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贷款合同(通用31篇)
房屋抵押担保贷款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委托担保内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于_________的房屋)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甲方为使顺利获得此项贷款,特委托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该阶段指的是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购的房屋设定贷款抵押完成之期间。
第二条?委托费的约定:
委托费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由甲方在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义务:
2.甲方承诺银行贷款直接拨付乙方。
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委托费;并按法律法规及政策和合同规定,约定支付房屋过户,申领权属证书以及办理抵押贷款过程中的各项税费。
4.甲方须特别授权乙方为其办理房屋过户及申领权属证书事宜。
第四条?乙方义务: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担本合同第一条担保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交纳给乙方的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归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托代理费的,乙方应返还,同时乙方尚应支付等于委托代理费的违约金给甲方。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双方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八条?本合同终止时间为甲方所购的房屋设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企业营运的需要,向乙方以自有土地、房地产设定抵押借款作为营运周转资金。
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沈阳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号】,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
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
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万元整。
2. 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营运周转的需要,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 借款期限:二年期。
胯款利率及付息:按照中国银行的放款利率 ,每月付息 。
4. 借款的支取:在上述借款总金额下,依甲方实际资金需求乙方给予配合逐笔拨付,并以现金或汇款入账户方式支付。
5. 借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
6. 本合同在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 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
2. 房产:【 地证字第 】
3. 抵押期限:两年。
4. 抵押权包含前欠未还、现借款、转让债权及利息违约金。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 乙方的义务:
1. 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 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 甲方的义务:
1. 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
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2. 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与房产,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3. 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借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借出的贷款本息。
4. 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5. 抵押物由甲方向 保险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借款本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 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并对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的罚息。
3. 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借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借的本息。
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借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10%的利息。
4. 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
第五条 其它规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支付借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支付的借款。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 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借款本息。
3. 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 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甲方开立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物的估价、登记、证明及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诉讼、律师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合同系经虎门镇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 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壹式三份,自甲、乙双方各自代表签字,且经由虎门镇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并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订立时间:订立地点:
保证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鉴于甲方为 (以下简称借款人)向(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阶段性担保贷款人民币 万元( 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为保障保证人担保权利的实现,乙方愿意为借款人申请的贷款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形式的反担保。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主债权和债务履行期限
第1.1条按照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的约定,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万元),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至郑XX办妥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他项权证之日止。暂定为叁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借款借据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二条 保证反担保的范围
第2.1条乙方为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担保范围为所有担保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索偿费用、甲方为实现清偿全部代偿款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和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等。
第三条 保证反担保的期限
第3.1条乙方保证反担保的期限为:自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__年。
第四条 保证反担保的方式
第4.1条乙方保证反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五条 保证反担保的义务履行
第5.1条如果甲方按照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同》约定,为借款人履行了代偿义务,乙方就应立即按照本合同
第二条的约定,向甲方偿还其代偿的贷款本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和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等。
第六条 乙方的其他义务
第6.1条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向甲方提供其真实的财产状况及相应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第6.2条配合甲方对借款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了解和监督。
第6.3条乙方不得以违背法律的手段和行为来逃避保证反担保的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第7.1条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第8.1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两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8.2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两方协商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指模和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借款人):(按身份证上的顺序填写)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按身份证上的顺序填写)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于 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 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个人担保贷款的合同范本二
合同编号: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申请金额____________的借款,经保证人保证担保,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借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借贷利率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结息。
第二条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出借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出借人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接受出借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出借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出借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出借人损失,向出借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8.借款人出现违约逾期不还款情况由出借人登报声明公示其违约信用信息
第三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10天向出借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出借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当出借人按约将出借款项交付借款人后,出借人有权将本合同涉及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出借人将债权转让通知送达借款人与保证人时,债权转让依法生效。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补充协议书、授权委托书、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出借规定办理。
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出借人、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
住所:
保 证 人:
住所:
保 证 人:
住所:
出 借 人:
住 所: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的股权作质押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据_______号《贷款合同》(下简称“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就本合同质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并在a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出质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将股权证书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并从所得款项中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归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产申请的。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优先清偿甲方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合同。
