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资金自查报告(精选32篇)
根据《xx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在全市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财〔20xx〕109号)精神和市农委([20xx]180号)文件要求,农委对20xx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的补贴补助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从自查结果看,强农惠农资金在使用管理中能够按资金使用要求正确使用,较好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作用,对全市现代农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通知精神。
农委认真组织学习180号文件精神,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落实,及时安排负责财务工作的同志对本单位20xx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的补贴补助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二、分类疏理,查清资金来源情况。
经过认真疏理,我委20xx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的补贴补助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分为以下方面:
(一)农机购置补贴
20xx年以来,农机购置补贴共4366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制度:农民实行全价购机,待农户购机、申请补贴、公示、审核等手续完成后,农机化主管部门定期出具补贴资金结算确认清单,财政部门审定后再把补贴额直接打到购机农户的直补卡帐户上。
(二)农民培训资金
20xx年以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共329.9万元。为促进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成立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小组,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检查工作,同时制订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管理办法。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培训机构,并按照《xx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中标后,拨付30%资金到培训机构,培训完成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70%资金到培训机构。截止16年1月18日,拨付资金100%。
(三)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为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规范和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xx市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管理办法》。
(四)种养业良种工程
20xx年,良种补贴285万元。
(五)渔政设施
20xx年农业部下达渔政工程项目资金17万元,用于渔政执法快艇建造。资金一到位立即着手招标、政府采购等相关手续,经过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最后确定由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建造。20xx年3月底接收渔政执法快艇一艘,该项目工程顺利完工,并通过了项目验收。
三、按规定使用资金,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以上资金都按照规定进行申请、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实行的公开招标,程序合法有效,资金使用正确,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四、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监管水平。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加强检查督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提高资金监管水平,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根据中共文县委办公室、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关于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的通知》[20xx]159号文件精神,丹堡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20xx年全乡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丹堡乡地域面积50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0%,乡政府驻地丹堡村,距县城20公里,海拔940米。全乡辖15个行政村,67个合作社,76个自然村,2575户,8551人。共有党员418人,党组织18个。耕地面积11760亩,人均占有耕地1.61亩。20xx年农民人均占有粮255公斤,人均纯收入1380元。
二、自查内容
截至目前,全乡共发放粮食直补资金600004元;农资综合补贴元;退耕还林补助233956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13793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1474098元;五保供养94850元;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元;二女户节育一次奖励资金元;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养老储蓄金元;独生子女领证父母奖励金元;计生村级工作人员报酬元;农村育龄妇女环情补助金元;村干部报酬养老保障金元;村组干部报酬元。
三、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乡党委、政府以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将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乡上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组建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惠农大厅,确定了财政、民政、信用社、计生、新农合、新农保等6名业务主办,具体负责各项惠农政策的业务办理,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村低保、退耕还林、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补贴项目,都经过了政府行政会议讨论,严格把关。
(二)制度健全,发放及时。乡政府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各项惠农资金都要经过乡级财政所发放到农户手里,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补贴一卡发,服务一站办,收支一本帐”为核心内容的管理目标,对惠农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和“一册明一折统”发放。20xx年,乡上对各类资金的发放,更是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确保各项资金全部兑现到户。在发放时间上,根据上级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发放,从未滞留。
(三)运作规范,资料完善。在认真抓好各项惠农资金落实兑现基础上,乡上注重健全完善账目,及时填写“明白册”,使每个农户对本人享受的优惠政策心中有数。凡是上
级部门下拨的各项惠农资金,乡上都及时记账,做到了资料齐全,账目清楚。各项目补贴方案确定后,在各村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每年年底对享受补贴的人员和农户在全乡范围内公示。并把各项惠农资金的发放情况及时填入农户“明白册”之中。
根据通农业[20xx]128号文件精神,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宣传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目标,自查到位,核实到户。
一、兑现工作
乡惠农补贴包括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在资金兑现过程中分布实施,乡、村、社干部对农户的种粮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统计,召开村民大会上进行民主评议,乡农业综合服务站根据评议结果严格按标准进行数据整理,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上报乡党委政府审查核实通过,然后进行张榜公示,种粮群众无异议后,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下拨资金通过一卡通兑现到农户。
在资金的兑现过程中,乡党委政府,严格按要求,公示结果积极给予惠农资金兑现,农机购置补贴乡农业综合服务站严格按程序给予审批,无弄虚作假。
二、自查工作
为加强自查工作,乡党委政府成立了“惠农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各村村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综合服务站,由负责具体工作。
在自查过程中,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乡党委政府安排由乡纪委牵头,乡农业综合服务站、财政所、各村委会进行走访调查,各惠农资金是否按公示内容及时兑现的,兑现数据是否按照基础数据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操作流程形成的,在资金分配工程中各级各部门有没有优亲厚友及截留资金等问题的出现。
通过对全乡1521户享受惠农资金的农户进行走访调查,群众对惠农资金兑现上无任何异议。20xx年我乡兑现各项惠农资金:1502350元,20xx年我乡兑现各项惠农资金:1502350元。
乡人民政府在兑现20xx年至20xx年惠农工作中,一直按照上级要求的程序运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无优亲厚友、截留资金,群众无任何异议。
为贯彻《全省涉农政策资金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由镇纪委、财政所、民政办组成检查小组于20xx年6月7日进行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20xx年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我镇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如下:
1、五保户272户,发放资金47.454万元。低保户1493户,发放金额210.6334万元。优抚对象121户,金额81.8万元。残疾补助377户,金额14.3万元。倒房重建1户,补贴资金1万元。草危房补贴13户,补贴资金12.2万元。
二、20xx年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我镇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如下:
1、五保户272户,发放资金48.509万元。低保户1525户,发放金额275.1707万元。优抚对象121户,金额97.4万元。残疾补助501户,金额29万元。倒房重建2户,补贴资金16800元。草危房补贴38户,补贴资金40.3万元。
三、20xx年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我镇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如下:1、五保户270户,发放资金56.7874万元。低保户1525户,发放金额360.9425万元。优抚对象146户,金额133.4446万元。残疾补助399户,金额30.2万元。救灾补贴169户,补贴金额2.6万元。倒房重建1户,补贴资金8400元。草危房补贴91户,补贴资金90万元。
自查结果
通过对民政涉农资金的自查,我镇在民政涉农补贴资金管理上,能严格按照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管等环节、程序的规定,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享受农户手里,没有出现截留、挪用、挤占、抵扣等现象。
近年来我乡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强农惠农政策,切实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了各项经济快速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为进一步做好纠风工作,为辖区创造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县纪委监察局《对全县强农惠农政策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情况开展调研》的通知,结合我乡实际,20xx年以来各项强农惠农直补和专项资金管理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惠农政策的施行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稳定大局,为了把工作做实做好,我乡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责任制。为保证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乡党委、政府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明确财政所、民政办、合管办负责将补贴面积、人口的核实与补贴资金的管理、指导,以及规范补贴资金的操作程序等等。
二是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召开各项工作会议,传达通知精神制订实施方案。利用广播、宣传单、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各项惠农政策家喻户晓。
三是强化规范操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粮食直补与退耕还林工程钱粮补助工作均严格按照“农户申报→联合社核实并登记造册→公示”的程序规范操作,及时高效完成各阶段任务。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保证规范操作。为把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办事处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纠正,对农民反映联合社干部弄虚作假的问题,联合纪委部门联合调查,确保查清查实,保证了国家各项惠农政策逐一落到实处。
二、20xx年以来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按照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及其资金拨付程序和管理使用规定,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解决问题的主动性。20xx年以来涉及强农惠农资金如下:
(一)、20xx至20xx年度农村低保工作的基本情况
1、20xx年我乡农村低保对象共242户718人,其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69人,患病卧床不起一年的人132人,无劳动能力的117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155人,以上四类人员共为473人,其他贫困人口为245人。全年发放低保资金共计492580元。
2、20xx年我乡农村低保对象共307户821人,其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60人,患病卧床不起一年的人156人,无劳动能力的115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210人,以上四类人员共为541人,其他贫困人口为280人。全年发放低保资金共计465840元。
3、20xx年我乡农村低保对象共293户821人,其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43人,患病卧床不起一年的人190人,无劳动能力的128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180人,以上四类人员共为541人,其他贫困人口为280人。全年发放低保资金共计465840元。
(二)、20xx至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基本情况
1、20xx年我乡危房户共40户,其中重点优抚对象5户,残疾户8户,农村低保户17户,危房户10户。每户省级补助16000元,县级补助3200元,其余为农户自筹,资金不等。
2、20xx年我乡危房户共141户,其中重点优抚对象5户,残疾户2户,五保户3户,农村低保户33户,危房户40,户重灾户58户。补助资金不等。
3、20xx年我乡危房户共312户,其中重点优抚对象2户,残疾户8户,五保户2户,农村低保户58户,危房户242户。补助资金不等。
(三)、20xx年胡思洞村66户为奖励性住房,其中低保户2户,困难户64户。
三、20xx年专项资金管理落实情况20xx年波航乡共转入各项惠农资金1421164.29元。
(一)20xx年4月2日县财政转来20xx年粮种补贴11700元,此款已于20xx年4月9日全部转付到纳隆等七个村农户家庭账户上。
(二)20xx年4月2日县财政转来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资金计186500元,此款于4月23日全部转付到除胡思洞村外12个村373户农户家庭账户上。
(三)20xx年4月县财政转来草改款83966.54元,于20xx年4月29日全部转付到13个村2167户农户家庭账户上。
(四)20xx年4月10日县财政转来退耕还林款454333元,于20xx年5月1日全部转付到除泉尔村外其他12个村1932户农户家庭账户内。
(五)20xx年4月县财政转来粮食直补款684664.75元,于20xx年5月5日全部转付到全乡13个村农户家庭账户内。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管部门的责任意识和作用发挥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时解决不及时、不彻底。二是协调配合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强惠农资金管理,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镇开展了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各项惠农政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我镇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的自查工作非常重视,把它作为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维护农民利益的大事来抓,由所长亲自抓,并安排专人抓好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确保惠农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镇认真组织、部署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对全镇20个村143个小组20xx年度的强农惠农资金进行了认真清理和自查自纠,专项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全面自查,突出重点
