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推荐32篇)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通用32篇)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 篇1

____银行:

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项目签订之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第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_年__月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万____的第____号保函(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以下称"担保")。应甲方要求,对上述担保,我们____公司(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一、我方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10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项下义务,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销、解散、破产等;

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予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让与或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予以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六、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仍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本担保责任。

七、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索偿权。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经贵行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贵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

八、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4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贵行。

九、本担保书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

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担保书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将向贵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4份,贵行执2份,甲方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名称:

(法人公章)

签发人:

职务:

签发日期:

担保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 篇2

反担保人(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反担保合同二交通银行_______分行:

年月日(以下简称甲方)与年月日(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第号合同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我们同意上述担保合同和担保的所有条款;我们保证甲方将如期履行本合同及担保合同的所有义务;对于担保合同项下甲方的所有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根据担保条款向担保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所有款项以及由此产生的预付款利息和费用(以下简称“应付款项”),我方保证承担偿还或/和赔偿的连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付款义务,贵行有权直接向该担保人索赔,无需先向甲方收回或/和处分抵押物,该担保人保证在收到贵行第一份书面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以担保合同规定的货币无条件支付甲方欠贵行的款项,预付款利息金额计算至该担保人实际付款之日。上述付款通知作为付款证明,对该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保证人未能在前条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的,给贵行造成的延期支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由保证人承担;同时,贵行有权从该担保人的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欠款及延期利息,该担保人承诺不提出任何异议或抗辩。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贵行以贷款的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方保证无条件按贵行规定的格式为贷款单独出具担保。

5.出现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无论是否提前通知保证人,本保函第1、2、3条规定的连带责任完全不受影响,本保函继续有效。

(1)本保函项下各方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和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

(2)贵行延迟行使担保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支付给予任何宽限;

(3)担保项下的权利转让;

(4)应双方要求,延长保函有效期;

(5)担保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6.担保金额发生变化的,本担保的担保责任不变,按照原担保的最高金额承担担保责任。

7.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前,保证人不能行使因履行本保函义务而获得的请求权。如甲方向保证人提供抵押物,未经贵行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得行使抵押物项下的权利;如果贵行同意处分抵押物,则保证所有收益首先用于偿还贵行上述“应付款项”。

8.担保人将按贵行要求定期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并及时通知贵行第五条第(一)项中担保人的变更情况。

9.本保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合同项下的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后终止。

10.本保函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将向你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保函一式四份,贵行执两份,甲方和本担保人各持一份。

担保人姓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签发日期:_______

开户银行和账号:_______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 篇3

反担保合同(样式一)

____银行: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项下义务,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销、解散、破产等;

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予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让与或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予以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六、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仍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本担保责任。

八、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4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贵行。

十、在履行本担保书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将向贵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4份,贵行执2份,甲方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名称:

(法人公章)

签发人:

职务:

签发日期:

担保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 篇4

甲方: XX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丙方:

地址: 电话:

各方经自愿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后的反担保事宜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反担保依据及反担保人

乙方与 X银行 已于 年 X 月 X 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编号),甲方依据其与贷款银行的约定为乙方的该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现乙方申请展期壹年(编号: ),为减少甲方的担保风险,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二条 保证责任及保证期间

1。丙方提供保证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 2 年。

2。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后形成的对乙方追偿之债务。主债务履行期间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张追偿权利之日止。

第三条 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担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诸如借款合同担保范围,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全部律师费用;以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等。

第四条 声明与保证

1、反担保人向甲方声明:

(1)反担保人向甲方及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

(2)反担保人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甲方接受其为反担保人的下列事件:

A。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B。存在重大债务及或有负债;

C。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D。其他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2、反担保人向甲方保证:

A、甲方在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反担保人追偿款项。反担保人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即时支付甲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B、乙方若同时面临还本付息及甲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甲方追偿金额;

C、反担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门之变更、注销登记情形,应立即通报甲方并将变更登记后的副本或注销结果向甲方报备;

D。反担保人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担保人依法排除;

第五条 独立担保

1、本合同项下设立的反担保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

2、反担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甲方无需另行征得反担保人同意,反担保人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反担保责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担保人同意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除外。

3、任何时候,反担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积极行使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反担保责任。

4。本保证担保为不可撤销的担保。

第六条 甲方担保权利的提前实现

1。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向银行偿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担或面临承担担保责任;

2。反担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担保责任届满之日起仍无代偿行动;

3。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规定;

4。反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面临解体、停业风险,诸如出现严重亏损、企业解散、关闭、歇业、破产、查封、扣押、拍卖、没收及面临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反担保金额总计数 10 % 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违约方还须向守约方支付其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差额。如属双方违约,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上述违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合同义务,含明确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2、迟延履行合同义务;

3、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后,如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还必须继续履行并视情况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 管辖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 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三方应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 丙方: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 篇5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使用其所有车辆为甲方提供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担保贷款合同》的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就本反担保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担保事项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明细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抵押车辆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评估价值为人民币。现双方同意抵押车辆抵押总价值为人民币。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和登记

3、1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抵押车辆进行检查和核实。抵押期间,抵押车辆的***书原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车辆购置税收据原件交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乙方负责向相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完成抵押登记手续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甲方在履行上述《保证借款合同》规定的保证义务时,代表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由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

4、2上述《保证借款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5、1抵押期间,乙方应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保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的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到期后。贷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展期手续。抵押期间抵押车辆保险期满,乙方应在保险期满前十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办理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1。机动车辆损失保险;2、机动车强制保险;3 、机动车座椅保险;4、第三方责任保险;5、盗窃和营救;6、自我膨胀保险。

5、2抵押期间,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收取保险赔偿金。贷款到期后,如乙方未按期还款,导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甲方有权以保险赔偿金清偿贷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单独向乙方索赔。

5、3如抵押车辆在本合同签订前已投保,乙方应向保险机构(变更为甲方)办理变更保险受益人手续。保险金额低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当补充保险金额。

5、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应提交甲方保管。

5、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租赁或赠与的方式转让或处分抵押车辆,不得对抵押车辆进行添加、拆除、改装或修理。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5、6抵押期间,乙方可以继续使用和保管抵押车辆,并负责维修、保修和年审。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车辆的安全和完整,合理使用抵押车辆,确保抵押车辆的价值不会异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5、7如抵押车辆损坏,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原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同等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5、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其他方式给予、出租、转让、再抵押或处分抵押车辆,不得进行任何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行为。

5、9当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减少价值的担保。

5、10乙方保证抵押车辆的所有权。

5、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

5、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被分享、争议、扣押、扣留或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支付抵押车辆总抵押价值10%的违约金。

6、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抵押车辆因保管不善而损坏,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提供甲方认可的新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总价值的10%支付违约金。

6、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和责任,应向甲方支付总抵押价值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如乙方在甲方履行补偿义务后三日内未能清偿抵押,甲方可按法律规定的形式对抵押进行贴现或拍卖或出售抵押,以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仍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主张不足部分的赔偿。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条件的变化,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合并或分立或法定代表人及承办人变更而免除。如遇合并、分立、变更等。在本合同项下的双方中,变更后的双方应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的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通知

9、1甲方给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乙方的下列地址或传真发送,即视为送达乙方的日期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9、2如乙方变更上述地址或传真,应在变更后的第二天内书面通知甲方。

9、3如乙方提供的地址和传真不准确或变更后未按合同规定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已发送的信件被退回,则甲方发送通知的日期仍应视为向乙方交货的日期、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1、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无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是否有效,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要求乙方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做出了相应的条款说明,所有签字人对本合同的含义有一致的理解。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有人的意见: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 篇6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合同是甲方提供担保时,反担保人为乙方在银行的借款合同提供反担保的合同。经友好协商,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后,各方就反担保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反担保依据和反担保人

乙方在甲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经甲方审核,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经甲方确认后,通知小额担保贷款银行与乙方,乙方与贷款银行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根据甲方与贷款银行的协议,甲方为乙方的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为了降低甲方的担保风险,乙方愿意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丙方作为反担保人,丙方也自愿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担保,反担保的形式为保证。

第二条、解释

1.反担保适用我国关于担保的法律法规,反担保人即担保法律法规中所指的担保人,根据选择反担保的情况参照丙方。除非另有说明,下文所指的保证和反担保均为语义术语。

2.本合同所指的保证期间是指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即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证范围内的债务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三条、保修责任和保修期

丙方提供的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是指甲方在履行前述贷款合同中的担保责任后,向乙方收回的债务。主债务的履行期自甲方完成前述贷款合同中担保责任的履行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张追偿权之日止..

