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设计项目服务合同(汇编三篇)

室内设计项目服务合同(精选3篇)

室内设计项目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我方)____________ 公司委托乙方 ____________(设计单位) 公司就____________项目提供( 委托内容 )服务,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 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 标准条件

第一条 定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各词和用语,应具有如下的涵义:______

1.1 "适用法律"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长沙市已颁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它文件。

1.2"服务"指本协议设计任务书所述的,按照协议由乙方完成本项目而进行的工作。

1.3 "货币"指人民币元,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条 解释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顺序:______

(1) 本合同协议(由标准及特殊条件、担保条款(如有)三部分组成)及附件

(2) 经甲方认可的乙方承诺

(3)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有)

(4) 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

(5) 中标通知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第三条 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标准

3.1 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标准等见第二部分规定。

3.2甲方为建造本项目所需要的设计服务的任何内容,并不会因为本协议的局限而被视为遗漏,乙方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质按量完成规划部门、政府相关部门和甲方所需的全部设计文件。

第四条 设计服务费

4.1 本协议设计服务价格总额及费用明细见第二部分的规定。

4.2 本协议第4.1条规定的设计服务价格总额为固定价格,该价格包括所有人员费用、印刷打印出图、电子版图纸刻录费用、通讯、差旅、交通、设计补充完善等所有在乙方执行本协议所述的服务中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此价格不以任何理由改变。

4.3 支付方式、条件和时间

乙方完成的设计成果经甲方及设计监理(如有)确认后,由甲方付至乙方在中国的账户。如本合同约定以人民币支付的,甲方付款同时,乙方应提供甲方认可的相应正式票据。如本合同约定以外币支付的,乙方应于付款前按外汇管理及税务机关的要求向甲方提供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劳务费发票原件等相关文件。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当期及后续应付款项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此项约定是甲方付款的重要前提条件。

4.4税收

乙方应承担与自身履行本合协议有关的一切税费,同时甲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或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之义务。所有税费已包括在设计服务价格中。甲方亦应承担与自身履行本协议应承担的税费。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5.1 设计职责

乙方应采用符合国家及长沙市规定、规范和标准的正确的惯例、技术和工程规范,并使用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和经济高效的材料、设备、装置和方法履行服务内容。

5.2 设计成果

5.2.1乙方的方案和设计成果,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方可视为完成:______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长沙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标准、强制性条文等要求;满足甲方报批的要求;但甲方的签收、图纸审查单位以及报批手续的通过、甲方取得施工许可证等并不证明设计工作的完成;满足甲方对设计水平和设计质量的要求。未做规定的设计文件,按照本协议第二部分的规定执行。

5.2.2乙方必须对提交给甲方的设计成果的合法、真实、准确性负责。

5.2.3乙方在每个阶段得到设计监理(如有)、甲方对设计成果的书面认可并正式提交甲方之后,方可视为此阶段工作之完成,在此前提下方可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5.2.4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及其它文件,只能应用于本协议书中的项目。双方不能将这些设计成果运用在其它项目中。

5.2.5乙方应按照第二部分规定的内容、深度要求、数量和时间、形式向甲方提交目录清晰的设计文件和书面报告。乙方每次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和书面报告的同时应提交电子文件(光盘),设计图纸必须为CAD文件(后缀为.dwg),电子文件是设计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未提交电子文件,视为逾期提交设计成果。电子文件的命名应与目录保持一致。

5.2.6 如甲方在设计阶段即建设过程中更该项目名称,乙方应当接受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将所有的往来文件及图文名称更改正确,甲方无需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更改名称后,本设计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不得在中国从事与本协议项下义务相冲突的商业或职业活动;

5.4 本协议履行期间内和在协议终止后,在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泄漏与本项目、本协议、本服务或甲方的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否则, 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5.5 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乙方均应对由于其自身、或他们的人员或代理的错误行为、疏忽或违约(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疏漏、功能缺陷、侵犯知识产权而给甲方或任何第三者造成的损失、损害、死亡、费用、诉讼、要求和索赔),向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6 乙方自行决定并自负费用为乙方与本协议执行有关的人员投保保险。甲方不对乙方的员工或雇员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意外或损伤负责。