1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我镇组织人员分别下到各村委会对强农惠农资进行全面摸底检查,逐一核对,对”三重”户进行认真核实。在掌握基本情况后,重点检查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政策宣传及落实、农民减负等强农惠农政策及专项资金。对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格按文件要求办理。根据核定的面积、金额、补助标准、人数有关资料,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足额拨给农户。20xx年度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
1、农作物良种补贴:20xx年上级补助资金xx万元,补贴面积亩,补贴农户。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2、粮食、农资综合直补:20xx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补助资金xx万元,补贴面积亩,补贴农户。全部由乡镇财政所直接支付到农户存折。
3、农机购置补贴:20xx年我站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全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xx万元
4、20xx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25万元,18个村委会,全部用于项目建设。群众筹资严格按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筹劳10个工/劳动力以内执行。
在落实各个项目的过程中,财政所认真对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不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和滞留,以及在兑现中变相附加条件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根据镇党政办公室[20xx]64号文,关于开展对中央和省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拉网式自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我村实际,涉农资金主要有:新农保、合作医疗、退耕还林、自然灾害救助、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水库移民、农村低保、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农村适龄青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免费参加合作医疗人员等11项。目前我村共有农户390户,1270人,涉农资金户数计297户,检查涉及惠农资金共计达52万元,通过对297户涉农资金户,进行地毯式自查走访,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自然灾害救助款,因民政部分每户48元,救济的是口粮,折合现金48元,而在核对表中是以金额方式体现,因此村民不清楚,认为没有拿到现金是没有补到位,通过与镇民政核实,实际救灾救助款已发放到位是通过以救济米粮发放的。
2、农村家电下乡补贴有两户村民否认购买了家电,一户为:余双文户购家电政策补贴571.74元,该户主说未购任何电器;另一户为:胡先能户购家电政策补贴款计2877.81元,该户主说20xx年8月20日在灵乡金威平价购一台空调补贴了大约300多元左右,没有那么多。
通过对惠农资金的检查发现,大部份惠农资金是直接通过镇财政部门直接拨款到农户专户或由有关单位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无中间间接的转交环节,截流的'可能性不大,只是,惠农资金发放时间与检查时间相隔时间较长,发放时有的农户没有在意,没记清楚惠农资金领取的准确时间和具体家中由是哪个成员领取的情况。
大冶市灵乡镇长坪村
二Oxx年六月三十日
根据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彻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落实责任
为了认真扎实开展这项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书记为成员的小组,集中时间,具体负责开展我县涉农乱收费问题情况的自查工作。
二、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彻底开展全面自查工作
通过自查发现,一是我县涉及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全额如实兑现给农民,没有出现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问题,建立健全了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确保了支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
二是涉农价格和收费一贯坚持实行“公示”制,“一事一议”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行村民自治办法,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其资金使用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完善规范的管理体制运作的。
三是农民工技能培训,在县财政资金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仍然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全额如数的将补贴兑现发放给参加培训的有关人员,未发现截留、挪用、克扣、贪污支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及各种摊派等建纪违规行为。
四是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情况方面:严格按照农业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从未发生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违规流转土地经营权、征占土地中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的现象。
五是我县一贯坚持加大农资产品市场管理监管力度,因而未出现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强化。为贯彻国务院纠风办公室《关于20xx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减轻农民负担,我局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小组加强对我县涉农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依法查处。
2、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我局要认真清理涉农收费的文件,对不符合国家政策和自治区文件规定的,全部废止,立即停止执行。凡有涉农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的全部通过公示栏进行公示,要公开收费的项目名称、文件依据、征收标准、对象范围等内容。
3、认真接待农民收费问题信访工作。要认真做好涉农乱收费问题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解决反应的问题。对涉农乱收费问题的案件,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要认真查处,要在3日内提出处理意见,25日内查处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和公布。
我办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和乡财政所认真对照20xx年度民政专项惠农资金如:救灾资金、城乡低保资金、优抚事业经费、五保供养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及20xx年以来县民政局下拨我办民政专项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到20xx年1月共收到民政局下拨我办民政专项资金壹佰陆拾壹万柒仟玖佰捌拾捌(¥1617988)元整。其中优抚事业费211900元,五保供养金82400元,农村其他社会救济1080元,医疗救助100000元,城市低保金73384元,农村低保金1041264元,孤儿生活补助(20xx年)12960元,自然灾害款95000元;资金使用情况:其中优抚事业费296591元(上年结转102028元),五保供养金70200元,农村其他社会救济1080元,城市低保金73384元,农村低保金1041264元,孤儿生活补助(20xx年)12960元,自然灾害款95000元。
二、主要做法
1.乡社会事务办和财政所在认真如实填写表册的基础上,还逐项对照政策规定进行了一一自查,在自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其他不良情况和行为。
2.在资金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财经管理的有关要求,由我办对照上级审批的人数、金额拟定花名册,交由乡财政所报用款计划,返回我办后上报乡财政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再由财政所开具转移支付交小水信用社通过一卡通兑现到农户手中,确保资金安全,足额发放。
3.在拟定受益名单时,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委会签署意见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由我办审核无异后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再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对象,确保了受助对象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三、存在问题
1、由于人员不够,有时资金发放不及时,导致以上人员领款推迟。
2、由于所有资金都是通过信用社一卡通发放,导致农户账户上的民政资金款项上与我办表册的款项不一致,如抚恤金农户账户上为农村低保的现象极为突出,导致给对象造成误会。
3.因我乡部分农村老年人没有一折通,按信用社规定必须用身份证才能办卡,导致工作被动,不能及时发放。
4.从我乡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看,是按照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及时足额由信用社发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时公平、公正、公开的。
根据《年林业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林〔〕44号)要求,经我场班子认真研究,组织专门人员对林业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
一、重视
林场接到(林〔〕44号)文件,场班子高度重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的自查工作,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相关文件,在上要认清文件的重要性。由场长亲自组织成立小组,研究、安排,对照本单位在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明确工作方法,突出工作重点,立即在本单位展开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的自查工作。
二、检查范围
(一)全市生态公益林补偿发放执行情况
(二)清理木材生产经营乱收费执行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我场严格按照有关文件和要求,对年以来生态公益林补偿发放执行情况管理等情况进行了一次彻底的自查,内容如下:
①资金发放情况。我场位于江上游,四面环山,全部生态公益林面积为400公顷。年度的资金在年10月份拨付到我场银行账户,包括损失性补偿款及管护费共计8.9万元,大约每公顷发放224元。
②资金使用情况。国家每年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均能按时到位,而且也将资金真正落实到实处,不存在编制虚假、骗取、抵扣国家资金等现象。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以及超规定范围使用资金等问题。
③资金使用效益情况。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的实施,给林业带来了难得的机遇,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管护的成效,对绥江流域在水源涵养、固土保肥、改良土壤、净化大气、减轻灾害、储存能量等方面,产生着巨大效益。又能为我市、县的生态环境保护建立长效绿堤。
(二)关于木材生产经营乱收费问题
我场在木材生产经营中,没有存在乱收费的现象。在木材生产经营中,只有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在销售货款中计提育林基金。不存在其他方面的收费问题。
按照阿克苏地委、行署《中共阿克苏地委办公室 XX区行署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阿地党办〔20xx〕53号)精神,XX县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集各相关部门召开专项会议,并责令县财政对涉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此项工作已告一段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为保障此次涉农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县政府成立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并由财政局牵头组织XX县涉农单位、乡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谭清华为组长,廖建国为副组长,农办负责人、财政局局长、发改委主任、民政局局长、国土局局长、住建局局长、交通局局长、水利局局长、林业局局长、农业局局长、畜牧兽医局局长、农机局局长、扶贫办专职副主任、农业综合开发版专职副主任为成员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全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发现、纠正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为县财政局,抽调相关科室人员组成了财政局涉农资金领导小组,由财政局局长王文彬为主任,财政局副局长于斌海为副主任,赵果志、毛福晶、阿吉古丽、唐春明、刘美霞、艾妮帕、伊胜强为成员。各涉农资金管理部门将涉农财政专项资金自查表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办公室,办公室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形成专题自查自纠资料予以汇报。
二、涉农资金开展自查自纠情况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在对全县涉农资金摸底的基础上,局领导安排各相关科室人员、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15个涉及涉农资金单位分组进行自查自纠工作,涉及各类项目45个,涉及涉农资金122633.81万元,其中:20xx年涉农资金59623.91万元(上级专项57501.73万元,县级配套2122.18万元),20xx年涉农资金63009.9万元(上级专项61377.06万元,县级配套1632.84万元)。
(一)涉及农民补贴、补偿类项目
主要涉及5个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6843.23万元,其中:上级专项5729.36万元,县级配套1113.87万元;20xx年项目资金6896.28万元,其中:上级专项6246.38万元,县级配套649.9万元。
20xx年结余资金89.5万元,20xx年结余资金164.1万元。
(二)农业生产发展类项目
主要涉及16个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5661.88万元,其中:上级专项5390.16万元,县级配套271.72万元;20xx年项目资金6396.02万元,其中:上级专项6157.35万元,县级配套238.67万元。
20xx年结余资金106.68万元,20xx年结余资金1513.52万元。
(三)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类项目
主要涉及7个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4057.04万元,全部是上级专项资金;20xx年项目资金7031.14万元,全部是上级专项资金。
20xx年结余资金375.13万元,20xx年结余资金1812.51万元。
(四)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类项目
主要涉及15个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36458.84万元,其中:上级专项35722.25万元,县级配套736.59万元;20xx年项目资金35781.34万元,其中:上级专项35037.07万元,县级配套744.27万元。
20xx年结余资金4319.9万元,20xx年结余资金6759.59万元。
(五)扶贫开发类项目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xx年共到位财政扶贫资金6601.8万元,其中:项目资金64个6481.8万元,项目管理费120万元,共支付资金6307.84万元,结余资金173.96万元,已完工项目56个,未验收项目6个,未办理资金启动手续项目2个。
20xx年共到位财政扶贫资金6905万元,其中:项目资金53个6794万元,项目管理费111万元,共支付资金4353.36万元,结余资金2440.64万元,已完工项目32个,在建项目5个,未办理资金启动手续项目16个。
(六)其他类项目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24万元,其中:20xx年资金到位0.12万元,20xx年资金到位0.12万元,已全部发放完毕。
三、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
通过涉农资金自查情况,从中发现一些问题。
(一)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到位较早,而资金实施文件未能及时下发,导致项目实施滞后,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二)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一些专项资金涉及的部门多,在具体实施时缺乏有效的统筹管理,尤其是工程建设类项目,出资方和管理方不是同一部门,在管理上存在着监管脱节的问题。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
(三)项目申报后,指标下达资金文件到位的情况下,资金不能同期到位,导致项目实施延后。
(四)项目实施未及时竣工验收,导致资金滞留在账面上,造成了财政资金沉淀。
四、整改措施及建议
1、加强涉农资金制度建设
以“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 为指导原则,明确收入、支出、管理、监督等各项职责,制定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使涉农资金工作有章可循。
