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担保示范文本【汇总3篇】

工程合同担保示范文本(通用3篇)

工程合同担保示范文本 篇1

发包人 (全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人 (全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为了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工程,甲乙双方按照《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条例》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合同条例,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所在地: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本合同承包范围为:工程材料与安装本

2、按照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甲方同意的效果图设计方案,采取包工包料包干的承包方式。

三、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五、合同造价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工程开工准备

1、施工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后,乙方应立即进场展开施工准备工作,乙方应在合同甲方规定施工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2、甲方须无偿提供临时用电用水,仓库供乙方工程施工时使用。

七、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工期进度: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每月_____日前提供下月工程进度计划。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工程师收到后_____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则视为同意。

2、工期延误: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开工日期以及竣工日期时间,非因特殊情况造成工期延误的,由承包方承担责任;由于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支付相应的费用。

八、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材料进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至工程款总造价的80%;施工完毕后一周内验收,经验收合格7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造价的95%,留5%的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满后一周内结清。

九、工程验收

验收标准:按甲方所提供设计效果图标准验收。

验收时间:乙方竣工亮灯后提交申请验收,甲方应在15天内组织验收,如在15天内未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十、维修责任

1、本工程保修_______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一年免费保修。第二年有偿保修,总维护费包干_______元收取。在保修期内,非人为原因导致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所有费用。

2、若在保修期内,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在24小时内进行维修响应,48小时内修复。如遇风雨天及特殊情况,时间顺延。

3、合同签订后,乙方需于_______天内交总工程款的10%作为工程按期履约保证金即_______圆整(_______元)到甲方账户,于工程验收合格后7天内无息退还。

十一、违约责任

乙方应保证按期完工保证施工质量,亮化照明效果应达到甲方所提供的效果图中的亮化效果,如因乙方原因验收不合格,乙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补救措施,最终达到合格要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本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1、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履约证书,本合同即告终止。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本合同正本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____份。

4、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其效力同本合同。

发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合同担保示范文本 篇2

编号:(工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参加 项目的投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 (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供投标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投标担保是指乙方向招标人保证,当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时,由乙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后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内未经招标人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2.2 乙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________日,即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3.3 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 乙方根据招标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代甲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

(2)如果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乙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__________。

5.3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反担保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 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

8.2 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 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 向________法院起诉;

9.2 向________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合同担保示范文本 篇3

承租方:

出租方: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

规格:315

数量:___台

使用地点:110田园变电站工程

第二条:甲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3名,其每人工资__元/月,由甲方负责承担,并负责安排操作手的食宿,其食宿费用也由甲方负责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属文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第六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交纳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机械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机械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机械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机械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机械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机械符合本合同及附属文件的约定要求。

第八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租金。

3、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

租赁机械的进退场的费用、运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当租赁机械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临沂市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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