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设计服务合同(精选3篇)
甲方:代表:地址:电话:
乙方:代表:地址: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在双方的品牌推广、客户拓展等领域进行系统、深入合作;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现形成如下共识:
一、合作项目
1、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在______区域拓展与甲方业务相关的的商业项目。
2、甲乙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后,乙方代表甲方进行前期的项目调研、论证,规划定位,进行初步的合作方商务谈判,并及时将调研谈判结果告知甲方。
二、宣传及推广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即成为战略合作伙伴,均可在单方或双方的宣传推广物料及活动中,使用对方的VI、公司简介、产品简介、对外政策等内容。
2、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甲方即可享受乙方提供的西南区域的整合推广服务,推广服务以乙方实际的推广时间、推广方式为准。
3、甲乙双方在有关专题的研讨会和各种展销、促销会上,互帮互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甲乙双方在宣传和推广合作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举办或承办活动的一方承担。
5、在宣传和推广行为上,双方无任何经济利益关系。
三、佣金甲方确定与乙方推荐的项目发生合作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与合作方签订合同标的的______%作为佣金。
四、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授信的所有文件、项目数据、技术秘密、调查方案、投资方案、商业秘密、谈判内容、相关协议及安排等均须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将上述内容泄漏给协议以外的第三方。
2、甲乙双方有义务要求其参加本项目工作的职员及其委托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3、如违反以上规定泄露保密信息,另一方享有追诉的权利。
五、争议解决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五、其他
1、甲方授权乙方从事的相关业务,需严格遵守中国法律和取得相应资格,并向乙方提供一切相关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虚假信息与乙方无关,并由此产生的纠纷由甲方独自承担。
2、合作期间及双方合作的项目,如发生客户投诉等,被投诉方应及时解决。
3、甲乙双方均享有协议解除权,但解除协议方须提前______日通知对方。
4、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代表人(签字):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代表人(签字):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执行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 有限公司”品牌广告项目宣传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委托乙方为 有限公司的品牌设计顾问公司,负责 品牌设计策划工作(其他涉及第三方项目制作即各项成品制作,乙方具有优先竞标权)。
一、合同内容和要求
1、设计期限:
一年期为12个月法定工作日计算,委托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_ _月_ _ 日。本协议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合作协议。
2、设计范围:
宣传折页(宣传单)、彩页、户外广告设计、海报、产品包装设计、封套、名片设计、信封、挂历、台历设计、数据表格表单及经双方协定的设计项目。
备注:
1、以上套餐价格不含印刷品、喷绘品等后期制作费用。
2、VI、期刊杂志、LOGO、宣传画册的设计不含在内,如有需要请另行洽谈。
3、全部设计工作须在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4、如大型项目开发建设,大型品牌建立及推广,不在此合同服务范围内.如需服务另立服务合同。
二、费用
包年设计全案费用: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圆整)(此费用不含税,不含任何其他第三方费用)。
三、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按年签署合同,按季度结算费用。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个季度的费用(全案费用的25%),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第二个季度到期3日内预支付下个季度费用,以此类推。
备注:以上报价均不含税。
四、服务承诺
1、广告专项工作小组的主要成员皆为乙方专业人士,广告出品均有各项目组总监级以上审核,以保证广告的专业水准。
2、乙方须成立专门广告工作小组为甲方提供平面广告策划设计之专业服务,在合同期内,每月两次或以上及必须的工作会议由乙方项目总监带队到甲方现场与甲方召开广告工作报告会,如若甲方工作繁忙乙方则根据甲方的需求,合理具体布署广告工作计划。
3、合作期内随时根据客户需要配合开展相关营销和产品平面设计、广告策划、制作执行工作。
4、如甲方要求乙方进行合同所规定范围外的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如果有产生实际费用的由甲方另外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5、合作期内如甲方要求乙方到 市除外的各地市进行营销项目工作,乙方工作人员所产生差旅费及住宿费由甲方承担,无需再额外补贴其他费用。
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双方义务
为配合甲方的推广需要,甲乙双方同意不断的进行共同研究,通过乙方提供的专业宣传推广策划服务,协助甲方进行推广工作。
2、甲方权利义务
2.1合同期间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应固定安排一位工作人员与乙方联系工作。同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所需的各类图片文字资料和相关的各种批文,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若因此致使乙方形象、经济等方面受损,乙方有权采用法律程序予以维护自身权益。
