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同业业务和异地账户管理情况自查报告(热门三篇)

银行同业业务和异地账户管理情况自查报告(精选3篇)

银行同业业务和异地账户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篇1

我支行行风建设工作坚持按照镇党委镇政府行风工作的统一安排和布署,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服务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入手,使行业作风得到明显改善。

一、认识明确,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

组织召开支行员工会议,围绕本支行行风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并安排我支行营业主管为行风监督员,认真制定了一系列措施,确立了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目标,将目标任务进行细化、量化、硬化。全行形成了上下联动,创先争优,整体互动的氛围。

二、完善措施,狠抓落实

加强服务精神教育,提高全行员工自觉性,我们紧紧围绕转变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这个主题,结合治理服务水平专项工作,在全行深入开展了思想教育和树立金融行业新风尚教育,全行层层动员,上下宣传,利用晨会、周例会强化服务教育,使全行工作者树立了爱岗敬业、诚信立业的服务理念。

1、深入开展行风评议,完善行风监督机制。以客户意见薄为基础接受社会和客户的意见和建议,召开行风监督征求意见座谈会,多层面、广范围的开展自查自纠,制定出了整改方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梳理归类,限时整改。通过行风评议活动,促进了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的提高。

2、落实便民服务措施,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我们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实效的标准,一切为了客户,一切方便客户,保障客户利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我们在全系统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谁的客户谁接待谁负责,在第一时间段内给客户以满意明确的答复。大堂设置了咨询服务台和便民服务台,充实了人性化服务内容。

3、建立信息公示制度,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推行行务公开制度,并在营业厅显著位置公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服务监督牌”并公示举报电话、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高公开质量,增强公开实效,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增加服务工作透明度。尽管我们在金融行业作风建设、服务质量管理方面做了大量而有效的工作,确实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根据我们层层自查和客户意见薄登记结果的反馈,主要表现在:

(1)服务态度方面,存在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不到位现象;

(2)工作管理方面,存在一些流程落实不到位现象,办业务程序方面不清晰,客户盲目办业务;

(3)存在沟通、告知不到位现象;四是安全保卫宣传工作有待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1、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不到位问题

(1)加强职业素质教育和培训。培训内容重点是爱岗敬业、服务礼仪以及客户沟通;培训重点人群是前台柜员以及新入行工作人员。

(2)创新机制,开展特色服务。我行以确保客户资金安全为前提,改变工作思路,完善服务流程,推出一系列人性化特色服务,满足群众服务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

(3)加强大堂服务,分流等待客户。在办理业务高峰期,大堂经理应及时与柜台沟通,增加窗口,教会客户使用自助取款机及时分流客户。

2、加强员工工作管理问题

(1)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程。

(2)加强制度管理,层层落实责任。支行长,营业主管具体负责本行员工的考核,进一步加强层级管理,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人。改善营业厅环境问题;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保洁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重申保洁管理制度,保持厅堂干净卫生整洁。

3、沟通告知不到位问题要充分告知,即客户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的需要了解和知道的各种事情都要进行告知。建立和完善沟通制度、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客户投诉,定期收集客户对服务中的意见,及时改进。严格落实服务质量和与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4、安保宣传工作需加强问题一是对客户加强安全告知,多说一句话提醒客户注意个人资产安全;二是加强巡视,尽量避免危险事故现象发生;三是加强与镇派出所的沟通联系,共同维护好银行的安全环境。我支行建立行风工作长效机制,对行风工作长抓不懈,防止行风问题的反弹回潮。让群众真正感受到行风评议带来的效果,推进邮储银行辛安镇支行行风建设上一个新台阶。

银行同业业务和异地账户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篇2

为保证此次自查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同时为了更好了解我行同业业务的风险控制、操作管理现状和风险暴露情况,我行对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的同业业务进行重点自查,确保各项同业业务依法合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一)同业业务发展状况

目前我行同业业务品种比较单一,仅开展了存放同业和同业存放二项基本业务。截止至20xx年X月X日,我行存放同业业务余额为零,同业存放业务余额为X万元,分别为同业存放X万元与XX银行同业存放X万元。

(二)内控制度建设执行方面

1.内控管理情况。我行建立覆盖同业业务各操作环节的管理制度《XX人民币同业存款业务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此制度执行,一是严格按要求对同业投融资业务实施分类管理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制度办法、业务操作流程。二是签订同业业务授权委托书。三是对各类同业业务的资本和拨备计提执行相应的制度与办法。相关制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监管政策要求。

