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采购合同(通用31篇)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提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5.现场卸货由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 元。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方: 乙方:
因 工程需要用虾红色斜纹状重凿面花岗岩路缘石,现甲方委托乙方采购、凿面、运输等相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范围
《 》工程图纸及补充图纸和变更联系单确认范围的虾红色斜纹状重凿面花岗岩路缘石(含每隔15米设置一块景观石)和采购、凿面、运输等相关事项。
二、工程质量
乙方提供的虾红色斜纹状重凿面花岗岩路缘石的质量,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达到优良,同时满足业主、监理方对质量方面提出的相应要求,满足设计图纸及变更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包括石材的石质、色彩、路缘石的尺寸、凿面质量等。若达不到上述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样本参照监理办门口样板、乙方先送2车到工地经业主甲方监理认可后,乙方按这2车认可的发货)。
三、石材规格及单价(单价不含税)
四、工程进度
本工程设计数量约5000 m3,具体数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计划工期从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底,乙方要按总量和工期要求均衡安排。甲方因特殊要求,需乙方较大调整供货计划的,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若乙方不能按上述的总量和工期要求供货的,甲方有权另选他人供料,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
乙方提供路缘石及人工费总共达到30万左右的工程款,甲方支付给乙方20万元工程款,以此类推,乙方供货完成后两个月内付清。
六、安全责任
乙方在石料采购、凿面、运输等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双方签字后生效,款项结清后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日月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因施工需要由乙方为甲方负责砂子的供应,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经充分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如下协议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0.5cm—2cm,2cm—4cm,石子、水洗沙。
二、质量标准:石子、水洗砂、细沙、粒度均匀。水洗砂、细沙的质量在国家标准范围内。砂子应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粒径小于 5 ㎜ ,含泥量应小于3%,其它指标也应符合《集料试验规程》有关规定。
三、供货方式:汽运
四、价格:甲方将以上货物从运至乙方工地,到货价格为水洗砂xx元/m,0.5cm—2cm石子xx元/m,2cm—4cm石子xx元/m,细沙xx元/m,戈壁料xx元/m,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出具发票)。
五、供用量:按乙方实际要求用量供应。对所购砂料的数量由甲乙双方在甲方指定的卸料点现场按照装车收方计量或由乙方 现场堆料一定数量后,甲乙双方共同收方。具体采用那种方式收方,由甲方根据工程具体施工情况而定。此收方数量经现场核实后,将作为结算的依据。
六、供货时间:供货期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止。
七、结算方式:乙方每壹个月将甲方所运砂石料货款的60%结清。x年xx月xx日之前将所有剩余款结清。
八、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货量,如甲方不能按时供应造成乙方损失。按此供应量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计每车付160元违约金)。
九、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所需砂料的规格和技术要求;
2、按照双方确定的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材料款额;
4、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供的不合格材料,卸车时发现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乙方不按甲方指定地点卸料时,甲方有权拒收;
5、甲方委托联络人,以保证乙方及时供应。
电话: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保证按甲方要求供应砂料(此要求包括砂子的质量、数量、规格、供应时间、供应地点等) ;
2、乙方为甲方提供所需的一切材料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联络人: 电话: 乙方接到甲方材料使用要求后在 24 小时内供货到现场。
甲方货到现场后所发生的因自身原因造成他人及第三方的损失和人生伤害与乙方无关。
十、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工程结束,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购销合同。
一、 甲方向乙方购如下产品
(1)数量以 单位;
(2)单位中包含□税票□运费 □包装费;
二、交货期限:合同生效 。
(1) 甲乙双方加盖合同专用章完毕;
(2) 已收取 定金,即人民币 元整。
三、交货地点。
四、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 货到目的地甲方负责卸车,卸车费由甲方负责。
五、验收标准
(1) 按国家标准及定货样品验收,货到工地,卸货同时即对货物数量、品质进行抽样验收。
(2) 如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甲方应当验收2天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经乙方认可后可以退货,并由厂方协助,迅速补充合格产品,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
六、付款方式:
(1)合同成立时,甲方应 年月日付乙方货款定金,计人民币 元,以支付(现金、汇票、支票),定金延付,供货顺延。
(2)根据款到发货的原则,货款延付供货顺延。定金在最后一期货款中冲抵。
七、违约责任:
(1) 甲方不履行付款方式任何一项或无故废除时,乙方可自行停止发货并没收定金,甲方不得异议。乙方不履行交货方式任何一项或无故废约时,乙方返回甲方双倍定金。
(2) 甲乙双方如有其他违约,可依《经济合同法》中有关违约责任之规定处理。
八、合同变更和解除:
(1) 本合同成立时,货品价格如有涨跌,概不影响本合同所订数量及价格。
(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确有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提出不履行、部分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取消或修改合同。
九、合同争议之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在乙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供需双方共同遵守。
一、物资名称、型号、单价:
供货标的物包括:一级沙、二级沙、三级沙、碎石料、公分石、石粉、瓜子石、土查石等建筑所需砂、石料。供货综合定价:________元/m。砂石价格一次包干到供料结束。
1.以上砂、石单价:包括砂、石的的原材费、运、卸、运输车空回、原材自检费等全部费用,含税金等相关的一切费用。
2.以上砂、石的市场价格,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变化,合同中的价格始终固定不变。
3.以上的数量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后,签单认可的数量进行结算。
4.在砂、石料的供应过程中,双方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二、质量要求:
(以甲方试验室鉴定为准)
1.乙方保证所供砂、石材料质量满足《西南地区技术规范》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符合建筑招标文件所需材料质量标准。所供砂、石材料符合技术规范及施工要求。
三、交货地点及供货日期:
1.交货地点:施工工地。
2.供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方式:
1.质量验收:砂、石料应提前送检合格,且供料与检验样品一致。甲方指派专人对所供砂、石料的外观质量、规格进行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砂、石料其它性能必须通过甲方二次检验或试验,达到该工程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因供货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数量验收:
①砂石料进场前由施工现场监理、甲方材料员及试验员验收质量,甲方试验部门随机抽样,试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凡经现场甲方项目部或监理认定为不合格的,乙方须无条件退货,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供货车辆运达项目部指定地点由项目材料员拉卷尺测量,测量出的方量与小票量正负半立方之内以小票量为准,少于小票量超出半方时此车不计量。
②含水量超标时,应扣除超标的吨数。(界定含水量:砂≤%、碎石<%)
3.交货时乙方应提供本厂开出的送料单。送料单一式两份,甲方签认盖章后,乙方留一份,交甲方一份。
4.送料单的签收,必须是甲方指定的有效签收人。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
汽车运输。车源由乙方负责组织,装、卸车、运输以及在此期间发生的所有风险和其他费用均已包含在材料单价中,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根据工程进度用量,应提前天向乙方报碎石或砂供应计划,注明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到货时间及地点。
②负责安排人员及时到现场做好验收工作。
③乙方如因产品质量、运输等问题不能及时供货,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另选其它供应商。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按照甲方提供的需要数量、交货地点及交货日期,保证及时供应。如因供料不及时或因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所供材料符合合同要求,并配合甲方做好验收工作。
③必须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自行解决材料进入现场中的各种矛盾。
④运输车辆、运输途中所发生的安全纠纷问题由乙方自负。⑤必须保证在供货过程中遵纪守法,在甲方施工现场内听从指挥,遵守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并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负责。
⑥合同一经签认,乙方不得转包给其他供应商,否则按违约处理。
