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仓储合同(精选3篇)
承租方: (简称甲方)
租赁方: (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冷藏库存事宜,达成如下协义,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租赁位置
甲方将位于大庆市让胡路区盖家屯庆华东路小江南花卉工艺品市场区外1号冷库库房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存储货物
1、货物品名:乙方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食品类产品,不得存放化学物品及违标品等。
三、有效期限
租赁期限定为 ,租用期自年月年 月日止,合同到期前如乙方继续使用该库,甲乙双方协商续签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四、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所和冷库内的温度均衡保持在-18℃以下(允许误差±3℃),货物出入库时除外。
2、冷藏库所发生的基本照明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按时收取租赁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权利。
五、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存放甲方库内的产品系无毒、无害、无污染无传染病源(鼠)的产品
2、冻猪、牛、鸡、鹅等分割产品中心温度在-10℃以下,低于此温度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该批产品入库。私自入库的,按照每吨500元/天的标准收取存储费用(此费用不包含在正常存储费用内)
3、乙方货物冷藏期间,租赁库存的产品自行管理,租赁库存的钥匙由乙方自已管理,因管理不善造成产品丢失,污染,变质等现象与甲方无关。
4、乙方存储的货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必要的包装,因未进行包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相关费用。
6、乙方产品的装卸由乙方自行安排,乙方装卸人员、员工在装卸装修等操作过程中造成乙方或甲方人员以及任何第三方人员出现伤亡的,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妥善处理。
7、乙方驻甲方人员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得到储存库外的.其他厂区活动,如违反,甲方有权按相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8、线路安全:乙方不准在库内私拉、私扯线路,若需敷设使用线路,需向甲方安全员申请,由甲方配电室电工、安全员鉴定,并符合甲方《线路敷设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方可敷设。处理措施:对擅自私拉、私扯线路问题,每发现一例,乙方了在担500元的
违约金,并拆除;对因乙方私拉、私扯线路、碰撞氨管等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对造成人员伤亡的,交由相关机关进行处理。
明火作业方面:若因需要乙方需在库内进行明火、焊割作业,需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查看作业现场,并办理明火作业审批单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处理措施:对未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进行动火作业问题,每发现一例,乙方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9、乙方由于自身经营,产品质量等受到媒体,检查机构监督检查时,不得对甲方构成影响,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注:所有地 租库事项均与丛井斌先生无关)。
10、甲方应保持每3个月或排管霜厚度超过3㎜进行冲霜一次,冲霜后库内霜印卫生有乙方自理。库内冲霜时不准用铁器敲打、碰撞氨排管;若需使用机动车辆(叉车等)出入库,需做限高处理,避免高度过高,碰撞液氨管道;乙方的货物高度与顶棚氨管至少保持30㎝距离;
11、乙方人员在甲方厂区内禁止吸烟,每发现一次,乙方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关人员。
12、乙方仅把冷库作为产品存储库房使用,不作为门市经营使用。
六、报关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1、冷藏费的价格暂定为元/天/平方米,租用面积平方米,每日租金合计( )元/天。
2、租金交纳方式:采用按( )缴纳的方式,乙方于每( )的前5日到甲方处缴纳当( )冷藏费。
七、履约金保证及交纳方式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履约保证金不得做储存费用。签订合同的同时,乙方应将履约金存到甲方帐户,合同终止后,凭有效票据甲方将履约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因违约被扣除的除外)
八、违约责任
1、因甲方冷库温度不符合合同约定,造成乙方产品变质损坏的,双方应共同协商确定赔偿标准,并在标准确定后60日内支付给乙方。(因厂区内停电或设备检修、库房维修的除外,但甲方应提前1日通知乙方做好产品调拨和防范工作。)
2、乙方应及时交纳秀租赁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否则,每迟延一天,承担应收季度租赁费用3%的违约金,迟延时间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3、乙方必须依法经营,所存货物发现非法、伪冒、伪劣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伟约金。
九、不可抗力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5小时之内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提拱事件详细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决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的义务。
十、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解决不在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区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事宜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保证金到甲方账户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3、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货物包装:
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 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元。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 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 %(或 %)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 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 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第八条 保管期限
从 年 月 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 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__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
存货方(章): 保管方(章):
地 址: 法定代表
年月日:
出租人(甲方):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通过,甲方将所拥有广州龙沙码头的堆场出租给乙方使用。并特订出如下协议。
1、堆场位置及面积:位于广州市番禺化龙镇金枫大道的`龙沙码头。占地面积50000㎡。
2、在协议期有效期内,堆场里的基础设施建设概由甲方负责管理。
3、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如政府征收,即协议自动终止。并在政府用地前30天乙方须如原状交还甲方所有,且甲乙双方再无纠葛。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代表人:______代表人:______
电话:______电话: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