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代理加盟合同范本(精选9篇)
甲方:景德镇义尚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江西省景德镇陶瓷学院(新校区)行政楼107室
甲方指定代表:
指定代表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指定代表联系地址
公司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湘湖镇湘湖街/景德镇陶瓷学院湘湖校区行政楼107室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关于代理合作的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合法拥有的珠宝、陶瓷、翡翠等货品委托给乙方销售,并由乙方作为受托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对该珠宝饰品进行销售。
2.乙方需以人民币现金的形式向甲方交纳一定保证金。甲方根据乙方所交纳保证金的数额来确定委托货品的多少。
3.甲乙双方承担各自邮寄费(运费,保价费等)用(甲方承担寄给乙方的快递费,乙方承担退/换货快递费)。
4.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地址需长期有效,如有更换需及时通知对方。
5.每批货乙方需保证一件货物的销售量。
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当日内将保证存入甲方指定银行或支付宝账户 户名:魏义雄!卡号:
建行:6227003970030164804,云南省芒市阔时路支行;
工行:62220xx7,江西省景德镇市新长支行;
农行:62284819,江西省景德镇市湘湖镇南安分理处; 支付宝帐号: 第二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乙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有权依据本协议约定以甲方的名义管理、运用和处理保证金,亦可以对该保证金进行经营管理,并且保证资金安全。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商品报价表,以及品牌相关推广、销售指导。
3.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乙方需在一周内退回全部委托货品,逾期不受理。经甲方确认乙方退回货品完好无损后,不影响二次销售后,全额一周内退回乙方保证金。
4.对甲方公司管理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以及货品代理价格、公司运营模式等商业机密乙方负有依法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
5.乙方在保证甲方翡翠等珠宝首饰不损坏、不丢失、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向甲方以乙方保证金为担保向甲方借翡翠等相关珠宝首饰销售,所借货物以所缴纳的保证金为限,所借货物总额价值不超过所缴纳的保证金总额。在双方约定的60天一个周期,甲方以其代理价拿货给乙方,在此周期结束日,乙方已售货物需向甲方支付相应货款,未售货物需原样退还给甲方。
6.若乙方在双方约定周期内损坏、丢失、偷换甲方货品,根据双方协商赔偿一定金额给甲方。如未按约定时间赔偿给甲方金额,甲方有权以乙方保证金折抵相应货款。
7.为保证公司及其它代理商利益,乙方不准私自掺入其它品牌或者私人的相同或类似商品以甲方名义进行销售,更不准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如有发现,取消代理资格,赔偿甲方相关经济损失,并追究法律责任。
8.为了不扰乱市场,不损害甲方公司形象,乙方销售货物的价格浮动不能超过建议零售价的50%,不得狂乱甩货。
9.每次邮寄过程中双方都要保价并且当快递派送员拆包,如有和对方描述不符的货品,可以拒收;如包裹丢失,明确责任后追究相关经济责任。
(二)补充
1。双方签订合同后,在一年内不得要求退回出资,除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甲方决定终止代理商资格;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因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的法律行为,导致本代理合作不能正常运营。依法进行清算。
2.双方保密责任。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就代理合作及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任何一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和利用该信息。各方当事人均应当持续保密义务,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解除、终止而终止。
第三条 其它
(一)解决争端方式。
1.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经当地法院判决明确责任后,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即以所缴纳保证金的30%;并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
(二)税费的承担、
1.本协议项下的委托资产承担相应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双方销售所产生的税费以及其它费用由各自承担。
(三)补充说明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效力等同于主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2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此协议即日生效。
3.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指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公司签章: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为大力推广吉林省天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产品的销售,甲方诚征各地代理商,乙方要求建立所在地的销售代理,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薄利多销、利润共享的原则,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至20xx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双方责、权、利: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吉林省天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系列产品在_______________地区的代理。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开展产品推广活动,并为乙方提供产品信息,市场经营信息及推广指导。
3.乙方享有甲方授权代理的产品在授权区域经销权,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在所管辖区域内布点率达60%以上(商畅⒈龉荨⒎沟辍⒊市、便利店等),并告知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4.乙方须配合甲方维护其产品在_______________市场上的价格稳定,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降价销售(包括优惠、促销活动等);乙方不得跨地区经销,违反此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5.乙方不得在授权区域内销售其它类似相同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6、严禁对消费者做出不负责任的.承诺和夸大产品的保健功能及治疗作用。
7、甲方可按照乙方要求在产品包装上加印乙方单位及区域代理字样,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一次结清。
8、乙方有办理产品在代理区域上市的相关手续;对甲方产品经营情况、市场情报有保密义务;对市场销售情况、用户需求信息等有通报义务。
三、产品价格及数量:
1.产品价格详见附表:甲方如有价格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若乙方在本地区刻意违反价格政策,并造成区域价格混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2.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乙方将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如逾期10天未交足上述货款,则视为乙方取消合同,甲方有权继续对该地区征召代理商。
四、供货及验收:
款到发货,铁路发运集装箱或慢件零担托运,也可汽车连运、航空及邮政快递方式。
1、乙方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如传真)向甲方提交订货单并汇款,指定专人(委托人)______姓名,______职务签字盖章,甲方根据此定单发货。
2、在正常情况下,甲方接到乙方订单后,经甲方认定款到账户:日内发货,运费由__方承担。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应在48小时内通知乙方。
3、发生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按期供货的情况除外。
4、乙方在货物到达提货时必须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货物件数是否符合,如发现有误,必须当即向运输单位进行交涉,并在3日内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验收时,如发现规格、型号与订单不相符合,应妥善保管并在货到3日内提出异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交货地点:省市县站
7、验货地点:甲方库房
8、运费:甲方只负责铁路慢件、或物流运费,如需快件甲乙双方各负担50%,其它如航空及快
递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市场推广与广告宣传。