第七条 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取得a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的决定的,乙方有权取消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对甲方的贷款(或提前回收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并自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提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用。
出质人: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公司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
一、乙方根据担保书,为公司向贷款_______币_______万元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_______,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股权质押反担保期限为上述主债务发生代偿后之日起_______年。
二、甲方愿意以其拥有的占公司______%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以偿付乙方履行担保责任后所发生的债务。甲方保证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出质,并且甲方向乙方出具与此相关的股东会决议。甲方用作质押的股权,评估价值为_______币_______万元。
三、甲方保证对上述质押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保证上述股权在此之前未设置抵押权,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财务报表,以及对上述股权的评估等资料。甲方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五、上述股权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交付乙方,质押期间由乙方保管,质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处置上述质押股权。
六、如公司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致使乙方承担了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以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所质押的股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双方协商,由乙方收购上述股权。
七、乙方有权收取上述股权质押的孳息。
八、甲方若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出质,须在签订本协议后,到证券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本协议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甲方若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质,该股份质押应记入公司的股东名册,本协议自记入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甲方将记载股份质押登记的股东名册交给乙方。
九、本协议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_______市地方法规。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市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经协商,另签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属文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于_________市
借款人名称: ________(甲方)
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
账号:________
电话: ________编码:________
贷款人名称: ________(乙方)
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
电话: ________编码:________
保证人名称:________ (丙方)
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
电话: ________编码: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丙方担保金额为甲方根据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资金本金(大写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和罚息。
第二条丙方保证代甲方清偿甲方在上述借款到期而未能按时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费用及罚息,并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_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务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担保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合并、撤销,丙方应提前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由变更、合并后的机构承担本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担保人。
第五条本担保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变更主合同条款,应征得丙方的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丙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本合同的担保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及罚息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及罚息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担保总额的%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2.丙方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应按担保总额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条的规定,擅自变更主合同条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公章)丙方: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委托事宜,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委托款项,对外发放短期。
二、甲方必须在乙方开立基本账户,委托款项存入该账户。
三、乙方就为委托款项可以发放下列形式:
1 、存单质押;
2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3 、城区房地产抵押;
4 、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
四、乙方利用甲方委托款项可直接发放存单质押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发放城区房地产抵押必须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书面通知乙方对其发放。
五、委托利率
1 、委托利率范围为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1-1.5 倍。
2 、逾期、挤占挪用,按照国家逾期、挤占挪用利率计付利息。
3 、国家利率调整,委托款项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甲方按照利息收入的25%-30% 向乙方支付委托手续费。
七、利用委托款项发放,乙方应严格审查借款人资格及借款资料,确保发放合法。
八、对委托款项,乙方应尽力清收。对借款人信用状况变化威胁款项安全的,乙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文书生效后,乙方应在法定期间内申请执行。
九、甲乙双方按月对帐,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账户资金变动的对帐单等资料。
十、乙方每季扣除委托手续费后,将利息剩余款项直接转入甲方基本账户。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委托款项到期,借款人申请展期的,经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期限。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十四、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续期。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或其受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乙方已提请甲方详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并对甲方就本合同条款提出的疑问予以详细解释,乙方已经理解甲方对合同条款所作的解释及对疑问的解释,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全部条款及特别提示理解一致。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
我是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__,于20__年1月自筹资金_____万元,在本村种植了亩经济林木,目前经营良好,为扩大经营规模,更好创业,特向永登县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申请小额担保贷款_____万元,期限二年,用作林木种植扩大资金。本人承诺申请以诚实为原则,接受贵中心人员对本人经营状况、家庭情况、收入情况进行调查,如贷款申请成功,本人将自觉履行贷款合同及相关规定,按时还款。请贵中心按政府有关政策给予审批为盼。
特此申请!
贷款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配偶: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乙方为在____市作用社贷款提供担保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 在市某某社贷款(大写: )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二、乙方为 担保范围包括:全部债务本金、延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四、乙方提供担保已征得配偶同意。
五、如 在借款到期后未能还清贷款,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履行担保责任。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调查核实。
七、甲方承诺为 在某某社贷款提供全额担保,对乙方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财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中的非公开信息依法保密。
八、乙方不履行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按《职工个人收入证明》约定,按月从其单位扣收所有收入。
九、如果乙方拒不履行担保责任或扣收的收入在6个月内仍不能还清 所欠贷款本息,甲方将通过诉讼解决。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双方载明的地址及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___。
(二)贷款金额_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
(三)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还款方式_______(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
(四)利率为月息____%,按____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保证期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四、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借款人应按合同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定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
七、借款人承诺: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存款余额等资料。
(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3)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
(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
(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九、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
借款方:
应借款方请求,___同意委托受托方利用委托方的自有资金向借款方发放人民币贷款。借款方与受托方经友好协商,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借款方承认受托方代理人的法律地位。
二、本贷款为委托贷款。受托方受委托方的全权委托与借款方办理有关贷款的手续。
三、贷款用途:
此项贷款只限用于___,不得挪作它用。
四、贷款金额: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向借款方提供人民币贷款___万元。
五、贷款利率:
此项贷款按年利率__%计收利息。
六、贷款期限:
此项贷款自借款方提款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计___天。如借款方在经委托方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余额计收利息。
七、贷款手续费:
受托方在上述贷款利率之外,向借款方收取贷款总额__%的委托贷款手续费。具体的收取方法为______。
八、贷款偿还:
本贷款的本息按期由借款方汇入委托方/受托方账户。
九、保证条款:
1.本贷款由______出具以委托方/受托方为受益人的号码为______的银行承兑汇票;
2.本贷款由______出具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函。当借款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人连带承担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的责任。
十、贷款管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受托方有权检查、监督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等情况。借款方应及时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十一、违约责任和处理:
1.如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受托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的罚息。