第四条、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所有担保范围。因甲方履行贷款担保、向乙方追索及实现反担保权而导致的一切款项均在本保函范围内。如借款合同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相应的利息(含罚息)、违约金、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时支付的赔偿金;所有律师费;对乙方行使追索权和实现反担保权的各种诉讼和非诉讼费用等。

第五条、独立担保

1.本合同项下设立的反担保独立于借款合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终止或变更的影响。

2.反担保方理解,如甲方同意修改或补充借款合同,甲方无需征得反担保方同意,修改后反担保方按相关内容承担反担保责任。但除非甲方未经反担保人同意扩大借款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

3.反担保人在任何时候均不得以甲方未积极行使追索权为由,请求减少或免除反担保责任。

第六条、陈述和保证

1.反担保人向甲方声明:

(1)反担保方向甲方和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准确、真实、完整、有效;

(2)反担保方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可能影响甲方作为反担保方接受的下列事件:

a、与银行或其主要领导恶意串通,涉及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的;

b.有突出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纠纷;

c、有重大债务和或有负债;

d、没有向第三方披露担保;

e.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担保能力的其他情形。

2.反担保人向甲方保证:

a.甲方在履行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反担保方追偿。反担保方保证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立即支付所有应支付给甲方的赔偿金额和其他费用;

b.反担保人保证本保函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保函的情况已被反担保人依法排除。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借款合同或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反担保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直接和间接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超过违约金的损失差额。

双方或多方违约的,违约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上述违反合同的部分或全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主合同和本保证合同项下的义务,包括明示不履行或因自身行为明示不履行;

2.延迟履行合同义务;

3.合同义务的履行与协议不符。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后,如果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必须继续履行并酌情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通知和送达

1.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或服务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录的地址或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有效方式送达对方。

2.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信链接,只要按上述地址发送,应被视为已在以下日期送达(如果地址发生变更,应遵循变更后的地址):

(1)如果是信件,为挂号信或快递寄出后5个工作日;

(二)直接以书面形式送达的,为收件人收到书面通知的日期;

(3)如果是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则是发送到对方留下的通讯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的日期。

第九条、管辖权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发生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其他事项

乙方签署的与本贷款相关的所有文件和合同均作为本反担保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盖章):

乙方(签名和手印):

丙方(签名和手印):

合同签署日期: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 篇7

甲方(借款人):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

丙方(抵押权人):________

为确保甲方(借款人)与丙方(抵押权人)签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________号委托担保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理的财产抵押,丙方经审查,接受乙方的财产抵押。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自愿订阅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以“抵押物清单”(附件)所列财产或权利设立抵押。

第二条乙方抵押担保金额(大写)整。抵押期限为。

第三条乙方在合同第____日起将抵押物权属证明交于丙方,抵押期间该权属证明(或有关部门登记的证件)由丙方代为保管。

第四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的本金(大写)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息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五条抵押财产由乙方办理保险并妥善保管,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值减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丙方,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相应的担保,保证总值不小于所担保的债务。

第六条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抵押物转让、变卖、转移、租赁,重复抵押或以清偿其他债务,丙方有随时对抵押物进行检查的权力,乙方因转制、兼并、破产其他原因危及丙方实现抵押权的应及时通知丙方。

第七条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和评估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从丙方已代甲方清偿债务之日起,无须再行协议,丙方既有权对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九条依《担保法》规定应向有关机关登记的,本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不须抵押登记的,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既使借款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无效,本合同仍然有效,乙方仍需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担保责任。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 篇8

甲方: XX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丙方:

地址: 电话:

各方经自愿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后的反担保事宜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反担保依据及反担保人

乙方与 X银行 已于 年 X 月 X 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编号),甲方依据其与贷款银行的约定为乙方的该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现乙方申请展期壹年(编号: ),为减少甲方的担保风险,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二条 保证责任及保证期间

1.丙方提供保证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2年。

2.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后形成的对乙方追偿之债务。主债务履行期间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张追偿权利之日止。

第三条 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担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诸如借款合同担保范围,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全部律师费用;以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等。

第四条 声明与保证

1、反担保人向甲方声明:

(1)反担保人向甲方及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

(2)反担保人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甲方接受其为反担保人的下列事件:

A.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B.存在重大债务及或有负债;

C.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D.其他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2、反担保人向甲方保证:

A、甲方在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反担保人追偿款项。反担保人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即时支付甲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B、乙方若同时面临还本付息及甲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甲方追偿金额;

C、反担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门之变更、注销登记情形,应立即通报甲方并将变更登记后的副本或注销结果向甲方报备;

D.反担保人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担保人依法排除;

第五条 独立担保

1、本合同项下设立的反担保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

2、反担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甲方无需另行征得反担保人同意,反担保人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反担保责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担保人同意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除外。

3、任何时候,反担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积极行使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反担保责任。

4.本保证担保为不可撤销的担保。

第六条 甲方担保权利的提前实现

1.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向银行偿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担或面临承担担保责任;

2.反担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担保责任届满之日起仍无代偿行动;

3.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规定;

4.反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面临解体、停业风险,诸如出现严重亏损、企业解散、关闭、歇业、破产、查封、扣押、拍卖、没收及面临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反担保金额总计数10 %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违约方还须向守约方支付其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差额。如属双方违约,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上述违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合同义务,含明确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2、迟延履行合同义务;

3、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后,如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还必须继续履行并视情况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 管辖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 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三方应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 丙方:

签名及指模: 签名及指模: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 篇9

担保方(甲方):

地址:北京

营业执照号码:

借款方(乙方):

地址:北京

营业执照号码:

为有利于双方发展,充分利用双方对外融资的有利因素,加强企业间经济合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证此项业务顺利进行,防范风险,甲方特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甲、乙双方就融资担保问题经过充分酝酿,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融资领域内进行友好合作。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双方共同承担借款责任担保,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履行各自责任。

三、甲方同意为乙方融资担保的资金金额为肆仟贰佰万元(¥:420xx000.00元),最长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收取费用按照一年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来收取担保费,经协商年担保费率按6%收取。

四、融资款项必须专款专用。担保方有权对被担保方的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甲方根据乙方的经营现状,应进一步加强借款的后期管理,及时进行跟踪调查,重点检查乙方是否按照协议预定使用借款金额,防止资金被挪用,对其资金分配、生产经营及产品行情进行调查了解,随时掌握乙方经济状况以及项目经营情况,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五、甲方为乙方融资担保时,乙方应如实为甲方提供各项财务报表,营业执照、信用证明复印件以及有关企业概况等资料。

六、担保方的继受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受)将受本协议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未得到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担保方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七、乙方抵押所抵押资产项目:土地250亩,价值2845万元,办公楼2600平方米,价值455万元,职工宿舍楼3300平方米,价值480万元,生产车间20xx0平方米,价值1300万元,机械设备500万元,仓库库存车辆等其他相关机械设备、仓库库存机械设备成品一批,抵押资产总值为7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七千万元整,甲方按乙方资产总值的60%进行抵押,总抵押价位为肆仟贰佰万元(¥:420xx000.00元)。

