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S行驶记录仪采购合同格式[适用各方]【三篇】

GPS行驶记录仪采购合同格式[适用各方](通用3篇)

GPS行驶记录仪采购合同格式[适用各方] 篇1

合同编号:

采 购 合 同

需方(甲方):北京豫安辛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需方(甲方):北京豫安辛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并由乙方提供相关服务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1、标的、数量、价款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合理的损耗由乙方承担)、单价、合计金额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1(《产品清单》)。

2、质量要求

2.1生产厂家、产地、注册商标

2.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产品应满足国家、行业及北京市的相关标准、规范;并符合生产/制造厂商出具的货物/产品出厂、安装、验收标准。

3、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合理损耗范围内的,按实际数量结算货款,超出合理损耗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合理损耗的范围: 合理损耗的计算方法:

4、标的物风险转移

标的物风险自乙方将货物运至合同约定地点的交付地点交付甲方,甲方验收合格并签收后转移至甲方。

5、交付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的物单证的方式、时间、地点

5.1交付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标的物加工制作前与甲方进行规格与数量的确认。乙方应于指定的交货期间但不迟于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除非有书面通知)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交付地点,并将货物及其附属物一并交给甲方。

5.2交付地点:

5.3货物签收:乙方运输货物到现场后,双方对到场货物共同清点,以实际签收数量作为本合同的最终结算数量。

5.4交货时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日期向甲方交付本合同项下全部货物。

5.5退货:因工程变更而使到场货物剩余,在货物无损的情况下乙方同意无条件按合同单价退货,并承担退货费用。

6、运输方式及达到站(港)和费用负担

包装、运输等费用含在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乙方报价中,由乙方承担。

7、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7.1交付货物时,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送货清单对货物进行检验,如在交货检验过程中发现乙方提供的任何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或生产厂家与本合同的约定有不符之处或任何货物的外观存在破损,甲方有权退回货物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7.2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若发现乙方提供的任何货物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存在质量问题或缺陷,甲方应安排有关检验机构进

行检验,并有权凭有关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如有关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则相关检验费用由甲方负担;若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负担。

8、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完全符合本合同规定和国家标准。

9、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9.1本合同无预付款。

9.2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验收合格后,乙方需持甲方签认的收货单到甲方材料部门办理挂账手续,货款达到50万元,或下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到账货物价款部分的60%,剩余部分在货到3个月内结清。

9.3付款应以汇兑(信汇或电汇)方式进行,甲方将货款汇至乙方指定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账户。

9.4付款地为甲方公司财务部门。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要求在交货期间内交货的,应自交货期届满之日起,每个日历天按合同总价的0.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0.2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立即给予更换或补齐,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

15个日历天内更换或补齐完毕,且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0.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如乙方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间内更换或补齐完毕的,视为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因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或交货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造成甲方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仍应当就违约金不足部分向甲方赔偿。

10.3若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违约金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时,甲方有权在其应付合同价款中予以直接扣除。

10.4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自构成逾期支付之日起,每个日历天应按逾期未付的合同价款数额的0.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权停止供应货物。

1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GPS行驶记录仪采购合同格式[适用各方] 篇2

甲方(采购单位):

电话:

乙方(供货单位):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道路营运客车运营与安全监控系统”GPS行驶记录仪等产品事宜,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并同意按照下列条款及条件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采购乙方产品的内容、成交价格

产品名称成交单价 (元/台)

采购数量 (台)

合计金额(人民币元)(大写) 人民币(小写)¥: 

备注1.乙方负责甲方采购产品的运送、安装、调试以及为甲方培训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2.乙方承诺在本采购合同签定之日起,于 年 月 日前在 市筹建“客户服务中心”。

第二条产品货款的结算

1、标的、数量和合同总金额 台,每台单价为 元,合同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2、产品采购的货款支付方式

2-1.预付款的支付

2-1-1.本采购合同签署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采购合同货款总成交额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作为产品采购的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的方式向甲方确认。