2.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受托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从贷款到期日起,在原利率基础上对逾期部分加收___%的罚息。
3.如借款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受托方有权向担保人追索应收的贷款本息和费用。
4.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其他:
1.与本协议有关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协议、担保函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的贷款协议有关补充条款,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受托方、借款方、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副本数量不限。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款项偿付清之日终止。
借款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日期:日期:
甲方(被担保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向 申请人民币 万元贷款,现甲方申请乙方为其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该笔借款提供担保,现就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事项:
(一) 甲方与 签订的编号为( )《 合同》,其中贷款本金 万元、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为 。贷款合同书(二) 担保期限:自贷款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至甲方结清该标的借款本息止。
(三)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二条 反担保方式
在乙方出具相关担保文件之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下列数项反担保方式,并签
订相应的反担保合同。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之日起,即可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并可同时选择以下方式向反担保方行使权利。
(一) 提供经乙方认可的财产权利抵押/质押反担保:
(二) 提供经乙方认可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法人连带责任反担保:
第三条 反担保方式所提供的反担保范围及期限:
反担保范围:甲方依照贷款合同应履行的全部债务;乙方依照保证合同承担保证
责任应当或已经履行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乙方实现反担保债权的费用以及依照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可以向甲方追偿的一切费用等。
反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结清时终止。
第四条 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如下保证:
(一) 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为其出具的担保书;
(二) 甲方向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如甲方所出具的文件/资料出现任何虚假,甲方须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三) 甲方保证按期履行上述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
(四) 乙方对上述贷款银行提交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所附的任何文件、单据、证据所述之真实性不负任何责任。
(五)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重大事项或个人资料的变动情况,保证接受乙方随时检查。甲方保证在贷款合同签署后按季度向乙方报送银行对帐单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第五条 担保合同项下的索赔当上述贷款银行按担保合同规定向乙方主张担保权利,乙方确认有关贷款催收
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真实的情况下,无论甲方或反担保人是否反对或提出异议,乙方迫于履行担保义务而选择代甲方向贷款银行还款时,甲方及其继承人或债务受让人、反担保人不因乙方未向债权银行行使过抗辩权而免除其相应的反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从代偿之日起,每日按偿付款项的万分之五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罚金。
第六条 担保费用
甲方在此保证,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在银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签署之前,按照下列规定向乙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同时缴存反担保保证金。
(一) 担保费
担保费按银行发放贷款的 %计算,即人民币 元,每年一次收取,每年每次收取人民币 元。
(二) 滞纳金
甲方应在双方正式签订担保文件的三个工作日一次缴纳担保费用。如延迟交纳未获乙方同意的,乙方按费用总额向甲方收取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 保证金
1、在本贷款发放之前,甲方须缴纳贷款额的 作为保证金。此保证金由甲方筹缴。如延迟,乙方所收贷款额的 保证金按每天万分之五支付给甲方。
2、甲方提供给乙方保证金,如甲方逾期支付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权以此保证金直接偿还贷款本息。
3、甲方存入乙方指定帐户的保证金所产生的利息,归属乙方所有。
(四) 其它费用
1、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方确认后所办理的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差旅、咨询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由乙方代为支付的,甲方应在乙方支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偿还。
2、 甲方在此是按照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期限收费,如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贷款到期后仍然无法解除担保责任或担保责任加重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贷款期限届满日至担保责任依法定或约定解除或届满期间的双倍担保费及滞纳金。
第七条 违约及违约后果
(一) 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本笔业务无法完成,乙方只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的50%,余下50%作为乙方劳务费用。如因乙方原因无法完成本笔业务,则乙方全额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
(二) 由于乙方所担保的是甲方按期、足额的归还贷款,所以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书之日起,甲方即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乙方可向甲方追偿的款项包括不限于:
1、 贷款本息、利息、罚息、复息;
2、 担保标的额20%的违约金;
3、 乙方代偿款及代偿款利息;
4、 乙方为实现债权所须花费的一切费用(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差旅、拍卖变卖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5、 依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收取的担保费及滞纳金;
6、 反担保债权实现后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差额。
(三) 甲方、反担保隐瞒抵押物、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挂失、提前支取被查封扣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涉及诉讼或仲裁、以设定担保物权等以及发生其它严重及职权实现事项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贷款本金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加以赔偿乙方。同时乙方有权就损失部分向甲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1、 贷款银行与甲方协议变更《贷款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2、 贷款银行允许甲方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3、 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4、 其它恶意侵害乙方权益的行为。
第八条 义务的履行及权利的放弃
(一) 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任何一方与第三人之间关系的影响,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 乙方或债权给予主债务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均不应作债权人或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利的放弃或丧失,也不影响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九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要求乙方修改担保内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上述贷款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延长担保期限的情况下,甲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乙方的反担保及其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如甲方与债权人达成任何未经乙方书面确认的新承诺,则乙方的全部担保责任即告解除。
(二) 如国家法律、法规或司法实践的任何变化导致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或本合同任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强制性均不受任何影响,本合同各当事人届时应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的有关条款。
(三) 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如在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与本合同的内容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争议、管辖和放弃豁免
(一)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适当履行债务,甲方愿意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甲、乙双方共同约定对本协议办理公证,该公证书应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 乙方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甲方将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 如乙方选择不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或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或撤消公证债权文书,或甲方行使诉讼权利,应当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通知
(一) 本合同约定和法定的通知自送达受送达方住所时生效。
地址确认: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二) 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作被送达:
1、 如系信函方式,则为挂号发出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
2、 如系传真方式,则为传送之日;
3、 如系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贷款银行接受乙方担保并与主债务人鉴定贷款合同之日生效。本合同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结清时终
止。
第十三条 其它
(一) 乙方因为甲方担保事宜而签署的《担保函》或《保证合同》作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 各反担保签署的反担保保证合同、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成为本合同的从合同。从合同条款如与主合同冲突则以主合同为准,从合同未尽之事宜按照主合同执行。
(三)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公证机关各执 份,均具有合同效
力。副本按需制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保证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期贷款通知》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农银保借字____第___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___。
(二)贷款金额_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
(三)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还款方式_______(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
(四)利率为月息____‰,按____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保证期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四、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借款人应按合同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定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
七、借款人承诺:(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存款余额等资料。(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3)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九、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
