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理合同范文集合(精选34篇)
甲方:XX房地产报社
乙方:广告有限公司
现有甲乙双方就广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2、乙方在甲方媒体刊登广告,遵守甲方媒体的广告管理规定(刊登细则)。
3、乙方代理甲方媒体的广告,在原报价基础上享受优惠的代理价格为:20万以下代理费20%,20~40万30%,40万以上35%。
4、双方约定在甲方媒体刊发广告,一律实行先款后登的原则。
5、甲方给乙方颁发广告代理委托授权书,作为乙方的广告代理资格证明。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传手册、网站等乙方媒介上对外宣传甲方媒体,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宣传内容,如:甲方媒体背景、发行量、读者群、广告报价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广告客户持乙方广联卡(广告联播)可直接到甲方办理广告业务,并享受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待遇。
8、乙方广告客户实行会员制,在对会员报价时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优惠价,若低于此优惠价,甲方有权拒绝刊登广告。
9、甲方媒体如果有重大变化和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
10、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理广告期限暂为一年。
1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房地产报社
乙方:广告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使双方共享品牌经营的优势,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细则如下:
一.代理区域及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或法人经营单位,合同期内在市(不含隶属行政城市)范围内,发展经营及管理“妈妈屋”孕妇装专营店(以下简称专营店),使用相关的VI系统形象(VI系统图案另附),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相应产品。
2.代理经营统一模式为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乙方自行承担经营中的相关法律责任和义务。
3.乙方发展经营的专营店里,所销售的孕妇装产品陈列数量,甲方提供的“妈妈屋”品牌不得低于60%。
4.在代理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再代理同类型其他商标产品,也不得自行生产或加工同类型产品。
二.授权期限
1.限原则上为两年,即从年 月日至 年 月日止。若第一年完成合同规定的`保底量后,办理过延续手续后,本合同可自行延续一年,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约。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免费提供招商资料及《专营店营运手册》,同时对乙方的经营进行指导和帮助,并对乙方管理人员(含市场人员、仓管人员、营业店长)给予培训及实习机会,乙方来甲方公司培训总人数在2人以内,时间不超过3天,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货款后(汇款、支票到帐之日起)3日内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授权乙方后,在该市范围内不得再授权第三方或直接向第三方供货,并有义务维护该区域不受其他代理商的窜货冲击,以保障乙方利益。
4.甲方提供必要的销售证件给乙方,以便乙方顺利销售,并免费提供相应的店面(专柜)形象设计支持及部分宣传用品、辅助用品(指装修效果图、灯箱片、品牌画、促销POP、广告气球、手提袋、授权铭牌等),另在适当的时期发布整体形象广告宣传支持或促销活动,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必须认同甲方的企业和经营理念,在发展专营店过程中及标志使用上,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导,必须使用甲方相关的VI系统形象(VI系统图案另附),严格执行公司的各种指导性通知和规定,乙方发展专营店必须按照公司要求统一装修风格、统一管理服务标准、统一价格管理、统一策划和促销活动。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以确保品牌形象不受损害。
6.乙方必须年销售甲方所提供产品不低于万元(以甲方全国统一零售价的
?折为准,不含税),以下简称保底量。
7.乙方须向甲方交纳 元保证金(合同终止,甲、乙双方结清货款无误后,无息退还),在本合同签订七日内乙方汇款,以后每次进货必须货款两清,款到发货,不得拖欠。
8。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价格政策销售产品,不得恶意降价,扰乱市畅?不得损害“妈妈屋”品牌形象。
四.配、换货制度
1.乙方配购货时,执行款到发货的原则,如因资金临时周转不畅,在征得本公司同意后,可享受7天的货款信用额使用权,其信用额最高为合同保证金的50%,如7日内信用款没打到公司,公司将按每天0.3%收取滞纳金,以后不再享受此项权利。
2. 乙方每次购货时,必须有书面订单(传真或电子邮件)作为凭证,同时乙方每次在收到货品后,必须在48小时内将货品签收回执单传真给甲方,予以确定。
3.遇到以下三种情况时,甲方不能保证100%供货:A 少量试销产品及淘汰产品B 极度畅销产品C 销售极差产品。
4.乙方申请换货时,必须开出货品清单传真或电子邮件电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换货托运手续,若擅自换货,甲方概不接受,因此造成的货品丢失,由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5.凡换货产品,以防必须保证不影响二次销售(在同季节内,未水洗、未出样、无污点、破损以及商标完整),否则不予调换,另对包装不齐整或缺少的换货产品,甲方加收3%的损耗费。
6.调货时间按照甲方统一规定:A 公司配货:40日内(以甲方发货日期起,至甲方收到乙方返回货品之日止)100%调换?B乙方自行选定产品:同一季节内20%调货?C过季产品:不能超过年保底量的10%?D未按照甲方规定时间内调换的货品,甲方视为乙方买断?E调货按现价执行。
7.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不予调货,同时停止供货。
8.该制度的解释权在甲方,如因市场机制作用需更要改,另行通知。
五.其他
1.乙方如在第一年完成保底量,甲方将另按所完成保底量的(乙方实际进货价格)奖励给乙方作为发展基金。
2.当合同期满时,如双方不再续约,则乙方必须先将该市一切有关原始资料移交给甲方,同时将不得在继续使用“妈妈屋”的系统形象及继续发展管理专营店,在甲方接管市场,并试运行30日后且无任何不良隐患时与10日内办理清退手续。
3.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补充附件,有争议部分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出现异议而无法协商时,则由西安市仲裁委裁决。甲方保留对此合同中有争议性条款及专业术语的解释权。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保留一份,甲方保留两份,签字盖章生效。
合同附则。
甲方: 乙方:
电话
甲方:______
乙方:_ 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为共同开拓市场,做好郴州地区的相关业务,乙方成为甲方在 地区的售后服务机构。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负责为乙方进行相关业务的培训,与协助乙方共同开拓 地区的业务,为乙方提供产品的维修配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2.制订并提供《维修收费标准》给乙方。
3.对乙方的服务质量不定期进行检查。若乙方服务质量无法达到甲方要求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售后服务人员或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
4.对乙方不能维修的产品,甲方应提供技术协助乙方维修。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必须配备专人负责甲方在郴州各项目的售后服务,具有相关服务的设备及服务场地。
2.明确维修负责人和专职维修人员,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地址及咨询电话给甲方,若有变更应提前十天通知甲方。
3.乙方对于特殊情况应及时联络甲方协商处理。
4.接受甲方的指导与监督,按甲方提供的《售后维修月报表》格式及时、详细地记录维修信息,并在次月三日内传真给甲方。
三、维修费用的结算
1.甲方依据项目总金额额的_2%作为乙方的年度专项维修费用,甲方每年统计一次。
2.此费用专用于乙方维修物料的领用及其它维修所需的费用。
3.所有的维修物料均由甲方明确收费标准,乙方领用维修配件时,额度在其年度回款的_10_%内,可直接供给,超出部分甲方按维修物料收 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应超额费用。
4.如甲乙双方的经营合同终止时,乙方的售后服务义务(期限为产品销售之日起一年内)仍然存续的.。乙方可以将售后服务的义务转给 甲方,同时双方应结清相应的维修费用。
四、维修配件的申领及退换
1.为避免配件供应不及时,确保维修的及时性,乙方应计划领用配件,常用配件应建立库存。
2.乙方每月可填写《维修配件备料》单向甲方申领配件,甲方依此单向乙方随货发配件,对于加急配件(如EMS,火车快件、空运)所产生 的运输差价由乙方承担。
3.乙方每月所领用的配件按甲方制定的《维修收费标准》收费,甲方每月统计后与乙方核对。
五、退货的规定和程序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年的保修服务(时间从产品销售给顾客之日起计算),不提供退货服务,乙方对消费者附加的承诺由乙方自行兑现 。
2.乙方在收到货物后的七日内,应及时对产品进行验收,发现非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坏(不包括包装破损,产品淋湿等)或存在质量问题的 ,属开箱不良.开箱不良的产品乙方应先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维修不了的,经甲方确认,可以申请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3.乙方将甲方的产品销售给顾客后的十五日内(销售日期以产品回执单和销售发票为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属品质不良.品质不良 的产品, 乙方应先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维修不了的,经甲方确认,也可以申请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4.除上述开箱不良或品质不良的情况外,在保修期内的所有退货或返修货的返回运费、产品翻新配件费均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专项维 修费用中扣除。产品修理完毕后返回乙方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5.乙方在保修期外的所有退货或返修货的往返运费、产品翻新配件费均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专项维修费用中扣除。
6.乙方遇特殊情况需返修或退货时,乙方应先向甲方书面申请并附上详细清单,经甲方准许后方可。对于未经甲方准许的退货(含返修) ,甲方可拒收,此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所有返甲方的货物,应包装完整,并保持货物的整洁;对于零乱不堪、配件残缺不全的货物甲方可拒收。乙方未提供退货清单或 退货清单不详时,退货数量按甲方实收数为准。
六、本合同有效期
自_ _年_ _月_ _日至 年 _月_ _日止,有效期满另行签订。
七、解决争议的方式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有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可增补协议;经协商不成,可提请 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章):________乙方单位(章):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进口商):
乙方(地区代理商):
现因市场发展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甲方 地区(省会、地级、县级)代理商,销售地域为 范围内。并约定以下条款互相遵守:
一、乙方代理资格及代理期限
1、乙方必须具备有工商及酒类经营执照。
2、乙方必须在签订此协议后一周内向甲方支付代理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若在代理期内无违反此协议的情况发生,代理期满后十五天内甲方将退回保证金(无利息)。
3、代理期限叁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销售定额数量
首次订货不少于 箱共 支。以后每月订货量不低于 箱 支(可分次或一次订货)。每年为 箱共 支。
每次订货赠送等于总货值10%的葡萄酒作为促销用酒。
三、提货价与零售价
1、乙方在甲方处的提货价为全国标准零售价的 折(不包括运费及保险费);地区代理商对区域内分销(或经销商)的价格由各代理商确定。
2、甲方建议乙方按照全国标准零售价销售,具体价格由乙方自行确定。
四、订货及结算方式
1、乙方订货必须提前一个月,甲方根据各代理商先后订货供应。
2、甲方接受乙方预定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50%预付款,余款于提发货前付清。
3、运费及保险费费用由 方负责。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总代理商)
1、全国统一策划宣传、广告,统一制订有关市场定价和定位。
2、向乙方提供葡萄酒有关进口手续、商检资料和有关产品介绍。
3、确保地区代理商订货的供应和合同的执行,对各地区代理商应一视同仁,先后顺序发货。
4、及时协调各地区代理商区域销售关系,统一组织各地区代理商的销售业务培训和西班牙酒庄交流活动。
乙方(地区代理商)
1、在甲方授权区域内建立销售网络,选择和确定分销或经销商,保证完成年度销售计划和额度。
2、自行确定区域内的.销售批发价和特定场点(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等)的市场价格。
3、及时向总代理商反映有关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市场定向。协助总代理商处理与周边区域代理商的关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若违反本协议或不能按合同供应货源,乙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并要求返还代理保证金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2、乙方若违反协议或未能完成协议规定的订货量,甲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并处罚代理保证金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七、代理期满的中止和延续
1、本协议执行代理期满前一个月,乙方应通知甲方是否延续本地区代理权,同等条件下,地区代理商有优先延续地区代理的权利。若乙方未通知甲方是否延续,则本协议到期中止。
2、本协议存续期内,甲乙双方欲解除代理关系,均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代理保证金在代理期满或中止后的十五天内退还给地区代理商(因违反本协议被取消代理资格的除外)。
八、其它
1、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上述的各项事宜执行,双方互不承担相应责任。
2、在本协议执行中若出现有关违约行为。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共识,可诉讼仲裁。并按有关仲裁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本协议在双方签署并乙方交纳保证金后生效。乙方交纳保证金和本协议签署后五天内,甲方应将授权书送交乙方,确保地区代理商的经营合法性。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纳税号: 纳税号:
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向客户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2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3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4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5 甲方在注册各类域名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域名注册协议的各项规定,在租用虚拟主机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6 甲方通过其在乙方申请的会员编号管理其代客户注册的域名,同时甲方认同,客户有权利自主选择代理商,如果甲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将其域名的管理权转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会员编号下,只要域名注册人按乙方的操作规则提供完备的申请转移会员编号所需的证明文件及履行相关手续,乙方即会提供此项服务,甲方不应因此种原因引起的客户的流动向乙方提出任何异议。
2.7 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会员编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8 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域名及虚拟主机续费,乙方将以一定的形式提醒甲方续费事宜,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乙方负有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造成域名被删除、虚拟主机被关闭或数据库被删除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2.9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10 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国际域名在线实时注册系统注册服务,并尽力使该注册系统有效运行。
3.2 乙方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是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5 乙方应对甲方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 乙方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主要地点在_________。
3.7 乙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够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
3.8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9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10 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2 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域名支付的域名注册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3 虚拟主机: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访问,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10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空间租用费。由于甲方或甲方客户违反规定使用虚拟主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4 其他收费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够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收费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5 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够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虚拟主机的使用权,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免责条件
5.1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2 因电信部门检修或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此类情况每月不得超过_________次,每次不超过_________小时。
6.付款/结算方式
6.1 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最低资金限额是_________元人民币,此笔费用属预付款性质,甲方之后发生的业务费用可以逐笔从其中扣除。
6.2 乙方在实际收到甲方款项后的根据实际金额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仅供域名及空间相关服务使用,不可移做他用,也不退还。
6.3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7.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7.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7.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是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合同附件
8.1 代理价格表
8.2 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附则
9.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9.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9.3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9.4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9.5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代理价格表(略)
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略)
供货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共担风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均同意按本合同内容的规定执行。
