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采购质量保证协议(精选3篇)
需方:
供方:
一、采购的基本内容
1、价格明细
此项目所需产品如下:
2、供货周期
供货周期为_____天。
3、付款方式
供销合同签订生效后15天内支付20%;发货前支付60%;通过当地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支付15%;2年质保期满后支付5%。
4、质保期
质保期:自产品生产日期起三年。
二、采购意向条款
1、供方签订本意向书后,需方将在主合同签订之后,正式通知供方签订正式的供销合同(以下简称“供销合同”)。
2、供方同意在接到需方正式通知的时间内签订供销合同。
3、双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共同遵守以下约定:
(1)供销合同应包括本意向书第一条所载明的内容以及符合本意向书的双方均同意的其它条款。
(2)供销合同的核心内容(标的、价格、供货周期、付款方式、质保期等条款)必须与本意向书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三、供方的声明和承诺
1、本意向书所有的内容和条款,都经过了需方的明确解释和说明,供方已全部知悉和理解,并承诺予以遵守。
2、本意向书系双方自愿签订。
3、供方同意需方拥有本意向书的最终解释权并同意履行需方的解释。
四、其他
本意向书一式贰份,供方和需方各执壹份。双方在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供销合同签订后,1本意向书自动作废。
需方:供方: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签约日期: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签约日期:
前言
我们的产品质量决定了我们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和地位. 我们所采购的产品( 原材料, 部件, 辅助材料和生产原料以及工 / 模具)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将直接影响到产品质量.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 供应商要建立一个适时的, 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保证协议是指客户与供应商之间达成的,以合同规定的形式规定的,关于技术与组织的框架条件, 这些条件是实现质量目标必不可少的.质量协议在质量保证方面向供应商的管理体系提出了最低要求. 签定质量保证协议是成为一个战略供应商必不可缺少的条件。
目录
1 供应商对所供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承担的责任
2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2.1 概述
2.2 客户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2.3 质量管理体系证明
2.4 客户对质量管理体系, 过程和产品质量进行审核
3 前提条件与措施
3.1 技术要求
3.2 项目计划
3.3 产品生产可行性分析
3.4 潜在缺陷分析
3.5 控制计划
3.6 生产件批准程序
3.7 生产能力调查
3.8 功能, 可靠性及寿命试验
3.9 过程控制和批量生产检测
3.9.1 统计技术的体系应用/过程控制的步骤
3.9.2 抽样尺寸和检测频率
3.10 出现缺陷时供应商所采取的措施
3.10.1 特别许可
3.10.2 产品的返工
3.10.3 发货后发现缺陷时供应商所采取的措施
3.11 供应商进行的产品终审
3.12 发货标记
3.12.1 新规格的应用
3.12.2 发货单批次号的说明
3.13 包装
3.14 员工培训
3.15 质量记录存档
3.16 检测工具
3.17 环境, 安全与再利用
3.18 检查已交货的合同产品
3.19 投诉分析
3.20 发货表现
3.21 更改通知
4 其它协议
5 参考文件
6 质量保证协议的其它部分
7 承诺声明
1. 供应商对所供产品质量和服务的责任
根据第3.1条供应商负责按技术资料的要求准确无误的生产出产品,并检查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如有必要, 向客户索要更详细的信息. 研发过程中, 供应商应向客户了解对产品生产的要求和安装环境. 供应商的质量文件要围绕他的产品, 服务和过程不断调整和提高. 目标是”零缺陷”和100%的发货满意度及降低成本.如果供应商有分供商, 那么供应商应应对所购产品的质量负全部责任, 也要为此向分供商提出质量保证要求.这份质量保证协议并不会免除供应商对其他产品所负的全部责任, 并不会与由此可能产生的问题脱离干系.
