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行为担保书(通用3篇)
租赁单位_____
经过租赁经营指导小组和答辩委员会的答辩审查,___(以下简称甲方)决定将____租赁给___(以下简称乙方)个人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1.租赁期为__年,即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为_____厂长,具有法人代表资格。
3.乙方需请两名保证人,共同以个人财产作为抵押,其中乙方为____元,保证人共为2258元。乙方及保证人用以抵押的个人财产经甲方和公证处共同调查并登记造册后,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移或变卖。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_____拥有完全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行政干部任免、规章制度的制定,以及分配形式、生产经营方式的确定等。
(2)依法有权从事多种经营并决定其经营方向。
(3)有权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对职工进行表彰、奖励和处分、辞退等奖惩处理。
(4)有权按政策规定招收租赁期内有关的临时合同工。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接受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综合部门的指导、监督;自觉接受企业党组织和职代会的监督,保证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权益;定期向职代会汇报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6)对企业的财产、必须进行社会保险;要按国家规定标准提取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维修和更新设备、房产。合同履行期满,要按固定资产清单如数返还,并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____%以上。
(7)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5.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行使正当职权,帮助、指导乙方依法管理和经营企业。
6.租赁经营的分配:
(1)_______应照章纳税,并按规定缴纳能源交通基金。
(2)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基数租金____元,当____钢球厂年实现利润大于租赁的基数利润时,以下形式确定数额缴纳租金:基数利润×利率=基数租金_____×_____=_____元
租赁年度实现利润
租金=基数租金=-----------
租赁基数利润
当_____年实现利润小于租赁基数利润时,按规定的基数租金1100元缴纳,不足部分由承租人和保证人用个人资产抵补。
(3)甲方收到租金后,应按有关规定全部返给____作为企业留利。
(4)乙方对本企业的留利必须合理使用,百分之四十作为企业发展基金,百分之六十作为福利基金。
(5)______的盈利,按规定交纳所得税后,按税后利润提____%作为乙方个人收入,乙方从租赁收入中除按规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外,每年应提留___%作为风险基金;乙方每年从个人收入中扣除租金、风险基金后,其余全部为自己个人所得,对保证人的获利额,由乙方与保证人议定并从乙方个人所得中分给。
(6)租赁期间停发乙方的工资和奖金(保留原工资级别,如遇调整工资,可按规定给予调整级,但不发薪金)乙方可按每月预支生活费用,数额可略高于其原来工资和资金之和,但最高不得超过原工资和与奖金之和的二倍。
(7)乙方提留的风险基金应存入______,并按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企业期间可用于生产经营,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后由乙方全部(含利息)提走。
(8)_____的租赁年度实现利润,除按规定交纳所得税、租金及支付乙方个人收入外,其余部分为企业留利基金,核定____基数留利基金为______万元,租赁期间企业留利基金应逐年增长,如达不到基数留利基金____万元时,乙方应用私人财产赔偿减少额的____%。
7.甲乙双方对_____要遵守如下经济政策:
(1)按集体企业管理,并按集体企业征收工商所得税和奖金税。
(2)以企业_____年工资总额____万元,产品销售收入____万元(即百元销售收入的工资含量____元)为基数,各租赁年内职工工资总额随销售收入的增减而浮动,只要人均利润、上交利税和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高于工资增长幅度,允许职工工资(含奖金,计件超额工资)据实列支,计入成本,因国家统一调整职工工资而需增加的工资总额另行增补。
(3)用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投产后的新增利润一年内由企业留用,经财税部门批准还可适当延长留用期;用贷款进行技术改造,允许用新增利润税前还款,还贷后,企业可按核定的比例提留福利基金。将自有资金与贷款合并使用所获得的新增利润,按自有资金所占比例提留给企业,继续用于技术改造。
(4)以前年度应该归还的技术贷款,在租赁期内逐年归还,因归还技术贷款而减少的利润允许提取福利基金,由于归贷而减少的利润均不影响乙方的提成基数,其资金来源应由增提的福利基金支付。
(5)因生产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改造,只要投资额和面积没有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免征建筑税。
(6)乙方除交纳租金外,不再交纳承包费。
8.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非法干预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乙方若不能按本合同规定如期如数缴纳租金,其不足部分由乙方和保证人用个人的抵押财产抵补。抵补原则为:①先乙方后保证人;②据低补数额需要,对保证人按登记财产赔尽为止;③要保证乙方个人及家庭必需的生活费;④抵补不够部分由乙方同甲方签订债务合同,经公证处公证生效。
9.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均不得随意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2)因国家政策的变化或自然灾害的影响,致使租赁经营无法按本合同规定执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3)因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或其它原因损害了甲方的利益,或因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严重干扰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乙方无法自主经营,合法收入得不到保证,甲乙任何一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4)如乙方发生意外而无力执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5)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并经公证处认可方为有效。若双方达不成协议,经公证处调解无效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