5.7 乙方编制的文件权属:______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成果,享有所有权,乙方可享有属名权;甲方应尊重乙方的顾问服务工作文件,乙方有义务保护顾问服务工作文件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5.8乙方的人员:______乙方应雇佣并提供具备政府规定的执业资格并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格的有经验的人员履行服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进行分包或转包或更换附件所列出的的设计人员。

5.9 设计监理:______如果甲方指定任何第三方作为设计监理单位,乙方要积极配合并接受该设计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有关指示。

5.10过程的监督及配合:______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相关过程设计文件、定期参加工程监理例会(每月不少于两次)、技术交底,施工监造配合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后期相关工作,并将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甲方书面汇报。

5.11如本工程采用工程设计担保保函,则关于担保范围及担保内容详见本协议附件三的相关约定。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

6.1甲方应提供的支持及相应文件:______甲方将选择有经验的工作组,以密切配合乙方的工作。甲方提供设计原始资料清单见第二部分。

6.2 决定:______甲方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就乙方以书面形式提交的事宜做出决定。

6.3 在符合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下,甲方应按期支付乙方设计费用。

6.4 如果因甲方原因或有关部门造成此建设工程停缓建,甲方应支付乙方已经甲方确认完成工作部分相应的费用。

第七条 设计变更

7. 1如设计文件已经甲方书面确认,但应甲方要求,需对已确认的设计内容进行整体颠覆性的增减、调整且变更部分已超过面积的10%,从而影响工作进度及成本费用,乙方应于上述变更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送交设计变更申请,并注明变更范围、内容及费用和时间的影响,双方应就变更事项进行协商,但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延误设计完成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追究乙方之违约责任。除本条所述的其他设计变更,设计费用不予调整。

7.2如乙方认为乙方案应进行调整,应向甲方递交书面变更申请,甲方接到乙方的设计变更申请,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甲方未书面签认,乙方不应展开工作,如自行修改方案设计及图纸,所有的设计返工及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7.3因乙方设计文件不符合本协议规定及甲方要求或国家、长沙市有关规定,或者违反行业标准而导致的设计修改,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要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修改直至符合本协议所规定及甲方的要求为止,因此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准时递交符合本协议设计要求的设计成果(含电子版)、未按甲方要求出席相关会议的,乙方必须支付甲方一定的罚金,罚金为自合同约定应完成设计工作之日起,每延误一天,赔偿设计服务费用的0.5% ;未出席相关会议的,每延误一次,赔偿设计服务费用的1%,上述罚金由甲方在支付下次设计费用时直接扣除。如延误天数超过7个日历天或拒绝、延误出席相关会议超过2次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协议,终止通知书自甲方发出之日起生效。届时乙方需按本合同设计费的 _______%承担违约责任。如本合同实行采用担保方式的,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担保公司提出索赔。

8.2在乙方未有违约责任并已具备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情况下,由于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设计服务费用,甲方应支付乙方一定的罚金。罚金为每延续一天,赔偿逾期应付款项的0.5%。如延误天数超过30日,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暂停设计服务或终止协议,非甲方原因的除外。

第九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协议的终止

10.1在以下情况发生后,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终止通知书自甲方发出之日起生效。

(A) 若乙方不能按照协议规定履行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时完成设计工作、延误出席相关会议、拖延与其他单位配合或其工作无法满足甲方对设计水平及设计深度、进度、服务等情况发生时,或者在甲方后来书面同意的延期内,未能采取履行协议规定(包括明示或暗示的)义务的补救措施;

(B)如果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

(C)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10.2终止情况下的支付

10.2.1如果本协议因甲方原因终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______

(A)甲方根据乙方已圆满完成并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工作支付设计费用。

(B)甲方向乙方已经支付的阶段设计款项,乙方可不退回,但需完成相对应的设计工作。

10.2.2如果本协议因乙方原因终止,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向甲方偿还并支付下列费用:______