1.甲方向乙方提供市场所需的宣传,推广资料和宣传品。
2.甲方负责全国性宣传和策划,并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市场策划与经营指导。
3.乙方应无条件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宣传和提高甲方产品的美誉度。
4.乙方对甲方产品进行区域性广告宣传须先征得甲方同意,广告的制作、发布须接受甲方的指导,广告费及市场促销费用由乙方自己负担。
六、产品质量保证。
1.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包换、包退。如因保管不当等非质量原因造成产品问题,甲方不负责。
2.因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甲方负责包换、包退,并承担退货费用。
七、奖励条款:
1.凡一次性购买甲方产品序号001-015任意组合产品3盒以上者,均按全国统一零售价提取25%利润;
2.一次性购货5万元以上者,在享受25%利润基础上,再奖励10%;
3.一次性购货10万元以上者,在享受25%利润基础上,再奖励15%。
八、其它:
1、合同期满时,乙方完成甲方销售业绩良好,方可享有优先续约权。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退货(货物在半年内无损坏),甲方按合同价格每盒扣除13元作为包装损失费,
其余款货到如数退还。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在本合同签署地法院诉讼处理。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双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合同。本合同内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电话:电 话:
传真:传 真: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在遵守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
一、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乙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乙方是否能够提供黄金交易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甲方的代理商政策、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
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二、协议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服务标准
乙方应执行甲方规定的统一费率标准及服务标准,不得擅自进行更改。
服务标准具体如下: 。
四、返还标准
代理商的业务利润,按照相应比例提取,具体如下:
五、现货交割
此方式仅针对具有提货需求的客户,交割方式遵守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交割相关规定及风险控制原则,根据甲方与客户签订的黄金代理交易协议进行交割。
六、结算
1.结算金额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代理商返还费率表》确定,每月______月末返还,遇节假______日顺延。
2.甲方在______月末将返还利润打入乙方账户,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
其他:_________
3.乙方按要求向甲方开具发票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
七、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提交其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有效证件。
2.乙方向客户提供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利益。
3.未经准许,乙方不得发展其它公司或个人为其黄金交易业务代理商。
4.乙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甲方带来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须详细阅读并遵守甲方在其网站(http:______//www._____,下同)上发布的代理商政策的全部内容;乙方有义务定期浏览甲方网站,及时了解代理商政策的变动。
6.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乙方与甲方协商确定如下范围为其黄金代理业务地域范围:
(双方签章)
8.其他约定
____。
八、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规范的黄金代理服务体系,为代理业务高效开展提供支持。
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商政策,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通知乙方。
3.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4.对于甲方与其直接控制的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其客户的纠纷、争议等。
5.甲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乙方参加各类代理商______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6.乙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甲方有权中止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免责条款
1.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___。
十、协议终止
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发生纠纷或者其他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诉讼管辖地为 。
甲方:_________
授权签字: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授权签字: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童装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同总则
1、 为了拓展童装销售市场,甲方推出特许零售代理加盟计划。
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零售代理加盟计划,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加入童装的零售代理经营权,愿意成为童装零售代理加盟之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零售代理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合同的保证与申明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仅从甲方购得用于展示及零售的甲方品牌的产品。
2、乙方严格执行甲方推行的童装零售代理加盟计划,以利于童装业务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甲方规定的经营模式经营,按甲方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
3、甲方申明,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被视为甲方的雇员、代理人、合伙人、合资企业或代表;乙方不得直接或以默认的方式充当或试图充当甲方的代表人,联营企业,合伙人或代表;乙方亦不得以任何明示或默认的方式代表甲方或甲方的名义承担或试图承担或造成任何义务或责任,不论该种义务责任的种类或性质如何。
第三条:特许加盟的区域、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的特许授权区域为 。
2、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年。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一季度(叁个月)。
第四条: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零售代理加盟店、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 “童装”注册商标,乙方以童装的经营方式和风格经营童装系列产品。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1、为促进乙方业务发展,降低乙方经营成本,甲方收取乙方零售代理加盟费和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元。该保证金可在本合同期满后按合同规定全额转为货款或退还。本合同期满后,如续签合同,甲方不再收取乙方零售代理加盟费和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2、乙方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零售代理加盟费和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元)和首期进货款(不低于元)。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零售代理加盟费和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和首期进货款之日起生效。代理会员价:为本产品批发价的9.5折供货!代理零售商如被查出代拿货或者在做网上批发者,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不退还代理加盟费和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元)。
要求:
1、 销售额连续两次达不到季度保底销售额(元)元的会员,甲方有权停止供货,终止合同!(如客户还需供货的,那按照批发价格供应)
2、零售代理批发价格就是网站批发价格的VIP价格,批发价格不含运费,运费由买方负责
3、公司将对代理商做登记,有专人负责监督,大家也可以互相监督,一旦有人投诉,情况属实,将取消资格。存款予以没收。特此公告!