2-1-2.如甲方未能按双方上述约定准时支付产品采购的预付款,则同意乙方交货期及安装调试等时间作相应的顺延。

2-2.余款的支付

2-2-1.产品安装调试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采购合同货款总成交额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作为产品安装调试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的方式向甲方确认。

2-2-2.产品安装调试后 个月内,甲方将采购合同货款总成交额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作为产品质保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的方式向甲方确认。

3、结算依据: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发票、《车载终端用户安装记录卡》。

4、结算方式:银行汇票或电汇。

第三条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及乙方售后服务和维护

1、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

按照20__年4月15日发布,20__年9月1日实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国家标准《GB/T19056》和“ 省道路营运客车运营与安全监控系统”GPS行驶记录仪合格入围供应商评审项目文件中所提出的“技术需求”执行。

2、乙方承诺产品保修期

2-1.乙方提供的产品在安装、调试合格后产品整体保换期为3个月内、保修期为12个月内。其中核心模块保修期为24个月内;其它各配件和零部件模块保修期为12个月内;外壳保修期为6个月内。

2-2.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除因操作不当、人为破坏所造成的设备损坏),我公司提供免费维修;若保修期内维修后达不到正常使用要求,我公司负责免费更换。保修期内维修或更换器件的保修期相应延长12个月。

2-3.在保修期内,确因操作不当、人为破坏所造成的设备损坏等原因引起的维修,乙方将以优惠价格进行维修。

3、售后服务和配件及时供应保证措施

乙方成为供应商后,将由乙方济*分公司与公司生产服务中心进行日常的运营管理服务与售后服务工作。乙方承诺在本采购合同签定之日起,于 年 月 日前在 市筹建客户服务中心。

4、技术培训与定时巡回服务

4-1.签定本采购合同后,乙方将根据甲方时间安排为甲方免费提供一次产品技术培训。

4-2.每年可根据我公司产品更新品种、新产品等供应情况,定时为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工作。

4-3.乙方驻当地市区的“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用户的技术指导、维修和支持等具体工作,确保用户利益和技术服务。

5、产品的维修

5-1.产品终生维修。

5-2.保修期期满后,继续以优惠的价格提供各种配件、继续以同样的服务方式和服务范围、维护内容提供服务。

5-3.因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免费维修;因人为损坏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引起的维修只收取基本材料成本费和人工费。

6、维修响应时间

6-1.采购的产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的 分公司与生产服务中心和驻当地市区的“客户服务中心”承诺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时,市区内1小时内响应并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服务。

6-2.对于不在驻当地市区的“客户服务中心”的县级用户,用户可在各地市下的指定县级维修网点进行维修或将需维修的产品邮寄到驻当地市区的“客户服务中心”进行维修。

第四条供货时间、运输、安装调试和培训与验收标准

1、产品的供货时间、运输、安装调试和培训

1-1.产品的运输,乙方按采购合同规定,在甲方要求日期内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即 年 月 日之前。

1-2.乙方负责产品的安装调试,负责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物品可以正常使用并且操作人员能熟练操作为止;乙方负责提供产品的中文说明书、中文使用手册、中文维修手册及电路原理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验收标准

2-1.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2-2.质量符合20__年4月15日发布的汽车行驶记录仪国家标准《GB/T19056》和“ 道路营运客车运营与安全监控系统”GPS行驶记录仪合格入围供应商评审项目文件中所提出的“技术需求”。

2-3.甲方按照上述2-1条款和2-2条款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车载终端用户安装记录卡》上签字/盖章。

2-4.《车载终端用户安装记录卡》作为结算凭证。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每违约一日,乙方按合同总货款的万分之一违约金向甲方偿付,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相关损失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的,每违约一日,甲方按合同总货款的万分之一违约金向乙方偿付,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相关损失费用。

2、因甲方原因致使产品运输、安装调试等顺延,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包括自然和人为的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水灾、台风、地震、火灾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因产品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甲、乙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积极并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监督和管理

1、本合同订立后,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先征得有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并送其备案。

2、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有关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条无效合同

甲乙双方如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概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确认