二、代理委托
1、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约定地区范围内,代理推广由甲方生产的产品。
2、合同约定的推广区域为_____ 省_____市______区______县
合同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双方可根据各自意愿另行商讨续约事宜并签定新的代理合同书。如至本合同中所述代理期限届满时没有续签,则视为双方自动放弃继续合作,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三、代理品种及价格 品种 规格 单位 零售价 结算底价/盒 装箱量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助乙方制定并安排乙方代理区域内的营销战略、销售形式、管理运作等销售事宜;
2、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知识培训、经销商营业资料;
3、负责向乙方提供用于产品销售、促销、推广、广告所需的文件资料及所需相关证明手续;
4、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开具普通发票,甲方承担底价税款,超出部分的税款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享有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再以任何方式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直接销售或授权他人销售乙方代理的产品。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本区域内进行产品推广行为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所代理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招商、销售及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宜;
3、乙方在业务活动中进行产品宣传时,必须严格遵守产品广告批件所核实的疗效范围;
4、乙方不得在甲方授权区域范围外以任何名义进行相关销售活动,如欲扩大代理推广区域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推广工作;
5、乙方必须应甲方要求,随时向甲方报告业务进展及产品流向实际情况。
六、仓储及运输
1、甲方负责将乙方订购的产品发往乙方指定的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2、由于运输不当引起质量问题或包装破损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须在到货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异议,并提供运输部门出具的货物损坏或丢失证明,甲方负责更换补偿等量货物。
3、乙方保证所收到的产品在符合标准的仓储条件下存放,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
1、款到发货;
2、乙方向客户结算所需发票,须由乙方填制表格后传真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传真后,方可开发票并寄往乙方指定收票人,高出结算底价部分的差价税款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发生提货业务后三个月内不开发票甲方将不予以开票;
八、退货政策
1、甲方为降低乙方的经营风险,甲方实行退货制度,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货物退给甲方;
2、甲方在收到退货产品并核查无误后,即日将退货产品的货款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同时扣除甲方的相应损失;
3、如退货产品受潮或包装有所损坏,则甲方有权拒绝此部分产品的退货请求。
九、市场保护
1、甲方确保乙方的代理区域不受到恶意冲货。
2、乙方承诺不策划及运作超出乙方经销范围的任何跨区域销售产品的行为。
十、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不可抗拒力除外)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2、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加盖红章后)生效。如有异议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签定补充合同或条款,补充合同或条款加盖红章后方可生效且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内容共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 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双方共同开拓市场,推动双方事业的繁荣和发展,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1、注册及变更:乙方应如实填写《代理注册登记表》,并向甲方提供本年度经工商部门年检过的乙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及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有变更,请随时提交书面变更说明及变更后的相关证件;
2、代理期限: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销售政策:乙方向甲方购进产品时需支付现款,乙方对其支票的真假、可及时兑付负有法律责任;
4、成为代理的必要条件:在代理年度内,至少向甲方返款达到20万人民币,并且在签定正式代理合约时从甲方以代理价购买2万元的产品;
5、奖励政策:在代理年度内,乙方向甲方返款若超过20万人民币,甲方将把累计货款的3%返给乙方作为奖励;在代理年度内,乙方向甲方返款若超过50万人民币,甲方将组织乙方代表到参加我司提供的旅游活动或参加由国内、外著名讲师所讲的关于领导、潜能开发等课程作为奖励;
6、商务政策: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填写订货单,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订货单,在诚诺的工作日内,通过运输的方式,把货发到乙方收货的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对于乙方所订的货品不是甲方所提供的定型产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决定制作时间。每一次销售成立的条件:甲方收到乙方货款;
7、支付:乙方在确认订单后需立即将货款电汇给甲方,并将电汇单据复印件传真给甲方,货款在销售日起五日(市内货到向甲方人员支付支票,三日内到帐)内到达甲方帐户;
8、货款逾期:乙方若付款逾期,又没说明原因,甲方可停止接受或解除乙方订单。如有纠纷,双方同意通过人民法院解决;
9、运输:甲方负责协助向乙方所在市发货,具体运输方式由甲方确定;
10、发票出据: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当日(以款到帐为准)开具发票,经商务核销后将乙方购货发票以挂号信的方式寄出,乙方在收到挂号信当日要通知甲方确认收到发票,否则甲方视乙方已经收到足额发票;
11、保密条款在甲乙双方代理关系持续期间及协议终止后两年内,双方同意就得到的与双方有关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产品价格、奖励政策等。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密;
12、市场宣传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市场宣传。甲方每年会在全国媒体上投放一定量的`广告,并在广告宣传中标注代理的名称及电话。乙方要根据当地市场情况进行市场宣传;
13、对代理的支持甲方有义务提供产品的相关信息和解决代理商所要了解所有问题;
14、销售合同代理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统一销售合同,并要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销售价格;
15、违约条款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及所属附件内容者,在接到利益受损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10日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利益受损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16、合同的解除、终止:
a、如甲乙双方在代理期内任何一方停业或破产,本协议自动解除。
b、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提出要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并结算后签定终止本代理协议。
1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件包括代理注册登记表、订货单、销售合同。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通过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争议。
甲方: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盖公章或合同章)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公章或合同章)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一
代理注册登记表
所在地区:______
代理商情况表:______
全称:(加盖公章)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
邮编:______
Email:______
网址: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电话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传真:______
项目负责人(签字)电话: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传真:______
收货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
联系人:______
传真:______
开户行:______
帐号:______
传真:______
红酒区域代理协议
甲方(总代理商):珠海市阿尔法有限公司
乙方(地区代理商):
莱禄福葡萄酒是德国原装进口一种低糖、低酒度、低热量的100%优良葡萄酿制而成的绿色天然饮品。是德国葡萄酒进入中国市场的品牌。经双方协商,乙方接受有关代理条件,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甲方 地区(省会市级、省级)代理商,专权经销德国莱禄福葡萄酒。地域为 范围内。一:地区代理商资格及代理期限
1:地区代理商必须具备有工商及酒类经营执照。
2:地区代理商必须支付代理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代理期满后十五天内总代理商将退回有关保证金。
3:代理期限叁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销售定额数量
首次订货不少于箱共支。以后每月订货量不低于箱支(可分次或一次订货)。每年为箱共支。
每两箱(24支)赠送一支小瓶(375ml)葡萄酒或相应量的大瓶装葡萄酒作为促销用酒。
三:价格
1:总代理商对地区代理商的代理价为: 元/支(750ml装,不包括运费及保险费);地区代理商对区域内分销(或经销商)的价格由各代理商确定。2:建议全国市场销售价为人民币: 元/支.750ml装(本价格不包括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的销售价,该价格由各地代理商确定)。
四:订货及结算方式
1:代理商订货必须提前一个月预订并支付50%预付款,余款提货前付清提货。运费及保险费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由于莱禄福葡萄酒对中国属于限量计划销售模式,所以代理商应将每年度订货或下一批订货计划提前一个月预先通知总代理商,总代理商根据各代理商先后订货供应。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总代理商)
1:统一全国策划宣传、广告,统一制订有关市场定价和定位。
2:向乙方提供葡萄酒有关进口手续、商检资料和有关产品介绍。
3:确保地区代理商订货的供应和合同的.执行。对各地区代理商应一视同仁,先后顺序发货。
4:及时协调各地区代理商区域销售关系,统一组织各地区代理商的销售业务培训和德国厂家交流活动。
乙方(地区代理商)
1:在甲方授权区域内建立销售网络,选择和确定分销或经销商,保证完成年度销售计划和额度。
2:自行确定区域内的销售批发价和特定场点(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等)的市场价格。
3:及时向总代理商反映有关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市场定向。协助总代理商处理与周边区域代理商的关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若违反本协议或不能按合同供应货源。乙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并要求返还代理保证金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2:乙方若违反协议或未能完成协议规定的订货量,甲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并处罚代理保证金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七:代理期满的中止和延续
按本协议执行代理期满,甲方(总代理商)应将代理保证金在期满后十五天内返还给地区代理商。同等条件下,地区代理商有优先延续地区代理的权利。
八:其它
1: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上述的各项事宜执行,双方互不承担相应责任。2:在本协议执行中若出现有关违约行为。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共识,可诉讼仲裁。并按有关仲裁承担相应的责任。
3:协议在双方签署并乙方交纳保证金后生效。乙方交纳保证金和本协议签署后五天内,甲方应将授权书送交乙方,确保地区代理商的经营合法性。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同编号:117698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点: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一案。
第二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以委托人向受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权限为准。
第三条 委托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一审诉讼终结止。
第四条 委托人(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 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 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选择: 。
A、一般代理及全权代理:一审诉讼阶段由委托人向受托人现金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服务费用,自签订本合同时现金交付,
(注:诉讼费不在上述服务费中)案件胜败与否,本合同一经签订此费用不退。
B、风险代理:委托人自签订本合同之日向受托人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服务费用。案件胜诉,此服务费不退;案件败诉受托人只收取交通费、劳务费等实际费用 元 ,剩余费用退还给委托人。
第七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委托人提出解除时,本合同
第六条A方式服务费作为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过错而由委托人赔偿的损失,该服务费不予退还,受托人提出解除时,除收取已支出的实际费用和劳务费外全部退还给委托人;本合同
第六条B方式委托人解除时,服务费作为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过错而由委托人赔偿的损失,该服务费不予退还,受托人提出解除时,除收取已支出的实际费用和劳务费外全部退还给委托人。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泉州市德晟恒利智能数码节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经协商达成一致,签定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履行协议条款。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为“数码节电器 ” 地区销售总代理商,该总代理权具有唯一性和不可转让性。甲方对“数码节电器 ”产品的质量负责。
第二条 乙方应积极做好“数码节电器 ”的品牌推广、销售宣传等工作,同时做好销售网络的`维护工作。
第三条 甲方是乙方的唯一供应商,乙方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和渠道从第三方进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在的总代理权,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即乙方成为签约地区“数码节电器 ”唯一代理商,甲方不得在该区域内发展除乙方外第二家代理商。
第五条 乙方向非代理区域越权窜货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甲方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并且以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其所代理区域有价格制订权。甲方要为乙方进行价格保密。乙方严禁在电子商务网站(如淘宝网、易趣网)标价销售本产品,造成窜货以及影响公司市场价格策略,如有违约事实,取消代理资格。
第六条 甲乙双方本着利益原则,乙方在所经营区域内发现非甲方供货的“数码节电器 ”产品,乙方须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运作方案及产品相关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广告宣传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广告费用。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相关宣传资料(彩页、海报、展架)。
第八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统一的营销标准和政策经营,乙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市场反馈信息和数据,维护“数码节电器 ”产品在市场的统一形象、统一的业务管理,乙方要积极配合并协调甲方整体的营销战略。
第九条 “数码节电器 ”产品供货价格为每台 元人民币,甲方收到乙方汇款或者现金,三天内发货给乙方,甲方发货到乙方所指定收货地点。一次性提货500台或500台以上数量,运费由甲方负责。对于不可抗拒因素(地震、雷电、水灾、战争等)造成货物延误,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条 代理权期限为一年,从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第十一条 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一年包换新品(人为因素损坏除外),对于问题产品,乙方集中20台以上发到甲方公司更换。甲方严格按照保修卡内容履行。
第十二条 合同签订之后,乙方在必须提货付款后合同自动生效。本合同到期自动终止,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甲乙双方续签合同应当在本合同终止前一个月内完成。
第十三条 双方发生纠纷应该积极协商、合理解决问题,对于无法协商解决时,可向仲裁部门提请仲裁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协议如有不尽完善之处,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深圳市峻葳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公司代表: 公司代表:20__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出售居间服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位于北京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售价万元。
第二条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______ 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个月零天,
第三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所有权证书或证明甲方对该房屋依法享有处置权的其他证明。
2、甲方不是产权人的,应出具产权人的书面委托书。
3、甲方对所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
4、甲方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5、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月内与乙方介绍的承购人进行私下交易。
6、委托期内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因特殊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甲方的要求寻找承购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报告,并为承购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购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3、乙方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收费票据。
第五条 佣金及其他费用
1、佣金标准按照甲方与承购人实际成交房款总额的%计算。
2、甲方与承购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即向乙方支付佣金。
3、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佣金。
4、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或者与乙方介绍的承购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上述售价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故意隐瞒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应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3、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此房屋由乙方独家代理,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间自行出售或通过其他中介机构(含个人)出售此房屋。否则,应向乙方上述售价的5%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需要补充协议、确认书、委托书等附件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详细填写,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或对我们的服务有不满之处时,请您在第一时间拨打监督投诉电话:,我们将及时为您协调解决。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代 理 人:经 纪 人:
联系方式:地址: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签定时间:年月日
甲方(代理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委托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迅速推动[代理产品]的开发和销售,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甲方代理经销乙方产品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供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内容
在乙方指定区域内,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经销乙方拥有版权的或在乙方权利范围内开发或经营的相关产品(以下简称“代理产品”)。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对代理产品进行销售、宣传及市场策划;乙方专注于产品设计、开发。
二、地域限制
本协议只在xx地区有效(以下简称“本地”)。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与其他地区代理商协商进行地域限制以外的销售活动。
三、费用与分成
1.代理费:在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代理费 元(RMB)划入乙方帐户;乙方应提供准确有效的银行帐号。
2.销售分成:定价的代理产品,销售额的85%受益归乙方,其余15%归甲方应得分成,每月 日前结算一次,一个月为一结帐周期。
3、特价的代理产品或促销产品的销售分成,不适用前述之规定,具体由双方另行商定。
四、定期报告
甲方可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报告,说明甲方在上一结帐周期中的产品出售数量、概况、总销售额、用户信息等资料,并列明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另外,所有的促消活动均须通知乙方。
五、分销
甲方可在协议限制的地域内设置分销商。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代理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有可能将代理产品当作促销赠品,以配合其搭售活动为目的的`批发商、零售商及贸易商等。
六、双方的权责
1.甲方同意并确认其承担以下主要义务与权利:
a、甲方有遵守和维护代理产品市场价格的义务,必须保证该产品的零售价格不低于双方协议的价格。
b、甲方不得擅自直接或间接使用乙方网站的产品或图案。
c、甲方不得有损乙方的形象及声誉。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形象或声誉损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d、如果发现他人侵犯代理产品的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披露,并可根据乙方的授权,代表乙方追究侵权方的责任,或按乙方的要求,防范类似行为的发生。
e、甲方不得擅自复制或修改乙方产品。因此而造成乙方版权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2.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a、乙方拥有所提供的代理产品的版权和所有权。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所有内容的版权合法性,保证内容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并保证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b、乙方作为代理产品的版权人和所有权人,在甲方与其它代理商发生版权纠纷时,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涉及解决该版权纠纷所需之帮助。
c、乙方有权审核宣传方案。
d、乙方有权监督产品的销售,并要求甲方予以改进,甲方须配合解决问题。
e、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适当调整价格,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f、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推动代理产品的销售资料以及信息,协助甲方获得必要的产品说明,免费提供给甲方宣传品。
3.甲乙双方共同责任与义务:
a、甲乙双方共同制订工作进度表,并有为对方保守技术、信息等秘密的义务。
b、均有义务对所得的与双方本次合作有关的商业秘密保密,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不能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
七、免责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无法解决的原因及其它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a、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b、无法预料或即使预料也不能避免的;c、于本协议签订日期后出现的;d、妨碍任一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该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或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
2.对履行义务的影响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受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义务的,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误期内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的通告及减轻其影响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
八、版权
甲方承认与该产品相关联的版权价值,确认这一版权的相关权力及利益只属于乙方,甲方不得未经乙方许可直接或间接利用乙方版权从事任何活动。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使用了乙方版权并给乙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被视为侵权,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协议有效期限和终止
1.从协议签定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期满如果双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则自动续约;续约有效期仍为1年,按本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2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并在对方发出违约通知单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仍未及时改正的,非违约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合作资格,并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
3.任何一方如想单方面终止本协议,需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材料,说明解除协议的原因,获得对方批准后,本协议终止。
十、其它
1.本协议是在双方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双方有充裕的时间对协议的内容进行研究和讨论,并已向法律专业人士作出详细的咨询,代表了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可另立补充协议。
3.如就本协议条款的解释或本协议涉及事宜的执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4.凡有关本协议的通知或其它通讯来往,须以书面文字为准,可采用多种通讯方式,如书信、传真、电传、电报等。
5.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法律解释。
6.本协议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签署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公司形象墙制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公司形象墙制作的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公司形象墙制作的'服务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服务费及付款方式:
服务费共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定之日甲方向乙方交付首期付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服务总费用______mf_mf_%),余款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在完工当日付清。
四、甲方在收到首期合同款之日起设计形象墙方案,如甲方对设计方案不满意乙方退还甲方所收款项。
五、乙方在甲方对方案认可后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六、完工后当日内,甲方如未对工程提出质量问题,乙方视为验收合格。
七、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应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之日停止违约行为,并在________日内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八、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诉诸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 方:北京尚智喜品牌推广有限公司
乙 方:
为了让“尚·智喜”品牌迅速拓展中国市场,经甲乙双方相互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作为“尚·智喜”特许经营体系在合同约定区域内的品牌及产品代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签订此代理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文本名词释义
1.1知识产权:特指“尚·智喜”服饰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尚·智喜”服饰全套VI视觉系统、“尚·智喜”服饰经营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经甲方书面许可才有权全部使用。
1.2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记及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1.3推广用品:泛指由甲方统一设计制作的供专营促销使用的用品或装饰用品。
第二条 代理专营授权
2.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区行政管辖区域内经销尚·智喜系列产品,乙方在授权区域内可以以直营店、专柜的形式销售尚·智喜系列产品,乙方也可以发展加盟商和二级代理商(加盟商和二级代理商均为经销商),并有权收取加盟费和代理费。但经销商的确认及与经销商之间的业务管理方式需报甲方批准备案。乙方是该授权区域内唯一供货方,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在乙方所在行政管辖区域内发展代理商或向乙方所管辖区域内零售或批发其产品(乙方书面允许除外),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付违约金。
2.2除以乙方名义经营代理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经济组织形式设立直营店及发展经销商的,必须在直营店、经销商开业前的 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经加盖公章并由股东或投资人共同签字的.承诺函,承诺乙方及其股东或投资人的行为受本合同约束,并愿意连带承担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所有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诺函的,甲方有权不授予乙方代理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经甲方许可可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签和招牌,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2.3代理商级别划分:分为省级代理商、地市级代理商和县市级代理商三种,省级代理商代理范围为代理商所在的省内行政管辖区域;地级代理商代理范围为代理商所在地级行政管辖区域;县市级代理商为代理商所在的县级行政管辖区域。
2.4 甲方在乙方代理之前在乙方行政管辖区域内所发展的专卖店可交乙方统一管理,也可依该专卖店要求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发展的直营店、加盟店和经销商的供货、退换货及合同内的一切事务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再在甲方之前
所发展的代理区域内发展直营店、加盟店或经销商。
2.5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雇佣、承包关系;双方申明,乙方的雇员、代理人和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被视为甲方的雇员、代理人、合伙企业或代表;乙方不得直接或以默认的方式充当或试图充当甲方的代表人、合伙人或代表;乙方亦不得以任何明示或默认的方式代表甲方或以甲方的名义承担或试图承担或造成任何义务或责任,不论该种义务责任的种类或性质如何。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的个人或经营行为、直营店、加盟店或经销商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及员工的职务或非职务行为均不承担任何法津责任,乙方同意承担由于经营导致的债权债务及员工职务或非职务行为的法津责任。甲方在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条 代理经营方式
3.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内,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正常开业且在开业时 天之前向甲方送达开业申请表,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的除外。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一切债权债务。
3.2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代销或经销非甲方提供的商品。
3.3甲方按全国统一的代理价供货给乙方,乙方经营时必须明码实价,严格执行甲方所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销售。如举办促销活动,乙方可在适当的范围内浮动价格。
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证券营业部):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双方声明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揭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 开设资金帐户
第三条 甲方应亲自开设资金帐户
甲方在开设资金帐户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同名证券帐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第四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帐户。
第五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甲方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条 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分红派息;
5.应甲方要求提供其帐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 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权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 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 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 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证券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 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 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乙方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 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六条 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帐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七条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三十九条 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条 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二十二、二十三条所指情形发生。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GHE12-Y50
贵州贵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口葡萄酒销售协议
甲方: 贵州贵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网上商城: 贵航酒类专营店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甲方中国代理的原装进口葡萄酒系列产品。以下是甲乙双方在今后合作过程中所遵守的细则。
1、甲方在本协议期内向乙方推荐甲方在中国市场上所代理的进口葡萄酒系列产品,根据乙方的需求甲方将按市级经销商的供货价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见附件),乙方首单订货量为 万元,全年进货不低于 万元。
2、所有产品价格为含税价,但不包含运费和保险。
3、由于汇率的影响,进口葡萄酒在市场上的供货价格波动较大,所以甲方在接到厂家调价通知以后,将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调整进货及零售价格,甲方保留修订价格和产品品种的权利(乙方进货前报价为最终成交价)。
4、 库存管理:
A、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均需维持产品的合理库存,以满足店内产品的陈列。
B、 妥善储藏,理想温度:10—15摄氏度,温度恒定很重要。远离热源。
湿度:80—90%。湿度太高会损坏纸箱和标签,软木塞也容易生
甲虫。甲虫寄身于软木塞,最终使酒变质。另一方面,如果空气
太干燥,软木塞的顶部就会变干,长期藏釀的酒便会出现问题。
光线:酒瓶要避免强光照射,尤其紫外线会使酒早熟。因此储存
酒的地方应保持黑暗。
稳定性:为保持软木塞湿润,酒瓶应水平放置(或按照外包装箱
的指示标志)。软木塞干燥了便会萎缩,密封效果会降低,空气会
进入瓶中,从而引起葡萄酒的氧化。
C、为保证合理的库存及葡萄酒的妥善储藏,甲方将定期巡视乙方的仓库,检查
库存量及储藏条件,以确保不影响库户服务。
5、 相关促销和广告宣传:
A、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将不定期推出活动,并帮助乙方利用相应促销工具进行宣传;乙方同意并接受其在甲方拟订的相关媒体及公共场所使用乙方公司名称、店面图样等为产品宣传及促销。
B、 根据乙方的进货情况,甲方将不定期的提供部分免费促销赠品的支持,并可以按成本向乙方提供相应的专用促销品及葡萄酒酒单的制作。
6、 产品经销权与区域:
A、甲方指定乙方作为甲方在中国地区代理的葡萄酒系列产品的`级经销商。在甲方指定的地区及区域进行销售。
B、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甲方给予乙方的经销权转让或变相转让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发展其他地区分销商。
C、甲方指定乙方作为 指定了区域代理商的地区及区域进行销售,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7、乙方负责处理客户的任何关于葡萄酒变质的投诉。对于确已变质的葡萄酒,乙方应予以妥善保存,并在当天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关于葡萄酒变质的通知后的一天内至乙方处对该瓶葡萄酒再次予以确认。如果经确认葡萄酒确实变质的,乙方可以退换货物,甲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8、因运输过程中产生货物破损的情况,乙方必须在收货签字确认时注明有关破损信息,并将货物退还甲方,或请甲方协助换货。如果未在书面签收记录上注明破损情况,甲方将无法退货或换货。
9、结算方式及发货:
a.支付方式:电汇、网银。
收款人:贵州贵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行贵阳市甲秀支行。
账号:
b.乙方签订合同后先将全额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中,乙方不得把款项打入业务人员或其它人员帐户,否则视为乙方支付错误,未向甲方付款,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于3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事宜.