2.同业业务授权授信管理情况。我行内部审计部依据银监办发[20xx]140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的要求,已建立健全我行同业业务授权管理体系,已签发同业业务授权书,在今后的业务操作中,我行同业业务专营部门XX部将严格按照授权进行业务操作,严禁办理未经授权或超授权的同业业务。一是内部审计部对合规性进行全程跟进,建立健全了前中后台分设的同业业务内部控制机制。二是建立健全统一的同业业务授信管理政策,将同业业务纳入统一授信体系。内部制度规定不存在绕道监管或逃避监管,选择性理解或曲解监管要求等。

(三)同业账户开立管理方面

我行严格按照有关账户管理规定,办理同业账户及异地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账户查询、冻结、划扣符合相关规定。定期对同业账户及异地账户开立情况进行内部检查,对账户资金往来情况及时进行台账登记。不存在同业账户出租、出借行为。不存在冒用本机构名义非法开立异地同业账户情况。不存在异地账户给市场中介公司进行票据买卖提供通道,定期收取固定费用。

(四)同业业务开展合规方面

同业业务治理体系较完善,落实专营部门制,授权管理体系较为健全。

1.同业业务操作复核相关规定,与具备准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业务。

2.我行按要求对同业投融资业务实施分类管理,目前仅存在存放同业和同业存放两种业务。

3.我行按同业余额的0.05%计提拨备;同业业务资产质量状况较好,我行同业存款均属正常类资产,交易对手信誉均良好,未出现不良业务。

4.我行不存在通过同业业务实现消贷款规模、降风险资产、调节利润等监管套利,不存在违规利益输送,不存在账外存放同业;不存在虚增、隐藏、截留存放同业利息收入;我行对同业业务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规范,不存在不合规问题。一是各类同业业务的会计处理合规真实,会计核算规范,及时、完整、真实、准确的在资产负债表内或表外记载和反映同业业务及其交易环节。二是不存在混用、错用、乱用、私设会计科目和账外核算、甚至不记账的情况。三是不存在实际承担业务风险,通过不规范不真实的会计记账创新业务模式规避监管的行为。

(五)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风险隐患

1.未建立专营部门负责同业业务经营。

2.我行对违反规定办理同业业务的责任追究措施尚不健全。

(六)问题存在的原因及分析

由于我行规模较小,同业业务种类单一,除同业存款业务外其他同业业务暂未开办,考虑到人员短缺等问题未建立专营部门。

制度尚不健全。目前我行执行《XX人民币同业存款业务管理办法》,该制度中并未对违反规定办理同业业务的责任进行追究,我行在同业管理制度方面尚需完善。

银行同业业务和异地账户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篇3

我国银行同业资产包括存放同业、拆出资金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同业负债包括同业存放、拆入资金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按13%的比例估算,中国银行业整体的同业资产规模,接近20万亿元。

一、银行同业业务驱动因素

纵观我国同业业务出现的背景,其驱动因素主要是规避政策和寻求套利空间,而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存在的资金融通需求客观上也极大促进了同业业务的发展。近年来,银行买入返售资产规模激增,主要包括买入返售信托受益权和买入返售票据业务。

(一)规避政策

央行为防止银行过度扩张,目前规定商业银行最高的存贷比例为75%,同时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但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皆不受此类规定的约束。同时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无需缴纳存款准备金,没有拨备覆盖率指标,并且商业银行对我国其它商业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仅为25%,远低于商业银行对一般企业债权100%的风险权重。为此银行通过开展同业业务,让资产产生了更多的收益。

注释1:“买入返售业务”是指分行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信托资产受益权而融出资金的业务,其中回购方应提供明确的、无条件的书面回购承诺或与我行签署相关协议,承诺不因标的物瑕疵、市场价格等环境的变化而提出抗辩,且资产返售日应不晚于资产到期日前。

而信贷调控政策对相关行业贷款的限制及对融资主体的要求,使得商业银行往往无法为授信客户发放贷款,而为留住此类客户,银行借道同业,通过买入返售等同业手段来满足客户的融资需求。

(二)寻求套利空间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货款利率受到管制,但我国金融市场利率、金融工具的利率均已实现了市场定价。存款市场利率管制与金融市场利率的同时并行,则可能创造了套利空间。据统计,相同期限的上海银行间拆借利率基本高于存款利率,如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3月期SHIBOR利率较3月期定期存款利率平均高1.48%,一年期SHIBOR利率较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平均高1.5%由于银行买入返售等同业业务的收益率普遍高于拆借利率,使得中小股份行从资金充裕的大行拆得资金,利用期限错配进行短债长投,以获得高利差,而这一举措容易导致同业资金被“锁住”,引发银行资金流动性问题,6月银行间拆借利率的一路飙升,使部分银行陷入流动性危机则是最好的例证。

二、同业业务的种类

(一)同业资产和同业负债

我国银行同业资产包括存放同业、拆出资金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同业负债包括同业存放、拆入资金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1、同业资产

