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心得体会(推荐3篇)

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心得体会(通用3篇)

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心得体会 篇1

在我们身边甚至我们自己经常会对孩子讲这样的话:“下次数学考试得100分,爸爸就给你买个足球。”“每天回家做一份语文试卷,妈妈过些天给你买条漂亮的花裙子。”……这些话几乎是一些家长的口头禅。在如今,“学习好,便一好百好”,家长们为了刺激孩子好好学习,习惯于把物质奖励作为条件,跟孩子谈判。殊不知,却是走错了方向,越努力,效果越差。

要知道孩子远没有大人那般明确的学习目标,这种有条件的奖励会让孩子产生混乱的概念,以为物质是学习的目的,并且随着年龄的增长,物欲也会增长,迟早有一天你会满足不了他的物欲要求,当我们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时,他们的学习就会大打折扣。而孩子也会觉得你对他的爱也是有条件的,从而对自己存在的价值产生怀疑。我们给孩子买玩具和漂亮的衣服,其实只是希望他收到礼物会开心,那是因为我们爱他,而不是因为他考了个好成绩。

比起物质的奖励,适时的夸奖更有用,比如,一个小女孩跟着妈妈去买菜,卖菜的秤完菜交给妈妈的时候,小女孩说:“妈妈,你应该给叔叔5块8毛钱。”那是她第一次在生活中活用数学啊,小女孩的妈妈特别开心,忙夸她,“你都能算账了。下次妈妈不用来,你都可以帮妈妈把菜买回来了。妈妈好高兴。”小女孩听了之后很高兴,因为她内心那种被肯定、被信任的渴望得到了满足,这让她很有成就感和价值感。

后来她再去学数学的时候,就更加用心了,因为她明白学数学的用处是什么了。就因为这一次买菜的经历,这种学习数学的兴趣就被调动起来了。成就感和价值感上的被满足,是精神鼓励,这样的精神鼓励比物质诱惑的作用更加长久,而且省时省力,家长随时随地就可以做到,只是家长要有意识地给孩子创造机会。

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心得体会 篇2

教育发展离不开正确的教育价值观。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价值观的底色。教育价值观突出教育本体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注重教育价值融合,既强调人才的全面发展,又突显教育的社会价值,明确“四个服务”,确立了教育发展基调。其中,立德树人是教育价值观的根本取向,人民中心是教育价值观的根本立场,全面发展是教育价值观的根本标尺。

毋庸赘言,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成就是显着的,但也不必讳言,我国当下教育中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其中一个突出表现就是以“五唯”为代表的功利化倾向。“五唯”在教育实践中有多种表现。一些学校、家长、学生过于强调智育、重视分数,“分数至上”“分分计较”,还不同程度存在着“刷题”、超前学习、过度教育等现象。有的学校和地方政府片面追求升学率,“一本率”“北清率”甚至成为评价教育部门、评价学校、评价教师的硬指标。选用人才重学历轻能力,“学历高消费”“名校效应”“学历歧视”还在一定范围存在。高等学校中还存在教师重科研轻教学,片面追求人才“帽子”、论文发表的数量和级别,以及论文抄袭、数据造假等现象。“五唯”问题严重偏离了教育价值观,背离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目标和方向。

评价与价值不可分割。教育评价本质上是一种价值判断,教育价值是评价的目标和结果。教育价值观为教育评价提供尺度,教育评价的维度、内容、方法、标准和手段都充分体现着教育价值观的尺度,引导人们教育行为的价值选择与追求。教育评价是教育价值观导向功能的延伸,教育评价通过价值引导,调整和匡正人们错误的教育需求与价值观念,保障和实现教育价值观对人们教育行为的指导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通篇渗透着教育价值观的立场、尺度,反映了教育事业发展的价值追求,为弘扬教育价值观提供了机制、行为、思想和环境保障。

《总体方案》体现了教育评价的系统性。教育评价是反映教育实践成效的完整系统。只有进行教育评价的系统性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教育中存在的结构性问题和顽瘴痼疾,从总体上匡正人们的教育价值观,实现教育行为与人才培养目标的统一。《总体方案》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强调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对教育评价改革进行了深度谋划、系统设计、全面布局,涉及教育实践的全环节、全主体、全要素、全类别以及各年级学生学习情况的全过程,进一步完善教育评价机制和制度,为各级各类教育和主体落实教育价值观提供机制保障,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方向和目标。

《总体方案》体现了教育评价的科学性。科学的教育评价一定反映教育本质,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体现正确的教育价值观。

