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新月异的时代进程中,报告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它承载着重要信息,为我们提供决策依据。因此,报告中提及的每一个细节都应经过严格核实,确保其准确无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基于真实的数据和事实,做出明智的决策,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本页是可爱的小编有缘人给大伙儿整理的6篇办公用房情况自查报告,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据下发有关的文件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院高度重视,及时行动,对现有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经自查,我院办公用房符合文件规定。现将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我院办公用房系借用原供销社大楼,位于中山路,由于资产借用,所以我院并无产权。医院现有办公人员14人,办公区有6间办公室。具体情况如下:院长二人一间,20平方米;党支部副书记一人一间,8平方米;副院长三人各一间,分别8平方米;办公室二人一间,15平方米;账务四人一间,15平方米;护理部、医务科两人一间,15平方米。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院不存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符合标准。同时,各办公室布置简单、整洁,既厉行节约,在很大程度上又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三、自查措施
(一)统一认识,明确责任。为贯彻落实文件相关要求,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掌握政策标准,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有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和要求,迅速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的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
(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坚决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错报、漏报等现象。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办公用房超标使用现象的发生。
尽管我们用判断力思考问题,但最终解决问题的还是意志,而不才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初衷是为了解放全国人民,为人民群众服务,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政机关的工作重点应该围绕群众而展开,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事情。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是符合民心和国家实情的一次重大行动。
本单位隶属XXX,在办公楼和干部办公用房上坚决响应《通知》的要求,积极对本单位的办公楼和干部用房进行了仔细地审查与有力地处理,对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进行了果断地清理。经过这段时间的调整,我单位在办公楼装修程度、办公用房面积及其相关方面已经全部达到了《通知》的标准。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办公楼兴建上:
本单位原计划在下半年修建XX楼一栋,此前正在进一步地调查分析和讨论中。经过单位各部门的一致商讨,认为该办公楼没有兴建的必要。目前,该项目已经彻底停止,相关情况将在报告中详细叙述。
第二,装修程度上:
依据《通知》的要求,对于目前已经建立但尚未装修的办公用房,一律采用简单装修的方式,拒绝豪华装修,让党组织、同行、人民群众看到本单位的决心与行动力度。
同时,在此次行动中,我处对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有安全隐患等必须维修的办公楼和办公用房进行了维修改造,但我单位严格遵守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厉打击豪华装修行为!
第三,办公面积上:
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腾退、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汇总,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在装修程度、面积上全部符合标准,新气息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
第四,领导干部办公室数量问题:
本单位身兼数职或因其他原因而拥有多个办公用房的,我处也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力求让每个领导干部都只能有一个主要办公地点,节省国家资源,提高办公效率。
第五,办公用房出租、出借问题:
在多年前,因各种原因而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我单位按照合同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对于即将到期的合同不续签,而对其他借用办公用房的,同样进行了清退,确保办公用房没有其他非行政办公用途。
到目前为止,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全部达到《通知》标准,请上级部门予以视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开江县委办公室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开委办发[20xx]2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对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经自查,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符合文件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1、县编办核定:交通运输局机17人、开江县交通战备办公室3人、开江县交通规划勘测设计所10人、开江县地方海事处6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2人,科级以下24人。
2、企业性质:开江众望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人员6人。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县交运局办公用房系借用原县稽征所办公楼,位于开江县城普大道老年公寓旁,建筑面积747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304.95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443.05平方米(含会议室121.28平方米,档案室42.14平方米,驾驶员休息室10.31平方米,走廊、楼梯、阳台、卫生间等269.32平方米)。由于资产(该资产权属达州市交通运输局)系借用,所以我局并无产权。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新建楼堂馆所、改扩建楼堂馆所情况;不存在办公用房的购建、租赁、转让等活动;也不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自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阮德章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古雪云任副组长,办公室雷挺、胡永红、徐丽、黄子均为成员的交运局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积极开展登记自查活动。我局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填报《开江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开江县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表》,并将登记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登记自查面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科学编制规划,细化预算约束。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现象的发生。
根据《关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攀委办〔20xx〕59号)和《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攀机管发〔20xx〕277号)要求,我局对照通知要求逐条进行了核实、清理,现将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掌握标准,及时清理