⑦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安全施工、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服从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不付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2.甲方每月末结算。乙方凭甲方签认的送料单,由双方每月25日核对确认数量无误后,甲方点收入财务挂账。如乙方按期不办理对帐结算手续或乙方未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甲方将不予办理付款事宜,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材料结算款在甲方收到业主付款后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帐支付,按实际验收合格的供应数量(以核对票据为准备)付款%,余款转下月,滚动操作。如因本工程业主计价滞后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时,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八、其它约定条款
1.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性停工或更改材料供应单已明确的
2.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常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砂、石供应质量不符合技术规范及施工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运走,如乙方不按时清场,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在未和甲方沟通的情况下提前送货到现场,甲方工地无处可存放该批材料,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砂、石供应数量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或砂、石供应未按甲方计划的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送货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甲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乙方均应承担全部的责任及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按规定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质量任何一项不能按合同履行,情节严重,造成甲方停工,甲方可以认定乙方不具备供应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甲方在通知乙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
3、安全环保: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进出甲方施工场地的车辆必须慢行时速公里/小时且保持清洁卫生,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统一指挥,凡乙方疏忽大意、不听指挥而造成污染环境事件、酿成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开支费用。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业主的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本合同履行的除外。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合同执行过程中,业主、监理、甲方所编制的材料用款计划及质量等方面的书面通知和文件及要求均作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甲方要求乙方停止供应材料后失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甲方: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甲乙双方就路沿石采购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一、品名、品种、规格、材质、数量:路沿石,长:75CM、高:30CM、厚:8CM,质量:为水泥预制,数量约为1300块(根据情况可适当增减)。
二、质量标准:正面光滑平整无破损。
三、产品单价及总金额:单价:5.4元∕块,运费每块2.8元,合计每块8元。总计金额为壹拾万零肆仟元整(小写10400元)。如需开发票另加3%的税收。
四、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交货时间根据甲方需要电话联系,并做好及时发货;交货地点为五固路沱湖乡段;运输及上下货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检验及验收方式:货物运至指定位置后由甲方派人当场点验。
六、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发一车付一款。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交乡财政所入账一份。
甲方:安徽省五河县沱湖乡乙方:江苏省新沂市东升
人民政府(盖章)________建材厂(盖章)________
法代表人(签名):________法代表人(签名):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按照市教科局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对我校食堂所需的蔬菜、干杂等食品、副食品采取定点采购。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文件,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相互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乙方供应给甲方的蔬菜类,必须是新鲜“绿色食品”,残余农药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否则由此造成一切后果及其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供应给甲方蔬菜类食品的.价格随行就市,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定价,实行浮动。
3、乙方供应给甲方的蔬菜类食品,必须按甲方的需要量供应。供应的蔬菜类产品运送过程必须做好防污染工作,确保清洁卫生。发现腐烂变质的蔬菜除退回处理处,还要处以一定的罚款。
4、乙方必须向甲方出示蔬菜证明检验报告单、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复印件。
5、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月结,即一月结算一次。乙方于当月供货期满后一个星期内开出正式发票,并于次月5-10日到甲方报帐结算。
6、违约责任:
(1)于乙方所供物品的质量问题导致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者导致甲方师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其结果一律由乙方承担,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
7、争端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可向县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 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利益,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现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为原则,就 的供销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合同标的的品牌(古王罗玛)、名称、型号、单位、单价、数量及金额等
注: 1、以上型号及数量为暂估,最终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材质、颜色、样式以样品为依据。
2、文化石转角砖以每块砖的转角部位(直角、角度部位)的宽度以米数计量(含缝)。
3、以上价格含材料、包装、运输、检验、税费(普票)费用。除此外,无须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乙方企业标准,并以乙方提供给甲方确认的样品为准。
2、因文化石的艺术特性,允许有个性的色差和尺寸大小不一的特点;文化石每一系列产品模型较多,甲方确认的样品模型仅代表该系列产品模型的一部分。
三、定货、交货要求及时间:
1、甲方根据乙方的供货周期,书面提供标明型号、数量及需货时间的《文化石定货通知书》发送邮件或传真、快递至乙方(邮箱;传真023-68681259或023-65716166;快递地址见合同结尾或《文化石定货通知书》中所列的乙方地址信息)。
2、按甲方现场实际需要及乙方供货的周期,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分批次供货;由于产品出货前需养护,甲方应于实际需货前20个工作日以上通知乙方备货,甲方提报的每次材料需求计划乙方首次送货时间原则上不应超过20个工作日,其后批次陆续送货。
3、查询定单生产情况,可直接与乙方 陈一云023-65716166 联系。但《文化石定货通知书》仍需传送给乙方合同经办人。
四、交(提)货地点:
乙方负责送货至 项目现场。
五、运输方式、费用:
1、汽车运输,乙方负责该产品的运输费用,卸车及卸车费用由甲方负责;允许合理的运输损耗。
2、交货地点应为 货厢长度9.6m货车 能到达之处,如发生二次运输及装卸,则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包装标准:
纸箱包装,包装箱上需注明产品等级、执行标准、色号、规格、生产厂家等。
七、验收标准、方法:
1、按乙方提供的样品为验收标准,货到工地当天进行数量清点及签收,质量异议期为两天。
2、产品尺寸偏差及表面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文化石为含缝产品(型号: 待定 ),每块文化石边与边之间最小缝隙的间距不小于15~25mm(文化砖间隙为10~15mm);转角在原角度基础上±5°为允许偏差范围。
3、货到工地后,甲方相关验货人员须在12小时内对货品查验并签收,甲方未在质量异议期2天内提出任何异议,则视为乙方当该批货已经甲方验收合格。
4、甲方指定收货验收人 、 、 。上述任一收货验收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甲方的工作人员)在送货单上签字均表示甲方已收到乙方供应的相应货物并进行了验收。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付款方式:现金/转账支票/网上转账/电汇等,收款方开户行及账号见合同结尾乙方账户信息。
2、定金:合同签订2个工作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15% (金额: ¥元 大写: 元整)作为合同定金。乙方必须在收到定金后尽快安排生产等事宜。定金原则上不作冲抵货款使用,只限于供货完毕后一次性返还或抵扣最后一笔结算款。
3、每批货到项目现场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当批货品金额的 60% 。
4、每月26-28日(对账日)双方应将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所供货货品进行对账并签核供货明细单或对账凭书/单,甲方应于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对账金额的 22% 。
5、最终余下 3% 甲方应于供货完毕最后一次对账之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货款,至此时限结清全部货款。