八、防范措施:

1、甲方不参与经营,但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状况,通过对其生产经营的发展状况,随时掌握企业动态,不断研究防范措施。

2、乙方通过融资,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及增量生产,乙方应做好企业内部管理及市场发展动态。积极对生产工艺流程作进一步的分析研究,提高业务技能,提高办公效率,减少工作失误,降低管理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整合产业结构,努力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

九、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本协议,确需变更本协议条款时,应经对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壹佰万元,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争议,由乙、乙双方协商或通过协调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担保方(甲方):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借款方(乙方):

年月日: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 篇10

抵押权人:

郑州A有限公司(甲方)

抵押人:

西安B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鉴于甲方为乙方向 C 女士借款提供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债权的实现,乙方现自愿以自有房产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根据我国《物权法》、《担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反担保依据

乙方与C女士于x年x月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甲方依据其与乙方之约定向C女士提供借款合同所载金额借款及后续可能发生的其他借款之担保。为减少甲方担保风险,现乙方以位于西安市高新区号的自有房产,为甲方提供反担保。

第二条 用于反担保的房产状况

乙方用于向甲方抵押的房产坐落于西安市高新区号,房号6B,建筑面积xx平方米,用途为厂房。房产证号为:西安市房权证高新区字第号。该房产为甲方自有房产。

第三条 反担保所担保的债权及担保方式

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系指,因乙方向C女士借款,而甲方为乙方向C女士连续提供担保而形成的一系列担保债权。

2、本合同所担保债权范围包括:

A、甲方保证人义务范围内应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应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费用、损失等;

B、实现借款合同债权和本合同抵押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拍卖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仲裁费、评估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3、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抵押。

第四条 反担保最高数额

甲乙双方约定,反担保的最高数额为人民币xx万元整(大写人民币xx万元)。

第五条 反担保期间

自乙方与C女士签订的上述首次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与C女士在x年x月前可能签署的所有借款合同所生债务清结之日止。

第六条 合同效力的独立性

本合同效力独立存在,乙方与C女士间借款合同、甲方C女士间保证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效力。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则乙方以抵押物对C女士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条件

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实现抵押权,并就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甲方履行了保证合同中的代偿义务后未受乙方清偿的;

2、乙方与C女士间借款合同期满,乙方未及时还款导致甲方被追索的。在此情况下甲方收到追索通知即可开始实现抵押权;

3、乙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的;

4、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请求乙方恢复原状或提供额外担保遭到拒绝,或抵押物被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而乙方未根据甲方的要求落实债务偿还保障措施的。

第八条 抵押权实现方式

1、当出现第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之一时,甲方可经下列方式实现抵押权:

A、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直接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

B、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

2、甲方实现抵押权时,应通过专门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价值进行评估。

第九条 抵押手续办理及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必须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持本合同及有关资料到西安市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本合同项下反担保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保证:乙方权利机关对于本合同的签署是知情的,甲方已经履行了使本合同有效所必需的内部手续,且授权签署本协议的人员确实具有签署本协议之权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秉持最大诚信原则以履行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协商解决可能发生的争议。如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合同任一方均可就争议事项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有关本合同的所有磋商、变更、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经有权人签署的纸质介质、传真、电子邮件。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抵押登记备案机关留存一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并履行了法定登记备案手续后生效。

甲方:郑州A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乙方:西安B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 篇1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担保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为了确保乙方与_________(下称承包商)签署合同编号为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号建筑合同项下乙方支付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担保经营权愿意为乙方向业主提供保证责任。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在对建筑合同的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愿意按合同的担保条款为乙方与承包商签订的建筑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甲方在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前,乙方必须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项或数项反担保:

(1)经甲方认可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签发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

(2)以财产抵押(质)押给甲方,以作为偿付债务的担保。双方另订“抵(质)押合同”。其中抵(质)押物的有关内容见合同附件。

(3)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反担保措施。

2.同意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证责任的债务,甲方有权处分以上抵(质)押物。

第四条当承包商按保证责任规定向甲方索赔,且甲方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证责任规定,甲方出于履行担保义务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时,甲方对乙方及其继承人、受让人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乙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条甲方有权自代偿乙方收费外,还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偿之日起,按代偿金额的_______‰/天(______‰)乘以实际代偿天数的补偿金。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的追债通知后的______日内,无条件地向甲方偿清全部款项、费用及应付补偿金。

第六条担保条款的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担保函内容时,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担保展期的情况下,乙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甲方的保障,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请。

第七条担保费用

甲方在与乙方签署担保合同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具体见收费通知单):

1.担保费:

(1)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年率______%计收。

(2)担保费计费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费,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收费。

2.其它费用:

甲方因开具担保函而发生的超过正常情况下的其它费用(如,甲方在对乙方进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等),由乙方支付。

3.履约保证金:

部分委托人在申请甲方为其担保前,需要向合作银行存入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该笔保证金主要用于债务到期后,乙方无法履行还款义务而产生的履约费用,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供,数额为提供担保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_%,当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后,由甲方通知银行直接将本息划回乙方账户。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应的判决对合同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罚款_________元给乙方。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2.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未履行义务,则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给甲方。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份,承包商与建筑主管部门各执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 篇12

甲方(借款人):

乙方(保证人):河南瑞远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鉴于20xx年xx月xx日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编号为_________的《保证借款合同书》,贷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为_________万元,期限_________个月,自20xx年xx月xx日。乙方为该合同项下的借款为甲方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于20xx年xx月xx日,为甲方向出借人借款_________万元提供担保,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第二条、甲方所提供的反担保方式为_________。甲方以作为反担保。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到相关部门办理抵、质押登记。

第四条、甲方所提供的反担保责任的范围为:

1、乙方代甲方向出借人支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2、甲方依据《保证借款合同书》及乙方的约定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逾期管理费、处置违约金、催收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以及乙方代甲方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甲方承担反担保责任的期限:自乙方代甲方向出借人履行担保责任,实际支付代偿款项之日起二年(如连续多笔支付代偿款项则从最后一笔代偿款项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乙方代甲方向出借人履行担保责任后将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向出借人代垫的款项及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逾期管理费、处置违约金、催收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一并归还乙方,逾期未支付的,对逾期款项应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每日万之五的罚息,并按逾期款项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未按约定向乙方履行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直接对甲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行使抵、质押权利。

第八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 篇13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担保人:

(以下简称乙方)

反担保人:

(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融资需要,申请乙方为其向银行,贷款金额为元,期限为月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元,为了确保安全,丙方应甲方要求担任甲方的反担保人,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现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丙方提供反担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有的,坐落于的,产权证编号为,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的房产作为乙方为甲方担保的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反担保的担保范围

1、乙方代甲方向银行归还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款及实现债权的全部相关费用。

2、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代偿资金利息及违约金(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计算,违约金每天按担保总额的1‰计算,计算期间:乙方代偿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偿义务之日)。

3、乙方为实现对甲方的追偿权和抵押物优先受偿权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本合同设定的抵押权、质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担保责任、抵押权、质押权也消灭。如甲方未按时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在保证、抵押、质押期限内,如任何第三人对丙方出质或用于抵押的财产主张任何权利,由丙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果由此引起乙方被追索,乙方所支出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以及产生的损失,全部由丙方负责承担。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乙方已提示甲、丙双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丙双方要求对条款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认识一致。

七、本合同由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年 月 日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 篇14

担保方(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

为有利于双方发展,充分利用双方对外融资的有利因素,加强企业间经济合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证此项业务顺利进行,防范风险,甲方特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甲、乙双方就融资担保问题经过充分酝酿,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融资领域内进行友好合作。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双方共同承担借款责任担保,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各自责任。

三、甲方同意为乙方融资担保的资金金额为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元),最长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收取费用按照一年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来收取担保费,经协商年担保费率按6%收取。