借款人:
贷款人:
担保人: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保证范围为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 (大写 )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三条 本合同保证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本保证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
第五条 乙方承诺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上始终保留相当于借款人借款余额的_________%的款项作为履行保证义务的保证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__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偿还贷款本息时,有权依第五条规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义务。
第七条 乙方保证如发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况时,借款人又不及时还款的,乙方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
第八条 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并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财力状况的改变、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的有关资料。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和期限内承担责任。但甲方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条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担保余额的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补偿。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十七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申请人民币万元贷款,现甲方申请乙方为其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该笔借款提供担保,现就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事项:
(一)甲方与签订的编号为《合同》,其中贷款本金万元、贷款利率,贷款期限为.贷款合同书
(二)担保期限:自贷款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至甲方结清该标的借款本息止。
(三)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二条反担保方式
在乙方出具相关担保文件之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下列数项反担保方式,并签订相应的反担保合同。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之日起,即可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并可同时选择以下方式向反担保方行使权利。
(一)提供经乙方认可的财产权利抵押/质押反担保:
(二)提供经乙方认可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法人连带责任反担保:
第三条反担保方式所提供的反担保范围及期限:
反担保范围:甲方依照贷款合同应履行的全部债务;乙方依照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应当或已经履行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乙方实现反担保债权的费用以及依照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可以向甲方追偿的一切费用等。
反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结清时终止。
第四条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如下保证:
(一)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为其出具的担保书;
(二)甲方向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如甲方所出具的文件/资料出现任何虚假,甲方须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三)甲方保证按期履行上述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
(四)乙方对上述贷款银行提交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所附的任何文件、单据、证据所述之真实性不负任何责任。
(五)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重大事项或个人资料的变动情况,保证接受乙方随时检查。甲方保证在贷款合同签署后按季度向乙方报送银行对帐单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第五条担保合同项下的索赔当上述贷款银行按担保合同规定向乙方主张担保权利
乙方确认有关贷款催收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真实的情况下,无论甲方或反担保人是否反对或提出异议,乙方迫于履行担保义务而选择代甲方向贷款银行还款时,甲方及其继承人或债务受让人、反担保人不因乙方未向债权银行行使过抗辩权而免除其相应的反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从代偿之日起,每日按偿付款项的万分之五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罚金。
第六条担保费用
甲方在此保证,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在银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签署之前,按照下列规定向乙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同时缴存反担保保证金。
(一)担保费
担保费按银行发放贷款的%计算,即人民币元,每年一次收取,每年每次收取人民币元。
(二)滞纳金
甲方应在双方正式签订担保文件的三个工作日一次缴纳担保费用。如延迟交纳未获乙方同意的,乙方按费用总额向甲方收取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保证金
1、在本贷款发放之前,甲方须缴纳贷款额的作为保证金。此保证金由甲方筹缴。如延迟,乙方所收贷款额的保证金按每天万分之五支付给甲方。
2、甲方提供给乙方保证金,如甲方逾期支付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权以此保证金直接偿还贷款本息。
3、甲方存入乙方指定帐户的保证金所产生的利息,归属乙方所有。
(四)其它费用
1、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方确认后所办理的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差旅、咨询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由乙方代为支付的,甲方应在乙方支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偿还。
2、甲方在此是按照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期限收费,如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贷款到期后仍然无法解除担保责任或担保责任加重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贷款期限届满日至担保责任依法定或约定解除或届满期间的双倍担保费及滞纳金。
第七条违约及违约后果
(一)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本笔业务无法完成,乙方只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的50%,余下50%作为乙方劳务费用。如因乙方原因无法完成本笔业务,则乙方全额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
(二)由于乙方所担保的是甲方按期、足额的归还贷款,所以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书之日起,甲方即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乙方可向甲方追偿的款项包括不限于:
1、贷款本息、利息、罚息、复息;
2、担保标的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代偿款及代偿款利息;
4、乙方为实现债权所须花费的一切费用(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差旅、拍卖变卖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5、依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收取的担保费及滞纳金;
6、反担保债权实现后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差额。
(三)甲方、反担保隐瞒抵押
物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挂失、提前支取被查封扣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涉及诉讼或仲裁、以设定担保物权等以及发生其它严重及职权实现事项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贷款本金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加以赔偿乙方。同时乙方有权就损失部分向甲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1、贷款银行与甲方协议变更《贷款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2、贷款银行允许甲方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3、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4、其它恶意侵害乙方权益的行为。
第八条义务的履行及权利的放弃
(一)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任何一方与第三人之间关系的影响,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乙方或债权给予主债务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均不应作债权人或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利的放弃或丧失,也不影响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九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要求乙方修改担保内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上述贷款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延长担保期限的情况下,甲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乙方的反担保及其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如甲方与债权人达成任何未经乙方书面确认的新承诺,则乙方的全部担保责任即告解除。
(二)如国家法律、法规或司法实践的任何变化导致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或本合同任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强制性均不受任何影响,本合同各当事人届时应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的有关条款。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如在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与本合同的内容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争议、管辖和放弃豁免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适当履行债务,甲方愿意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甲、乙双方共同约定对本协议办理公证,该公证书应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乙方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甲方将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如乙方选择不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或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或撤消公证债权文书,或甲方行使诉讼权利,应当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通知
(一)本合同约定和法定的通知自送达受送达方住所时生效。
地址确认: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二)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作被送达:
1、如系信函方式,则为挂号发出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
2、如系传真方式,则为传送之日;
3、如系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贷款银行接受乙方担保并与主债务人鉴定贷款合同之日生效。本合同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结清时终止。
第十三条其它
(一)乙方因为甲方担保事宜而签署的`《担保函》或《保证合同》作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各反担保签署的反担保保证合同、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成为本合同的从合同。从合同条款如与主合同冲突则以主合同为准,从合同未尽之事宜按照主合同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份,由甲方、乙方、公证机关各执份,均具有合同效力。副本按需制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经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____.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
分期还款计划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本金:_____________
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__________%.
