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石材采购合同汇编(通用20篇)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提供天然花岗岩饰面板材之事宜,经过友好协商,为规范各方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一、采购材料:
1、饰面板材名称:见合同附件。
2、数量:见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供应数量以甲方采购部开出的《石材供应清单》及甲方项目部现场验收合格开具的收料单上的数量结算。
规格尺寸:按施工图纸进行切割。每块饰面板材长、宽的误差小于1mm;饰面板材厚度在20mm(包括本数)以下的误差小于1mm,饰面板材厚度在20mm(不包括本数)以上的误差小于2mm;色差范围按照甲方项目部挑选后的试拼要求为准。
3、饰面板材单价:见合同附件,此单价已包括了甲方取得该饰面板材应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了饰面板材的成本费用、运输费用、管理费用、切割凿磨烧毛费用、倒角开槽费用、利润、税金等。
4、合同总价:元,(大写:人民币)。
二、交货地点:施工现场甲方指定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货。
三、交货期间:
1、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所有饰面板材送至上述约定的交货地点。
2、期中每批次供应的饰面板材的品种、数量及具体的供应时间节点要求以甲方采购部出具的、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石材供应清单》为准。乙方未签字确认的,视为乙方对甲方书面供应要求的默认。乙方未接到甲方采购部出具的《石材供应清单》擅自供应饰面板材的,即使当批次供应的板材品种、规格、数量包含在上述附件中,甲方也有权不予结算,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结算方式
1、所有饰面板材送至工地并验收通过后,凭甲方采购部出具的、甲乙方签字确认的《石材供应清单》及甲方项目部开具的收料单到甲方采购部结算。
五、付款方式:
1、根据建设单位支付给甲方的工程进度款的情况同步支付。
2、乙方提出货款支付申请时应提供书面的结算依据。
3、最终结算货款中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结束后无息支付给乙方。
六、乙方负责产品的运输,承担运输的费用,保证产品按时送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避免损坏的发生。饰面板材需要现场切割、凿磨、烧毛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施工现场对饰面板材进行切割、凿磨、烧毛,乙方应自行准备切割、凿磨、烧毛的设备;饰面板材经切割、凿磨、烧毛之后方才可以交付。乙方委派为现场唯一负责人,全权行使乙方所有职责。
七、质量保修期
1、乙方提供的饰面板材的保修期间为2年,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的第二天起算。
2、在该期间内,因饰面板材质量原因所产生的问题,乙方应无偿为甲方更换饰面板材,并承担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
八、验收要求和标准
1、所有花岗石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T18601-20--)的要求。
2、交付饰面板材时,乙方应同时提供产品的产地证明和质量等级证明、测试报告,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批次饰面板材,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材料验收部门为甲方项目部。
3、交货时,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及附件中约定的饰面板材规格、质量等级条款及验收标准条款对饰面板材进行检验。如发现有规格不符、色差严重、缺角掉棱等问题时,乙方应当无偿负责更换。由此而造成交货延期的,视为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行使检查权之后,并不意味着对乙方质量保证责任的免除。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供应的饰面板材样品进行封样。验收时,如乙方实际提供的饰面板材与封样的饰面板材在色泽上有差异的,即可认为乙方提供的饰面板材有色差,甲方可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所有饰面材料的磨边,乙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或者施工图的要求使用大型机械进行磨边施工。否则该部分磨边费用应作为乙方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材料款中直接扣除。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或未按照甲方采购部出具和乙方签字认可的书面供货通知的供应时间要求交付产品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贰万元的违约赔偿。延期超过7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所有损失。实际供应日期以收料单上的日期为准。
2、乙方提供的全部或部分产品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的,且乙方拒不按要求整改供货的,甲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供货,乙方须承担第三方供货货款20%的违约金。乙方屡次供货不合格,且不配合整改供货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叠加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含工期)损失。
3、乙方提供的饰面板材与封样样品不一致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相关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乙方必须提供与乙方单位名称相一致的、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因乙方发票原因,造成甲方名誉或经济损失的,甲方将按实际损失金额的双倍从乙方石材款中扣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若乙方石材料款余额不足以赔偿的,甲方有权采用法律途径追责。
十二、甲方开票信息:
企业名称:
税务登记地址:
税务开户名称:
税务开户行账号:
十三、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当友好协商。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本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买方(甲方):
供应商(乙方):
为了因施工需要采购碎石,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节材料供应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临武县商周井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项目地点:临武县楚江乡商州村
第二条供货材料名称:
碎石、机制砂、石粉供货材料单价:乙方自行组织车辆将原材料运输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材料单价按1-3 67元/m3、石粉47元/m3、机制砂85元/m3结算。
注:1)以上单价不因市场波动而变化,不另行计算。
2)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实际收款人数为准..