甲方承诺:
1、如果乙方有自己的客户群体,需要由甲方直接将货物送到乙方客户手里,发票由甲方直接开给乙方客户,必须采用款到发货的原则,在甲方收到货款的3日内将货物发出,并开具发票给乙方客户。
2、甲方按照乙方客户销售量和销售额做出结算清单,以经销商价格为结算依据,给予乙方做结算,在扣除了如下相关税费(增值税、城建税、地方教育附加费、价格调节税、印花税等)后以产品的形式返还给乙方的公司。
3、甲方为乙方客户建立客户档案,凡是乙方推荐的客户,都按照乙方确认的报价报给客户。
4、在协议期内,凡经过乙方销售登记备案的乙方客户,甲方承诺不向乙方客户直接报价和销售,同时有义务对乙方客户销售细节和资料进行保密,如有违反,甲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承诺:
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尽量按照甲方制定的最低零售价格之上进行销售,不得擅自调整发价,如有以上现象发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的合作。 其他:
如乙方购买或销售其他不明来源的不属于甲方所代理的产品;甲方将不再负责乙方所销售产品的质量等任何问题。如有以上情况发生,甲方有权单方面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乙方所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与甲方无关。
本协议内容为最高保密,双方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在双方合作期间,以上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在合作期间,出现其他的所需条款,在将来的合作协议中不断的完善和补充。
备注: 1、乙方在将来的销售工作中必须向客户提供正规发票,否则由此引起的 任何责任和赔偿与甲方无关,乙方全权负责。
2、乙方在对经销区域内的甲方老客户进行服务工作中,不得对甲方老客
户销售任何葡萄酒(含进口和国产),如有以上情况发生,甲方将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该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期限: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
合同到期后,乙方完成全年销售任务,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于年 月 日签订(20xx) 第(01602)号委托代理合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自愿解除合同,并达成以下合意:
1.乙方终止代理甲方与的纠纷,乙方不再承担原委托合同中的代理义务;
2.乙方应当退还甲方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乙方应配合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
4.甲方应当出具收到诉讼费退款的.收据;
5.甲方自收到诉讼费用之日终止与乙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乙方不再因委托合同而对乙方承担任何义务;
6.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律师: 乙方主管: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网站推广及其他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2.1甲方向客户提供网站推广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2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3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4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5甲方在提交网站推广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注册协议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6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代理编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代理编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7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8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3.1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站推广注册服务。
3.2乙方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5乙方应对甲方的代理编号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7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2推广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推广服务,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推广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推广服务无法正常使用,乙方不承担责任。
4.3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免责条件
5.1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嘿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不属于甲方违约,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5.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停电,通讯线路中断,他人蓄意破坏,嘿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政策,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5.3在履行本合同时,甲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延误而给乙方或者其他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甲方对通过乙方间接接受甲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6、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6.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6.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6.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6.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6.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附件
附代理价格表。
8、附则
8.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3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8.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 恒盛楼 的 捌 套商品房事宜(具体房号附后),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阳新地区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在胜利街兴建的 恒盛楼 项目,销售面积 964.84 m2。
第二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为个月,自20__年月日至年 月损失费壹万元。
第三条:销售任务的约定
1、乙方在此期间内完成项目总价的七千零陆拾叁元),具体公摊为平均每月约 万元。
2、上述销售任务是指房屋签订正式买卖合同,首付款不低于10万元,到达甲方账户的有效合同金额。
第四条:销售价格的约定
1、甲乙双方按市场行情和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房屋销售价格,均价为 元/ m2。(不同楼层不同单价,见基准价格表)。
2、乙方不得低于控制均价销售房屋,特殊情况须报甲方同意,并出具手续才能销售,甲方在合同期间不得参与房屋销售价格,特殊情况须报乙方同意才能销售。
第五条:代理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支付的代理与乙方的销售业绩相挂钩,甲方支付乙方代理费为3000元/套,差价部分甲乙双方按四、六分成(甲方得40%,乙方得60%)。
2、代理费计提方式
1) 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正式售房合同,业主按售房合同的.要求交完房款后为结算日,一套一结。
2) 甲方在乙方结算上述代理费及差价提成时,均只付给乙方80%的费用,余款(20%)等合同内签订的房屋还剩一套时结清。
第六条:款项收取
1、房屋款项全部由甲方收取。
2、客户中途退房,乙方不得提取代理费,但扣罚客户违约金时,甲、乙双方各得50%的分成(特殊情况除外)。
3、乙方收取小订金后,若难以达成购房协议所造成的各种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第七条:交房标准
甲方保证按售房合同所要求的时间按期交房。
第八条:售楼合同必须由甲方与业主签订有效。
第九条:其它
1、乙方广告牌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卖了第一套房的时候支付
2、乙方如在代理过程中对客户有虚假承诺或私收款项或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或二个月内未售一套房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时支付代理费及提成款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4、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现场销售办公室。
5、代理过程中,乙方员工工资,及电话费由乙方承担,水、电所涉及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在合同履行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规解除合同,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金壹万元。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议,并签绪补充协议或附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第一条 合同项目
乙方代理甲方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注册甲方申请注册的域名。注册的域名数量为国际域名 个,名称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对所注册的域名拥有internet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nsi和/或cnnic,下同)认可意义下的所有权。
2—1—2 甲方可以在域名注册成功之后的任何时候,将域名保留在乙方的域名服务器或者转移到其他甲方指定的域名服务器上。
2—1—3 甲方申请域名注册应遵守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申请注册的域名,应该有侵犯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如果该申请注册的域名侵犯了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2—1—4 甲方承担此次域名注册全过程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及Υ反2—1—5所可能产生的后果。
2—1—5 甲方认识到域名注册申请的成功与否是由申请本身及申请时间等因素决定的,乙方仅以代理身份代为办理有关手续,对域名能否成功注册不提供任何担保。在δ与乙方核实之前,甲方不得对外声称自己是该申请域名的所有者,也不得断定域名注册成功或者注册不成功。
2—1—6 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并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1—7 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所需的全部费用。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有足额交费,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所注册域名,甲方应承担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取消该域名的注册)。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乙方为甲方办妥第一条所注明的域名的申请注册手续,提交规定的文件并代甲方缴纳有关费用。乙方不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担保甲方申请注册的域名能够成功注册。
2—2—2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即进行有关的查询和注册申请。
2—2—3 乙方提供如下的注册后服务:向甲方报告查询和注册结果;代甲方支付internet域名管理机构所需的有关费用;用乙方的域名服务器为甲方的域名提供域名服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持甲方的域名直到甲方具备使用它的条件。
2—2—4 乙方按照约定收取第三条约定的合同金额和代甲方缴纳的有关费用。
2—2—5 乙方以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履行了有关义务后,因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原因造成甲方域名注册争议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合同金额
3—1本条涉及到的域名注册的术语含义如下:
3—1—1 普通注册:指甲方δ同时租用乙方虚拟主机而委托乙方进行的域名注册;
3—1—2 虚拟主机型注册:指甲方租用乙方一部虚拟主机同时又委托乙方进行一个域名注册;
3—1—3 特别优惠注册:是指甲方预先向乙方按照拟注册域名个数足额付清款项后进行的得到乙方价款优惠的域名注册。
3—2 普通注册:国际域名注册费是个人民币元/前两年(含internet域名管理机构年费)。个域名,合计元,第三年起年元。
3—3 虚拟主机型注册:
3—4 国际域名特别优惠注册:国际域名注册费是个人民币
3—5 国际域名虚拟主机型特别优惠注册;在租用虚拟主机的同时申请注册国际域名特优惠注册,国际域名注册费是个域名人民币 。
3—6 本合同全部金额为元。在域名注册成功后,甲方如果要求修改域名记中的某些项目(不包括域名本身及注册所有人的修改),修改费用项人民币元/次。
第四条服务期限
在本合同中,对于普通域名注册,乙方的服务期限为:国际域名为两年,国内域名为一年;对于虚拟主机型域名注册,乙方的服务期限由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确定。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之同时,甲方将注册域名的全部款项共计500 元支付乙方。对于后续服务所需的费用,甲方在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之前一个月内支付乙方,本合同得以继续履行。
第六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一致。
第七条 合同解除、终止及Υ约责任
7—1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甲方将域名转移到除乙方以外的其他域名服务器,本合同即告解除。
7—2 在甲方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后,如有接到甲方第二次付款,本合同自动失效。
7—3 如果甲方所需域名δ能注册成功,乙方将全部款项扣除有关费用后退还甲方,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8—2 如果协商δ成,双方同意向 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9—2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合同的解释、Υ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0—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10—3 如果本合同任何规定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10—4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5 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本合同内的标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10—6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10—7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10—8 因乙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双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10—9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10—10 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10—1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但乙方应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到不利影响。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合同如有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
甲乙双方就深圳市金大福珠宝有限公司的“金大福珠宝”县级代理一事,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公平诚信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条件
11、乙方必须是合法的独立运营的公司,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经营。
2、乙方在所代理的地区拥有良好的地政关系和高效独立的运营团队。
3、拥有独立、充足的项目资金,同时对珠宝行业有着浓厚的兴趣。
4、乙方在所代理区域的县级城市,拥有使用面积大于100平米的珠宝饰品展厅,作为独立运作“金大福”项目之用。
二、代理地域及地址
1、乙方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后,向甲方申请获取“金大福珠宝” 江西省及南昌市的余干县代理经销权,自愿接受甲方经营理念,认同并服从甲方的经营管理制度。
2、甲方授权乙方在江西省南昌市开办“金大福珠宝”产品县级代理店。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在合同期内,甲方授权乙方以该区域“金大福珠宝”产品代理的形式授权地址经营甲方的金大福品牌珠宝系列产品,经营方式为批发。并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加盟条件,发展以零售为经营方式的加盟商。
(2).甲方有权对于乙方的一切经营行为提出意见,乙方应按照意见的合法性、合理性予以考虑。甲方保有对乙方提出经营方向性意见并监督执行的权利。
(3).甲方为乙方提供代理的授权证书,以及乙方认为对乙方经营有用的相关证书、牌匾的复件。
(4).甲方在合同期内,应保证乙方的经营权益。必须按照甲方的区域保护政策及与乙方的区域保护约定限额加盟,(即:县级代理商该区域只此一家,不再发展其他代理商),否则视为甲方违约。2(5)江西省及南昌市区域内的客户直接联系甲方并成功加盟的也视同乙方发展的加盟商,由乙方进行管理。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可以在江西省及南昌市区域内发展以零售为经营方式的加盟商。金大福代理店内的所有产品只能销售给金大福加盟商,非金大福加盟商不能在金大福代理店内购买任何产品。
(2).乙方所发展的加盟商必须与甲方签订加盟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实行一店一签,并由甲方向加盟商提供授权书。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任何第三者签订金大福商标再许可使用合同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对金大福商标进行使用及处臵。
(3).乙方所发展的加盟商,由乙方在加盟合同签约前按每店每年付给甲方品牌使用费贰万元(此收费标准执行时间为20xx年7月29日至20xx年8月01日,在此之后的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4).乙方所经营的珠宝首饰产品必须要在甲方认可的生产厂家(公司)进货,并保证所有产品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的规定。
(5).乙方可要求江西省余干县区域内的加盟商在甲方授权乙方指定的代理店内购货,具体购货指标由乙方与加盟商自行约定后报给甲方,由甲方把具体的购货指标写进加盟合同的相关条款中。
(6).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规定对其所发展的加盟商及在加盟店购物的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并对消费者的投诉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代理区域内加盟商店铺所销售产品,必须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标准标签统一制作并打印标签。打印标签费用按以下标准由乙方统一收取:
黄金首饰每克按国际行情另加工费计算。
以上所收取款项由甲、乙双方按各占50%分成,每月1日对帐一次,每半年结算一次。
(8).加盟商所经营的“金大福”店铺,必须由甲方所指定的装修公司进行设计及装修,具体由乙方或加盟商与甲方所指定的装修公司联糸。
(9) 加盟商所用的包装用品(包括但不限于:首饰盒、手提袋、质量保证单等)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样品,乙方统一制作后配送给加盟商使用,并收取合理费用,单价需报甲方备案。
3、双方约定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授权给乙方在授权地址内使用甲方所拥有的“金大福”商标、标识、外观设计、vi形象系统、产品标签、门店招牌等知识产权产品。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能在授权地址外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使用以上知识产权产品。乙方以金大福商标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宣传单、名片等)广告宣传用品需报甲方批准,并把样品报送甲方备案。
(2). 金大福商标:是指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的第14类商品标识,注册商标编号为 ,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第14类商品标识,注册商标注册号为 ,其商标标识分别为:
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3). 授权经营范围:钻石镶嵌、红蓝宝石镶嵌、翡翠a货、黄金、铂金、18k金、钯金等饰品的批发。乙方不得销售授权经营范围之外的商品。
(4).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以独立开办公司经营“金大福珠宝”相关产品并获得该区域代理权的形式经营,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保关系,独自承担经营中的债权债务。
(5).在经营中,乙方及其加盟商如需要开展相关活动,涉及甲方人力、物力的,甲方积极配合,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6). 乙方或代理区域内的加盟商需要使用电脑销售软件的,必需由甲方提供,并收取费用。
四、合同解除 符合如下条件之一者,本合同予以解除。情节严重的,乙方还将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1).乙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但应该在3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及时清算对甲方以及其他关系者的债权债务问题.