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______%计算。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七、借款方以__________________,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____份,借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公证机关1份。
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审批组长: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信贷员:________________
公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
公证员: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质押字第__号
质权人:
出质人: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荣银桥___年委托字第__号《委托担保合同》和甲方与荣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签订的荣银桥___年保证字第__号《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作为担保人为乙方向贷款人借款万元[农信社___年借字第__号《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即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上述借款合同约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担保的贷款,数额为人民币佰拾万元。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三、反担保质押财产:
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向甲方提供质押反担保,质押财产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清单》载明,该《质押财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质押反担保的范围:
甲方代为乙方清偿的全部债务,以及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50%计算。
委托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甲方为实现质押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五、质押财产移交日期:
乙方将质物及出质的权利凭证于_年_月_日移交给甲方占有,甲方向其出具接收清单,同时乙方支付给甲方质押财产保管费`元。
六、其他特约事项:
乙方承担办理反担保合同公证和质物评估、登记、鉴定、保险、保养、保管等涉及的费用,其相关产权证书和全部法律文件由甲方保管。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应办理质物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投保期限要长于担保期限六个月。质物保险的相关单据由甲方保管。质押期间,若质物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乙方同意甲方将取得的保险赔偿金按以下原则处理:
1、由甲方存入指定的账户;
2、如乙方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甲方将保险赔偿金全部归还乙方;
3、如乙方未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甲方承担代偿责任后,保险赔偿金用于乙方向甲方清偿债务。
若甲方认为所取得的保险赔偿金不足以担保其债权,乙方应在15日内另行提供相应的担保。
质物移交甲方保管后,若非因甲方保管不善出现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情形,乙方应于接达书面通知后15日内提供相应的担保。
甲方承诺妥善保管质物,若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毁损,在本合同终止后15日内由甲方按市价赔偿乙方。
乙方不得隐瞒质物存在的任何瑕疵。
质物及权利质押财产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由甲方收龋
当甲方代偿后而未得到清偿时,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10日内,协商将质押财产折价处理;在前述约定的10日内双方协商不成的,甲方将按乙方的授权对质押财产予以拍卖、变卖处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质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应当首先清偿甲方,如不足以清偿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偿;质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清偿甲方后的余款属乙方所有,清偿后15内交付乙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或股东发生变化、与外商合资、破产、歇业、解散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3、质押财产的权属发生争议;
4、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5、因乙方在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
6、单位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
第1项情形应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项至第6项情形应在事后三日内通知甲方。
七、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在15日内将质物及其物权凭证交还乙方。
八、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上述担保贷款金额万元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荣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应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抄送贷款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地 址:
丙 方:
地 址:
鉴于:
1、甲方向 银行 (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购车贷款购买货车从事经营,并委托乙方为其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服务。
2、甲方以其购买的该车辆为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
3、甲方购车后将车挂靠于丙方经营(即甲方为实际车主,丙方为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名义车主)。
现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及相关事宜,在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于 年月 日在 处购买 汽车一辆。
车辆型号:
车 牌 号:
发动机号:
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汽车贷款,请求乙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该车系由甲方家庭财产购买并挂靠于丙方且抵押给贷款银行。
第二条 乙方依据甲方的申请为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第三条 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当于年性支付贷款担保金额的10%作为担保服务费;甲方不得以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及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担保服务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及资信情况,经乙方调查核实并确认真实有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其按揭购车向贷款银行提供保证担保。
2、甲方提前还清银行借款本息时,有权要求乙方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应当于该车在公安局办理登记后在贷款银行顺位后为乙方办理抵押担保登记,于此情形丙方承担协助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信资料。
2、甲方应按照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中约定条款,全面按期履行其还本付息等义务;如未按期还款付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甲方和丙方应交出车辆,并且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在乙方提供担保期间,如乙方调查核实发现甲方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和乙方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并放弃抗辩权,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善意使用车辆并尽到善良管理人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
6、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委托乙方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动车财产保险,如甲方未按本条规定履行,则视
7、车辆在还款期内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和产品存在缺陷时,应由甲方向汽车经销商及生产厂商进行索赔及处理,甲方不得以此作为拖欠银行按揭月供款的理由。
8、甲方在分期付款期内,应严格遵守车辆使用性质和维修保养的规定,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自行拆卸、更改车辆结构、车身颜色等。否则,其后果均由甲方自己承担,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因该车被损毁、灭失或者征用的,甲方应当将相应的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或者将其提存。
10、甲方应对其汽车贷款负有完全的偿还义务,此义务不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失;如抵押物灭失,甲方应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汽车贷款。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拥有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信证明、相关个人资料和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或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律师进行资信调查的权利。
2、在资信调查结束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资信情况,有权选择担保或不予担保。
3、在有效担保期限内,乙方对甲方的资信情况有知情权,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乙方担保,乙方有权终止担保合同,无条件追回甲方所购车辆,并进行处置后归还银行贷款余额,不足部分继续向甲方追索,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4、甲方未按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月供款的,甲方承诺无条件将车辆交由乙方处置并放弃抗辩权。乙方有权依据银行的授权,代为行使抵押权人的权利,对车辆进行处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期间,应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续期保险,并由乙方为甲方办理保险索赔的相关事项。
6、因甲方违反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乙方向银行承担保证但保责任的,乙方有权在向银行承担责任前或者后向甲方追偿;此时,甲方应当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的申请下,根据甲方的资信情况为甲方提供担保。
2、乙方在资信调查过程中,依法对甲方相关个人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六条 丙方作为汽车挂靠第三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丙方应做好该车辆的管理工作,做好GPS监控工作。
2、当乙方要求处置车辆时,丙方应交出该车,并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置该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丙三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相应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按乙方向银行提供担保总额的10%计算。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支付。