第六条: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_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_______省________市/县______ _区域内开设童装零售代理加盟店,加盟店的具体地址为:________ 。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甲方不在乙方开设的童装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可爱多加盟店,并不向同一区域范围内的其它经营者供应童装产品。
3、因地理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第七条:追加建店
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外新建童装零售代理加盟店,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另外签订以该新加盟店为对象的童装零售代理加盟合同。
第八条:商品的进货和发货
1、加盟合同签定后,乙方预付叁仟元首期进货预付款,连同________元零售代理加盟费和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共_________元一并汇入甲方帐户。
2、乙方按实际订货金额将货款汇入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汇款后予以发货。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统一供货价结算。
4、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和接受发货清单上新到的商品。
5、甲方和乙方对每次收发货情况单独记帐,每月对帐一次。
6、甲方通过普通货运、特快专递等方式向乙方发送货物,乙方可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发货方式,发送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退换货
1、退换货是指乙方将有质量问题退回甲方,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换购新货。退换货只限于商品调换,不涉及现金支付。
2、乙方收到货物有商品质量问题的,应在收到货物三天内(以收货签收或通知取件时间为准)向甲方提出退货申请,并在收到货物五天内将货物发还甲方,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但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加盟店存货调剂平台服务,乙方可在调剂平台上自由选择调剂对象,相互调剂存货。
第十条:返利政策
1、 加盟店在达到规定进货额后将获得年终返利奖励:(均不含首批进货额)累计进货额达到______元获得年终2%的返利奖励;累计进货额达到________元获得年终4%的返利奖励。
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违反连锁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加盟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稳定、丰富、高品质的供货支持,并在货品定位、进货选择、新款推进、推广促销以及客户资源等各方面给予乙方有效的建议和实际的支持。
第十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欲作有关“童装”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要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审批同意,并使用获甲方同意的资料。
2、乙方有权享受优先供货的权利.
第十三条: 商标的现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童装”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或与甲方有关企业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交易。
2、如乙方违反规定,除应按规定承担违反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来自第三方的索赔)。
3、所有带有“童装”商标、徽记的商品及物品均需从甲方进货,在加盟店使用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承认。
4、乙方只可在童装零售代理加盟店或专柜内使用童装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5、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童装商标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该协议提前终止。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1) 乙方仿冒,滥用童装商标。
2) 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
3) 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
4)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童装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童装”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5、如乙方在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经甲乙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后,按本条第4项的要求已经停止使用和拆除所有带有“童装”标识的物品后,乙方可要求将零售代理加盟费和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全额转为货款或在本合同原定合同期满后全额退还零售代理加盟费和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6、如因乙方有本条第3项所列行为而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将不再退还乙方零售代理加盟费和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致使乙方无法取得产品,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2、因发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况,含甲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时终止合同,并适用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3、如因第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原因终止合同,甲方给予乙方之所有优惠即时取消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可爱多连锁店灯箱及一切有关装饰用具。否则视同违约及侵权。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八条: 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乙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 通知
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同中的所述双方的公司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条: 附则
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议定的补充合同条款经双方签订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从乙方向甲方缴纳全额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童装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在市地点,以开设发展特许经营代理加盟商的形式总代理经营甲方注册并拥有商标权的品牌系列服装。
二、选址:
专卖店地址为乙方初步确认选定,经甲方同意即可。
三、装修、宣传、服务:
乙方根据甲方设计专卖店的设计图纸统一形象进行装修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拍摄照片寄甲存档备案。乙方确认拳伟商标隶属于甲方。甲方依据乙方实际进货金额、区域、酌情投放不同价的广告费的50%的费用。甲方派专业人员协助乙方进行人员培训及店面陈列。
四、货物配流方式:
1、乙方按甲方的全国统一出厂价提货,乙方首次配货不少于壹拾万元,由乙方自选补配货,换货率一律为100%,甲方配衬品以成本价给乙方供货,甲方不负责退换货。
2、换货:乙方因换货调回甲方的货品,因保证物品清洁、完好无损、附件齐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换货,乙方进货的换货期以季度为限,按季度换货,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更换同类产品,甲方换协议规定的100%换货率换货,乙方需按甲方规定以每年年底12月20日到货为止进行最后一季度的换货。
3、提货方式:乙方委托甲方代为乙方发货者,甲方要求乙方对货物保险,运输方式由乙方指定,所发生的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4、收货验查:乙方在接收到甲方货品之后,应立即开箱检验,核实数量及质量,并将检验结果在三天之内传真给甲方,甲方将视为数量正确,质量合格。
五、付款方式:款到发货。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品牌保证金并解除合同;抄袭拳伟款式设计设计自行生产销售;在拳伟专卖店内渗杂专卖其他品牌之服装;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连续中断六十天以上未向甲方进货而又不申明原因者。
七、续约:协议期限满,乙方如需续约,应在协议满前三个月内向甲方办理续约手续。否则甲方可以视为乙方自动解除协议。
八、协议终止:
协议期满,乙方需解除协议,应将原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协议正式文本等退还甲方,并拆除拳伟品牌标志,并拍摄成照片寄回甲方,结清往来帐款后,持履约品牌保证全票据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九、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未束的,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属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经签字盖章用于修改补充的各份合同附件,细则,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协议期限为三年,协议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惠,共谋发展的原则,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加盟区域: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省_____市______区/县地区唯一品牌特许代理商;经营___________系列产品。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跨指定区域经营。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日止。
二、加盟保证金:
为了保证本合同顺利履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支付品牌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 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元。合同期满甲方对账清算后退还保证金。
三、业绩指标:
乙方向甲方保证春夏季(______年___月____日到_______年___月____日)完成销售金额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按批发价计算)。乙方如未达销售金额,甲方有权在保证金中扣抵所差金额,并解除合同。
四、合作模式及约定:
1、乙方加盟后保留原有的独立法人和经营实体资格,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独立承担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
2、乙方首期订货应在______件以上,甲方按市场零售价______结算,调换率_______(按订货总金额计算调货比率),需调换货品须在出货后30天内调换完毕,过期后不得调换。 所有的调换货品只能调换当季货品。所有的退换货品必须保证包装完整,货品无污染,无脏、损、吊牌标示完好等现象,不影响下次销售为前提。
3、乙方确定订货数量与金额后,在_____天内必须支付30%的金额作为订金,其余货款在甲方出货前付清。乙方不得中途取消或减少所订货品,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货品订金。
4、甲方可向乙方提供新款服装样板各类型号及颜色各一件,样板服装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调回,乙方如未按要求调回以销售论,实际销售以市场零售价_______结算。
5、乙方需每天甲方汇报销售情况,以保障甲方能即时补货,避免乙方缺货。
6、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市场有关畅销产品的款式及促销信息,以确保甲方掌握产品销售及市场动态,进行产品改进。
7、乙方应当每月月底盘底整理当月销售情况,并将明细在次月3日前传真汇报甲方,甲方对账无误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当在五日内将货款汇进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8、乙方为甲方在该区域唯一代理合作伙伴,应适当向甲方提供该市场导向信息及建议, 甲方根据信息反馈,配合和辅助乙方扩增经营。
五、宣传资料: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代理品牌系列产品的宣传资料,协助乙方制作产品宣传资料,如宣传画册、形象喷画等,制作费由乙方承担。
六、产品促销:
乙方如需进行产品促销,促销前必须提交促销方案(包括价格定位、促销方式)给甲方,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
七、代办托运: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协助乙方办理托运,购买货运保险,进、退货品的运输费、保险费及所发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付。运输货物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品牌代理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品牌保证金。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品牌保证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需按_______支付滞纳金。
3、甲方在合同期间内应保证乙方在该地区的销售权利,并不在该地区授权其他代理商,如有授权其他专卖代理商,甲方赔偿乙方双倍品牌保证金;若有少量货品流入该区域,甲方负责将流入产品收回。
九、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发生法律诉讼时约定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十、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已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解释给乙方,乙方已完全理解。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了推广成人用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加盟___________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省______县(市)网络商城代理。经营________商城系列产品。
经营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可优先续约。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成为甲方成人用品网上上商城代理后,甲方按批发价向乙方提供成人用品,乙方每次订货数量、品种由乙方决定。每次的订货金额不限,不赊欠货款。
二、加盟费用(服务管理费):人民币:
三、甲方提供的服务:
①向您提供一套价值一万元的独立电子商务网站;拥有属于自己的国际域名;拥有至少200m的高标准的商务型服务器空间;网站有畅销商品上千种,接手当天即可经营;
②代理商工作证;代理商《业务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向您提供至少一千多种产品最低批发价清单和各种产品彩色样本;
④网站无限制升级,全年24小时维护、随时更新商品;
⑤免费让您的网站加入:搜狐、新浪、百度、一搜、google、网易等国内大型搜索网站;⑥全年进货总量达到或超过四万元即退还全部加盟金2580元
⑦每天为您网站上的成交订单包装产品、代您替客户发货、代收货款(详见下面的零进货方式)为您省去最少两个以上工人的全年工资!