2、加强事前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认真审核项目实施方案,严把资金关。科学合理决策涉农财政资金的投放,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要特别慎重,避免决策失误,盘活资源,突出重点进行监管,突出监管效果。
3、加强项目涉及相关部门沟通联系
及时与项目实施部门及上级行业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确保项目资金能够及时到位,资金方案文件及时下达,项目按时实施。针对多部门实施项目的情况,要成立领导组织机构,进行统筹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4、强化项目督查验收工作
建立项目实施台帐,通过与项目实施单位的沟通,及时掌握项目实施动态情况,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查看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既加强了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也有利于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在今后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中,还需根据实际情况不断的去研究和探索,及时健全、完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度,坚决杜绝一切违规使用资金现象,切实提高和发挥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按照县纪委印发《XX县开展查处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盐纪发29号)的文件,大水坑镇委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涉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自查,以此完善涉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和监管机制,促进全镇农业经济发展,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视
在县纪委召开涉农惠农资金专项行动会议后,镇纪委书记迅速向镇委、政府主要汇报此次会议及其重要性。经研究,成立了以委书记为组长的大水坑镇涉农惠农专项资金清查小组。全面负责全镇涉农专项资金清理及起草小组相关文件、工作,协调解决清理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并对清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涉农专项资金涉及面广,内容多,此次清理,主要以年-年这一阶段为重点。
年我镇涉农惠农资金有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民政救灾救济、农村、城镇低保、五保供养、临时救助、扶贫资金、秋季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危房改造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资金等十二个主要专项资金;经查各类资金的来往账目明细准确无误,兑付情况真实到位。召开座谈会群众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认可无异议。通过资产镇委未发现我镇关于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线索。
三、主要做法
1、早动员、早部署,自收到县纪委印发《XX县开展查处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盐纪发29号)文件后,镇立即成立了小组,委班子成员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资料、熟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2、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按照检查内容对-年度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检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四、存在问题
1、通过与信合联社核对,“一卡通”存折有些资金未及时打入农户存折,少数农户不能按时领到资金,这是由于农户“一卡通”存折丢失、姓名出错等因素造成,已督促财政所派专人赶场天办理。
通过此次清理和清查,我镇涉农专项资金全部有效发放到农户手上,项目资金大多数能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能有效的发挥它的作用。未发现资金多头申报、套取及资金截留、挤占、滞留等现象,无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由于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自纠自查出现问题边清边改,边查边纠,及时协调相关单位,使涉农专项资金及时发放,农村基建设施能发挥其作用,使农民深刻感受到和国家的温暖,也能使此次清查工作圆满成功。
根据《广东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按照要求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细化分项,具体分为四大项:⑴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2)农村沼气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扶贫资金。(4)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分为十一小项:其中包括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村沼气建设、省人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基本农田整治资金、市级标准化农田资金、巩固和完善农业示范区资金、扶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资金、扶持农村贫困泥砖房改造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
对以上各项资金的使用进行了清理和检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资金的投入情况:
20xx-20xx年良种补贴共投入 万元;
20xx-20xx年粮食直补共投入 万元;
20xx-20xx年农资综合补贴共投入 万元;
20xx-20xx年农村沼气建设共投入 万元;
20xx-20xx年省人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基本农田整治资金 万元;
20xx-20xx年基本农田整治资金 万元;
20xx-20xx年市级标准化农田资金 万元;
20xx-20xx年巩固和完善农业示范区资金 万元;
20xx-20xx年扶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 万元;
20xx-20xx年扶持农村贫困泥砖房改造资金 万元;
20xx-20xx年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 万元;
以上合计 万元。
各项目已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个别有结余。粮种补贴、种粮直补、综合补贴、扶持贫困村发展经济资金、扶持农村贫困村泥砖房改造资金等项合计万元,由县财政局直接管理拨付。其余资金 万元由农业局管理实施。具体细项分别说明。
二、 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受理中,我们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xx]117号)的规定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制度受理.使用情况具体看细项说明。
三、 项目申报下达受理程序
每年在项目申报前,我们在各有关镇申报的基础上,派出专门人员进行逐个核实。然后根据实际进行编制《可行性报告》上报给市有关部门,经市有关部门审核后逐级申报,然后按省市下达的建设任务进行建设受理,编制《实施方案》再逐级上报,待批复后进行实施建设。
四、 资金投入所取得的成效
近几年,通过中央、省、市、县农业的不断投入,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经济效益:全县新增稻谷约 吨,新增产值约为万元;20xx年种粮补贴工作实施后,全县新增稻谷约 吨,新增产值约为 万元;20xx种粮补贴工作实施后,全县新增稻谷吨,新增产值约万元,新增玉米产量约 吨,新增产值约为 万元。
2、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高,密切联系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有利于调整农业结构,粮食高产创建项目活动,对促进粮食增产,增加农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
五、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种粮补贴工作量大,时间紧,程序较复杂,核算难度大。
2、农户思想觉悟相对较低,小农意识较强,为了个人的利益,存在侥幸的心理,多报、虚报种粮面积的情况时有发生。
3、个别村委、村小组一级存在落实工作责任心不够强,把关不够严等现象,对我县种粮补贴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4、“一卡通”农户办理开户、农户种粮数据录入等工作量大,需时较多。
六、整改措施
20xx年,我县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的要求,根据工作实际,对种粮补贴工作作了严格、细致的规定,并以县政府的名义下发到个镇(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要求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做好种粮补贴各项工作。《细则》对种粮补贴面积的申报程序、申报时间、补贴资金的发放以及违反补贴政策的处理等方面的工作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规范了工作的流程,有效地确保了政策的落实。
县督察组:
根据中共文县委办公室、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关于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的通知》[20xx]159号文件精神,丹堡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20xx年全乡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丹堡乡地域面积50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0%,乡政府驻地丹堡村,距县城20公里,海拔940米。全乡辖15个行政村,67个合作社,76个自然村,2575户,8551人。共有党员418人,党组织18个。耕地面积11760亩,人均占有耕地1.61亩。20xx年农民人均占有粮255公斤,人均纯收入1380元。
二、自查内容
截至目前,全乡共发放粮食直补资金600004元;农资综合补贴元;退耕还林补助233956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13793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1474098元;五保供养94850元;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元;二女户节育一次奖励资金元;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养老储蓄金元;独生子女领证父母奖励金元;计生村级工作人员报酬元;农村育龄妇女环情补助金元;村干部报酬养老保障金元;村组干部报酬元。
三、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乡党委、政府以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将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乡上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组建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惠农大厅,确定了财政、民政、信用社、计生、新农合、新农保等6名业务主办,具体负责各项惠农政策的业务办理,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村低保、退耕还林、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补贴项目,都经过了政府行政会议讨论,严格把关。
(二)制度健全,发放及时。乡政府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各项惠农资金都要经过乡级财政所发放到农户手里,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补贴一卡发,服务一站办,收支一本帐”为核心内容的管理目标,对惠农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和“一册明一折统”发放。20xx年,乡上对各类资金的发放,更是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确保各项资金全部兑现到户。在发放时间上,根据上级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发放,从未滞留。
(三)运作规范,资料完善。在认真抓好各项惠农资金落实兑现基础上,乡上注重健全完善账目,及时填写“明白册”,使每个农户对本人享受的优惠政策心中有数。凡是上级部门下拨的各项惠农资金,乡上都及时记账,做到了资料齐全,账目清楚。各项目补贴方案确定后,在各村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每年年底对享受补贴的人员和农户在全乡范围内公示。并把各项惠农资金的发放情况及时填入农户“明白册”之中。
7月22日接临财农()21号文件《关于开展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自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镇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业务站、所人员,对近几年(自x年)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位于临川区境内东部,毗邻金、临、东三县区交界处,属丘陵地区,易旱易涝,全镇总人口21536人,辖11个村委会,耕地面积18060亩,
二、自查情况
自x年,我镇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程序全部纳入了“一卡通”发放。
其中:
1、良种补贴资金:上级拨付22.98万元,22.56万元,32.80万元。共计人民币78.34万元;
2、油菜补贴资金上级下拨0.03万元,1.10万元,共计1.13万元,实际通过“一卡通”发放0.25万元,其中专项结余0.88万元,已于3月31日区审计局专项上缴财政专户0.88万元;
3、能繁母猪补贴资金:上级下拨1.6万元,8.76万元,共计10.36万元,实际通过“一卡通”发放9.85万元,其中结余0.51万元,已于5月20日区审计局专项上缴财政专户0.51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鉴于上述:油菜补贴结余0.88万元,能繁母猪补贴结余0.51万元,造成按政策无法使用的主要原因,一是播种时村级在统计油菜面积,统计能繁母猪数量上报看,因种植油菜遭受旱灾和能繁母猪存栏变化情况,发放补贴资金时,
四、几点建议
1良种补贴资金。能否由政府统一采购优质品种,由农业技术部门按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将良种直接发给种植户,做到了良种优质化。
2油菜补贴资金。
3能繁母猪存栏动态变化,当年新增母猪难以核实,应确定母猪繁殖最低年限,建立档案,二至三年补贴一次。
以上汇报当否,请批评指正。
xx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小组办公室:按照《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我乡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小组,切实抓好相关工作。
现将我乡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我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由乡长为组长,财政、纪检等部门人员为成员的的工作组,在具体清理活动中坚持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统筹分工,协调配合;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抓好清理工作。
二、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按照有关要求,我乡认真梳理了涉及我乡的强农惠农资金,认真填报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情况表,为专项清理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三、面的'站开展回头看活动认真查找xx年度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经梳理检查,我乡未出现过相关问题。
四、认真排查解决问题我乡从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入手,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完善和纠正。
五、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我乡制定并完善了相关制度,对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处理,同时,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按照《关于关于做好村级“两委”板子巡查准备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县残联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惠农资金下拨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学习,领会通知精神。
《关于关于做好村级“两委”板子巡查准备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下发后,县残联积极行动,迅速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对通知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就如何贯彻落实进行了认真研究,围绕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就县残联下拨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并及时填报相关调查表册。
二、强化组织,认真落实惠农资金