九、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提前20个工作日以上,提供近期所需货物的《文化石定货通知书》。
2、如需特殊工艺产品,则需提供加工图 3 份或委托供方出加工图,费用书面商定,双方签章确认。
3、负责提供乙方运输车辆所能到达之货物存放场所,否则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二次运输及搬运费用。
4、按合同约定按期按额支付货款。
5、甲方按约定的方式进行验收,超过异议期未验收的,视为该批次货物全部验收合格。
6、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已交付的货物,如因保管不善而导致货物遭受雨淋或者其他毁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向甲方提供优质合格产品。
2、负责货物运抵工地,运费由乙方承担。
3、提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一次性提供产品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等。
4、因文化石属定制产品,一经甲方签收的货品,乙方一概不接受退换货。
5、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出具乙方公司所在地正式发票(普通商业发票/材料发票)给甲方。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权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对所提供的定货通知书的正确性负责,否则因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并负责将供货期顺延。
2、甲方如不按期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将供货期顺延,同时,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延迟款项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权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供货的,每超过一天向甲方支付逾期供货款项部分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但最多不超过逾期部分的百分之二十。
2、供货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无偿更换不合格产品,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直接损失,但最多不超过不合格部分的百分之二十。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合同双方若产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调查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1、施工首期,乙方在甲方提出需要技术支持时,须指派专人到甲方施工现场指导铺贴,一旦发现施工单位劳务人员未按要求或其他影响文化石效果、质量的不正确作业,乙方有责任及时告知甲方。
2、色差、数量、规格误差:粘贴上墙的整体颜色效果近似率应达到封样的90%以上,每箱货品装箱数量和规格甲方可根据乙方标示数量抽查,如误差超出5%,可按实际抽查所得数据计算数量。
3、因文化石属定制产品,乙方一经收到《文化石定货通知书》,如乙方已生产但未出货的货品,甲方必须支付该批产品货款;甲方每期所提材料计划数量要求准确,超出实际使用结余部分由甲方自行负责。
十三、本合同共 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叁 份,合同附件属合同一部分,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切实抓好全村小康寨项目建设财政奖补政策,根据县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该项目建设所需各类砂石材料采购事宜达如下协议:
一、供货方式。所订购的块石、碎石、粗砂、细砂概由乙方负责运送到建设工地(运费由乙方负责);
二、货物价格(含税价)。块石: 元/方;碎石: 元/方;细砂和粗砂: 元/方;大渣 元/方。
三、款项结算方式。根据砂石料用量适当安排预付,其余款项待项目完工验收后,凭据砂石发送清单和砂石总发票结算尾款。
四、其他事宜。项目建设开工后,乙方需按甲方用料计划及时保量提供砂石材料,不得有误,如若有误,则承担所误材料款的5%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有关规定及项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本项目砂石采购事项,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交货地点:
3、 合同内容:
第二条 合同价款
1、该单价为综合包干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乙方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运输费(含运输过程中所涉及的政府或其他单位收取的各种费用)、管理费以及税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人身意外险在内的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合同明示或暗示的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以及其他所有费用。
2,结算以实际收方量为准。
第三条 验收方法
1、乙方应在砂石到场前一个工作日通知甲方,甲方将安排人员收方验收。
2、收方方法:测量车厢长、宽、高,计算体积,顶尖部分推平后计算体积。
3、甲方指定收方人员,以其签字确认的收方单为结算依据。
4、甲方收方验收后向乙方出具验收单(有甲方指定收方人员签字认可的验收单)作为付款依据。
第四条 供货日期:自20xx年6月开始至甲方要求供货完毕之日至。
第五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
1、材料进度款按月支付,乙方供货时间满一个月并且向甲方提供合格发票,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格发票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已供货款金额的80%,剩余的20%累计到下一个月的货款内支付,以此类推。
2、本合同内所有材料供应完毕经甲乙双方核实供货数量无误,乙方按照甲方流程办理完结算后
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
3、每次付款,均通过银行转帐,凭发票进行支付;每次付款乙方须提供与本次付款金额等额的合格发票。
4、甲方对发票的接收并不表示甲方对该发票的真伪承担责任。如因乙方提交虚假发票或因该发票存在其他瑕疵而使甲方被税务机关处罚或受到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发票总金额10%的违约金,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若未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甲方有权暂不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而乙方仍需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若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则违约方按本合同总价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如造成守约方损失,还须赔偿该损失。
2、如果乙方超过甲方指定的周期供货,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情况,如非不可逆因素所造成的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达到2天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甲方营业执照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八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自甲乙双方全部履行完合同的义务后终止。
第九条 其它
1、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叁 份,乙方 壹 份。肆份合同及其附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涂改或手写修改部分应有双方公司印章确认,否则修改或涂改的部分无效。
2、合同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需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供需双方共同遵守。
一、物资名称、型号、单价:
供货标的物包括:一级沙、二级沙、三级沙、碎石料、公分石、石粉、瓜子石、土查石等建筑所需砂、石料。供货综合定价:________元/m3。砂石价格一次包干到供料结束。
1、以上砂、石单价:包括砂、石的的原材费、运、卸、运输车空回、原材自检费等全部费用,含税金等相关的一切费用。
2、以上砂、石的市场价格,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变化,合同中的价格始终固定不变。
3、以上的数量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后,签单认可的数量进行结算。
4、在砂、石料的供应过程中,双方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二、质量要求:(以甲方试验室鉴定为准)
1、乙方保证所供砂、石材料质量满足《西南地区技术规范》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符合建筑招标文件所需材料质量标准。所供砂、石材料符合技术规范及施工要求。
水泥沙石采购合同范本2
甲(以下简称方):
乙(水泥厂):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年月日前提(供)x吨。其中:x吨。
年月日前提(供)x吨。其中:x吨。
年月日前提(供)x吨。其中:x吨。
年月日前提x吨。其中:x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年月日前付定金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年月日前电汇xx元;
年月日前电汇xx元;
年月日前电汇xx元;
年月日前电汇xx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日—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除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5、6项规定的责任。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结合各自优势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友好协商、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致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
1、甲方建设的柏朵山村八、九组移民安置楼,基础砂石回填工程。
2、本工程回填方量按实结算。
3、工程地点:
二、承包单价和质量要求:
1、基础回填砂石方价格为 (含砂石采购、挖、装、运输到场内指定地点、分层摊平碾压等除税金外的一切费用)。
2、承包价格一次包死,不再作调整。
3、砂石质量要求:不含有机物、垃圾等杂质。
三、工期:
按甲方要求完成。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协调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的畅通及外围关系。
2、负责指定回填区域及回填标高、标准确定。