2.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2.1 概述
为履行责任,供应商要按照ISO9001最新版本建立和使用一个适合其的组织和企业规模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这一国际标准是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 并通过行业和客户的标准得以补充(见下一页表格)
2.2 客户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客户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有以下几个基本标准. 要求视供应商等级和产品风险性而定. 客户将供应商按以下等级分类:
-产品开发供应商
-过程开发供应商
-目录件, 标准件供应商
-外包商
-生产材料供应商
-包装材料供应商
-工/模具供应商
-辅助材料供应商
从下表中可知不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如果客户提出进一步的要求, 则按本协议的第四条的规定使要求得以满足. (如AIAG的QS9000, 航空航天上适用的AS 9100, 国际空间质量组织的I.A.Q.G., 德国汽车制造商协会的VDA6.1及铁路部门用M1003)
不同级别供应商对质量管理体系的不同要求
供应商类别
要求 有产品开发责任的供应商
产品开发供应商过程开发供应商 通用件,标准件供应商外包商 生产材料供应商 包装材料供应商 工/模具供应商 辅助材料供应商
通过的标准要求
ISO9001:20002
ISO/TS 169493
AS 91004
ISO 14001 或EMAS5
客户要求
3.1 技术要求
3.2 项目计划6
3.3 生产可行性分析
3.4 潜在失效模式分析
3.5 控制计划
3.6成批生产件批准程序
3.7生产能力调查
3.8 功能, 可靠性测试
3.9过程控制
3.10纠正措施
3.11成品检查
3.12发货标记
3.13 包装
3.14员工培训
3.15 存档
3.16检测设备
3.17 环境, 安全
3.18来料检测
3.19投诉分析
3.20发货表现
3.21更改通知
注释说明:
1 供应商自己负责完成技术资料
2. 对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的最低要求. 在特殊情况下, 供应商可以通过特殊许可被认可
3. 所有供应商的目标是通过ISO/TS16949认证. 过渡期也承认QS9000, VDA6.1, AVSQ94, EAQF94. 特殊情况下供应商可无ISO9001:20__认证. 但要有一个相应的开发计划证明.
4. 航空航天方面要求.
5. 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行业及生产过程要求, 如电镀, 清除废料, 生产用化学品和生产用油, 脂及防腐剂.
6. 按照第一部分制订的项目计划.
7. 客户和供应商约定程序.
2.3 质量管理体系证明
客户接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检查结果, 它证明供应商已引入了一个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已在公司内应用. 供应商自觉向客户的采购部门出示相应的合格证明. 证明过期重新办理或证明被取消等信息要及时通知客户. 疏忽可导致降级.
2.4 客户通过对质量管理体系, 过程质量和产品质量进行监测
客户有权通过审核确定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措施是否满足了自己的要求. 这种审核可以是体系, 加工或生产方面的审核. 在审核实施前要提前约定好. 供应商保证客户进入所涉及的领域, 允许他们查看部分资料, 只要是涉及发货范围的. 为确保不泄露企业的秘密, 供应商的合理限制是可以接受的. 审核所花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除此之外, 在正在进行的合作中, 客户有权与最终用户的负责人按事先约定好的对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分供商生产或发货所造成的质量问题, 那么供应商有责任同客户即最终客户的负责人一道去分供商那里进行检查. 上述提到的规定适用于此. 根据实际情况在客户处所花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3. 基本前提与措施
为了及早识别错误根源, 在批量产品生产开始前就要采取有目的的预防措施. 生产中出现的错误也应及时发现, 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避免错误出现. 基于此原因在批量产品生产前就要采取重点举措.
3.1 技术要求
在技术资料, 如图纸, 规格, 产品发货方针, 发货条件, 订货指南, 过程准则及债务义务手册中规定了应予保证的质量特性. 客户会把最新技术资料以印刷版和电子版方式发给供应商.供应商必须保证整理出以上最新技术资料并对之进行核查. 如果资料发出四周内供应商无异议, 那么就算达成协议.
3.2 项目计划
为了开发, 生产一个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 并保证批量生产开局顺利, 要求企业的所有部门严格组织,及早合作. 同时保证发货期和成本预算目标. 严密的项目管理是一个目标明确的项目流程的保障.
3.3 产品生产可行性分析
确认合同前供应商应检查一下自己的生产设备是否能确保合同产品的生产. 经客户的采购部门与设计即有关的技术部门协商达成保证协议. 按产品等级把产品生产可行性证明写在客户发给的表格中.
3.4 潜在失效模式分析
为了避免批量生产出现质量问题, 将必要的检测费用降到最低点, 有必要对潜在的错误及它可能引起的后果进行分析. 如果产品和过程有变动, 或有投诉, 那么这些情况要在文件资料中及时更新说明. 那些供应商负责设计的产品要有一个产品/设计错误可行性和后果影响分析体系.
在生产工/模具和设备前, 供应商针对所有的产品即产品系列的过程都应有一个错误可行性分析体系. 所有影响生产过程的因素都要考虑进去并作出评估. 发现薄弱环节时, 为确保过程安全一定要采取相应措施. 按要求客户可随时参阅错误可行性及影响分析报告.