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办公室相关人员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标准,按《通知》要求,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了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清查情况
从清理情况看,我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
(一)我局办公用房已进行了权属登记,纳入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二)严格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情况;
(四)无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五)所属事业单位无违规占用我局办公用房的情况;
(六)我局现有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1779.86平米,办公室用房720.08平米,没有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编制部门核定我局编制人数(含行政和事业人员)41人,实有职工人数47人(由于机构改革原因),编制数和实有人员数均未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党政机关用房人均建筑面积;
(七)无局领导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存在的困难
新一轮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即将全面推行,改革到位后,我局因职能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将相应增加,现有车辆少,车况不佳,满足不了日常监管检查、专项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监管工作需要;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检验检测项目、设备将扩充,现有办公用房不足,满足不了履行新职能的需要,下一步还需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解决。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要求,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相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情况
我局为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总人数128人,实际在职职工106人,临聘人员24人。现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4147m2其中:因原设计缺陷导致公摊面积达到141313m2,加之车库面积59244m2,会议室及设备用房面积113043m2,因此实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仅为1011m2。
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之规定,我局属于三级办公用房,其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为78m2/人,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的编制定员每人使用面积为1012m2的规定。
在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按照省、市局的统一安排,近期我科室开展了“强化责任心,强化落实力”的自查活动,认真学习了省、市关于开展作风整训文件的重要精神,使办公室成员深刻的认识到,作风建设既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工商机关效能,进一步发挥工商执法监管职能的重要抓手,更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好社会注意市场经济秩序的有效保证。对照文件精神和要求,我科室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开展了自查如下:
一、自查发现的问题
(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由于职能的要求,办公室一贯注重政治业务学习、时刻警醒要保持昂扬的精神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尤其是在思想建设上,基本上能够做到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市、区局领导关于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并把精神转化为动力用于指导工作。但是,从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上看,在学习的深入性和系统性上还有一定不足,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对部分新知识、新思维掌握不多,了解不透。这说明在学习上还缺乏“挤劲”、“钻劲”、和“忍劲”,缺乏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一种境界的自觉行动。
(二)工作效能有待提高
办公室日常工作以求真务实、勤奋努力为重要准则。但是,从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上看,还是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快”字的体现上还不够。风风火火、雷厉风行干事业的劲头有所不足。
二是在“深”字的体现还不够。没有做到经常性地深入实际,部分时候由于没有及时与其他科室工作人员交流,对他们工作上的困难和需要了解不足。
三是在“细”字上做得不够。在传达领导的指示、工作安排部署、任务落实、会前准备上有时候还不够细致。
四是在“严”字的体现上还不够。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的意识还不够强,由于时间和忍受等问题,部分工作有时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放低了标准。
五是在“韧”字的体现上还不够,综合性业务需要协调配合,工作上的积极主动性以及与其他科室间的协调与沟通有时不讲究艺术,方法用得不当。
六是在“顺”字上的。程度不够,工作上不去有时还有急躁情绪。
(三)艰苦奋斗的精神有待加强
牺牲休息时间抓紧处理工作的紧迫感有所放松,办公室工作“蹲、靠、守”的功夫还不到家,做不好工作“寝不安席,食不甘味”的境界还不高,接受工作、执行任务闻风而动的势头有所减弱。
(四)工作创新意识不强
对于一些长期性或连贯性的工作,思想上没有足够重视,总觉得轻车熟路,在改革创新上不求突破,创新意识不强,没有提出新的措施,致使某些方面存有一些薄弱环节。
二、整改措施
经研究讨论,我科室你采取以下几条措施,切实将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一)勤奋好学、学以致用
针对系统学习不够的情况,必须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以谦逊的态度、顽强的毅力抓好科室及个人学习,既从书本知识中学习,又从生动实践中学习,借多种途径深入学习思想政治致使和专业知识,真正学懂弄通,把握精神实质,提高理论素养,不断加强工作中的理论自觉和理论指导。
(二)心系他人,服务其他科室
要增强科室的服务意识,心系其他科室,及时了解和解决其他科室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针对思想和行动上患得患失、瞻前顾后的情况,必须以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实效和创新有新突破。实事求是,少说多做,一步一个脚印,一件一件地落实实际工作。
(四)勤俭节约、廉洁从政
针对生活中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有所淡忘的情况,从思想上加以重视,从行动上加以改正。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积小成大,延续我党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五)顾全大局,令行禁止
针对全局性工作和局部性工作的协调性问题,必须从党员的角度成为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成为维护全局利益、整体利益的模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
(六)生活正派,情趣健康
生活上崇尚简单化,与人友善相处,自尊自重,以“慎独”、“慎言”、“甚微”的原则,时刻检讨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一个样,有监督和灭有监督一个样,重视细节的,警惕起始。
根据《关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攀委办〔2013〕59号)和《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攀机管发〔2013〕277号)要求,我局对照通知要求逐条进行了核实、清理,现将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