3、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款。
4、及时组织测绘,及时收方。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基础回填土运至现场甲方指定的位置进行整平和分层碾压,回填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负责市政道路的保洁和市政设施、树苗等的保护,若有损坏有乙方赔偿,与甲方无关。
3、乙方须有专职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处理及标高随时测量。
4、有权利要求按合同约定付款。
五、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规范作业,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防护,强化安全管理工作,接受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安全,若发生不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等做完稳定砂检测合格后一次付清。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
1、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实施的,除不支付已完工程款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
2、因甲方责任致使合同无法实施的,甲方向乙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
3、双方因合同履行而发生的纠纷或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有相关机构调解,调解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优质快速地建好丁字镇园区路C1标路段,就甲方丁字镇园区路拓宽工程项目部用砂、石材料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一、 购销范围:
甲方修建丁字镇园区路拓宽工程C1标路段稳定砂项目及后段工程所需砂、卵石。
二、价格:中砂21元/吨,石31元/吨。
三、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的到场时间为准。
四、交货地点: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五、运输、装卸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担。
六、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从签订合同之日起,送足壹拾伍万元砂、卵石作为合同履约金,之后三天一清,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付款前应由甲方材料员根据收货量开出证明,经审核后再付款。
七、质量要求:
1、砂为粗砂,粒径为0.2-0.35mm,含泥量不大于3%,无杂质;
2、卵石为粒径10-24mm颗粒级配均匀良好的卵石,含泥量不大于2%,无杂质。
3、量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供货数量,按车定量;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材料,采取不定期抽取车辆过磅,重量与数量依据抽样按实计算;
八、供货要求:
乙方按照工程进度需要保质保量供应砂、石材料给甲方。质量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拒绝使用。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必须保证砂、石材料的供应,铲车搅拌四合料的场地,以及水泥等材料的堆放场地。
九、计量标准:
数量验收方法:
供方每批货物到达需方施工现场后,由需方材料员现场清点数量,确定数量并签认,双方签认后,由需方材料员提供(工地收料单)一式三份,交供方一份,作为结算依据。
十、安全措施:
乙方在砂、石材料开采、运输过程中,一切作业施工运输过程所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概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若未按质按时提供甲方工程施工足够的砂料、石料,造成人工停工或耽误甲方工期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砂、石材料,后八轮及铲车施工场地〉
2、甲方保证此合同项下的`材料自用,乙方有权对甲方倒卖的材料收取双倍货款,并有权终止合同且保留追索的权利。
3、合同双方应严守有关商业秘密(如合同单价、数量等),如因泄密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因此给受害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受害方有权终止合同。
4、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自应当付款之日起如果欠款超过15天,从第16天起,按未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签字生效。不得违约,否则追究违约方责任。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甲方:
乙方:
因 工程需要用虾红色斜纹状重凿面花岗岩路缘石,现甲方委托乙方采购、凿面、运输等相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范围
《 》工程图纸及补充图纸和变更联系单确认范围的虾红色斜纹状重凿面花岗岩路缘石(含每隔15米设置一块景观石)和采购、凿面、运输等相关事项。
二、工程质量
乙方提供的虾红色斜纹状重凿面花岗岩路缘石的质量,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达到优良,同时满足业主、监理方对质量方面提出的相应要求,满足设计图纸及变更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包括石材的石质、色彩、路缘石的尺寸、凿面质量等。若达不到上述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样本参照监理办门口样板、乙方先送2车到工地经业主甲方监理认可后,乙方按这2车认可的发货)。
三、石材规格及单价(单价不含税)
景观石因目前式样未定,做景价格另议。
四、工程进度
本工程设计数量约5000 m3,具体数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计划工期从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底,乙方要按总量和工期要求均衡安排。甲方因特殊要求,需乙方较大调整供货计划的,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若乙方不能按上述的总量和工期要求供货的,甲方有权另选他人供料,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
乙方提供路缘石及人工费总共达到30万左右的工程款,甲方支付给乙方20万元工程款,以此类推,乙方供货完成后两个月内付清。
六、安全责任
乙方在石料采购、凿面、运输等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双方签字后生效,款项结清后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日月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销售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及价格
以上价格是到甲方施工现场全路段的交货价,包含材料采购费、运输费、自然损耗、装卸费、过桥过路费、所有税费及可能的涨价因素等一切费用,采购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做任何调整。
2、供应时间
2。1交货日期:以甲方电话或书面传真通知为准,但全部供货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
2。2材料供应期限: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供料的当日止。如实施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则按甲方需求进行调整。
3、采购费用支付
3。1材料费用结算方式:乙方供应完合同约定的指定地点的材料后,凭有效送货单和有效销货发票或矿产资源税发票同甲方结清所供材料的数量,按所供应的材料数量及合同单价计算材料费用、
3。2货款支付。甲方以现金、转账、银行承兑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4、验收标准、方法
4。1质量验收:块状石灰含量不低于85%,杂质不超过1%。若乙方供应的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对卸于甲方料场的`不合格材料甲方不承担装车费用,乙方如不处理甲方拥有自选处置权。
4。2数量验收:按现场量方进行数量验收。
5、双方权利与义务
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负责材料的检验和试验;负责提供材料的供应计划;如因甲方对乙方所供材料的质量、规格和数量有变更要求时,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需无条件接受,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权根据双方的合作情况调整合同供货数量、乙方同意除合同单价乘以乙方实际供应合格数量的价款外,甲方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负责按甲方供应计划要求按质、按量、按时提供符合甲方生产需要的合格材料。负责协调好供货运输途中关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运输车辆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6、违约责任
6。1乙方供应的材料没有按约定的时间保质保量到达甲方现场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按合同价款的1%赔偿,甲方有权减少乙方的供应数量直至解除合同。
7、每次结算时按结算款的5%扣留款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金,当合同得不到执行时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乙方无结算遗留问题,甲方10日内无息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8、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9、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10、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的铁矿石,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技术指标
Fe 全铁≥ 56% Al2O3氧化铝≤ 2% SiO2 氧化硅≤ 13% S 硫≤0.05 % P 磷≤0.03 % H2O 水分≤ 9% 粒度:10mm~45mm,最小不低于5mm,最大不大于50mm, 10mm~45mm≥95%
二、交货期:
三、数量: 吨(+/-10%)
四、交货地点:
五、价格:
开票干基单价人民币_____元/吨。
六、价格调整:
1、Fe≥ 56%,按每高1%价格上调8元/干吨,Fe≤%,按每低1%价格下调8元/干吨,如品位低于50%,买方则有权要求退款退货。
2、Al2O3(氧化铝)含量超过2%的,每增加1%,价格下调5元/干吨
3、SiO2(氧化硅)含量超过13%的,每增加1%,价格下调5元/干吨
4、S (硫) 含量超过0.05%,的,每增加0.01%, 价格下调5元/干吨
5、P (磷) 含量超过0.03%,的,每增加0.01%, 价格下调5元/干吨
6、H2O(水分)当矿石在105摄氏度下蒸发的自然水分超过第一条所承诺的最大值时, 每增加1%价格下调5元/干吨.