四、融资款项必须专款专用。担保方有权对被担保方的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甲方根据乙方的经营现状,应进一步加强借款的后期管理,及时进行跟踪调查,重点检查乙方是否按照协议预定使用借款金额,防止资金被挪用,对其资金分配、生产经营及产品行情进行调查了解,随时掌握乙方经济状况以及项目经营情况,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五、甲方为乙方融资担保时,乙方应如实为甲方提供各项财务报表,营业执照、信用证明复印件以及有关企业概况等资料。

六、担保方的继受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受)将受本协议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未得到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担保方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七、乙方抵押所抵押资产项目:土地________亩,价值________元,办公楼________平方米,价值________元,职工宿舍楼________平方米,价值________元,生产车间________平方米,价值________元,机械设备________元,仓库库存车辆等其他相关机械设备、仓库库存机械设备成品一批,抵押资产总值为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整,甲方按乙方资产总值的____%进行抵押,总抵押价位为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元)。

八、防范措施:

1、甲方不参与经营,但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状况,通过对其生产经营的发展状况,随时掌握企业动态,不断研究防范措施。

2、乙方通过融资,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及增量生产,乙方应做好企业内部管理及市场发展动态。积极对生产工艺流程作进一步的分析研究,提高业务技能,提高办公效率,减少工作失误,降低管理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整合产业结构,努力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

九、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本协议,确需变更本协议条款时,应经对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________元,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争议,由乙、乙双方协商或通过协调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担保方(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 篇15

担保人: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反担保人:________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章程》规定,在乙方向农村信用联社(下称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甲方与贷款人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担保人为乙方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章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或《保证金质押合同》等合同约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担保的贷款或承兑等,最高担保贷款限额为____万元。

二、 合同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时间________年。

三、 反担保资产: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资产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资产由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清单》(附后)载明,该《反担保资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反担保的范围:

(一)甲方代为乙方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滞纳金和实现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滞纳金。

(二)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五、其他特约事项:

(一)当反担保资产价值明显降低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与降低部分价值相当的反担保资产,并办理相应的反担保手续。

(二)反担保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反担保资产转移、赠与、转让、出租、出售、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并不得实施降低反担保资产价值的任何行为。

(三)反担保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反担保资产,负责反担保资产的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反担保资产的完好无损。甲方有权对反担保资产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四)乙方不得隐瞒反担保资产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权等)。

(五)当甲方代偿后未得到清偿时,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____日内,协商将反担保资产折价处理;在前述约定的____日内双方协商不成的,乙方将按甲方的授权对反担保资产予以拍卖、变卖处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反担保资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应当首先清偿甲方(实际价款为拍卖、变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如不足以清偿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偿;反担保资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清偿甲方后的余款归乙方所有并在清偿后____日内交付乙方。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或股东发生变化、与外商合资(合作)、破产、歇业、解散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3、反担保资产的权属发生争议;

4、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5、因乙方在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

6、单位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第1项情形应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第2项至第6项情形应在事后____日内通知甲方。

六、违约责任: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照主合同贷款金额的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时效________年,期满可以续签。同时,机器设备应到工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登记方壹份,抄送贷款人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 篇16

合同编号:

质权人: 县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甲方)

出质人: (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借款人__签订的荣__年委托字第__号《委托担保合同》(下称委托合同)和甲方与__县__农村信用合作社(下称贷款人)签订的(__)农信社__年保字第__号《保证合同》的约定 ,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__万元[(__)农信社__年借字第__号《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借款人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乙方受借款人的委托并自愿为甲为的担保贷款债权提供质押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为佰拾 万元 (__元)。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质押反担保范围:

(一)甲方为借款人代位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罚息、借款人违约金及实现甲方和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50%计算。

(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四、反担保质押财产:乙方的工资收益权。

五、特约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1、甲方与借款人、贷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2、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3、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延长偿还期限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4、甲方与贷款人协商以"贷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给借款人的贷款。

5、贷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规定(贷款到期30日内)书面通知的。

(二)甲方从代偿后的次月起(包括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而代偿的),即可委托乙方所在单位逐月从乙方应领的全部工资及其它合法收益中扣付,直至甲方代偿资金得以全部清偿。若乙方变动了工作单位,甲方将在新的工作单位继续扣付。若乙方出现下岗、辞职、辞退情况,即无工资性收益时,甲方将依法继续申请执行乙方的个人家庭财产。

(三)乙方有以下行为,应在事后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以其家庭财产或合法收益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

2、乙方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

六、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上述担保贷款金额__万元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应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及借款人各执一份,抄送乙方工作单位和贷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县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乙方工作单位: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 篇17

根据借款方(丙方) 与贷款方 银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合同编号: )以及甲方与贷款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保证合同)和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甲方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丙方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丙方要求,乙方愿意就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款项以其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为丙方进行反担保。甲、乙、丙三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一、乙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抵押财产评估作价 万元。

二、乙方抵押期限自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届满后两年止。

三、乙方保证抵押物为其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或经营管理权)的无权属争议的财产。

四、乙方应负责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承担抵押登记费用,保证抵押的合法性。乙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给甲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五、抵押反担保范围:担保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及利息、借款方应支付贷款方的违约金或罚息、保证人代偿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抵押物处置费等)。

六、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及保证合同,主合同及保证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因主合同及保证合同无效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公证等费用均由乙方和丙方承担。

八、主合同期限届满,丙方未能清偿债务,甲方代丙方履行还款义务后,甲方有权以法定的方式处置抵押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九、抵押期间,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十、乙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并自愿将甲方作为财产保险的唯一受益人。

十一、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视为抵押财产,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十二、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损害,应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十三、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十四、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十五、为确保抵押物的真实性、合法性,乙方承诺: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无权属争议;

2、未向他人设置抵押、典当、转让、赠与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分过;

3、抵押物无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况;

4、抵押物无第三人主张权利或提出异议。 十六、在抵押期间,乙方发生合并、分立、变更、撤销、破产、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情况,其合并、分立、变更后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仍继续承担或连带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责任。

十七、违约责任: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若擅自处分抵押物的,其行为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原状,且乙方应按甲方为丙方提供的担保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按甲方为丙方提供担保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还应进行损害赔偿:

1、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

2、已向他人设置抵押、典当、转让、赠与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

3、抵押物有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况;

4、有第三人对抵押物主张权利或提出异议;

5、有擅自转让、隐匿抵押物的行为。

十八、乙方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减少注册资金等;

2、因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它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或组织形式等。

十九、乙方被其他债权人诉诸法律等情况发生时,应在情况发生后二日内将情况通知甲方。

二十、抵押期间,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提前依法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

1、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主合同履行期间丙方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甲方所担保的款项落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二十一、甲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抵押物的保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及甲方代丙方偿还贷款所发生的费用;

2、贷款方本息损失及甲方的代偿损失;

3、甲方收取丙方逾期本息5%的违约金;

4、甲方代贷款方收取贷款方和借款方所约定的违约金;

5、补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份返还乙方。

二十三、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抵押物依法应进行抵押登记的,本合同在“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依法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 篇18

____银行:

甲方(姓名)____乙方(姓名)____签署本合同编号____。(以下简称“合同”)于______(日期)签订。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第____号保证合同,并于年月日签发了以乙方为受益人的第____号保证(上述保证合同和保证以下简称“保证”)。应甲方要求,我行_____公司(以下简称“担保人”)同意为上述担保出具反担保,并在此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向贵行做出如下担保:

一、我们同意上述保证合同和保证的所有条款;我们保证甲方将如期履行“合同”的所有义务,并保证合同的履行;对于甲方在担保合同项下的所有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根据担保规定向担保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和费用(以下简称“应付款项”),我方承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付款义务,贵行有权直接向担保人索赔,无需先向甲方索赔或/和办理抵押物。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贵行第一份书面索赔通知后10天内,以担保合同规定的货币无条件、自愿地支付甲方欠贵行的上述款项,预付利息金额按本担保人实际付款日计算。上述索款通知应作为付款证明,并对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担保人未能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上述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应承担给贵行造成的迟延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同时,贵行有权从担保人存款账户中扣除上述欠款和延期利息,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或抗辩。

四.如果甲方未能如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贵行通过贷款间接履行其担保责任,我方保证以贵行指定的格式无条件为该笔贷款出具单独的担保。

五.发生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时,无论担保人是否事先得到通知,本保函第1、2、3条规定的连带责任或/和连带责任均不受任何影响。

1.本保函项下各方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的合并、分立、暂停、撤销、解散、破产等。

2.贵行延迟行使担保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还给予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的权利被转让或转移;

4.保函的有效期应根据双方的要求延长。

5.担保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六、若担保金额发生变化,本担保的担保责任保持不变,担保责任仍按原担保的最高金额承担。

七.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付清之前,担保人不得行使因履行本保函项下义务而产生的任何索赔。如果甲方向保证人提供抵押物,未经你方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得行使抵押物的权利;如果您的银行同意处理抵押品,所有收益将保证首先用于偿还您的银行的上述“应付款项”。

八.担保人将根据贵行要求定期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并及时通知贵行担保人在第四条第一款中的变更。

九.本保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合同项下的所有应付款全部清偿。

十.因履行本保函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如果争议不能通过协商圆满解决,应向贵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保函正本4份,贵行执2份,甲方和本担保人各执1份。

担保人姓名:

(法人公章)

发行人:

位置:

发行日期:

担保人的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和账号: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银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担保公司

为了有效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担保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一般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借款人提供有偿担保服务。合作期间,乙方在甲方管辖的分行、营业部及其他分行为借款人贷款提供担保时,适用本协议、

第二条乙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万元。在此合作期内(包括在此合作期之前发生的担保余额),乙方对外担保的总余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的倍,甲方所辖分支机构对外担保的总余额不得超过风险保证金余额的倍。乙方在甲方管辖分行提供的单账户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乙方在甲方的风险保证金余额的%、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丰合支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用于日常业务活动。

第四条合作期内,双方各司其职,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发放每笔贷款,乙方有权决定是否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双方互不干涉,但要保持顺畅沟通。

第五条为减轻涉农客户的经济负担,乙方担保的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基准利率。

第六条乙方承诺

(1)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所有对外担保明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银行账号等财务信息;

(2)接受甲方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检查和监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场所变更;

2、乙方增加或减少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自有贷款;

3、乙方股权结构或资产状况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分立合并、股权转让、资产出售等。;

4、外资;

5、乙方作为被告的仲裁和诉讼;

6、经营、财务和管理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4)乙方必须按照《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77)号)的规定,足额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和风险准备金(按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的1%提取)。

第七条乙方提供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调查费、评估费、拍卖费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第八条乙方提供的担保均为连带(或一般)责任担保。若借款人同时有抵押担保,乙方同意在甲方实现担保债权时放弃提前清偿抵押权的抗辩权,即乙方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同时或先于抵押人承担担保债务。

在本条款的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清偿甲方的债权

1、乙方应按被担保人所欠债务的金额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乙方足额支付保证金后,可要求甲方对被担保人提起诉讼。如乙方要求,甲方应提起诉讼。并主张抵押权,按诉讼后已清偿的债权金额将保证金返还给乙方,甲方的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将乙方担保的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债权等额支付转让款。债权转让时,抵押权一并转让。

第九条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完毕之日起两年。在保证期内,只要乙方的保证金额没有增加,乙方在履行过程中对主合同条款约定的事项的任何变更将不再签字盖章,但对乙方仍有约束力,乙方将放弃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抗辩。

第十条乙方担保的贷款偿还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如逾期归还,甲方应及时提醒乙方积极催还,逾期15天,乙方按合同赔偿。乙方行使追索权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十一条乙方已将1万元人民币作为担保风险保证金及乙方因业务发展增加的担保风险保证金存入甲方专用存款账户,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同档次单位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在担保贷款全部还清前不得支取。缴款书出具后,立即质押给甲方作为存单,这是乙方为借款人向甲方下属分支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方式之一。双方在此确认,本质押担保存在,且与乙方今后提供的每一项担保相互排斥,即乙方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时,乙方应为每一笔贷款提供担保和质押担保,担保担保在乙方与甲方分行签订的单笔担保贷款合同中进一步确认,质押担保在本协议中约定,以后每笔担保合同中不再另行书面确认。在合作期间,当乙方需要在甲方的分支机构承担担保责任时,甲方或甲方的分支机构可从乙方的其他账户中扣划资金,或从该保证金金额中扣除相应的担保金额。由于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已在甲方分支机构为部分借款人的贷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乙方同意本质押担保的范围也涵盖已发生的贷款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提前支付的贷款本息,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1)借款人未按时足额支付贷款利息,乙方未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予以补偿;

(2)乙方因债务纠纷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涉案金额达到其注册资本的20%以上或金额500万元以上;

(3)在浙江富阳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乙方未按期还本付息,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未履行担保责任;

甲方根据上述约定行使解除合同或提前收回贷款的权利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以诉讼方式通知借款人和乙方。

第十三条合作期间,除乙方与甲方分公司签订的单项担保借款合同明确规定本协议的某一条款不适用外,本协议的效力当然延伸至本单项担保借款合同。

第十四条本协议所设立的担保是独立的、不可撤销的,因此,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乙方同意在本合同中的担保因任何原因无效时,对各主要债务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本协议经双方授权签字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为_______________

签字并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为________________

签字并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使用其所有车辆为甲方提供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担保贷款合同》的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就本反担保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担保事项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明细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抵押车辆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评估价值为人民币。现双方同意抵押车辆抵押总价值为人民币。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和登记

3、1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抵押车辆进行检查和核实。抵押期间,抵押车辆的***书原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车辆购置税收据原件交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乙方负责向相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完成抵押登记手续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甲方在履行上述《保证借款合同》规定的保证义务时,代表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由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

4、2上述《保证借款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5、1抵押期间,乙方应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保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的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到期后。贷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展期手续。抵押期间抵押车辆保险期满,乙方应在保险期满前十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办理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1。机动车辆损失保险;2、机动车强制保险;3 、机动车座椅保险;4、第三方责任保险;5、盗窃和营救;6、自我膨胀保险。

5、2抵押期间,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收取保险赔偿金。贷款到期后,如乙方未按期还款,导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甲方有权以保险赔偿金清偿贷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单独向乙方索赔。

5、3如抵押车辆在本合同签订前已投保,乙方应向保险机构(变更为甲方)办理变更保险受益人手续。保险金额低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当补充保险金额。

5、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应提交甲方保管。

5、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租赁或赠与的方式转让或处分抵押车辆,不得对抵押车辆进行添加、拆除、改装或修理。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5、6抵押期间,乙方可以继续使用和保管抵押车辆,并负责维修、保修和年审。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车辆的安全和完整,合理使用抵押车辆,确保抵押车辆的价值不会异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5、7如抵押车辆损坏,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原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同等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5、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其他方式给予、出租、转让、再抵押或处分抵押车辆,不得进行任何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行为。

5、9当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减少价值的担保。

5、10乙方保证抵押车辆的所有权。

5、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

5、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被分享、争议、扣押、扣留或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支付抵押车辆总抵押价值10%的违约金。

6、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抵押车辆因保管不善而损坏,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提供甲方认可的新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总价值的10%支付违约金。

