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催收委托代理合同(精选35篇)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 定 代 表 人:
地址: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的专项债权管理顾问,特别授权乙方以合法的方式向甲方之债务人催收逾期欠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代理内容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向甲方的欠款人进行欠款催收。具体欠款人见双方确认之具体催收清单。本协议所指委托为特别授权委托,包括但不限于代为催收甲方交办的催收案件,代为委托律师进行诉讼,代为转委托,代为收取催收款项,代为签发、收相关文书,代为和解、调解等。
2、甲方同意乙方可根据案情需要,转委托第三方催收,但接受转委托第三方的行为及因此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委托期限:五年。自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合同到期后,双方未提前30日提出到期的,自动续延5年。
第二条、 催收范围
1、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借条/借款合同原件、甲方向乙方支付出借款的银行流水原件、借款人收据原件、出借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催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约定的本金以及利息、律师代理费、违约金、公证费、鉴定费、诉讼费等。
3、乙方须根据借条/借款合同确定的金额向对应借款人进行催收,甲方允许乙方根据案情需要,具有一定幅度的免除借款人债务权利,具体不超过借条/借款合同确定的催收金额的%。如需更多减免,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地址:
第三条、 代理费用
1、 代理佣金费用按乙方收回的实际金额,按实际收回金额的%结付给乙方。
2、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具有代替甲方收取欠款的权限。乙方实际收到款项后,扣除双方约定的佣金,将剩余部分在3日内支付给甲方。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债务人对甲方进行的任何清偿,均视为乙方的劳动成果,应计入乙方的工作业绩,并无条件结算佣金。
4、 甲方债务人要求与甲方结算的,甲方收到清偿款后,甲方应于3日内将佣金支付给乙方。
5、 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本案前期费用。用于本案的调查取证及差旅等相关费用。该笔费用在成功回款后可在结算时在代理费用中抵扣,该笔费用追款失利也不退还甲方。
6、涉及法律诉讼的,甲方应预先垫付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等诉讼必须费用,待执行款到位后,从中扣除。扣除再结算佣金给乙方。
第四条、 具体案件的代理期间
乙方在签定本代理合同后即开始进行具体案件的实际催收工作,具体案件的代理期限为甲方提交给乙方的具体案件的所有债务追讨结清或甲方认可的其他结清时限。本合同委托期限到期的,具体案件的委托期间也应相应顺延至具体案件催收结束。甲方给乙方的授权为不可撤销授权。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客观、全面、详尽地向乙方陈述案件事实,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2、甲方应依合法约定时间支付代理费用及前期费用。
3、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代理业务的办理进度、办理质量。
4、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有关本案的调查材料、代理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5、甲方明确告知乙方在催收债务的过程中只得采用合法的方式,因乙方催收处理方式导致乙方与欠款人之间的法律纠纷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与解决。
6、借款人款项直接支付给甲方的,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到位通知后,三日内不予书面回复视为默认。甲方否认乙方到款通知的,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银行流水给乙方核实。
7、甲方应按乙方要求配合起诉,并协助提供有关的诉讼材料,甲方应一应协助。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甲方社会和市场信誉。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超越合同约定,减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2、乙方不得与欠款人串通,损害甲方的利益。
3、乙方应建立业务联系制度、结案报告制度,定期向甲方报告催收情况。
4、每一具体案件结案时,不论实际回收金额的多少,乙方都应向甲方书面提供结论性报告。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催收工作,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书面材料,特别是诉讼材料。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甲方隐瞒重要事实,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或拒绝办理虚假的具体个案。
2、无论何种理由,协议一方决定提前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时,均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逾期付款的,应承担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4、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造成守约方损失的,应赔偿实际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双方认可不低于5万元。
第八条、 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客户资料,以及协议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实和材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提醒的通知的报告、记录及意见等材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违反,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上述应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对方的原因被公开的情形除外。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免责条件
乙方在催收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以及非过意和重大过失导致欠款无法追回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名及盖章后生效,代理期限届满时自动失效。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代理销售___________项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楼盘地点:
二、代理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作为“____________”(其中建筑主体上部物业委托销售面积为㎡,商业物业委托代理销售面积为㎡,车位物业委托销售代理总数为个。)的销售总代理,负责该物业的销售及销售过程中策划、宣传广告等工作。
三、代理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群楼以上物业建筑面积销售达90%止。
四、代理楼盘均价底价实现计划:
建筑主体群楼以上物业:均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
(乙方依据此均价制订出个户明细底价表,甲、乙双方依据此份个户明细底价表进行个户基本代理费和溢价部分的代理佣金的结算),甲方应在开盘前三个月确认开盘均价底价。
群楼商业物业、地下室车位物业等价格及销售进度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签订代理补充协议。
五、正式购房合同的签定:
乙方应根据甲方确认的合同范本及单价标准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手续。
六、群楼以上物业销售进度约定:
第一阶段:自开盘起个月内完成委托可售推盘量的35%;
第二阶段:自开盘起个月内完成委托可售推盘量的55%;
第三阶段:自开盘起个月内完成委托可售推盘量的70%;
第四阶段:自开盘起个月内完成委托可推盘量的90%.
备注:销售进度是以各个批次推盘量作为考核依据,销售进度不进行各个批次推盘量累加考核,具体各个批次实际的推盘量依据市场情况或甲方开发情况来制订,制订结果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七、代理费标准及支付:
代理费标准:依据双方协商的项目平均价,制定合理的个户销售单价底价,并保持合理的各批次销售进度,在此前提基础上执行代理费结算,包括基本代理费及溢价两部分。
)基本代理费:
(1)完成各批次相应阶段销售任务的,每阶段按售出物业成交额的1%结算基本代理费。
(2)未完成各批次相应阶段销售任务的,每阶段按售出物业成交额的%结算基本代理费。
)溢价部分:
完成各批次相应阶段销售任务的,甲方抽取相应批次已售出房源超出相应个户底价部分的30%支付于乙方作为乙方创造超额部分的奖励金;
代理费支付:
代理费按每月10日前根据代理情况,结算一次;
1、甲方收到按首付加贷款方式付款的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后,支付该合同销售代理费的70%给乙方,待房款全部到账后再支付25%的销售代理费给乙方。
2、甲方收到一次性付款的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款后,支付95%的销售代理费给乙方。
3、甲方预留5%销售代理费作为售后服务保证金,在乙方为各户客户办理完入住手续后做相应的个户结清或本协议解除时一次性付清。
.代理期满,甲方应在30日内结清并支付未支付部分代理费(包含基本代理费及溢价部分)。
.代理期间,甲方同意以低于个户底价出售上述物业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予以办理相关销售手续,甲方书面批示的低于个户底价销售的个户物业,乙方按相应个户物业的实际成交金额结算相应的基本代理费。
.甲、乙双方出售的上述物业均计入乙方代理业绩,甲方均应按上述计算方式支付代理费。
八、甲方权利、义务:
1.提供完整的工程进度表,保证年月日封顶,年月日交付使用,若项目为分批次开发,甲方应将具体各批次的工程进度表以书面形式提供于乙方。
2.提供售楼部,并完成内外卖场的装修布置,年月日前,提供乙方使用。
3.提供该楼盘的全部设计图纸、含总平面、立体色彩效果图主建筑单体图等,以及该项楼盘内供销售的物业明细表,含房号、建筑面积、公用分摊面积等。
4.保证该项目房产产权真实、合法、完整。
5.负责项目所有销售广告费用(控制在1%——1.5%以内,售楼部的建设和装修不列入广告范围)。
6.安排财务人员收取房款及定金等财务事宜,安排1名报备人员负责办理合同备案登记及按揭手续以及保安、保洁、服务等相关后勤工作人员。
7.甲方负责同乙方共同确定各个销售阶段的商品价格及允许浮动幅度,并根据市场状况定期修订。更多合同范本请访问合同范本频道
8.甲方负责确定商品房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等并负责审定合同补充条款。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与客户签订附加条款的合同,甲方不予承认,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签定后负责提供并制作该项目的全案营销、策划及推广方案,乙方提供的方案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2.负责培训售楼人员并支付售楼部乙方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3.制作并提供该楼的全套营销策划方案;
4.负责售楼部户外看板及围墙广告的设计工作;
5.负责楼书、广告设计工作;
6.负责项目媒体广告的设计工作;
7.负责设计组织销售公关活动等;
8.协助购房者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向买方催收购房款。
9.乙方负责从第一次接触客户至客户办理商品住宅入住手续为止的全过程客户服务工作。乙方的项目策划、营销、广告宣传费用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
10.乙方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客户资料(含未签订购房协议的客户),按月编写客户分析和各有关销售分析报告,及时提交甲方。
11.乙方负责根据双方确定的销售价格幅度内销售商品住宅,不得私自定价。
12.乙方负责按照甲方审定的商品房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条款,代表甲方与客户签订购房合同;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甲方认定的合同文本,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代表甲方以客户签订额外的附加条款。
十、费用分担
1、甲方承担的费用
)售楼部建设或租赁、装修及水、电、宽带、物管费等。
)楼宇沙盘模型、个户模型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效果图制作。
)各类楼书、海报、效果图、等宣传品的印刷。
)售楼部甲方人员人事费用。
)各类媒体广告发布。
)售楼部办公配套物品,如:电话、桌椅、复印机、电脑、传真机、饮水机、空调等。
2、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人员的人工费用。
)乙方销售人员的制服费用。
)售楼部日常低值易耗品办公费用。
)售楼部人员日常办事交通费用及与售楼公关费用。
)售楼部电话费用。
)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所有费用,乙方必须提供正式的发票。
十一、其它约定:
1、分批次开盘时间另行约定。(但必须以取得预售许可证为前提条件)。更多合同范本请访问合同范本频道
2、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再委托其它公司或个人从事该项目的销售代理,若甲方单方终止合同,则余房计入乙方销售业绩,甲方须付基本代理费于乙方。
3、甲方不得无故终止、解除合同,若甲方单方无理由终止合同,则甲方必须在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依照法律规定,乙方已告知甲方诉讼风险和律师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知道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后,仍然要求乙方风险代理其诉讼。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一、代理事项和权限
甲方与因纠纷一案,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代为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反诉。
(二)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代为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款或物;有权就本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留置案件款或物;有权与对方当事人就执行达成和解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项代理工作。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办法
甲方按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律师代理费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
(一)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由甲方首期交纳代理费元,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叁日内,向乙方支付,其余代理费按判决书判决或调解书调解数额的10%支付乙方。
(二)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由甲方首期交纳代理费元,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叁日内,向乙方支付,其余代理费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15%支付乙方。
(三)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由甲方提供作为担保,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内,向乙方提供,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20%支付律师费。
(四)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30%支付律师费。
(五)如甲方系被告或第三人,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则按避免的经济损失额的30%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避免的经济损失额按原告诉状中列明的诉讼请求额减去被告(或第三人)实际承担的数额计算,如诉讼请求额在诉讼中有增加,则按增加后的数额减去被告(或第三人)实际承担的数额计算。
(六)如甲方得到的利益是非货币财产(有形物品、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土地使用权、债权、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的财产)时,则由甲方按该非货币财产价值额的%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该非货币财产价值额按法律文书或甲方与对方当事人的协议价格确定,并在非货币财产价值额确定后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七)其他特别规定:
经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收取代理费用。
房地产委托代理合同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基础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代理事项
(一)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座落: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权属:_________。
(二)代理事项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____个月。
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
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五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
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第_________项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佣金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给付甲方。
第七条预收、预支费用处理
乙方_________(预收/预支)甲方费用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事项,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再行清结。
第八条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不能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随时研究协商;
(二)乙方应认真负责行使甲方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欺骗被代理人;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双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对方利益的;
4.其他过失损害对方利益的。
(二)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十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一)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四)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一)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四)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一)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二)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甲方(持卡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股东代码: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E-mail地址: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________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和《_________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_______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圳证券账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账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五条甲方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各种接入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甲方的委托记录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交易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甲方在开通_________后,乙方将为甲方从事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通过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所发出的委托指令;