从20xx年开始,县残联组织实施的惠农项目分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老人生活补助、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等。为确保以上项目实施到位,县残联根据项目工作要求,及时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工作重点和难点,确定工作时限,强化责任要求,制定工作措施,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通过入户调查、电话回访等形式,掌握实际情况,确保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同时,充分调动基层残联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动员各镇残联工作人员和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深入残疾人家庭,调查了解残疾人家庭实际情况,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其中,20xx年为700名特困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84万元,为255名残疾人发放重度护理补贴15.66万元,为134名困难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燃油补贴3.224万元,为147名残疾老人发放生活补助17.64万元,为3名大中专残疾学生发放助学补助0.6万元,为69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发放危房改造补助20.7万元。20xx年为700名特困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84万元,为464名残疾人发放重度护理补贴55.68万元,为260名困难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燃油补贴4.16万元,为126名残疾老人发放生活补助22.68万元,为4名大中专残疾学生发放助学补助0.8万元,为39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发放危房改造补助15.6万元。
经自查,以上惠农资金全部通过“一折统”落实到位。
现将我局开展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策兑现情况
(一)生猪良种补贴政策
20xx年,省农业厅、财政厅下达我县生猪良种补贴资金150万元,按照每头能繁母猪每年使用4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0元,计划补贴母猪3.75万头。我县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了13家供精单位,供精单位按照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养殖者提供精液。根据核定的配种情况及供精单位提供的精液生产情况登记表、人工授精配种签字记录表等有关凭证,20xx年全县累计补贴母猪配种80629窝,计资金161.258万元(超过计划部分使用以往年度结余资金)。
为加强管理,我局成立了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领导组、技术组和督导组,具体负责对项目的组织与实施、任务指标下达、技术指导和项目的监督管理。按照《省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制定了《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的组织实施、人工授精站的条件、运行管理、资金报取、监督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健全了分级管理制度、招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保证金制度、督查制度、公示制度、目标考核制度、能进能出制度等多个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了生猪良种补贴工作。从20xx年的情况看,该项政策宣传到位,资金管理规范,农户接受程度较高,资金效用发挥较好。
(二)奶牛良种补贴政策
20xx年,省农业厅、财政厅下达我县奶牛良种补贴资金1.5万元,按照每头能繁母牛每年使用2剂冻精,每剂冻精补贴15元,计划补贴奶牛500头。奶牛良种补贴资金实行省级部门报帐管理。由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集中招标选购良种冻精,供精单位按照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养殖者提供冻精。由于资金下达较迟,加之目前我县繁育奶牛数量较小,该资金20xx年尚未使用。
(三)能繁母猪(存栏)5头以上的补贴情况
根据市畜牧兽医局《关于下达能繁母猪补贴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市政府在市级价格调节基金中安排我县资金64.029万元,要求我县按市县3:7的比例配套资金,对全县20xx年存栏能繁母猪5头以上的家庭牧场和规模养殖场饲养的能繁母猪给予临时性一次补贴,补贴标准100元/头。采取乡镇调查摸底统计→县上统计核查→返乡镇公示→按标准兑现资金(打入养殖场业主银行账户)的程序,我局协同财政局于20xx年12月18日前已兑现26个乡镇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1966户,能繁母猪21319头,兑现补贴资金213.19万元。资金除市财政下达64.029万元外,县财政配套149万元、县畜牧兽医局配套1610元。因资金兑现公开透明,我局至今未收到举报或投诉。
(四)能繁母猪保险及育肥猪保险情况
严格按照宜县府办宜县府办〔20xx〕16号精神,我局会同人保财险公司在20xx年完成66879头能繁母猪、111091头育肥猪的政策性保险工作,全年理赔能繁母猪3610头、育肥猪5954头,为养殖业主理赔572.29万元。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能繁母猪保险保额为1000元/头,保费60元/头,保费农户承担20%,各级财政补贴8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18%,县级财政补贴12%);育肥猪保险保额为700元/头,保费28元/头(散户保费为35元/头),保费农户承担20%,各级财政补贴8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15%,县级财政补贴15%)。20xx年度我县能繁母猪参保66879头、育肥猪参保111091头,财政共计补贴保费5700444.8元,其中中央财政3562778元、省财政1189215.6元、县财政948451.2元。
二、存在问题
一是惠农政策兑现成本高;
二是工作面宽量大,监管难;
三是惠农政策效应有待提高。
根据《xx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在全市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的`通知》(皖农财〔20xx〕109号)和市农委([20xx]180号)文件要求,农委对20xx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的补贴补助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从自查结果看,强农惠农资金在使用管理中能够按资金使用要求正确使用,较好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作用,对全市现代农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通知。
农委认真组织学习180号文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落实,及时安排负责财务工作的同志对本单位20xx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的补贴补助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二、分类疏理,查清资金来源情况。
经过认真疏理,我委20xx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的补贴补助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分为以下方面:
(一)农机购置补贴
20xx年以来,农机购置补贴共4366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制度:农民实行全价购机,待农户购机、申请补贴、公示、审核等手续完成后,农机化主管部门定期出具补贴资金结算确认清单,财政部门审定后再把补贴额直接打到购机农户的直补卡帐户上。
(二)农民培训资金
20xx年以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共329.9万元。为促进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成立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小组,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工作,同时制订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管理办法。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培训机构,并按照《xx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中标后,拨付30%资金到培训机构,培训完成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70%资金到培训机构。截止16年1月18日,拨付资金100%。
(三)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为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规范和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xx市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管理办法》。
(四)种养业良种工程
20xx年,良种补贴285万元。
(五)渔政设施
20xx年农业部下达渔政工程项目资金17万元,用于渔政执法快艇建造。资金一到位立即着手招标、政府采购等相关手续,经过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最后确定由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建造。20xx年3月底接收渔政执法快艇一艘,该项目工程顺利完工,并通过了项目验收。
三、按规定使用资金,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以上资金都按照规定进行申请、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实行的公开招标,程序合法有效,资金使用正确,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四、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监管水平。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加强检查督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提高资金监管水平,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为贯彻落实xx年3月23日全县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启动会议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专项资金交叉检查的通知》(铜教发〔〕64号),根据县教育局xx年3月27日上午召开了教育系统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启动暨教育专项资金检查筹备会议工作安排,我校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等相关工作,现将看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铜委办字[]14号《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我校根据县局工作会议要求及安排,成立了教育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小组,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兼板场中学校长安正武,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曾昭斌、安华松任副组长,冉隆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设立专门办公室,并且明确专人办公,开展学校涉农惠农资金专门资金的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范围
这次自查重点是检查自xx年以来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如下:
(一)投入情况
xx年上级投入我校公用经费102.2万元(以自然年度计算,下同)、营养改善计划资金83.1657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68.75万元;xx年上级投入我校公用经费113.6425万元(含xx年提标6.2825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78.302605万元(含学生缴纳提标资金12.56054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140万元(含秋季学期追加500个名额62.5万元);xx年上级投入我校公用经费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35.4032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106.25万元(学校还未收到银行汇款通知)。
(二)支出情况
xx年度教育经费支出(不含财政承担的个人工资)共计146.352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0.849825万元、基础设置建设1.9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3.553万元(支出中含上级补助学校附属工程等维修款51.8373万元)。营养改善资金和贫困生食堂用餐支出154.984153万元,以现金发放贫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59.万元。
xx年度教育经费支出(不含财政承担的个人工资)共计291.603553万元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9.776553万元、基础设置建设59.574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2.2521万元(支出中含上级补助学校附属工程等维修款147.2万元)。营养改善资金和贫困生食堂用餐支出126.295849万元,以现金发放贫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11.0866万元。
xx年截至2月底教育经费支出39.75153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9.751538万元。营养改善资金和贫困生食堂用餐支出28.66786万元,以现金发放贫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61.8750万元。
三、教育经费的保障情况
上级部门对我校义务教育经费按要求按时、足额到位,资金实行银行账户管理,严格现金使用,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教育。
四、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我校属事业单位,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教育的方针,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学校对教育经费的使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每学期“两免一补”落实到位,寄宿生生活补助、困难学生补助及助学金都属实上报,按时发放,无虚报冒领情况。
公用经费管理使用的具体做法是:
(1)我校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上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学校的一切资金,由学校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统领统支,没有出现以任何理由单独支取现象。
(2)认真履行报账制度,力求资金的规范使用,无挪用、挤占、截留等现象的发生。严格财经审批手续。所有报销发票,做到手续完备,每张发票有经手人签字、主管校长签字,并报经教育局财务审计科审核后方可入帐。
(3)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财务法规,没有发生在政策法规范围之外,自作主张处理财务的不良问题。
(4)财务专管教师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学校任何财务活动必须经财务教师和行政审批后,方可实施。重大开支项目,都经校务会议集体决定,并经学校监督委员会公示后方可施行。金额超过1万元项目的报教育局相关审批。
(5)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文件规定。
(6)需要购置各种设备、仪器、教具、办公用品及其它物品,都先通过校委会决定后才添置。所有购买物品必须有保管人员登记后方可领取使用。
(7)财会教师严格执法,自觉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财务审核。
五、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学校营养改善资金由学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并且单独设立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标准拟出采购计划,大米、菜油和猪肉由教育局统一制定购买,保证食品安全卫生。蔬菜等自行购买的必须在有资质的公司购买,并且严格保证食品质量,学校每次购买必需有学校监督委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管员必须及时如实登记进出库台账。食堂所有产生的票据必须有学校食堂采购人员、验收人员和监督人员签字后才允许进入报销程序。
六、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本次经费的自查工作,我们发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公用经费使用随意性还比较大,虽然每学期都通过预算,但是各部门对预算不够重视,数据缺乏依据,在实际使用中也缺乏计划性,同时也由于一些不确定因数,导致实际使用和预算产生很多差距,导致某些方面预算资金缺口较大。
2、账务不规范。由于学校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加之电算化中账套分类不太科学,造成学校经费使用分类比较混乱,特别是营养改善款和寄宿生生活款帐上统计混乱。不能及时、准确和清晰的反应两项专款支出和结余。
3、账务处理滞后。由于报账程序繁杂,会计员没有及时处理相关记账工作,导致学校每月账务情况没有及时反映。
4、贫困寄宿生生活款学生卡上余额清算不及时。由于营养餐实行刷卡消费,学生的卡是实行编号管理,但是学生由于保管等问题,换卡比较频繁,造成一个学生出现多张卡,而且每张卡上的余额不能合并到同一张卡,加之学生私自转卡,导致期末清算非常困难,无法将剩余生活款按时兑现给学生,同时也导致不能准确计算出学生刷卡消费金额。
5、贫困寄宿生评审不到位。虽然学习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操作,申报表一律由学生所在村出具书面证明,然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才能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但是由于教师对每个学生家庭情况不是完全了解,导致部分应该享受的学生没有享受到该项补助。
6、xx年11月份国家追加500名贫困寄宿生指标,学校按照教育局要求通过银行发放给享受对象家长账户,但是由于家长信息有误,导致50户无法上账,造成资金滞留。