6、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和责任,应向甲方支付总抵押价值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如乙方在甲方履行补偿义务后三日内未能清偿抵押,甲方可按法律规定的形式对抵押进行贴现或拍卖或出售抵押,以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仍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主张不足部分的赔偿。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条件的变化,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合并或分立或法定代表人及承办人变更而免除。如遇合并、分立、变更等。在本合同项下的双方中,变更后的双方应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的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通知

9、1甲方给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乙方的下列地址或传真发送,即视为送达乙方的日期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9、2如乙方变更上述地址或传真,应在变更后的第二天内书面通知甲方。

9、3如乙方提供的地址和传真不准确或变更后未按合同规定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已发送的信件被退回,则甲方发送通知的日期仍应视为向乙方交货的日期、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1、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无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是否有效,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要求乙方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做出了相应的条款说明,所有签字人对本合同的含义有一致的理解。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有人的意见: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 篇20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

1.乙、丙双方已签订《委托保证合同》,约定由乙方为丙方向(以下简称债权人)申请的为期年,金额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贷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2.为保障乙方在代丙方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后自身担保债权的实现,经各方充分协商,甲方愿意以其拥有所有权的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并承担反担保责任。

为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释义

1.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反担保法律关系中接受甲方提供的财产抵押担保的抵押权人,也是为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人。

2.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反担保法律关系中的反担保人,即向乙方提供财产抵押担保的抵押人。

3.本合同中的债务人是指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并由乙方为该债务提供了保证担保的被保证人。

4.本合同中的债权人是指对债务人拥有债权并接受了乙方提供的保证担保的债权人。

第二条、抵押标的

甲方以下列财产作为反担保抵押物:

1.抵押物名称:

2.抵押物数量:

3.抵押物所在地:

4.房屋所有权证:

第三条、抵押物事项

1.双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2.该抵押物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四条、抵押担保范围

本合同反担保范围为《委托保证合同》下的乙方因承担保证责任而向贷款银行偿付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支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向贷款银行或第三方偿付的与追索该项贷款有关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丙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担保费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在追偿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乙方获得清偿前所产生的代偿款利息,利率按同期人民银行的基准贷款利率计算;相关裁判文书裁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的,应当依法支付,如遇基准贷款利率和加倍迟延履行利息两种情形并存时,以金额高者为准。

第五条、甲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保证其对抵押物享有独立的、完整的、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2.甲方保证其提供的抵押物在本合同签订前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争议或瑕疵,不涉及任何诉讼或仲裁。

3.甲方保证其提供的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移、转让、出售、赠与、重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并不得实施减少或降低抵押物价值的行为。

2.由于甲方的行为而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或降低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应在15日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新的担保物。非甲方原因而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或降低的,乙方有权在甲方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

3.在抵押期间,甲方对设定的抵押物应须妥善占有、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有关费用(如仓储、经营、维修、保养等)由甲方承担。

4.甲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权的任何情况。

5.本合同项下有关的登记、鉴定、保管以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需要办理登记的,则甲、乙、丙三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同时共同到财产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正式登记手续,并由乙方持有正式的抵押登记证明。委托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费用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费用由丙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权的实现

在乙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15日内未受丙方清偿的,乙方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变卖该抵押物(抵押物价值由乙方委托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并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变卖后所得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乙方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向丙方追偿。

在抵押、质押、保证等各种反担保方式并存的情况下,乙方向各反担保人的追偿无顺序限制。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2款约定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原状,并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抵押物,同时可要求甲方按抵押物价值总额的百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3款约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原状并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2、第3款的约定,又未能按乙方要求将抵押物恢复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则乙方有权要求甲丙任何一方提供其他方式的反担保,同时有权要求甲丙双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以及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丙双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甲方或丙方任何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条款。

(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或义务、责任。

(3)丙方未能向债权人偿还债务而使债权人向乙方主张代偿的。

(4)甲方、丙方或公司被宣告关闭、解散或破产。

(5)抵押物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构采取查封、冻结、拍卖或采取其他强制执行措施。

甲方、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行为或危害乙方正当利益足以妨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为。

丙方擅自与贷款银行变更借款合同。

丙方擅自提前向贷款银行还款。

甲方、丙方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出现上述违约行为或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还款并导致乙方代为清偿的,则乙方有权在任何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等纸质媒体、网络媒体等)上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黑名单或公告形式)甲方、丙方的违约行为及违约事实。

第十条、合同的独立性

1.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当然解除或终止。

2.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各方上级单位的指令,或各方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减轻或免除。

3.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各方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破产、解散、撤销等事项或变更企业有关登记事项而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所列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继人继续承担反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国业已公布并正在执行的法律,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

2.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债务人归还对债权人的全部债务或甲方的担保债权得到全部清偿后终止。

第十四条、其他

第十五条、文本及签署

本合同正本壹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及相关机构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银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担保公司

为了有效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担保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一般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借款人提供有偿担保服务。合作期间,乙方在甲方管辖的分行、营业部及其他分行为借款人贷款提供担保时,适用本协议、

第二条乙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万元。在此合作期内(包括在此合作期之前发生的担保余额),乙方对外担保的总余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的倍,甲方所辖分支机构对外担保的总余额不得超过风险保证金余额的倍。乙方在甲方管辖分行提供的单账户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乙方在甲方的风险保证金余额的%、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丰合支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用于日常业务活动。

第四条合作期内,双方各司其职,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发放每笔贷款,乙方有权决定是否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双方互不干涉,但要保持顺畅沟通。

第五条为减轻涉农客户的经济负担,乙方担保的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基准利率。

第六条乙方承诺

(1)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所有对外担保明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银行账号等财务信息;

(2)接受甲方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检查和监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场所变更;

2、乙方增加或减少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自有贷款;

3、乙方股权结构或资产状况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分立合并、股权转让、资产出售等。;

4、外资;

5、乙方作为被告的仲裁和诉讼;

6、经营、财务和管理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4)乙方必须按照《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77)号)的规定,足额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和风险准备金(按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的1%提取)。

第七条乙方提供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调查费、评估费、拍卖费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第八条乙方提供的担保均为连带(或一般)责任担保。若借款人同时有抵押担保,乙方同意在甲方实现担保债权时放弃提前清偿抵押权的抗辩权,即乙方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同时或先于抵押人承担担保债务。

在本条款的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清偿甲方的债权

1、乙方应按被担保人所欠债务的金额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乙方足额支付保证金后,可要求甲方对被担保人提起诉讼。如乙方要求,甲方应提起诉讼。并主张抵押权,按诉讼后已清偿的债权金额将保证金返还给乙方,甲方的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将乙方担保的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债权等额支付转让款。债权转让时,抵押权一并转让。

第九条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完毕之日起两年。在保证期内,只要乙方的保证金额没有增加,乙方在履行过程中对主合同条款约定的事项的任何变更将不再签字盖章,但对乙方仍有约束力,乙方将放弃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抗辩。

第十条乙方担保的贷款偿还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如逾期归还,甲方应及时提醒乙方积极催还,逾期15天,乙方按合同赔偿。乙方行使追索权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十一条乙方已将1万元人民币作为担保风险保证金及乙方因业务发展增加的担保风险保证金存入甲方专用存款账户,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同档次单位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在担保贷款全部还清前不得支取。缴款书出具后,立即质押给甲方作为存单,这是乙方为借款人向甲方下属分支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方式之一。双方在此确认,本质押担保存在,且与乙方今后提供的每一项担保相互排斥,即乙方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时,乙方应为每一笔贷款提供担保和质押担保,担保担保在乙方与甲方分行签订的单笔担保贷款合同中进一步确认,质押担保在本协议中约定,以后每笔担保合同中不再另行书面确认。在合作期间,当乙方需要在甲方的分支机构承担担保责任时,甲方或甲方的分支机构可从乙方的其他账户中扣划资金,或从该保证金金额中扣除相应的担保金额。由于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已在甲方分支机构为部分借款人的贷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乙方同意本质押担保的范围也涵盖已发生的贷款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提前支付的贷款本息,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1)借款人未按时足额支付贷款利息,乙方未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予以补偿;