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4.协助办理甲方证券账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
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服务。
第九条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同名储蓄卡账户。_________银行按照甲方的申请和授权以及乙方提供的数据,代理甲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自动划转。
第十条_________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对应的储蓄卡账户。
第十一条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委托事项的秘密。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条甲方若已经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须在向原指定证券公司办理撤销指定交易后,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________银行对甲方因在原指定处办理有关手续不妥而影响在乙方处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_________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若遗失储蓄卡及对应活期储蓄存折,应按照_________银行的规定办理挂失手续;若股东代码卡遗失,还需向证券登记公司等相关机构办理挂失。在挂失手续生效前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记录和交易资料。
第十七条因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乙方按甲方的委托指令向交易所申报,但委托在有效期内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银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因政策重大变化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因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及出现其他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甲方通过乙方进行的任何证券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责任或由于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买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对甲方托管在乙方证券的留置权。甲方在经催告后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银行通知履行义务或予以赔偿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有权处置与甲方债务相当的证券和资金。当甲方的全部证券和资金不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乙方和_________银行对甲方保留追索权。
第二十三条乙方对本协议条款有修改和解释权。若需补充或修改协议条款,则须将新内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异议应在公告后30天内到原开户点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接受新内容,并将公告的内容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的修改一经公布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条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在甲方办理_________销户手续后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1.证券市场存有风险,甲方既可能通过证券投资而获取收益,亦可能因证券投资而遭受损失。
2.网上委托是甲方通过互联网完成证券交易委托的过程,它包括委托、撤单、成交回报查询等。作为一种新的通信方式完成证券交易委托,同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网上委托还存在着一些特殊的风险,甲方应认真、全面地了解这些明示的或潜在的风险,并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损失,且无需乙方另行通知或公告;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交易指令通过互联网传输,可能由于其他非证券交易使用人数过多而导致网络繁忙、传输速度减慢,因此交易指令有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
(2)甲方完成网上委托必须具备成都证券发放的证书、证书密码和交易密码。但由于甲方的各种原因,如证书和密码同时遗失等,可能导致甲方的合法身份被仿冒并因此造成损失;
(3)证券行情和证券信息通过互联网传输,由于互联网上黑客恶意攻击的存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互联网服务器可能出现某些故障,同时由于互联网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行情信息和证券信息有可能出现错误、误导或延迟;
(4)其他可能造成甲方损失的风险因素。
3.为了加强对风险的防范,我们提醒投资者采取以下措施: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证书密码和交易密码并定期更换;采用快捷、安全的上网方式并在网络环境稳定时进行网上证券委托;因通讯线路原因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现问题时,使用其他替代委托方式;对比其他相关信息并及时查证成交情况;在网上证券委托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交易程序;定期使用杀毒软件对计算机进行扫描。
4.本协议中所含_________和_________银行的免责条款,凡因该类明示的或其他形式的免责条款约定的免责事由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应在充分了解证券市场风险及_________和_________银行免责条款含义后签订本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委托方(甲方):
地址:
电话: 受托方(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专项债权管理顾问,以合法的方式向甲方之债务人催收逾期欠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代理内容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向欠款人 (身份证号: ) 进行欠款催收。
2、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可根据案情需要,在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转委托第三方催收,但接受转委托第三方的行为及因此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条、 催收范围
1、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资料包括: 。
2、根据本条第一项的书面资料,甲乙双方确定向债务人主张的欠款数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在此债权的基础之上,甲方允许乙方在免除债务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债务的范围内与债务人协商处理。
第三条、 代理费用
1、 代理佣金费用按乙方收回的实际金额,并根据债务逾期时间按一定的比例计算支付乙方(含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本次代理佣金费用为实际回收欠款金额的30%,大写百分之叁拾结付乙方。
2、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欠款人、担保人将全部债务款项以现金或转帐方式交付乙方,再由乙方转交甲方。
3、 甲方支付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作为本案前期费用。用于本案的调查取证及差旅等相关费用。该笔费用在成功回款后可在结算时在代理费用中抵扣,该笔费用追款失利也不退还甲方。
第四条、 代理期间
乙方在签定本代理合同后即开始进行实际催收工作,代理期限为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客观、全面、详尽地向乙方陈述案件事实,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2、甲方应依合法约定时间支付代理费用及前期费用。
3、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代理业务的办理进度、办理质量。
4、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有关本案的调查材料代理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5、甲方明确告知乙方在催收债务的过程中只得采用合法的方式,因乙方催收处理方式导致乙方与欠款人之间的法律纠纷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与解决。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甲方社会和市场信誉。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减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2、除甲方有一定明确方向的建议需求外,乙方还应就受委托事务执行相关的业务问题向甲方进行尽可能全面与详尽的告知。乙方应就提醒通知的各个适当步骤予以建议,就可预见及可避免的不利情况予以防止。
3、乙方不得与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请送礼),损害甲方的利益。
4、本合同结案或合同期满时,不论实际回收金额的多少,乙方都应向甲方书面提供结论性报告或者说明。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甲方隐瞒重要事实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由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户产生或将要产生实质性的严重后果如信息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甲方对此不承担有关责任。
2、乙方处理受托事务违法,并对甲方产生或将要产生实质性的严重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3、无论何种理由,协议一方决定提前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时,均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和客户资料,以及协议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实和材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提醒的通知的报告、记录及意见等材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违反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上述应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对方的原因被公开的情形除外。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免责条件
乙方在催收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车祸等)导致欠款无法追回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名及盖章后生效,代理期限届满时自动失效,若代理期限届满,代理事项尚未处理完毕,如甲乙双方认为必要,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内容: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全权委托
三、收费金额: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后甲方支付元整,甲方在官网查询到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合格后付清剩余元整。
五、甲方按照省建设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向乙方相关文件资料,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如未按时提供资料造成延误,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负责将相关资料整理完全,在办理过程中必须保证甲方的企业和个人资料完整,对知悉的商业机密严加保密,不得外泄。
七、协议期限:_________________乙方于年月日受理资料后,在年月日之前完成委托。未按该协议时间完成,乙方将退还甲方所付的全部费用和文件资料。(特殊情况除外)
八、在办理过程中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协作,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投资者)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上海股票帐号:_______深圳证券帐号:___________
乙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双方声明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禁止或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提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投资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开设资金账户
第三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同名证券账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账户。
第五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时间内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交易代理
第六条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红利股息;
5,接受甲方对其委托,成交及账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查询,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委托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乙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但当甲方资金账户出现大额异常变动时,乙方有义务予以关注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报告。
第十五条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账户。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六条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甲乙双方的责任及免责条款
第二十八条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甲方应妥善保管其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因他人伪造,变造资金账户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有过错的,应由乙方先予承担,再依法追偿相关损失。
第三十一条当甲方遗失证券账户卡,身份证,资金账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二,三十三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五条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忠实地向甲方提供信息,资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自行承担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六条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七条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账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八条甲方以现金存入的,必须以现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须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账户不能与任何自然人账户相互划转资金。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四十条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一条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二条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根据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登记公司的规定如需修改或增补,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将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条款中已有约定外,可以是书面送达通知或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报刊和乙方经营场所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即视为送达。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十九,二十条所指情形发生。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代表人:
地址:
受委托方:(以下称乙方)
代表人:
地址:长沙市____路____号___大厦___层
甲方因与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出售纠纷执行一案(中级人民法院(20xx)执字第号),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出售纠纷一案的执行阶段代理人,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权限及工作范围
1、掌握甲方与执行相关的各类情况,积极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代理甲方向执行法院提供相关资料,陈述意见,与执行法院、申请执行人及有关部门、甲方的债务人进行联系、沟通、协调,代理甲方提出异议、申诉等(详见授权委托书)。
2、代理甲方参与执行过程。
3、代为就负责执行的法院在执行程序所发生的违法行为申请违法确认以及申请国家赔偿。
三、具体要求
1、乙方应对委托的案件进行必要的案情分析,并提供详细的以时间为主线,包括进展预测、拟采取措施(含破产清算方案等)和可能的结果等情况的《代理计划书》。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以及受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文书,及时办理受委托的事务;乙方应在承办委托事宜过程中,按照《代理计划书》所列计划及时、主动地向甲方书面报告案情的进展情况,对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3、乙方的一切工作应合法进行,其非法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律师在代理权限内应当勤勉尽责,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权益的活动;未经甲方特别授权,不得擅自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五、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违反保密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必须如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有关证据,协助乙方做好执行代理工作。