3.5 控制计划
供应商对所有新系列产品实施书面控制计划. 资料要写明过程参数, 检测程序, 检测特性, 检测工具及检测频率方面的情况及出现质量偏差时所作出的反应即措施计划. 这些资料要与客户的质量保证部门及时协调.
3.6 生产件批准程序
通过生产件批准程序证明供应商获得了产品生产和他所采用的生产过程的许可. 在生产的不同阶段都要求这一许可. 这一受客户欢迎的程序写在第二部分里.( 以QS9000的PPAP为基础) 其他程序如VDA的PPF也只有在与客户取得一致后才有效. 样品通过并不等于对以后的产品没有保障要求.
3.7 批量生产前各种能力测试
只有借助于一个有统计功能, 长期稳定的过程(程序)才等达到一个稳定的质量效果. 不成熟的过程可导致不当的开支. 所以在批量生产前要对所有性能特征和必需汇编成资料的特性进行检查. 根据3.9条在批量生产过程中不断对这些性能进行检测. 这些特性必须适合技术规则的要求. 做法参看有关资料(如DGQ, VDA或QS9000). 如果短期考核(检测)的能力指数Ppk即Cmk≥1.67或持续考核能力指数Cpk≥1.33的话, 那么这个过程是可靠的. 如果前面所说指数未达到, 供应商就应立刻采取适当措施. 达到过程要求要给予证明, 在次之前要进行一次100%(全面)检测.
3.8 功能性, 可靠性和寿命检查
如果图纸和说明书中规定了产品的持久性能, 供应商有责任对此进行测试. 测试的方式及范围必须有一致的规定. 供应商如有客户质量保证部门的书面批准可免去这一测试.
3.9 过程控制和批量生产检测
对于批量生产的监测供应商应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 统筹的过程控制对已确定的特殊质量特性具有约束力. 要以一定的方式做文字记录, 这样可以及时识别变动, 为避免失误能够修改过程. 那些不在统筹过程控制范围内的特性, 供应商要常做抽样检查. 在验收批量产品生产时, 抽样检查不应有不合格产品出现.( 零缺陷原则) 文字记录中要清楚写明质量考核过程和按质量标准所采取的措施.
对不完善的过程所生产出的产品(Cpk<1.33)要全部检验, 必需证明产品是合格的. 这样的检验要一直进行下去, 直到生产过程得以改善为止, 就是说它的合格指数达到Cpk≥1.33.从经济的角度出发客户希望过程能得到不断的改善, 目的是把偏差降到最低点.
这些检验资料必须由质量部门客户的委托人审阅, 要给客户写明合格参数.按DIN EN 10204即DIN 55350-18的要求供应商要保管好验收试验证明, 如客户要求应在24小时内提供给客户.
3.9.1 过程控制上的统计方式/程序的体系应用
批量生产过程可通过使用统计方法如质量规则卡( x/R, x/R 或x/s-卡或错误收集卡)来监测. 包括那些在热处理, 焊接或塑料压铸能够影响产品特性的过程参数, 并做相应记录. 生产加工要在统计控制下进行.
3.9.2 抽样范围和检测频率
规定在批量生产中以适当的测试频率进行检测的那些特性取决于对生产过程的掌握程度. 确定测试频率和抽样范围的前提是了解统计方式.
3.10 出现缺陷后供应商所采取的措施
如在批量检测中发现抽样中有不合格产品, 须立刻中断生产并将情况上报. 对上一次合格检查后生产的产品实施全面检查. 如在确定次品数量范围过程中发现已交货的产品中有次品的话, 就要立刻通知客户验收处的质检部门. 同时客户期待供应商写一份8D-报告或类似的报告( 见3.19条即第四部分投诉处理), 把为纠正缺陷而采取的相应措施通知他们.
3.10.1 特殊批准
如规格出现偏差需申请偏差许可/特殊批准. 可使用客户专用申请表(见3部分). 允许有偏差的产品要分开发货. 交货单和每个包装上要标明偏差性质. 偏差许可的复印件要附在交货单上. 偏差许可的有效期取决于所涉及的数量和交货期.
3.10.2 返工
供应商必需确保返工是可靠的,并且保证它不会对产品有副面影响.
