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光灯电源采购合同(通用三篇)

投光灯电源采购合同(精选3篇)

投光灯电源采购合同 篇1

购货方:(甲 方)北京天然颐坊酒业有限公司

供货方:(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诚信,开拓市场,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采购物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

总计人民币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及付款规定

(1)甲方必须在合同签定之日一次性交定金货物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

(2) 甲方验收货物后以支票结算或以回款方式汇入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开具相应金额发票。

(3)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生产、检验、包装,确保产品质量。

(4)产品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及原包装完整无损。

第三条:交货地点、方式: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和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到了合同规定的到货验收时间不能交货,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延期违约金,支付合同总价的3%.同时乙方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并征得甲方同意或签字。

(2)品种、规格、质量、包装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此而造成延误交货时间,乙方也应按上述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3)由于甲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验收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交货验收时间亦相应延期。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甲方指定的法院进行调节。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同等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电话:

投光灯电源采购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互利互惠、诚实自愿、规范送货行为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电源一事,双方一致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一、合同标的

____个10W投光灯电源。

二、合同价格:

1、本合同为非固定总价合同,甲方采购的价格是指乙方出售的现场出售的价格,具体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费和可能出现的保险费、知识产权费等等,(是否含增值税需双方协商,以采购单为准)。

2、本合同的价格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售后服务费用。

3、本合同的具体价格和是否含增值税,以甲乙双方每次交易确认的四方的采购单为准。

4、乙方提供的货物运输人员费用、邮资费用及随货物品工具、配件材料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之内,甲方无须另行支付乙方费用。

三、本合同的有效文件组成

1、甲乙双方确认的甲方的采购单,乙方的送货单(传真及扫描件有效);

2、甲方提供给乙方保管的模具图纸资料;

3、乙方企业法人或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以及国家规定需要的乙方企业货物生产需可证复印件;

4、乙方必须提供出售给甲方的货物合格证明、货物质量保修证明、货物使用说明书、货物自检报告书、符合税法要求的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此项根据采购订单而定);

5、甲方确认乙方的货物合格验收报告或验收单;

6、必要时甲乙双方签定补充协议。

四、权利瑕疵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它所有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五、质量保证

1、乙方出售给甲方的物品保质期为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乙方应保证此电源能够零下40度启动。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和技术规格应与甲方采购单中所提出的质量要求和规格一致,若甲方没有对货物进行特别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质量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最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

4、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并完全符合甲方要求或本合同约定的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常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进行维护和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所有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5、针对乙方提供的电源如发生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遭索赔,维修费用及甲方该订单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包装要求

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规定标准或有利于保护货物的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或邮寄抵达甲方公司所在地。由于乙方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毁损均有乙方承担损失,甲方有权拒收毁损货品。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七、交货方式和验收方法

1、乙方出售给甲方的货物由乙方负责运送到甲方公司所在地,乙方承担运费和邮寄费。

2、因货物在运输或邮寄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在交货过程中乙方所指派的人员发生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采购单来交货,多交或少交,甲方有权利拒收。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货款结算方式期限与乙方结算。

4、收货的验收标准包括:型号、规格、外观质量及包装是否完整等内容。

5、乙方应提供货物的送货单、质量检查报告、货物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保修证明、使用说明书(说明手册)及配件、随货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货的,乙方负责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6、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后,在天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行业标准,如甲方提供样板和承认书的,要求按照甲方的样板和承认书上的要求为验收标准。验收合格以甲方的质检部门授权代表出具的书面验收报告并签字和盖检验章后为准。甲方采取抽样检查时,不能视乙方的产品全部合格,以甲方在装配乙方的货物在甲方的产品上时为验收的最后期限,如发现乙方货物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甲方有权按约定顺延乙方耽误时间支付乙方货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后,仍需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八、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结算方式:甲方以上月的26号与本月的25号之间的送货为本月的货款,每月26日为对帐日,乙方每月26号要提供对帐单与甲方对帐,最迟不能超过30号.对帐完成后,乙方应提供发票等资料给到甲方,以便甲方付款。甲方定于次月的5号前付款,最迟不超过15号。由于乙方的资料提供不完整所造成付款延迟,甲方不付任何责任。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按约交货的,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货款并解除合同。

