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力资源自查报告(精选3篇)
第一章前言
公司的商业秘密是公司保持竞争优势的基础,人力资源工作是公司发展的重要保证,人力资源工作关系着公司全体员工的根本利益与隐私。因此,为了维护公司和个人的利益,保持公司在竞争中的优势,维护公司内部的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法律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的薪资、档案、任免、制度等操作管理过程。
(二)本办法适用于监督公司全体职工的薪资、档案、任免、制度等保密行为。
(三)本办法适用于人力资源工作信息泄密行为的处理、处罚依据。
第三章权责
薪酬福利管理办法制定监督人事档案、任免管理办法制定监督制度、流程管理办法制定监督
第四章具体管理内容
(一)薪酬福利保密管理办法
1、公司薪酬人员编制所其负责员工的薪酬发放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询问与自己薪酬无关的情况;负责制作薪酬表的人员在制作薪酬时,其他人无关员不得在现场逗留。
2、公司每位职工都必须严格保守公司的薪酬制度,严格执行保密细则,切实做到:禁止在公共场所和亲属、亲友面前讨论工资、福利、保险等制度;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有关薪酬福利的机密文件、保密本、资料;不携带薪酬福利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不传抄、传播小道消息。
3、属保密性的薪酬福利资料、从文稿的草拟、审核、印刷、传阅都要把好保密关,并按照有关密级工作程序确定密级、印发范围和印发份数,底稿及打印样张要及时归档或销毁,不得随意丢放或散失。
4、薪酬绝密文件一律不得复印。机密、秘密级文件一般不得复印,特殊情况需要复印的,必须请示部门负责人批准。复印密级文件要严格控制份数,对复印件要认真作好签收手续,复印件应按照同等秘密文件管理,用完后要及时收回销毁。
5、凡属涉及公司机密的薪酬资料、数据、图表等一律不得使用普通传真机传送。
6、凡涉及公司机密的资料、数据、图表等必须加密保存或传送,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7、文件传阅应及时,严格签收制度。送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薪酬文件,实行专人专送。接文件的公司领导和部门应妥善保管薪酬文件,不得随意丢放。审阅后应直接退还文件管理部门,严禁积压和横向传阅。
8、各部门涉及薪酬的秘密文件和资料要设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严格登记、签收、归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9、销毁薪酬机密文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且应彻底销毁。处理大量内部资料要建立销毁登记,并在登记表上签字。严禁将内部文件、书刊、资料等当作废纸出售。
10、公司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属薪酬福利保密的问题,出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会议纪律。
11、外单位来公司收集有关薪酬、福利、保险等资料时,必须经人力资源部门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提供,并提出保密提醒。
(二)人事档案、任免管理办法
1、人力资源部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手续,严格遵守保密法的相关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
2、查阅档案必须经档案管理人员提供。其他任何人不得直接动用。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3、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借阅手续,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4、未经许可不得向任何人、任何单位,泄露、调阅、复制公司内部人员在职、离职人员的资料信息。
5、外单位查阅档案,需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领导批准。若需复印档案,由档案管理员严格按照审批手续提供,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外供。
6、除本部门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档案室。
7、本公司人员不得泄露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岗位、关键性人才等在职编制的情况。
8、有关人员不得随意传阅招聘和储备人员的个人材料和有关信息。
9、中高层管理人员、关键性岗位提出辞职或公司未公布辞退的信息不得对外公布。
10、对公司人员的任免、调动,正式文件未下发前,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和传播。
11、未颁布的人事政策和重要人事举措,如裁员等文件有关内容不得私下议论对外传播。
(三)制度、流程管理办法
1、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实行统一归口、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模式。
2、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并编号、汇编成册。
3、集团各专业公司,分公司、子公司,集团各部门所制定及修订的规章制度,由其分管领导审定后提交人力资源部进行统一编号,并编进集团公司制度汇编。
4、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不准私自翻印、复印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借阅,应按有关规定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批准后办理。
5、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规章制度进行交接,不允许私自带离公司。
第五章考核与违纪处理
(一)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可能泄露的,应当立即向单位、部门负责人报告,并采取预防措施。
(二)公司将不定期对公司的人力资源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密泄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三)因员工故意或过失造成公司秘密泄露或非法使用公司秘密获得个人利益的,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造成公司损失的大小,依据《内蒙古包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
(一)本办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内蒙古包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为加强案防工作,客观评价我行整体案防工作情况和成效,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细化评估措施,制定案防工作评估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我评估开展情况