⑧为您建设的网站具备在线支付功能,支持60多种银行卡在线支付。当客户在您的网站上提交订单后即可通过网上银行立即支付货款的一种方式。
四、网站的所有权:甲方为乙方网站建设成功后。其网站所有权归乙方。包括国际域名。乙方在缴纳二千五百八十元后,甲方保证在收款后三天内建设完成并开通乙方的网站,如不能完成必须电话通告乙方原因。
五、经营:在乙方加盟代理、甲方为乙方建设网站完成之后,会提供网站后台管理和留言本初始密码。乙方登陆后可自行修改密码。网站由乙方自己管理,自己经营。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方法,但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合法经营。
六、网站的功能:我们为代理商建设的网站其主要功能有:◇添加商品:添加管理最新产品的添加;◇修改删除:调动产品的价格,产品的说明文字,修改产品图片的地址以及删除
已经缺货的产品;◇栏目管理:增添新栏目,修改栏目名称,添加修改大类,添加修改子栏目等,比如增加‘电子类’‘礼品类’栏目等等;◇系统管理:商城后台系统密码修改;◇订单管理:查看每日客户提交的订单,是否发货等详细信息。
七、供货方式:代理商进货方法:①、囤货方式:一次性批购数千元的商品,当有客户在您的网站上订购时,您直接给客户发货。
②、零进货的方式:如果您不想囤货或者资金暂缺:您在网站建设初期,可在公司的财务上预存500-1000元现金(如果您不愿意预存,也可以在每次进货或者帮您发货前把款项汇给我们公司)。公司专门为您开设一个财务账户。当您有客户订购,您可通知公司向您的客户直接发货或者我们把物品发给您,然后您再发给客户。公司在接到您的通知后八小时以内通过邮局或者快运公司向您的客户发货。并在发货人地址一栏注明您的地址,并注明“礼品”或者“电脑配件”字样。发货完成后,公司在您的账户上扣除相应产品批发价和邮资费(邮资费以实际费用为准)。您的账户公司会在网上提供一个后门地址(另外通知),保证您可以随时查看自己账户余额和每笔款项的用途。如预存款用完,公司会提醒您续款。
③、货到付款:我们向加盟商提供“货到付款”业务。加盟商网站建设好之后,已经具备货到付款的功能。当部分客户不愿意先汇款,我们可以先把货物发给您的客户,客户收货后再付款,收款后我们会直接把款项返回给加盟商。
3、代理发货:
我们公司与中国邮政和国内知名快递公司合作,具有完善的物流陪送服务,提供代理发货服务,这样有效节省代理商成本。
八、乙方的盈利方法:乙方是依靠网站的宣传销售产品赚取高额差价盈利的。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有产品的最低批发价。比如客户在乙方的网站上购买200元产品。而此笔货款的批发价是60元,发货费用:10元;那么乙方所得的利润就是200-60-10=130元。甲方在为乙方的客户发货后,在乙方的账户上扣除60元货款和10元邮资。
九、退换货方法:如果乙方批购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非人为造成的情况下,自购货之日起30天内,甲方必须负责调换或退货,退、换货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所订的货物运费由乙方自负,甲方协助办理托运或者邮寄手续。如果乙方所批购部分产品滞销,可以在自批购之日起五十天内调换其他产品,调换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付。
十、加盟服务管理费的退还
全年进货总量达到或超过四万元即退还全部加盟金2580元。
十一、在执行本协议时,如有争议,双方本着互相理解的原则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注:合作对象公司和个人(必须年满18岁)。在签定合同三日内,我们公司会发给乙方批发价格目录同时开通乙方的网上商城。
甲方:授权代表:
地址:
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开户名:
乙方:
授权代表: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
1.1甲 方:
1.2乙 方:
第二条 青岛赛弗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总部)
2.1《加盟青岛赛弗快递网络合同书》系青岛赛弗快递网络营运全球快件网络操作规范的公约(简称s.f公约),本合同甲方为s.f品牌的拥有方;
2.2任何要求加盟本公约者,均需签订本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还需有加盟承诺书;
2.3当加盟者收到《缔约认定通知书》时,加盟者即成为《s.f公约》的正式成员,即享受所有加盟者同等待遇;
2.4《缔约认定通知书》到达之前,凡签订本合同书的加盟者,未能按照合同要求交付各项费用,或未交足费用的,视为订约无效。
第三条 合 同 主 题
为维护《s.f公约》的纯洁性和s.f品牌及各附件的严肃性,不断扩大服务区域,保证全网正常运行。现根据s.f速递网络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加盟公约,乙方亦同意本合同及各附件款项。乙方作为加盟者,应做到服从甲方统一管理,规范服务速递业务,严格按《s.f公约》和《赛弗快递公司管理章程》规定,并执行本合同各附件要求,即履行本合同内容。
第四条 甲 方 责 任
4.1乙方按甲方授权的期限一次性付清加盟前应缴费用后,甲方即s.f将营业区域划拨给乙方经营。
4.2经营期限为200 年 月 日始,至200 年 月 日。经营权分为一次性买断或不买断两个标准。乙方若一次性买断经营,标准为3万元。
4.3维护s.f商标尊严。做到对所有加盟着公平、公正、严格按公约和《网络管理章程》认真执行。
4.4只要乙方在自主经营过程中,不违反《s.f公约》和网络所公布的各项管理规定的条 款,甲方就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合同。