7、食堂采购入库登记不及时,出现部分采购漏登,造成食堂台账金额、会计明细账账面金额与实际使用金额有不符。
8、食堂储藏室太小,采购分类困难,排气设备差。造成管理有些混乱。
针对以上八个方面问题,学校专门召开整治铸廉小组会议,提出以下自纠,有学校相关部门落实:
1、学校有财务室牵头,由各办公室拟出本部门资金需求计划,根据需求的轻重缓急在需求项目后面定出a、b、c、d四个属性。财务室根据沿教发[]306号文件《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经费管理使用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将需求经费分成办公费、教育教学管理、教师培训、安全经费、小型维修五个板块,拟出预算提交校委会讨论,预算一旦通过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规范公用经费使用,本着既要保障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要的开支。
2、会计人员提高业务素质,积极要求上级部门升级和规范财务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将食堂账务单独核算,定期并帐。这样食堂账务可以实行权责发生制记账,及时结算处经费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真正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更新食堂刷卡系统,严格实行一人一卡一号,学生换卡不换号,这样每月能清楚看到每个学生生活费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期末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及时清算剩余生活费。
4、为了明确营养餐款和学生生活款的使用和结存金额,决定在xx年底结账时统计出来的学生卡上余额数作为贫困寄宿生活费的余额,其余余额作为营养餐款的余额,虽然不太准确,但是可以为今后的明确分清两种款项打下基础。
5、学校要建立学生家庭档案,为学生享受贫困生活补助可靠依据,让这项惠民政策真正惠及群众。从本学期起,贫困寄宿生补助款生生活费不再由学校直接将金额上到学生卡中,而是采取通过银行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学生再根据用餐需求缴纳生活费,生活费款作为食堂暂收款处理,再根据用餐金额确定食堂收入,期末及时清退学生剩余生活款。
6、积极清算商家货款,清算专项资金剩余款项,多方联系未兑现贫困寄宿学生银行账号信息,及时将款项兑现给学生,是在通过银行无法兑现的,在征得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发放现金给学生本人。学校控制学生生活用餐的盈利,生活用餐的盈利只能用于弥补亏损和改善食堂用餐条件,不得用着学校办公等经费,更不得用于发放教师福利。核准营养餐款使用金额,将剩余款项根据教育局要求上缴教育局专户中。
7、积极督促新食堂的建设工作,尽快启用新食堂,为学生一个良好的用餐环境。
以上几方面的整改由总务处牵头,每项明确了专人负责。随时反馈整改进度,遇到无法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反映,争取妥善解决存在的各项问题。
为贯彻落实xx年3月23日全县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启动会议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专项资金交叉检查的通知》(铜教发〔〕64号)精神,根据县教育局xx年3月27日上午召开了教育系统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启动暨教育专项资金检查筹备会议工作安排,我校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等相关工作,现将看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铜委办字[]14号《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我校根据县局工作会议要求及安排,成立了教育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兼板场中学校长安正武,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曾昭斌、安华松任副组长,冉隆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设立专门办公室,并且明确专人办公,开展学校涉农惠农资金专门资金的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范围
这次自查重点是检查自xx年以来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如下:
(一)投入情况
xx年上级投入我校公用经费102.2万元(以自然年度计算,下同)、营养改善计划资金83.1657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68.75万元;xx年上级投入我校公用经费113.6425万元(含xx年提标6.2825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78.302605万元(含学生缴纳提标资金12.56054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140万元(含秋季学期追加500个名额62.5万元);xx年上级投入我校公用经费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35.4032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106.25万元(学校还未收到银行汇款通知)。
(二)支出情况
xx年度教育经费支出(不含财政承担的个人工资)共计146.352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0.849825万元、基础设置建设1.9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3.553万元(支出中含上级补助学校附属工程等维修款51.8373万元)。营养改善资金和贫困生食堂用餐支出154.984153万元,以现金发放贫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59.20xx万元。
xx年度教育经费支出(不含财政承担的个人工资)共计291.603553万元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9.776553万元、基础设置建设59.574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2.2521万元(支出中含上级补助学校附属工程等维修款147.2万元)。营养改善资金和贫困生食堂用餐支出126.295849万元,以现金发放贫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11.0866万元。
xx年截至2月底教育经费支出39.75153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9.751538万元。营养改善资金和贫困生食堂用餐支出28.66786万元,以现金发放贫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61.8750万元。
三、教育经费的保障情况
上级部门对我校义务教育经费按要求按时、足额到位,资金实行银行账户管理,严格现金使用,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教育。
四、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我校属事业单位,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教育的方针,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学校对教育经费的使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每学期“两免一补”落实到位,寄宿生生活补助、困难学生补助及助学金都属实上报,按时发放,无虚报冒领情况。
公用经费管理使用的具体做法是:
(1)我校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上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学校的一切资金,由学校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统领统支,没有出现以任何理由单独支取现象。
(2)认真履行报账制度,力求资金的规范使用,无挪用、挤占、截留等现象的发生。严格财经审批手续。所有报销发票,做到手续完备,每张发票有经手人签字、主管校长签字,并报经教育局财务审计科审核后方可入帐。
(3)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财务法规,没有发生在政策法规范围之外,自作主张处理财务的不良问题。
(4)财务专管教师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学校任何财务活动必须经财务教师和行政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重大开支项目,都经校务会议集体决定,并经学校监督委员会公示后方可施行。金额超过1万元项目的报教育局相关领导审批。
(5)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文件规定。
(6)需要购置各种设备、仪器、教具、办公用品及其它物品,都先通过校委会决定后才添置。所有购买物品必须有保管人员登记后方可领取使用。
(7)财会教师严格执法,自觉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财务审核。
五、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学校营养改善资金由学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并且单独设立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标准拟出采购计划,大米、菜油和猪肉由教育局统一制定购买,保证食品安全卫生。蔬菜等自行购买的必须在有资质的公司购买,并且严格保证食品质量,学校每次购买必需有学校监督委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管员必须及时如实登记进出库台账。食堂所有产生的票据必须有学校食堂采购人员、验收人员和监督人员签字后才允许进入报销程序。
六、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本次经费的自查工作,我们发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公用经费使用随意性还比较大,虽然每学期都通过预算,但是各部门对预算不够重视,提供数据缺乏依据,在实际使用中也缺乏计划性,同时也由于一些不确定因数,导致实际使用和预算产生很多差距,导致某些方面预算资金缺口较大。
2、账务不规范。由于学校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加之电算化中账套分类不太科学,造成学校经费使用分类比较混乱,特别是营养改善款和寄宿生生活款帐上统计混乱。不能及时、准确和清晰的反应两项专款支出和结余。
3、账务处理滞后。由于报账程序繁杂,会计员没有及时处理相关记账工作,导致学校每月账务情况没有及时反映。
4、贫困寄宿生生活款学生卡上余额清算不及时。由于营养餐实行刷卡消费,学生的卡是实行编号管理,但是学生由于保管等问题,换卡比较频繁,造成一个学生出现多张卡,而且每张卡上的余额不能合并到同一张卡,加之学生私自转卡,导致期末清算非常困难,无法将剩余生活款按时兑现给学生,同时也导致不能准确计算出学生刷卡消费金额。
5、贫困寄宿生评审不到位。虽然学习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操作,申报表一律由学生所在村出具书面证明,然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才能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但是由于教师对每个学生家庭情况不是完全了解,导致部分应该享受的学生没有享受到该项补助。
6、xx年11月份国家追加500名贫困寄宿生指标,学校按照教育局要求通过银行发放给享受对象家长账户,但是由于家长提供信息有误,导致50户无法上账,造成资金滞留。
7、食堂采购入库登记不及时,出现部分采购漏登,造成食堂台账金额、会计明细账账面金额与实际使用金额有不符。
8、食堂储藏室太小,采购分类困难,排气设备差。造成管理有些混乱。
针对以上八个方面问题,学校专门召开整治铸廉领导小组会议,提出以下自纠方案,有学校相关部门落实:
1、学校有财务室牵头,由各办公室拟出本部门资金需求计划,根据需求的轻重缓急在需求项目后面定出a、b、c、d四个属性。财务室根据沿教发[]306号文件《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经费管理使用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将需求经费分成办公费、教育教学管理、教师培训、安全经费、小型维修五个板块,拟出预算方案提交校委会讨论,预算一旦通过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规范公用经费使用,本着既要保障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要的开支。
2、会计人员提高业务素质,积极要求上级部门升级和规范财务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将食堂账务单独核算,定期并帐。这样食堂账务可以实行权责发生制记账,及时结算处经费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真正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更新食堂刷卡系统,严格实行一人一卡一号,学生换卡不换号,这样每月能清楚看到每个学生生活费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期末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及时清算剩余生活费。
4、为了明确营养餐款和学生生活款的使用和结存金额,决定在xx年底结账时统计出来的学生卡上余额数作为贫困寄宿生活费的余额,其余余额作为营养餐款的余额,虽然不太准确,但是可以为今后的明确分清两种款项打下基础。
5、学校要建立学生家庭档案,为学生享受贫困生活补助提供可靠依据,让这项惠民政策真正惠及群众。从本学期起,贫困寄宿生补助款生生活费不再由学校直接将金额上到学生卡中,而是采取通过银行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学生再根据用餐需求缴纳生活费,生活费款作为食堂暂收款处理,再根据用餐金额确定食堂收入,期末及时清退学生剩余生活款。
6、积极清算商家货款,清算专项资金剩余款项,多方联系未兑现贫困寄宿学生银行账号信息,及时将款项兑现给学生,是在通过银行无法兑现的,在征得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发放现金给学生本人。学校控制学生生活用餐的盈利,生活用餐的盈利只能用于弥补亏损和改善食堂用餐条件,不得用着学校办公等经费,更不得用于发放教师福利。核准营养餐款使用金额,将剩余款项根据教育局要求上缴教育局专户中。
7、积极督促新食堂的建设工作,尽快启用新食堂,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用餐环境。
以上几方面的整改由总务处牵头,每项明确了专人负责。随时反馈整改进度,遇到无法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争取妥善解决存在的各项问题。
县督察组:
根据中共文县委办公室、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关于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的通知》[20xx]159号文件精神,丹堡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20xx年全乡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丹堡乡地域面积50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0%,乡政府驻地丹堡村,距县城20公里,海拔940米。全乡辖15个行政村,67个合作社,76个自然村,2575户,8551人。共有党员418人,党组织18个。耕地面积11760亩,人均占有耕地1.61亩。20xx年农民人均占有粮255公斤,人均纯收入1380元。
二、自查内容
截至目前,全乡共发放粮食直补资金600004元;农资综合补贴元;退耕还林补助233956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13793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1474098元;五保供养94850元;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元;二女户节育一次性奖励资金元;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养老储蓄金元;独生子女领证父母奖励金元;计生村级工作人员报酬元;农村育龄妇女环情补助金元;村干部报酬养老保障金元;村组干部报酬元。
三、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乡党委、政府以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将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乡上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组建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惠农大厅,确定了财政、民政、信用社、计生、新农合、新农保等6名业务主办,具体负责各项惠农政策的业务办理,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村低保、退耕还林、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补贴项目,都经过了政府行政会议讨论,严格把关。
(二)制度健全,发放及时。
乡政府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各项惠农资金都要经过乡级财政所发放到农户手里,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补贴一卡发,服务一站办,收支一本帐”为核心内容的管理目标,对惠农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和“一册明一折统”发放。20xx年,乡上对各类资金的发放,更是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确保各项资金全部兑现到户。在发放时间上,根据上级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发放,从未滞留。
(三)运作规范,资料完善。
在认真抓好各项惠农资金落实兑现基础上,乡上注重健全完善账目,及时填写“明白册”,使每个农户对本人享受的优惠政策心中有数。凡是上级部门下拨的各项惠农资金,乡上都及时记账,做到了资料齐全,账目清楚。各项目补贴方案确定后,在各村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每年年底对享受补贴的人员和农户在全乡范围内公示。并把各项惠农资金的发放情况及时填入农户“明白册”之中。
二〇xx年十二月五日
根据镇党政办公室[20xx]64号文,关于开展对中央和省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拉网式自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我村实际,涉农资金主要有:新农保、合作医疗、退耕还林、自然灾害救助、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水库移民、农村低保、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农村适龄青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免费参加合作医疗人员等11项。目前我村共有农户390户,1270人,涉农资金户数计297户,检查涉及惠农资金共计达52万元,通过对297户涉农资金户,进行地毯式自查走访,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自然灾害救助款,因民政部分每户48元,救济的是口粮,折合现金48元,而在核对表中是以金额方式体现,因此村民不清楚,认为没有拿到现金是没有补到位,通过与镇民政核实,实际救灾救助款已发放到位是通过以救济米粮发放的。
