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合同范本(精选21篇)
出租方:
承租方: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租赁期内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相关条款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由于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出租方、保险公司、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全部车辆现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 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5.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合同到期,承租方结清全部租赁款后,根据合同约定,出租方按照承租方意愿:
⑴收回租赁车辆,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⑵以承租方支付的押金款冲抵购车款,将车辆过户给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出租方协助承租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费由承租方负担。如过户时须提供占地证明等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 租赁期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4. 合同到期,承租方结清全部租赁款后,承租方可以选择退还车辆或以支付的押金款冲抵购车款,购买车辆。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身份证明资料。
2.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约定费用。
3. 按车辆性能要求、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 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辆年检及维修保养。
6. 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7.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保险公司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由于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出租方、保险公司、公安及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车辆现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 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由于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出租方、保险公司、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车辆现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9.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第五条 租赁车辆状况
出租方提供的租赁车辆为 。车号 ,颜色 ,发动机号码 ,车辆识别号码 。
第六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月。
第七条 租金、押金及违章保证金约定
1.单车车辆租赁价格为人民币¥元/月,租金合计人民币元整 。
2.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支付抵押金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叁个月,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该租赁车辆在履行合同期内没有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出租方应将违章保证金全额退还承租方。
5.租金采用预付费方式,租金按支付。根据承租方情况,每支付租金日期最迟不得超过 。
6.租金、押金及违章保障金一经商定,不随国家政策及市场变化而变动,双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八条:租赁汽车质量问题的处理(特指在汽车生产厂家承诺的索赔期内车辆)租赁汽车质量问题应由出租方负责向厂家索赔。索赔过程承租方有权参加。超出厂家规定索赔期限和项目,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无权以租赁汽车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解除本合同,承租方应自行解决索赔期后和索赔范围之外的质量责任。
第九条 保险约定
1.出租方负责在本合同签署之日为车辆投保,被保险人为出租方。险种必须为第三者(20万元以上)、车损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并使之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保单复印件交承租方。
2.租赁车辆在履行合同期内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失,车辆损失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担。
3.双方商定,在履行合同期内所有国家规定的车主负责制中,车主应承担的所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并承诺保证承担全部车主责任。
4. 在履行合同期内,与本合同指定车辆有关的任何违规、交通违法及肇事行为,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损失(含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车辆损失)及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车主责任、驾驶员责任以及相关的所有民事赔偿责任),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须赔偿出租方所有损失(合同预期利益损失包括在内)。
5.在履行合同期内,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造成车辆及人员伤害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及责任。
6.在车辆产权未过户到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期间,车辆发生被盗、灭失情况,由承租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出租方不再返还已收取的租金及押金,承租方须在上述情况发生后两日内结清全部的租金。
7.由于事故处理、车辆维修/保养/车检、车辆被扣等原因造成的,任何承租方未使用租买汽车的期间的租金照付,不得扣除。
8.在租金全部结清前,租赁车辆若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经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定损后),使承租车辆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方不再返还已收取的租金,承租方须在保险公司定损后两日内结清全部租金,车辆残值归承租方所有。
第十条:车辆的保养、修理
1.在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应对租赁车辆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进行定期保养和检修,以保证其良好的运行车况及承租方使用的安全性。
2.承租方须保证其驾驶员有证按章驾驶。
3.承租方对租赁车辆承担保管责任。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的处理
1.如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或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时,出租方有权收回车辆、解除合同并采取下列措施:
A 要求承租方即时付清租金余额及一切应付款项。
B 从抵押金中扣除或由承租方支付相当于未履行合同部分租金的20%的违约金。
2.当承租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租金时,出租方除有权采取上述前款规定的所有措施外,有权按应付租金12‰的标准,每日向承租方收取滞纳金。滞纳金将从承租方支付抵押金或每次交付的租金中先行扣抵,直至承租方向出租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滞纳金为止。
3.租赁车辆过户到承租方名下前,租赁车辆所有权属于出租方,不得作为承租方财产列入破产清算范围。承租方在租赁车辆过户到承租方名下前,不得将租赁车辆抵押、出售、还债、出资或作其他处分行为(除非承租方已结清所有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承租方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非法行为。
4.在车辆产权未过户到承租方或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出租方原因未及时对车辆进行年检、交纳保险、车船使用税而给承租方造成的罚款或损失由出租方承担。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本条所述损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有提醒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的义务。
第十二条:
合同到期后,承租方未结清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解除合同,并有权采取第十一条之第1款和第2款规定的所有措施。承租方无权对租赁车辆主张任何权利。出租方如办理过户与上级公司资产管理规定相冲突,承租方允许推延过户期限一年。期间该车按国家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保险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出租方代为办理。出租方可根据承租方要求将车辆过户至承租方或由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 办理过户时,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车辆延期过户的,承租方应继续向出租方交纳保险费、验车费、车船使用税及代管费等相关费用并继续对车辆使用期间引发的各种责任及造成的各种损失负全部责任。同时承租方按出租方规定政策就车辆代管的事宜签订相关协议。并每天向出租方支付50 元整牌照代管费。
