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承包协议(精选3篇)

医疗承包协议(精选3篇)

医疗承包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同意将XX区XX镇卫生所承包给乙方经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承包经营期间经营者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合理收费、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杜绝假药。

第二条:承包期间必须在法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章承包期限、方式和上缴利润。

第三条:承包经营的期限为年,即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承包经营的方式为:发包方在承包期限内将经营权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为此每年支付给发包方人民币元,该款项于年月日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所发生的各种医疗事故及纠纷、债务往来,发包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罚款、终止、赔偿损失)甲、乙双方协商。

第七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一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医疗承包协议 篇2

合作(承包)协议

甲方:---,男,汉族,身份证号:----。

乙方:----女,汉族,身份证号:----。

甲方为《金水刘中伦诊所》负责人,现聘用乙方为《诊所》内科经营管理人,就其有关事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聘用乙方负责、管理《金水刘中伦诊所》,期限自20xx年3月30日起至20xx年3月30日止。乙方须在该诊所注册医师执业证,

二、甲方提供86平方面积的医疗经营场所、医疗设施及辅助物品(详见所附清单),

三、乙方每年向甲方交利润四万八千元(480000元),此款项按季度交纳,每季度末交次季度即12000元。为更好监督乙方的工作,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三万元(30000元)。

四、乙方经营管理期间的正常经营费用自己承担,A:包括:房租(以甲方与出租方的合同执行,由乙方交付甲方)、水、电、收视、电话、卫生、清理垃圾等费用,B:若因有关机关要求所产生行政费用如税金等。

五、乙方在管理经营中,应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不得超范围经营,且需服从上级主管部门及甲方的`领导,配合检查,接受监督,A:若因违反行政管理被处罚,由乙方承担行政责任及所附带费用;B:若与患者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而产生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以上事由如需甲方协助处理,由乙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六、协议有效期间乙方不得将诊所转让他人经营,协议期满前三月内乙方应告知甲方是否续签,

协议期满,乙方需如第二条所述归还甲方医疗器械及辅助物品,丢失或损坏以市值赔偿。

七、协议期满,无遗留问题,甲方应在一月内返还乙方保证金30000元及利息(2%/月),逾期按日1%支付滞纳金。

八、协议期间,如因乙方原因诊所的医疗许可证被取消或未通过年检,乙方赔付甲方损失30000元;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如期经营,甲方赔偿乙方损失30000元。

本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双方签字后生效。

医疗承包协议 篇3

甲方(发包方): 村 组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 址:

乙方(承包方): 村 组 户 主:

身份证号: 住 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家庭承包经营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造林,树木归乙方。

宗地号: 单位:公顷、立方米

二、林地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林地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林地使用费标准及给付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费 元人民币(大写) 。

四、承包林地的用途

经同甲方协商,承包的林地用于林业生产和发展林下经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承包的荒山、采伐迹地、小片荒和其他无立木林地应在一年内造林。乙方承包的林地需改变林地用途(建筑、开矿等)时,应同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益。乙方应落实管护措施,林木采伐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林地所有权,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经营保护好森林、林木;

2、制止和举报乙方损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的行为;

3、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4、尊重承包方的林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

5、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技术、信息等服务;

6、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7、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l、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和本合同约定的林木所有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组织林地、林木生产经营,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转,享有在法律规定内及合同约定内的处臵权;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扶助金;属于公益林的享有生态补偿权。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木补偿费、安臵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3、有权制止破坏林地和毁坏林木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汇报;

4、依法保护、管理好承包的林地和林木,合理利用林地,承包的荒山、采伐迹地、小片荒和其他无立木林地应及时造林。不得因发展林地经济而对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水土流失,要依法经营;

5、承包期内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方式流转的,当事人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方可进行;承包期内可以继承。

6、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采伐后应及时造林更新。不得擅自转租他人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牟利。

7、依法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及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林木价值 %的违约金;

(三)乙方没有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经营,应造林而未造林或造成林地破坏的,应按规定向甲方赔偿林地损失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四)在承包的林地上进行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对乙方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本合同约定的受让的林地应及时造林而乙方未造林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户主)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到期时如乙方林木继续存在,双方应续签合同,具体条款按当时情况重新制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县林业局、乡镇林业站各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年xx月xx日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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