七、品质、数量及结算依据:
品质(理化)指标:提货时双方代表共同取样,每天制成一个均样,一分三 份,双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为公证样;双方协商指定一家检验机构进行化验,如果此二份样的化验结果之差异在0。5%以内,最终结果以此二结果的平均值为准,如果其差异超过0.5%,双方共同执公证样在同一化验机构进行化验,其结果为双方所规定的品质数量均为本合同项下的结算依据。
八、付款及结算
九、货物发运:
货物运输由( )负责,运费 元/吨由 ( )负责。
十、违约及违约金:
十一、争议的解决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了承担应有赔偿外,还需要按本合同金额的5%赔偿胜诉方其它损失费。
十二、合同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通过传真签署同等有效。双方协商变更此合同任何条款,必须由双方签署书面的协议方可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建铁塔基础生产的需要,向甲方购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生产所需的沙石质量应满足乙方质量要求、数量以乙方现场收方为准,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生产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沙石,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所需沙石的种类、型号、数量、经甲方确认后, 甲方应在次日内将该沙石送到乙方指定地点。甲方在承运过程中自觉遵守一切交通法律法规,发生任何安全及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价格;按甲乙双协商价格 结算。
4.沙石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2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沙石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沙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同时甲方在 2 日内换送合格沙石。
5.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质量问题及违约责任,该沙石尾款在双方终止协议后一月内由乙方向甲方付清。
6.乙方付款实行滚动付款,月底结算。乙方并在次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的沙石款。
7.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沙石后应当就方量进行签收确认,乙方指定专人出具的签收单作为结算依据。
8.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9.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乙方代表:
年月日:
甲方(购方):
乙方(销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购销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材料名称:碎石
二、供料地点:
三、供应数量及单价:
1、乙方向甲方需供碎石
2、碎石供应数量根据甲方工程进度需要而定。
3、碎石材料规格:0-31.5mm
4、材料单价:碎石到场单价为___元/m3,该单价在乙方执行合同期间不予调整。
5、上述单价包括材料的出场价、运输费用、装卸费、燃油费、各种税费、利润和保险费用等隐含的等项费用,该单价包括本合同明示和隐含的全部工作内容、责任、义务和风险。
6、供应数量的确认:按方量计算,计算时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干燥石料(扣除含水量)过磅重量除以双方认可的折方系数(干燥碎石折方系数1.55吨/m3,)作为最终确认的石料方量。
四、质量标准:
1、石料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主要指标如下:
碎石的针片状含量小于12%;
压碎值小于26%;
水洗法<0.075mm含量小于1%
软石含量不大于≤3%;
2、特别提示:
所提供碎石应满足甲方碎石级配要求,若不满足,乙方根据甲方碎石要求更换相应筛孔,重新筛分。
五、材料运输
运输方式采用如下两种:
①由乙方组织运输,乙方应确保自己雇佣的员工和运输车辆的安全,为其人员和运输设备购买保险,购买保险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对在石料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等意外情况负责,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②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给甲方或其他兄弟单位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③、乙方运输车辆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听从甲方人员指挥,不得在施工现场私自胡乱倾卸。上述情况一经发现,甲方现场人员有权没收磅单或做出其他处罚决定;
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违章罚款,工事纠纷,扣车事件、或发生和地方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概不负责,且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
六、交货验收:
1、石料由甲方材料部组织过磅,进场的石料必须经过甲方试验的检验,根据试验检测结果,扣除相应数量的水分和杂质,材料部根据试验检测结果出具一式三联扣除水分和杂质的进料单(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每份磅单上有甲方材料人员的签字,结算数量按扣除水分和杂质后的进料单数量为结算 的实际数量。
2、石料材料到场后前,当甲方试验室对石料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双方按下列约定进行处理:
①、甲方对到场石料的各项技术指标抽样检验,如发现石料质量不符合标准,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同时由乙方重新供应经检验合格的石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在石料使用过程中,因石料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修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③、甲方、乙方对石料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共同取样送至由甲方或业主指定的权威试验检测机构鉴定。
七、结算和付款:
1、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结算金额为当月供货数量计算的金额。
2、结算前双方材料部门共同进行当月实际进场数量汇总核对,甲方材料部出具结算说明,合同部开具结算单,履行相关签字手续后交由财务部办理支付,乙方提供同等金额的税务发票。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每月及时同乙方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
②、提供拌合站场内通道、现场空地方便乙方工作。
2、乙方责任:
①、按照甲方要求的石料的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及时供货。
②、无条件服从监理工程师、甲方的抽检,对石料的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乙方应自费运出工地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③乙方负责石料运输过程中地方协调关系
④乙方应保证能按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及时供货,由于乙方不及时供货而影响甲方的进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因供货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违约责任:
①、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石料不能按时送到现场或乙方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该批材料价款的5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②乙方在供货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单价,并以此为理由停止供料,否则甲方可以扣除乙方所有材料未付款作为违约金,而因乙方停料导致甲方现场施工的损失按实际发生计算。
十、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事宜: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签证书、合同书以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明示或者隐含的责任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的铁矿石,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技术指标
二、交货期:_________________
三、数量:_________________ 吨(+/-10%)
四、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五、价格:_________________
开票干基单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吨。
六、价格调整:
1、Fe≥ 56%,按每高1%价格上调______元/干吨,Fe≤%,按每低1%价格下调______元/干吨,如品位低于___________%,买方则有权要求退款退货。
2、Al2O3(氧化铝)含量超过2%的,每增加1%,价格下调______元/干吨
3、SiO2(氧化硅)含量超过13%的,每增加1%,价格下调______元/干吨
4、S (硫) 含量超过0.05%,的,每增加0.01%, 价格下调______元/干吨
5、P (磷) 含量超过0.03%,的,每增加0.01%, 价格下调______元/干吨
6、H2O(水分)当矿石在105摄氏度下蒸发的自然水分超过第一条所承诺的最大值时, 每增加1%价格下调______元/干吨.
七、品质、数量及结算依据:
品质(理化)指标:提货时双方代表共同取样,每天制成一个均样,一分三 份,双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为公证样;双方协商指定一家检验机构进行化验,如果此二份样的化验结果之差异在___________%以内,最终结果以此二结果的平均值为准,如果其差异超过0.5%,双方共同执公证样在同一化验机构进行化验,其结果为双方所规定的品质数量均为本合同项下的结算依据。
八、付款及结算
九、货物发运:_________________
货物运输由( )负责,运费____________元/吨由 (___________)负责。
十、违约及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争议的解决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了承担应有赔偿外,还需要按本合同金额的5%赔偿胜诉方其它损失费。
十二、合同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通过传真签署同等有效。双方协商变更此合同任何条款,必须由双方签署书面的协议方可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的铁矿粉,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品名:铁矿粉
技术指标:fe 64。5%(最小)
水份: 10%(最大)
二、交货期:款到交货。
三、数量:5000吨(+/-10%)
四、交货地点:卖方货场。
五、价格及价格调整:
1、单价:人民币____吨,开票干基单价(_____+10%)_____元/吨。
2、价格调整:品位高于65%,按1%以10元/吨的比例奖励,低于64。5,按每1%以10吨的比例惩罚,如品位低于63。5%,买方则有权要求退款退货。
六、品质、数量及结算依据:
品质(理化)指标:提货时双方代表共同取样,每天制成一个均样,一分三份,双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为公证样;双方协商指定一家检验机构进行化验,如果此二份样的化验结果之差异在0。5%以内,最终结果以此二结果的平均值为准,如果其差异超过0。5%,双方共同执公证样在同一化验机构进行化验,其结果为双方所规定的品质数量均为本合同项下的结算依据。
七、付款和结算: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将全部货款汇至卖方指定的帐户;卖方在5个工作日内凭正本过磅单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13%)进行结算货款多退少补。
八、货物发运:
由买方以书面形式指定提货人自提。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该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违约及违约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项合同义务,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的5%作为补偿。
十一、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通过传真签署同等有效。