4.5乙方应承担自己在市场速递业务中经营的风险,甲方只有配合协调、代理诉讼(仲裁)义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经济、民事、行政等责任,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4.6甲方应负责解答乙方用书面形式提出的各项工作想法或采纳其合理化建议。
4.7甲方应负责协调、管理、指挥、检查、培训、奖罚、行风监督、协调理赔、查询等工作,尽加盟s.f速递网络管理责任。
第五条 乙 方 责 任
5.1乙方自愿加盟《s.f公约》并自觉遵守公约、网络管理章程及附件条款,服从甲方的协调和对个案的决定。
5.2乙方应完全遵守国家有关快递、运输、外贸、海关、工商、税务、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乙方不得将s.f商标挪作其他用途。违者应承担法律责任。
5.3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速递业形势发展而出台的规定和通知等所有文件精神
5.4乙方要自备开展业务所需的营运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电话、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相关设备。业务员必须具有专业的快递知识。乙方有义务按时交付各种费用和执行按时结算的责任。
5.5乙方应保证运件包装合格,各种单据清晰、明了、并及时登记。
5.6乙方承担按时派送、出车、接货、拖车和优质服务责任。
5.7承担报告和汇报责任,同时接受加盟同仁的监督。
5.8在s.f网络内能到达的块件,必须在本网络内运转。严禁转运其他网络。如使用s.f面
5.9乙方严禁交接承运法律所金质的物品,如:易燃、易爆、流质、腐蚀、白色粉末、油漆、易碎品、泄漏、污染、等其他影响安全的一切物品。如有违规者,一经查处所产生的后果造成的事故责任全由自己承担。
第六条: 违 约 责 任 :
6.2乙方不得经营和派送其他非s.f品牌块件,如发现前例情况,每票罚款1000-5000元。罚款自总部通知到达后15天内,必须交付给甲方,除有约定外,双方还必须签订违约备忘录。
6.3严禁乙方自发通知各种函件影响网络正常运作,以及不准时参加会议或各种培训,违者按(例会制度)和(培训制度)规定标准处罚。签约后,乙方一年内连续三次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约合同。
6.4乙方保证交给甲方速递的快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所有包装及品质必须完好,因乙方的原因所发生内件短少、内装物质不佳、快件延误、部分损坏或丢失等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5乙方应与所有加盟方一样,在快件进仓或出仓时,均需立即做台帐登记,核对后进行数据上传。对货物发生疑问,应通过电话或传真查询,确认到出货站点,核对是否收到所有货物。否则,视为货已收齐。若有缺货现象,由出货方承担责任。若应答方无人值班应答,查询方就视为已转达。所有加盟方应统一购买s.f面单,面单每份0.5元计收。
6.6乙方与各加盟公司相互之间受理快件,如遇到付款拒付、少付、运单地址不详、货物未到、货物未齐、件到付款改为预付、到付金额偏高、客户需要协商变更或者因错误包装、分拣错误、车辆事故、航空拉货、被偷盗、破损、重量与记录不符等,都将用传真相互确认为准,并记录发现时的详细情况。如有延误、自作主张不派送,或者不按客户指定的地点放置货物所造成损失的,由肇事人承担所有损失赔偿,肇事者公司负连带责任,先予赔付。
6.7乙方若因服务质量被投诉,每次罚款50元。市区速递派送业务,须上午11点前送完。违者,即超过三十分钟,每票罚款20元;超过二小时,每票罚款50元;迟至次日上午派送的,每票罚款100元;迟至次日下午派送的,罚款200元;又隔日延迟派送的,罚款400元。凡因通联、延误派送引起损失有投诉记录的,每次加罚20元;未经确认程序先予退件的,以延误派送者处罚。
6.8乙方与甲方争议,先由甲方网络经理协调,协调不成的由甲方总经理负责监督执行。s.f网络严禁扣件、压件、勒赎等违法行为发生。一经发现,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5000-10000元罚款,并向全网络通报批评。若乙方在一周内被三次投诉,甲方网络管理中心对其进行整改培训,费用由乙方支付。
6.9凡发生丢件情况,丢件方须在五天内主动确认,并先将赔偿金划给受损方。延迟处理按《s.f网络管理章程》规定论处。主动积极配合和服从总部管理中心调解。
6.10无保价快运件丢失,全网络一律按运送契约条款予以赔偿。局域网内的由自己经理协调处理;全国网先由当事双方经理协调处理。处理不了的,由总部管理中心网络经理复检决定,财务部落实追款到位。需要或者发生司法(仲裁)程序解决的,另议。
6.11保价快递,属于高风险作业范畴。凡有保价的,须有专人专送。发货之前,须将面单 传真给总部管理中心及目的地公司确认,并将收取保价费的40%打卡给派件公司。没有该程序的,视为无保价运递。如果程序合理,发生丢失事件,各方按揽件方赔偿60%,派送方赔偿40%比例赔偿保价金额。发生司法(仲裁)程序解决的,另议。
6.12甲方一旦发现乙方因受理违禁品致航空货运、班车快件被污染的现象,先按每次罚款20xx-5000元处理,并由责任人赔偿因此造成的至发货后再发生的任何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费用。
6.13查询签收单的保存期为三个月。到第四个月,各站点将第一个月的全部签收单集中打
第七条结算标准
7.1青岛地区的结算标准和方法,以及时间的规定,均按青岛地区的执行标准施行。如派送费、中转费、到付款、大宗货派送费等,按青岛地区附件规定执行。
7.2到付款返还90%,带发票与不带发票同样结算。s.f网络均执行同一标准,青岛地区执行标准必须经总部审批。
7.3空运中转一律以《内部价目表》公布价格实行现金结算,无款不中转(参照7.1),不能按压件或扣件处理。引起延误,由发货站点承担责任。有条件的,先打预付款。
7.4青岛地区各站点之间的大宗货物,派送费每票50千克以下(不含50千克),一律互免派送。青岛地区每票50千克以上(含50千克)每公斤按0.30元计算征收派送费,结算方法和时间按青岛总部财务部规定为准。全网另有规定的除外。
