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及耗材采购合同(精选4篇)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卖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邮 编:
电 话:传 真:
开户银行:帐 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释义(除非文本另有不同要求)
1.1文中“双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
1.2文中所涉及费用均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
1.3签收人是指甲方所属员工或指定的收货人。
2.协议要点
2.1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与其它日用商品,;
2.2购销协议的有效期: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2.3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所售商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并提供三十天的结算期;
2.4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3供货价格
3.1在同等商品中,我方愿按最低优惠价格提供商品给贵单位,特别议价的的商品按最终协议价供货。
3.2供货价按乙方实时统一销售价
3.3本协议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含税费用。
4.结算方式
4.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对商品进行验收,每个月30日前,乙方需提供发票及具有甲方签收的配送单据,经甲方对照核实后,确认发生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相符,甲方将当月货款一次性付清。
5.包装及配送服务
5.1乙方将保证所有商品为生产厂家的原始包装并保证包装完好,不得私自拆开或重新包装。
5.2乙方将保证优先配送签约客户,尽量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效率将商品配送到甲方收货处,乙方保证在24小时内送达。
6.验收与退换货
6.1货到后,甲方按订单内容与乙方提供的配送单核实收货。
6.2甲方收到商品经核实清点无错后,需在甲方的配送单据上面由指点的签收人签收。结算货款时以配送单上商品数量、价格为准。
6.3对于应急采购商品按甲方对商品的要求,乙方将根据与甲方约定的时间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7.售后及其他服务
7.1如从乙方采购设备或耗材造成办公机器故障乙方负责维修。
7.2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不限最低起送金额的配送货服务,但请甲方酌情合理的使用此服务。
8.违约责任
8.1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应本着信守协议、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本协议有关事宜。
8.2 如甲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当月总货款百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付款为止。
9.其 他
9.1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9.2本协议一式--二份(共2页),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
甲方(购方): 乙方(供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
1.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
2.产品描述(产地、型号、规格):
3.乙方向甲方提供上述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第二条合同价款
1.单价及总价:
2.供货价格
(1)在同等产品中,乙方愿按最低优惠价格提供产品给贵单位。
(2)按照标书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的优惠价格执行。
3.价格调整
每一个季度结束前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如价格调整浮动至%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预期通知的将计为下一个季度(个别产品除外)。
4.执行更新价格
甲方在接到乙方价格调整通知后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后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5.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第三条支付方式
本合同采用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每个季度(或月)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发票及甲方订单,经甲方将产品订单与产品验收单对照核实后,确认发生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相符,甲方按实际发生的一个季度(或月)货款一次性付清。
2.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货款总额的%)人民币元(¥);乙方负责将设备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天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即人民币元(¥);余款(货款总额的%)人民币元(¥)作为质保金,待设备质保期满后天内支付。
第四条包装及运输
1.乙方应为商品提供适宜商品运输的包装方式,产品采用密封性形式,包装上应注明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对于因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2.乙方负责无偿将商品运送至甲方订单所指定的地点。运输过程中,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商品进行检验并办理相关商品移交手续。商品移交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4.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交货地点及时间
1.交货地点:。
2.交货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年内;一般送货时间为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上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或以最短时间将对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六条检验
1.货到后,甲方按订单内容收货,产品的规格、型号均以订单要求为准,对于使用单位要求更换规格、型号的情况,乙方必须通过的同意后方可更换,对于清单外的产品,按照招标书的要求,以"达到一定采购量"的价格出售给甲方。
2.甲方收到产品的同时填写一般产品采购验收单,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同时验收单复印一份给乙方。季度(或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
3.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的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4.对于应急采购产品,按甲方对产品的要求,乙方保证在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七条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为投标书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符合标书中规定的标准。如果产品质量与投标书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负责更换;如更换后仍不能达到招标书规定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第八条售后及其他服务
1.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小时内进行退换,对于退换货的情况,双方需做好验收记录,以备结算时对账。
2.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每批订单均应指定专人负责跟单送货,送货人应佩戴乙方公司标志,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人员跟单送货,应做好送货情况交接表,以避免因更换送货人员而耽误退换或补货等。
第九条环保和安全要求
1.乙方承诺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不能对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员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产品瑕疵
1.在交货之前,乙方应就产品的品质、规格、性能、数量及重量做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2.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招标书规定的品质、规格和性能。若换货仍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本着信守合同、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本合同有关事宜。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一季度总货款‰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
