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担保合同(精选12篇)
甲方(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担保协议: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
乙方自愿为丙方(债务人)与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卖业务中所产生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担保的债务为每批货款到期时未付的货款,在丙方支付甲方该批货款后,担保责任自动转至下批未付货款。
二、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丙方在购销合同(主合同)规定
的货款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范围
乙方应当就丙方与甲方业务中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包括逾期未付货款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该债权的费用支付等。
四、担保期间:甲方与丙方业务中未付货款偿还期限届
满之日起二年,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其它约定
1、担保期间,如果甲方需要转让担保债权或对购销合同(主合同)进行概括转让(权利义务整体转让),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担保责任不因甲方的债权转让或部分转让或购销合同概括转让而解除,乙方仍需对新的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2、甲方与丙方在业务过程中,对购销合同(主合同)数量、价款、合同履行期限(包括货款的支付时间)等内容的变更,无论是否经过乙方同意,也不论是否减轻或加重乙方的担保责任,乙方均应对变更后的购销合同(主合同)产生的债权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债权人(甲方):XX有限公司
保证人(乙方):______
债务人(丙方):______
鉴于:
1、甲方丙方之间存在_________业务关系,已经或可能存在债务关系或责任;
2、乙方愿意为前述业务关系已经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债务或责任向甲方提供担保,在甲方与丙方后续的业务中无需乙方另行确定担保。
各方为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保证范围:
甲方基于前述业务关系已经及继续产生的债权及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失赔偿、解决争议的费用、律师费、调查费等。
第二条保证形式及期限:
1、保证人对上述合同的债务人的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如债务人不按主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由此而造成的债权人的损失,债权人有权直接向保证人追偿。
2、主债权转让的,乙方担保责任自动随之转让。
3、乙方的担保期限直至甲方的全部权益最终实现为止。
第三条保证效力:
担保责任的效力或内容不因主合同或主债务的效力、内容或变更、变化而受到任何影响,主债务或主合同的任何变更、变化也无须通知乙方。
第四条放弃抗辩:
乙方承诺不对自身担保责任提出任何抗辩或异议,不因存在实物担保等任何理由而行使减免自身责任的抗辩权,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而无须先行对实物行使权利。
第五条保证责任承担
甲方的权利部分或者全部受到了损害,或者未得到及时的实现,或者丙方没有及时全部或部分履行义务时,甲方即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而不受主债务履行期限限制。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保证人有权对债务人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债务人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保证人代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代为赔偿债权人的损失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为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经签署即对签署方生效。
2、关于本协议的通知,甲方均可按照合同载明地址或法定地址向乙方、债务人寄送,或在河南省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公告,并均在发出后3日即视为业已有效送达。
3、未经加盖甲方公章任何人员的行为或表示均对甲方无约束力。
4、本协议各条款均基于双方真实意识表示,不存在任何可撤消或变更情形,任何一方也不得申请调整自身责任。
5、各方身份证、营业执照、房地产权属证书复印件作为协议附件。
6、各方在甲方签约代表面前签署本协议,以保证签署真实性。
7、如果乙方为法人,则应提交该法人单位同意担保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8、本协议签署于郑州市金水区。
9、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保证人(签章):______
债权人(签章):______
债务人(签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合同所有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借款
1、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
4、借款月利率:_____,利息按半年结算。
5、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等与借条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条记载为准,借条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贷款人认为债权有风险时,可提前收回。
7、复利依据双方约定的利率按年结算。
二、划款方式
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将上述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在________行开立的账户,账号/银行卡号为:_________________。
三、还款:
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半年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分别为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_日。借款人须于每一日结息日结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四、借款担保
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方式为保证。
2、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3、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授权。
5、本合同项下同时存在两个以上担保人的,各担保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承担连带共同担保责任,贷款人有权选择任一或者各个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6、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7、债务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保证人自愿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的,贷款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在任何账户中划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2)担保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3)担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6)其他严重危害贷款人权利的情形。
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也可按诉讼方式执行。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执行。
五、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份,其中借款人___份,贷款人___份,担保人___份, 份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甲 方:简称“甲方”或“深大通”)
乙 方:(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行政法规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000038。
2、乙方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系甲方第一大股东。
3、深大通拟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为支持甲方实施股改方案,乙方同意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甲方共计28,867,380.24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仟捌佰捌拾陆万柒仟叁佰捌拾圆零贰角捌肆分)债务的担保及清偿责任。