第三条材料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同意的质量和技术标准供应材料。
2.甲乙双方约定材料验收应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现行国家标准。
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包括每批材料交货时间和数量的约定):甲方需要材料时,应提前一天电话通知甲方。
2.交货地点:商州泾水库主坝右坝肩预制场
3.交付方式:乙方组织车辆交付
4.乙方到达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做好验收工作,书面提交签字记录,必要时取得业主和监理的书面验收确认。
第五条材料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每月核对一次材料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实际数量为准
第六条材料支付方式:
1.材料付款方式:
2.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已经充分了解本项目资金的支付情况。乙方同意甲方根据业主资金的可获得性支付材料,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如因业主拖欠工程款而导致甲方未能向乙方付款,乙方不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向造成资金风险的业主共同催收和索赔资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参照合同法及双方约定的'相关条款承担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2.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可以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的视为逾期交货,退货视为无法交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3.如材料交付时间延迟或材料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且乙方无积极措施保证按约定时间交付或无法按约定质量标准交付,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如果乙方未能交付全部或部分货物,属于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无法交付部分价值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5.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材料交付时间延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1%计算,每天累计。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当乙方在交货时间、材料质量、安全文明措施等方面达不到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7.乙方因甲方以外的原因未能履行合同,属于违约,乙方应承担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乙方违约后,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合同。
第八条合同终止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3.履行期限届满前,乙方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示或者表明不履行或者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的;除赔偿违约损失外,还可以解除合同;
4.乙方因其他违约行为未能达到合同目的;
5.乙方的其他违法行为影响了合同的履行。
6.如果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甲方应在此后任何时间书面通知乙方立即终止本分包合同的雇佣关系,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条款
1.乙方的车辆和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和到达甲方现场后,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在施工现场遵守甲方现行的综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在施工范围内实现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的要求。
3.如有必要,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正本和一份以上副本。
6.其他约定:乙方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乙方负责运输人员和车辆的安全,一切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甲方: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__________________财政干部培训中心(镜泊湖)综合楼停车场、中心餐厅至总台路面及停车场等地面铺装工程,需要石材,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石材规格
以上板材合计:规格板总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规格板总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规格板总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石材质量以甲方封样样板为准,厚度误差小于2mm,对角误差小于2mm,无疵点。
第三条甲乙双方商定规格板材每平米单价_________元人民币。
规格板材每平米单价_________元人民币。
合计总价款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四条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当天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做订金,结算时订金抵作材料款,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规定的时间将石材运至工地现场,经甲方现场员检验合格即支付所到材料款。
第五条交货时间:乙方的`石材加工总时间为天即到日之前必须分批次全部运至工地现场。首批石材运到工地现场时间为日之前,第二批到场时间日之前。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方必须在石材到场检验合格当日支付所到石材款,如因甲方未及时付清石材款而导致加工周期延误由甲方负责,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按照规定的时间将石材运至工地现场,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地施工延误,乙方须双倍返还甲方所交订金作为赔偿。
第七条运输方式:乙方负责石材包装及联系运送车辆,石材运至工地现场甲方负责卸车并支付车辆运费,甲乙双方商定石材运送单价_________元/吨,如有变动乙方须提前电话联系甲方商定此事。
第八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项处理:
(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共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工程所需石材产品供货事宜,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价格:
1.加工项目、规格、材料名称、暂定数量、价格(见附件一)。
2.合同总额:暂定约¥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3.本合同供货的实际结算货款金额=甲方装饰工程实际完成的石材铺装面积×本合同附件一中对应的加工项目约定的单价计算。
4.“附件一”中石材的包干单价为到工地价,含石材原材料、介料、石材加工(含石材切割、磨边、开槽、粘接、胶补、石材六面防护及小条粘贴、背板等加工费用)、损耗、防水、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规整费用、石材排版、编号、保险费、税金及其他费用等乙方完成供货所需的费用。附件一中约定的单价不受石材市场价格、人工费、政策性调整及石材加工规格等任何因素影响,本合同执行期间不再予以调整。
5.乙方暂按照合同附件中约定的数量供货,如有新增加工项目及数量,其新增部分的数量及加工项目供货时间须另行签定补充合同。
二、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
2、乙方分批组织发货,每批供货数量不少于________________m2,且每批所供石材应满足一个整体区域的施工要求,在乙方发货前,甲方自收到乙方发货清单(发货数量应符合合同约定)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货物货款总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不含预付款),付款前甲方有权安排人员到乙方工厂核实数量和石材质量;
3、本合同项下全部石材到场、铺贴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确认实际结算数量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实际结算货款金额的95%,预留实际结算货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结清。结算前,甲方应支付的每笔货款金额暂按经甲方验收人员及项目经理、装饰施工单位负责人与乙方人员共同确认的出货票记载的供货数量计算。
4、如甲方在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约定货款前安排人员到乙方工厂核实石材数量和石材质量(但对石材质量的验收应以石材铺贴完毕验收合格为准),发现乙方任何一批货物未达到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数量或不符合第四条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顺延货款的支付时间,直至乙方按约定补齐供货数量或更换符合约定的石材之日止;如乙方货到工地后双方对产品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验收时或者在石材铺贴过程中发现任何一批货物未达到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数量或不符合第四条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顺延支付一下笔货款的时间,直至乙方按约定补齐供货数量或更换符合约定的石材之日止。因前述原因影响货款的支付及后续供货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5、如有附件一以外的新增供货,甲方另外按新增金额支付乙方________________%预付款,新增供货余下货款的付款方式按本合同约定石材付款方式执行。