1、本合同壹式肆份六页,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同样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采购单位(甲方)(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_月_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GPS行驶记录仪采购合同格式[适用各方] 篇3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分项、总价格表:

【填写说明:表格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含税单价、总价为必填信息】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2.1设备质量按本合同要求、招标文件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卖方应保证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设备经过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符合本合同对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具体为:

2.2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设备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2.3设备的技术标准应以本合同及招标文件为准。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提交的设备应符合国家环保、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

三、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说明:具体支付条款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本合同生效后【14】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 万元】作为预付款;卖方将设备运至买方指定场地并通过买方的验收后,买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 万元】;设备经安装调试达到生产技术标准,且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本合同总价款的增值税销售发票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 万元】;剩余【10%】的合同总价款,【即 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买方向卖方支付。

付款方式:【以银行承兑汇票或以电汇、支票方式支付。】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由卖方负责包装并承担包装费用,包装物不回收。卖方交付的所有设备要符合国内运输标准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货物承运部门的规定。

五、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公路汽车】运输,由卖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等费用。

六、交货时间、交(提)货地点、方式:

【年 月 日】前或【合同生效后 日内】,由卖方负责直接运到合同履行地交货,由【卖方】负责卸车。(合同履行地须为买方现场)

【说明:交货时间可根据实际需要表述为 年 月 日或合同生效后 日内,签署时选择其一并删除另一种表述】

七、验收标准、方法

7.1按照本合同、招标文件及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7.2验收方法:

1.在交货前,卖方应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2.卖方须在各批设备出厂前【5】天通知买方,买方有权于设备出厂前对设备进行测试检验;买方有权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如经过检验设备有缺陷或质量问题,则检验费用和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设备数量以买方在交货地点书面签收为准。设备到场后,买方组织验收,如发现该批设备不符合本合同要求,买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包括工期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买方在设备到场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在使用时或使用后发现确实因该批设备质量、技术标准未达到规定要求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及返工、工期延长等导致的经济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5.买方有权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或不定时中间验收,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或中间验收人员提供食宿和工作方便;买方也可全权委托设计单位对卖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图纸审核、监造和必要的检验,卖方不得拒绝且应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买方监造人员或中间验收人员对设备质量问题不负责任。

6.卖方在设备运抵交货前【3】天通知买方,买方应提供堆放场地或堆放仓库。

八、安装与调试:

卖方【负责指导买方】安装设备/卖方【负责】安装设备。设备到货后卖方应立即提供设备的详细安装施工方案。设备安装完成后由卖方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卖方应出具详细的设备调试报告,并经双方签署确认。【说明:请明确哪一方负责安装,如卖方不负责安装,则用卖方【负责指导】安装表述;如卖方负责安装,则用卖方【负责】安装表述。】

九、合同变更:

买方在任何时候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需为买方特殊制造的设备的图纸、设计或规格等提出变更。若上述任何变更导致了卖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卖方应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30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要求,双方应协商修改合同。

十、质量异议:

如买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在发现问题后一个月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处理要求。卖方应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处理方法,并在买方提出书面要求后一个月内解决问题,如果卖方在一个月内不能解决,则买方可退货并按本合同约定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质量保证期限:

质量保证期为安装调试合格后一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设备出现问题,卖方保证在

小时内【买方要求的时间内】无偿更换。

【说明:出现问题更换的时间为买方要求的时间或双方商定的时间】

专利权: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十二、安全责任

因卖方产品质量问题或产品缺陷导致的人员财产损失,卖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如卖方的设备质量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技术要求,买方可选择退货(此时卖方应全额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向买方交纳按合同总价款【10%】计算的违约金)或采取适当扣减合同价款的方式获得补偿。

十四、合同的终止

如发生以下情形,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本合同,并有权向卖方追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14.1非因不可抗力,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设备。

14.2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4.3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实施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a.“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而谎报或隐满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买方部分终止本合同的,卖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未解除的部分。

十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如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其他:

16.1卖方保证以优惠价格供应备品备件。

16.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份,买方执份,卖方执份。技术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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