七、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或者非甲方原因需要终止本合同的,乙方不收代理费,已收代理费应退回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八、根据《XX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并经双方协商,乙方本合同律师代理费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xx0.00元),其中包括乙方履行合同的相关费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履行完毕支付余款。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及有效范围: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止。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中国建设银行住房信贷部(以下简称乙方)代理保险业务,具体协议如下:
一、代理业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个人抵押贷款商品住房保险》业务。
二、双方义务
甲方:(一)向乙方提供代理险种的条款、费率、单证等实务手续,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辅导。
(二)按合同规定的险种及承保质量付给乙方劳务费。
(三)乙方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甲方对乙方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乙方:(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为他人代理同类保险业务。
(二)乙方须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并按甲方的具体要求,收集保存好有关单据和资料,建立好各项规章制度。
(三)乙方及时上划保费,不得拖延挪用。
(四)乙方须保质保量地办理好业务手续,并及时收取保险费,遇到问题时应及时告知甲方,以便迅速协调解决。
(五)乙方超越代理权限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三、保险代理手续费
甲方按实际到帐保费的 %直接支付给乙方。
四、代理期限
保险代理期限为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违反代理合同规定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负违约责任;
2、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乙方有权解除代理合同,并要求甲方按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
六、保险代理合同的终止
1、甲方或乙方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代理期满两个月前,经书面通知对方,则代理合同期满时终止;
2、甲方和乙方达成解除合同协议,则保险代理终止;
3、代理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代理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合同法》以及有关法规,以平等互利为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向,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所有的位于_地产项目(以下统称本项目)的销售代理。
1—2、乙方受托代理本项目的范围:总建筑面积约 平米。
1—3、在本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或自行单独进行由乙方所代理的事项。
1—4、双方签约资质:
1)甲方提供:公司营业执照,项目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
2)乙方:身份信息。
第二条、委托代理期限:
2—1、本约期限:从本约正式生效之日起,到 年 月 日。
2—2、合同期满后的续约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3—1、甲方负责对该项目独立承担相关责任。
3—2、确保项目进行市场销售的合法性,确保与客户契约的合法和契约承诺,并独立承担相关责任。若购买人购买的该项目房产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规划设计变更或销售面积变化,以及因质量、典当抵押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3—3、负责收取购买方按约定所支付的'款项。
3—4、全力配合乙方办理相关销售手续或银行按揭手续。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4—1、作为本项目销售的总代理,乙方负责本项目全程市场营销。
4—2、作为本项目销售的总代理,乙方全面负责现场对客户的接待、推介、跟踪服务等工作,及本项目销售控制和销售操作。
4—3、乙方利用甲方公司名义负责与客户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督促客户付款,解释签约问题,并办理后续的登记、银行按揭、公证、房产证、土地证等手续。
4—4、乙方要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自觉维护甲方的权益并配合甲方的工作监督。
第五条、本项目销售价的规定
5—1、销售价:甲方确定本项目销售价为 元/平方米。
5—2、本合同签订后,即视同甲方认可乙方的代理售房价格,乙方不得低于该价销售。甲方同意在以上售价的基础上实际超出的部分全部归乙方所有,以此作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佣金。
第六条、款项的支付、收取方式
6—1、乙方代理甲方进行本项目销售,按甲方确定的销售价为基数计算的销售款由购买方直接支付到甲方账户。
6—2、乙方在代理甲方进行本项目实际销售中,超出甲方确定的销售价进行销售所超出的款项直接由乙方向购买方收取。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要严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未经双方书面许可时,另一方如果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本约另有规定的、双方都同意解除的、遇不可抗力等情况除外),属于严重违约行为,要赔偿对方违约金万元。
7—2、甲、乙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之原则,协商解决合同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可诉至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八条、附则:
本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本约附件、补充协议与本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约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乙方:
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委托方(甲方):国家开发银行
代理方(乙方):中国银行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中国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计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
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0.5‰+回收贷款本息额×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由乙方总行负责向所属代理经办行拨付。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一)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经办行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每年要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二)乙方应将代理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及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而外,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十三、附则
(一)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信贷局与乙方省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经甲方双方协商同意的项目也可由双方总行签订。
项目委代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二)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三)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国家开发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中国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甲方(著作权人):______地址:______
乙方(出版者):______地址:______
作品名称:______
作品署名:______
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全世界)※以图书形式出版发行上述作品(汉文、×文)※文本的专有使用权。
第二条 根据本合同出版发行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
(五)泄露国家机密;
(六)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
(八)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 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四条 甲方的上述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内容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五条 上述作品的内容、篇幅、体例、图表、附录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第六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作品的誊清稿交付乙方。甲方不能按时交稿的,应在交稿期限届满前 日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约定交稿日期。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的,应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报酬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甲方交付的稿件应有作者的签章。
第七条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出版上述作品,最低印数为 册。乙方不能按时出版的,应在出版期限届满前 日通知甲方,并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报酬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另行约定出版日期。乙方在另行约定期限内仍不出版的,除非因不可抗力所致,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和归还作品原件,并按该报酬的 %向甲方支付赔偿金,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八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第一条约定的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如有违反,另一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一方经对方同意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权利,应将所得报酬的 %交付对方。
第九条 乙方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乙方如需更动上述作品的名称,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增加图表及前言、后记,应征得甲方同意,并经甲方书面认可。第十条 上述作品的校样由乙方审校。 (上述作品的校样由甲方审样。甲方应在 日内签字后退还乙方。甲方未按期审校,乙方可自行审校,并按计划付萤因甲方修改造成版面改动超过 %或未能按期出版,甲方承担改版费用或推迟出版的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采用下列方式及标准之一向甲方支付报酬:
(一)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 元/每千字×千字+印数(以千册为单位)×基本稿酬 %。
(二)一次性付酬: 元。
(三)版税: 元(图书定价)× %(版税率)×印数。
第十二条 以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方式付酬的,乙方应在上述作品出版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报酬,但最长不得超过半年。或以一次性支付方式付酬的,乙方在甲方交稿后 日内向甲方付清。或以版税方式付酬的,乙方在出版后 日内向甲方付清。乙方在合同签字后 日内,向甲方预付上述报酬的 ______%( 元)。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报酬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付酬的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交付的稿件未达到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修改,如甲方拒绝按照合同的约定修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预付报酬。如甲方同意修改,且反复修改仍未达到合同第五条的要求,预付报酬不返还乙方;如未支付预付报酬,乙方按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报酬的 %向甲方支付酬金,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 年内,乙方可以自行决定重萤首次出版 年后,乙方重印应事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需要对作品进行修改,应于收到通知后 日内答复乙方,否则乙方可按原版重萤
第十五条 乙方重萤再版,应将印数通知甲方,并在重萤再版 日内按第十一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
第十六条 甲方有权核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报酬的账目。如甲方指定第三方进行核查,需提供书面授权书。如乙方故意少付甲方应得的报酬,除向甲方补齐应付报酬外,还应支付全部报酬 %的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如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应付报酬相符,核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图书脱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萤再版。如甲方收到乙方拒绝重萤再版的书面答复,或乙方收到甲方重萤再版的书面要求后 月内未重萤再版,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十八条 上述作品出版后 日内乙方应将作品原稿退还甲方。如有损坏,应赔偿甲方 元;如有遗失,赔偿 元。
第十九条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赠样书 册,并以 折价售予甲方图书 册。每次再版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赠样书 册。
第二十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一)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方式,或者按本合同第十一条(二)一次性付酬方式向甲方支付报酬的,出版上述作品的修订本、缩编本的付酬的方式和标准应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十一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许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选集、文集、全集的,须取得乙方许可。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选集、文集、全集或者许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选集、文集、全集的,须另行取得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取得甲方授权的,应及时将出版包含上述作品选集、文集、全集的情况通知甲方,并将所得报酬的 %交付甲方。
第二十二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许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的电子版的,须取得乙方的许可。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电子版或者许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电子版的,须另行取得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取得甲方授权的,应及时将出版上述作品电子版的情况通知甲方,并将所得报酬的 %交付甲方。
第二十三条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使本合同第一条授权范围以外的权利。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行使(本合同第一条授权范围以外)※使用上述作品的权利,其使用所得报酬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
第二十四条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得商定。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签章)_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
二.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专利产品 一次性无痛导尿管 在 地区的独家经销商。
三.合同标的额及市场保证金
1. 合同标的额:标的额1:乙方全年销售额;标的额2:乙方首批进货额
2. 市场保证金:为维护共同利益,确保市场稳定,乙方须交纳给甲方人民币 万的市场管理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在三个月内返还乙方。
四.供货价格详见合同附件
1. 保证金支付方式:规定时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
2. 供货方式:实行现款现货,款到发货原则。
3. 交货地点及运费:甲方在确认乙方货款到帐后及时发货,并承担产品到达乙方经销区域前的一切运费。
4. 包装标准: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标准无菌包装。
5. 产品质量: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凡由于甲方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串货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承担
1. 甲方的权利
1.1 对乙方的经营有查询、监督权。
1.2 甲方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权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2. 甲方的义务
2.1 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2.2 有责任向乙方按时、保质、保量提供产品。
2.3 甲方有责任在乙方经销区域内维护其权威性,并积极配合乙方在其分销区域内对产品推广有利的活动。
2.4 甲方有责任对乙方反馈的市场信息予以及时的研究、答复。
2.5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状况定期和不定期的召集乙方共同讨论市场管理及销售相关事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6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授权区域内连续两个月未有拓展的重点____市和重点医院进行调整,调整区域和医院辰和产品经营权由甲方重新授权,并从乙方授权区域中划出。
2.7 为规____市场,如乙方未经甲方授权而超出经营区域范围和渠道的窜货行为及其他有损于本协议条款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该行为退出窜货区域和医院。对恶意窜货行为(恶意窜货指向辖区外已使用辰和产品医院的倾销行为)需赔偿被窜货区域经销商的损失,同时按所窜货的数量每只产品罚款人民币________元,并有权视恶意窜货在________只以上者取消其地区经销资格及保留诉讼权。
2.8 为乙方提供产品上市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文件。
3. 乙方的权利
3.1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3.2 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4. 乙方的义务
4.1乙方提供二证一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许可证)。
4.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其经销区域内经销权不受侵害。