2、农村家电下乡补贴有两户村民否认购买了家电,一户为:余双文户购家电政策补贴571.74元,该户主说未购任何电器;另一户为:胡先能户购家电政策补贴款计2877.81元,该户主说20xx年8月20日在灵乡金威平价购一台空调补贴了大约300多元左右,没有那么多。
通过对惠农资金的检查发现,大部份惠农资金是直接通过镇财政部门直接拨款到农户专户或由有关单位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无中间间接的转交环节,截流的可能性不大,只是,惠农资金发放时间与检查时间相隔时间较长,发放时有的农户没有在意,没记清楚惠农资金领取的准确时间和具体家中由是哪个成员领取的情况。
xx市灵乡镇长坪村
日期:
按照县委办公室通知精神,我乡结合实际工作,对惠农补贴政策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乡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工作,成立了祁红乡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发放领导组,由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对我乡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工作实行领导和监督,保证我乡惠农补贴政策得到坚决贯彻。
二、建立了完善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平台。
按照“一卡通”发放工作的要求,我乡建立健全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平台,全乡共发放涉农存折1892个,做到一户一折,对于计生奖扶、农村低保等按人开户,所有存折由包村乡干部配合发放到农户手中,极少数外出务工常年不归农户的存折暂且保管在财政所,不存在村组干部保管农户存折的情况。保证我乡所有财政补贴资金能够全部纳入系统及时发放。
三、认真抓好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发放。
1.按照“一线实”工作要求,我乡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办公室对每项资金的发放进行核实,对不符合政策的项目退回原单位改正,并停止资金发放,以保证惠农政策正确执行。
2.在资金管理中,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实行资金专户封闭式运转,不存在惠农补贴资金的截留、挪用和克扣情况,也没有发生金融机构阻扰农民提取补贴资金的行为。
3.在资金发放中,我乡严格按照资金发放限时制的要求,做到资金及时准确发放,XX年上半年共发放财政补贴农民资金22批次,资金额85.9万元,无一差错。
4.做好资金发放公示工作。在政务公开内容中,涉农资金公开是重要内容。我乡及时做好资金发放公示,保证政策公开透明。同时做好发放通知,让群众及时领取补贴资金。
四、搞好政策学习和宣传,促进我乡惠农补贴工作健康开展。
下一步,我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惠农政策的自觉性。从抓政策学习入手,提高政策水平,加强惠农政策宣传,提高全乡干部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利用惠农政策促进我乡经济社会的有好有快发展。
一、基本情况
乡位于县西南边缘,距县城97公里,幅员面积60.6平方公里。全乡耕地面积10971亩,绿化率达76.3%,辖13个行政村,2个街道居委会,71个村民小组,总户数5326户,总人口20389人。
二、自查内容
20xx年,全乡共发放地质避让搬迁款240000元,共计15户现已经全部发放到每位搬迁户卡上。
三、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地质避让搬迁惠农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乡党委、政府以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将地质避让搬迁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乡上由乡长亲自抓,乡国土员杨明为业务人员,都经过了政府行政会议讨论,严格把关。
(二)制度健全,发放及时。
乡政府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地质避让搬迁惠农资金都要经过乡级财政所发放到农户手里,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补贴一卡发,服务一站办,收支一本帐”为核心内容的管理目标,对惠农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和“一册明一折统”发放。年,乡上对地质避让搬迁资金的发放,更是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确保各项资金全部兑现到户。在发放时间上,根据上级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发放,从未滞留。
(三)运作规范,资料完善。
在认真抓好地质避让搬迁惠农资金落实兑现基础上,乡上注重健全完善账目,及时填写“明白册”,使每个农户对本人享受的优惠政策心中有数。上级部门下拨的地质避让搬迁惠农资金,乡上都及时记账,做到了资料齐全,账目清楚。地质避让搬迁补贴方案确定后,在各村公示无异议后发放。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的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各项资金落到实处,根据莆田市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强农惠农富农资金在线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莆惠管〔20xx〕2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布暑安排,成立了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莆田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xx年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林业局对照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的检查项目和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强农惠农资金收入、落实到位情况
(一)造林绿化补助资金。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各县区林业局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实际收入总额6552.27万元(其中:20xx年4715.96万元、20xx年上半年1836.31万元),已落实到位5070.23万元(其中20xx年3235.81万元、20xx年上半年1834.42万元)。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各县区林业局生态林补偿基金实际收入总额1746.97万元(其中20xx年1167.67万元、20xx年上半年579.3万元),已落实到位961.18万元(其中20xx年918.58万元、20xx年上半年42.6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全市完成“四绿工程”建设19.41万亩,造林更新3.51万亩,共完成造林绿化22.92万亩,占省下达任务的120.63%。20xx年上半年全市完成“四绿工程”建设3.18万亩,林分修复11.33万亩,人工造林更新2.84万亩,共完成17.35万亩,占省下达任务的106.67%。
1.及时分解,明确任务。我市根据各县区(管委会)林地资源等实际情况,下发了《全市造林绿化任务下达的通知》,及时把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区(管委会),并提出具体要求。为了进一步明确造林绿化任务,市政府每年又发出了《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提出了深化思想认识、推进生态建设,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有力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建立目标责任、切实加强领导的具体意见。我市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强化部署,并向各县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下达造林绿化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推动发展。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加强造林绿化宣传,宣传造林绿化对加快国家森林城市和生态市建设、打造宜居港城的重要意义,宣传造林绿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宣传造林绿化各级政府扶持政策,传播森林文化、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价值观。每年3月,组织市各套班子、机关单位干部、莆田军分区和武警部队官兵及群众一起参加义务植树劳动,拉开了全市春季大规模义务植树劳动的帷幕。各县区(管委会)和乡(镇)政府也精心组织党政军民参与的大规模义务植树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全市掀起造林绿化新高潮。
3.转变方式,促进发展。一是搞好规划设计。按照“全面规划、注重实效、先急后缓、分期实施”的要求和“山水园田统一规划,乔灌草、花果树一起上,带、网、片、点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四绿”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二是狠抓林地落实。造林地的落实是确保完成任务的关键,“四绿”工程建设要落到非规划林地、可造林地块和“三沿一环”可补植林地。对于现有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极少量的荒山,做到逐块落实,及时造林。今年共落实15.5万多亩造林地,有效地保障了今年造林任务的顺利完成。三是做好苗木供应。林业部门根据今年造林任务,认真测算造林绿化所需苗木的树种、规格和数量,及时做好苗木的准备和调剂。四是加快苗木花卉基地建设。针对今年及以后我市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建设的实际,大力扶持重点花卉苗木基地建设,适时调整苗木的组成结构,加大乡土阔叶树种苗木、绿化大苗的培育,确保苗木供应。今年我市通过落实各级政府花卉苗木优惠政策,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产销对接,完善社会化服务,推动花卉苗木专业化、标准化、设施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我市的花卉苗木生产初具规模,基本实现造林绿化苗木自主化。五是强化科学造林。根据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做到适地适树,科学配置造林树种和密度。在造林更新上,大力提倡不炼山造林,维护地力和生物多样性。在重点生态区位,通过采取间伐、补植、套种等人工措施,加快调整树种组成,改善林分结构,促进形成树种多样、针阔混交、异龄复层的复合型林分。在城乡绿化上,选择景观效果好、经济价值高的名贵和优良乡土阔叶树种,以丰富森林景观,提高城乡绿化美化水平。
4.配套扶持,增加投入。为推动造林绿化发展,我市将造林绿化资金列入预算,增加投入,配套补助。在省对今年造林绿化各项目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市财政对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屏障、绿色通道建设按300元/亩标准补助;对高速公路、铁路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3000元/亩标准补助;对林分修复补植按省标准40元/亩补助;对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按500元/亩标准补助;对珍贵用材树种造林按250元/亩标准补助。并要求县区(管委会)按市标准配套。
5.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市林业局建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宝昌总负责、党组成员带队、相关科室挂钩的组织分工负责制,抽出时间下乡对各县区(管委会)今年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了解造林绿化进展情况,特别是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和帮助解决具体问题,推动造林绿化进度。各县区通过委托专业队伍养护、聘请专人养护、村民自我养护等不同方式,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全面落实“谁栽、谁有、谁受益”的.'政策,明晰产权和经营权,确保树树有人管、块块有业主,达到植一株、活一株、绿一处、成一片的效果。
(二)造林绿化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专款专用。一是严格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制定的《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造林绿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xx]1号)精神,对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独立核算。造林绿化主体完成当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后,首先由各县区林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并将结果上报省市林业局、财政厅,由省林业厅和财政厅开展抽查验收,造林验收期间,市纪委驻农业局纪检组还在我局网站开设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造林验收合格后,将资金拨付到位。二是详细制定资金用款计划,编制《造林绿化资金发放清单汇总表》,上报财政部门核准后发放补助资金。对验收合格的政府部门及公司造林的,直接将补助资金汇入账户,对个人造林验收合格的,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三是补助资金下拨情况及时录入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系统,在资金分配中做到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经自查,未发现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问题。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工作开展情况
1、规范护林员队伍管理。从抓护林监管员队伍建设入手,狠抓队伍管理。公开护林员选聘条件、责任与报酬,由村民公开竞聘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书,明确护林员的责、权、利。及时兑现管护经费,提高护林积极性。定期举办培训班,增强护林监管员素质。对在去年护林工作中不能履行护林员职责义务和无法完成护林任务的护林员给予解聘。20xx年度严格按照管护责任主体单位推荐、乡镇人民政府和林业站共同审核、区林业局审批的程序严把护林员关,对称职的护林员进行续聘,不称职的护林员予以解聘,并与所聘用的护林监管员签订《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
2、加强资源监管力度。建立以地理信息为平台的生态公益林监测管理机制,实行地籍小班管理,加大森林资源监测力度.及时掌握变化动态。
3、加强“森林两防”工作。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和“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森林两防工作方针。一是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开设防火路和生物防火林带,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二是采取设置隔离带和树种改造(或套种阔叶树)等有效措施,抑制松突园蚧疫情的蔓延趋势,减少资源损失。
4、强化源头管理。科学合理地规划山地综合开发,控制山地综合开发的规模,不提倡开山造果,狠杀毁林种果的风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乱砍滥伐现象的发生。
5、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由县区财政局通过邮政储蓄“一卡通”方式直接汇入村民户头。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监管力度,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要给予坚决纠正。并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对生态林补偿基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四)生态公益林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制定的《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农[20xx]33)精神,各县区实行财政专户直拨办法,推行管护费用的定额支付和其他费用的报帐制度,完善补助资金管理机制。一是县区林业部门依据签订的《管护行政责任书》、《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和《管护主体管护合同书》,将所属单位的重点生态公益林资料汇总后上报给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拨到县区林业部门,县区林业部门设立省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并全权负责补偿经费的发放。二是县区林业部门参照所签订的《管护行政责任书》和《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管护面积把护林员工资下拨到各乡镇,由乡镇发放给护林员;村级监管费年终一次性发放到乡镇户头,再由乡镇发放到各村委会。三是所有者补偿费,由乡镇负责对补贴对象、项目、标准等有关事项进行登记、审核、调整和汇总工作,编制生态林补偿资金分户花名册,并报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再经财政部门确认后,由财政部门通过邮政储蓄银行惠农“一卡通”直接汇入农户户头。四是基层林业站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县区林业部门对林业站发放的补偿性支出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五是重点公益林无林地的补偿性支出应全部用于造林、抚育支出,由县区林业部门组织实施。六是补偿基金“一卡通”发放花名册通过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经自查,未发现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问题。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个别乡镇未按要求采用“一卡通”发放生态林资金,资金发放进度缓慢;个别镇村干部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的严格性认识不足,不够重视监管工作;个别乡镇虽然已结合“一卡通”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但只发放到小组长,没有将资金发放到林农手中;个别乡镇生态公益林的权属、面积存在纠纷,在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分配上意见不统一,影响了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发放到位。