3.10.3 供应商交货后发现缺陷所采取措施
如果供应商交货后发现产品有缺陷, 那么他得到信息后应立刻停止生产, 对还逗留在厂内和运输途中的及客户已受到的货物进行检查, 分类,或加工. 采取补救措施. 废品立即处理掉.收回所有已发出的货物, 按约定所产生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必须立刻免费供应可使用的备用品( 可以是问题产品中筛选出的 ), 不至于中断或影响客户的和最终客户的生产. 如产生更多的费用则由供应商来承担.
3.11 由供应商负责的必要的成品检查
为了更有目的地监测, 评估, 必要时提高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性供应商有必要对待发产品进行周期性的检查并做记录, 检查产品是否合乎技术资料, 图纸, 规格, 标准, 法律规定以及预先确定的质量特性的要求. 每年的检查次数由供应约定, 视现有的工作程序和体系而定.
3.12 交货标记
按与客户达成的协议的要求必须在交货产品和提单上做标记. 荷重单位和包装单位( 单装, 改装)单做标记. 如客户要求要在容器上清楚标明零件编号及条形码.
3.12.1 应用新规格
按新规格生产的产品不应和旧规格产品混在一起. 并且确保先发旧规格产品. 如果按旧规格生产的产品不需再发货, 那么经与客户商量把产品处理掉. 新规格产品的样品得到客户批准后方可投入新规格产品生产并在交货单上特殊标明. 在包装箱上也要标明相应名称, 材料名和图纸编号的变化情况.
3.12.2 发货单上标明货物批号
要在给客户的需标明批号的货物的发货单和提单上标出供应商的货物批号. 这样一来如果发现所发货物数量有问题便于核查.
3.13 包装
供应商有义务使用恰当的包装来保护他的产品. 考虑到产品和加工的特殊要求及包装规则有必要与客户协商制定一个包装计划. 供应商对所使用集装箱的数量和卫生程度负责.
3.14 员工培训
所有员工必须胜任他责任范围内的工作. 对相关人员在质量保证技术, 统计方式方面进行充分的培训具有重大意义. 这样才能有效的应用这些实用的方式, 通过专业可靠的分析采取正确的措施. 所以供应商应确保对他的员工进行适当的培训并为之出具证明. 对于特殊的加工过程( 如裂缝检测, 焊接等 )只允许有资格的人员参与.
3.15 质量记录存档
从供应商产品生产那一年起供应商要把质量记录( 如控制卡, 检测结果 )保存三年. 那些重要文件和必须有文献记录的产品的质量记录除外, 它们必需保存15年. 这里面指的是那些对财产和人员危险性很高的产品. 要求文献记载的产品在技术资料(图纸和规定)中有清楚标记.在一些特殊的领域如空间/高精技术方面所有文件及质量记录要保存40年. 供应商有义务将测试结果用适当的形式予以记载. 此外其它保存期需做特殊规定. 应按约定的那样允许客户的代理人查看记录和说明书.
3.16 检测工具
供应商要备有足够的检测工具, 保证可以对所有合同产品的质量特性进行检测. 要常检查检测工具, 保证他的使用. 下一次检查日期应确定下来. 检测工具的性能要良好. 检测工具必须达到国际标准. 如果检测由外部人员来做, 那么他必须具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 如有必要供应商和客户间应就检测工具和检测方法进行协调.
3.17 环境, 安全和回收利用
按生态标准考虑到技术经济的因素客户应把产品对人类和环境的不良影响尽量减小到最低点作为目标. 所以遵守有效的法律法规是对供应商的最起码的要求.
所使用的材料及它的成分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 就是说符合环境, 安全和回收利用这方面法律规定, 也适合客户的标准. 最好通过 ISO 14001或EMAS认证, 对特殊行业则必须通过此认证. ( 见表格2.2条)
3.18 检查已交货的合同产品
供应商负责提供合乎规格的合同产品. 客户在收到产品后,要检查已到货物的数量和品名及运输和包装损失情况. 出现问题立刻通知供应商. 另外客户要对交货产品按一定的生产程序进行检测, 确认有问题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 则供应商对后期的商品质量缺陷抱怨才不会有异议.
3.19 投诉分析
把出现的问题以检测报告即缺陷产品抱怨的方式通知供应商. 随后按系统方法(见第4部分投诉的处理)进行问题处理和投诉分析. 通常情况下供应商需在48小时内(两个工作日)作出处理即采取应急措施. 根据情况可能要求供应商在最短时间内向客户提供应急措施. 可使用电子数据处理体系. 在检验报告中给供应商规定有限的应对时间.出现的问题将写入供应商评估报告中, 此评估是客户下订货合同时采购部门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准.