4.3乙方有责任完成双方签定的销售指标,如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销售目标的80%或单月销售低于50%、三甲医院半年内无法开拓至50%的,甲方有权进行调整,调整的区域和医院由甲方重新授权。
4.4 乙方有责任每月提供客户使用产品流向及相关资料,以便于甲方给予市场支持。
4.5如遇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需收回医院使用过程中的产品和医院相关科主任签名或经医院盖章的证明,并需经甲方确认属实后及时调换。
4.6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利益及产品形象,并在辖区内组织专业机构指定专门人员对甲方的产品进行推广。
4.7乙方有责任及时反馈产品终端信息及竞争动态,服从甲方有关市场管理的规定,对市场的异常情况应及时与甲方共同讨论、研究处理方案。
4.8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可跨区域进行任何销售和推广活动。同时,乙方在分销期限内不可同时经销与甲方产品性质、功能相同或相近的同类产品,否则均属违约。
4.9乙方有对经销区域内规____市场管理的责任,若乙方设立二级分销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如货物流向失控(窜货)、医院终端管理不严、乱定价等情况,均由乙方全额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六. 本合同有效期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双方同意续约,任何一方在期满前1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某一方不按此合同条款履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严守本合同各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由于不可抗力(运输事故等)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原因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八.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九. 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十. 解决争议的方式:
1.甲方指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向____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甲、乙双方可任选其一,诉讼地点为嘉兴。
3.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的专项债权管理顾问,以合法的方式提供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代理内容
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向欠款人进行欠款催收,并可根据案情需要,在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转委托第三方催收。
2、 乙方对该债务在主张欠款依据人民币(大写) 元整债权的基础上,允许乙方再让步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范围内与债务人协商处理。
第二条、 催收范围
具体欠款人及欠款金额以甲方提供的书面资料为准。
第三条、 代理费用
1、 代理佣金费用按乙方收回的实际金额,并根据债务逾期时间按一定的比例计算支付乙方(含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相关费用)。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本次代理佣金费用为实际回收欠款金额的 %,大写百分之 结付乙方。
2、 乙方要求欠款人、担保人将全部债务款项直接汇入甲乙双方所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兑费用由欠款人或甲方承担,转委托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如该种转委托为依照甲方指示所进行时,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 在每个案件结案后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催缴的欠款金额结算代理费用,在回款进入甲方帐户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用。若催收欠款是在乙方账户内则乙方应在扣除代理佣金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余款存入甲方账户。(节假日延顺)。
4、 甲方支付人民币¥ (大写 元整),作为本案前期费用。用于本案的调查取证及差旅等相关费用。该笔费用在成功回款后可在结算时在代理费用中抵扣,该笔费用追款失利也不退还甲方。
5、 本案如需通过诉讼解决,诉讼费、律师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代理期间
乙方在签定本代理合同后即开始进行实际催收工作,代理期限为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客观、全面、详尽地向乙方陈述案件事实,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2、甲方应依合法约定时间支付代理费用及前期费用。
3、甲方应对乙方催收事务给予必要协助。
4、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代理业务的办理进度、办理质量。
5、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有关本案的调查材料代理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减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2、除甲方有一定明确方向的建议需求外,乙方还应就受委托事务执行相关的业务问题向甲方进行尽可能全面与详尽的告知。乙方应就提醒通知的各个适当步骤予以建议,就可预见及可避免的不利情况予以防止。
3、乙方不得与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请送礼),损害甲方的利益。
4、乙方应建立业务联系制度,定期向甲方报告催收情况。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甲方隐瞒重要事实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由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户产生或将要产生实质性的严重后果如信息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甲方对此不承担有关责任。
2、协议一方决定提前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时,均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信息、资料,以及协议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实和材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提醒的通知的报告、记录及意见等材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违反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上述应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对方的原因被公开的情形除外。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条、免责条件
乙方在催收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车祸等)导致欠款无法追回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代理期限届满时自动失效,若代理期限届满,代理事项尚未处理完毕,如甲乙双方认为必要,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双方合意达成条款如下:
一、受托事项
委托受托方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二、委托方责任
1.提供受托方完成项目所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2.提供项目进行中所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给受托方付款。
4.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无故变更合同价款。
5.不得委托受托方从事违法的委托事项。
6.其他受托方应履行的义务。
三、受托方责任
1.在委托方统一管理下,负责委托项目的具体实施。
2.严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做好该项目的工作。
3.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标准,交付项目实验成果。
4.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遵守项目履行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5.承担合同价款取得的相关税费。
6.承担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的设备材料及相关人员的人身伤害事故的全部法律责任。
7.其他应由受托方承担的义务。
四、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本项目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元,项目完成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
1.委托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条件和环境或项目所需资料、信息,由于委托方原因不能完成,委托方负责其后果。
2.如因受托方疏忽出现商业机密泄露问题,受托方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受托方应按照进度安排执行项目实施计划,如果无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无法完成的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
4.如果委托方不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对项目完成质量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判。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由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七、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从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要求委托中司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高英 律师代理。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委托事务为: 为甲方与吴炳松房屋漏水纠纷一事提供法律咨询 ;
二、乙方律师的代理职责
1、认真听取情况介绍;
2、审核甲方提供的材料;
3、出具(《法律意见书》一份)或 相关法律意见文书一份 。
三、甲方在签订本时,乙方律师已经就本委托事项在代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以及律师的一切代理活动应当遵守《律师执业规范》,并只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向甲方履行告知义务。
四、甲方或其指定的联系人必须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真实、合法和完整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资料。甲方对乙方律师就本案提供的.意见、建议、方案有独立的判断和决策权。
五、乙方必须恪守职责,勤勉尽责,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六、乙方律师在代理法律事务过程中获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依法负有保密义务。
七、依照《律师法》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双方约定本代理费为 2200 元人民币;上述费用于本签订之日交纳。
八、本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甲方收到 乙方律师发出书面相关法律意见 止。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
甲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中司律师事务所
二〇xx年十月十五日
特别提示:
1、甲方在签订本前,应特别审阅第三条、第四条之约定。
2、为强化律师执业管理规范,敬请甲方在本终止后对承办律师的服务质量进行客观的评价,并在30日内将书面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本律师事务所的客户服务部。
3、客户监督电话:。监督人:潘小玉、彭小娟。诉讼委托代理合同专利申请委托代理合同商业代理合同
代理机构:人才交流机构(简称甲方)
委托单位:单位(个人)(简称乙方)
个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代为乙方人事代理计人(人事代理人员名册附后)。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被委托代理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所形成的档案材料,乙方要及时转交甲方归档。
四、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项目:
1、人事档案管理;2、聘用或劳动合同鉴证;3、户籍党籍管理;4、身份管理;5、职称评定;6、社会保险;7、出国出境、考研政审;8、档案工资调整;9、人事关系接转;10、人事政策咨询;11、人才素质测评;
12、协调流动争议;
五、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合同第四条中所列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
六、甲方有如下责任:
1、甲方以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基础上的具体义务。
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责任: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
3、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动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
八、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责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续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履行签约手续。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人事档案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负责人:X负责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详细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甲方与__________纠纷一案,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在诉讼(包括_____、非诉讼调解等)中的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甲方应向受委托的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并及时办理、按时出庭,不得延误或推诿。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相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_____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七、甲方涉案性质属__________,争议标的为__________元。
八、根据国家司法部、财政部、物价局联合颁发的《律师业务_____标准》规定,结合本案的难易程度,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纳代理费__________元整。
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函电、通讯、交通、资料、调查等项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决、调解、_____,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签订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依原合同执行。任何一方违约,按应收代理费的____%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以立案为准),甲方提出终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费一律不予退还。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师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理律师: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山东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因一事发生纠纷,特委托乙方律师风险代理。
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达成如下风险代理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指派张晖东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其在调解、审理、执行程序中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并设法达成实现债权的结果;
2、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6、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
7、代为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8、其他委托人授予的权利。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全部与该案件有关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依约支付相应的费用。
乙方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
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案件需要财产保全时,担保物由甲方提供。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
四、本案诉讼请求标的为x元。
乙方负责垫付诉讼有关的一切费用。
乙方按从对方或法院执行庭实际收回金额的30%收取案件代理费(如收回10000元,律师代理费为3000元),在案件进展过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数额分次结清。
如收回实物,按法院执行庭核定的实物金额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费。
甲方在收取款项(或实物)的同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不支付代理费的,乙方可从收回甲方的款项中扣除或对实物行使留置权。
五、诉讼过程中,未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单独撤诉、单独与
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双方风险代理合同,视为乙方完成代理任务,甲方应按照第四条约定诉讼请求的数额和约定代理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拖欠代理费用的,每日按应付代理费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律师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
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七、发生争议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可调解也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争议诉至媒体。
八、双方提倡使用书面方式,口头行为不具有对抗书面材料的效力。
九、风险提示:以下风险可能导致败诉、案件久拖不决、无法执行等不利后果。
1.个别案件审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滥用裁量权;
2.被告(第三人)丧失清偿能力或下落不明;
3.被申请人无财产或无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
4.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据或者不提供原始证据或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
甲方应当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并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并全部收回钱物止。