二、守约方除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其违约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甲方违约,造成乙方需变卖或拍卖其车辆,车辆的变卖、拍卖款应首先支付银行贷款本息以及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对不足部分,甲方仍应承担清偿责任,乙方对甲方具有追索权。
第八条 因双方争议而发生的诉讼,由昆明市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
甲方(签字及按手印):
甲方配偶(签字及按手印): 身份证号: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甲方(担保人):__________
乙方(债权人):__________
根据(下称借款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年[个人借款]字第__________号的《借款合同》的约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____个月。现甲方自愿以借款人的担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担保,并明确以乙方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则:
1、《借款合同》中的定义与解释均适用于本合同。
2、当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时,应当包括经双方同意修改、补充、变更后的合同或条款。
3、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和担保行为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关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4、本合同所称“债务‘系指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人应向乙方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包括复息、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实现乙方债权及担保物权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保证责任
为了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无论何种原因未按约履行,甲方均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保证期间
一、保证形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另增加两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义务后,形成的对甲方追偿之债务。保证期间内,乙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保证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以及《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义务范围。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实现担保权利而产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的诉讼费用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各项费用。
第五条有关保证的规定
一、本合同项下设立的担保为独立的担保。本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均须全面履行保证责任。
二、本合同的保证为不可撤销的保证,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破产、无力清偿债务、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等各种情况而有任何改变。
三、乙方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的,无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担保责任。但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的除外。
四、任何时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积极行使对借款人的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担保责任。
五、担保人特别保证:如乙方还同时享有由债务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论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提出承担担保责任的请求,甲方自愿优先承担对乙方的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先于物的担保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债务人提供了物的担保的,乙方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第六条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向乙方声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2、甲方对本合同的签署和执行及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活动均出于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担保物,则甲方承诺放弃按《担保法》第28条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的保证人享有的权利,且不以该规定作为向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抗辩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乙方接受其为担保人的下列事件:
(1)与其主要负责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2)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3)存在重大债务或有负债;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担保财产的其他共有权人;
(6)其他业已影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二、甲方向乙方保证:
1、乙方在向贷款行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甲方追偿款项。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即时支付乙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2、甲方若同时面临偿付债务及乙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乙方追偿金额;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时保证在事项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各类产权变更;涉讼或仲裁事项;对外资金借贷等一切影响乙方债权、债务的重大事项。
4、甲方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决不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变相阻碍、干扰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
6、不出现因甲方故意或过失而影响乙方行使权利的情形。
7、无条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在《借款合同》签署后按月向乙方报送上一月度财务真实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8、本合同保证期间内,甲方若对外提供担保,则甲方保证在提供担保10日前书面征求乙方同意,否则不能对外担保。
9、当甲方提供的保证担保与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时,保证责任与物保在实现顺序上不分先后,乙方可不经物保的实现,直接要求甲方承担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10、若乙方在保证期间依法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则本担保保证债权同时转让,甲方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担保保证责任。若在保证期间,乙方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发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1、甲方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乙方认为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担保人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甲方应按担保的债务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赔偿的,甲方还应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实现债权,或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第八条提前实现债权的情况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实现债权。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或甲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义务;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或出现涉诉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担保责任的情况;
3、依照《借款合同》规定需提前履行债务但借款人未依约清偿债务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出现被宣告破产、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等情况致使乙方担保义务即将形成,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发生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利益等的情况。
5、借款人发生其他违约行为。
第九条合同的修改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应通知对方,并经双方达成书面修改协议方有效。在书面修改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条款继续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时,乙方无须另外征求甲方的同意,甲方无条件地同意对原《借款合同》及变更后的《借款合同》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担保责任得到加重的情况除外。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约各方签章时起生效。
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
1、本合同在履行和争议解决过程中的有关通知或送达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载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径送达对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本合同地址(地址变更的,按照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依法律规定。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立合同单位: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贷款单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___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为了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提高经济效益,除自愿执行《更新改造措施贷款办法》外,经双方商定,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方根据批准的借款申请书,贷给借款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借款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向贷款方报送年度分季用款计划(第二年应在年度开始前),贷款方据以及时供应资金。
二、贷款用途、开竣工日期,按批准的借款申请书执行。
三、此项贷款,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全部偿还本息,具体分年还款计划按批准的借款申请书执行。不能按分年计划归还的,作为逾期还款处理。
四、贷款利息按月息______‰计算;逾期归还部分加收利息______%。
五、借款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如果违反规定,或管理不善,损失浪费严重,致使项目在批准的期限内不能竣工投产,贷款方有权停止或提前收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____%罚息。
六、借款方的担保单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单位保证借款方按期还本付息。贷款到期后,借款方如未偿清本息,由其担保单位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3个月内代为偿还。