《总体方案》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分层分类创新和改革教育评价的内容、方法、手段和标准,形成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规范人们的教育行为,祛除教育中的浮躁之弊,保障人才培养规格与质量、人才选拔与使用符合教育价值观的要求。

《总体方案》体现了教育评价的价值性。任何教育评价都包含着某种价值立场和尺度,促使全党全社会端正教育思想观念、转变价值观念,确立教育价值观,统一思想,规范教育价值创造的实践过程。《总体方案》强调,坚持立德树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旨在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针对不同主体的实践特点,分别建立了“科学履行职责”“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等五种教育评价尺度,促使主体行为回归教育本质,形成巨大教育合力,共同创造的教育价值。

《总体方案》体现了教育评价的社会性。教育是社会发展的基石。教育与社会之间的互动方式,影响着教育评价结果的社会效应和效益,影响着教育评价发展性导向的实现和整个教育的价值追求。《总体方案》提出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目的是确保党委和政府科学履行职责,营造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健康生态;

提出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选用机制,目的是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改变用人单位盲目追求人才“高消费”的选人用人现状,

优化评价结果产生的社会效应,实现教育与社会互动的良性循环,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

《总体方案》充分体现了我国教育的正确价值观和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遵循了教育发展规律和教育改革逻辑,必将有利于加快构建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凝聚新的合力、打开新的局面,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心得体会 篇3

为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等文件要求,根据教育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xx年修订版)》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开展教育质量监测是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科学而规范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以全面客观的监测数据支撑教育决策、服务改进教育教学管理,引导聚焦教育教学质量、遵循教育规律,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等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促进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培养体系,推动我区义务教育质量不断提升。

二、监测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五育并举”,实施德智体美劳全覆盖的学科教育质量监测。

(二)坚持科学规范。依托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具和平台,创新监测方式方法,充分运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脑科学等领域前沿技术方法,开展计算机网络测试、人机交互测试等,提高质量监测的系统性、全面性和专业性,推动监测工作更加科学高效。

(三)坚持精准服务。紧扣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监测学生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及核心素养。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方法,系统挖掘影响学生发展质量的关键因素,探索多领域综合评价和跨年度增值评价,出具高质量的监测报告,精准服务教育质量提升。

(四)坚持有效运用。强化监测结果运用,建立监测问题反馈和预警机制,督促问题整改。推动市、县(市、区)、学校建立统筹协调、多方联动的监测结果运用机制,有效发挥监测诊断、改进、引导功能。建设监测结果运用实验区,推广典型经验案例。

三、监测实施

(一)监测对象。

我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以县(市、区)为单位,覆盖所有县(市、区)。根据地理位置、城乡分布、学校类型等因素,采用按规模成比例概率抽样方法抽取学校和学生进行监测。原则上,每个县(市、区)抽取样本学校小学12所、初中8所;每所样本小学、样本初中分别随机抽取30名四年级学生、30名八年级学生作为监测对象(样本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同时,对样本学校对应年级的任课教师、班主任、学校校长、教育管理者及部分家长进行监测。

(二)监测内容。

监测学科包括德育、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心理健康等九个领域。主要开展学生发展质量和相关影响因素监测,并视年度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监测。

1、学生发展质量监测。围绕学生全面发展要求,重点监测学生德智体美劳教育质量状况。

(1)德育:主要监测学生的理想信念、道德行为规范以及基本国情常识掌握情况等。

(2)语文:主要监测学生掌握语文基础知识情况、阅读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等。

(3)数学:主要监测学生掌握数学基础知识和思维方法情况、运算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

(4)英语:主要监测学生掌握英语基础知识情况,阅读、写作等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等。

(5)科学:主要监测学生掌握科学基础知识和思维方法情况、科学探究能力等。

(6)体育与健康:主要监测学生身体形态、机能、体能状况以及健康生活习惯等。

(7)艺术:主要监测学生掌握艺术基础知识情况,通过艺术作品和活动感受美、表达美的能力,审美趣味和审美格调。

(8)劳动:主要监测学生劳动观念、劳动知识和能力、劳动习惯和品质等。

(9)心理健康:主要监测学生情绪、人际交往等发展状况以及常见的心理行为问题等。

2、相关影响因素监测。调查影响学生发展质量的相关因素,如各学科领域的课程或教育活动开设、学生学业负担、教学条件保障、教师配备、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区域教育管理以及家庭因素等。

3、专项监测。针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关注群众的合理教育诉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如学生视力保护、体质健康状况、留守儿童现状、随迁子女入学、学业负担、校园安全建设及教育满意度等专项监测工作。