(2).在经营过程中,因乙方及其加盟商行为或因消费者投诉导致有损南昌市金大福珠宝有限公司或“金大福”商标声誉的。
(3).末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将特许经营权发放或转让给其他经营者的。
(4).乙方或乙方所发展的加盟商有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形。
(5).乙方被宣告破产、清算、被接管或者股权及控制权发生重大变化。
(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催促履行或要求改正后,乙方未及时履行或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因乙方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金大福的商标、徽记以及合同相关的行使权利。
五、违约责任
甲方: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摇滚音乐节”门票(以下简称“门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门票的基本情况
1、举办时间:×年××月×日
2、举办地点:河北省××市××县
3、甲方门票票面价格:×元/张。
二、代销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代销方式:
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在自己的售楼处采取如下两种方式(乙方可自由选择其中一种或两种方式并用)代销甲方门票。
1、买断代销:乙方以××元/张的价格从甲方购得门票(不少于张),乙方最后未能销售完毕的门票,自行处理(但不得以低于票面金额的单价销售),甲方不予退票、退款。
2、普通代销:乙方从甲方处领取一定数量的门票,在乙方的售楼处按照票面价格代为销售。每销售一张门票,乙方返还甲方×元人民币,余额作为代销佣金归乙方所有,甲方在每周一与乙方结算上周销售门票的.票款。根据乙方销售情况,甲方有权增加或减少提供给乙方代销门票的数量。在代销时间届满后3日内,乙方将剩余门票和已销售门票的票款(扣除佣金后)交还甲方。如果逾期结算,乙方按照已领取但尚未返还票款的门票的票面价格的两倍向甲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四、双方的合作方式
(一)甲方负责:
1、负责设计、制作门票。(门票票面价格:×元)。
2、负责提供此次活动的内容并对乙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讲解。
3、负责设计、制作宣传海报,并将乙方的名称、地址设计在海报中。
4、甲方拥有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对外设立咨询电话:,对外界提供咨询服务。
(二)乙方负责:
1、乙方在其售楼处按照甲方票面价格销售甲方门票。如果乙方以低于票面价格销售,应按照乙方已累计领取门票票面总价的两倍赔偿甲方的损失。
2、乙方在其售楼处显要位置张贴“摇滚音乐节”宣传海报若干张。
3、乙方在合作期间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宣传。
4、乙方及时向甲方反馈门票销售情况,及时向甲方交还票款。
5、乙方不得仿制、复制或者销售仿制或复制的门票。一经发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而且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万元赔偿金和无偿收回全部真、假门票。
五、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中任何一项义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剩余门票和按剩余门票票面总价的50%支付赔偿金。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提供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代理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内容,以资双方自觉遵守。
一、乙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乙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乙方须了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相关服务,并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甲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二、服务代理的范围
1、代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作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的独家服务代理商,为该区域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
2、负责甲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务的跟踪服务和清收工作(包括涉诉和非诉讼活动)。
3、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代理期限届满,合同即终止。如需续约,重新签订合同。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确保不以甲方的名义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以及法律责任。
2、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向客户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时,应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以建立和保持甲方的良好声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保证作相应赔偿。
3、甲方以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资料为有效联系依据,如乙方的电子邮件、电话、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以传真方式(单位代理加盖公章、个人代理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通知甲方予以更新。
4、在服务中,乙方可以对甲方未在产品技术培训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向甲方提出技术支持请求,并提供相关说明。
5、乙方可免费获得甲方所印制的相关产品简介,使用说明书等宣传数据及甲方统一发放的其它数据。
6、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回馈用户使用情况等信息,以便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工作进行跟踪、考核和指导,有权调停乙方与客户之间发生的矛盾和纠纷。
2、甲方有权在双方协商的情况下对乙方的服务内容进行调整。
3、甲方向乙方提供统一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报价及所在地区客户及产品分布数据。
4、甲方有义务免费为乙方培训工程、技术人员,乙方须有人员到甲方的技术部门进行全面的技术培训,乙方人员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但甲方可以为乙方人员的食宿提供方便。
5、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远程电话或网络在线技术支持。
五、代理费用及结算
1、甲方就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按月向乙方给付代理服务费,具体为每月__________元人民币。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于每月_____日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至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当月提供收款凭证寄予甲方。
2、乙方因操作本项目而发生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咨询费、公关费、税费等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内,不再另行计算。
六、保密
双方据此项目所确立的所有合同及相应技术文件均属保密范围,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允许不应将其公开。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_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8、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八、违约及争议解决
1、协议生效之日起,如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违约金按违约总值的_______%计算。赔偿金的赔偿范围,包括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预期可以得的经营利润和因索赔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2、若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问题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解决。
九、附则
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编号: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特许乙方经销品牌系列产品一事,签订本合同。
合同总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品牌系列产品 地区总经销商。
2、合同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 满,双方根据销售情况重新协商是否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续约权。
3、甲乙双方为相互独立的民事主体,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乙方应以自己名义进行经营,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产生的法律及经济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关联企业名义从事任何民事活动。
4、履约保证金
4.1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大写 元)的履约保证金。
4.2 乙方应按品牌统一形象装修店面,应在年 月 日前开业。开店一个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乙方不按此约定办理的,视为乙方无意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迟延的,乙方应于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乙方,因此延误的时间相应顺延。
4.3、乙方跨区销售、窜货,或低于甲方限价销售,甲方按乙方违规操作销售总额的200%追究违约金,并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果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乙方须立即以现金补缴。乙方应在保证金被抵扣后一个月内重新补足。乙方逾期补缴违约金或补足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4、乙方严格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乙方。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店面装修的需要甲方配送一定价值产品给乙方作装修及展示之用。如因乙方原因造
成本合同解除或提前终止,乙方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按送货单上标注的价值返还所配送产品的价款给甲方。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特许经销证书、铭牌、统一商号,并提供装修设计、广告、展会设计的理念和相应营销管理制度。
3、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域内设立同等级别的经销商。
4、乙方应按甲方的限定的价格销售,乙方违反限价销售的按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甲方提供经销产品的价目表给乙方,甲方按价目表的定价供货,但有权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相应调整供货价,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5、甲方确保产品的质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生产,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推荐给乙方。
7、乙方在开业前应先派人员到甲方公司进行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产品特性,产品新用途,使用说明,库存安全管理,保养方法,售后服务(安装)等系统知识;培训所需的差旅费及工资均由乙方承担,住宿由甲方免费安排;乙方店面开业后,甲方根据需要不定期提供培训服务,乙方可派员到甲方公司学习。
8、甲方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商品保存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并有权检查和审核乙方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以保证与X公司发展规划同步。
9、甲方将现有位于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客户自本合同签订日起逐步交乙方负责,交接后如果仍有客户要与甲方直接发生业务往来,甲方将返还佣金给乙方,甲方销售人员应调动乙方区域的资源协助销售。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经销区域内经营X有限公司品牌系列产品。
2、自行承担经营所产生之所有费用及风险。
3、必须按甲方的统一模式进行管理,在其店面中只能经营X有限公司品牌的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之经销权转让或许可他人行使。
4、在授权范围内,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
5、向甲方提供经依法核准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6、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种成文规章制度。
7、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 元。
8、乙方发展的下属分销店应由甲方统一签订合同,安排开业,分销店的产品由乙方按限定的价格供应。分销店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对外统一售价、打折、促销等销售政策,乙方应对分销店的.经营行为负责,分销店的违约行为视为乙方违约。
9、乙方不得跨区销售或窜货,一经证实,甲方有权将跨区销售的产品没收,并按本合同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生产、销售与甲方产品相类似的产品,不得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或与甲方相同或相类似行业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乙方违反本条条款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11、乙方在销售上述产品时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加上运费之和。
12、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账工作,并将每月营业真实情况在每月底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否则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甲方的产品和服务之外中使用品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14、乙方登记备案资料发生变动时,必须在七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15、乙方应根据所承诺的销售目标进行投入,包括店面、人员、广告、销售渠道等,乙方应将投入计划在开业后月内提交甲方,甲方不定期进行核实。乙方的投入不足使得甲方有理由相信乙方无诚意或无能力完成销售目标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商标及知识产权保护
1.本合同所称“商标”是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各项商标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甲方是注册商标合法所有人。
2. 乙方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注册该商标的申请。
4.无论商标还是其他知识产权的使用,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5.乙方因经营甲方产品或服务而产生的相关智力成果(包括知识产权,下同)归甲方所有。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合同后,该智力成果仍属甲方所有。
6、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X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甲方所作的任何授权均不构成对X有限公司所有的注册商标及知识产权的专有权及相关权益的转让。
7、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按其所得收益的总额支付经济赔偿金。
保密
1. 乙方在甲方获悉的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生产信息、管理信息等属甲方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商业秘密相关资料或载体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2.本条保守商业秘密义务,乙方与甲方解除合同后亦需遵守。如因乙方违法造成商业秘密泄露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 险
1.货物运离甲方工厂时应买保险,保费由乙方付,受益人为乙方,如发生意外主要由乙方自行负责,必要时甲方予以协助。
2.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店面财产及场所责任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受益人应为乙方。否则,所产生的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所聘请的员工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实际汇款单发货。
2.乙方在首次订货时可自选产品,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和方式由乙方负责。
3. 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乙方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因甲方原因有少发或错发情况,乙方应将相关资料传回甲方以备核查补发,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合格入库。
4. 质量标准:按样板验收。同时,甲方产品属天然纤维织造而成,制成品与画册、样板或其他电子图片不可能100%相符,允许轻度尺寸差别和颜色差别,此情况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乙方3天内进行验收,如属甲方生产质量问题引起的质量不合格,甲方负责免费调换;如属乙方原因造成产品出现问题的,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如货到乙方指定地点10天后,乙方仍未提出任何书面质量异议的,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合格入库。
违约责任
1、乙方具有以下任何一款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 连续两个年度销售数额无法达到乙方承诺的销售目标。
1.2 违反本合同约定,损害甲方经营收益、预期收益、名誉或信誉。
1.3出现重大财务危机或诚信危机,甲方有理由相信其已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1.4 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制造或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的。