学校根据柳城县有关惠农政策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使教育惠农资金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政策制度更加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更加阳光规范,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有序发展,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地处社冲乡的西面,是一所乡级学校,管辖仓贝、社冲、无忧、洛文、冲江、平村、长漕七个行政村。我校现有教职工100人,全乡现有小学(园)12所,其中小学9所(中心校1所、村完小8所),幼儿园3所;在校学生总数669人(不含幼儿和学前班学生)。我校根据县乡政府的指示件精神,认真落实惠农政策。
二、成立机构
学校领导充分重视,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校务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分工明确,把惠农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副校长)
组员:学校中层领导、班主任
三、认真落实
1、“两免一补”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强农惠农政策”深入人心。
在学校及周边墙体书写“两免一补”宣传标语,张贴宣传图片、印发宣传标语等,及时将党的惠农政策宣传到学生和家长心中,让农民群众、教师、学生都了解中央的政策,了解国家资助的条件、程序,了解免费教科书、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标准,使“两免一补”工作及时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监督。同时,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教育学生热爱党、勉励学生勤奋学习、报效祖国。全乡共有669位同学享受“两免一补”。
2、严格落实收费政策。
切实贯彻执行市县有关收费政策。学校按照国家和区市制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收取费用,并在学校校门口公示栏按要求公示,全面执行免学杂费、书费,无乱收费行为。
3、贫困寄宿生资金发放程序规范、及时。
学校严格执行贫困寄宿生资金发放有关规定,开展了对申请补助的学生进行审核,在校内醒目处公示拟贫困寄宿生名单及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召开家长座谈会,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家长手中,家庭困难学生、二女户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困难学生享受到补助,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普遍好评。20__年秋学期、20xx年春学期共有205人获得贫困寄宿生资金发放,1000元/人年。
4、学校坚决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审批手续。
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学校在年初做好预算,上级按时拨付资金,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存在挪用及发放补贴等违规使用现象。学校各类经费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经费报销先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用途,财务人员审核票据符合规定后,由财务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批,坚持三人以上签字制度。对数额较大的开支项目,由学校校委会集体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无统一购置教辅材料的问题,学校及班级没有给学生办理任何商业保险。
5、寄宿生营养改善专项资金。学校设有寄宿生管理领导小组,没有虚报寄宿生人数,有营养早餐发放样表、花名册等,材料规范齐全,每月上级及时发放资金,接受群众监督,早餐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专项资金独立核算,及时公开。
6、校舍安全工程方面。学校已竣工一幢学生宿舍楼,按合同书要求按进度支付拨款。正在新建的教师周转房,主体已完成,工程建设有开工许可证,证件齐全,规范施工。
四、存在问题
“免费午餐”村校的档案不齐全;
五、整改措施
认真、细致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针对教育系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要求,查思想认识、查政策落实、查存在的问题,重点要从以下方面大力整改:
1、继续加强“免费午餐”宣传工作。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教育学生热爱党、勉励学生勤奋学习、报效祖国。
2、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经过自查,学校没有违规违纪现象,并且重大事项及资金使用情况能够及时公布、公开,做到透明、阳光。
根据镇党政办公室[20xx]64号文,关于开展对中央和省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拉网式自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我村实际,涉农资金主要有:新农保、合作医疗、退耕还林、自然灾害救助、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水库移民、农村低保、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农村适龄青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免费参加合作医疗人员等11项。目前我村共有农户390户,1270人,涉农资金户数计297户,检查涉及惠农资金共计达52万元,通过对297户涉农资金户,进行地毯式自查走访,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自然灾害救助款,因民政部分每户48元,救济的是口粮,折合现金48元,而在核对表中是以金额方式体现,因此村民不清楚,认为没有拿到现金是没有补到位,通过与镇民政核实,实际救灾救助款已发放到位是通过以救济米粮发放的。
2、农村家电下乡补贴有两户村民否认购买了家电,一户为:余双文户购家电政策补贴571.74元,该户主说未购任何电器;另一户为:胡先能户购家电政策补贴款计2877.81元,该户主说20xx年8月20日在灵乡金威平价购一台空调补贴了大约300多元左右,没有那么多。
通过对惠农资金的检查发现,大部份惠农资金是直接通过镇财政部门直接拨款到农户专户或由有关单位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无中间间接的转交环节,截流的可能性不大,只是,惠农资金发放时间与检查时间相隔时间较长,发放时有的农户没有在意,没记清楚惠农资金领取的准确时间和具体家中由是哪个成员领取的情况。
为确保政策金落实到位,惠民资金发放准确,xx乡设立专项督查组积极配合州、县专项检查,先后多次对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核实,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民政政策方面:
1、农村低保:
(1)20xx年1至6月全乡共计443人次,399564元,其中一般低保147元每月、一度大骨节157每月、二度大骨节162元月、(其中xx村40户105人,一般低保77人、一度大骨节20人、二度大骨节8人。)
(2)20xx年7至12月全乡低保共计312人次,每人每月150元.共计:280801元。(其中xx村16户73人)
(3)20xx年1至6月全乡低保共计312人次,每人每月150元.共计:280801元。(其中xx村16户73人)
2、城镇低保:
(1)20xx年全乡1至6月6人次,10020元
(2)20xx年全乡7至12月4人次,9600元
(3)20xx年1至6月4人次,9600元
3、临时生活救助金:
(1)20xx年临时生活救助18户37027元(xx村1户)
(2)20xx年临时生活救助1户2750元(xx村1户)
4、特困人员供养:
(1)20xx年1至6月全乡五保人员25人,39000元,每人每月260元(其中xx村8人享受)
(2)20xx年7至12月全乡特困供养人员20人,36000元,每人每月300月(其中xx村5人)
(3)20xx年1至6月全乡特困供养人员20人,48000元,每人每月400月(其中xx村5人)
5、重度护理补贴:
(1)20xx年1月至12月全乡共计重度残疾人40人,其中一级21人每月90元二级19人每月60元共计发放36360元(xx村13人,一级残疾7人二级6人)
(2)20xx年1月至3月41人10500元,其中一级21人每月100元二级20人每月70元。(xx村13人,一级残疾7人二级6人)
(3)20xx年4月至6月全乡共计重度残疾人45人,其中一级21人每月100元二级24人每月70元共计发放11340元(xx村13人,一级残疾7人二级6人)
6、困难残疾人:
(1)20xx年1月至6月16人6720元,每人每月70元(xx村3人)
(2)20xx年7月12月9人3780元,每人每月70元(xx村3人)
(3)20xx年1月至6月9人4320元,每人每月80月(xx村3人)
7、城乡医疗救助;
(1)20xx年医疗救助18人次56449.3元
(2)20xx年医疗救助13人次28580元
8、自然灾害生活补贴:
20xx年自然灾害补贴:31户73198.6元(其中xx村3户)
9、重点优抚对象补贴:
(1)20xx年全乡重点优抚对象7人,23700元(xx村1人)。
(2)20xx年1月至6月全乡重点优抚对象7人,17190元(xx村1人)
二、扶贫政策方面:
1、建档立卡户财政专项资金人均7950元:
(1)20xx年对20xx年“回头看、回头帮”到户到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际发放14户,66人,524700元(其中xx村享受1户5人,39750元)。
(2)20xx年对20xx年“回头看、回头帮”到户到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际发放34户,132人,1049400元(其中xx村无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
(3)20xx年到户到人财政专项资金实际发放金额为共计建档立卡户63户,享受资金共计2120750元。(其中xx村建档立卡户享受31户156人,1224300元)。
(4)20xx年到户到人财政专项资金实际发放金额为共计5户30人,238500元。(其中xx村建档立卡户享受2户7人,55650元)。
2、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发放情况:
(1)20xx年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实际发放金额为62人,72800元。(其中xx村16人14800元)
(2)20xx年建档立卡贫困本专科(含高职)学生特别资助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金额为2人,8000元。(其中xx村建档立卡户享受1人4000元)
(3)20xx年建档立卡中职学生特别资助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金额为1人1500元(其中xx村无建档立卡户享受)。
(4)20xx年建档立卡中职学生特别资助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金额为1人500元(其中xx村无建档立卡户享受)。
3、卫生扶贫救助情况:
(1)20xx-20xx年5月xx乡卫生扶贫救助项目资金为6人23807.78元(其中xx村3人,10852.86元)。
4、贫困村四改两建情况:
(1)20xx-20xx年5月四改两建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金额为206户,515000元(都为贫困村xx村享受)。
三、计生政策方面:
(1)20xx年5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金额为42人,40320元(xx村享受)。
(2)20xx-20xx年5月优抚项目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金额为8人,25060元(1人,4300元)。
(3)20xx-20xx年5月优抚项目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金额为7人,17190元(1人,2590元)。
四、教育政策方面:
(1)20xx年秋季--20xx年5月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为5人,共10000元。
五、城乡医疗救助方面:
(1)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资金20xx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金额为11人,26452.5元(xx村无享受情况)。
(2)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资金20xx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金额为5人,8137元(其中xx村1人,4510元)。
六、草原生态奖补方面:
(1)20xx-20xx年5月草畜平衡奖励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为1097户1383256.5元(其中xx村196户210197.25元)
(2)20xx-20xx年5月草原禁牧补贴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为1097户4267363.5元(其中xx村196户210197.25元)
七、林业、湿地管护方面:
(1)生态护林员项目资金20xx-20xx年5月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金额为4人39840元(其中xx村1户9960元)。
(2)20xx年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20xx-20xx年5月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金额为80户6132581.64元,(其中无xx村牧户享受);上热尔村公用草场1709903.52元,下热尔村公用草场1765667.16元,xx村公用草场517854.06元,牙相村公用草场74226.78元。
八、农机购置补:
(1)20xx-20xx年5月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金额1人1680元。(无xx村牧户享受)
九、项目方面:
(1)新居项目资金20xx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为36户,72万元。(xx村20户40万元)
(2)新居项目资金20xx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为26户,78万元。(xx村7户31万元)
经州、县、乡三级工作组多次核查,xx乡各类惠民惠农政策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全部采用“一卡通”的形式兑付到群众手中,不存在乡村截留、挪用情况。银行卡由群众自行管理,群众对各类惠民惠农政策熟悉,了解各类资金明细,资金使用准确,充分发挥了惠民政策和资金的积极作用。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的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各项资金落到实处,根据莆田市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工作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强农惠农富农资金在线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莆惠管〔20xx〕2号),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布暑安排,成立了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莆田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xx年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林业局对照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的检查项目和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强农惠农资金收入、落实到位情况
(一)造林绿化补助资金。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各县区林业局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实际收入总额6552.27万元(其中:20xx年4715.96万元、20xx年上半年1836.31万元),已落实到位5070.23万元(其中20xx年3235.81万元、20xx年上半年1834.42万元)。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各县区林业局生态林补偿基金实际收入总额1746.97万元(其中20xx年1167.67万元、20xx年上半年579.3万元),已落实到位961.18万元(其中20xx年918.58万元、20xx年上半年42.6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全市完成“四绿工程”建设19.41万亩,造林更新3.51万亩,共完成造林绿化22.92万亩,占省下达任务的120.63%。20xx年上半年全市完成“四绿工程”建设3.18万亩,林分修复11.33万亩,人工造林更新2.84万亩,共完成17.35万亩,占省下达任务的106.67%。
1.及时分解,明确任务。我市根据各县区(管委会)林地资源等实际情况,下发了《全市造林绿化任务下达的通知》,及时把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区(管委会),并提出具体要求。为了进一步明确造林绿化任务,市政府每年又发出了《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提出了深化认识、推进生态建设,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有力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建立目标责任、切实加强的具体意见。我市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强化部署,并向各县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下达造林绿化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推动发展。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加强造林绿化宣传,宣传造林绿化对加快国家森林城市和生态市建设、打造宜居港城的重要意义,宣传造林绿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宣传造林绿化各级政府扶持政策,传播森林文化、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价值观。每年3月,组织市各套班子、机关单位干部、莆田军分区和武警部队官兵及群众一起参加义务植树劳动,拉开了全市春季大规模义务植树劳动的帷幕。各县区(管委会)和乡(镇)政府也组织政军民参与的大规模义务植树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全市掀起造林绿化新高潮。