(三)监测时间。

学科领域监测按周期进行,每个监测周期为三年,每年监测三个学科领域。第一年度监测数学、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第二年度监测语文、艺术、英语,第三年度监测德育、科学、劳动。本周期从20xx年开始,每年的监测时间由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统筹安排,原则上安排在当年5月中下旬,测试总时长为一天半,具体时间在当年监测工作方案中确定。专项监测时间按照每年工作安排开展。

(四)监测工具。

监测工具包括测试卷、相关因素调查问卷以及表现性测试工具。测试卷监测学生在有关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重点关注学生探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相关因素调查问卷调查影响学生发展水平的相关因素,分为学生问卷、教师问卷、校长问卷、县级教育管理者问卷和家长问卷等。表现性测试工具用于体育与健康、科学、艺术等学科领域,通过学生现场项目参与和演示,监测运动、操作、演唱能力等。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目前以采购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或其他第三方监测机构的服务为主,逐步探索研制更适合我区实际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具和系统,鼓励各地研发本地区的监测工具和系统。

(五)监测方式。

为保证测试操作规范,所有县(市、区)、样本校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开展统一测试。原则上,测试应当安排在本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监测方式主要采用纸笔测验、现场测查、计算机或手机(终端)填答等形式。学生主要采用纸笔测验或计算机测试方式,体育与健康、艺术、科学等学科部分内容采用现场技能测试方式。教师、家长问卷调查等采用计算机或手机(终端)填答形式。

(六)数据分析。

通过组织专家队伍或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在监测数据扫描录入的基础上,经过数据处理、跨年对比、数据链接等环节生成监测数据库,运用多种统计分析方法,深入挖掘数据,形成监测结果(报告)。

(七)水平划定。

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答题的.实际表现,对学生定期监测的学业水平进行等级划分和具体描述。参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将学生学业表现划分为水平Ⅳ(优秀)、水平Ⅲ(良好)、水平Ⅱ(中等)、水平Ⅰ(待提高)四个水平段。

(八)监测报告。

定期监测结果将分层体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德智体美劳发展状况、影响学生发展的主要因素及对策建议,并形成自治区监测报告、设区市监测报告、县级监测诊断报告。专项监测形成自治区专题报告。

1、自治区监测报告。主要呈现全区义务教育学生在各监测学科领域发展水平的总体状况、影响学生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该报告主要供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有关教育部门使用,并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2、设区市监测报告。分市呈现义务教育学生在各监测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影响学生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该报告主要供市级人民政府和有关教育部门使用。

3、县级监测诊断报告。分县(市、区)呈现义务教育学生在各监测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影响该县(市、区)学生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诊断教育质量问题。该报告主要供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教育部门使用,供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参考。

4、专项监测报告。针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监测和研究,结合一线教育实际深入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该报告主要供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使用,作为调整有关教育政策参考。

(九)结果运用。

建立自治区统筹、市级协调、以县为主的监测结果运用制度,逐步建立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的监测结果与政策调整联动机制。

1、服务决策咨询。监测结果直接应用于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为教育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支撑。

2、督促问题整改。根据监测报告,及时召开反馈会议,进行集中反馈或分层次反馈,把监测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督促问题整改。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对全面发展质量不佳、质量下滑趋势明显的县(市、区)进行预警,对有关责任人员约谈问责。

3、引领质量提升。搭建教育监测理论和技术的交流平台,建设监测结果运用实验区,宣传推广结果运用优秀案例。建立健全教育质量监测和结果运用制度,开展监测相关学术研究,引领推动教学改革、改进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十)组织实施。

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由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过程监督,委托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承担业务培训、工具研发、数据采集、报告研制、平台建设与全区监测的组织实施。各市教育督导部门、教育质量监测机构负责本地区监测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各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教育质量监测机构负责组织现场测试,组织样本校依法规范完成监测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领导,成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制度,强化结果运用。

(二)加强工作保障。自治区设立教育质量监测专项经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教育质量监测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要保障必需的场所、器材等硬件设施设备,要加强评估监测队伍建设,提高质量监测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权威性。

(三)加强培训研究。各地要深入开展教育质量监测实践与理论研究,加强教育质量监测知识和技能培训,努力探索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的新模式新方法,积极研究和分析监测结果,推动监测结果充分运用,促进我区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广泛宣传实施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社会和学校充分认识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动员社会各界不同群体参与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引导社会构建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评价观。

五、纪律与监督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教育督导的一项制度安排,要严格规范监测工作流程,严肃监测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确保监测工具安全保密,杜绝模题应考、干扰抽样、弄虚作假等行为。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对监测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工具保密性进行全程监督,要广泛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