3.20发货表现
供应商有义务遵守和检查所约定的订货数量和交货期. 他必须就所需额外运费作出统计, 必要时提供给客户. 如果供应商意识到不能按规定的交货期提供所订的订货数量, 要立即通知客户.
3.21 更改通知
供应商必须尽可能及时的把以下变动用相应的申请表格告诉客户的采购部门:
-生产过程或材料变动
-换产品的配件供应商
-转移生产基地
-检验产品的程序或设备有变动或质量保证措施有变动
首先检验变动的影响, 然后经客户的专业部门同意后供应商方可执行他的更改计划. 更改通知义务写在检验规则中
.4 其他协议
客户可以和供应商签订其它单项协议, 如:
-体系要求
-生产, 检验程序
-质量证明
-交货质量( ppm-协议)
-其它交接点规则, 如仓库管理和储存
按照3.1条双方在责任书 (第7条) 签字后这些协议即生效.协议的更改必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并且要在按协议更改生产和产品交货前进行.(见第6部分特别协议)
如果供应商不是生产商, 而是转售商, 供应商若不能保证质量保证协议的话, 那么要确保产品的生产商遵守质量保证协议.
5 文化背景
标准, 文字资料以及培训情况各国之间有所不同, 如要求可向客户问明情况.
6 质量保证协议的其他部分:
第一部分 质量先期计划
第二部分 生产件批准程序
第三部分 更改许可 / 特殊批准
第四部分 投诉处理
第五部分 供应商评估
第六部分 特殊协议
第七-九部分 无
从第十部分起 集团内部针对客户的要求.
7 责任声明
即使在业务往来条件下供应商偏离了质量规则, 这份质量保证协议(QSV)从客户与供应商签字那天起即刻生效, 是所有双方签订发货合同的一部分.
双方在三个月的解约期限内可解除这份质量保证协议. 解约必须有书面材料. 在以往签订的发货合同中质量保证协议不受任何一个解约的影响继续有效. 此质量保证协议受德国法律保护.
分级
供应商等级
? 按明细表发货的供应商, 他们自行产品开发.
? 过程开发供应商
? 通用件, 标准件供应商
? 外包商
? 生产材料供应商
? 包装材料商
? 工/模具供应商
? 辅助材料供应商
供应商地址:
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门牌号/邮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城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UPIK- / DUNS-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质量保证协议第六部分是否签订了特别协议? 是 否
供应商 ---------------------- ---------------------- ----------------------
日期 姓名 经理签名
---------------------- ---------------------- ----------------------
日期 姓名 质量管理部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客户 ---------------------- ---------------------- ----------------------
日期 部门 质保部签名
---------------------- ---------------------- ----------------------
日期 部门 采购部签名
合同号: 签订地:
买方:有限公司 卖方:
地址: 地址:
电话/传真:
邮箱: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纳税人登记号: 纳税人登记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开户行账号: 开户行账号:
基于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原材料采购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价格、数量
除该价款外,买方不承担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
二、交货地点:
买方所在地或买方指定地点。买方可以通过传真、函件、电话、电邮等形式指定交货地点。
三、订单确认:
1.每项具体采购定单,均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在具体业务中,买方向卖方传递采购定单,卖方需要对定单进行确认。
2.卖方接到买方定单后,应在小时之内向买方明确答复是否确认,如果卖方未及时确认或确认后反复,每次应根据买方要求支付 元违约金。
四、价格保证及变动:
1、卖方保证向买方供货价格为最惠价格,不高于同期(以月度计算)卖方的其他任何客户,否则应当对当期买方采购总额按照差价的双倍对买方予以价格补偿。
2、如合同一条备注中未明确约定采购单价为锁定价的,具体单项采购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
3、本合同约定价格如果不是锁定价格,同时卖方又意欲提高销售价格,该种情况下,提价需要提前15天以书面通知形式告知买方并协商一致加以确认;对于已确认的定单,卖方仍应当执行原定价格,不得提价。
4、本合同采购单价如为锁定价的,卖方应向买方保证销售给买方的商品价格必须按照约定的锁定价格执行,但是当商品市场行情价格出现重大下挫时(下迭幅度超过 %),买方有权利要求卖方按照同类货物的最低价格标准在该商品价格下降幅度较大时间段内降低合同约定物资销售价格。
五、质量标准及品质要求:
1、卖方在正式生产前向买方提供样品,并由双方封存样品或物样,双方并约定以下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符合卖方关于货物的说明、承诺、描述,满足买方的实际生产因素和环境,不存在任何技术或法律瑕疵,否则视为不合格。
3、卖方对货物所涉及的知识产权承担责任,但包装物如由买方设计,设计图案产生的知识产权买方负责。
六、交货时间及数量: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买方书面通知交货时间和数量的,如卖方未在当日内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该计划。