6、甲方以电汇的方式支付货款。支付至以下指定帐号: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7、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甲方的付款期限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且乙方按约定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之日起计算。其中在甲方支付至结算货款的95%之前,乙方应先按含保修金的结算货款总价向甲方开具足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直至乙方按约定开具发票之日止。
三、供货时间、价格确认、交货方式及地点:
1.双方合同签订且甲方支付预付款后________________日内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石材供货,其中第一批供货应在预付款到账后________________日内完成。乙方分批组织发货,每批供货数量不少于________________m2,且每批所供石材应满足一个整体区域的施工要求。如遇不可抗力或甲方迟延支付货款影响当批供货的,供货时间相应顺延。
2.乙方负责:1、办理(汽运)运输【_________】2、甲方自提【_______】到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号 甲方指定地点(工地一楼现场,货车能到达的位置),由乙方负责卸货及卸货费用。
四、质量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适用于大理石石材)《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质量标准》,GB/T 19766-20__中大理石验收标准及GB6566-20__《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规定标准。□(适用于花岗岩石材)GB/T 18601-20__《天然花岗岩建筑板材质量标准》及GB6566-20__《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规定标准。
2、 乙方提供的石材及石材加工质量须必须达到上述国家行业标准的优等品标准,技术要求及规范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甲方质量要求,优等品中不允许有外观缺陷(如缺棱、缺角、色斑、坑窝、翘曲、凹陷、污点等外观缺陷),石板材必须按附件一中约定的石材厚度足厚供应,同一批板材的色调花纹应基本调和,石材应保证同一面墙自然追纹,在两面墙的交接处尽量保证石材自然追纹,同时同一区域用材基本统一颜色花色,拼花的对角线、平行线要直且平行,弧度弯角不能走位,尖角不能钝,同时乙方所供石材均不得与封存样板存在明显色差,否则均视为不合格产品。
3、乙方提供石材样板经甲乙双方检验确认后封存两份,各自封存一份,(封存样板不作为材料厚度确认的依据,乙方供应石材的厚度按第四条第2款约定内容确定),封存样板应排版并编号,作为石材到货后的检验标准。
4、 如确属乙方所提供石材的产品质量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由于施工安装及设计不合理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产品验收:
1.货到工地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派人对产品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无条件予以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交付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如超过三日甲方不派人进行验收的,视为甲方对产品规格、数量及外观验收合格,但不因此免除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及七条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2、如石材铺贴完成,发现乙方提供的存在与第四条第1、2约定不符的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五日内更换完毕,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货物在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后,损毁、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六、双方责任
1、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乙方完善深化装饰图纸成石材加工图纸并与装饰施工单位进行确认,并按合同约定期限供应相应数量的产品。货到工地后,须提供完整的出货清单,由甲方指定人员(签收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及甲方项目经理、装饰施工单位负责人签收,石材铺装完成后,也由上述人员负责验收。如人员有变化的,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货值总额的万分之二计付违约金给甲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总供货期10日仍未完成供货的,或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经更换后仍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的,则合同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除退还甲方逾期未交货部分或质量不合格部分的货款外,还须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否则逾期每日甲方有权按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计收违约金;如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则自达到合同解除条件之日起,逾期每日,甲方有权按逾期交货货值总额的万分之四计收违约金;
4)因乙方迟延交货导致甲方石材铺装工程无法正常施工,所产生的窝工费等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结算款项中直接扣取。
5)乙方应熟知本合同所指工程的重要性及工期的紧迫性,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保证按合同约定完成供货。
6)提供适合于汽车运输的良好标准包装。
7)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保质、保量供货,如产品有质量问题,及时给予解决。
8)乙方负责每批货物提供安装说明:使用部位、编号等,每一块石材上应注明具体的编号及铺贴位置。
9)乙方应提供与石材相关的技术支持。
10)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如因乙方所供材料的质量问题影响工程的验收的,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合格货物的工作,并承担由此增加费用及造成的损失。
11)乙方须按本合同要求供应全新的货物,发货时乙方须每批提供产品品种检验报告(复印件)、合格证书及进口石材的报关证明,安装说明(必要时)及每块石材的使用部位、编号等,否则甲方有权对相应的产品拒收。
1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现场情况核实所需石材数量、规格,如超出施工所需石材数量供货或提供石材无法满足现场施工的,乙方应无条件回收多出石材或更换符合现场施工需要的石材,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损失。
2、 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详细的内装饰施工图纸电子文件、与装饰施工单位一起及时确认石材加工图,但甲方对石材加工图的确认不作为免除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第12)项乙方应承担责任的依据。
2)负责组织货物的进场验收、货物验收合格交付后的保管及安装。如货物验收合格交付后因甲方保管或安装不当造成的产品损坏(如:崩边掉角、断裂等),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于7日内有偿补货。
3)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现场其它作业单位的关系。
4)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货款。如甲方未按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计付违约金给乙方,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迟延付款经乙方书面催告后10日内,甲方仍未付款的,乙方有权暂停发货且工期顺延。
5)如因甲方设计变更需要改变石材用料及规格的,甲方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尚未下料加工的,应予以调整;如乙方已下料加工的,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质保期和质保金
石材质量责任保质期为两年,自石材铺装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在保修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存在质量问题(包括色差、纹路等)的石材。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的,经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通知后5日内,乙方应予以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相关费用的,超出部分费用仍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满,经双方确认无质量问题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结清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八、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后,双方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如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确定无法履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相关手续。
2.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纠纷,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签约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它
1.双方未尽事宜,通过协商,另签补充协议,为本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双方确定的地址为邮寄地址,传真和邮寄均是送达方式。
3、按照本合同中确定的地址寄送文件后第五日或以传真方式发送文件的当日即视文件已送达对方。