存放同业:商业银行放在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满足客户与本银行之间各类业务往来的资金清算需求及部分盈利性需求。

拆出资金: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之间)为了调剂资金余缺而短期借出资金的行为,无抵质押物。拆出资金在同业市场融通,获得盈利。

买入返售:先买入某金融资产,再按约定价格进行回售从而融出资金。债券、票据、股票、信托受益权等金融资产的返售。

2、同业负责

同业存放:其它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放在商业银行的存款。以第三方存管资金为主。

拆入资金: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之间)为了调剂资金余缺而短期借出资金的行为,无抵质押物。向同业市场拆入资金,满足投资需求和流动性需要

卖出回购:根据回购协议按约债券、票据、股票、定价格卖出金融资产从而融入资金。信托受益权等金融资产的回购。

(二)买入返售信托受益权

信托受益权转让后,转让人不再享有受益权,受让人享有该受益权并成为新的信托受益人。《信托法》第48条规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1、模式一:银信合作——抽屉协议

信托受益权买入返售最基本的模式就是银信合作下授信银行“出保”。如图所示,B银行为融资客户甲的授信银行,碍于信贷规模或政策限制,B银行无法直接贷款给甲,因此通过信托公司发行单一信托计划,让合作银行A银行认购该信托计划的受益权为融资客户提供资金。在此种模式下,B银行并非直接受让A银行的信托受益权,而是为该信托计划提供增信支持,与A银行签订《远期信托受益权回购协议》,承诺在融资客户无法偿还信托借款时,自己出资回购,也即为信托计划兜底。这也是业务领域广为流传的银行“明保”、“暗保”等出保函行为,而“暗保”也被称为抽屉协议。

在上述参与者的基础上,B银行可能同时拉入2—3个银行共同运作,因此可能产生了第四方、乃至第五方的多边合作模式。信托的包装形式则可能出现TOT模式,即用另一新成立的信托买入前一实际融资的信托;在银行参与后,又形成了新的买入返售业务。

2、模式二:双边合作——信托受益权转让与回购

在此模式中,融资客户甲的授信银B银行找来A银行,让A银行以理财资金购买上述信托受益权为客户甲融通资金,同时以自有资金受让A银行的信托收益权。A银行将此业务计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收账款类投资下,从而实现间接为客户融资。

3、模式三:三方买入返售业务

三方买入返售业务中,A银行作为资金过桥方,以理财资金设立信托,形成信托受益权转让给B银行,B银行作为信托资金的实质提供方,以自有资金或理财资金以受让A银行的信托受益。C银行为信托计划的兜底方,是为融资客户甲提供授信的银行,在不提供资金、不占用贷款规模前提下为授信客户融资提供担保,承诺在信托计划到期前无条件购买B银行从A银行受让的信托受益权。

4、相互反向操作

20xx年3月份,银行理财8号文出台,矛头直指银行理财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为达到“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的硬性要求,非标资产超标的银行使出浑身解数来降非标,而买入返售业务成为其降非标的不二选择,商业银行通过互买对方银行的非标理财产品,不仅达到降非标目的,而且互相购买彼此银行兜底的非标债权,能够让风险资本的占用降低至20%,可谓一举两得。

新规: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

(三)买入返售票据

票据在贴现前体现在银行的表外业务,贴现后则被纳入表内贷款项下的票据融资科目。

转贴现分为卖断式贴现与回购式贴现。卖断式贴现是指银行甲将票据卖断给银行乙,银行甲的贷款下降,银行乙的贷款增加,回购式贴现是指银行甲将票据卖给银行乙从而获得资金,但承诺到期回购票据资产。转贴现后银行甲的买入返售资产减少,银行乙的卖出回购资产增加。再贴现。再贴现指中央银行通过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的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从而向商业银行融出资金的行为。

票据买入返售也即回购式转贴现业务,银行按买入返售协议买入票据再按固定价格回售从而融出资金。部分银行与农村信用社采用票据“双买断”手法以此达到逃匿信贷规模的目的。按照规范的会计处理方法,商业银行或者农信社在收进票据后,需要将该笔业务记在资产负债表内“票据融资”科目下,占用信贷规模,也称“进表”。当银行将该笔业务转贴现卖断后,该笔票据可以从“票据融资”科目中扣除,做到“出表”。但如果银行是以回购的方式将该笔票据转出去,则仍要留在“票据融资”科目下,不能“出表”。

然而一些地区的农信社仍在沿用老的会计处理模式,不区分“票据卖断”和“票据回购”会计处理,即农信社无论是将票据卖断还是回购,都可以在“票据融资”科目下扣除。由于监管规定,银行间票据业务,一方“出表”,另一方必须“进表”,对于这种双方都“出表”属于“双买断”行为是明令禁止的。因此银行利用这些监管不规范的农信社作为交易对手,先将票据转贴现卖给农信社,做到“出表”,再从农信社逆回购买入票据,并计入“买入返售”科目下,成为一项表外业务,从而腾出信贷规模。