7.5加盟者入网后,在s.f网络内实行统一标准,即押金3000元、到付押金1000元、网络建设费每月200元、赛弗快递系统每月200元、站点预交3000元结算金,交付方式及时限,按《缔约认定通知书》规定执行。
7.6如客户要求退件的,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发件方承担。
第八条 解约条件
8.1任何一方都有依法解除合同的权利,并以书面通知送达为准,解约过渡期为七天整。过渡期结束后,延期查询期限为三十日。查询期内,双方应做好对帐和清帐工作。查询期的最后一天,如乙方没有违法、违约的行为,甲方应将乙方原交付的押金如数退还给乙方。甲方每迟延返还押金一日,应加付乙方五十元。
8.2乙方在解约三十七日内,必须配合甲方网络查询。若发现乙方有一票不配合查询,视为 丢件处理,并在乙方押金中直接扣除。
8.3退还给乙方的押金为不计息。退款时,乙方须将有签收结果的所有签收单,如数返还给甲方。少返还一张,即按丢件处理,并在乙方押金中扣除。
8.4乙方不配合甲方查询标准的,是指不按规定时限答复查询结果。亦包括有损于s.f品牌形象的任何行为和结果。
8.5自《解约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计算过渡期和延期查询日,总计为37天。双方理清关系后,在乙方领款之日,须将所有手续和物料返还给甲方,不得以丢失或找不到为由。否则,每项按20xx元标准赔偿(即s.f品牌标识合同书、印章、授权书,以及各类通知、文件、价目表、签收单等)。嗣后,甲方仍具有追偿权。
第九条 其它
9.1若加盟公司之间发生经济纠纷,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由总部管理中心先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总部管理中心调解,要向发生纠纷的双方收取5%的调解费,其收取的调解费全部应用于网络开发之用。但通过司法或仲裁解决者除外。
9.2为维护网络整体利益,凡被s.f系统内各加盟公司所除名者,一律不得再进入本网络内其它公司参加工作。一经发现,接受的公司将被处以500-20xx元的罚款。
9.3乙方按时交纳各种费用,若有拖欠,须在第二天补齐。并通过s.f总部向网内各公司通报批评。
9.4全网络查询答复时限为30分钟之内。如不能在30分钟内完整答复结果,须将实情回复给查询方。违者,每次罚款30元。如因此被投诉,亦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9.5局域网内上、下货时必须严格仔细检查。卸货时(唱票)制。遇有其它公司客户货物错卸,须在最早时间内,主动送往目的地公司。如因外包装上有两个始发到两个目的地错误标识,应由错发方承担责任。
9.6各项赔偿和罚款一律由s.f总部复核认定,由财务部下发财务处罚决定书,如不服裁决,即由总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9.7本合同所列币种均为人民币,以元为单位。各单据及所有出台的表格价,均以此币为标准收取。此处不再一一赘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万菊江
登 记 注 册 地:江西省南昌市
营业执照注册号:36010020xx589
法 定 代 表 人:万菊江
邮 政 编 码:330000
电 话:0791-86255985
传 真:0791-86255985
乙 方:戈街仂
登 记 注 册 地:江西省余干县黄金埠
营业执照注册号:361127600099209
法 定 代 表 人:戈街仂
邮 政 编 码:335100
电 话:0793-3271554
传 真:0793-3271554
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
甲乙双方就深圳市金大福珠宝有限公司的“金大福珠宝”县级代理一事,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公平诚信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条件
11、乙方必须是合法的独立运营的公司,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经营。
2、乙方在所代理的地区拥有良好的地政关系和高效独立的运营团队。
3、拥有独立、充足的项目资金,同时对珠宝行业有着浓厚的兴趣。
4、乙方在所代理区域的县级城市,拥有使用面积大于100平米的珠宝饰品展厅,作为独立运作“金大福”项目之用。
二、代理地域及地址
1、乙方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后,向甲方申请获取“金大福珠宝” 江西省及南昌市的余干县代理经销权,自愿接受甲方经营理念,认同并服从甲方的经营管理制度。
2、甲方授权乙方在江西省南昌市开办“金大福珠宝”产品县级代理店。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在合同期内,甲方授权乙方以该区域“金大福珠宝”产品代理的形式授权地址经营甲方的金大福品牌珠宝系列产品,经营方式为批发。并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加盟条件,发展以零售为经营方式的加盟商。
(2).甲方有权对于乙方的一切经营行为提出意见,乙方应按照意见的合法性、合理性予以考虑。甲方保有对乙方提出经营方向性意见并监督执行的权利。
(3).甲方为乙方提供代理的授权证书,以及乙方认为对乙方经营有用的相关证书、牌匾的复件。
(4).甲方在合同期内,应保证乙方的经营权益。必须按照甲方的区域保护政策及与乙方的区域保护约定限额加盟,(即:县级代理商该区域只此一家,不再发展其他代理商),否则视为甲方违约。2(5)江西省及南昌市区域内的客户直接联系甲方并成功加盟的也视同乙方发展的加盟商,由乙方进行管理。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可以在江西省及南昌市区域内发展以零售为经营方式的加盟商。金大福代理店内的所有产品只能销售给金大福加盟商,非金大福加盟商不能在金大福代理店内购买任何产品。