(A)如因乙方之违约行为,致使前期甲方已支付设计费用的设计成果无法继续使用或实施的,乙方应退还甲方该部分设计费用。

(B)乙方按照本协议规定应承担之违约及赔偿金额。

10.3资料的使用

合同终止通知发出之日起,甲方可招请其他设计单位继续完成本项目,招请的设计单位可无偿使用乙方已制作完成的设计资料,乙方应在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偿返还与本设计任务相关的全部设计资料,包括电子版,否则,乙方按逾期完成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语言及通知

本协议解释、乙方的设计成果、设计咨询及会议所用语言为中文。由乙方提供的翻译人员,甲方无需追加设计费用。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用书面的形式,并本协议载明地点收到或交予双方的联络人时生效(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话,或电子邮件,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双方通过上述方式(包括但不限以下形式)联络,以确保双方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沟通。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定义

本协议项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瘟疫、特殊政治事件。

12.2并非协议违约

只要不能履约是处于不可抗力事件、且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为履行协议的义务采取了所有小心合理的补救措施,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出具不可抗力发生地相关行政机关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之书面证明,则该方未完成协议项下相应部分的义务不应视为协议违约。

12.3延期

受不可抗力影响,协议规定的需完成任务的时间应相应延长,所延长的时间应与不可抗力影响该方不能履行义务的时间相同。

12.4支付

在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服务的期间内,乙方有权继续得到协议条款下规定的并已成功完成的设计服务款项。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第十三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书及其条款的含义、解释和各方之间的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长沙市法律管辖、约束及保护,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变更、终止、效力、争议解决等均应依中国法律进行。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通过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二部分 担保条款

(若在项目设计合同中使用担保条款则保留此部分,若不使用则删除)

1. 设计履约担保:______

1.1. 设计履约保函的提交:______

乙方应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向甲方提交由担保公司出具的、以甲方为保函受益人的设计履约保函,乙方提交设计履约保函是具备与甲方签约资格的必要条件。如乙方未按时提交或未提交设计履约保函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2. 履约保函的担保范围:______

保证人在保函金额内赔偿因乙方不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各种违约罚金。如:______

1.2.1. 乙方原因造成的设计拖期。

1.2.2. 因乙方设计失误、忽视、遗漏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设计错误、事故。如:______钢筋超量、计算错误,参数选择错误等。

1.2.3. 未经甲方同意更换主要设计人员。

1.2.4. 不履行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变更设计。

1.2.5. 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设计签字责任。

1.2.6. 侵犯甲方及第三方知识产权。

1.2.7. 重大设计功能缺陷。

1.2.8. 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

1.3. 履约保函的保函金额:______

为本合同总价款的 _______%,即人民币 _______元(¥ _______元)。保证人在保函项下累计承担保证责任所赔付的最高金额不超过保函金额。

1.4. 履约保函的反担保:______

由乙方与担保公司协商确定。通常情况:______在担保公司为乙方提供履约保函之前,乙方须向担保公司提供与履约保函金额等额的反担保。乙方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是取得履约保函的必要条件。反担保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______

1.4.1. 乙方交存保函金额 20 _______% 的反担保保证金;

1.4.2. 第三方为乙方向担保公司提供由担保公司认可的、保函金额 80_______%的反担保,即以担保公司为受益人的反担保保证书或银行保函;

1.5. 设计履约保函的有效期:______自保函签发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备案后第28个日历天(含第28个日历天)止。

1.6. 保函有效期满后甲方将保函退还乙方,乙方可持保函办理撤销反担保的手续。

1.7. 保费:______由乙方与担保公司协商确定。一般情况:______一次性计收,为保函金额的 ‰(不低于20__元)或由乙方与担保公司另行约定。

第三部分 特殊应用条件

A 参阅第一部分条款

1.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

本项目名称为:_______________项目

1.2 项目概况:______

本项目位于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平方米,容积率 ,建筑总面积 _______万平方米。此建筑总面积为暂定值,以最终报规划局审批通过的建筑方案的总建筑面积为准。