据此,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和自愿、诚信的基础上,就乙方承担甲方债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债务范围、数额及清偿
1.1 甲乙双方确认,本条款项下甲方共计28,867,380.24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仟捌佰捌拾陆万柒仟叁佰捌拾圆零贰角捌肆分)的债务由乙方承担连债务承担及担保协议 带责任担保及清偿责任,具体范围及数额详见附件《债务清单》。
1.2 甲方确认其对上述债务项下的债权人负有清偿责任。甲方同意,为配合乙方承担本协议项下债务清偿责任,本协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在全国性公开发行报纸上发出债权登记通知公告,通知债权人在三个月内到甲方登记有效债权,并在债权人登记债权时就将债权转让给乙方事宜征得债权人同意。
1.3 乙方同意,在有关债权人不同意甲方将债权转让乙方并向甲方主张的清偿有关债权的要求合法有效的前提下,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十日内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承担清偿责任。
第二条 权利、义务及保证
2.1 乙方保证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有权力和授权签署、履行本协议并完成本协议所述的交易,具有承担本协议项下有关债务清偿的能力。
2.2甲乙双方保证,各自签署、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1)违反其组织文件的条款;(2)抵触或违反、触犯其为一方当事人、对其有拘束力或对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任何条款或规定,或者构成该等协议或文件项下的违约;或(3)违反任何适用法律。
2.3 甲乙双方保证,截至本协议签订日,不存在限制或禁止双方签署、履行本协议并完成本次交易,或经合理预期可能对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完成本次交易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4 除深大通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确定的乙方相关权利义务外,就乙方承担本协议项下债务的清偿责任,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对价;乙方清偿本协议项下部分或全部债务后,甲乙双方不会因此发生任何债权债务关系,乙方无权要求甲方向其偿还任何相应款项。
2.5 甲乙双方保证尽力自行及配合对方获得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备案、登记、同意、许可文件及其他第三方的同意文件。
2.6 若深大通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进行资产剥离,剥离资产应首先用于清偿甲方所欠乙方指定的深大通债权人项下的债务。
2.7本协议自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深大通就相关债务享有的.全部抗辩权(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时效等抗辩理由)乙方均可享有。债务承担及担保协议 第三条 违约责任
3.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或其保证、陈述与承诺存在虚假、披露不真实、不充分,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对造成守约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原因造成无法履行的原因除外。
3.2如因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清偿本协议项下甲方债务,则甲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主张权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以足额弥补甲方因遭受有关债权人追索而遭受到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 争议解决
4.1 就本协议及其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本协议双方应首先本着友好原则进行协商。
4.2 如在争议发生后内5日内仍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保密条款
本协议双方对彼此之间提供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面向除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方(聘请的中介机构除外)提供对方保密信息或在甲乙双方未同意公开披露本协议前向除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方(聘请的中介机构除外)提供本协议内容,否则视为违约。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6.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本协议一式四份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于有关报备之用,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方式确认,本协议不得变更和转让。(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方正延中传媒之间《债务承担及担保协议》之签字页,无正文)
甲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债权人(甲方):
保证人(乙方):
债务人(丙方):
鉴于:
1、甲方丙方之间存在_________业务关系,已经或可能存在债务关系或责任;
2、乙方愿意为前述业务关系已经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债务或责任向甲方提供担保,在甲方与丙方后续的业务中无需乙方另行确定担保。各方为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保证范围:甲方基于前述业务关系已经及继续产生的债权及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失赔偿、解决争议的费用、律师费、调查费等。
第二条保证形式及期限:
1、保证人对上述合同的债务人的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债务人不按主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由此而造成的债权人的损失,债权人有权直接向保证人追偿。
2、主债权转让的,乙方担保责任自动随之转让。
3、乙方的担保期限直至甲方的全部权益最终实现为止。
第三条保证效力:担保责任的效力或内容不因主合同或主债务的效力、内容或变更、变化而受到任何影响,主债务或主合同的任何变更、变化也无须通知乙方。
第四条放弃抗辩:乙方承诺不对自身担保责任提出任何抗辩或异议,不因存在实物担保等任何理由而行使减免自身责任的抗辩权,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而无须先行对实物行使权利。
第五条保证责任承担甲方的权利部分或者全部受到了损害,或者未得到及时的实现,或者丙方没有及时全部或部分履行义务时,甲方即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而不受主债务履行期限限制。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保证人有权对债务人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债务人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保证人代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代为赔偿债权人的损失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争议解决:因为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经签署即对签署方生效。
2、关于本协议的'通知,甲方均可按照合同载明地址或法定地址向乙方、债务人寄送,或在河南省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公告,并均在发出后3日即视为业已有效送达。
3、未经加盖甲方公章任何人员的行为或表示均对甲方无约束力。
4、本协议各条款均基于双方真实意识表示,不存在任何可撤消或变更情形,任何一方也不得申请调整自身责任。
5、各方身份证、营业执照、房地产权属证书复印件作为协议附件。
6、各方在甲方签约代表面前签署本协议,以保证签署真实性。
7、如果乙方为法人,则应提交该法人单位同意担保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8、本协议签署于郑州市金水区。
9、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保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债权人(签章): 年 月 日
债务人(签章): 年 月 日
出借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本合同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本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利率为______%。借款方每个还息日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四条 还款方式