七、借款申请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贷款本息偿清之日止失效。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借、贷、担保单位三方各1份。副本____份,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
担保人(以下称丙方):________
担保人承诺:担保人同意为乙方担保,对乙方的借款向甲方保证全额还款,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至此笔借款还清为止。
贷款种类:保证贷款
根据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在丙方提供担保的条件下,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现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
第二条实际借款日期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借款用途:________
第四条贷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贷款利率:按利率计息。
第六条结息、计息方式:固定利率,按以下第种方式付息。
1、按月付息。日利率月利率30天计算。逾期不还,计收罚息,按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2、利随本清。一次性还本付息给甲方。逾期不还,计收罚息,按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第七条还款方式:乙方以现金方式壹次还本给甲方,并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利息。
第八条保证条款:
1、乙方以个人财产和经营收入全额保证,足额还款。
2、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后,以借款方所签借据日期____日内将款支付给乙方。
3、丙方以其个人全部财产及收入,为乙方提供全额保证。
第九条特殊约定:
1、乙方在使用本借款时进行非法活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付息
3、乙方同意将此借款转入此帐户(或注明现金支付):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甲乙丙三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共二页,手填和打印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借款担保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反担保人):
根据担保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自愿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丙方自愿为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申请万元的借款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丙方反担保责任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及该笔贷款所发生的罚息(从代偿之日起至还清上述款项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甲方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三、乙方借款到期且未履行《借款合同》约定偿还借款的,由丙方代为偿还借款本金、罚息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四、丙方承诺在甲方代乙方偿还借款后两个月内,履行连带保证责任,丙方如逾期不履行连带法律责任,则按照本合同以及公证书的约定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五、丙方保证责任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代乙方偿还借款之日后两年止。如甲乙双方就还款时间达成延期协议的,丙方的反担保责任期限顺延至到期后两年
六、丙方授权其所在单位,可以扣收丙方工资用以归还乙方没有归还的贷款本金、罚息、甲方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七、甲方向乙方和丙方发出履约情况调查函的地址,以本合同中各自签定的联系地址为准。如乙方和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经营地址、联系地址、电话、工作单位变更,必须在5日内亲自到甲方办公场所,以书面形式履行告知义务。如未告知,则乙方和丙方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没有收到履约情况调查函为由提出抗辩。
八、甲、乙、丙三方如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则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丙方:
向信托投资公司借入外汇人民币信托贷款经双方协商,借款人同意将其抵押给放款人,双方确认财产抵押的条件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将全部抵押给放款人。在贷款期间抵押品归放款人所有,借款人只能在正常营业下,运用抵押品进行经营管理,无权对抵押品进行出售和转让。借款人在运用抵押品的过程中,应注意维修和爱护使用,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二、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抵押财产必须全部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抵押品的保险单的受益人应转让给放款人。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本息清偿前,对抵押品按期续保,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一旦发生险灾,保险赔款应先归还放款人的贷款本息。
三、放款人对借款人来说是第一债权人,未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不能将抵押品再抵押给第三者,或将抵押品转让、变买处理,也不得将放款人的应收款和任何物抵押给第三者。
四、借款人如果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及逾期罚息,或因违反贷款协议及财产抵押契约的各项规定,给放款人造成经济损失,放款人有权不必征询借款人的意见,可以自行处理抵押品,包括将抵押品再抵押出去,或将抵押品变卖处理,抵押品价值原则上按原值的%作价,但为照顾到借款人的利益,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可自行变买抵押品,处理抵押品的收入,优先归还贷款的本息及逾期罚息,剩余部分交借款人处理。
五、本契约的各项抵押条件是连续的,在贷款未清偿前一直有效。在此期间如借款人地址、名称、机构等发生变化,本契约应继续执行。
六、在执行本契约的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执,经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契约由双方法定代表报经借款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成为对双方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八、从放款人收回全部贷款本息之日起,本财产抵押契约即告失效,原移交给放款人的财产保险单应退交借款人。
九、本契约一式三份,借款人、放款人及公证机关各执一份。
借款单位: 放款单位: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担保人: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丙方根据甲方申请,对甲方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审查,综合评定,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丙方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 流动资金 。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贷款利率调整,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 用款计划
甲方用款计划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万元。
第六条 还款计划
甲方的还款计划为:
万元。
第七条 付息方式
每月20日为结息日,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利息足额存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乙方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帐号为:
第八条 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贷
款本金和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则甲方同意乙方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贷款的,可以在贷款到期前15 日向贷款申请展期,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丙方后,由甲、乙、丙三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企业形式时,由变更后的单位或个人承继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或解散、清算时,应提前 三十 日书面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甲、乙、丙三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丙方缴纳担保费。丙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有权要求乙方按丙方同意房款通知书发放贷款;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6、甲方提前还款的,以提前天数30天为界,30天内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提前天数的利息;30天上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提前天数按合同规定利率50%的利息。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或次还款计划还款,乙方债权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偿的,有权要求丙方按照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担保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年担保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或此笔年贷款总额的2%收取(特殊情况经董事会研究予以调整)---最终按0.2%收取,担保费用在签订本合同日甲方向丙方一次性交清。甲方向丙方付清担保费用前,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___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___
第一条为确保甲方委托银行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签定的__年__字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保证范围为借款人根据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三条本合同保证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为___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本保证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
第五条本担保合同为连带责任保证和住房公积金质押。
第六条乙方保证在借款人未还清借款本息之前,不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上的存款。
第七条如借款人未按合同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三十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上扣收,偿还借款人的贷款本息。如乙方住房公积金的本息不足以偿还借款人的贷款本息,乙方有义务主动偿还不足部分。
第八条如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保证人中的一人或全部保证人履行还款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要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乙方意见必须是全部保证人的一致意见。
第十一条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但甲方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及乙方所有保证人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认识一致。
第十五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年__月__日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贷款人(以下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手机: 座机:
担保人(以下称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手机: 座机:
担保人承诺:担保人同意为乙方担保,对乙方的借款向甲方保证全额还款,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至此笔借款还清为止。