卖方: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甲方(购方):内蒙古鼎丰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销方):陈凯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购销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材料名称:砂子
二、供应规格及单价:
1、具体砂子供应数量根据甲方工程进度需要而定。
2、砂子材料规格:中砂
各种规格供应数量以甲方实际需要为准。
3、材料单价:砂子出场单价为70元/m3,该单价在乙方执行合同期间不予调整。
4、上述单价不包含税。
5、供应数量的确认:按方量计算,计算时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干燥砂子(扣除含水量)过磅重量除以双方认可的折方系数,作为最终确认的砂子方量。
三、质量标准:
1、砂子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2、特别提示:
所提供砂子应满足甲方砂子级配要求,若不满足,乙方根据甲方砂子要求更换相应筛孔,重新筛分。
四、材料运输
运输方式如下:
①由甲方自行组织运输,运费及油费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应确保自己雇佣的员工和运输车辆的安全,为其人员和运输设备购买保险,购买保险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对在砂子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等意外情况负责。
②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违章罚款,工事纠纷,扣车事件、或发生和地方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概不负责。
五、交货验收:
1、砂子由甲方材料部组织过磅,进场的砂子必须经过甲方试验的检验,根据试验检测结果,扣除相应数量的水分和杂质,材料部根据试验检测结果出具一式三联扣除水分和杂质的进料单数量为结算的实际数量。
2、砂子材料到场后前,当甲方试验室对砂子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双方按下列约定进行处理:
①甲方对到场砂子的各项技术指标抽样检验,如发现砂子质量不符合标准,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同时由乙方重新供应经检验合格的砂子,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在砂子使用过程中,因砂子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修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③甲方、乙方对砂子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共同取样送至由甲方或业主指定的权威试验检测机构鉴定。
六、结算和付款:
1、结算方式:结算金额为当月供货数量计算的金额。
2、结算前双方材料部门共同进行当月实际进场数量汇总核对,甲方材料部出具结算说明,合同部开具结算单,履行相关签字手续后交由财务部办理支付。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负责对产品质量要求及时组织验收、计量、签证,及时办理好货款结算与支付。
②及时向乙方报砂子用量计划。
③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货计划范围内的物品。
2、乙方责任:
①按照甲方要求的砂子的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及时供货。
②无条件服从监理工程师、甲方的抽检,对砂子的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乙方应自费运出工地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③乙方应保证能按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及时供货,由于乙方不及时供货而影响甲方的进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因供货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违约责任:
①由于乙方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该批材料价款的5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②乙方在供货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单价,并以此为理由停止供料,否则甲方可以扣除乙方所有材料未付款作为违约金,而因乙方停料导致甲方现场施工的损失按实际发生计算。
九、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宜: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签证书、合同书以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明示或者隐含的责任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卖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建铁塔基础生产的需要,向甲方购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生产所需的沙石质量应满足乙方质量要求、数量以乙方现场收方为准,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生产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沙石,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所需沙石的种类、型号、数量、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次日内将该沙石送到乙方指定地点。甲方在承运过程中自觉遵守一切交通法律法规,发生任何安全及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价格;按甲乙双协商价格结算。
4.沙石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沙石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沙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同时甲方在2日内换送合格沙石。
5.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质量问题及违约责任,该沙石尾款在双方终止协议后一月内由乙方向甲方付清。
6.乙方付款实行滚动付款,月底结算。乙方并在次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的沙石款。
7.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沙石后应当就方量进行签收确认,乙方指定专人出具的签收单作为结算依据。
8.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9.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甲方代表:
乙方:______乙方代表:______
甲方:______甲方代表: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方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景融时代广场项目砂、石料采购事宜达成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如下:
一、标的物的供应:
甲方在江滨时代项目工程施工中,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0.5cm左右中粗砂,石子粒径为2.0cm及以下的石料,乙方保证按需、分批次、及时、按规格向甲方供应砂、石料。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每次交货前,甲方提前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需求量交货的详细时间,乙方保证 小时电话开机。
2目工地现场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用汽车运输到甲方指定工地现场,车辆进、出本工地须符合环保且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定,否则所发行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履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景融时代广场项目主体结构完工
四、价格、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
1、石子粒径为2.0cm以下的石料每立方米石子粒径为2.0cm左右的石料每立方料 元整,(石料单价根据市场波动双方协商调整,此单价包含运费、油费,不含税收)
2、0.5cm左右中粗砂每立方米(粗砂单价根据市场波动双方协商调整,此单价包含运费、油费,不含税收)
3、货到工地现场实测实量,以实际方量为准签发小票计算。
4、付款方式:每月结一次,按签收的小票双方核对无误后次月月末结前一个月料款。
五、技术规格要求: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标准供应,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不予以签收。
六、货物验收:
1、建筑用碎石、砂严格执行GB/T14685-20xx标准。
2、甲方现场验收质量、规格及方量时,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3、如甲方因工程需要,须从其它料场进砂石料,乙方不得干涉。
七、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能按时供应造成耽误甲方正常施工的严重后果,须承担违约责任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因乙方无法按时提供质量合格和相应规格的砂、石料,造成延误甲方施工的后果须承担违约责任且赔偿损失。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解除本合同:
1、乙方如果不能按约定时间供应甲方石料用量需求而耽误工程进度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九、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积极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可以另行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亦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壹 份,具的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负责人:
乙方:(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供方建坪铅锌矿矿石销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质量要求:
1、矿石中杂石含量≤5%,且不允许有单重超过0.4公斤的杂石。
2、矿石中砷(As)含量≤0.02%。锑(Sb)含量≤0.03%。
二、交付方式:
需方组织运输,供方组织装车,装车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计量办法:
以需方计量为准,无损耗
四、验收、计价办法:
1、双方共同取样、缩分,制成标准样800克左右。按国标烘干样品并测量含水率。将烘干后样品分四份,双方各取一份化验,留仲裁样两份。
2、以需方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一方有异议时,可提出仲裁,仲裁费用由提出仲裁方支付。发生仲裁时以仲裁结果为结算依据。每批均由需方出具结算单,双方签字后作为记账凭证。
3、双方共同抽验杂石含量,超过5%时,按实测杂石含量乘以本批矿石总量扣除相应杂石量。
4、砷、锑含量每超标一项,扣矿石款10元/吨。
5、干、净矿石中铅每增加品位1%,货款增加100 元/t计算; 干、净矿石中锌每增加品位1%,货款增加80元/t计算; 其它付产品不计价。
五、付款方式:待供方增值税发票入账后,支付货款95%,余额待下次结算时付清。
六、合同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法诉至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七、其它:
1、若需方预付货款,供方不得将自产矿石卖给第三方,否则按照1000元/吨支付违约金。
2、此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
3、此合同一式两页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兹因甲方在济南高新区二期道路工程施工中,需要二灰碎石及水稳碎石向乙方购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水稳碎石及二灰碎石质量要求
二、乙方应按甲方供货时间和要求及时送货,如因乙方供应不及时影响甲方正常生产,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另找他人进料,乙方不得阻挠。
三、水稳及二灰碎石价格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确定直至工程结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价。
四、付款结算方式,根据工程进度和计量情况分期付款,工程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货款,乙方必须出具国家正式发票。