10.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签字,并需经公证处公证后方可生效。
11.本合同公证费用由_____支付。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13.本合同正本六份,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和公证处各一份;副本九份,报市经委、市体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审计局、市劳动局、市工商银行、_____区税务局、人行____办各一份备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方代表人:______ 保证人: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甲方:宣汉县客运服务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年2月22日,*公司茶楼对外出租,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租*公司茶楼经营业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xx县xx镇路168号原车站办公楼二楼出租给乙方,作为经营茶楼业务,租用期三年,即*年2月20日至20xx年2月22日止。
二、年租金6万元,一年后租金采取递增式上涨,即第二年租金6.5万元,第三年租金为7万元。乙方必须在每年的2月20日前一次性交清次年租金费用,逾期不交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茶楼。
三、出租期内,茶楼电视收视费,设施设备维修费,易损耗品以及各类杂支,体检费和其他管理部门向茶楼收取的各种管理费等一切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只承租茶楼的经营业务。茶楼内的(美的空调9个,其中1.5P的两个,1P的7个,长虹21英寸的彩电7台,海尔液晶电视34英寸一台,八个大沙发,四个单座小沙发,八台机麻,八个茶几,七个电视柜,32把椅子)等设施设备乙方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承租期满后,完好无损交甲方。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五、茶楼的空坝,乙方如经营管理需要,对其进行改造,改建方案报甲方审查同意后实施。改建结束后,乙方应将其改建投入报甲方备案。乙方对茶楼另行投资的资产和购置的设施设备物品,期满后无偿归甲方,乙方不得拆出或拿走。乙方应保护或妥善使用茶楼的所有设施设备。期满时应保证完好齐全,并全部无偿归甲方,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六、甲方茶楼系全新装修后承租给乙方的,乙方应爱护、保护、妥善使用好茶楼内的所有设施设备及装潢,不得人为损毁,如甲方发现乙方人为损毁其损失概由乙方负责修复、赔偿。
七、乙方必须按月按时向甲方财务科交付茶楼的水电等费用。
八、乙方应该加强茶楼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顾客的财产安全,若发生顾客财产被盗事件,即一切安全事件概由乙方自行解决和赔偿,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配备。
九、乙方无权将茶楼转包他(她)人,违者将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无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单方终止合同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合同签订之日起交纳安全抵押金1000元(如违反清洁卫生管理,安全管理),违者甲方有权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并在安全抵押金中扣除。
十一、乙方如因经营需要,确需对茶楼进行改造,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茶楼内的结构。
十二、在租期内,如遇政府征用、改制,人为不可抗拒事件,则按征用、改制政策办理,不可抗拒事件按国家相关办法办理。除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茶楼,如收回,按使用年限补偿且赔偿违约金。租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承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十三、乙方只能经营茶楼业务,依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民事、刑事法律责任。
十四、乙方承租期内,不得从事与甲方经营相同的业务,如违反甲方有权给予警告、经济处罚,直至终止承租合同。
十五、在承租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权利。
十六、三年后合同自然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1万元,双方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明确。
甲方: 乙方:
*年二月二十五日
_________有限公司:
本保证人________自愿为________公司(下称债务人)完全履行其与贵司已订立的或/即将订立的所有合同(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你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特立本担保书,向你司保证下列各项:
一、保证责任范围:保证债务人完全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及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而应向你司支付的货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你司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保证责任期间:两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本保证为连带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的,本保证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保证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担保书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更改或补充,包括同意债务人延期履行,不论是否征得保证人的书面或口头同意,保证人均继续根据本担保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保证人保证在债务人付清或由保证人代为付清本担保书项下的所有款项前,不向债务人追偿。
六、保证人同意,在接到你司通知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时,本担保书继续有效,受让人享有与你司同等的权利,而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七、本担保书受你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八、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签字)
签发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