(2)乙方因债务纠纷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涉案金额达到其注册资本的20%以上或金额500万元以上;

(3)在浙江富阳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乙方未按期还本付息,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未履行担保责任;

甲方根据上述约定行使解除合同或提前收回贷款的权利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以诉讼方式通知借款人和乙方。

第十三条合作期间,除乙方与甲方分公司签订的单项担保借款合同明确规定本协议的某一条款不适用外,本协议的效力当然延伸至本单项担保借款合同。

第十四条本协议所设立的担保是独立的、不可撤销的,因此,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乙方同意在本合同中的担保因任何原因无效时,对各主要债务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本协议经双方授权签字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为_______________

签字并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为________________

签字并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 篇22

反担保协议

甲方: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

丙方: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

丁方: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

鉴于乙方于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在 (以下简称"XX银行")办理贷款40万元,需要提供担保人,甲方应乙方要求,提供了担保,为此各方共同签订了《 》(以下简称"贷款合同"),依该合同约定,甲方就乙方向XX银行银行办理的贷款提供保证。贷款合同已于年9月到期。现乙方继续要求甲方为其提供一年担保,为确保甲方因乙方逾期还款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后追偿权的实现,甲方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担保,并由丙方、丁方作为乙方反担保的保证人。

现甲、乙、丙、丁各方经自愿、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担保债权的认定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贷款合同约定之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______银行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第二条担保形式

1、 丙方作为乙方保证人,对乙方因本协议约定事项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二年。

2、 丁方作为乙方保证人,对乙方因本协议约定事项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条 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向______银行银行履行保证责任后________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

第四条担保范围

乙方及丙、丁就承担追偿债务和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XX银行要求的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及鉴定费用等)。

第五条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享有如下权利:___________

在甲方履行保证义务后有权向乙方行使追偿权;

甲方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选择向乙、丙、丁任何一人承担全部债权,也可选择同时要求三人共同承担责任;

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及丙、丁X的同意,但应通知乙方及丙、丁X,通知应当采取书面方式,自甲方依照本协议第十条约定地址寄出邮件的,则视为通知的到达。

2、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___________

当乙方依本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应依合同约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债务;

甲方不得与本合同项下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抵押权或以其为其他债权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依照《民法典》及《民法典》相关规定,拒绝承担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义务的权利。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财产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所进行的善意调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挠行为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丙、丁X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 丙、丁X为乙方的连带担保人,为乙方因甲方承担保证责任而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 丙、丁X任何一方在承担甲方要求的担保责任后,有权向乙方就自己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进行追偿。

第八条 效力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各方一致确认,在签订本协议时,所使用字、词、句均充分理解,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形。

3、若本协议的某些条款或某些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或将来无效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该条款的其他内容的效力。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各方应当依约履行自己的义务,若违反本协议约定,逾期履行全部款项的,处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外,违约方还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1 ______元(大写 ______元),并承担守约方的权利实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及鉴定费用等)

2、丙、丁应当督促乙方履行自己的义务,若乙方违约导致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丙、丁对违约金部分也应当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纠纷的处理

1、各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2、各方提供以下地址为通知、法律文书等文件送达地址: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 篇23

合同编号:[ ]反保字第 号

甲方(抵押权人): XX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乙方(借款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房地产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事项

乙方提供的抵押物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物账面价值为 元,评估值为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物。抵押期间,该抵押房地产的产权证书等相关资料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单证由甲方代为保管。

5.2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5.3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4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移、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物价值的任何行为。

5.5抵押期间,乙方负责抵押物的妥善占有、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5.6乙方保证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

5.7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8乙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之日起五日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9.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 篇24

甲方一(抵押人):___

地址: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电话:___

乙方(抵押权人):______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电话:___

鉴于乙方为借款人___向出借人__借款__万元(借款合同编号为:_____ )提供担保,应乙方的要求甲方自愿提供反担保,甲方和乙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___

第一条甲方以其共同合法拥有的房产/土地抵押给乙方,作为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借款担保的反担保。

第二条

(1)抵押房产状况:___房产座落于__建筑面积__平方米,房产产权编号:_____,房产权利人:_____共有权人:_____,抵押房产价值:_____.

(2)抵押土地状况:___土地位于__,土地面积__平方米,土地证宗地号:_____,土地产权人:_____,共有权人:_____,抵押土地价值:_____.

第三条抵押房产/土地反担保的范围:___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乙方代借款人垫付借款本金、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四条本抵押担保的保证期限为乙方为借款人承担担保责任后二年。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或甲方代理人应会同乙方代理人按照乙方的安排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凭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相关材料,以及有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正本甲方共同委托乙方保管。

第七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的,甲方应妥善保管、使用、维护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八条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向乙方申报以往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中的任何人或公司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第九条甲方声明与承诺如下:___

一、甲方保证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对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有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保证抵押物是依法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标的物,保证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隐瞒出租、隐瞒共有等情形。否则,应向乙方支付借款额10%的违约金,如果给乙造成损失的,还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抵押物所有权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协议的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已经过合法授权。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合法有效的。

四、甲方保证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并将会对抵押物的价值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诉讼、扣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五、借款合同项下本息全部结清前,并经乙方事先同意,除本合同项下所设的抵押外,甲方不得在抵押物上设立其他任何担保,亦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出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否则,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抵押物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拆迁或其他争议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过错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应在15日内向乙方提供乙方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或提前结清全部借款本息。

七、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抵押物的检查。当抵押物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清偿的,甲方应及时将情况告知乙方并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前结清借款本息。

八、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足额履

行还款义务导致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处置、变现抵押物的,甲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及相关手续。

九、抵押物权存续期间,抵押物被列入拆迁范围的,甲方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抵押物拆迁补偿金或置换财产继续作为抵押财产,不足部分甲方应在达成拆迁协议之前提供新的符合乙方抵押条件的抵押物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或结清全部借款本息。

一十、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与第三人就抵押物发生任何纠纷的,须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果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足额赔偿责任。

第十条如借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全部结清借款本息的,乙方应自借款人全部结清借款本息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办理解压手续。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乙方(盖章):___

授权委托人(签字):___授权委托人(签字):___

___年___月___日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 篇25

甲方:_____乙方: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邮编:_____邮编:_____

电话:_____电话: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

开户行:_____开户行:_____

帐户:_____帐户: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清单(详见及财产有效证书);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_____元整,抵押率为佰分之,实际抵押额为_____元整。

第三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一、抵押财产中的代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二、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贷款。

第五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一、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一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由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四、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五、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意识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份。

甲方:_____公章乙方: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省(市)_____市县_____(区)

注:如果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应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 篇26

甲方: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__________银行)和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就房产开发项目签订人民币_____元贷款合同(见附件一)。应乙方要求,甲方和_____银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最高额为_____元的保证合同(见附件二)。

应甲方要求,对上述担保,乙方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甲方作出如下保证事项:

一、 乙方同意上述保证合同的全部条款;乙方保证通过和行就上述贷款金额另行设定抵押担保,在三个月内提前解除甲方为乙方设定的上述担保。

二、 行要求甲方交存的_____%保证金由乙方提供,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款项转入甲方在行的保证金帐号,存款利息归甲方所有。

三、 乙方按照担保期间支付甲方担保费用。,担保期在3个月以内的,按担保金额的 计算;超过3个月不足6个月的,按担保金额的 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担保金额的 计算。在贷款入帐后当天,由甲方提供发票后一次性收取担保费用。