2. 服务范围、内容

2.1 服务范围:______

2.1.1 概念设计:______概念构思及平面调整

1)审核建筑设计图纸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根据室内装修最终完成效果要求对建筑户型平面进行优化调整。

2)构思并确定室内设计艺术风格、主题表达、室内环境氛围的营造手法。

2.1.2方案设计:______(具体要求见方案设计任务书___附件一)

1)方案设计展示板或图册:______

2)方案概算书

3)制作完成满足中国政府及甲方要求的全部相关设计文件;

4)设计深度满足国家相关设计文件的规定。

2.1.3 初步设计:______(具体要求见初步设计任务书___附件二)

室内设计项目服务合同 篇2

合同编号:DZ-20__-12-5sO100

委托方(甲方):湖北X有限公司

承接方(乙方):湖北空间环境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室内装饰的特点,经甲、乙双

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设计,并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

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室内设计的地址:湖北省XX公司办公大楼

设计内容:一层大厅、三层中型会议室、四层经理办公区、五层大会议室

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

二、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室内设计,乙方收取设计费共计人民币38800元。计币叁万捌仟捌佰元

整。

甲方应在20__年12月5日首期付50%设计费,计币壹万玖仟肆佰元整。并与乙方约定上门测量的时间和地

点(20__年12月10日)。乙方设计师在测量后8天内完成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和效果图。

三、乙方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后,甲方至乙方处看图,与设计师经过沟通同意,由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应

支付30%设计费,计币壹万壹仟陆佰肆拾元整,乙方在20__年12月19日至20__年1月19日,共30天完成全套装

潢设计图及施工图纸,甲方到乙方处取图,并约定设计交底日期,此时甲方支付乙方15%设计费,计币伍仟捌

佰贰拾元整.余下5%尾款在工程开始后半个月内付清。

四、全套图纸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再与乙方设计师沟通。乙方根据协商方案,绘制更改图纸,

由双方签字确认,施工过程中设计师应有四次去现场放样及指导施工,以达到设计效果,如施工方另有要求设

计师出现场,则按800元/天,每次2-3人收取费用。

五、如甲方或业主方推翻已确认施工方案,另行设计按每平方米60元收取设计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图且延期时间在20天内的,每延期一天应当支付设计费总价的3%违约

金给甲方。

2、乙方延期30天以上未完成设计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的设计费用,并承担设计费

总价30%的违约金。

3、乙方无故终止合同,除退还甲方所交的设计费用外,还应按合同规定的设计费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

付给甲方。甲方如要求乙方修改图纸,图纸完工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

七、设计合同经双方签字认可后,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如甲方中途反悔,乙方不再退还已

收取的设计费。

八、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武汉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或向消费者协

会投诉。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本合同约定(将以下不选定的解决方

式划去):

(1)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中包括附件、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签定合同地址:

室内设计项目服务合同 篇3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 项目提供 设计服务。双方将依据以下所列条款来履行。

第一章 项目概要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位置及概况:

1.2.1地理位置:位于

1.2.2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细节说明: )。

1.2.3设计范围: 。

1.2.4建筑物性质: (公建(旅游综合、商业)、住宅、别墅等)。

第二章 设计内容

2.1 项目设计内容:

本合同所涉及内容是基于:

2.2.1双方确定的项目的工作范围,甲方的合同要求。

2.2.2本合同设计内容分为硬装设计部和软装设计部分。

硬装部分

概念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扩初设计);

施工图设计;

图纸答疑;

2)软装部分

家具及饰品布置;

配色方案;

3)后期配合服务

第三章 设计依据

3.1本合同所规定的内容。

3.2甲方所提供的设计任务书。

3.3 甲方所提供的测量图或乙方协助甲方测量并经过甲方认可的测量图。

3.4 甲方所提供的前期设计文件和资料。

3.5 政府部门对于该项目的设计资料。

3.6 设计规范和规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当地有关设计规范和设计规定。

3.6.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6.2国家及地方有关室内设计、及管理的法规和规章;

