引进社会投资的养生养老项目1个以上。实地指导、督促社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规范化运作,对申报创建特色示范点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进行验收,并下拨补助资金。探索农村集中居住养老的模式。认真开展各项老龄工作,巩固提高省级“老年友好城市”创建工作,制定出台20xx-20xx年全区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抓好“敬老月”各项具体工作。
3、大力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切实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等工作,强化协作共建,推动双拥工作军民融合式发展。拟订调整部分下岗失业复退军人再就业岗位待遇建议方案,组织开展拥军优属、走访慰问工作,做好20xx年度符合政府安置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开展11名符合政府安置退役军人报到接收、档案量化评分的审核工作。继续发挥区复退军人问题工作小组作用,及时疏导情绪、帮解困难、化解矛盾,努力保持涉军群体总体平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切实强化殡葬管理工作。继续推进镇村生态公墓规范化建设,督促指导剩余公墓单位完成建设,力争11月底前完成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继续加大殡葬执法力度,实行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采取日常巡查和受理举报、集中整治和平时监管相结合,切实规范殡葬管理秩序。结合“四边三化”“两路两侧”环境提升工程,开展精品线路两侧“三沿五区”裸露坟墓整治工作。
5、积极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按计划推进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提升改造;继续做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后续工作,重点做好信访答复与稳控工作;组织做好社区公益创投项目的评审与管理工作。发挥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辐射作用,为全区社会组织提供咨询指导和能力建设服务,继续招募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和公益机构入驻,开展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专项工作,同时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活动。探索社工联合公益社会组织开展社区建设实务方法,提升社工实践能力。
6、全力提升专项服务能力。落实移民直补对象调整复核,发放直补资金;对20xx年移民资金后扶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对20xx-20xx年还未结报的12只项目进行跟进落实。全面完成撤镇设街请示资料上报,等待省、市政府批复,做好相关地名的更改工作,修改完善地名普查数据库并进行审计,继续推进地名规范化和地名文化建设,适时开展城北新形成道路及缺失路牌的设置;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词典》上虞片的编写和上虞区第二批地名文化保护名录的收集、审核。继续抓好婚姻登记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登记机关服务设施和登记员队伍建设,加强福利企业管理服务和监督检查,完成外资引荐任务。加强福彩宣传,确保安全发行。
7、扎实推进民政自身建设。深入推进“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围绕“拧紧思想总开关、增强队伍战斗力、树优民政新形象”这一工作主线,开展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能力素质建设和干事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数字民政(阳光民政)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数据录入,推进民政服务信息化,努力实现民政事项“最多跑一次”,不断提升民政服务质量和效率。
为了更好的贯彻“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我局以“创先争优做先锋,太行山上党旗红”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贴近群众,扎实有效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全县民政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领导重视
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甄建兴同志任组长、各副职任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开展。通过建立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责任,带动全体民政干部职工积极融入创先争优活动中,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打造民政新形象。
二、发挥光荣院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
邢台县光荣院居住的都是革命功臣,身上有着真实的红色记忆、优良的革命传统、强烈的爱国意识,是我县典型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光荣院借助“创先争优做先锋、太行山上党旗红”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基地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尊老爱老氛围,对前来学习的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让他们了解到老一辈人的优良民族传统和革命精神,提高爱国意识,增强民族凝聚力。
三、全面对表、夺旗争星,打造民政新形象
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积极响应县委号召,在全市范围内对照可学可比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标准,进行全面对标,促进我县民政工作上水平。
(一)是强化三项措施,打造服务民政。
首先是深入开展“亲民为民服务年”活动,把解决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作为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叫响“我就是民政我就是形象”这一口号。其次是继续深入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活动,推行一张温馨笑脸相迎、一杯暖心茶水相赠、一个满意答复相送“三个一”接待服务。三是股级以上干部实施联系基层“五个一”工程,股级以上干部每人联系一个乡、一个村、一名低保对象、一名优抚对象、一所敬老院,开展调查研究,解决群众困难。
(二)完善三项制度,打造阳光民政
首先是完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制度,推向办事程序公开,将办事程序在电视台、电台公布,做到家喻户晓。其次是完善民政工作联查制度,每半年深入基层对民政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及时纠正。三是建立定期评议制度,每半年组织一次由各类代表参加的评议活动,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
(三)落实十项政策,打造惠民民政
一是落实城乡低保政策,实现应保尽保。规范城乡低保审批程序,完善分类施保,实现低保动态管理日常化、规范化。二是落实五保供养政策,规范五保村居点管理,提高五保床位数量,全县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60%。三是做好双拥优抚工作,巩固国家级双拥模范县成果。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标准兑现抚恤资金,投资150万元解决优抚对象三难,加强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双拥创建活动。四是有效开展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大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增强群众自救能力。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为救灾提供有力物资保障。建立社会救助机制,做好医疗救助等社会救济工作,重点对低保边缘户和特殊困难群众给予生活救助。五是加强村民自治,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广重大事务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公开“四议两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全县村务公开率达100%。重点建设10个新型农村社区。六是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搞好百岁老人补助金发放和困难高龄老人社会救助工作,为60岁以上老人办好老年优待证。七是加强婚姻和收养登记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全县婚姻和收养登记合格率均达100%。八是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服务群众中的作用。九是搞好殡葬服务,依法清理非法公墓,同时为群众提供便捷的丧葬服务。十是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对求助人员及时实施救助。
(四)标本兼治,打造廉洁民政
首先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深化源头治理,狠抓责任落实,使我县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其次是强化学习,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能力。要求各级干部以身作则,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干事,用好手中权力,把所有民政专项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群众手中。最后是认真整改,抓好行风建设。认真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树立良好行风,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县人民作出承诺,征求群众意见,认真抓好整改。
四、存在问题
我局开展“创先争优做先锋,太行山上党旗红”主题实践活动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部分职工对创优争先活动,尤其是“创先争优做先锋,太行山上党旗红”主题实践活动的意义认识还不够深,创优争先的热情还不够高,出现有时紧时松的现象。二是部分人员为群众服务的意识不够强的现象仍有存在,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教育。三是与先进工作单位相对比,某单项民政业务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创先争优做先锋,太行山上党旗红”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巩固“亲民为民服务年”活动的成果,继续坚持“三个一”接待制度、办事程序公开制度,继续开展“五个一”工程,切实打造阳光民政、服务民政、惠民民政、廉洁民政。同时要充分发挥局领导班子的带头模范作用,促进干部职工在履行职责和提高效能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为我县民政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