2.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品牌策略、平面广告策划思路、设计稿和乙方所有提交的书面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应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的建议与意见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设计稿后及时全面的提出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
2.3 签字定稿后,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因此而产生的第三方成本费用以及所造成的工作延误应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直接责任与损失。
2.4甲方应按照本合约书约定期限内付款,以保证项目正常运行,如若甲方没按期限内付款,则乙方有权视情况暂停工作。
2.5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指示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2.6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经双方确认的广告推广计划,甲方有责任按计划安排实施。
2.7所有相关政府方面的手续报批,由甲方负责。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相关工作。
3、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品牌策划、设计、制作任务。
3.2 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但乙方须自行提供创意设计中所需的各类图片及资料(有模特的图片须另行向甲方收取模特费),并保证其合法性、真实性,如因乙方提供之资料产生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若因此致使甲方形象、经济等方面受损,甲方有权采用法律程序予以维护自身权益。如甲方需乙方发布广告或制作印刷品、包装品、其他终端物料,则第三方费用由甲方另行支出(其中制作费界定:制版费、模特费、场地费、摄影费、菲林费、设计费,打样费、印刷费、影视制作费、运输费、媒介费、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及其它类别的制作费如印刷、礼品等第三方项目均为制作费用)。
3.3若完全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3.4乙方所有宣传推广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方案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3.5乙方须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并对甲方推广广告工作提供报告,明确详尽的
广告安排计划,若因乙方单方面原因影响工作进度,乙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3.6乙方所有的策划、设计、代理发布工作内容应遵守广告法有关规定,并有义务提醒甲方注意相关问题。
六、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将作品著作权无偿转让给甲方。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经乙方许可的除外。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发均应全面的履行本合同。
2、因设计师乙方智力成果整体的体现,其工作特点并没有明显的阶段性,乙方在开始着手策划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鉴于此,甲方承诺如提前终止合同,仍承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的义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的除外)。
3、乙方如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当季度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成设计工作,每拖延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超期十五日时,乙方除按本条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将已收取的当季度费用全部退还给甲方。
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不按合同规定付款,则每拖延一日按违约金额千分之五的标准向支付违约金。
5、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 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订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行文到此结束)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客户:(甲方)__________
代理公司:(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经甲方对乙方的专业实力、服务态度、人员素质等诸多方面的考察,对乙方予以充分肯定;同时乙方亦对甲方产品及企业进行分析,认为此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卓越形象本着“我们和您一起销售”的理念,以“建立互惠互利的战略伙伴”为合作目标,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双方确认:乙方担任甲方年月日至年月日品牌管理公司。
一、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下列品牌及其它的行销传播推广咨询服务,按双方商定的时限完成:
1、品牌管理推广服务。详细服务内容见附件。
⑴品牌建构期
①品牌企划
②品牌策略
③品牌创意及表现
⑵品牌推广期
①品牌市调
②品牌整合传播实施
2、品牌传播及相关广告的服务
⑴品牌识别系统的建立与应用推广物料(品牌传播所需的各种样册、标签、包装或各类平面及立体辅助销售制作物)的设计。