4、如一方需要变更必须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十、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同等效力,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日 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附件一:
新售楼部室内装饰工程石材采购清单
备注:石材具体规格以施工图及现场情况为准,但必须按约定足厚供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诚实、平等、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定购石材达成如下协议:
标的物:乙方提供给甲方石材的规格、数量、单价如下表:名 称规 格厚度数量单价金额备注合计
工程总价款约: 元(大写: 元),包括石材的生产、加工、包装及运输,结算价款以甲乙双方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到货地点: 。
双方责任:
甲方提供卸货场地及货物验收后的保管;乙方负责石材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装卸货物;石材在往返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损毁及各类责任事故皆由乙方负责。乙方所供石材的规格、质量须与样品一致;石材乃天然物资,轻微色差在所难免,如乙方提供的石材色差较为明显时,甲方有权拒收石材,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给于退换。
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货款的 %作为定金,货到验收后按实际的数量全额付款。
违约责任:
如乙方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地点交货,甲方有权向乙方扣压此批货款的2%作为违约金。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要求时,乙方负责退换,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货物经甲方负责人签章验收后,如有损坏、丢失等与乙方无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提供天然花岗岩饰面板材之事宜,经过友好协商,为规范各方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一、采购材料:
1、饰面板材名称:见合同附件。
2、数量:见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供应数量以甲方采购部开出的《石材供应清单》及甲方项目部现场验收合格开具的收料单上的数量结算。
规格尺寸:按施工图纸进行切割。每块饰面板材长、宽的误差小于1mm;饰面板材厚度在20mm(包括本数)以下的误差小于1mm,饰面板材厚度在20mm(不包括本数)以上的误差小于2mm;色差范围按照甲方项目部挑选后的试拼要求为准。
3、饰面板材单价:见合同附件,此单价已包括了甲方取得该饰面板材应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了饰面板材的成本费用、运输费用、管理费用、切割凿磨烧毛费用、倒角开槽费用、利润、税金等。
4、合同总价:元,(大写:人民币)。
二、交货地点:施工现场甲方指定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货。
三、交货期间:
1、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所有饰面板材送至上述约定的交货地点。
2、期中每批次供应的饰面板材的品种、数量及具体的供应时间节点要求以甲方采购部出具的、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石材供应清单》为准。乙方未签字确认的,视为乙方对甲方书面供应要求的默认。乙方未接到甲方采购部出具的《石材供应清单》擅自供应饰面板材的,即使当批次供应的板材品种、规格、数量包含在上述附件中,甲方也有权不予结算,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结算方式
1、所有饰面板材送至工地并验收通过后,凭甲方采购部出具的、甲乙方签字确认的《石材供应清单》及甲方项目部开具的收料单到甲方采购部结算。
五、付款方式:
1、根据建设单位支付给甲方的工程进度款的情况同步支付。
2、乙方提出货款支付申请时应提供书面的结算依据。
3、最终结算货款中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结束后无息支付给乙方。
六、乙方负责产品的运输,承担运输的费用,保证产品按时送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避免损坏的发生。饰面板材需要现场切割、凿磨、烧毛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施工现场对饰面板材进行切割、凿磨、烧毛,乙方应自行准备切割、凿磨、烧毛的设备;饰面板材经切割、凿磨、烧毛之后方才可以交付。乙方委派为现场唯一负责人,全权行使乙方所有职责。
七、质量保修期
1、乙方提供的饰面板材的保修期间为2年,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的第二天起算。
2、在该期间内,因饰面板材质量原因所产生的问题,乙方应无偿为甲方更换饰面板材,并承担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
八、验收要求和标准
1、所有花岗石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T18601-20--)的要求。
2、交付饰面板材时,乙方应同时提供产品的产地证明和质量等级证明、测试报告,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批次饰面板材,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材料验收部门为甲方项目部。
3、交货时,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及附件中约定的饰面板材规格、质量等级条款及验收标准条款对饰面板材进行检验。如发现有规格不符、色差严重、缺角掉棱等问题时,乙方应当无偿负责更换。由此而造成交货延期的,视为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行使检查权之后,并不意味着对乙方质量保证责任的免除。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供应的饰面板材样品进行封样。验收时,如乙方实际提供的饰面板材与封样的饰面板材在色泽上有差异的,即可认为乙方提供的饰面板材有色差,甲方可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所有饰面材料的磨边,乙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或者施工图的要求使用大型机械进行磨边施工。否则该部分磨边费用应作为乙方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材料款中直接扣除。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或未按照甲方采购部出具和乙方签字认可的.书面供货通知的供应时间要求交付产品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贰万元的违约赔偿。延期超过7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所有损失。实际供应日期以收料单上的日期为准。
2、乙方提供的全部或部分产品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的,且乙方拒不按要求整改供货的,甲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供货,乙方须承担第三方供货货款20%的违约金。乙方屡次供货不合格,且不配合整改供货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叠加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含工期)损失。
3、乙方提供的饰面板材与封样样品不一致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相关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乙方必须提供与乙方单位名称相一致的、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因乙方发票原因,造成甲方名誉或经济损失的,甲方将按实际损失金额的双倍从乙方石材款中扣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若乙方石材料款余额不足以赔偿的,甲方有权采用法律途径追责。
十二、甲方开票信息:
企业名称:
税务登记地址:
税务开户名称:
税务开户行账号:
十三、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当友好协商。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北京大学医院室外装饰装修工程大理石材料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合同货物内容
1-1、工程地点:
1-2、甲方向乙方购买的石材名称为意大利米黄大理石、柏林米黄大理石,经双方签字后封存,作为验收依据。
第二条、 合同单价及金额
2-1、其产品名称、规格、暂定数量、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以上报价为到场工程板价,切机费、防护费、倒角磨边费、排板费等全部包含在内。如另有异形加工再商议。
2-2、本合同单价为到甲方指定地点(即工地现场)落地交货价。
2-3、本合同为固定合同单价,单价组成:材料费、加工费、石材运输费、损耗费等费用。结算总价等于最终实际双方确认的发生量乘以单价。
第三条、付款方式、进度及质保金。
3-1、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给乙方总货款的20%为定金,每1000㎡为一个结算批次,货到付到该批次的70%,材料供完后,付到全部货款的80%工程竣工付到结算款的90%,工程结算完成后付到结算款的95%。。
3-2、余款作为保修款在工程两年保质期到期后付清。
第四条、交货及验收
4-1、交货方式采用现场分批次交货:乙方负责运输及货物卸车,将材料运抵现场,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乙方的实际交货日期。
4-2、乙方交付的材料应符合甲方要求的规格和质量。否则,乙方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
4-3、交货地点: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提前通知甲方接收。石材接收后,由甲方统一保管。
4-4、交货日期:每1000㎡的数量在接到加工单后,送货时间不超过
10天,5000㎡内总的甲供周期不超过30天。
4-5、甲方按第五条技术要求的相关条款验收。
第五条、技术及质量要求
5-1、石材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标准的规定:
5-1-1、《天然大理石荒料》 (JC/T204-20xx)
5-1-2、《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 (GB/T18601-20xx)
5-1-3、《天然板石》 (GB/T18600-20xx)
5-1-4、《天然石材统一编号》 (GB/T17670-1994)