贷款种类:保证贷款
根据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在丙方提供担保的条件下,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现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第二条 实际借款日期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借款用途:
第四条 贷款期限:
借款期限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贷款利率:按 利率 计息。
第六条 结息、计息方式:固定利率,按以下第 种方式付息。
1、 按月付息。日利率=月利率/30天计算。逾期不还,计收罚息,按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2、 利随本清。一次性还本付息给甲方。逾期不还,计收罚息,按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第七条 还款方式:乙方以现金方式壹次还本给甲方,并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利息。
第八条 保证条款:
1、 乙方以个人财产和经营收入全额保证,足额还款。
2、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后,以借款方所签借据日期壹日内将款支付给乙方。
3、 丙方以其个人全部财产及收入,为乙方提供全额保证。
第九条 特殊约定:
1、 乙方在使用本借款时进行非法活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 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付息
3、 乙方同意将此借款转入此帐户(或注明现金支付):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甲乙丙三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共二页,手填和打印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第
借款人
贷款人 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支行
贷款担保人担保人 衡水泰昌担保有限公司号
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贷款担保合同
贷款种类:
借款人:
住 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帐号:
贷款人: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支行 住所: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中路391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甘晓燕
担保人: 衡水泰昌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春梅
住所:衡水市人民西路江源大厦七层
电话: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丙方根据甲方申请,对甲方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审查,综合评定,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丙方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 流动资金 。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贷款利率调整,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 用款计划
甲方用款计划为:月日万元。
第六条 还款计划
甲方的还款计划为:
万元。
第七条 付息方式
每月20日为结息日,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利息足额存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乙方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帐号为:
第八条 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贷
款本金和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则甲方同意乙方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贷款的,可以在贷款到期前15 日向贷款申请展期,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丙方后,由甲、乙、丙三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企业形式时,由变更后的单位或个人承继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或解散、清算时,应提前 三十 日书面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甲、乙、丙三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丙方缴纳担保费。丙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有权要求乙方按丙方同意房款通知书发放贷款;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6、甲方提前还款的,以提前天数30天为界,30天内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提前天数的利息;30天上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提前天数按合同规定利率50%的利息。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或次还款计划还款,乙方债权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偿的,有权要求丙方按照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担保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年担保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或此笔年贷款总额的2%收取(特殊情况经董事会研究予以调整)---最终按0.2%收取,担保费用在签订本合同日甲方向丙方一次性交清。甲方向丙方付清担保费用前,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合同号:
抵押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抵押权人(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为保证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将其有权处分的财产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财产抵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将“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财产进行抵押。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贷款期限自至 。
第三条甲方保证依法享有抵押物的所有权或经营权。
第四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的权属证书移交给乙方,抵押期间由乙方保管抵押物的权属证书。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含罚息)、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赔偿金及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担保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与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和保管相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完好,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抵押期间,甲方应办理抵押财产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是乙方..保险单据由乙方保管..
第十条抵押期间,抵押财产的保险范围发生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者损害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使用。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在30日内向乙方提供相当于减少价值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损害的,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给予、转让、出租、转让、再抵押或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用于提前清偿对乙方的担保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履行期满后仍未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以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或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规定的义务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
3。在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解散、擅自变更企业制度,导致乙方贷款债权失效、改变贷款用途、涉及或即将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以及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被分享、有争议、被扣押、被暂扣或抵押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不足部分。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除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以下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欠乙方的贷款利息;
3。还清借款人欠乙方的贷款本金、违约金(含罚息)和赔偿金;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全部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抵押合同项下(附件号):
抵押品清单
抵押品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权证明/编号:
位置:
抵押物评估值为1万元
其他债权设定抵押限额为人民币1万元。
备注:
抵押人:(公章) 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银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电话: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电话: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电话:_______。
经充分协商,三方特此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从______起,贷款及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还款计划
每日黄金金额-利润率-使用的每日贷款本金
第二条贷款人应按时按量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金额和延期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违约总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相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照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算。如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人应按约定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借款人未按规定时间和金额使用款项的,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贷款金额、天数和贷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借款人保证在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展期,借款人应至少在贷款到期前三天申请展期,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但展期最长不得超过原期限的一半。贷款人不同意展期或未办理展期手续的,对逾期贷款收取罚息。
第七条借款人的贷款由担保人担保。
第八条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人未能按期还本付息,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人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补充规定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担保人一份,公证处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