四、 乙方自愿将现有的位于_____路_____号_____幢 层共_____平方米的商铺按照人民币_____元的总价以预售方式转让给甲方,并且共同办理房地产预售合同登记手续,有关单据和回执由甲方保管;在乙方为附件一项下贷款办好抵押担保手续,行确认甲方附件二项下担保责任解除后,甲方立即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房地产预售合同登记的注销手续;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 甲方为乙方实际提供担保期限为3个月,如出现担保逾期,乙方应提前15天说明情况,逾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在担保逾期1个月,即实际担保期满4个月以后,甲方即有权处置上述房地产预售合同项下的所有房产,在办理有关手续或转让时,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六、 甲方按照本协议第五条处置上述预售合同项下的房产所获得的价款,用以支付甲方因此产生或可能发生的贷款本金及其利息、担保费及其利息、房产拍卖和转让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为追偿甲方损失所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不足部分,乙方仍然承担继续赔偿责任;如有多余款项,则多余部分应全部退还乙方。

七、 附件一、附件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也不排除其他相关文件对本协议的支持作用,但有关甲方为乙方提供保证的期间以本协议第五条约定为准。

八、 本协议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甲方按照附件二项下应付款项和因此产生的各种损失全部得到清偿之日失效。

九、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将在甲方营业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 本反担保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个执_____份,公证机关和银行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 篇27

质权人:责任公司(以下称甲方)

出质人: (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借款人__签订的荣__年委托字第__号《委托担保合同》(下称委托合同)和甲方与__县__农村信用合作社(下称贷款人)签订的(__)农信社__年保字第__号《保证合同》的约定 ,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__万元[(__)农信社__年借字第__号《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借款人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乙方受借款人的委托并自愿为甲为的担保贷款债权提供质押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为佰拾 万元 (__元)。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质押反担保范围:

(一)甲方为借款人代位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罚息、借款人违约金及实现甲方和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50%计算。

(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四、反担保质押财产:乙方的工资收益权。

五、特约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1、甲方与借款人、贷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2、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3、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延长偿还期限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4、甲方与贷款人协商以"贷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给借款人的贷款。

5、贷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规定(贷款到期30日内)书面通知的。

(二)甲方从代偿后的次月起(包括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而代偿的),即可委托乙方所在单位逐月从乙方应领的全部工资及其它合法收益中扣付,直至甲方代偿资金得以全部清偿。若乙方变动了工作单位,甲方将在新的工作单位继续扣付。若乙方出现下岗、辞职、辞退情况,即无工资性收益时,甲方将依法继续申请执行乙方的个人家庭财产。

(三)乙方有以下行为,应在事后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以其家庭财产或合法收益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

2、乙方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

六、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上述担保贷款金额__万元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应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及借款人各执一份,抄送乙方工作单位和贷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乙方工作单位: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 篇28

根据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签订的[ ]第( )号《委托担保合同》和借款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的约定,甲方作为借款方的担保人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为甲方提供反担保。根据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反担保范围:

1、甲方代借款方向贷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等;

2、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担保费等;

3、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二、如借款方未能按借款合同和委托合同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须先向借款方追偿,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5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借款方所欠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赔偿金、担保费及违约金等支付给甲方,其中借款人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至乙方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破产、歇业、解散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

3、被行政机关执行重大的行政处罚;

4、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登记事宜发生变更。

第1项情形应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至4项情形应在事后三日内通知甲方。

四、如果乙方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保证责任,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就其违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日违约金数额为借款方应付甲方款项的5%,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仍应支付赔偿金。

五、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解决时,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 篇29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一民营企业,甲方、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A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一份《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贷字第____号)。依该合同约定,甲方就乙方据该合同向A银行贷款提供保证,当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而不履行还款义务时,A银行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即甲方清偿该项债务。甲方在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取得代位求偿权,可向乙方追偿上述债务。现甲方为确保上述代位求偿权的实现,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担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担保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之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A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第二条担保形式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三条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根据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向A银行履行保证责任后____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

第四条抵押财产

乙方以下述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条保证

乙方就下述事项向甲方作出保证:

1.乙方对上述抵押财产为依据《担保法》允许抵押的财产,且上述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财产上为除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财产所提供的一切文件、报表、陈述均是真实、完整的。

第六条担保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抵押登记

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登记;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时、有效办理抵押登记而无法生效,则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1)在甲方依据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履行保证义务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偿权;

(2)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权,即与乙方协商以上述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上述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若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由于上述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甲方有权以乙方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4)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权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的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文件、报表和作出相关陈述;

(6)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抵押期间转让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转让抵押物时,若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担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

(8)若甲方发现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9)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1)当乙方依本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应依合同约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债务;

(2)甲方在乙方履行还款义务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权;

(3)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权,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部分应归还乙方;

(4)甲方应严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调查时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业秘密;

(5)甲方不得与本合同项下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抵押权或以其为其他债权担保。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乙方有权要求归还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后超过债权数额部分的价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让人后,可以转让抵押物;

2.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1)乙方应确保其对其所提供的抵押财产拥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上不存在为《担保法》所禁止作为抵押物的情况;

(2)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情况下,转让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

(4)若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依甲方要求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抵押财产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所进行的善意调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挠行为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条违约责任

乙方在发生下列事件之一时即构成违约:

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时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乙方没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或规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与其抵押财产有关的任何文件、报表及陈述在甲方认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

4.乙方终止偿还其到期债务、不能或表示不能偿还其到期债务;

5.由于乙方的过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终止执行或无法予以强制执行。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除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该项债务外,自甲方依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履行保证义务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上述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外,还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项下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无效或失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项下的抵押延及乙方在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无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责任;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变更名称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本合同的某些条款或某些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或将来无效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该条款的其他内容的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 篇30

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项目签订之____号合同

一、我方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10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项下义务,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销、解散、破产等;

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

3.保函项下权利被让与或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予以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六、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仍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本担保责任。

七、在上述\

八、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4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贵行。

九、本担保书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担保书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将向贵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4份,贵行执2份,甲方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名称:

(法人公章)

签发人:

职务:

签发日期:

担保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 篇31

债权人: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借款人_____________签订的骥德___年委托字第__号《委托担保合同》(下称委托合同)和甲方与银行(下称贷款人)签订的骥德___年保证字第__号《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万元[( )___年借字第__号《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借款人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乙方受借款人的委托并自愿为甲为的担保贷款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主合同约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担保的借款,数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二、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保证范围:

(一)甲方为借款人代位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罚息、借款人违约金及实现甲方和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50%计算。

(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四、保证期间:自甲方承担代偿责任后次日起两年。

五、保证的方式: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特约事项:

(一)超出乙方保证范围、保证期间的款项,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与借款人、贷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2、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3、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延长偿还期限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4、甲方与贷款人协商以“贷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给借款人的贷款;

5、贷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规定(贷款到期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的。

(三)甲方代偿后(包括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而代偿的),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追索通知后15日内,应向甲方清偿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

(四)发生下列事项时,甲方应于事后十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甲方发生隶属关系变更、高层人事变动(董事长、总经理)、修改公司章程以及组织结构调整;

2、甲方经营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重大不利诉讼、仲裁事件;

3、甲方变更名称、住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

4、甲方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关闭、被宣告破产。

(五)甲方有以下行为,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的。

2、乙方注销营业执照、申请破产、申请歇业和关闭等行为。

3、乙方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

(六)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务状况的调查,按月及时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及其它相关资料、信息,并保证上述文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七)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主合同无效,甲方承担代偿责任后,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连带保证责任。上述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若甲方和借款人有过错的,由甲方根据借款人及其自身过错承担代偿和承担自身相应的民事责任后,由乙方一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七、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上述担保贷款金额万元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应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抄送贷款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锦 篇32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事项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 元,评估值为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 费 由 乙 方 承 担。保 险 项 目 如 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

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5.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5.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5.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5.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5.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5.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____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5.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5.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5.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条

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2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条

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三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9.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地址:邮编: 传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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