5-1-5、《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6566-20xx)
5-1-6、《天然石材放射性试验方法》
5-2、石材的主要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5-2-1、《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干燥、水饱和、冻融循环后压缩强度试验方法》 (GB9966.1)
5-2-2、《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弯曲强度试验方法》 (GB9966.2)
5-2-3、《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体积密度、真密度、真气孔率、吸水率试验方法》 (GB9966.3)
5-2-4、《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耐磨性试验方法》 (GB9966.4)
5-2-5、《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磨光面光泽度试验方法》(GB9966.5)
5-2-6、《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耐酸性试验方法》 (GB9966.6)
5-3、石材规格及数量:详见甲方所提供的加工图。
5-4、质量要求
5-4-1、当石材含放射性物质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天然石材产品放射性防护分类控制标准》(JC518)的规定;
5-4-2、石材表面应采用机械进行加工,加工后的表面应用高压水进行冲洗或用水或刷子清理,严禁用溶剂清洗石材;
5-4-3、应无正常情况下可能引起损蚀、杂色的矿物;
5-4-4、质量标准:石材规格尺寸允许偏差为:长度、宽度0~-1mm、厚度允许偏差为±1mm;其他角度允许偏差、平整度、色板色线、裂纹、缺棱、掉角等均应符合GB/T18601—20xx国家标准中的优等品标准。
5-5、色差控制
5-5-1、根据荒料颜色进行编号,每一块荒料锯成大板都要再次进行编号,提供码单,在切割成品板材前根据码单的数量及大板的颜色、纹理进行排版,保持每一个立面颜色、纹理一致。
5-5-2、检查对比石材色差时,每一批石材不能有明显色差。应在自然光下平铺60㎡进行目视检查色差,并将色差板进行配色编号,用黑色不褪色笔写出板块行号。
第六条、质量保证
6-1、乙方应保证材料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须要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经安装和保养在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因石材本身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对材料的缺陷及时免费维修。工程结束后乙方将长期保留此品种同花色石材,以保证以后石材损坏以便更换,同时又能保证花色不发生变化。
6-2、乙方供应的石材材料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在环保方面的要求,并通过国家检测部门检测的报告。
第七条、经济责任
7-1、甲方的责任
7-1-1、合同签订后甲方需提供详细的加工计划给乙方;如规格尺寸有变更需书面通知乙方。
7-1-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或延迟供货,并且应偿付未付货款总值3%的违约金。
7-2、乙方责任
7-2-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供货,产品供货时间及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3%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2-2、乙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GB/T18601—20xx标准要求A级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7-2-3、甲方有追加材料采购时,乙方必须按甲方时间要求及本合同确定的单价,提供甲方所需材料。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 如果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8-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时间延续6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补充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0-2、甲方提供的石材加工单,经甲方签字后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第十一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甲方执副本一份,乙方执副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此采购合同书。
一、材料采购明细(见表)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应提前4天将供货计划告诉乙方,乙方得知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4天内供货。
2、乙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以及对货物保管、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
3、乙方负责材料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对货物的数量及时验收,并在送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4、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质保期限及有效期限;
5、乙方负责提供大理石材料(不含安装及安装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货款的支付方式:先付定金捌万元,工程完工后再付总工程款的85%,剩余货款到20--年1月20日前全部结清,。
四、材料质量标准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乙方所供的材料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六、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完全不能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违约金责任。
七、其他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请有关机关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联系人:
日期: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如下条款,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大厂中央公园观景平台
工程地点:中央公园
二、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
1、图纸所示的中央观景平台墙面石材干挂、柱子石材干挂、石材压顶及地面石材铺装、台阶石材铺装;
2、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料、包机具。包含但不限于镀锌挂件、镀锌角码件、膨胀螺栓、云石胶、钢钉、铜丝等。
三、合同价款(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决定)
3.1、合同单价:地面铺装:______元(人民币)/平方米,墙面干挂:______元(人民币)/平方米,台阶及压顶:______元(人民币)/平方米。
3.2、本合同价款包含税金,乙方负责出具正规发票。
3.3、本合同按分包范围及内容单价一次包死,不因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乙方报价单作为合同附件。
3.4、有关合同价款的其他约定:本合同单价包,结算时按经双方计量认可的实际铺设面积乘以单价作为结算总价。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年6月01日
完工日期:______年6月30日
五、付款方式
乙方在石材施工完成后,甲方支付至工程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六、竣工结算
施工完成并经业主、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周内办理结算手续,双方办理完成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 ;一年质保期过后付清全部余款。
七、技术要求
1、严格按设计图纸(含干挂石材深化设计并经设计单位认可的节点、大样、辅材图)及甲方的'交底内容施工,所用材料必须品质优良,符合国家施工行业标准,严格施工并达到国家验收规范需要的标准。
2、墙面石材龙骨及挂件需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墙面每排每个踢脚需安装两套挂件,墙面每排每块石材安装不小于一套挂件、地面石材拼花及坡度、标高严格按照图纸及甲方要求施工。
4、墙面柱子所焊龙骨需满焊,焊点饱满,焊点位置需做防锈处理。
5、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该楼在以后的使用过程中,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而造成外墙石材脱落等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八、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应向乙方免费提供临时材料堆场及搭设临设的场地,具体位置现场协商确定。
2)、应向乙方免费提供水源、电源和垂直运输机械设备。
3)、甲方(含业主)对乙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工程完成后甲方应及时对质量进行检评及验收。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违规作业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要求限期内整改完毕,否则按项目部有关罚则进行处理。
2、乙方
1)、必须遵纪守法,服从地方政府、业主、总包管理,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持有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场后必须登记,接受本企业技术、安全交底和三级教育。乙方人员食宿自理。