3.转变方式,促进发展。一是搞好规划设计。按照“全面规划、注重实效、先急后缓、分期实施”的要求和“山水园田统一规划,乔灌草、花果树一起上,带、片、点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四绿”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二是狠抓林地落实。造林地的落实是确保完成任务的关键,“四绿”工程建设要落到非规划林地、可造林地块和“三沿一环”可补植林地。对于现有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极少量的荒山,做到逐块落实,及时造林。今年共落实15.5万多亩造林地,有效地保障了今年造林任务的顺利完成。三是做好苗木供应。林业部门根据今年造林任务,认真测算造林绿化所需苗木的树种、规格和数量,及时做好苗木的准备和调剂。四是加快苗木花卉基地建设。针对今年及以后我市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建设的实际,大力扶持重点花卉苗木基地建设,适时调整苗木的组成结构,加大乡土阔叶树种苗木、绿化大苗的培育,确保苗木供应。今年我市通过落实各级政府花卉苗木优惠政策,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产销对接,完善社会化服务,推动花卉苗木专业化、标准化、设施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我市的花卉苗木生产初具规模,基本实现造林绿化苗木自主化。五是强化科学造林。根据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做到适地适树,科学配置造林树种和密度。在造林更新上,大力提倡不炼山造林,维护地力和生物多样性。在重点生态区位,通过采取间伐、补植、套种等人工措施,加快调整树种组成,改善林分结构,促进形成树种多样、针阔混交、异龄复层的复合型林分。在城乡绿化上,选择景观效果好、经济价值高的名贵和优良乡土阔叶树种,以丰富森林景观,提高城乡绿化美化水平。
4.配套扶持,增加投入。为推动造林绿化发展,我市将造林绿化资金列入预算,增加投入,配套补助。在省对今年造林绿化各项目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市财政对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屏障、绿色通道建设按300元/亩标准补助;对高速公路、铁路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3000元/亩标准补助;对林分修复补植按省标准40元/亩补助;对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按500元/亩标准补助;对珍贵用材树种造林按250元/亩标准补助。并要求县区(管委会)按市标准配套。
5.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市林业局建立由局组书记、局长方宝昌总负责、组成员带队、相关科室挂钩的组织分工负责制,抽出时间下乡对各县区(管委会)今年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了解造林绿化进展情况,特别是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和帮助解决具体问题,推动造林绿化进度。各县区通过委托专业队伍养护、聘请专人养护、村民自我养护等不同方式,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全面落实“谁栽、谁有、谁受益”的'政策,明晰产权和经营权,确保树树有人管、块块有业主,达到植一株、活一株、绿一处、成一片的效果。
(二)造林绿化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专款专用。一是严格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制定的《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造林绿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xx]1号),对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独立核算。造林绿化主体完成当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后,首先由各县区林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并将结果上报省市林业局、财政厅,由省林业厅和财政厅开展抽查验收,造林验收期间,市纪委驻农业局纪检组还在我局站开设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造林验收合格后,将资金拨付到位。二是详细制定资金用款计划,编制《造林绿化资金发放清单汇总表》,上报财政部门核准后发放补助资金。对验收合格的政府部门及公司造林的,直接将补助资金汇入账户,对个人造林验收合格的,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三是补助资金下拨情况及时录入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系统,在资金分配中做到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经自查,未发现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问题。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工作开展情况
1、规范护林员队伍管理。从抓护林监管员队伍建设入手,狠抓队伍管理。公开护林员选聘条件、责任与报酬,由村民公开竞聘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书,明确护林员的责、权、利。及时兑现管护经费,提高护林积极性。定期举办培训班,增强护林监管员素质。对在去年护林工作中不能履行护林员职责义务和无法完成护林任务的护林员给予解聘。20xx年度严格按照管护责任主体单位推荐、乡镇人民政府和林业站共同审核、区林业局审批的程序严把护林员关,对称职的护林员进行续聘,不称职的护林员予以解聘,并与所聘用的护林监管员签订《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
2、加强资源监管力度。建立以地理信息为平台的生态公益林监测管理机制,实行地籍小班管理,加大森林资源监测力度.及时掌握变化动态。
3、加强“森林两防”工作。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和“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森林两防工作方针。一是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开设防火路和生物防火林带,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二是采取设置隔离带和树种改造(或套种阔叶树)等有效措施,抑制松突园蚧疫情的蔓延趋势,减少资源损失。
4、强化源头管理。科学合理地规划山地综合开发,控制山地综合开发的规模,不提倡开山造果,狠杀毁林种果的风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乱砍滥伐现象的发生。
5、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由县区财政局通过邮政储蓄“一卡通”方式直接汇入村民户头。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监管力度,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要给予坚决纠正。并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对生态林补偿基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四)生态公益林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制定的《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农[20xx]33),各县区实行财政专户直拨办法,推行管护费用的定额支付和其他费用的报帐制度,完善补助资金管理机制。一是县区林业部门依据签订的《管护行政责任书》、《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和《管护主体管护合同书》,将所属单位的重点生态公益林资料汇总后上报给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拨到县区林业部门,县区林业部门设立省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并全权负责补偿经费的发放。二是县区林业部门参照所签订的《管护行政责任书》和《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管护面积把护林员工资下拨到各乡镇,由乡镇发放给护林员;村级监管费年终一次性发放到乡镇户头,再由乡镇发放到各村委会。三是所有者补偿费,由乡镇负责对补贴对象、项目、标准等有关事项进行登记、审核、调整和汇总工作,编制生态林补偿资金分户花名册,并报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再经财政部门确认后,由财政部门通过邮政储蓄银行惠农“一卡通”直接汇入农户户头。四是基层林业站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县区林业部门对林业站发放的补偿性支出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五是重点公益林无林地的补偿性支出应全部用于造林、抚育支出,由县区林业部门组织实施。六是补偿基金“一卡通”发放花名册通过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经自查,未发现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问题。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个别乡镇未按要求采用“一卡通”发放生态林资金,资金发放进度缓慢;个别镇村干部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的严格性认识不足,不够重视监管工作;个别乡镇虽然已结合“一卡通”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但只发放到小组长,没有将资金发放到林农手中;个别乡镇生态公益林的权属、面积存在纠纷,在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分配上意见不统一,影响了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发放到位。
为推动中央、省级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农业财政资金管理水平,确保农业财政资金安全有效,我局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成立强农惠农资金专项自查小组,并认真仔细逐项逐笔进行自查,现将我县20xx年农村清洁工程项目自查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专人负责,明确任务
20xx年7月1日迅速成立自查自纠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计财股、涉项站股的人员为成员,分工负责,明确各涉项站股工作职责,由各涉项站股长为责任人。对项目帐务、项目方案、项目资料、项目实施地等,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并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逐项对照清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折不扣,不走过场,不搞形式,确保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始终围绕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基本任务,管好用好各项强农惠农资金。
二、实事求是,做好自查工作
(一)、项目计划安排及执行情况
我县20xx年农村清洁工程项目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目标,根据“城乡统筹、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总要求,按照“因地制宜、产业支撑、突出特色、利用合理、良性循环”的原则,在龙沱乡修文村实施了20xx年度农业生产清洁工程、农村生活环境净化工程和农村文明提升工程。
1、壮大和发展支柱产业
发挥已修建蓄水池80口,喷灌系统一套作用,对4500亩茶园集雨节灌和喷灌;新建了蓄水池1口(25m3)。同时解决人畜自来饮水和獭兔养殖场用水。
2、清洁田园
实施稻草、玉米秸秆覆盖还圆,堆沤发酵或加工成饲料等处理农作物秸秆,完成示范面积2500亩,建立了秸秆腐熟池2个,重点解决农田秸秆野外焚烧和乱堆乱放的问题。
3、无公害农产品生产
在项目区大力实施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广IPM技术、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农田精准施药技术4500亩,防止化肥、农药对农田、水体和农产品的污染。
4、建农村户用沼气池
国债沼气项目除外新建了农村户用沼气池3口(计划8口),通过“一池三改”,即建农村户用沼气池,改厨、改厕、改圈,主要建立猪-沼-茶生态循环经济模式,处理人畜粪便和秸秆,实现农村人畜粪的合理循环利用。
5、清洁水源,建农村污水处理池
新建了农村污水处理池(含厌氧池和净化池等)16口(计划30口),安装了净化污水排放管500米(计划1000米),处理和排放生活污水。
6、新建农村垃圾站
新建了农村垃圾箱19个(计划20个),垃圾处理场2个,处理生活垃圾。
7、建田间有毒有害物质回收箱
新建了田间有毒有害垃圾回收箱12个(计划45个),收集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肥料、地膜等产生的废旧包装瓶、袋及塑料。
8、消灭农田害虫
在田间安置了频振诱虫灯20盏,诱杀农田害虫。购置机动喷雾器10台,组建了机防专业队,开展病虫统防统治。
9、清洁庭院,购置垃圾清运车
村道入户、完成了农户庭院院坝水泥硬化200户,使其环境美观清洁。购垃圾清运车3台和沼渣液槽车2台,清运农村垃圾和沼渣液。
10、制定清洁工程管护制度
设立了村卫生监督管理员2名,负责收集、分类处理生产、生活垃圾,平时监督卫生。制定村规民约管护好乡村清洁工程的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
11、推广农田清洁生产技术,实现农田清洁生产
制定了项目村优质茶叶、水稻、玉米清洁生产技术规程各500份,指导当地农民按要求组织生产,控制农田面源污染。
12、实施科技入户工程
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广泛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和实用技术培训。
组织农业、水利、卫生、文化等部门深入乡镇项目村,开展科技服务和举办技术讲座;组织农业局土肥、茶叶经作、植保、科教、农技等有关单位技术人员,按照农事季节,进行农业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培训农户420户,培训农民3000多人次,使项目区农民基本掌握农田清洁生产技术。建“科技书屋”1个,在项目村人口集中的村委会驻地建科技书屋,通过项目支持和县级相关部门捐赠,添置农业科技等图书200多本,提高村民科学种田水平,丰富业余文化生活
(二)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计划国家财政投资10万元。其中:壮大和发展支柱产业计划投资1.0万元,清洁田园计划投资0.13万元,建农村户用沼气池计划投资0.4万元,建农村污水处理池计划投资3.05万元,新建农村垃圾站计划投资0.55万元,建田间有毒有害物质回收箱计划投资1.5万元,消灭农田害虫计划投资1.7万元,购置垃圾清运车计划投资0.25万元,制定清洁工程管护制度计划投资0.15万元,推广农田清洁生产技术计划投资0.6万元,科技入户工程计划投资0.5万元,标示牌计划投资0.17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实际完成国家财政投资9.906万元。其中:壮大和发展支柱产业补贴1.0万元,清洁田园补贴0.13万元,建农村户用沼气池补贴0.4万元,建农村污水处理池补贴3.05万元,新建农村垃圾站补贴0.53万元,建田间有毒有害物质回收箱补贴1.426万元,消灭农田害虫补贴1.7万元,购置垃圾清运车补贴0.25万元,制定清洁工程管护制度补贴0.15万元,推广农田清洁生产技术补贴0.6万元,科技入户工程补贴0.5万元,标示牌补贴0.17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都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报账制度开展工作,并做好项目事前论证,事中操作规范,事后自查监督,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做起,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断让农民群众在强农惠农政策中实实在在得到好处。在财政资金及时全额到位情况下,项目按照实施方案完成,资金严格按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理,没有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改变资金使用用途;遵守财经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发生;按财政资金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项目公示制、报帐制;专款资金实事求是开支,凭证、票据合法,真实有效。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1、存在问题。资金到位迟,部分项目提前实施,项目整体效果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2、整改措施。加强项目计划性安排,讲求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安全运作,发挥最大效益。
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我乡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切实抓好相关工作。
现将我乡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强化组织领导我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由乡长为组长,财政、纪检等部门人员为成员的的工作组,在具体清理活动中坚持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统筹分工,协调配合;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抓好清理工作。
二、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按照有关要求,我乡认真梳理了涉及我乡的强农惠农资金,认真填报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情况表,为专项清理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三、最全面的百范文网站开展回头看活动认真查找-年度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经梳理检查,我乡未出现过相关问题。
四、认真排查解决问题我乡从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入手,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完善和纠正。
五、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我乡制定并完善了相关制度,对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处理,同时,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