本案终结后,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申诉等,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乙方:山东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商标注册委托代理服务协议。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代理服务甲方____________商标在第____________类的申请注册,共____________个。该注册商标详细内容见本协议附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乙方接受委托后,负责完成商标注册代理的全部工作,并须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本次商标代理服务采取分类服务形式,具体项目为
1。商标设计费____________元。
2。商标查询选择如下方式:
商标按□中文□英文□中英文项目包干查询,包干查询费____________元。
商标查询费按实际查询次数计,每次中文____________元,英文或拼音____________元。
3。商标申请注册费用___________元,加急注册费___________元,包干注册费___________元。以上项目共计费用_____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
签订协议后,乙方即时收取甲方商标代理服务费用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须保证提供之注册申请材料证明的合法性,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失真,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甲方若有变故,如企业变更、企业重组、联系人地址变更、电话变更等等,必须通知乙方,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如因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后果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请的注册商标被国家商标局驳回或需要删改的,由甲方决定是否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如果甲方决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委托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项,协商后可做补充。
九、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开户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业务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约束,亦受深、沪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办法、规定、惯例的约束。
第二条本协议包括甲方成为乙方网上证券委托用户时需要了解的条款和条件的重要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妥为保存以备查。同时,作为乙方网上证券委托用户,甲方必须阅读并同意本网站对注册用户的各项声明。
第三条甲方同意指定乙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行使合法代理人的权利,以实现本协议中的条款。
第四条甲方决定在乙方开立网上证券委托帐户前,须对下列定义有较为明确的认识:
1.证券门户网站:___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____。
2.买入:投资者须先将委托买入所需款项全额存入资金帐户,然后买入沪、深两地挂牌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一种委托方式。
3.卖出:投资者将帐户中实有的各类有价证券进行卖出的一种委托方式。
4.撤单:投资者在当日买入或卖出委托未成交之前撤消先前买入或卖出委托的一种委托方式。
5.交易帐户:投资者在登记公司开立的股东帐户和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帐户的总称。
6.资金余额:投资者当日资金帐户中的现金余额。
7.证券余额:投资者当日股东帐户中的有价证券余额
8.资产总额:帐户内现金与有价证券市值的总额。
9.委托:证券经纪商接受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的交易行为。
10.成交:投资者实现买卖委托的一种结果。
11.对帐单:是由证券经纪商提供的反映投资者在一段时间内帐户中资金和股票变动情况的一种单据。
12.银证转帐:银行和证券经纪商之间一种资金划转业务。投 资者办理这项业务,可以通过电话自动划转银行帐户和证券帐户之间的资金。
13.挂失:投资者遗失了身份证、资金帐户、股东帐户、ca证书或遗忘了交易密码,须立即到证券经纪商处办理冻结帐户并重新办理遗失证件的一种弥补行为。
第五条甲方可以选择在乙方柜台或乙方代理机构办理开户手续。
第六条甲方向乙方及其代理机构提供的开户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成分,甲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承诺及时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如因资料发生变化,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在乙方及其代理机构开立的帐户,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转借他人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若甲方指定代理人来完成网上证券委托,其中产生纠纷与乙方无涉;甲方本人及其代理人须在乙方柜台签定委托代理协议。
第九条乙方对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客户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泄密,致使甲方蒙受经济损失,乙方对此应负赔偿之责。乙方应证券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程序要求提供甲方的情况不在此限。
第十条甲方必须牢记密码,并对密码有保密义务。乙方无权利、无义务对甲方的密码进行修改或查询。甲方应定期更换交易密码,以免泄密,如不慎泄露或遗失了密码,由此发生的任何损失,乙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在乙方开户后,乙方应为甲方管理其帐户并接受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即时执行甲方通过网上证券交易系统发出的有效买卖委托指令;
2.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3.代理甲方进行每次交易成交后的资金清算和交割,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向甲方收取并代理甲方交付证券交易手续费、税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甲方通过网上证券委托系统下达的委托买卖指令,以乙方电脑记录数据为准。
第十三条甲方委托买入证券时,交易帐户内须有足额资金支付;在委托卖出证券时,交易帐户内须有足额证券,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的委托指令。
第十四条如果甲方要办理深圳证券转托管手续,须到乙方柜台办理,乙方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申请。
第十五条一旦甲方的有效买卖指令被乙方接受,且收到成交回报,本项交易即为完成。甲方应及时审核清算交割单的内容,如有疑义,须及时向乙方提出。
第十六条甲方提出的撤单请求仅仅在甲方的报单未被交易所执行的情况下才能被执行。
第十七条甲方可以在网上证券委托系统中查询当日的成交情况,但当日的查询情况仅供参考,所有交易结果以下一交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第十八条甲方的资金帐户卡、股东帐户卡、交易密码及不慎遗失,乙方将只接受甲方的当面挂失,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挂失请求。在挂失之前的资金及有价证券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九条甲方可以随时撤消在乙方的证券交易帐户,但须在乙方工作日内在柜台亲自办理销户手续;乙方也有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委托代
理关系的权力,终止委托代理关系不会影响终止日前(含终止日)双方的委托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有些证券可能给持有者有价值的权利,但持有者不采取行动,这种权利可能过期,这些权力包括但不仅限于:配股权、股票购买权、可转换债券转换权、债券兑付权等。甲方有责任了解所拥有的所有证券的权利;乙方会尽可能为甲方提供有关此类权利的信息,但没有必须提供这种信息的义务,在没有得到甲方的指令前,乙方不会以甲方的名义采取行动,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尽力维护甲方的投资利益,并尽可能通过网上证券交易系统向甲方提供适宜的证券咨询服务。乙方郑重声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都只不过是包含了不同信息量的建议,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操作,乙方对由此而产生的投资风险和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甲方承诺偿付任何因其违约或违反乙方各项交易规定而使乙方遭受的损失,乙方对甲方的保证金和托管股份有留置权。
第二十三条乙方对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十四条当乙方网上证券委托系统信息发生以下异常以致影响甲方的正常交易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
1.交易已经开始,甲方无法进入委托交易系统;
2.甲方发现资金帐户中资金余额有异常;
3.当交易所已开市,甲方发现有价证券余额有异常;
4.甲方知道有人在未经任何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其用户密码、注册口令。
当上述情况发生后,甲方应及时与乙方联系,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交易能够尽快恢复。
第二十五条当甲方发现乙方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出现异常,除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外,应改用电话委托系统进行交易和查询。
第二十六条为了安全起见和保护甲方交易数据的需要,凡在乙方网站进行证券交易的客户均要求使用微软的internete_plorer4.0或更高版本的浏览器。如果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软件或其它设备进入证券网站,所引起的任何损失,均与乙方无关。
第二十七条甲方有责任审查和确认从乙方发出的信件、e-mail或是其他电子方式的所有与交易、资金往来有关的单据,包括交割单、对帐单、转帐清单等,这些确认单据的信息(除未被确认的)将对你有法律约束力。所需确认单据在送达后五日内,如果甲方不以书面形式表示异议,乙方将视为甲方已确认,对甲方有法律约束力。乙方有权修改异议有效期,但修改前乙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当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应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第二十九条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对国家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对证券交易的风险、对自己买卖的或准备买卖的证券品种已充分了解。
第三十条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有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署后生效。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至本协议甲方销户为止。
甲方(或法定代理人):________ 乙方:______证券________营业部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人):______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_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屋(□是/□否)已设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_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不得多于___________人。
第三条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二)出租代理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年_____个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长 (□日/□月)。
(三)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__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_______银行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过该账户收取租金并按约定划入甲方账户。
(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佣金及相关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及关于装修、家具电器等有关费用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押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八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见附件三。
第九条转委托
出租代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二)出现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出租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划付租金达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____________执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
地址:
电话: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专项债权管理顾问,以合法的方式向甲方之债务人催收逾期欠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代理内容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向欠款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进行欠款催收。
2、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可根据案情需要转委托第三方催收,但接受转委托第三方的行为及因此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条、 催收范围
1、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资料包括: 。
2、根据本条第一项的书面资料,甲乙双方确定向债务人主张的欠款数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整。
第三条、 代理费用
1、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本次代理佣金为乙方代为实际回收欠款金额的 %支付乙方,做为甲方支付乙方的包干代理佣金。
2、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欠款人将全部债务款项以下列第 种方式向甲方支付。 ①、欠款人将全部债务款项直接汇入甲方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兑费用由欠款人或甲方承担;
②、欠款人将全部债务款项以现金方式交付乙方,再由乙方转交甲方。
3、 该笔业务一周内未经乙方催收而主动还款或其他非乙方的原因而偿还欠款,则该金额从所确定的债务总额中扣除。如欠款人非乙方原因偿还欠款应出具书面说明,否则其还款仍应认定为乙方催收的结果,并计算支付代理费用。
4、 在案件结案后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催缴的欠款金额结算代理费用,在回款进入甲方帐户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用。
5、因催收债权产生的相关调查、差旅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费用已含在包干代理佣金中)。
第四条、 代理期间
乙方在签定本代理合同后即开始进行实际催收工作,代理期限为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超过此期间,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自行催收或另行委托他
受托方(乙方): 地址: 电话:
人催收,若乙方未能成功收回债权,乙方已经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客观、全面、详尽地向乙方陈述案件事实,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2、甲方应依合法约定时间支付代理佣金。
3、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代理业务的办理进度、办理质量。
4、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有关本案进展,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5、甲方明确告知乙方在催收债务的过程中只得采用合法的方式,因乙方催收处理方式导致的相关后果或乙方与欠款人之间的法律纠纷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与解决。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减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2、除甲方有一定明确方向的建议需求外,乙方还应就受委托事务执行相关的业务问题向甲方进行尽可能全面与详尽的告知。
3、乙方不得与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请送礼),损害甲方的利益。
4、本合同结案或合同期满时,不论实际回收金额的多少,乙方都应向甲方书面提供结论性报告。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甲方隐瞒重要事实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由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户产生或将要产生实质性的严重后果如信息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甲方对此不承担有关责任。
2、乙方处理受托事务违法,并对甲方产生或将要产生实质性的严重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3、无论何种理由,协议一方决定提前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时,均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和客户资料,以及协议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实和材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提醒的通知的报告、记录及意见等材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违反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上述应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对方的原因被公开的情形除外。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名及盖章后生效,代理期限届满时自动失效,若代理期限届满,代理事项尚未处理完毕,如甲乙双方认为必要,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
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银行间委托代理协议书(样式二)
委托方(甲方):国家开发银行
代理方(乙方):中国XX银行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中国XX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立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设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计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_____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_________0.5‰+回收贷款本息额_________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由乙方总行负责向所属代理经办行拨付。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一)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经办行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每年要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二)乙方应将代理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及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而外,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十三、附则