借款方选择以下第______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______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征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及相应的服务费,合同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第七条 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 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2、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______日内,足额向借款方发放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九条 为确保借款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__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作为借款方归还借款的担保。
借款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条 经评估公司评估,并经本合同双方确认,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大写)元整,(小写):______元。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当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借款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方均有权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四条 出借方应在借款方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和费用,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__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方发放借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违约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出借方应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______%的违约金:
(1)出借方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出借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权证或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出借方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如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第十六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提前解除,应由合同双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由当事人各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___份,(部门或单位)留存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太原市某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某诚公司”)原股东,占有某诚公司100%的股权。甲方将持有的某诚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经甲、乙两方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日之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日之前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二、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三、双方承诺,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中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需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上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甲 方(担保方):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基本账户开户行:
账 号:
乙 方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为保障乙方与债务方(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的 (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和期限
1.1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范围为 ,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2.1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 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第三条、保证方式
3.1甲方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主合同债务人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如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主债权。
3.2若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
3.3若甲方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权提供担保,主债权获得任何部分清偿并不相应减轻或免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诺担保的数额范围内对主合同项下未偿还得余额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条、保证期间
4.1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4.2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方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方宣布提前到期之日。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保证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单位,具有法律规定保证人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5.2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得到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甲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3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甲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甲方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甲方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5.6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担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
5.7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应按乙方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监督。
5.8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或兼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或合作)、减少注册资本,或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撤销)、申请重整、和解和破产等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的三十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
5.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业整顿、被宣布关闭、被宣布解散(撤销)、被申请重整、破产等自身体制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经营、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发生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乙
5.10若甲方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