3.6.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3.7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国际度量衡进行设计绘图,以毫米为单位。

3.8乙方考察需设计的项目,了解项目背景、项目概况、了解现场的情况,明确甲方对所设计项目的要求、标准及范围。

第四章 设计阶段及内容

4.1 设计阶段说明

本阶段分为硬装设计和软装设计两个部分,

4.1.1硬装设计分三个阶段:

概念设计阶段

方案深化设计阶段

施工图设计阶段;

4.1.2软装体设计分四个阶段:

1)初步软装设计方案;

2)深化软装设计方案;

3)安装摆放阶段;

4)配合服务;

4.2硬装设计各阶段工作内容

4.2.1概念设计阶段

概念设计阶段表达清晰的风格设计方向,需在双方确认成果后提供A3缩印文本 套及电子文件1套(格式:PPT文件和JPG文件)。成果包括:

1)设计说明及主要指标;

2)基本平面布置图

3)主要区域彩色图(居住室内含:客厅、家庭厅、餐厅、主人房等;其他建筑室内按功能要求提供相应彩图)

4)主要区域设计节点图;

5)设计意向参考资料;

4.2.2方案深化设计阶段

在上一阶段概念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对方案深化阶段成果需在双方确认成果后提供A3缩印文本 套及电子文件1套(格式:PPT文件、JPG文件和CAD文件)。成果包括:

设计说明及指标;

平面布置图;

主要区域立面及剖面图;

天花地花布置图

主要区域彩图

主要区域材料样板及全部材料明细

主要区域节点设计

水电定位图

4.2.3施工图设计阶段

施工图设计阶段成果需在双方确认成果后提供A3缩印文本 套及电子文件1套(格式:PPT文件、JPG文件和CAD文件)。成果包括:

平面图

立面图;

剖面、大样、节点详图;

水电气详图;

开关、插座、灯具及配套系统图;

家具设计图;

空调、智能系统图;

材料、软装明细表;

4.3软装设计各阶段工作内容

4.3.1初步软装设计方案:

初步软装设计方案成果需在双方确认成果后提供A3缩印文本 套及电子文件1套(格式:PPT文件和JPG文件)。成果包括:

1)设计说明及方案总体构思并依据平面方案布置家具及饰品;

2)整体色彩定位、窗帘布艺的选择、墙体挂画的选择、饰品的摆放、花艺造景的草图;

3)相关资料意向参考图;

4.3.2深化软装设计方案:

深化软装设计方案阶段成果需在双方确认成果后提供A3缩印文本 套及电子文件1套(格式:PPT文件、JPG文件和CAD文件)。成果包括:

设计说明及方案总体构思;

平面搭配方案;

窗帘布艺方案;

灯具配置方案;

家具配置方案;

装饰品、艺术品配置方案以及整体居家的色彩定位方案;

以上方案提供相的应彩图。

4.3.3安装摆放阶段:

在硬装施工完成后,现场精细安装,进行定稿摆放指导,以达到最佳效果。

4.3.4配合服务:

软装配饰全面专业定制、采购及验收;

图文结合的购物清单;

跟踪主要产品的陈设、安装及验收;

回访跟踪、报修勘察及送修;

提供一份详细的配饰产品手册,明确清洗、保养及养护方法等。

4.3.5 其它(待定)

第五章 设计周期

5.1硬装设计及软装设计时间安排:

设计内容

设计阶段

天数(工作日)

备注

硬装部分

概念方案设计

方案深化设计

施工图设计

软装部分

初步软装设计

深化软装设计

5.2 以上各阶段设计时间不包括甲方内部审核时间、按照甲方设计修改意见进行设计修改时

间。

5.3乙方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交相应设计成果,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乙方提交日为乙方实际完