2)、进场后应严格按照总包公司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施工,主动配合甲方做好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有义务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安全施工教育,自觉遵守甲方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挂牌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按甲方提供的地点堆放材料,搞好施工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3)、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管理措施,保证安全施工。如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对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应承担责任及其经济损失。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4)、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控制好自己施工完区域的成品保护,由于乙方自己原因造成成品破坏的,由乙方自行解决。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合理安排劳动力,保证工程的顺利竣工。
6)、乙方施工过程中须对周围环境进行一定的保护,严禁在沥青路上搅拌砂浆。
九、争议甲乙双方应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可向大厂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保修
1、保修期为两年,从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如发生保修情况,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到达现场处理,如拒不保修,甲方自行修理,其费用按甲方定扣保修金。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立即生效,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提供天然花岗岩饰面板材之事宜,经过友好协商,为规范各方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一、采购材料:
1、饰面板材名称:见合同附件。
2、数量:见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供应数量以甲方采购部开出的《石材供应清单》及甲方项目部现场验收合格开具的收料单上的数量结算。
规格尺寸:按施工图纸进行切割。每块饰面板材长、宽的误差小于1mm;饰面板材厚度在20mm(包括本数)以下的误差小于1mm,饰面板材厚度在20mm(不包括本数)以上的误差小于2mm;色差范围按照甲方项目部挑选后的试拼要求为准。
3、饰面板材单价:见合同附件,此单价已包括了甲方取得该饰面板材应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了饰面板材的成本费用、运输费用、管理费用、切割凿磨烧毛费用、倒角开槽费用、利润、税金等。
4、合同总价:元,(大写:人民币)。
二、交货地点:施工现场甲方指定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货。
三、交货期间:
1、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所有饰面板材送至上述约定的交货地点。
2、期中每批次供应的饰面板材的品种、数量及具体的供应时间节点要求以甲方采购部出具的、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石材供应清单》为准。乙方未签字确认的,视为乙方对甲方书面供应要求的默认。乙方未接到甲方采购部出具的《石材供应清单》擅自供应饰面板材的,即使当批次供应的板材品种、规格、数量包含在上述附件中,甲方也有权不予结算,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结算方式
1、所有饰面板材送至工地并验收通过后,凭甲方采购部出具的、甲乙方签字确认的《石材供应清单》及甲方项目部开具的收料单到甲方采购部结算。
五、付款方式:
1、根据建设单位支付给甲方的工程进度款的情况同步支付。
2、乙方提出货款支付申请时应提供书面的结算依据。
3、最终结算货款中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结束后无息支付给乙方。
六、乙方负责产品的运输,承担运输的费用,保证产品按时送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避免损坏的.发生。饰面板材需要现场切割、凿磨、烧毛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施工现场对饰面板材进行切割、凿磨、烧毛,乙方应自行准备切割、凿磨、烧毛的设备;饰面板材经切割、凿磨、烧毛之后方才可以交付。乙方委派为现场唯一负责人,全权行使乙方所有职责。
七、质量保修期
1、乙方提供的饰面板材的保修期间为2年,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的第二天起算。
2、在该期间内,因饰面板材质量原因所产生的问题,乙方应无偿为甲方更换饰面板材,并承担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
八、验收要求和标准
1、所有花岗石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T18601-20__)的要求。
2、交付饰面板材时,乙方应同时提供产品的产地证明和质量等级证明、测试报告,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批次饰面板材,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材料验收部门为甲方项目部。
3、交货时,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及附件中约定的饰面板材规格、质量等级条款及验收标准条款对饰面板材进行检验。如发现有规格不符、色差严重、缺角掉棱等问题时,乙方应当无偿负责更换。由此而造成交货延期的,视为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行使检查权之后,并不意味着对乙方质量保证责任的免除。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供应的饰面板材样品进行封样。验收时,如乙方实际提供的饰面板材与封样的饰面板材在色泽上有差异的,即可认为乙方提供的饰面板材有色差,甲方可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所有饰面材料的磨边,乙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或者施工图的要求使用大型机械进行磨边施工。否则该部分磨边费用应作为乙方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材料款中直接扣除。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或未按照甲方采购部出具和乙方签字认可的书面供货通知的供应时间要求交付产品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贰万元的违约赔偿。延期超过7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所有损失。实际供应日期以收料单上的日期为准。
2、乙方提供的全部或部分产品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的,且乙方拒不按要求整改供货的,甲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供货,乙方须承担第三方供货货款20%的违约金。乙方屡次供货不合格,且不配合整改供货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叠加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含工期)损失。
3、乙方提供的饰面板材与封样样品不一致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相关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乙方必须提供与乙方单位名称相一致的、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因乙方发票原因,造成甲方名誉或经济损失的,甲方将按实际损失金额的双倍从乙方石材款中扣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若乙方石材料款余额不足以赔偿的,甲方有权采用法律途径追责。
十二、甲方开票信息:
企业名称:
税务登记地址:
税务开户名称:
税务开户行账号:
十三、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当友好协商。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诚实、平等、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定购石材达成如下协议:标的物:
乙方提供给甲方石材的规格、数量、单价如下表:名称规格厚度数量单价金额备注合计
工程总价款约: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包括石材的生产、加工、包装及运输,结算价款以甲乙双方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为准。到货地点:。
双方责任:
甲方提供卸货场地及货物验收后的保管;乙方负责石材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装卸货物;石材在往返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损毁及各类责任事故皆由乙方负责。乙方所供石材的规格、质量须与样品一致;石材乃天然物资,轻微色差在所难免,如乙方提供的石材色差较为明显时,甲方有权拒收石材,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给于退换。
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货款的._____%作为定金,货到验收后按实际的数量全额付款。
违约责任:
如乙方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地点交货,甲方有权向乙方扣压此批货款的2%作为违约金。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要求时,乙方负责退换,所产生的费用乙方承担。
在货物经甲方负责人签章验收后,如有损坏、丢失等与乙方无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此采购合同书。
一、材料采购明细(见表)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应提前4天将供货计划告诉乙方,乙方得知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4天内供货。
2、乙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以及对货物保管、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
3、乙方负责材料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对货物的数量及时验收,并在送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4、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质保期限及有效期限;
5、乙方负责提供大理石材料(不含安装及安装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货款的支付方式:先付定金捌万元,工程完工后再付总工程款的85%,剩余货款到20xx年1月20日前全部结清,。