6.2主合同债务方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主债权分次到期或债权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为依约还款的,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
第九条、合同转让、变更与解除
9.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9.2在本同有效期内,乙方将主债权转移给第三方的,无须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双方选择按下列方式解决:
□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2如双方选择的上述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选择不一致的,以主合同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为准。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11.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1.3本合同项下采用□方式进行选项时,在□内打√表示该条款适用,打×表示该条款不适用。
11.4本合同甲方 份、乙方 份及 方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11.5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
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甲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X有限公司
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X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担保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
乙方自愿为丙方(债务人)与甲方玻璃纤维纱买卖业务中所产生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担保的债务为每批货款到期时未付的货款,在丙方支付甲方该批货款后,担保责任自动转至下批未付货款。
二、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丙方在购销合同(主合同)规定的货款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范围
乙方应当就丙方与甲方业务中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包括逾期未付货款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该债权的费用支付等。
四、担保期间: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与丙方业务中未付货款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五、其它约定
1、担保期间,如果甲方需要转让担保债权或对购销合同(主合同)进行概括转让(权利义务整体转让),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担保责任不因甲方的债权转让或部分转让或购销合同概括转让而解除,乙方仍需对新的`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2、甲方与丙方在业务过程中,对购销合同(主合同)数量、价款、合同履行期限(包括货款的支付时间)等内容的变更,无论是否经过乙方同意,也不论是否减轻或加重乙方的担保责任,乙方均应对变更后的购销合同(主合同)产生的债权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3、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管辖地依据购销合同(主合同)确定。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简称"甲方"或"深大通")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行政法规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000038。
2、乙方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系甲方第一大股东。
3、深大通拟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为支持甲方实施股改方案,乙方同意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甲方共计28,867,380.24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仟捌佰捌拾陆万柒仟叁佰捌拾圆零贰角捌肆分)债务的担保及清偿责任。
据此,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和自愿、诚信的基础上,就乙方承担甲方债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债务范围、数额及清偿
1.1甲乙双方确认,本条款项下甲方共计28,867,380.24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仟捌佰捌拾陆万柒仟叁佰捌拾圆零贰角捌肆分)的债务由乙方承担连债务承担及担保协议带责任担保及清偿责任,具体范围及数额详见附件《债务清单》。
1.2甲方确认其对上述债务项下的债权人负有清偿责任。甲方同意,为配合乙方承担本协议项下债务清偿责任,本协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在全国性公开发行报纸上发出债权登记通知公告,通知债权人在三个月内到甲方登记有效债权,并在债权人登记债权时就将债权转让给乙方事宜征得债权人同意。
1.3乙方同意,在有关债权人不同意甲方将债权转让乙方并向甲方主张的清偿有关债权的要求合法有效的前提下,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十日内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承担清偿责任。
第二条权利、义务及保证
2.1乙方保证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有权力和授权签署、履行本协议并完成本协议所述的交易,具有承担本协议项下有关债务清偿的能力。
2.2甲乙双方保证,各自签署、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
(1)违反其组织文件的条款;
(2)抵触或违反、触犯其为一方当事人、对其有拘束力或对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任何条款或规定,或者构成该等协议或文件项下的违约;
(3)违反任何适用法律。
2.3甲乙双方保证,截至本协议签订日,不存在限制或禁止双方签署、履行本协议并完成本次交易,或经合理预期可能对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完成本次交易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4除深大通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确定的乙方相关权利义务外,就乙方承担本协议项下债务的清偿责任,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对价;乙方清偿本协议项下部分或全部债务后,甲乙双方不会因此发生任何债权债务关系,乙方无权要求甲方向其偿还任何相应款项。
2.5甲乙双方保证尽力自行及配合对方获得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备案、登记、同意、许可文件及其他第三方的同意文件。
2.6若深大通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进行资产剥离,剥离资产应首先用于清偿甲方所欠乙方指定的深大通债权人项下的债务。
2.7本协议自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深大通就相关债务享有的全部抗辩权(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时效等抗辩理由)乙方均可享有。
第三条违约责任
3.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或其保证、陈述与承诺存在虚假、披露不真实、不充分,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对造成守约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原因造成无法履行的原因除外。
3.2如因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清偿本协议项下甲方债务,则甲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主张权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以足额弥补甲方因遭受有关债权人追索而遭受到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争议解决
4.1就本协议及其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本协议双方应首先本着友好原则进行协商。
4.2如在争议发生后内5日内仍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保密条款
本协议双方对彼此之间提供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面向除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方(聘请的中介机构除外)提供对方保密信息或在甲乙双方未同意公开披露本协议前向除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方(聘请的中介机构除外)提供本协议内容,否则视为违约。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6.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章之日起生效。