1.5被人民法院宣布破产清算或涉嫌刑事犯罪的。
1.6 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知识产权的规定。
1.7出现其它丧失履行合同能力的状况。
2、一方违反本合用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其他章节有特别约定的,按特别约定履行。
3、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 元违约金。
4、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 元违约金。
其他
1. 本合同所述的商标及知识产权保护、保密条款,乙方必须长期遵守,不以本合同有效期为限。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从乙方向甲方付清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交裁决。
4.甲乙双方就销售目标、店面投入等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并履行。如有其他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则可做附加文件与本合同一起签订和生效。
甲方(盖章):X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向客户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2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3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4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5 甲方在注册各类域名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域名注册协议的各项规定,在租用虚拟主机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6 甲方通过其在乙方申请的会员编号管理其代客户注册的域名,同时甲方认同,客户有权利自主选择代理商,如果甲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将其域名的管理权转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会员编号下,只要域名注册人按乙方的操作规则提供完备的申请转移会员编号所需的证明文件及履行相关手续,乙方即会提供此项服务,甲方不应因此种原因引起的客户的流动向乙方提出任何异议。
2.7 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会员编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8 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域名及虚拟主机续费,乙方将以一定的形式提醒甲方续费事宜,但这并不意味着乙方负有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造成域名被删除、虚拟主机被关闭或数据库被删除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2.9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10 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国际域名在线实时注册系统注册服务,并尽力使该注册系统有效运行。
3.2 乙方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5 乙方应对甲方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 乙方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主要地点在_________。
3.7 乙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
3.8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9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10 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2 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域名支付的域名注册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3 虚拟主机: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访问,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10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空间租用费。由于甲方或甲方客户违反规定使用虚拟主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4 其他收费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收费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5 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虚拟主机的使用权,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免责条件
5.1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2 因电信部门检修或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此类情况每月不得超过_________次,每次不超过_________小时。
6.付款/结算方式
6.1 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最低资金限额是_________元人民币,此笔费用属预付款性质,甲方之后发生的业务费用可以逐笔从其中扣除。
6.2 乙方在实际收到甲方款项后的根据实际金额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仅供域名及空间相关服务使用,不可移做他用,也不退还。
6.3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7.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7.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7.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新的合同法中,首次写入了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这既是对我国合同制度的一种创新,又是对我国民商事代理制度的有益补充与完善。本文拟从对代理制度的不同设计的比较分析入手,提出对我国代理制度设计的一管之见。
一、我国原有代理制度简介
我国原有的代理法律制度基本上沿用了大陆法的传统。大陆法在代理制度中对于代理人、本人与第三人的关系上十分强调“名义”标准,并特别强调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时须以本人的名义,这就是所谓的直接代理。而对于既不披露本人姓名、名称,又不表明自己的代理身份,仅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的活动就不能被视为严格意义上的代理,这种情况被称为间接代理,在实践中被称为行纪。由此来对照我国的立法,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只规定了直接代理。《外贸代理暂行规定》中调整的代理,除了直接代理外,还有基本类似于大陆法上的间接代理(行纪)。但这一部门规章难以有效弥补我国的代理法律体系的不足,且适用范围较窄,具有较强的部门保护主义色彩。
二、合同法对代理制度的改进与缺憾
合同法进一步完善了代理制度的基本理论框架。在委托合同一章中明确规定了委托人、受托人的权利义务,并以第四百零二条、四百零三条及第二十二章构建了基本完善的间接代理法律体系。因此,以委托合同对代理关系中的内部关系加以调整,以民法通则中代理一节对代理的外部关系进行规定,并以合同法第二十二章的行纪合同对间接代理制度进行了明确,从而健全了我国的代理制度。
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四百零三条的规定,可以说是对我国代理制度的一个较大的改进。该条之规定突破了大陆法僵化的间接代理制度,以全新的姿态借鉴了英美不公开本人身份代理制度。英美的代理制度认为,代理人与本人的行为并无差异,究竟是以谁的`名义订立合同不能成为划分代理的标准。相反,普通法从适应商业现实需求的立场出发,以由谁承担合同责任为标准来对代理进行划分,分为:1.由本人承担责任的代理;2.由代理人承担责任的代理,即指代理人不公开本人的身份,也不表明其代理人身份,而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交易的情形。
我们可以看出:第一种情形与大陆法上的直接代理基本吻合,而第二种情形与间接代理类似。但在本人与第三人的关系上,二者有很大的分歧。大陆法认为,在间接代理中,既然代理人是合同的当事人,则合同的权利、义务应当由其先为承受,而后再根据委托合同中的约定将权利、义务转移给本人承受。若本人想向第三人直接提出请求,则须由代理人进行合同变更与转让,使本人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后,本人方可向第三人直接提出有关请求。英美普通法系在这一问题上仍基于商业便利,肯定了在排除一些不公平的情形下,本人可以直接介入代理人代其签订的合同,直接向第三人行使请求权,如有必要可向第三人起诉。而作为介入权的必然结果,第三人如发现了本人的存在则享有选择权,即可以在代理人与本人中挑选承担合同责任的人,而一旦选定即不可更改。可见,普通法系的规定比大陆法系更有灵活性。
英美法的这一作法逐渐受到越来越多的青睐,《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已抛弃了大陆法系的“名义”标准,而更多地采用了英美法的观点。且在第13条第2款规定,当代理人
因第三人不履行或其它理由未履行其对本人义务的,本人可以对第三人要求代理人代表本人取得的权利;当代理人无法履行其对第三人的义务时,第三人发现了不公开的本人后,可以直接向本人行使其从代理人那里取得的权利。(这一款的规定是针对第13条第1款规定的不公开本人的代理)
我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受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很明显,新合同法中对于委托合同的规定已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大陆法系的限制,类似于英美法的不公开本人身份的代理。但在第四百零三条赋予当事人以介入权、选择权时作出了比普通法更为严格的限制,即须有本人或第三人违约时,方可行使权利。因此,第四百零三条的两款规定虽然从形式上类似“不公开本人身份代理”制度,但其在实施上只是一种违约救济制度,是以间接代理而独立成为一种新型的代理种类。这一规定与《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的规定极为近似,都是作为一种救济制度而存在,但又比“公约”规定得严,因为公约规定的介入权与选择权的行使条件除第三人、本人单方违约外,还包括代理人违约、代理人破产发生履行不能及出现不可抗力、情事变更的情形,基本上将各种履行障碍均予以了概括。笔者认为,对选择权和介入权的限制条件可作如下概括:
1.当代理人不认真履行代理职责以至严重危及本人预期利益,经本人指正仍不改正者;或代理人因第三人原因无法向本人履约或基于其它原因而无法履约的,本人可以向第三人行使代理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如果该权利的行使违反了合同中的默认或明示条件时除外。
2.当代理人未履行或无法履行其对第三人的义务时,第三人发现本人后,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代理人或本人作为相对人主张权利。但一经选定即不得变更。
另外,合同法第二十二章专门规定了行纪合同。重点对行纪人不同于一般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做了规定:1.行纪人支出的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由其负担;2.行纪人可以充当第三人,即进行自己代理,但必须买入时有市场定价且未违反委托人的意思表示;3.明确规定行纪人作为当事人直接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发生违约的情形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由行纪人承担责任(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二十一条规定:“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而据四百零三条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本人可以绕过代理人直接向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在行纪合同中立法排除了本人的介入权,这是立法者对商事代理特殊性的认同。商事代理中的代理人(如行纪人)都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有丰富的市场交易经验,且通常以法人而非自然人来充当代理人,有雄厚的财力与良好的信誉,并且以抽取一定比例拥金为代理的最终目的。因此,商事代理的代理人比一般的民事代理人具有绝对的优势,相应地,其担负的责任也必然多于民事代理人,因此,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一条之规定具有相当的科学性。但也应看到,第四百一十四条在对行纪合
同界定时,将行纪人所代理的行为定义为“贸易活动”不准确。通过上文分析,这里的贸易活动即指商事活动、商行为,将一个日常生活用语作为一个立法文件的用词,是不准确的,加之没有专门的商事基本法,普通当事人很难区分一般的民事代理人收取一定费用从事一定经济活动与这里的行纪人的行为的不同,也很容易造成适用法律上的矛盾。这可以说是行纪合同中的一个缺憾。
三、结论
鉴于合同法对于诸如介入权、选择权的行使条件、行纪与一般民事代理的冲突等问题的解决、处理仍有不尽人意之处,在现有的立法体系下,希望能通过恰当的立法、司法解释来加以弥补,以更好地发挥新合同法的效用。但从长远来看,为适应世界范围内的商事代理立法专门化的趋势(不仅传统的大陆法国家对商事代理专门立法,就连英、美等国也都先后制定了《商人代理法》、《特别公司》等商事代理专门法),因此,在今后的立法规划及法学研究中应加强对商事代理、商行为乃至商法典独立性、特殊性的研究,适当时考虑制定我国的特别代理专门立法。与此同时,在制定我国的民法典的同时,也应考虑对代理制度基本理念及其体系的重新定位与安排,使之真正成为统帅民、商事各领域的“基本法”。
甲方: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更好的发挥系列产品的名牌效应,进一步提高系列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量,实现国内贸易的崛起,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着诚信经营、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共识,并签定此商品代理合同:
一、双方的基本条件约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食品代理合同范本。
2、乙方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
3、商超客户的代理,乙方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4、乙方应对甲方的品牌有足够的了解和认知认可度,且乙方的经营性质应该和甲方的产品属性、销售渠道相吻合。
5、甲方的商品送达乙方仓库,并由乙方验收和向甲方付款后,其商品所有权归属乙方所有,但其商标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使用。
6、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销售与甲方商品所属同类的其他品牌商品,否则甲方有权利提前中止合同,取消乙方的代理经营权。
7、乙方必须对所属区域内的现有客户具备融洽的客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关系。
8、乙方必须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系统,能及时提供各项真实有效的数据报表给甲方。
二、合同约定乙方的销售区域和销售渠道
1、甲方允许乙方代理经营的销售区域和客户名称: 。(见附表1)
2、乙方不得将甲方商品出现在上述区域或者客户之外的范围销售,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按照其售价货值金额的30%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收回货物。
3、甲方尽量保证乙方的所属客户以及其区域范围内不出现其他代理商或者客户所经营的**品牌商品销售,一旦出现,甲方将积极给予协调解决,同时乙方应该给予谅解。
4、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所属区域内的未来潜在客户(新开业客户),原则上由乙方进行经营管理,但是,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申请报告并得到甲方的许可后,方可进场销售。否则,甲方有撤消或者转交乙方对此新客户的经营权。
5、甲方将原有客户交付给乙方,乙方通过对帐和审查无误并同意接收后,所转交客户将来出现的任何差错或者经营合作问题,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单独另有约定除外)。
三、品牌保证金
1、商标作为中国驰名商标,品牌作为中国名牌商品,更是中国行业老大,连续十年中国**市场占有率第一,其固有品牌价值和未来的潜在价值都是不可估量的,**集团作为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未来发展的潜力和品牌价值是商界和企业界所瞩目的。
2、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有权利和义务维护品牌的形象,并向甲方支付元的品牌保证金,以确保乙方在销售甲方的产品过程中不对甲方的品牌名誉和网络基础建设等方面造成损害。
3、品牌保证金应在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两日内,向甲方支付,甲方给予开具加盖甲方公章的保证金收据,合同期满5日内,如乙方未违反本合同规定且未做出有损甲方品牌声誉或者市场基础建设的行为,甲方全额返还给乙方。
4、在合同期内,乙方若违反合同,或者给甲方的市场经营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据情扣罚乙方的保证金,乙方必须在5天时间内向甲方交纳补齐所扣罚的保证金。
四、合同约定的商品规格和价格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价格是含税到岸价格。(见价格表)
2、乙方供给商超等各类客户的价格完全遵照甲方规定的价格执行,乙方不得擅自更改任何价格(允许乙方的销售价格高于甲方规定价格10%以内)。(见附表1)
3、甲方不向乙方提供特定规格的或者贴牌商品。
4、如果乙方对于甲方的某些商品不愿意代理,甲方可转交给其他代理商代理。
5、因乙方不执行或者低于甲方规定的各级外销价格,造成货物向其他地区的窜货的,乙方需完全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6、乙方有责任规范和管理好所属区域的下级客户的价格体系,一旦造成窜货行为或者不良的低价影响或者遭到其他地区客户的投诉,乙方应承担完全责任。
7、乙方因低价供货造成下属终端客户的'零售价低于市场正常零售价格,而遭到同一区域其他代理商或者终端客户投诉或者索赔的,乙方应承担完全责任和损失索赔,合同范本《食品代理合同范本》。甲方有权对其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8、乙方因节假日或者其他庆祝活动或者为图商品增销量或者为宣传商品或者为处理积压库存等目的需要在特定时间范围内,特定地点,或者限定销量的前提下,需要进行特殊价格销售的,必须最少提前四天向甲方报批申请,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9、因甲方原材料价格或者生产等原因,需要对出厂价格统一上调或者下调的,乙方应该给予配合支持,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接到通知30日内,全面按照甲方的要求调整对外销售价格,并执行完毕。
五、商品的质量和索赔
1、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商品属于符合国标的合格商品,并向乙方提供所有商品质量检测报告书的复印件。
2、乙方进购甲方的商品后在保质期内,任何因甲方自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相关损失和关联到的赔偿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因乙方自身保管或者运输等原因造成的商品质量损害及造成的相关损失和关联到的赔偿事宜等,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乙方经营期间,通过甲方同意后,在一些乙方经营区域所在地各级职能部门所做的关于产品质量方面的检测,或者当地政府职能部门自行抽查,其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的供货、退货服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定单,将货物送达乙方仓库,乙方保证在收到定单小时内将货物送达乙方的固定仓库,仓库地点:。
