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定期采购合同汇编3篇

仪表定期采购合同(精选3篇)

仪表定期采购合同 篇1

需方/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机电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是全新的,并且采用卖方设计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在供货时附出厂说明书、合格证,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设备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保质期 2 年。。

2、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3、产品的风险自发货之日起转移至买方,但产品的所有权自买方付清所有款项之日起转移至买方,在买方付钱所有款项之前,本合同所述的产品的所有权归卖方。

四、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3、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除应承担本协议第八条的违约责任外,还自愿承担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法院诉讼费等。

五、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仪表定期采购合同 篇2

买方: 【 】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 】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

二、产品质量

1、 质量标准:

【天然翡翠A货】

2、 甲方对产品质量的特殊要求:【天然翡翠A货 折光率:1.66 光谱:437nm吸收线 密度:3.34G/CM3】;

3、 甲方对产品包装的特殊要求:

【原装】

4、 甲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产品后【五日】内提出确有证据的书面异议并通知到乙方;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

三、产品价款

1、 货物的总价款为: 【 元整】

2、 此次交付产品的包装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及交付时的上下列支费用等按下列约定承担:

乙方产品的包装物由 【原工厂】 提供,包装费用由 乙方 乙方产品的运输由 乙方办理,运输费用由 乙方承担。承担。乙方产品的保险由 乙方办理,保险费用由 乙方 承担。

四、产品交付

乙方产品交付方式为: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验证无误后签收。产品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 【 】 天内,若甲方对乙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乙方应当在甲方提供相关确认文件后【 】天内交货。但甲方未能按约定付款,乙方方有权拒绝交货,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应文件的,乙方有权延期交货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乙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产品交付后或甲方违约致使乙方拒绝交货、延期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五、价款结算

甲方双方约定,甲方在货物验收交付时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 】支付价款【¥ 】元,余款由甲方在收到乙方产品之日起 7 天内付清。如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支付,乙方指定的收款方为【 】,收款账户为【 】。

支付方式为:甲方应当以现金、支票或即期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向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支付此次购买价款。

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在收到甲方所支付的价款时须出具具有法律依据的收费凭证。双方同意甲方未能付清所有价款之前,乙方产品的所有权仍属于乙方所有。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七、商业秘密

甲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乙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均为乙方的商业秘密。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乙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甲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 】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九、不可抗力

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 7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包括乙方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 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二、明示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仪表定期采购合同 篇3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依照国家、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利互惠、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具体的合作事项及业务操作方式,达成以下协议:

一、需方向供方订购产品明细: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及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三、供方质量责任与产品售后服务承诺:

1、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自需方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若质保期内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者规格型号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供方应在需方通知后3日内免费更换并承担需方受到的损失。质保期外,供方应及时按需方的要求进行有偿维修。如供方不履行前述义务的,应承担需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且在保质期内需方有权直接扣除质量保证金。

2、供方向需方保证产品的质量,产品必须附质检报告单或质量保证书。如果供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向需方供应的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供方对产品质量的负责期限的约束,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货物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1、货物采用汽车运输,运费供方承担。

2、标的物运输由供方负责,需方未签收货物前发生货物毁损灭失或质量问题的,相关风险与损失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要求供方退换、补足发货或者直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方退还预付款。

五、产品交付:

1、交货时间:本合同约定的交期。

2、交货地点:

3、到货数量以需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实际验收数量与供方送货单数量有误差的,需方及时通知供方确认。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合理损耗。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包装由供方负责,应符合安全运输、装卸、存储要求,费用供方承担,包装无回收。

八、验收标准、方法:

1、产品验收根据需方确认的标准:国家标准。

2、需方对货物的验收仅为感观验收,若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隐蔽性缺陷,供方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

3、需方对货物进行检验,无论是当场验收还是货物使用期间,一旦检验发现有不合格品,需方将出具书面通知到供方。供方自接到需方通知之日起,应及时按照需方要求将不合格品进行更换或维修,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若因不合格品造成需方生产停工或其它经济损失的,供方还应当赔偿需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2、结算期限: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预付合同款的30%,需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完后付合同款的30%,供方提供正确合法的全额发票和需方财务部门付款所需的其它资料及单据支付合同款的30%,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质期结束之日起1月内付清。

十、供方的保证:

1、供方应保证对其产品拥有完全所有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2、供方对产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保证需方免于遭受第三方就知识产权提起的诉讼、仲裁或任何要求。如需方被提起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诉讼等,供方应自费进行辩护,支付全部费用及由该案产生的赔偿金,并赔偿需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3、供方应对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等信息履行商业保密的义务,未经需方的书面许可,供方不得将信息向第三方透露、借阅或为其复制,否则供方应赔偿需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十一、不可抗力:任意一方如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告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双方确认后,按照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1、双方应遵守协议约定事项,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对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2、若供方未按时交付货物,每逾期交货一天,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且需方有权直接就违约金扣除相应应付货款。

3、若供方未按时提供发票的,需方有权拒付或要求供方承担相当于发票税费2倍的违约金。

4、如供方提供产品有质量问题且未按时进行售后服务的,应按日承担/违约金,导致需方停工或其他经济损失的,供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且需方有权直接扣留应付款项直至供方赔偿损失。

十三、合同的解除

1、除合同约定情况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相当于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还应赔偿需方相应损失。

2、出现下列情况时,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供方承担相当于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还应赔偿需方相应损失:

供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交付货物,经需方书面催告后仍未交付的;

供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安装调试,经需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完成安装调试的;

产品有质量问题或不符合需方要求,经退换或者3次及以上维修不能通过解决的;

供方违反第十条相关保证的。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了,则向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其它约定事项:

1、供方价格须提供详细报价清单,且报价为17%的增值税后报价,以供需方审核价格的可靠性。

2、特别约定:

3、双方确认并签订相关附属文件与本合同同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供需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壹式贰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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