6.2本协议一式四份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于有关报备之用,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方式确认,本协议不得变更和转让。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债权人):
乙方(担保人):
丙方(债务人):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保证协议: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类型
乙方自愿为丙方(债务人)与甲方之间的玻璃纤维纱业务产生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担保的债务是每批付款到期时的未付款项。丙方向甲方支付该批货款后,担保责任将自动转移至下一批未付货款。
二、保证方法
连带责任保证,即在买卖合同(主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时,丙方不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丙方履行债务或者要求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范围
乙方对丙方与甲方之间业务中的所有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包括逾期付款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
四、保证期:
自甲、丙方业务未付款项还款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其他协议
1.保证期间,甲方如需转让担保债权或对购销合同(主合同)进行一般转让(权利义务整体转让),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担保责任不会因甲方债权转让或部分转让或购销合同的一般转让而解除,乙方仍需对新的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2.如甲、丙方在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期限(包括付款时间)等方面变更购销合同(主合同)。在经营过程中,无论乙方是否同意或减少或加重乙方的担保责任,乙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对变更后的购销合同(主合同)所产生的债权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3.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购销合同(主合同)确定诉讼管辖。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债权人):
乙方(债务人):
丙方(担保人):
为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丙方自愿为甲乙双方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最大限度的担保..因此,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三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定义
最高额保证是指甲方和丙方对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确定一个最高额,丙方在该最高额内为乙方履行债务向甲方提供保证。最高金额是指乙方在甲方的所有债务(包括或有负债)的总余额..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甲、乙双方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在上述约定的期限和最高金额内,一系列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条、对帐函等。)甲乙双方根据《销售合同》签订的合同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第三条、担保方式
风险警告:
保证责任分为连带责任和一般保证。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责任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般担保只在债务人不履行(与不履行相区别)债务时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当事人应根据不同的担保目的确定担保方式,以降低风险。
丙方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只要《销售合同》及其他主合同(以下统称“主合同”)在本项单项债务履行期届满时,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债务,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担担保责任。
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无论甲方是否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抵押、质押、保证、备用信用证等),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担其担保范围内的担保责任。)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
第四条、保证期
风险警告:
现在很多担保公司都不太重视保证期的设定。有的保证合同没有设定保证期间,有的设定的时间早于主债务合同履行期届满的期间。所有这些设置都被视为不同意保修期。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和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此,在没有保证期间的情况下,债权的实现期限会大大缩短,很容易出现因过失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的情况。
1.主合同项下的其他单项债务,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法律法规有规定的,甲方声明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五条、担保范围
本保函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六条、丙方的陈述和保证
1.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主合同的担保,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意图均为真实。
3.丙方提供的与主合同有关的所有文件、声明和陈述均合法、真实、准确、完整。除已向甲方书面披露的情况外,丙方未披露任何其他重大负债(包括或有负债)、重大违约、重大诉讼、重大仲裁事项或影响其资产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
风险警告:
违约责任的规定通常是为了鼓励合同当事人遵守约定,严格履行合同。但对于债权人来说,也是债务人不履行借款合同时,实现法律规定以外的利益的重要手段和杠杆。违约责任可以加强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当约定也可能限制债权人的赔偿范围。
1.丙方应向甲方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真实有效的法律文件。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丙方如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姓名、电话、传真,应在变更后一周内书面通知甲方。
3.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真实反映其综合财务状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丙方如发生转股、重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变更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转让主要资产等情况,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
5.丙方应当自停业、歇业、宣告破产、解散、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或者涉及重大经济纠纷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八条,确保权利的实现:
1.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不履行债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承担担保责任。
2.债务履行期内,如甲方有确实证据证明乙方经营恶化、资金被提取、资产被转移以逃避债务,或有其他足以危及甲方债权的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3.当丙方有可能部分或全部丧失偿付能力时,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前承担担保责任。
第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三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丙方: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