4.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将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未按约定时间送到全部产品(经甲方允许可以延期送的产品除外),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季度总货款‰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5.如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与招标书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1.除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外,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后才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合同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应及时向违约方发出书面纠正通知,违约方应于收到书面纠正通知之日起日内纠正违约行为,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4.本合同任何一方破产、解散,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由于严重的水灾、火灾、地震、政府政策调整等和其他公认的不可抗力或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合同延期执行,该方可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部分不承担未履行本合同的责任,但应在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随后的天内通过挂号信邮寄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的证明给另一方。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一切努力减轻和克服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后继续履行合同职责。
3.在不可抗力的影响下,受阻方可暂时停止执行合同的受阻部分。当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个月以上时,双方可以就解除合同及其他未尽事宜进行协商处理。
4.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通知
本合同中任何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1.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之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2.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争议处理期间,除正在审理的部分以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4.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第十六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买方名称: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名称: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释义(除非文本另有不同要求)
1.1文中“双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
1.2文中所涉及费用均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
1.3文中“年、月、日”均指公历年、月、日。
2.合同标的
2.1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
2.2产品描述(产地、型号、规格)
见采购标书(以标书内容为准)
2.3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上述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3.合同价款
3.1单价及总价
见采购清单
3.2供货价格
a、在同等产品中,我方愿按最低优惠价格提供产品给贵单位;
b、按照标书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的优惠价格执行。
3.3价格调整
每一个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如价格调整浮动至4%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的将计为下一个季度(个别产品除外)。
3.4执行更新价格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后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3.5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4.支付方式
4.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每个季度(或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发票及甲方订单,经甲方将产品订单与产品验收单对照核实后,确认发生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相符,甲方按实际发生的一个季度(或月)货款一次性付清。
4.2合同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货款总额的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将设备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余款(货款总额的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作为质保金待设备质保期满后一周内支付。
5.包装及运输
5.1乙方应为商品提供适宜商品运输的包装方式,产品采用密封性形式,包装上应注明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5.2乙方负责无偿将商品运送至甲方订单所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3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商品进行检验并办理相关商品移交手续。商品移交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4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6.交货地点、交货期限
6.1交货地点: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6.2交货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一般送货时间为一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上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或以最短时间将对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7.检验
7.1货到后,甲方按订单内容收货,产品的规格型号均以订单要求为准,对于使用单位要求更换规格型号的情况,乙方必须通过物产管理部采购管理室的同意后更换,对于清单外的产品按照招标书的要求以“达到一定采购量”的价格出售给甲方。
7.2甲方收到产品的同时填写一般产品采购验收单,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同时验收单复印一份给乙方。季度(或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
7.3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的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7.4对于应急采购产品按甲方对产品的要求,乙方保证在8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8.质量保证
8.1乙方保证所提供所有产品为投标书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符合标书中之规定的标准。如果产品质量与投标书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负责更换;如更换后仍不能达到招标书规定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9.售后及其他服务
9.1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24小时内进行退换,对于退换货的情况双方需做好验收记录,以备结算时对帐。
9.2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每批订单将指定专人负责跟单送货,送货人应佩戴公司标志,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人员跟单送货;将作好送货情况交接表,以避免因更换送货人员而耽误退换或补货等的及时性。
9.3将采用电子商务系统功能模块(bs/cs),实现更多用户自助功能。
10.环保和安全要求
10.1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不能对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员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11.产品瑕疵
11.1在交货之前,乙方应就产品的品质、规格、性能、数量及重量作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11.2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招标书规定的品质,规格和性能。若换货仍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2.违约责任
12.1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应本着信守合同、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本合同有关事宜。
12.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3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一季度总货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
12.4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将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未按约定时间送到全部产品(经甲方允许可以延期送的产品除外),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季度总货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