2、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的,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外,因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其它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本合同拒绝收货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损失。

6、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双方交易金额的30%做为违约金,甲方因此还有其它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的其它相关经济损失。

十、保密与保管约定

1、甲方对存放在乙方处的货品样品、模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有义务对上述物品进行妥善保管;

2、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存放在乙方处的货品样品、模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中所涉及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价格条款、

3、除接受甲方的通知外,乙方不得利用用甲方的货品样品、模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为自己或第三方加工相同或类似的货物产品,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查实发现市场上有经乙方私自流出的产品,乙方应承担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的相关经济损失。

4、乙方因保管不善或无正当理由致使甲方存放在乙方处的货品样品、模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图纸损毁的、丢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引起的其他相关经济损失。如乙方借口保管不善或其他理由致使甲方存放在乙方处的货品样品、模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图纸损毁的、丢失而有本条第3项情形的,甲方有权按本条第3项的合约内容向乙方提出违约和赔偿主张。

5、乙方保管甲方存放在乙方处的货品样品、模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期限为甲方收回为止,乙方的保密义务期限在于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后止。

十一、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产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五天内通知对方,并将有关证明文件交给对方。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寻求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并尽一切努力将损失降到最低。

4、一方因不可抗力的不能按本合同履行时,可以减免一方的违约责任,一方不能证明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行为不可抗力的,应担承担本合同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十二、解决争议的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因本条款所生之诉讼,甲乙双方均同意以甲方合约所在地的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三、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协商续签。

十四、其它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必要时甲乙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甲方:

甲方授权代表人:

签署日期:

乙方:

乙方授权代表人:

签署日期:

投光灯电源采购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签字或盖章)

供货单位(乙方): (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订地点: (签字或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清单所列花卉产品销售达成如下条款:

一、 产品品种、等级、数量、单价与金额:

花卉名称、品种、规格质量、单价金额见合同附件“花卉清单”,乙方交付的花卉必须与合同附件“花卉清单”的内容要求相一致。

二、 花卉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所供花卉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并不支付任何款项。

三、合同总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元)。本合同总价格为预计数,实际价格按每次实际供货数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

2、单价:按合同规定的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货物清单上的单价固定不变, 货物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花卉清单”。

3、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作为订金,订金打入乙方 (指定账户)。

4、每次花卉到场经验收合格后结清单批货款,在最后一批花卉进场后用订金抵货款,甲方在供货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结清合同约定全部货款金额。

四、交货地址及费用承担:

1、交货地址为:乙方负责将花卉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2、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包装条款:

包装以双方协商标准执行,甲方提出包装要求,包装物由乙方提供。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每批次供货的种类、规格及具体数量。

2、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本约定,应向甲方支付不符合约定部分花卉款 的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该部分花卉款;若因自然灾害、连续十天阴雨等恶劣天气、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若甲乙双方签署合同后,中途有变更花卉的种类及数量,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变更花卉的价格由双方协商公平调整。

4、乙方交售使用违禁农药、化肥的花卉,应按该批货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人身伤亡,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5、甲方如不按时验收产品,造成产品质量损坏,甲方需付乙方该批货值的违约金。

6、在约定期内存于乙方基地产品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

7、甲方定购的产品,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不得将产品再次销售。

七、合同生效、争议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及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即生效。

2、本合同因履行发生纠纷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诉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乙方或乙方代表签字的“产品出库单”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八、其他约定:

1、甲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有需要乙方供货,以电话通知并以邮件形式或传真形式通知乙方确切的取货时间,乙方有义务准时备货。

2、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合同附件:

1、乙方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2、花卉清单

甲方(盖章):

地址:

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地址:

负责人: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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