(2).乙方所发展的加盟商必须与甲方签订加盟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实行一店一签,并由甲方向加盟商提供授权书。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任何第三者签订金大福商标再许可使用合同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对金大福商标进行使用及处臵。
(3).乙方所发展的加盟商,由乙方在加盟合同签约前按每店每年付给甲方品牌使用费贰万元(此收费标准执行时间为20xx年7月29日至20xx年8月01日,在此之后的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4).乙方所经营的珠宝首饰产品必须要在甲方认可的生产厂家(公司)进货,并保证所有产品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的规定。
(5).乙方可要求江西省余干县区域内的加盟商在甲方授权乙方指定的代理店内购货,具体购货指标由乙方与加盟商自行约定后报给甲方,由甲方把具体的购货指标写进加盟合同的相关条款中。
(6).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规定对其所发展的加盟商及在加盟店购物的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并对消费者的投诉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代理区域内加盟商店铺所销售产品,必须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标准标签统一制作并打印标签。打印标签费用按以下标准由乙方统一收取:
黄金首饰每克按国际行情另加工费计算。
以上所收取款项由甲、乙双方按各占50%分成,每月1日对帐一次,每半年结算一次。
(8).加盟商所经营的“金大福”店铺,必须由甲方所指定的装修公司进行设计及装修,具体由乙方或加盟商与甲方所指定的装修公司联糸。
(9) 加盟商所用的包装用品(包括但不限于:首饰盒、手提袋、质量保证单等)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样品,乙方统一制作后配送给加盟商使用,并收取合理费用,单价需报甲方备案。
3、双方约定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授权给乙方在授权地址内使用甲方所拥有的“金大福”商标、标识、外观设计、vi形象系统、产品标签、门店招牌等知识产权产品。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能在授权地址外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使用以上知识产权产品。乙方以金大福商标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宣传单、名片等)广告宣传用品需报甲方批准,并把样品报送甲方备案。
(2). 金大福商标:是指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的第14类商品标识,注册商标编号为 ,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第14类商品标识,注册商标注册号为 ,其商标标识分别为: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3). 授权经营范围:钻石镶嵌、红蓝宝石镶嵌、翡翠a货、黄金、铂金、 4
18k金、钯金等饰品的批发。乙方不得销售授权经营范围之外的商品。
(4).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以独立开办公司经营“金大福珠宝”相关产品并获得该区域代理权的形式经营,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保关系,独自承担经营中的债权债务。
(5).在经营中,乙方及其加盟商如需要开展相关活动,涉及甲方人力、物力的,甲方积极配合,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6). 乙方或代理区域内的加盟商需要使用电脑销售软件的,必需由甲方提供,并收取费用。
四、合同解除 符合如下条件之一者,本合同予以解除。情节严重的,乙方还将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1).乙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但应该在3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及时清算对甲方以及其他关系者的债权债务问题.
(2).在经营过程中,因乙方及其加盟商行为或因消费者投诉导致有损南昌市金大福珠宝有限公司或“金大福”商标声誉的。
(3).末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将特许经营权发放或转让给其他经营者的。
(4).乙方或乙方所发展的加盟商有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形。
(5).乙方被宣告破产、清算、被接管或者股权及控制权发生重大变化。
(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催促履行或要求改正后,乙方未及时履行或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因乙方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金大福的商标、徽记以及合同相关的行使权利。
五、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