成相应设计成果之日;如经甲方要求修改,乙方修改后再次提交,经甲方审核确认再次提交

日为乙方实际完成相应设计成果之日。

5.4 依据实际情况或业主要求,硬装部分与软装部分依次或同时进行。

第六章 设计费用组成和支付方式

6.1 设计费用组成

本合同总设计费(含税金)为 元(大写人民币: 整)。

本合同硬装部分设计分为: ;(大写人民币: 整);单价为: 元/m2;

软装部分设计费为: 元(大写人民币: 整)。

(此处依据实际合同以文字或表格形式表述,可列单价或按各部分价格尽量详细列出)

本合同的合同总额暂定为 万元,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计费、配合费、设计调整修改费、咨询费、与甲方委托第三方配合服务费、通讯费(含长途)、印刷/复印费、设计成果的制作费用、设计汇报、现场汇报和施工配合服务的设计人员差旅费、食宿费、工作劳务费以及依法应当缴纳的税费等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设计内容和所有义务经甲方审核确认及政府相关批准所需的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须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6.2 额外支付费用

6.2.1以上设计费用未包含软装家具等设计或采购任务,如果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其设计任

务及软装和设备采购,双方将另行签订相关合同。

6.2.2乙方提供给甲方合同约定之外的打印和复印费用、照相以及照相的冲洗费用。

6.2.3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其设计内容在甲方已书面确认后,由于甲方的原因需对设计内容作重大修改,且设计面积指标增减超过 %时,或方案调整超过 %时,则甲乙双方需另行就修改的设计范围、设计工作量、设计费及设计周期等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6.2.4应甲方需要或要求,乙方设计师为以上合同规定外的开会和演示而到现场的旅行费用。

【设计方设计师往返机票(项目设计师,从 到 往返,经济舱/商务舱)费用据实结算,

级(含 星级)以上住宿标准,事先需经甲方审核确认,发生后需提交报销凭证由甲方据实结算后支付】。

6.3 支付方式:

序号

付费阶段

占本总设计费

比例(%)

本阶段付

费额(万元)

付费时间(“日”为工作日)

1

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10日内。

2

概念设计

完成本阶段全部设计内容,进行汇报并提交本阶段的全部设计成果文本,经甲方书面确认后 10日内。

3

方案深化

4

施工图

5

初步软装设计

6

深化软装设计

(此表依据实际情况确定付费阶段及比例,但预付款建议在30%左右)

6.3.1 每次付费均须由乙方提前出具正式设计费发票,付款条件达成经甲方确认后且甲方核对票据无误后,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支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因此延期或停止设计工作及履行本合同其他义务。

6.3.2双方确认:对于甲方的任何付款,并不能当然视为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的认可,不排除甲方为保证进度或其他原因而付款。凡涉及对工作成果的确认等事项,均必须经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确认函后方为有效。

6.3.3甲方应按照指定付款时间内支付应付款项,因甲方原因延迟付款且无正当理由的,乙方有权延迟或停止下一阶段工作,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甲乙方责任与权限

7.1甲方责任

7.1.1甲方应提供项目设计任务书及设计所需基础资料,其中包括:

1 项目的详细的现状图(电子版CAD形式或纸质蓝图等);

2 设计任务书;

3 甲方及当地相关部门的对本项目的要求;

4 甲方所提供所有资料需同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并提供,并由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文件有效。

7.1.2 甲方负责组织举行设计会议,并负责协调设计过程中同其他各相关部门间工作关系。甲方须对设计人的设计成果及时确认,乙方在得到甲方对已完成阶段的书面确认前不进行下一阶段工作。

7.1.3 甲方须按合同条件的规定,按期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

7.1.4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内容、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以致造成乙方已完成的经甲方审核确认的设计需重大返工时,如此等修改为重大性、功能性、原则性修改时,且由此导致设计人工作量的增加,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因返工实际增加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7.2甲方权限

7.2.1甲方可根据乙方阶段工作的成果提出书面修改补充完善意见,乙方予以采纳,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补充完善后的工作成果。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甲方无需另行支付。