2、乙方定单的每次最低定货金额: 元,否则甲方不予安排送货。
3、乙方要求自行提货的,甲方给予乙方成本价格的运费补贴。
4、乙方自提货物或者收到甲方来货,必须当面清点数量和检查货品质量,无误,即给予签署甲方的发货单据,乙方提货离开甲方仓库或者甲方送货人员离开乙方仓库,甲方即不对货物的非生产质量问题和数量缺少负责。
5、乙方在收到货物15天时间内发现批次质量问题的,可通知甲方退换货。
6、甲方保证乙方正常销售经营状态下的货物供应,因甲方原因如公路或者铁路运输等不可控制因素造成的货物暂缺,乙方应该给予谅解,甲方也应全力保障好乙方的货物供应,并经常向乙方通报货物库存情况,并对畅销量大商品实行“15天预警”控制,将货物缺口造成的销量损失,降到最低极限。
7、乙方计划做促销活动时,必须提前2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计划,以便甲方能够及时备货。
8、旺季或者重大节假日来临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就库存备货,加强沟通,对市场需求作好预测,提前做出合理的备货计划准备。
9、由于滞销原因,导致乙方个别单品货物库存积压,在保质期到达前三个月时间内、且商品质量完好,甲方允许给予折价退换货物。
10、由于包装破损原因造成乙方货物无法正常销售,如果产品内在质量完好,甲方给予乙方退换货。(鼠损虫咬商品,甲方一律不给予退换货)
11、系列产品,需乙方自行妥善保管和运输,由于破损原因,甲方不给予退换货。
12、产品如果由于滞销原因造成积压,必须要求在保质期到达前五个月,且商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内在质量完好无损,甲方可允许折价后退换货,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七、乙方的经营服务职责
1、乙方负责对所属区域内的所有客户的对、结帐和供、退货服务工作。
2、乙方应最少固定部送货车和名固定业务人员做好甲方产品的市场维护服务工作。
3、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业务人员和理货人员,加强对甲方产品排面的理顺,乙方保证甲方产品的排面在同类商品中位置最佳,单品排面最多,乙方保障每个客户的货架上单品不缺、货物不缺。
4、乙方应保证在接到客户定单2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
5、乙方不得以人员或者车辆紧张原因为借口,延误送货。
6、乙方不得以客户定单数量少等原因为借口,而拖延或者不予送货。
7、对于商超等客户要求的退换货,乙方应该及时给予服务到位。
8、乙方保证所属区域范围内的KA卖场的进场率达到90%。
9、乙方保证所属区域范围内各类终端网点的进场覆盖率达到70%以上。
八、关于结算方式
1、甲方对乙方实行现款现货的结算方式,甲方在确认乙方的货款到帐后,方可给乙方发货。
2、对于前期甲方在商场等客户的未尽应收帐款,其债权转由乙方接收,乙方须在合同签定三天内以现款方式付给甲方,或者同甲方签定前期货款付款计划表(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或者由甲方自行向原客户收取。
3、乙方对甲方的付款方式可以是:现金、支票、电汇、银行汇票方式。
4、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5、现金结算,甲方向乙方提供明确的货款结算专人身份证明,甲方其他任何业务人员无权前往乙方处结算货款,并且必须持有合法的、完善的相关结算票据,否则甲方不予以承认。
6、乙方每月日必须配合甲方对上月双方发生的销售、付款及费用进行详细对帐。
7、如果乙方拖欠甲方货款,甲方有权利对其停止发货。
九、促销活动
1、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在一些大型卖场采取特价、赠送、免费品尝、海报等常规促销活动,应提前将计划方案通知乙方。
2、对于甲方在全国或者全省或者全市统一的大型促销或者展示活动,乙方应该提前做好人力和物力上的准备,并全力配合好甲方的活动。
3、对于甲方安排的促销计划,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限在江苏省XX市XX县(乡、镇)区域内作为甲方产品的独家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独家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仓库。
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区域、价格销售,不准跨域降价销售。
四、首批进货普曲200箱、小明波100箱、大名波50箱以上,每年度可享受普曲2元/箱、小名波4元/箱、大名波6元/箱的返利。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因本协议执行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风险代理合同范本。
受委托方: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86号金成商务楼。
法定代理人:刘兰玉,男,该所主任。
委托代理人: 该所律师。
甲方因与 一案,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与
一案 具体包括一审、二审和执行。
二、 承办律师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乙方所派律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代为办理委托事项,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甲方不得拒绝。
特殊原因指承办律师因病或其它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
三、 委托权限
乙方代理的权限在整个过程中甲方授权均为全权代理。详见出具给乙方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本合同生效后一次性授权,时间可根据办案进度由乙方填写。
四、 代理形式
双方协商采用风险代理的形式。风险代理就是指甲方不事先支付乙方的代理费和办案过程中的差旅费。甲方根据乙方的办事进度和成果支付乙方的代理费和差旅费。办案过程中应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需要鉴定的鉴定费由 方直接向法院交纳。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监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的权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有领取委托成果的权利包括收回的现金和实物。
3、甲方必须全面、客观、真实向乙方所派律师书面陈述委托事项的有关情况,并应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所陈述事实的真实性。
4、依照合同的规定及时支付代理费。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务的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授权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规定独立的行使代理的权利。
2、完成委托事项后有依约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3、应甲方的要求对其所陈述的事实的真实性需要调查的,乙方律师应积极的协助调查,查清相关事项,合同范本《风险代理合同范本》。
4、对收回的现金及其物品有及时的交付给甲方的义务。
5、在办理代理事项过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七、代理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进度和成果按以下标准和方式支付乙方的代理费。
1、一审判决胜诉后甲方按判决书确定数额的 支付代理费。此款在判决送达后三天内支付。乙方败诉则不支付代理费。对方不服上诉的乙方则代理二审,二审胜诉后,甲方则在二审判决送达后的三天内按照判决确定数额的 %支付乙方代理费。
2、执行过程中若乙方为甲方收回的是现金,则按照收回现
金数额的 %支付乙方代理费。如果收回的为非现金资产,该资产收回时需经甲方同意,同意后该资产归甲方所有,甲方收到该非现金资产后应按评估数额的 % 支付乙方的代理费。该资产变卖成现金后按其现金数额的 % 支付乙方代理费,但应扣除事先按评估数额支付的部分。甲方自用的按评估数额的 %支付。
3、乙方在代为领取现金或非现金实物后可以扣除自己应得的部分。其余部分应在收到后三天内支付给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4、甲方直接领取现金或实物的,应当按上述标准在收到后的三天内支付乙方代理费,不得截留或挪用。
5、乙方所收取的全额代理费用中的 % 的.金额为甲方开据正式的律师代理费发票。 % 的金额可以用其他发票冲抵或由甲方自行冲抵,作为乙方已经用去的办案差旅费用的补充。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如实的陈述委托事项或者陈述的委托事项不符合客观实际,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代理事务或代理事务难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标准按委托事务标的数额的 %支付。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又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此事务或者本人自己出面办理此事务的均应视为乙方的代理行为。甲方同样应按本合同的标准支付乙方代理费。因委托的人或甲方本人办理失误造成乙方无法按计划完成代理事项的,应按委托事务标的和以上标准赔偿乙方的代理损失。
3、乙方无故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职责,致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乙方应根据实际损失的大小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有效的债权诉讼及执行时效丧失或者丢失重要的证据材料导致败诉,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5、甲方和乙方领取乙方办理的事务所得的现金或实物后,应及时的按规定的比例交付对方,否则按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对方支付滞纳金。
九、履约保证
甲方提供 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保证在乙方履行义务后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相应合同义务。
十、其它条款
十一、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完成委托事务或依法解除后失效。委托事务的办理期限应以相关部门的办理期限为准。乙方应不间断的催促相关部门及时办理相关事项。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对代理事务在 月内没有实质性的进展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时,应提交 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 :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代表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117853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之规定,甲方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销售项目名称及地址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销售房屋为________预售商品房现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_______(商品房屋注册登记证号:_________)
第三条受托销售范围
(一)乙方受托销售范围:
;
;
。
(二)乙方受托销售房屋计_________套,销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三)销售面积计价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计价:
1。按套(单元)计价;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3。按建筑面积计价。
第四条委托销售代理方式
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代理方式:
(一)整体包销:乙方在一定期限内以甲方名义销售,向甲方支付包销价款,获取销售差价利益,并保证在包销期限届满时完成甲方应售商品房。
(二)风险代理:甲方在未支付代理费用的情况下,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对房屋进行销售,产生的权利义务由甲方承担,乙方按销售业绩及约定获取报酬。
(三)一般代理: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对房屋进行销售,产生的权利义务由甲方承担。
(四)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式的具体内容、事项等由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第五条销售价格
(一)本合同约定的销售范围内的房屋价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起价_________元平方米,最高价_________元平方米,均价_________元平方米;
2。售价_________元平方米,可上、下浮动_________%至_________%;
3。按楼层、户型定价销售(见附件)
(二)在实际销售中,每套房屋售价如需折扣优惠,须经甲方同意。
(三)房屋售价经甲方同意折扣销售的,代理服务费应按下列第________项计算:
1。房屋原售价;
2。房屋折扣后售价。
(四)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销售计划及进度
第七条销售收款
甲方_________同意不同意由乙方代收购房定金及预付款;如甲方同意代收的,乙方应在收到购房定金及预付款后____日内将代收款项交付给甲方。
第八条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式及结算方式、支付期限
(一)计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及商品房交付期限。
(二)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商品房合同范本及物管合同;现房委托销售的,还应提供《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三)提供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屋注册登记证、房屋分层平面图、户型图等销售资料。
(四)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五)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代售房屋自行销售或另行委托他人销售。
第十一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开展销售工作。
(二)按照合同规定的销售价格、销售计划进行销售代理。
(三)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四)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宣传范围进行宣传。
(五)不得将代收的定金、房款等款项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甲、乙一方或双方有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代理销售金额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对方或者
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如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后____月内,所销售的房屋少于应销售房屋套数_____%的,甲方有权在____月届满之时,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未售出房屋的处理
如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受托销售义务,未售出的`房屋,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方式处理:
(一)由乙方按照_________价格购买;
(二)乙方将未售出房屋退还给甲方,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售出房屋总售价_____%的违约金;
(三)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
(一)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楼层、户型定价销售价格表
1、本合同文本为签约使用文件。
签约之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省建设厅政策法规处(085X2717)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由委托人、受托人双方协商确定后在空格部位填写。
5、本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不作约定的,应在空白行划斜线,以示删除,未删除的印刷文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6、在合同签订前,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出示所售房屋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等资料。
甲方:_________广播电视局(台)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经过竞价方式取得甲方广播、电视广告代理权,甲乙双方就广告代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一个广播频道和一个电视频道(综合频道)的广告及收费性节目(新闻类栏目、新闻专题除外,以下同)全部交由乙方代理经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武部、组织部、纪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的通知、公示、讲话、标语等由甲方安排乙方免费播出,乙方不以此冲抵代理费。
二、甲方正筹备开通综艺频道,如开通后该频道新闻、专题等新闻类节目以外的节目全部由乙方代理经营。该频道播出值班人员必需由甲方安排本单位职工,费用由乙方全额支付。该频道新闻类节目播出及值班人员由甲方安排,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甲方负责合理安排广告及收费性节目的播出时段、时长(每天____至____,____至____间合理安排),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违背播出规定安排节目。综合频道的时长全天不少于____分钟(乙方节目源充足为前题,含电视剧)。广播频道每天在____分钟以内(早中晚三次播音每次____分钟以内)。甲方对广告及乙方制作的所有节目进行审查签字后方可播出。
四、《某某新闻》及专题前后的.特约影像广告由乙方代理,仅以字幕形式(含一个固定面面)出现的赞助或特约由甲方收取费用。《某某新闻》中开办的小栏目凡有片花的赞助,如由甲方联系则同乙方按____分成,如由乙方联系则甲方同乙方按____分成。
五、甲方对新闻类节目、直播节目进行包装或甲方自身业务需要在广播电视上进行广告的,乙方不收取广告费或冲抵代理费。
六、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节目制作的现有设备(需首先满足新闻采制的使用)。如乙方需要更新或购置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合同期满后乙方购买的设备归乙方所有。甲方提供乙方单独使用的设备,由乙方负责使用、保管与维护,损坏赔偿。甲乙共用的设备(摄像机、话筒、灯光除外)正常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理,乙方不以设备、运行条件等问题要求减免或推迟交纳代理费。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一个门面、一间办公室、一个小型制作室)。合同期满后,办公场所(含乙方装修)和甲方提供的设施归甲方所有。门面装修、设备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按照《广告法》和相关规定、办法合法经营,并承担自身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九、乙方制作广告需要播音时,甲方应免费提供播音员(首先保证新闻播音)。但离开办公区进行播音、节目主持工作时,乙方需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加班、差旅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十、乙方在合同期内,第一年向甲方缴纳代理费税后现金(设定____)万元,后两年分别在上一年税后现金基础上按____%、____%递增,即第二年为____万元+____万元×____%,第三年为____万元+____万元