(一)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信贷局与乙方省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项目也可由双方总行签订。
项目委代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二)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三)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国家开发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中国XX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何
(或授权代理人)1998年4月1日
甲方:__________XX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推动“_________________”在全国市场的销售,并建立良好规范的市场秩序,甲方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__________”合作体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__________软件”代理商及其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商资格
1.经国家工商机关、税务机关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代理软件或计算机及相关产品。
2.具备一定的与软件相关的技术背景和固定经营场所的单位。
3.具备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资金能力。
4.乙方注册经营的项目范围必须包括其所代理的甲方产品。
5.有销售代理软件产品的专职人员并具备甲方产品的培训服务能力。
6.严格遵守甲方的价格政策及本协议有关规定。
7.具备上述条件,符合甲方进货要求,并签订本协议,即可获得相应的分销资格。
二、代理事项
1.代理商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省级总代理、地区代理)。
2.代理范围: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_________县,乙方不得超出上述代____区域进行销售活动。因乙方违反此条款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上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3.代理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可于协议期满前____日内续签,否则本协议自行终止。
4.首期进货款: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进货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并承诺遵守所代理产品的市场规则,代理关系才算正式确立。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发出价值_________的货(按提货价计),此货可以同产品线升级换货。地区总代首期进货款______元以上。
5.客户申报制度:为避免代理商之间撞单抢单情况的发生,乙方销售经理应及时把有意向的潜在客户报告给甲方区域经理,经甲方区域经理确认后,甲方大区经理有义务协调其他代理商积极协助乙方代理完成跟单过程。没有申报的客户,甲方没有义务进行保护。乙方销售经理如发现兄弟代理向乙方所属客户低价抢单,可据实向甲方区域经理投诉,甲方区域经理必须受理并查处。如发生实质性损害,乙方有权向抢单代理提出赔偿请求,由甲方区域经理仲裁。
6.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的甲方产品为“_________________软件”产品。具体产品目录详见附件三。
7.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行为和法律行为及经营损失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技术资料及宣传资料样品。
2.指导、帮助、协调乙方销售行为,最大限度占领市场。
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
4.当乙方的市场行为违反甲方规定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劝说、警告、处罚或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
5.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进行与乙方所代理的甲方软件产品有关的市场宣传推广活动,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与乙方共同全力拓展乙方代____区域内的用户市场。
6.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通报新产品的开发思路、开发进展情况、产品特性等新产品有关信息,以便乙方能够更好地为最终用户提供最佳的方案。
7.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通报新产品的开发思路、开发进展情况、产品特性等新产品有关信息,以便乙方能够更好地为最终用户提供最佳的方案。
8.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策划和开展多种类型的营销活动。
9.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通报产品的市场动态,指导乙方在市场拓展和产品销售方面的有关活动。
10.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通报产品价格的调整情况。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认真填写《“_________________”软件代理商申请登记表》(详见附件
一),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并注册登记。已注册登记的内容如果发生变更,需及时填写《“__________”软件代理商注册内容变更说明单》(详见附件
二),且书面通知甲方。
2.在得到甲方授权后,乙方有权以“XX公司进销存软件代理商”的名义从事代理协议规定的与代理产品相关的甲方产品有关的合法商业活动。
3.乙方为其所出售产品的
第一售后责任人,并独立承担因乙方自身原因所引起的售后责任。
4.乙方有资格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进销存软件产品的市场促销活动。
5.乙方有资格被邀请参加甲方定期举办的技术及销售培训。
6.乙方可定期收到甲方产品相关资料及典型应用案例。
7.乙方必须明确设立专职人员经营所代理的甲方产品。
8.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有关信息,并及时反馈给甲方。
9.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宣传、商务、售后服务质量等)做出评价及投诉,投诉时应填写《“__________”软件代理商投诉书》(详见附件
三)甲方设有代理咨询、代理支持和投诉热线,电话:____________。
10.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在重大项目上具有备案注册权,并可获得甲方在技术、市场、价格上的特别支持。1
1.在实现实际销售行为后,乙方有责任将用户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以便甲方对用户的售后服务情况进行记录。1
2.乙方不得销售甲方产品的非法渠道版本,否则一经发现将按违约处理。1
3.乙方在媒体上刊登的甲方产品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不得违反甲方产品的体系;乙方在市场促销活动中,不得发布低于统一零售价7折的价格信息;若有违反,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奖励及相关市场支持,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代理授权。
五、销售奖励指标、价格政策
1.销售奖励指标:
a.省级总代理:每季度回款额达到1万以上,以5%返现金。
b.地区代理:每季度回款额达到3千以上,以5%返现金。
2.乙方在授权期内,需完成向甲方承诺的签约产品进货量,同时享受甲方给代理商制定的产品折扣价。
3.乙方在遇到特殊项目时(同类产品竞争激烈,且该项目对当地市场推广具有重要意义)可申请特殊价格,申请时需认真填写《__________XX公司进销存软件特价申请表》(详见附件
四),在甲方同意后方可订货。
六、商务体系
1.订货:
(1)乙方订购甲方产品前,应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与甲方联系,确认现货情况。
(2)乙方需按要求逐项填写《__________XX公司进销存软件产品订购合同及订购单》,(详见附件
五)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给甲方营销中心。
(3)甲方收到乙方《__________XX公司进销存软件订货单(代合同)》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向乙方答复订购单是否有效。若有效,应向乙方通报预计发货日期(答复时,若遇乙方无人或通讯线路故障时,时间可顺延)。
2.付款乙方在定货时一次性付清订货预付款。
3.发货甲方实行款到发货制度。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的货款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
4.退货
(1)乙方向甲方所购买的“__________软件”产品,如果自购买后____日内未售出,可以无偿退货。起始计算日期以《_______XX公司进销存软件产品订货单(代合同)》(详见附件
五)的日期为准。待甲方收到乙方的退货后,经检查如无缺损,可以办理退货,相应货款将在收到乙方退货后一个月内汇给乙方。
(2)如果产品已经售出,可以及时向甲方声明,甲方将及时将此产品的发票开出并寄给乙方。
(3)如果已经向甲方声明不退货的产品,甲方在向乙方发货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发票并寄出。这部分产品甲方不予退货。
(4)如果产品订货后____日内未见乙方的退货申请,则甲方认为乙方这部分产品已售出,甲方对这部分产品不予退货,并按规定开具发票。
七、售后服务
1.乙方权益
(1)甲方将设立技术咨询电话,解答乙方销售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并定期将典型问题及其解答进行汇总,发给乙方。
(2)甲方将通过邮寄、e-a或公开网站的方式,向乙方提供产品的信息、典型疑难解答、故障解决方案。
(3)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咨询及技术培训。
2.乙方职责
(1)对于所代理的甲方产品,乙方必须设有专门的技术支持人员。
(2)乙方为其售出产品的
第一售后责任人,甲方为其所提供产品的
第二售后责任人。
(3)因电脑硬件质量、兼容性等原因所造成的使用问题,甲方不向用户承担任何直接责任。
(4)乙方有义务在与用户签订销售合同前,向用户讲解清楚甲方的售后服务政策。如果因为没有讲解或讲解不清所造成的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5)如果乙方对用户的承诺超过了甲方的承诺范围,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如果接到用户对产品的售后服务请求,乙方有义务首先进行故障诊断并给予解决,如确认是产品本身问题而无法独立解决时,可向甲方提出售后服务支持请求。
3.非售后服务范围
(1)由于其他软件或病毒造成的故障。
(2)由于人为原因或外界条件发生变化(如电压突然升高)造成的损坏。
(3)产品问题是由于不正确的使用、不正确的安装等问题造成的。
4.售后服务年限
(1)甲方产品在甲方承诺的有效期内维护、升级,逾期酌情收成本费用。
(2)按照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用户购买商品的保修期应以用户购买商品的时间开始计算。
5.市场公关及广告宣传
(1)乙方有义务进行当地市场的市场开拓和广告宣传工作。
(2)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及甲方其他代理商的形象。乙方不得以“__________XX公司__________总(独家)代理”等具有排它性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其他商业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利益。
(3)乙方如举办大型公关活动,需要甲方对其提供技术和谈判支持时,应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4)乙方需把广告合同传至甲方处,待甲方确认后,按一定比例进行支持。
八、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对业务往来中的任何重大商情事务对
第三方严格保密。
2.甲乙双方因任意一方的行为对另一方造成名誉、经济等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九、法律效力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连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2.变更本协议条款中的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更改件。
3.发生以下任意情况时,可提前解除本代理协议:
(1)双方协议同意时;
(2)协议的一方破产被解散或被撤消时;
(3)协议的一方有损害对方的形象和利益的行为时;
(4)协议的一方违反协议时;
(5)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
(6)《民法典》规定的其他情况时。
4.本协议期满后自行终止,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5.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有修改、更正、补充的,应另行签订补充规定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协议及其附件解释权在甲方。甲方:__________XX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
第一条约因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同意将本合同列明之事项的代理权授予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其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法》和《_____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人身_____业务的有关事宜,一致达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托代理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组成。委托代理合同为主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为附合同。
乙方应将本人的《_____代理人资格证书》提交甲方保存,换取甲方颁发的《展业证书》;甲方应妥善保存乙方的《_____代理人资格证书》,因甲方过错造成该证书损毁、丢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实施的代理行为方为有效。
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未做任何终止本合同的行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个代理期限。
第三条代理区域
乙方实施甲方授权代理行为的地域范围,以中国_____监管部门批准的甲方经营区域为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经营区域外进行人身_____代理业务。
乙方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实施甲方授权的代理行为:
第四条代理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实施以下代理行为:
1.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_____产品。
(1)个人寿险;
(2)个人健康;
(3)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
(4)经_____监管部门许可的其他险种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_____产品的行为仅限于向第三人宣传、介绍、推荐甲方提供的_____产品及产品的组合,无权决定是否承诺投保人订立_____合同的要约;乙方应将投保人订立_____合同之要约(投保书)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订立_____合同的决定。
2.代理甲方收取_____费。乙方应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预缴及续缴之_____费,向投保人出具临时收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
第五条_____费交付方式
乙方以现金或票据方式收据的投保人交付的_____费。
第六条_____费交付期限
乙方应自收到_____费48小时内,将_____费交付甲方。如最后24小时为节假日,则顺延为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的甲方业务时间。
第七条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订立时执行的手续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对现行的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变更时,应征得乙方或乙方推选的集体代表同意,并就协议一致的手续费标准订立集体合同,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原因。需要调整手续费标准的,如调整后的标准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最高限额的,可直接与乙方或乙方推选的代表订立新的关于手续费支付标准的集体合同,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如乙方不能认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手续费标准,则本委托代理合同终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续费的依据是乙方于上月15日以后(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权限内的_____费收入。
甲方于每月30日前在代为扣除乙方应付税款后支付乙方当期手续费收人。延期支付的,甲方应支付利息。
第八条保证与担保
乙方应提供两个甲方认为具有保证人资格的自然人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人,并与甲方签订《担保合同》;
乙方应同提交单证、票据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第九条专属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_____公司的_____业务,也不得帮助其他_____公司及其代理人与甲方竞争。
乙方不得_____从事其他职业。
此协议终止后6个月内,乙方不能为其他_____公司代理个人人身_____业务。
第十条其他权利与义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定期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0小时;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的培训,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参加甲方的培训,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应遵循《_____法》及《_____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代理,并保守甲方及客户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报告有关完成委托事项的情况。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条款可以进行变更。
甲方应与乙方或乙方推选的代表就合同变更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对本合同进行变更。
甲方与乙方个人协商对合同进行的变更,应订立补充合同;甲方与乙方推选的代表协商,对本合同所作的变更,对乙方所有成员有效,不能同意变更后事项的乙方个别成员,作解除合同处理。
关于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终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决定不再续延本合同;
2.甲方发生分立或合并,分立或合并后新的组织没有承诺本合同继续有效并承担本合同甲方权利义务的;
3.乙方辞去委托或者甲方撤销委托。乙方辞去委托时,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须提前日通知甲方,如因辞去委托使甲方受到损失,乙方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撤销委托时,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支付乙方已代理业务的手续费。如因撤销委托使受托人受到损失,甲方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持有的属于甲方的单证、票据、业务资料、客户资料以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偿还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乙方应对在代理过程因本人过错导致的第三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在代理过程因过错导致的第三人的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履行赔偿责任后,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甲乙双方因过错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解除后,并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因过错行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调解、_____或提出诉讼。