五、如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结束后自行废止。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需方单位: (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要求:
产品名称 产地 规格等级 数量(t) 单价(元/t) 总价 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说明:本表中单价是指砂石料运到交货地点的价格)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工程名称:
2、产品用途:
3、交(提)货地点:
4、交(提)货方式:
5、交(提)货时间、数量:
6、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处后,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并做好验收工作。
7、其他约定: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交易双方可通过分中心银行帐户进行结算。
2、付款方法与期限:
(1) 双方在合同签订后 甲方付款 %;
乙方供货 %后 甲方付款 %;
乙方供货 %后 甲方付款 %。
(2) 乙方供货结束 月内 甲方付清货款。
(3) 其他约定:
四、技术要求:
1、 乙方应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生产)供应,超出产品技术标准的特殊要求,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并在3栏中写清。
2、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3、其他要求: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2、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3、外观质量及数量应当场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向上海市建材业质量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非因自身过错而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 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2、其他: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
l、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如需工商局鉴证的,签定后生效。
2、本合同签约地点: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砂石料分中心备案一份,如鉴证、则鉴证机关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供需双方共同遵守。
一、物资名称、型号、单价:
供货标的物包括:一级沙、二级沙、三级沙、碎石料、公分石、石粉、瓜子石、土查石等建筑所需砂、石料。供货综合定价:________元/m³。砂石价格一次包干到供料结束。
1.以上砂、石单价:包括砂、石的的原材费、运、卸、运输车空回、原材自检费等全部费用,含税金等相关的一切费用。
2.以上砂、石的市场价格,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变化,合同中的价格始终固定不变。
3.以上的数量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后,签单认可的数量进行结算。
4.在砂、石料的供应过程中,双方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二、质量要求:(以甲方试验室鉴定为准)
1.乙方保证所供砂、石材料质量满足《西南地区技术规范》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符合建筑招标文件所需材料质量标准。所供砂、石材料符合技术规范及施工要求。
三、交货地点及供货日期:
1.交货地点:施工工地。
2.供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方式:
1.质量验收:砂、石料应提前送检合格,且供料与检验样品一致。甲方指派专人对所供砂、石料的外观质量、规格进行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砂、石料其它性能必须通过甲方二次检验或试验,达到该工程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因供货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数量验收:
①砂石料进场前由施工现场监理、甲方材料员及试验员验收质量,甲方试验部门随机抽样,试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凡经现场甲方项目部或监理认定为不合格的,乙方须无条件退货,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供货车辆运达项目部指定地点由项目材料员拉卷尺测量,测量出的方量与小票量正负半立方之内以小票量为准,少于小票量超出半方时此车不计量。
②含水量超标时,应扣除超标的吨数。(界定含水量:砂≤%、碎石<%)
3.交货时乙方应提供本厂开出的送料单。送料单一式两份,甲方签认盖章后,乙方留一份,交甲方一份。
4.送料单的签收,必须是甲方指定的有效签收人。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
汽车运输。车源由乙方负责组织,装、卸车、运输以及在此期间发生的所有风险和其他费用均已包含在材料单价中,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根据工程进度用量,应提前天向乙方报碎石或砂供应计划,注明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到货时间及地点。
②负责安排人员及时到现场做好验收工作。
③乙方如因产品质量、运输等问题不能及时供货,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另选其它供应商。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按照甲方提供的需要数量、交货地点及交货日期,保证及时供应。如因供料不及时或因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所供材料符合合同要求,并配合甲方做好验收工作。
③必须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自行解决材料进入现场中的各种矛盾。
④运输车辆、运输途中所发生的安全纠纷问题由乙方自负。⑤必须保证在供货过程中遵纪守法,在甲方施工现场内听从指挥,遵守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并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负责。
⑥合同一经签认,乙方不得转包给其他供应商,否则按违约处理。
⑦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安全施工、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服从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不付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2.甲方每月末结算。乙方凭甲方签认的送料单,由双方每月25日核对确认数量无误后,甲方点收入财务挂账。如乙方按期不办理对帐结算手续或乙方未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甲方将不予办理付款事宜,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材料结算款在甲方收到业主付款后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帐支付,按实际验收合格的供应数量(以核对票据为准备)付款%,余款转下月,滚动操作。如因本工程业主计价滞后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时,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八、其它约定条款
1.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性停工或更改材料供应单已明确的
2.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常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砂、石供应质量不符合技术规范及施工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运走,如乙方不按时清场,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在未和甲方沟通的情况下提前送货到现场,甲方工地无处可存放该批材料,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砂、石供应数量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或砂、石供应未按甲方计划的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送货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甲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乙方均应承担全部的责任及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按规定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质量任何一项不能按合同履行,情节严重,造成甲方停工,甲方可以认定乙方不具备供应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甲方在通知乙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
3、安全环保: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进出甲方施工场地的车辆必须慢行时速公里/小时且保持清洁卫生,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统一指挥,凡乙方疏忽大意、不听指挥而造成污染环境事件、酿成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开支费用。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业主的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本合同履行的除外。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合同执行过程中,业主、监理、甲方所编制的材料用款计划及质量等方面的书面通知和文件及要求均作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甲方要求乙方停止供应材料后失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买方: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购销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材料名称:砾石
二、喂食地点:
三、供应数量和单价: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碎石。
2.碎石的供应数量应根据甲方施工进度的需要确定。
3.碎石材料规格:0-31.5毫米
4.材料单价:现场砂石单价为人民币元/m3,在乙方执行合同期间不做调整。
5.上述单价包括材料收集、运输费用、装卸费用、燃料费用、各种税费、利润和保险费用等隐性费用。单价包括本合同中明示和暗示的所有工作内容、责任、义务和风险。
6.供货数量的确认:根据数量计算,双方签字的干石重量(不含含水量)除以双方认可的平方系数(干碎石的平方系数为1.55吨/立方米),即为最终确认的石材数量。
四、质量标准:
1.石材的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主要指标如下:
碎石针状含量小于12%;
压碎值小于26%;
水洗法
软石含量不超过& le3%;
2.特殊提示:
所提供的碎石应满足甲方碎石的级配要求。否则,乙方应根据甲方碎石的要求更换相应的筛孔并重新筛分。
五、材料运输
采用以下两种运输方式:
①运输由乙方组织,乙方应保证其员工和运输车辆的安全,并为其人员和运输设备购买保险,购买保险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对石材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等事故负责,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②乙方负责赔偿运输过程中给甲方或其他兄弟单位造成的损失;
(3)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不得私自在施工现场随意倾倒。一旦发现上述情况,甲方现场人员有权没收英镑或作出其他处罚决定;
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违章罚款、工事纠纷、车辆滞留事件或局部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责任,不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
六、交付验收:
1.石材由甲方材料部门称重。进入现场的石材由甲方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扣除相应的水分和杂质。物资部根据测试结果,出具三份进料清单(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每张过磅单由甲方材料人员签字,结算数量为扣除水分和杂质后的进料单数量的实际结算数量。
2.石材到货前,甲方试验室对石材进行检验时,如检验结果不合格,双方应按以下约定处理:
(1)甲方应对进场石材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抽样检验。如发现石材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同时乙方应重新供应检验合格的石材,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在石材使用过程中,因石材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事故,乙方应承担甲方的修复、拆除和重新施工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如甲乙双方对石材质量有争议,双方应共同取样,送甲方或业主指定的权威检测机构进行鉴定。
七、结算和支付:
1.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结算金额为当月供货数量计算的金额。
2.结算前,双方材料部门共同汇总核对当月实际进场数量。甲方物资部出具结算单,合同部出具结算单。办理相关签字手续后,交财务部门付款,乙方提供同等金额的税务发票。
八、双方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每月及时与乙方核对供货数量,并办理结算。
(2)提供搅拌站内部通道和开放空间,方便乙方工作。
2.乙方的责任:
(1)、根据甲方要求的石材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及时供货。
(2)、无条件服从监理工程师、甲方的抽样检验,石材的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不符合标准要求,乙方应自费运出工地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负责石材运输过程中的当地协调
④乙方应保证能根据甲方施工进度的要求及时供货。如乙方未能及时供货,影响甲方进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未能及时供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石材不能按时到达现场或乙方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该批材料价格的50%,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②供货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单价,并不得以此为由停止供货;否则,甲方可扣除乙方未支付的材料作为违约金,因乙方停止材料给甲方现场施工造成的损失按实际发生计算。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事项:
1.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签署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签证、合同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条款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上东城项目石材购销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用材品种、规格、数量及合同总额:
二、结算方式:
三、质量标准及验收: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由乙方提供检测报告,并按双方封存样板的质量、颜色及甲方提供的材料计划清单验收。
四、交货时间地点、收货方式及损耗
1、交货地点:甲方上东城项目工地现场。
2、交货周期:为确保施工工期,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乙方在接到甲方材料批次计划后,15天内分批货到现场。
3、收货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地现场,按甲方提供的材料计划清单由甲方商贸公司、施工方、监理方共同负责验收、清点货物,如无异议在乙方送货销售单上签字认可作为结算依据。若验货不合格,甲方将拒绝接收货物,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影响工程正常交付使用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法和约定:
1、以每批经甲方签字认可的销售单为结算依据,货到工地后15天内支付该批材料款的85%,其余10%款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2、其中扣留供货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一年无质量问题,质保金返还乙方(不计息)。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保证工地场内道路的正常通行条件。
2、负责向乙方提供单批次的材料需求计划,安排材料堆放地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保证进场材料均为合格品并提供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因材料质量问题甲方可要求退货并拒付该批货款,并按延期交货处罚。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把材料供应到位。
3、乙方如不能按要求时间到货或供货数量质量不能满足甲方需要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给甲方。
4、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供货不及时和质量不达标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给甲方。
2、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给乙方。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的任何更改,应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且以附件的形式予以确定。
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十、签订双方:
甲方名称:法定地址:
甲方:
乙方:
甲方按照《原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中标结果,向乙方采购路面沥青混凝土机轧卵石碎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碎石规格:机轧卵石碎石须采用反击式破碎机加工生产,规格主要为0—5mm(石屑)、5—10mm、10—13mm、10—16mm四级,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生产需要调整确定碎石的规格及各规格的采购比例。
二、质量要求:满足JTG F40—20xx《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单价:各规格的机轧卵石碎石(含石屑)均为均价,到甲方场地价为元/方(含乙方生产加工、运输装卸各类费用及税费)。
四、采购数量:本合同采购数量为m3,甲方根据自身生产情况,逐月下达供应计划,乙方按计划数量按时保障供给。
五、交货地点:乙方所供材料由乙方自行组织,并安全运输到甲方沥青拌合站内,经甲方收方合格后自卸至指定料仓内。
六、计量方式:
1、以甲方交货点地磅过磅重量除以折方系数(碎石1、53吨/m3,石屑1、6吨/m3)作为结算材料数量主要依据,收方为辅助结算依据,过磅单一式三联,双方人员签字确认。
2、材料含水量大于1%时将折算密度为碎石1、56吨/m3,石屑1、65吨/m3)或结合原过磅数量按收方计量。
3、过磅材料不得故意参水增加重量,否则甲方有权按其材料含水重量折算费用的5倍予以处罚或拒收,合同期间发生5次(含5次)类似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究损失。
七、支付方式:每月算金额的采用对公账户转账支付。
八、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运抵的碎石材料及时进行检验、过磅(收方)、计算,开具票据并指挥卸料位置。
2、甲方有权拒收不合格材料,并由乙方自行对不合格材料清除出场,若乙方不及时清除,则甲方有权组织清除,其费用由乙方按双倍承担。
3、若乙方未按甲方下达的旬计划足额供应合格材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供应商供料,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材料价差损失,如乙方累计三次(含三次)未完成甲方旬计划,甲方有权单方面本合同,并追究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
4、甲方须严格按合同约定,如期与乙方办理结算支付。
九、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须严格遵照甲方的质量要求和规格进行生产加工,并接受甲方的质量指导和监督。
2、乙方须按照甲方的工程施工需要,及时更换筛网,生产所需规格碎石,并规划场地,适量备料,适量储务所需成品碎石,保障甲方施工需要。
3、乙方自行承担生产、运输、及到场卸料过程的全部安全责任,自行负责站外运输过程道路、交通及地方的协调。
4、若因甲方责任,造成合同约定时间内未与乙方办理结算和支付,乙方有权暂停供料。
十、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材料数量供完之日止。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部门解决或依法向本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供方就为中惠雅苑二期园林景观工程向我司(需方)供应花岗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超过合同额10%必须签订补充合同。
一、 供货清单、价款:
(1)、规格数量、单价清单详见合同附件(共 页)
(2)、货款总价单价以订料单为准。
(3)、此价款为含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不含税金)
二、 时间及地点:
供方石材送至中惠雅苑二期园林景观工程工地现场。
第一批材料到场日期:20xx年10月10日,该批材料为路侧石
第二批材料到场日期:20xx年10月15日,该批材料为台阶、商铺门前广场地面材料 第三批材料到场日期:20xx年10月25日。合同内所有石材供货完成时间为20xx年11月5日,若因场地实际情况需推迟进场时间,则由需方另行通知到货时间.。
三、 供货质量要求:
供方需按需方提供的石材“订货工程量清单”中的“品种、规格、尺寸、数量、备注说明及附图”进行提供,供货质量标准按经工程发包商审定之施工图和园林工程需方提供的样品,以及附表中材料规格、质量标准,并按广州市建委就园林工程之有关技术要求验收。若提供石材出现以下不合格情况,需方将作退货处理或由供方更换为质量合格之石材 。但原不合格石材造成的石材、工期等损失,一律由供方承担。退货或更换条件如下:
(1)、石材品种“货不对板”;
(2)、石材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与开料清单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不一致
(3)、石材中有爆裂、蹦角、
(4)、色泽不均匀现象超过工程发包商和需方控制范围;
(5)、石材表面加工达不到订货要求;
(6)、石材为染色造假:到货包装要求:
(1)、必须使用木箱包装,以确保材料运输过程不会损坏。
(2)、木箱必须标明材料尺寸、厚度、数量、使用位置(根据订货清单名称)。
四、 售后服务:
石材部分因质量不符引起的问题,由供方必须义务免费给予更换或按需方要求到现场进行打磨、修复等工作,并由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人工消耗的经济损失。
五、 付款方式:
(1)、本购货价款的支付根据工程发包方给需方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共分为五个阶段。
(2)、购货价款支付表:
六、合同签订
(1)、合同签订后,需方在供方开始备货后,单方解除合同的,需方有责任处理、消化供方已生产的产品。
(2)、供方在需方支付预付款后,单方解除合同的,供方需双倍返还备料款,对旧供应商则在供方旧款中给予扣除;
(3)、对供方在供货中出现以次充好的违约,需方有权利进行罚款或取消与其的合作关系。罚款每次为20xx0~40000元。
(4)、供方不按约定时间到货,每延误一天罚款20xx~5000元。
(5)、供方如出现虚报数量情况经核实后,发现一次每次罚款20xx0~50000元,累计超过两次则取消合作关系,并扣除剩余未付款项。
七、结算方式、日期
(1)、按双方签定的`合同单价和实际供货的数量(双方签字确认)进行结算。
(2)、结算由各利润中心相关项目部执行,结算结果送至成控部审核确定。
(3)、结算日期为供货完成、质量合格后45天内完成,超出日期则由成控部进行核算,如核算结果出现数量减少情况,一律以成控部核算为准,损失由供方承担。双方签 成控部终审终审通过
八、其他
(1)、总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和结算由需方负责,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与工程发包方的竣工结算(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如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2)、需方因交场地时间拖延,供方交货时间根据项目经理的指令执行。
(3)、合同必须附上合同清单,对不签定合同或有合同无合同清单的,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4)、当供货货款超出原合同价10%时,必须签订补充合同及补充清单,否则超出10%之外的货款公司概不承认。
(5)、供方必须每月底报自身供货进度给项目部,凡不报者一律不付进度款。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壹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生效,至供货完毕、结清全部购货价款时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