四、材料质量标准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乙方所供的材料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五、违约责任
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六、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完全不能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违约金责任。
七、其他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请有关机关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名称:留坝县玉皇庙至高桥铺三级公路改建工程II标段
二、工程地点:留坝县
三、到货地点:留坝县石门子村
四、购货名称:_________
五、交货及验收办法:
1、甲方应提前24小时向乙方电话通知材料供应时间及碎石规格、方量等。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对方。
2、运输车辆由甲方提供,每车次方量以司机签署的供料单为准。
3、工程不论气候季节的影响,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克服一切困难、创造条件、确保在_________年8月25日前供应全部碎石方量。
4、乙方必须保证所供应的碎石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设计图纸及建设规范要求,若发现乙方将不合格材料(污染、超粒径等)装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及付款:
1、结算:以_________立方为一批次结算。
2、付款:每批次材料款一次性付清。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双方协商解决。
2、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3、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
1、在甲方资金暂时不能满足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故意拖延或停供,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2、原材料价格的涨跌不影响本合同价,乙方应保证按时足量供应。
3、若乙方所用原材料不符合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作相应处罚。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现甲方将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现定如下条款共同执行。
一、 分项名称及单价:______
二、 供货时间:______
三、 工程总价:
1、石材工程量暂定为 m2×______元=______元 合计:______
2、结算按实际供货量计算
四、付款方式
预付 ______%货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五、 质量要求:石材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六、 验收方法:
货到工地双方共同验收。(按样品标准验收,内在质量不在此范围内)。
七、 其他
1、以上条款,双方共同执行,不得违反。本协议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对合同条款有变更,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协商不成可诉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此采购合同书。
一、材料采购明细(见表)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应提前4天将供货计划告诉乙方,乙方得知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4天内供货。
2、乙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以及对货物保管、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
3、乙方负责材料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对货物的数量及时验收,并在送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4、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质保期限及有效期限;
5、乙方负责提供大理石材料(不含安装及安装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货款的支付方式:先付定金捌万元,工程完工后再付总工程款的85%,剩余货款到20--年1月20日前全部结清,。
四、材料质量标准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乙方所供的材料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六、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完全不能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违约金责任。
七、其他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请有关机关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甲方:_____乙方: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此采购合同书。
一、材料采购明细(见表)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应提前4天将供货计划告诉乙方,乙方得知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4天内供货。
2、乙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以及对货物保管、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
3、乙方负责材料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对货物的数量及时验收,并在送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4、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质保期限及有效期限;
5、乙方负责提供大理石材料(不含安装及安装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货款的支付方式:先付定金捌万元,工程完工后再付总工程款的85%,剩余货款到20xx年1月20日前全部结清,。
四、材料质量标准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乙方所供的材料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六、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完全不能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违约金责任。
七、其他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请有关机关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乙方:_____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北京大学医院室外装饰装修工程大理石材料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合同货物内容
1-1、工程地点:
1-2、甲方向乙方购买的石材名称为意大利米黄大理石、柏林米黄大理石,经双方签字后封存,作为验收依据。
第二条、 合同单价及金额
2-1、其产品名称、规格、暂定数量、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以上报价为到场工程板价,切机费、防护费、倒角磨边费、排板费等全部包含在内。如另有异形加工再商议。
2-2、本合同单价为到甲方指定地点(即工地现场)落地交货价。
2-3、本合同为固定合同单价,单价组成:材料费、加工费、石材运输费、损耗费等费用。结算总价等于最终实际双方确认的发生量乘以单价。
第三条、付款方式、进度及质保金。
3-1、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给乙方总货款的20%为定金,每1000㎡为一个结算批次,货到付到该批次的70%,材料供完后,付到全部货款的80%工程竣工付到结算款的90%,工程结算完成后付到结算款的95%。。
3-2、余款作为保修款在工程两年保质期到期后付清。
第四条、交货及验收
4-1、交货方式采用现场分批次交货:乙方负责运输及货物卸车,将材料运抵现场,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乙方的实际交货日期。
4-2、乙方交付的材料应符合甲方要求的规格和质量。否则,乙方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
4-3、交货地点: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提前通知甲方接收。石材接收后,由甲方统一保管。
4-4、交货日期:每1000㎡的数量在接到加工单后,送货时间不超过10天,5000㎡内总的甲供周期不超过30天。
4-5、甲方按第五条技术要求的相关条款验收。
第五条、技术及质量要求
5-1、石材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标准的规定:
5-1-1、《天然大理石荒料》 (JC/T204-20 )
5-1-2、《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 (GB/T18601-20 )
5-1-3、《天然板石》 (GB/T18600-20 )
5-1-4、《天然石材统一编号》 (GB/T17670-1994)
5-1-5、《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6566-20 )
5-1-6、《天然石材放射性试验方法》
5-2、石材的主要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5-2-1、《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干燥、水饱和、冻融循环后压缩强度试验方法》 (GB9966.1)
5-2-2、《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弯曲强度试验方法》 (GB9966.2)
5-2-3、《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体积密度、真密度、真气孔率、吸水率试验方法》 (GB9966.3)
5-2-4、《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耐磨性试验方法》 (GB9966.4)
5-2-5、《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磨光面光泽度试验方法》(GB9966.5)