第十五条附则
乙方同意甲方制订关于代理手续费的规定和有关寿险代理员管理的办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订时,与甲方签订集体合同,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乙方提供的担保人与甲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终止后,对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的行为的保证责任不当然解除。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盖章,乙方亲笔签字,并在甲方收到乙方《_____代理人资格证书》原件、单证票据保证金、《担保合同》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代理人资格证书号:____________
代理人展业证书号:____________
(盖章)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签字)住所地:____________
签署地: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签署地: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方因与 存在借款纠纷,委托乙方代理债务催收,以合法的方式向甲方之债务人催收逾期欠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代理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向债务人 (身份证号: ) 进行欠款催收。
第二条、 催收范围
1、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资料包括: ①、借条复印件(复印件上备注上内容与原件核对一致,仅用于受托方债务催收使用,与原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于债务清偿之日与原件一并销毁) ②、
。
根据本条第一项的书面资料,甲乙双方确定向债务人主张的借款本金数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相应利息为 元。在此债权的基础之上,甲方允许乙方在免除债务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债务的范围内与债务人协商处理。(这条就是说的打折的问题)
第三条、 代理费用
1、 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代理佣金费用为实际回收欠款金额的 %,大写百分之 结付乙方;分批收回则分批支付。
2、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欠款人、担保人将全部债务款项以下列第 种方式向甲方支付。 ①、欠款人、担保人将全部债务款项直接汇入甲方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兑费用由欠款人或甲方承担;
②、欠款人、担保人将全部债务款项以现金方式交付乙方,再由乙方转交甲方。
3、 该笔业务 天内未经乙方催收而债务人主动还款或其他非乙方的原因而偿还欠款,则该金额从所确定的债务总额中扣除。
4、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催缴的欠款金额结算代理费用,在回款进入甲方帐户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5、 乙方在追讨该笔债务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人工费等)与甲方无关,该笔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只按照乙方在委托期间帮助甲方收回的款项给付给乙方代理费用,不给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条、 代理期间
1、乙方在签定本代理合同后即开始进行实际催收工作,代理期限为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超过代理期间,甲方取得的款项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得收取佣金。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客观、全面、详尽地向乙方陈述案件事实,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2、甲方应依合法约定时间支付代理费用。
3、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代理业务的办理进度、办理质量。
4、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有关本案的调查材料代理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5、甲方明确告知乙方在催收债务的过程中只得采用合法的方式,因乙方催收处理方式导致乙方与欠款人之间的法律纠纷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与解决。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甲方社会和市场信誉。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减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2、除甲方有一定明确方向的建议需求外,乙方还应就受委托事务执行相关的业务问题向甲方进行尽可能全面与详尽的告知。乙方应就提醒通知的各个适当步骤予以建议,就可预见及可避免的不利情况予以防止。
3、乙方不得与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请送礼),损害甲方的利益。
4、乙方应建立业务联系制度、结案报告制度,定期向甲方报告催收情况。
5、本合同结案或合同期满时,不论实际回收金额的多少,乙方都应向甲方书面提供结论性报告。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甲方隐瞒重要事实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由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户产生或将要产生实质性的严重后果如信息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甲方对此不承担有关责任。
2、乙方处理受托事务违法,并对甲方产生或将要产生实质性的严重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3、无论何种理由,协议一方决定提前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时,均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和客户资料,以及协议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实和材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提醒的通知的报告、记录及意见等材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违反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上述应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对方的原因被公开的情形除外。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免责条件
1、乙方在催收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车祸等)导致欠款无法追回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明确告知乙方在催收债务的过程中只得采用合法的方式,因乙方催收处理方式导致乙方与欠款人之间的法律纠纷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与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名及盖章后生效,代理期限届满时自动失效,若代理期限届满,代理事项尚未处理完毕,如甲乙双方认为必要,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
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
x年xx月xx日 x年xx月xx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与存在借款纠纷,委托乙方代理债务催收,以合法的方式向甲方之债务人催收逾期欠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代理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向债务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进行欠款催收。
第二条、催收范围
1、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资料包括:借条复印件(复印件上备注上内容与原件核对一致,仅用于受托方债务催收使用,与原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于债务清偿之日与原件一并销毁)。
根据本条第一项的书面资料,甲乙双方确定向债务人主张的借款本金数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相应利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在此债权的基础之上,甲方允许乙方在免除债务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元整)债务的范围内与债务人协商处理。(这条就是说的打折的问题)
第三条、代理费用
1、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代理佣金费用为实际回收欠款金额的%,大写百分之结付乙方;分批收回则分批支付。
2、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欠款人、担保人将全部债务款项以下列第种方式向甲方支付。
①、欠款人、担保人将全部债务款项直接汇入甲方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兑费用由欠款人或甲方承担;
②、欠款人、担保人将全部债务款项以现金方式交付乙方,再由乙方转交甲方。
3、该笔业务天内未经乙方催收而债务人主动还款或其他非乙方的原因而偿还欠款,则该金额从所确定的债务总额中扣除。
4、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催缴的欠款金额结算代理费用,在回款进入甲方帐户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5、乙方在追讨该笔债务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人工费等)与甲方无关,该笔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只按照乙方在委托期间帮助甲方收回的款项给付给乙方代理费用,不给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条、代理期间
1、乙方在签定本代理合同后即开始进行实际催收工作,代理期限为个月,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超过代理期间,甲方取得的款项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得收取佣金。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客观、全面、详尽地向乙方陈述案件事实,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2、甲方应依合法约定时间支付代理费用。
3、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代理业务的办理进度、办理质量。
4、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有关本案的调查材料代理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5、甲方明确告知乙方在催收债务的过程中只得采用合法的方式,因乙方催收处理方式导致乙方与欠款人之间的法律纠纷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与解决。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甲方社会和市场信誉。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减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2、除甲方有一定明确方向的建议需求外,乙方还应就受委托事务执行相关的业务问题向甲方进行尽可能全面与详尽的告知。乙方应就提醒通知的各个适当步骤予以建议,就可预见及可避免的不利情况予以防止。
3、乙方不得与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请送礼),损害甲方的利益。
4、乙方应建立业务联系制度、结案报告制度,定期向甲方报告催收情况。
5、本合同结案或合同期满时,不论实际回收金额的多少,乙方都应向甲方书面提供结论性报告。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1、甲方隐瞒重要事实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由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户产生或将要产生实质性的严重后果如信息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甲方对此不承担有关责任。
2、乙方处理受托事务违法,并对甲方产生或将要产生实质性的严重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3、无论何种理由,协议一方决定提前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时,均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和客户资料,以及协议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实和材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提醒的通知的报告、记录及意见等材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违反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上述应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对方的原因被公开的情形除外。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免责条件
1、乙方在催收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车祸等)导致欠款无法追回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明确告知乙方在催收债务的过程中只得采用合法的方式,因乙方催收处理方式导致乙方与欠款人之间的法律纠纷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与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名及盖章后生效,代理期限届满时自动失效,若代理期限届满,代理事项尚未处理完毕,如甲乙双方认为必要,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甲方因与 诉甲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自愿委托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根据《律师法》及《律师条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代理事项与权限
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上述案件的代理人,参与该案的法律事务。
具体代理权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附件。
上述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法律事务,乙方指定 律师作为代理人具体操办。如根据案情乙方确实需要转委托其他律师中介机构办理的,乙方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转委托行为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向甲方负责,甲方对由此增加的任何费用概不承担。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如实陈述案情,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及必要的证据材料,并保证上述文件资料真实、有效、合法。
2、依照本协议
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或律师助理)应当根据本协议
第一条规定的代理权限认真负责地办理上述案件的再审代理等法律事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律师执业纪律和怠于履行代理义务等行为;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律师法》的规定进行赔偿。
3、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在办理委托事项期间及委托事项办理终结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因从事代理行为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项,并不得在其他场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
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及将来的工作计划,如有任何突发事件应随时通报甲方。
5、乙方需指派甲方选定的律师构成乙方的一项合同义务。
第四条 律师费用
甲方按商业险保险金额人民币100万元扣减甲方商业险实际赔付金额的余额的20%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不足一般代理的按一般代理费计算。依据本所已与贵司签订的总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内容,甲、乙双方确认本案一般代理费一审为3500元,二审按一审金额的50%收取。律师费支付至下列帐号: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乙方可以通过和解以及法院调解、判决等方式进行代理工作,甲方在该案判决结案或者和解、调解协议签署后____日内按照上述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乙方进行调解、和解应当征得甲方同意。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工作费用。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委托方):______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
甲方因与一案,委托乙方作为案件代理人,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根据甲方案件具体情况指派乙方律师作为甲方上述案件代理人。
二、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以下第种,
1.一般代理:即代为立案、出庭,代为调查取证,代为受领法律文书、参加庭审、辩论,参加调解,代为申请财产保全;
2.全权代理,包括:代为起诉、上诉;代为申请仲裁;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调解;代为撤诉;代为受领法律文书;代为领取执行款项;代为办理投诉事宜;代为办理其他与诉讼相关的事宜。
三、甲方应接受受案法院以及涉案相关部门的规定和乙方要求及时履行各项配合、协助义务,逾期风险自担。
四、乙方律师须认真履行代理职责,按时出庭,全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参照律师业务收费相关规定,结合本案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须按照如下第种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1.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圆整)。
2.支付时间:在本合同签订______日内支付。
六、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无锡市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预付给乙方差旅费元,由乙方律师分阶段持有效凭证由甲方据实报销、多退少补。
七、合同的.终止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法律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
2.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或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或未如约支付各项费用,或未如约履行各项配合协助义务,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终止代理。
3.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及上述第六条中各项费用的,乙方律师有权中止服务、拒绝出庭直至终止本合同。
4.本合同签署后,非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乙方已经收取的律师费不再退还。
八、采用风险或者半风险方式收取律师费的,甲方应在合同约定事项(收到判决书或执行款等)完成后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承担律师费金额20%的违约金,以及乙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交通费、公告费等。