为确保评估工作的有序开展,本行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总经理为成员的案件防控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行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案防工作评估方案,牵头组织20xx年度案防工作自我评估,要求各部门、各支行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明确职责分工,规范评估流程,相互保持沟通。指导各评估小组运用指标分析、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分析、定期检查与本次评估相结合等方法,对案件防控管理情况进行评估。为确保评估质量,按照部门职责对评估内容进行划分:
董事会秘书负责评估董事会履职情况以及董事会对案防工作的推动、落实情况;内部审计部负责评估监事会履职情况、专项检查开展情况、经由内外审计部门上年度案防监管评价中已发现问题以及监管部门发现的问题暴露情况和监督检查工作质效及问责;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负责评估本部门履职情况、业务部门发起制定的业务制度和操作细则完备性、制度建设的全流程管理、部门间各层级间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完善案件防控工作保障体系、合规审查
监督与检查质效、已发现问题的整改质效;电子银行部负责评估信息系统建设;授信评审部负责评估授权授信、岗位分离刚性约束;监察保卫部负责评估高管层履职情况、案防制度体系建设、案防管理人员配备、引导员工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强化员工职业规范约束、信息报送系统、案防统计制度质效、案件堵截质效、案件查处质效、网点平均案件率、每亿元资产涉案风险率、案防工作开展情况检查、责任追究机制有效性、案件暴露问题整改、案件责任人处理。
本行案防工作自我评估对评估指标内容做到了全覆盖,各部门评估资料涉及的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报备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存档。
二、自我评估得分情况
经过认真学习《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对照案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指标评价说明,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细致的开展自我评估,如实揭示存在问题,经评估测算:案防工作组织得9.5分,制度及质量控制得15分,案防工作执行得42分,监督与检查得12分,考核与问责得13分,合计得分91.5分,自我评估结果为“绿牌”。
三、案防工作自我评估发现的.问题
经过评估,发现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董事会下未设合规委员会,且未明确相关专门委员会承担案防工作的推动、落实;
2.20xx年度监察保卫部门为案防工作的牵头部门,分管领导为监事长,未将负责合规管理工作的部门定为案防工作的牵头部门,未制定具体的案防管理政策;
3.案防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力度不足,有待进一步加强;
4.针对一线员工的案防合规培训率为55%,一线员工培训率不高;
5.上一年度各类内外部检查已发现问题个别历史遗留问题仍然存在,未能及时整改,部分风险隐患重复发生。
四、整改措施
1.按照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要求,建立健全案防组织体系,强化落实案防责任;
2.制定案防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为案件防控工作奠定基础,做到有据可依;
3.进一步加大案防管理培训力度,制定全员培训计划,采取“请进来和派出去”的方法,提高一线员工案防合规培训率和中层以上干部领导水平,确保基层一线员工培训率达到70%以上,力争全年每人培训一次以上;
4.进一步加大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二建五落实制度”,即建立问题台账,建立销号制度,逐个问题落实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进度,落实整改措施,落实处罚问责部门,提高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彻底解决少数问题屡查屡犯现象。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健全案防组织体系,强化落实案防责任。通过制定安徽舒城农村合作银行案防工作管理办法,明确董事会下设的相关委员会承担案防工作职责,根据董事会授权组织指导全行案防工作,明确规定各层级案件防控职责。
2.深化案件防控教育,认真组织学习银监部门最新文件精神,加强案防教育,进一步强化全员案件防控意识。
3.落实案件防控措施,进一步提高案件防控成效。一是加大科技手段应用,拓展远程监控的功能,除监控重点部位的安全、文明服务之外,创造条件增加对柜台业务合规性的监控,及时发现异常和违规办理业务的行为,充分发挥远程视频监控的综合效能;二是加大安保工作力度,加大安防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加大安保检查力度,实现“以查促防、查漏补缺”;三是认真落实干部交流、岗位轮换、亲属回避和强制休假等“四项”制度,加强员工行为排查,筑牢案件防范屏障。
4.切实开展检查排查,严格进行责任追究。按季开展案件风险隐患滚动排查,制定排查方案,落实排查责任,确保排查效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建立问题销号制度,落实问题整改责任人,对违规行为责任人进行严格问责,同时登记违规积分台账,提高员工合规意识,提高制度执行力。
5.建立案件信息统一管理机制,由案件防控牵头部门及时汇总各项业务条线检查结果、内部审计结论、外部监管检查意见书和外部审计结论,深度分析各种违规问题成因,制定纠正预防措施,避免同类同质事件再次发生。按季召开案件防控专项工作会议,报告、分析和部署案件防控工作,促进案防管理的自我完善。
根据你局现场核查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公司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性质、地址、注册资金、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
2.核查时间段内的主营业务量和盈利情况;
3.主要贸易方式(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等)、主要结算方式(货到付款、90天信用证、托收等)、收付汇期限(30天、90天等)及特点。
二、现场核查业务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现场核查涉及业务的完成情况。(某笔业务或多笔业务、单个合同项下、多个合同项下、某时间区间内)。
1.货物流的已发生、未发生情况,资金流的已发生未发生情况。
2.涉及已向外汇局报告的各类报告的情况。
3.涉及银行贸易融资情况。
4.涉及已经外汇局等管理部门批件情况。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相关情况说明中,应尽可能列明相应的金额、时间、具体的报关或收付单证号码、对应的会计分录。具体的核查准备格式参见附表,各分局可结合本地区特点自行补充完善。
第二,企业对外汇局现场核查列明问题的解释情况。可能包括的方面有:
1.业务(合同)执行中遇到的导致合同执行变化、停滞或终止的商业因素、不可抗力因素和法律、行政管理因素等;
2.企业报告时遇到的操作因素,如货物流、资金流电子数据到达企业时间对完成报告的影响,具体员工执行报告时的主客观影响或误操作因素;
3.政策理解方面的情况;
4.其他需要解释的因素。
第三,企业对外汇局现场核查问题的自查结论。第四,企业自查涉及有关文件资料作为附件。
______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