⑵提供整合行销传播(年度及新产品上市)的广告、促销、公关等活动方面的策划和创意及实施。
⑶各种媒体计划的分析拟定、媒介咨询和投放建议。
⑷品牌传播效果评估。
⑸提供营销策略与品牌管理技术的咨询及支持服务。
3、日常书面作业
⑴会议记录
⑵竞争动态季报及年报
⑶固定作业会议
二、收费标准
合作服务费用采用如下形式:
1、品牌管理推广服务费
双方以月费形式合作,甲方每月支付人民币万元。
月费基本构成如下:
①品牌策略、广告策略、促销及公关活动策略的策划费
②广告的创意及设计等费用
③创作用图库、光碟的购买(除特殊图片需租片除外)
④电脑制作过程的打印费等
⑤乙方品牌服务小组的运作成本
⑥乙方品牌服务小组其他日常开支
⑦媒体计划的分析拟定、媒介咨询和投放建议费用
2、其他服务费
⑴制作费:
①印刷制作类,包括单张、折页、海报、横幅、彩旗、展板等交第三方制作项目,由甲方直接与制作方结算,如需签订三方合同由乙方监控其制作则在制作方报价的基础上加收20%(包括:10%监控费、10%管理费)。
②影视广告制作由乙方推荐制作单位,经甲方同意报价后可签订三方合同,由乙方监控拍摄过程和创意执行,制作费用由甲方直接向制作单位结算(乙方则在制作方报价的基础上加收10%的监控费和10%管理费)。⑵媒介代理费用
甲方的媒介代理执行工作,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代理权,并免收取甲方代理费。若甲方具有价格优势,依甲方价格由乙方执行。
⑶其它费用①市场调查、产品摄影、模特、租片、喷绘制作、扫描、促销活动中的各类制作项目等第三方制作费用,由甲方直接与第三方结算;若需经由乙方过账并出具发票,则乙方需在第三方制作费用基础上加收15%管理费(包括:8%营业税、2%管理费和文化建设费、5%利润)。
②甲方确认的市调项目以及媒介相关资料(如媒介投放监测报告、收视率资料等)的购买,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直接向第三方支付。
③甲方要求乙方人员出差,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操作: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须人员出差,并注明所须人数及到达日期,乙方根据要求安排人员。乙方人员出差之交通费(包括机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市内交通费等)由甲方预支,差旅结束后10天内,实报实销,住宿费、伙食费标准按甲方提供的标准向甲方报销。
三、付款
1、为了便于乙方尽快全面开展相关工作,本合同签字确定后,甲方即支付前三个月品牌建构期月服务费,计人民币元;建构期结束后,每月底支付下月的月度服务费用,按人民币元/月收取。
2、请款作业乙方一律开具正规发票,并附请款细目,在每月25日前送达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之日起五日内支付下月的月度服务费用。
3、其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不属于月服务费范畴的费用按月结算。
四、赔偿
1、乙方为甲方策划、创意、设计、制作的广告及有关活动,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未经甲方确认而实施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经甲方确认后实施的活动,若甲方提出变更或终止,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若乙方或乙方委托之第三方未依甲方确认的内容执行,则由乙方负担责任,并对甲方进行补救及补偿。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做出违反法律和规定的行为。如甲方有上述行为,乙方有义务依据有关法规向甲方提出必要建议,并可拒绝执行。
3、乙方对于其发想的创作概念(意念、文本及图像),尤其是广告作品必须保证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并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如因此而产生的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五、保密
由甲方或代表甲方之人提供给乙方并向乙方明示应加以保守机密之资料及技术等信息,乙方将遵守下列规定,如有违反致甲方受到损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除非乙方认为有充分理由及执行本商品之广告所需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露前述资料及技术等信息。
2、双方合约终止时,应即将前述资料及技术等信息归还甲方并从合约终止日起一年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该信息向第三方泄露,也不能利用该信息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六、使用权
1、由乙方发想的创作概念(意念、文本及图像)所有权归乙方,只要甲方能根据事先认可的估价单支付费用后,甲方可独家、无限制及无限界地拥有创作概念的使用权。
2、由乙方为甲方聘请之第三者,例如摄影师、模特儿、歌手,甲方在支付完事前约定的费用后,可拥有对其在区域空间或时间上的使用权。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制约,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一方违反约定则视为违约,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停止违约行为
2、经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3、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
九、终止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终止本合同,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另一方认为无履行合同之必要时,可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将于终止期限内收取所有电台及电视广告费用,如终止期后之刊物广告之载稿期限乃在此期间内,有关刊物广告费用乙方亦同时收取。当合同终止及有关帐目付清后,乙方将交回甲方所有创作物料,包括初稿设计、画稿、制版、录像/录音带、软片等,而乙方亦会将所有当时之媒介合约移交新广告代理商。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合同。
十二、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于年月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