×____%+(____+____×____%)万元×____%。所缴代理费(现金)在每月____日前按全年代理费的____分之一缴入甲方。
十一、自协议签字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万元风险抵押金。若乙方连续____个月不能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代理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全额扣除乙方____万元风险抵押金,并终止合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全额退回乙方____万元风险抵押金(不计利息)。
十二、如果甲方无故停播乙方制作的某收费性节目,则每月按该节目前____个月收入的平均值计算乙方损失。由于设备、停电等非人为因素造成乙方节目停播,甲方应在其他时段补播乙方节目,乙方不要求甲方赔偿损失。乙方制作的节目,存在与相关政策、法规相违背的行为或受到观众的反感,一经发现或举报,甲方有权停播,乙方不要求赔偿损失。如遇非抗力因素,甲方长期
(____月以上)停办所有收费性节目而且____个月内无法恢复播出,则该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全额退还乙方风险抵押金(不计税金),停播当月代理费免交,乙方不要求甲方给予其他任何形式的赔偿。
十三、此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此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实行广告代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代理权。
十五、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方一份,经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县广播电视局(台)(章) 乙方:____
法人代表: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公证方:_________ 公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
附件共3份:
1.备忘录
2.乙方工商执照复印件
3.广播电视媒体从业资格证明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_________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区域
1、乙方的代理区域为:_________地区。
2、代理区域扩大或缩小的条件及方法:_________
二、代理产品
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_________
2、代理商品种类增减的条件及方法:_________
3、约定新产品(是/否)包括在内:_________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3)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4)同意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续约费;
(5)_________。
五、最低代理销售额
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为_________,乙方保证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连续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六、代理商品价格
1、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_________%。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_________构成。甲方除向乙方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2、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乙方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七、佣金
1、乙方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佣;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佣。
2、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征收的关税等应另开发票。
3、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4、甲方每季度应向乙方说明佣金数额和支付佣金的有关商务,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5、乙方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甲方不予接受则无佣金。若乙方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乙方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甲方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八、商情报告
1、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_____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甲方还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九、推销、宣传与广告
1、乙方是__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2、乙方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代理产品(服务),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担广告与宣传费用。
3、甲方通过制定总体广告计划及其他规定,实施产品的广告计划和发布广告;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代理区域内发布促销广告,开展促销活动。
4、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对广告活动的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
5、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代理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十、购货与销售
1、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货款。
(1)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交付货物,交货地点为乙方所在地。
(2)甲方可代乙方发货,乙方承担铁路货运或汽运费,航空货运费等,发货方式由乙方确定。
(3)甲方将在发货后将货运单据传真或寄至乙方。货运时间以货运单据上标明的时间为准。
2、乙方须在收到货物后_________日内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甲方予以换货或退货。
十一、监督、培训及售后服务
1、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2、乙方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_________次的业务培训。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6、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7、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_________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十二、知识产权
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拥有的商标(商号、标志)、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权利。
2、甲方对许可乙方使用的商标(商号、标志)、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的权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1)仅限于销售代理经营的目的;
(2)甲方许可的第三人在代理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业秘密;
(3)《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或《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或《专利实施许可协议》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3、乙方应经常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报告。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帮助甲方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甲方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4、乙方不应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乙方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5、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_年内,乙方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_年内,乙方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
6、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十三、合同转让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代理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代理销售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
(1)乙方要求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及转让条件、受让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况报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
(2)乙方转让本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销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乙方在_________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3)乙方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代理销售合同。
十四、合同变更
1、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不得与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属协议的内容相抵触。
2、甲方应当将合同变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关事项,在规定的变更时间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在代理区域内实行变更,并及时将实施的情况报告甲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专业的律师代理诉讼。
2、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经________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3、甲方拟聘请乙方__________律师代理其参加诉讼活动,乙方予以同意。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与____________纠纷一案的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后不得另行委托其他人代理此纠纷。
二、代理权限
甲方授予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以下第_______种: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包括代办仲裁或诉讼(起诉、上诉)立案手续、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或诉讼请求,代为参加调解、和解,签署相关协议,代为提起诉讼(起诉、上诉、反诉)、代为强制申请执行、代领执行标的、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代为提交、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和案件材料、代为出庭陈辩。
(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理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个人稳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重大过错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代理费,但本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律师代理费
1、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
(1)代理费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3)余下的代理费待案件审结后一次性收取。
2、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原告或反诉人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或为代理案件做了实质准备工作,而甲方撤诉的。
(4)案件在庭前通过调解、和解的。
(5)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3、费用汇入银行:
乙方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除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以外的差旅费、食宿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师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工作费用,报销以有关部门的正式发票为依据,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七、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退还代理费: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收取的代理费: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________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全部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八、通知及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
2、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邮寄、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3、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无论对方是否签收。
4、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诉至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至乙方律师完成委托事项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2、完成委托事项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包括判决、调解、裁定、裁决、和解和撤诉等)或本合同特别约定的代理事项完成终止。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公开课及内训招生协办方,进行代理招生工作。
2、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招生授权书(见附件形式)
3、乙方在本协议期内向甲方推荐学员及意向客户,由甲方进行跟进处理(乙方原则上不负责客户咨询及跟进工作)对乙方在本协议期内向甲方推荐的客户(包括乙方在协议签订同时向甲方提供的本协议期之前的所有意向客户),于本协议期及之后一年内产生的成交,均计入乙方代理业绩。
4、甲方须按本协议第六条及第七条指定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业绩相应的佣金;
计算公式:乙方代理业绩所产生的实际成交总金额x项目佣金比例=乙方佣金。
甲乙双方确定项目佣金比例如下:
公开课为___% , 内训为___% (若有其它特殊情况,请在本协议列出)
5、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互联网招生系统帐户,由甲方自助进行招生信息的发布及维护。甲方在乙方招生系统中发布的招生信息,须为符合本协议之项目,否则乙方将全部视为本协议合作项目,并对产生的业绩根据本协议收取佣金。甲方培训公开课如有延期情况,应在确定延期之日立即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中止发布甲方招生信息。
6、乙方负责将客户报名及咨询信息记录于甲方招生系统帐户、或以电话及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定期查询乙方互联网招生系统中记录的报名及咨询信息,对报名或咨询的客户及时进行跟进,并于乙方招生系统如实记录每客户跟进情况。
7、对于乙方向甲方推荐并已成交客户,甲方应于开课后三个工作日内于乙方互联网招生系统进行准确记录,并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计算出乙方应收佣金,同时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冻结甲方招生系统帐户,并停止对甲方招生信息的宣传推广工作。
8、甲方须于每客户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佣金(以支付凭证日期为准),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加收每日1%的滞纳金。如甲方延迟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超过30工作日,乙方有权向甲方另外索赔乙方代理佣金一倍的违约金,并有权中止本协议乙方义务。如发生甲方遗漏乙方向甲方推荐并已成交客户的情况,甲方须按本协议相应条款支付相应乙方佣金,并另外向乙方支付相应乙方佣金的一倍的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乙方义务。
9、本协议自生效起90天内,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客户无任何成交,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乙方义务。
如甲乙双方客户信息有任何重复或冲突情况,除甲方可提供确切书面证明外,均应计入乙方代理业绩。
甲方不得在乙方网站发布虚假信息,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由此引起的纠纷,甲方负全责。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如甲方未提供中止本协议的书面形式协议附件,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10、如本协议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书面协议附件形式补签。
1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电话: 电话:
盖章: 盖章: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附:代理招生授权书
(填写甲方单位名称)授权______市______顾问有限公司作为招生代理,进行(填写招生合作项目名称)工作。
特此授权 (填写甲方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
(甲方单位法人签章)
授权期限: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