(四)买入返售的会计处理

1、浦发银行

买入返售交易为买入资产时已协议于约定日以协定价格出售相同之资产,买入的资产不予以确认,对交易对手的债权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列示。卖出回购交易为卖出资产时已协议于约定日回购相同之资产,卖出的资产不予以终止确认,对交易对手的债务在“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中列示。买入返售协议中所赚取之利息收入及卖出回购协议须支付之利息支出在协议期间按实际利率法确认为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

2、兴业银行

3、华夏银行

按回购合约出售的有价证券、票据及发放贷款和垫款等资产仍按照出售前的金融资产项目分类列报,向交易对手收取的款项作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列示。为按返售合约买入有价证券、票据及贷款等资产所支付的对价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列示。买入返售或卖出回购业务的买卖价差,在交易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三、同业业务影响

(一)带来活期存款分流,存款增长压力显著加大

存款增速的同比下滑,银行感觉到来自存款端的压力。分析银行存款结构,不难发现从20xx年至20xx年5月,活期存款与储蓄存款占货币与准货币(M2)比例在逐年下降,其中活期存款比例下降更为明显。两者比例的下滑,一方面与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有关,而另一方面则与银行表外业务的兴起密切相关。随着存款利率的低迷和居民理财意识的提高,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成为活期存款和储蓄存款的普遍替代方式,显著分流了部分活期存款和储蓄存款,使之转移至表外。这部分资金一方面通过买入返售等业务转移计入同业存放负债,直接导致同业存放资金的增加,另一方面由于表外业务急剧增加引起银行资金的流动性缺口,而这部分缺口银行又通过同业拆入来弥补,直接导致同业负债规模的大幅增加。

(二)低资本占用收入显著增加,银行资产负债表规模明显扩大20xx年6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规定“商业银行对我国其它商业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为25%,其中原始期限三个月以内(含)债权的风险权重为20%;以风险权重为0%的金融资产作为质押的债权,其覆盖部分的风险权重为0%;商业银行对我国其它商业银行的次级债权(未扣除部分)的风险权重为100%”,而第六十二条和六十三条分别规定“商业银行对我国其它金融机构债权的风险权重为100%”、“商业银行对一般企业债权的风险权重为100%”。因此,各商业银行倾向于通过配臵同业资产来降低风险系数,同时提高资产收益水平。

20xx年上市银行同业资产规模达到10。5万亿元,较20xx年的1.4万亿增长了6。5倍,成为银行资产大规模扩张的重要贡献因素。由于银行信贷规模受到严格调控,而近几年银行间流动资金较为宽裕,同业拆借利率也处于较低的水平,因此通过拆入资金及同业存放扩大总资产规模成为各商业银行上乘的选择。而买入返售等业务与同业资金拆借存在的天然信用利差也极大推动了同业业务的发展。

(三)资产端与负债端期限错配,易引发流动性风险

同业业务资产端包括“存放同业”、“拆入资金”及“买入返售”,期限普遍偏长,以兴业银行为例,其买入返售票据余期一般在3个月左右,买入返售信托受益权余期一般在9个月。而同业资产对应的同业负债期限则短很多,以民生银行为例,其20xx年末,同业负债端(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剩余期限在一个月内的短期资金占比42。8%,20xx年末已接近50%。

然而,一些激进型的商业银行为追求高收益,通过扩大期限错配,拆短投长,将同业存放资金、拆入资金投资于期限较长的票据类资产及买入返售资产。在银行间整体流动性宽松,银行间拆借利率较低时,此举能带来较高的收益,同时各家银行也能“相安无事”。然而,在货币政策一收紧时,则易引发流动性风险。

随着存贷息差越来越收窄,而金融机构利率的市场化带来的信用利差,而使得股份制银行同业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同业业务收入也节节攀升。买入返售业务将资金投向房地产信托、政信合作类信托,资金流入房地产企业、政府平台公司,不仅与央行调控政策背道而驰,而且资金流入“影子银行”体系,难于监控,也易引发系统性风险,而制造类企业特别是民营制造类企业却由于得不到银行资金

的支持而陷入疲弱的`窘境。企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出现下降,私营企业下降幅度尤为明显。银行信贷体系发展的停滞不前,伴随而来的是影子银行的繁荣,近几年影子银行的迅猛发展,正是以传统银行业信贷规模的萎缩为前提的,其背景,则是中国长期利率管制和短期货币紧缩政策的双重效应叠加,而银行追逐同业业务的高收益则加剧了信贷规模的萎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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