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入购房合同(精选3篇)
甲方:
身份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以甲方名义购买商品房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以甲方名义购买由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号_________栋_______单元_______层_______号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计116.23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102.85平方米,公摊面积13.38平方米)。并签订编号为:____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由乙方持有和保管。
第二条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一切权利由乙方享有,一切义务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充分、及时履行交付房款及相关税费等合同义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甲方不享有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开发商就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任何补充合同、变更合同内容、解除合同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等,也不得向任何第三人转让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是上述商品房的实际出资人,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享有该商品房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享有前述权利。该商品房基于业主所派生的一切权利义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乙方给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借名及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补偿。甲方在借名期间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主张任何费用、补偿。
第六条借名期间,如需以甲方名义办理产权证的,甲方应当及时予以配合办理。除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增加任何共有人,也不得将产权证办至第三人名下。甲方应当在实际取得产权证之日起x日内交由乙方保管。如政策变化,乙方在_________符合购房条件的,乙方有权随时要求将上述商品房过户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人员名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七条借名期间,如乙方需出卖、出租、赠与上述商品房或者用于抵押的,甲方应当及时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上述商品房用于抵押。
第八条、借名期间,与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上述商品房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相关的缴费凭证、发票等均由乙方保管。如需有甲方亲自缴费的,乙方应当及时将费用返还甲方,甲方亦应当及时将相关缴费凭证、发票交由乙方保管。
第九条借名期间,上述商品房不属于甲方的财产,如甲方有不测的,甲方的继承人无权继承该商品房;如甲方需要分割财产的,不得对该商品房进行分割。
第十条甲方应恪守诚实,在借名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侵害乙方的权益。如甲方及甲方近亲属侵占、转卖、抵押、赠与以及被法院强制执行该商品房的,甲方应当按上述商品房的市场价格给予甲方赔偿并赔偿由此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甲方知晓任何第三人主张该商品房权益或者法院强制执行、保全该商品房的,或者甲方作为债务人被诉至法院且诉讼金额达到_______万元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采取应对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有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上述条款当中,凡需要以甲方的名义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应当接到乙方的通知之日起_______日内按照乙方的要求亲自办理或者签署书面授权委托书交由乙方自行办理。否则,应当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之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或者主张合同无效。否则,应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进行变更的,应当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七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签订地点:
房户口迁入申请书
购房落户申请书____公安局本人___,__岁,______人,于__年_月_日于贵辖区__处购买了___平方__元的住房一套。根据___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___处的本人及妻子_孩子_的户口迁到贵辖区__路__号_小区__楼__单元___室。望领导早日批复!申请人: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协议背景: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及周口市政府20__年4月28日关于文昌办事处城东小区遗留问题协调会对该宗土地(原川汇区蔬菜乡政府现文昌办事处划拨办公用地,使用权面积29.221亩,以下简称该宗士地)原则上同意协议出让的精神,东新区文昌办事处与原建筑物投资建设单位在原《委托代建城东住宅小区合同》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于20__年5月27日签订了该宗《土地使用权整体协议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二、建设依据:_________________按照《合同》约定和文昌办事处的要求,征求市纪检、监察以市规划、土地、住建等职能部门舶噫见,对该宗土地由文昌办事处出面负责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在手续办理和完善过程中,为了缓解购房户急需住房的矛盾,由原建筑物投资建设单位对未完成建筑进行施工。
三、房价确定:_________________依据周口市人民政府20__年1月11日会议纪要精神,参照周口宏建工程造价审核报告,经与文昌办事处榷商决定,城东小区一号楼在建住宅团购价为该工程的综合成本价。
四、购房意愿:_________________甲方自愿参与文昌办事处组织的对城东小区在建住宅的团购,支持东新区文昌办事处与建筑物投资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履行。
五、选房意向:_________________甲方经自主选择,认购城东小区一号楼单元楼最终以房管部门核定面积为准),团购价为m2,并于20__年月日到指定银行账户一次性交齐购房款整,代收费用元整。
六、甲方同意在土地、规划、住建等相关手续尚未办理完毕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选择先行交款购房,房产手续的办理待文昌办事处完成该宗土地整体协议出让之后,随城东小区团购单位文昌办事处一并办理。
七、乙方承诺在文昌办事处全面履行合同,协调并理顺土地、规划、住建等职能部门以及周边群众关系,确保施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城东小区一号楼在建工程于明年达到入住条件。甲方承诺,必须先行交清购房款和代收费用,方可接房入住。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若不能按期交房,乙方按协议总价款的%每天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九、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诉诸法律解决。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