九、乙方已如实告知了本案可能出现的诉讼风险及本合同各条款的具体含义,甲方理解本合同含义并清楚本案风险但不限于乙方已告知的。同时,甲乙双方一致认为,无论此前此后、无论口头还是书面的,乙方对本案所作的分析、判断、意见、建议、看法等,均不视为是对本案代理结果所作的保证或承诺,乙方不承担办案风险,不承诺办案结果。
十、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联系电话和地址送达,一方联系方式和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过微信方式的,在发出微信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的第三日即视为送达。若甲方联系方式或地址发生变更而导致乙方或司法机关无法通知到甲方,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时起至,如涉及其它程序另行协商收费。
十二、双方其他应约定的事项:
十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地址: ______ 地址:______
电话: ______ 电话:______
邮编:______ 邮编: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师事务所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为__________诉__________一案的诉讼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指派律师__________担任自诉人__________的诉讼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出庭参加诉讼。
二、律师业务费按本条第__________项交纳
三、本案律师业务所需的差旅费、调查费由甲方负担。
四、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提供证据和证据线索,如乙方发现甲方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甲方无理要求乙方调取虚假证据的,乙方有权拒绝代理,律师业务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要求乙方直接向证人取证(指证人证言)应交纳乙方律师风险押金100万元人民币,在司法机关查实该证人证言未受甲方及利害关系人串供后,乙方不计息全额退回甲方;否则该风险押金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原因终止履行本合同,律师业务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终止履约,律师业务费不退
七、双方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无论是判决、不起诉或撤销案件等均不退还律师业务费。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包括判决、不起诉、撤销案件等)。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委托方(甲方):地址电话:
受托方(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专项债权管理顾问,以合法的方式向甲方之债务人催收逾期欠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代理内容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向欠款人(身份证号:) 进行欠款催收。
2、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可根据案情需要,在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转委托第三方催收,但接受转委托第三方的行为及因此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条、 催收范围
1、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资料包括:
2、根据本条第一项的书面资料,甲乙双方确定向债务人主张的欠款数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在此债权的基础之上,甲方允许乙方在免除债务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债务的范围内与债务人协商处理。
第三条、 代理费用
1、 代理佣金费用按乙方收回的实际金额,并根据债务逾期时间按一定的比例计算支付乙方(含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本次代理佣金费用为实际回收欠款金额的%,大写百分之结付乙方。
2、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欠款人、担保人将全部债务款项以下列第种方式向甲方支付。 ①、欠款人、担保人将全部债务款项直接汇入甲方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兑费用由欠款人或甲方承担;
②、欠款人、担保人将全部债务款项以现金方式交付乙方,再由乙方转交甲方。
3、 该笔业务一周内未经乙方催收而主动还款或其他非乙方的原因而偿还欠款,则该金额从所确定的债务总额中扣除。如欠款人非乙方原因偿还欠款应出具书面说明,否则其还款仍应认定为乙方催收的结果,并计算支付代理费用。
4、 在每个案件结案后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催缴的欠款金额结算代理费用,在回款进入甲方帐户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用。
5、 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本案前期费用。用于本案的调查取证及差旅等相关费用。该笔费用在成功回款后可在结算时在代理费用中抵扣,该笔费用追款失利也不退还甲方。
第四条、 代理期间
乙方在签定本代理合同后即开始进行实际催收工作,代理期限为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客观、全面、详尽地向乙方陈述案件事实,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2、甲方应依合法约定时间支付代理费用及前期费用。
3、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代理业务的办理进度、办理质量。
4、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有关本案的调查材料代理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5、甲方明确告知乙方在催收债务的过程中只得采用合法的方式,因乙方催收处理方式导致乙方与欠款人之间的法律纠纷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与解决。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甲方社会和市场信誉。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减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2、除甲方有一定明确方向的建议需求外,乙方还应就受委托事务执行相关的业务问题向甲方进行尽可能全面与详尽的告知。乙方应就提醒通知的各个适当步骤予以建议,就可预见及可避免的不利情况予以防止。
3、乙方不得与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请送礼),损害甲方的利益。
4、乙方应建立业务联系制度、结案报告制度,定期向甲方报告催收情况。
5、本合同结案或合同期满时,不论实际回收金额的多少,乙方都应向甲方书面提供结论性报告。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甲方隐瞒重要事实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由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户产生或将要产生实质性的严重后果如信息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甲方对此不承担有关责任。
2、乙方处理受托事务违法,并对甲方产生或将要产生实质性的严重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3、无论何种理由,协议一方决定提前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时,均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和客户资料,以及协议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实和材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提醒的通知的报告、记录及意见等材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违反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上述应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对方的原因被公开的情形除外。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免责条件
乙方在催收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车祸等)导致欠款无法追回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名及盖章后生效,代理期限届满时自动失效,若代理期限届满,代理事项尚未处理完毕,如甲乙双方认为必要,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
委托方(甲方):身份证号:
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为促进经济发展,甲、乙双方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本着公平、互利、诚实、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代理甲方的工商执照的业务签订协议如下:
一、委托目的和要求
二、双方的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登记管理条例》等的要求,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实施必要的代理程序,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代理业务。
2.乙方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
3.在甲方提供的真实、合法的资料基础上,乙方业务代理工作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对乙方开展代理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代理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照本协议书约定金额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用。
2.甲方按规定就所提供资料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代理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甲方的责任。但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特别约定事项
四、业务收费:经甲乙双方商定,本项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认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应认真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履行本协议相关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另一方有权拒绝或终止履行本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违约一方应当承担他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2.协议双方应严格履行对本协议具体内容的保密责任,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向两方以外透露本协议有关条款。
3.本协议合作期届满,合作关系终止,但不影响本协议中约定的有关责任以及双方未尽的权利与义务的效力和相应的追偿权。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如在代理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代理工作如期完成的,需通过双方协商变更约定事项。
六、本约定书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约定事项全部完成后失效。
甲方: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中国农业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立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设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计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0.5‰+回收贷款本息额×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由乙方总行负责向所属代理经办行拨付。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一)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经办行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每年要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二)乙方应将代理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及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而外,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十三、附则
(一)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信贷局与乙方省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项目也可由双方总行签订。
项目委代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二)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三)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代理委托和代理期限:
甲方将其拥有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图书________等共____部(详见第三条)委托给甲方独家代理。代理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共____年(以最后一年当年电子版权使用收入最后一次结算日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内容如下:
1.推广和开发甲方所委托的电子版权。包括:与_______网络事业传播部、_______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图书工程中心、超星数字图书馆、中国书生、中国数字图书馆等电子图书出版公司和数字图书馆机构合作,以各种技术格式制作和销售上述着作的电子图书;与其他网络和电子媒体合作,对甲方所委托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进行开发利用,实现其价值增值。
2.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甲方权益,与电子版权的使用方进行相应的谈判、签订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复印件形式送甲方备案。
3.甲乙双方同意:电子图书的数据统计方式、销售数量、销售收入、结算金额和结算时间均以电子版权使用方的'服务器、软件和其他约定的统计记录为准,由乙方核准后,加盖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后送甲方备案。
4.乙方有义务通过各种技术和统计调查手段,独立验证电子版权使用方所提供的数据的准确性,维护甲方利益。同时,乙方有义务广泛监督甲方电子版权在互联网和电子出版领域的合法使用情况,并及时进行交涉和谈判,维护甲方权益,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甲方。乙方定期将甲方电子版权的总体使用和推广情况汇总,向甲方通报。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电子版权,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与使用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分配比例和结算方式,归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电子版权收入的_______%收取服务费用。
6.结算方式:乙方有义务向电子版权的使用方及时催要甲方的应得收入,并在使用方结算到期时并扣除乙方应得的服务费用后,保证甲方的应得收入及时到帐。
7.乙方应保证甲方所提供的电子文档不被非法使用,保护其知识产权,并不得更改其图书的所有的版权信息和内容。
8.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拥有着作的电子文档和书籍以便乙方制作电子图书;甲方对其所声明拥有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承担相应责任,并应保证所提供的文档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行负责所提供的文档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关权益所引起的纠纷。
9.甲方应保证在合同期限内,不将其声明拥有的、并已委托给乙方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再将本合同所涵盖的代理权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甲方仍拥有自行使用其电子版权的权利。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可选择收回授权或继续续约。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间,代理方由于经营困难、业务转向等原因造成无法有效行使代理权,则授权方可收回授权,自行处理与其电子版权相关的一切事务。
三、授权范围:
1.甲方同意将其已出版书籍的电子版权委托给乙方代理,详细清单见附录。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内所出版书籍的电子版权预先委托给乙方代理。
3.甲方申明拥有上述图书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录:
甲方委托着作的名称、出版社及isbn书号:______________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经营的三和宫宾馆招租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特签定本合同,双方承诺共同遵守执行。
一、 合作方式和销售范围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独家销售,由甲方在北京市 开发的 项目,其中包括房屋共 套,商铺套。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不可以委托其他公司或个人销售上述委托范围内的房屋,甲方不得另设销售部。
二、 合作期限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委托期的延续与终止,甲、乙双方于本委托期限结束前两个月内协商决定。
三、费用负担
1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报纸、印制宣传材料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四、销售价格与代理佣金
销售价格由乙方根据市场行情自行调节,销售价格最低为 元/㎡, 元以下部分乙方按 %提取佣金, 元以上部分甲乙双方各按50%分取利润。
五、代理佣金支付期限
客户与甲方签定房屋销售合同并交齐50%房款即视为交易成功。交易成功后甲方应在两日内将代理佣金支付给乙方(根据付款金额按照佣金比例支付),如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将上述款项支付给乙方,须按日向乙方支付应支付金额的3‰做为滞纳金。
六、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甲方委托销售房屋的土地销售协议复印件以及此项目房屋建设的相关手续复印件。
(3)甲方负责派出专人收款,审核签定后的合同,向业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收款收据。
(4)若甲方未能在指定的日期提交资料并履行以上责任,则该项目销售开展工作日期顺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在销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协助乙方与施工方进行协调;
3、甲方保证不延误交房时间。
七、 乙方的责任
1、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2、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3、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八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合同。
3 双方同意可签定补充协议,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伍万元违约金。乙方未能按计划完成销售任务,甲方可增加其他代理公司。
十、其他事项
1 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