7.2.2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交工作成果或设计工期延误,经双方沟通无效后,甲方有权暂停余款的支付,并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7.2.3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通知乙方暂停工作,需经双方商议形成一致意见后,按双方商议时间暂停和恢复工作,该暂停和恢复均不再增加费用。暂停时,甲方需对暂停前发生的所有工作量进行审核,并对认可部分支付费用。

7.2.4 知识产权归属:依照本合同约定,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设计制作的一切文件、图纸、说明书,以及一切工作成果的所有权和版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和其他所有权利在甲方已付费的情况下,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甲方有权在本项目范围内自主决定使用方式,且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同时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许可第三方使用本工程设计成果文件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的项目,否则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7.2.5保密义务:除非甲方书面同意或依据法律规定,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转让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3 乙方责任

7.3.1 按照甲方所委托的项目发展要求和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所有设

计服务。

1、乙方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法规,并遵循甲方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和技术及经济可行性。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因设计方原因导致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所发生的设计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作时间不予调整;乙方完成的设计文本侵犯第三人权益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并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按本合同约定的进度和设计方案成果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成果),乙方对其各阶段提供给甲方的设计资料(成果)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设计服务。对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甲方有权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修改。

7.3.2设计过程中,各设计阶段乙方必须安排不少于 名设计师的汇报组来甲方组织的设计方案评审会现场进行汇报、评审。汇报次数及时间安排如下:

设计阶段

次数

备注

概念设计

主创设计师参加

方案深化

施工图

初步软装设计

深化软装设计

所需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甲方无需另行支付:

7.3.3 乙方按要求交付设计成果,如甲方需增加图纸由甲方支付工本费,乙方应予代办。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乙方应按照甲方的

要求执行,因此增加的工作量及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7.3.4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文件,乙方应尽专业公司的审查责任,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指令执行。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报告而造成的设计期限延误或工作量增加及损失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甲方资料更正而延误设计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更正后 日内提出设计周期顺延期限,经双方研究确定后顺延,乙方如未按期提出顺延期限的,视为此项更正不顺延设计周期。

7.3.5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指定的合作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和提供咨询服务,材料样板确认、配合处理施工图设计中出现的问题等,该服务费用已经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7.3.6如有需要,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有关部门进行方案汇报,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的,乙方将对工作成果进行修改并将成果提交给甲方(不包括本合同约定的“重大修改”),因此所产生的费用在规定次数之内的已包括在本合同的设计费中,甲方无须另行支付费用)。

7.3.8 在本合同完全执行完毕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公司名称以及主创设计师名字用于日后市场宣传。如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提出使用乙方公司名称及主创设计师名字用于当期宣传,则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交书面申请函,在乙方同意的基础上,用其进行当期宣传。

7.4 乙方权限

7.4.1 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开始第一阶段设计工作。完成每一阶段工作后,必须先获得甲方书面上的允许或确认,才能进行下一阶段工作。

7.4.2 如乙方认为有需要、理由充足,要更改已定的设计,乙方必须先通知甲方,共同协商解决。

7.4.3 若由于甲方的原因使设计工期延误,甲方应按经甲方确认的乙方实际的工作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向乙方付款。延误超过2个月的,则视为委托方终止设计工作。按照第9.1.1条终止合同条款执行。

7.4.4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该项目应付而未付设计费 的逾期违约金,逾期10天未付,设计人有权暂停下一阶段工作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工作暂停超过2个月以上,则视为甲方主动终止合同。按照第9.1.1条终止合同条款执行。

7.4.5乙方未收到甲方相应设计费的设计成果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和相关一切权利均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将其用于本项目中。否则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7.4.6乙方提供的所有合同规定外免收设计费的设计成果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和相关一切权利均属于乙方所有,唯有在乙方允许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在乙方规定范围内使用此设计成果。同时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许可第三方使用本工程设计成果文件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的项目,否则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7.4.7 甲方在完成项目后,乙方可以在社区拍摄照片作为乙方市场宣传之用,甲方应提供相应帮助。