5-2-6、《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耐酸性试验方法》 (GB9966.6)
5-3、石材规格及数量:详见甲方所提供的加工图。
5-4、质量要求
5-4-1、当石材含放射性物质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天然石材产品放射性防护分类控制标准》(JC518)的规定;
5-4-2、石材表面应采用机械进行加工,加工后的表面应用高压水进行冲洗或用水或刷子清理,严禁用溶剂清洗石材;
5-4-3、应无正常情况下可能引起损蚀、杂色的矿物;
5-4-4、质量标准:石材规格尺寸允许偏差为:长度、宽度0~-1mm、厚度允许偏差为±1mm;其他角度允许偏差、平整度、色板色线、裂纹、缺棱、掉角等均应符合GB/T18601—20国家标准中的优等品标准。
5-5、色差控制
5-5-1、根据荒料颜色进行编号,每一块荒料锯成大板都要再次进行编号,提供码单,在切割成品板材前根据码单的数量及大板的颜色、纹理进行排版,保持每一个立面颜色、纹理一致。
5-5-2、检查对比石材色差时,每一批石材不能有明显色差。应在自然光下平铺60㎡进行目视检查色差,并将色差板进行配色编号,用黑色不褪色笔写出板块行号。
第六条、质量保证
6-1、乙方应保证材料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须要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经安装和保养在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因石材本身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对材料的缺陷及时免费维修。工程结束后乙方将长期保留此品种同花色石材,以保证以后石材损坏以便更换,同时又能保证花色不发生变化。
6-2、乙方供应的石材材料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在环保方面的要求,并通过国家检测部门检测的报告。
第七条、经济责任
7-1、甲方的责任
7-1-1、合同签订后甲方需提供详细的加工计划给乙方;如规格尺寸有变更需书面通知乙方。
7-1-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或延迟供货,并且应偿付未付货款总值3%的违约金。
7-2、乙方责任
7-2-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供货,产品供货时间及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3%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2-2、乙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GB/T18601—20 标准要求A级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7-2-3、甲方有追加材料采购时,乙方必须按甲方时间要求及本合同确定的单价,提供甲方所需材料。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如果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8-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时间延续6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补充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0-2、甲方提供的石材加工单,经甲方签字后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第十一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甲方执副本一份,乙方执副本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需方:
供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注:以上均含石材加工,石材样品以业州大道路缘石样品为准,以上价格不含税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大理石、花岗岩、异型装饰石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JG/T79-____)、《天然花岗岩建筑板材》(GB/T18601-____),《异性装饰石材》(JG/T847-____)中的一等品要求为验收标准。
2、双方约定的其它质量要求:按提供样品的颜色、厚度及尺寸要求进行加工,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质量保证书及放射性能的检验报告。
三、交货地点:施工现场。
四、交货时间: __年9月8日送第一次货,其中直形路缘石必须在__年09月18日送完,__年09月22日全部到货。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点的费用承担:运费由供货方负责。卸货费用由需方自付。
六、验收方式:按建材行业标准的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在工厂(或工地)验收,提出质量异议时间为石材安装之前。
六、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每次到货后按收方的合格工程量计算货款,付款至每次货款的70%。余款供货完后按合格工程量计算后一次性付清。
七、违约责任:经供需双方认可,验收不合格产品由供方退换,供方未经需方许可延期交货(不可抗力因素,供货期顺延),或需方拖延付款或提货,每日按应收款的10%赔付对方违约金。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如实履行合同的约定义务,违约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如发生纠纷,由违约方所在地为法律诉讼地。
八、本订单一经生效交在供方下达加工单后,需方提出品种、数量及加工规格变更调整,供货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需方承担。供方按需方要求的`时间已完成货物的加工,需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提货,则视同供方已按时交货。
九、特别说明:石材为天然产物,供方不能保证绝对无色差、无洞眼、无裂纹,货由需方任选。同时供方特别提醒:石材如湿贴,请作防碱防污处理品,白色石材主用白水泥粘贴或勾缝。
十、需方支票付款必须填写供方法定名称,现金付款以盖供方财务章的收款凭证为准,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纠纷或损失,供方概不负责。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本着求大同存小异原则,友好协商。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 方:
供 方;
签 订 日 期:
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诚实、平等、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定购石材达成如下协议:标的物:乙方提供给甲方石材的规格、数量、单价如下表:名 称规 格厚度数量单价金额备注合计工程总价款约: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包括石材的生产、加工、包装及运输,结算价款以甲乙双方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为准。到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卸货场地及货物验收后的保管;
2、乙方负责石材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装卸货物;石材在往返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损毁及各类责任事故皆由乙方负责。乙方所供石材的规格、质量须与样品一致;石材乃天然物资,轻微色差在所难免,如乙方提供的石材色差较为明显时,甲方有权拒收石材,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给于退换。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货款的_____%作为定金,货到验收后按实际的数量全额付款。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地点交货,甲方有权向乙方扣压此批货款的2%作为违约金。
2、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要求时,乙方负责退换,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货物经甲方负责人签章验收后,如有损坏、丢失等与乙方无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合楼停车场、中心餐厅至总台路面及停车场等地面铺装工程,需要石材,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石材规格
以上板材合计:规格板总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规格板总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规格板总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石材质量以甲方封样样板为准,厚度误差小于2mm,对角误差小于2mm,无疵点。
第三条甲乙双方商定规格板材每平米单价__________元人民币。
规格板材每平米单价__________元人民币。
合计总价款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四条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当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元做订金,结算时订金抵作材料款,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规定的时间将石材运至工地现场,经甲方现场员检验合格即支付所到材料款。
第五条交货时间:乙方的`石材加工总时间为天即到日之前必须分批次全部运至工地现场。首批石材运到工地现场时间为日之前,第二批到场时间日之前。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方必须在石材到场检验合格当日支付所到石材款,如因甲方未及时付清石材款而导致加工周期延误由甲方负责,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按照规定的时间将石材运至工地现场,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地施工延误,乙方须双倍返还甲方所交订金作为赔偿。
第七条运输方式:乙方负责石材包装及联系运送车辆,石材运至工地现场甲方负责卸车并支付车辆运费,甲乙双方商定石材运送单价元/吨,如有变动乙方须提前电话联系甲方商定此事。
第八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项处理:
(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共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