12.5如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与招标书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13.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3.1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的内容。
13.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如本合同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另一方应及时向违约方发出书面纠正通知,违约方应于收到书面纠正通知之日起30日内纠正违约行为,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13.4本合同任何一方破产、解散,本合同自动终止。
14.不可抗力
14.1由于严重的水灾、火灾、地震、政府政策调整等和其他公认的不可抗力或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合同延期执行,该方可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部分不承担未履行本合同的责任,但应在72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随后的十天通过挂号信邮寄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给另一方,作为不可抗力的证明。
14.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一切努力减轻和克服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后,继续履行合同职责。
14.3在不可抗力的影响下,受阻方可暂时停止执行合同的受阻部分。当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双方可以就解除合同及其他未尽事宜进行协商处理。
14.2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5.通知
15.1本合同中任何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
注:以传真、电报通知的必须同时以挂号及特快专递再行通知。
16.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16.1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之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16.2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6.3争议处理期间除正在审理的部分以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16.4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17.其他
17.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17.2本合同一式--五份(共6页),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__公司
代表:(签章)
乙方:__公司
代表:(签章)
日期: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买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买方向卖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以下简称货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二条合同标的及价格
2.1
品名厂商[1]规格型号数量
(单位: )单价
(人民币元)小计
(人民币元)
总价合计
2.2 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不变价,包含卖方将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买方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一切所须的税费、包装费、运输费、搬运、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等)。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 卖方将货物送达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买方【一次性付清】、【分期付清】第2.1款所规定的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的“总价”。
3.2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全额的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与卖方公司名称一致的合法的商业发票。
3.3 各自承担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各项税费。
3.4 卖方结算银行帐号如下:
卖方: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 包装及运输
4.1 卖方应为货物提供适宜货物运输的包装方式,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害,卖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4.2 卖方负责无偿将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4.3 货物运送至交货地点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办理相关货物移交手续。货物移交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第五条 交货及验收
5.1 交货时间为:【 】。
5.2 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及收货人:【 】。
5.3 买方变更交货地点和收货人的,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卖方。
5.4 卖方交货后应立即与买方和/或买方指定收货人进行到货验收,验收内容为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清洁,货物数量、质量是否与本合同约定一致。对验收中发现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有不符之处的,即为验收不合格。买方和/或买方指定收货人有权拒收不合格货物,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的【 】天内免费修理、更换或补发以上货物。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额外的运输费用等,将由卖方承担。如在买方通知的期限内,卖方未能进行修理、更换或补发,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 承诺与保证
6.1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货物与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型号、规格和数量完全相符且保证为全新、完整、未使用的产品。
6.2 卖方保证对其销售的产品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置权或取得相关授权。若因此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3 卖方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若因此给买方造成任何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卖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准时交货,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在卖方同意承担迟交违约金的条件下,买方同意卖方延迟交货。迟交违约金赔偿率为每七天卖方向买方赔偿迟交货物总价的5%,不足七天按七天计。违约金可由买方在付款时予以扣除。如卖方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15天内仍未交货,则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的解除,不影响买方依据上述规定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的权利,也不影响买方要求卖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的转让
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或分包给第三方。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9.1 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9.2 一方根本性违约,致使另一方合同目的落空的,受害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损害赔偿条款及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条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无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该方可被免除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内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暂停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但暂停的范围及时间期限应以不可抗力的影响为限,不影响对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的,依据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诉讼。所有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的诉讼由买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仲裁机关为【 】;仲裁地点:【 】。本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合同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已由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
(下无正文)
【签字页】
买方: (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卖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