第八章 违约责任

8.1 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质量、时间)提交设计文件(因甲方原因或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或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本合同各阶段相关设计或成果要求的提交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阶段设计费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付未付的设计费中扣除,延误超过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3 各设计阶段,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次数履行以下工作,包括未按约定参加设计成果的评审会,或未按约定进行现场汇报,或未按约定进行甲方要求的修改的。每发生一次应当承担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

8.4未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将设计任务转给第三方或通过第三方完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因某种原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转让时,要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才能办理,即使获准同意有此种转让亦并不免除或减少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责任。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第九章 合同终止

9.1协商终止: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并双方签订的书面终止合同进行清理。

9.1.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15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合同终止。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提交经甲方确认的工作量及本合同约定的优惠后的价格标准据实结算。除此之外,甲方无需承担其他责任及费用。

9.1.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15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已完成的所有设计文件,免收未经甲方确认的工作相应设计费,结算经甲方确认的工作及设计费后,合同终止。如果已经完成的经甲方确认的工作未达到20%工作量的,需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预付款。

9.1.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对法律规定免除的责任双方均不予追究,对其他善后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本合同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因战争、动乱、重大事故、重大自然灾害以及国家政策法令变更等。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当在影响发生后30日内向对方提交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

9.2单方终止: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因违约方违约而守约方具备单方解除条件的,经守约方通知违约方后可以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在设计工作中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甲方对质量和进度方面的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但必须给付已经确认阶段成果的所有设计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承担其他责任及费用。

9.3自然终止:当本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章 额外服务

10.1 设计如需要变更、修改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足够详细准确的基础资料。若在本合同内,甲方对已确认的设计作出重大修改要求变更设计时,甲方须征询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并给予乙方合理顺延工作期限,并增付乙方实际消耗工作的相应设计费。增加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0.2 所谓重大修改包括:设计范围及设计深度等重大指标、产品定位及产品种类的重大修改、产品布局及功能配比等相应任务书内容。

10.3 乙方提供的额外服务,除单独签订服务合同外,均按照小时收取服务费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此部分服务由乙方提供服务后并提交全部工作成果经甲方审核确认通过后,即开出服务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并达到前述付款条件后10日内支付服务费用。

10.4 如甲方需要乙方配合软装材料定制及相关物品采购等,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

11.1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执,双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以求解决,若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问题,双方均可向 项目所在地法院 提起诉讼。

第十二章 合同文件及说明

12.1 本合同经双方公司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 本合同的一切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副本和正本具有同样效力。若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出现矛盾时,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12.3 本合同执行时,如因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天灾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而无法履行时,可由双方协商作出决定,将本合同顺延。

12.4 甲方指定 为项目设计联系人,指定 为本项目确认人。该代表的签收仅为收到乙方的设计成果,并不视为乙方的设计成果或文件已经甲方确认。涉及设计内容及要求的变更、设计期限的变更、对设计成果的确认或任何费用的确认及支付等,必须经甲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对甲方不发生效力。

乙方指定 为本项目的设计联系人,负责设计方设计工作的日常业务联系。指定 为本项目中方总负责人。该等联系人或总负责人或乙方成员的签字,即视为乙方同意、确认、承诺,对乙方发生效力,由乙方承担责任。如果更换本项目之设计负责人或设计小组成员,须提前一周书面以公司的名义加盖公章并法人签字通知对方,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更换。

12.5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递交及/或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按下述地址由专人递送或特快专递发给有关一方,或按下列电传或传真号码或邮箱采用电传或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通知。在满足下列条件后视为已经送达:

(1)如通过专人递送,在递送时; (2)如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递送,在特快专递发出后经过3个工作日;

(3)如通过电传、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在发出之后。

下列地址、号码若有变更应提前七天预先书面告知对方。收件人可以提前七日预先通知要求

发件人向其指定的其它地址、号码递送文件。

致甲方: 公司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号码:

邮箱:

收件人:

致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号码:

邮箱:

收件人:

12.6 本合同正本 份,由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2.7 双方之间的工作联系以书面中文邮件或传真形式或书面通知函为准,并须有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生效(需加盖甲方公章的事项除外)。

合同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 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技术负责人或责任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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