七、货物验收及异议
1、货物到达后,买方对数量及外观进行初步验收,发现不符的应在 日内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当在 小时内予以答复或解决,逾期视为默认。
2、货物验收不合格的,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 日内自行将不合格货物运走,逾期卖方每日应按该批货物总货款的 %向买方支付仓储费用(对于该笔费用买方有权从应付给卖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且在此期间买方不承担货物的任何保管责任,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卖方自行承担。
3、对于货物内在质量问题,买方在生产使用过程中或产品销售中发现质量问题的应在 日内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于 日内予以答复或解决,逾期视为默认买方要求。
4、双方对于质量问题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由买方委托具有质量鉴定资格的机构鉴定为准。
5、对于买方采购的包装物料,经买方检验确认不符合买方质量验收标准需要退货的,退货前 买方需要对该批物资实施破坏性处理。
6、各项验收仅为付款条件,并不视为当然合格,也不因此减免卖方任何责任。
八、货物运输及包装
1、卖方负责货物运输的安排及费用,到达交货地后经验收合格交付买方。
2、卖方根据货物运输及保管的安全需要负责货物的包装,买方对货物的包装要求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费用确认和财务结算方法
1、 各种采购费用的`确认.
1.1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供的结算账单、正本发票和有关货物单据后应及时检查,买方结算联系人对账单的确认等同于买方对应付款金额的确认。
2 账期和结算办法:
2.1买卖双方协商,在此合同生效之日起,所有货物卖方送货检验合格且开具的发票经买方核对无误后,买方将货款以转账/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给卖方。双方核对完毕后,货款如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承兑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且接受买方承兑汇票背书)。
2.2买方的结算帐期为月结______天,即在双方确认后、在不迟于前述期限内结算。
3、买方不按时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限期履行并可要求买方按照同期银行利息支付违约金。
十、反商业贿赂
卖方不得提供、买方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卖方为买方工作人员、部门免费或者折价提供的货币、物品、有价证券、旅游服务、餐饮、娱乐等任何形式的便利皆被视为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商业贿赂。遇见索贿、行贿及有关部门或人员影响供应商正常供货行为的,买卖双方任何知情人或者当事人均有权向买方审计部投诉,投诉电话 。卖方违反本条款即视为违约,第一次违约,卖方应向买方支付万元违约金;第二次违约,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向买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并终止合同履行;违约金可直接从应付帐款中扣除。
十一、违约责任:
1、卖方违约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应按当批采购订单价款的日千分之一且不少于_______元支付违约金。
2、卖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合约定,应当按买方要求无偿退换,并支付当批采购订单总金额 %的违约金。
3、违约金不足损失的应当补足,所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对第三人责任、处理诉讼的费用、律师费等。
十二、重大事项告知
在本协议期间,如卖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注册资本、经营地址、场所及经营范围有变动以及经营状况、业务人员变更等重大变化时,应及时书面告知买方;否则,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三、商业秘密的保护
买卖双方对在履行本协议中所知悉的对方任何商业秘密(包括双方的产品型号、配方、产品材料等方面的要求)均应予以保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期满后均不得泄露。否则责任方应向对方赔偿因此而造成各种经济损失。
十四、合同期限
本协议自20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___年___月___日。
十五、其他:
1、未经加盖买方公章,任何人员的行为或表示均对买方无约束力。
2、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诉于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3、关于本合同的通知,买方均可以按照卖方的合同载明地址或法定地址寄送,并在送达不能时可以在全省公开发行的媒体公告,并在发出后 日即视为有效。卖方变更地址的应当通知对方,否则按照原地址寄出 日即视为送达,无论邮件是否被退回。
4、本合同各条款均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可撤销或变更情形,任何一方不得申请撤销或变更,任何一方也不得申请调整自身责任。
5、本协议一式 _______份。
6、本合同双方签署生效。
卖方(名称): 买方(名称):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