第十三条:合同的修改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由合同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发生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本合同当事人均有权向太原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第十四条:合同及附则
1.本合同执行中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合同在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
出租方(盖章)委托代办人(签字)地址:
开户行: 账号:
电话: 邮编: 日期: 年 月
承租方(盖章) 委托代办人(签字):
地址: 电话: 邮编:日期: 年 月 日 日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委托乙方代为采购 设备事宜,在双方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设备的名称、规格、单价、原产地(设备详情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合同金额:本合同项下设备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将合同价款总额的 即人民币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内;余款即人民币装调试验收合格后 日内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四条: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内,有关运输费用由 支付。
第五条:交货日期:第一笔货款入账后 内发货。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 将所需的设备详情及相关要求知会乙方,如所需设备的信息有所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为作出及时通知所引发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 合同设备到达甲方后,甲方有义务验收提货,如发现包装残缺,设备不符合合同的相关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与供货商协商相关赔偿事宜。
(二)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签订相关购货合同,并保证合同的相关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货物叫甲方验收后,及时与甲方办理相关财务结算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 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所交付的设备品种、规格、质量、技术不符合本合同相关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收回已付货款,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总额的金;无特殊原因乙方逾期为交付设备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二)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乙方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甲方逾期支付设备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索赔:
乙方应负责代理甲方向供货方进行索赔,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被告所在地法院解决。
第十条:其他;
一、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开户行及账号:
年 月 日 开户行及账号: 年 月 日
甲方(受委托方):
乙方(委托方):
经双方协商且乙方全权委托,同意按乙方指定条款签订汽车代购合同:
一、 标的: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甲方必须保证代购汽车达到车辆生产厂家出厂标准,并按照《保修手册》具体规定对车辆进行指导保养。
2、所代购的汽车必须具有合法手续,若由于甲方提供的手续原因而导致不能上牌,乙方有权提出退车。
3、甲方确保该车为正规进口手续,合法有效。
4、交车地点:厦门欧美规
4、 卖方提供的车辆必备的手续有:货物进口证明书(关单)、车辆检验单(商检单)、报关单复印件及购车发票。
三、验收标准
1. 提车时,按车辆出厂标准由乙方委托的代表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车辆交接完毕后因乙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单方取消协议或所订车辆到达协议交接地点,甲方发出交接提车通知两日内,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来办理交接提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 甲方单方取消协议或未履行到期交付车辆义务,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 非因甲方行为,乙方不予退车。
4. 商品外观质量由乙方提车时当场验收,乙方提车后,即视为甲方履行完供货义务。
5. 所售车辆质量保证由厂方提供,以厂方出具的保养服务配套条款为准,如属质量问题,请直接同厂家联系,对相关间接损失,卖方不负任何责任,若乙方要求,甲方有协助乙方与生产厂家维修站联系的义务。
五、所有权的转移:
乙方未付清货款前,车辆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当发生纠纷时,双方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裁决。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方就委托乙方代为采购 电线电缆 事宜,在双方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品牌(材料详情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合同金额
本合同项下材料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114252.60元(大写: 壹拾壹万肆仟贰佰伍拾贰元陆角 整)。
第三条:代购手续费
乙方收取甲方本合同项下材料总价款的3%作为代购手续费。该费用含乙方代购行为中发生的采购管理、运输、保险等费用,为材料到甲方场地所发生一切费用。
第三条: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五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材料总价款及相应代购手续费全款,同时乙方在十日内将供货方以甲方单位名称为抬头开具的合同材料总额等额的增值税票(税率17%)转交给甲方;该批材料相应的代购手续费由乙方为甲方开具普通发票。
第四条:交货地点
合同项下材料由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太极集团四川天诚制药有限公司厂区内。
第五条:交货日期
甲方付款后7天内,乙方代购材料需到达甲方场地待验。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 将所需的材料详情及相关要求知会乙方,如所需材料的信息有所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作出及时通知所引发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 合同材料到达甲方后,甲方有义务验收提货,如发现包装残缺,材料不符合合同的相关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与供货商协商相关赔偿事宜。
(二)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签订相关购货合同,并保证合同的相关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货物交甲方验收后,及时与甲方办理相关财务结算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 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所交付的材料品种、规格、质量、技术不符合本合同相关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收回已付货款,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总额的3%作为违约金;无特殊原因乙方逾期未交付材料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二)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材料,乙方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总额的3%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索赔:乙方应负责代理甲方向供货方进行索赔,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所在地法院解决。
第十条:其他;
一、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 所 地: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和甲方租赁汽车及甲方为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车辆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车辆 辆,型号为:
第一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叁年:从月月止,叁年期满后,转户给乙方。
第三条 保证金、租金及支付
1民币大写: 。
2、租金标准,每辆车人民币元/月(大写: ),共计人民币 )。
3、租金支付
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租金,即于每月 日前将月租金支付到甲方如下帐户(帐户名称: 开户行 )。
第四条 费用承担
1、甲方向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赁服务相关费用(数额以甲方出具的票据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善意为其提供租赁服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退还已缴纳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 租赁车辆所有权及转移
1、租赁期间,租赁车辆及号牌归甲方所有,甲方依法对该租赁车辆及号码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租赁车辆及号牌的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由甲方保管。
2、乙方租赁期限届满且租赁期间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依约将租赁车辆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所有,但不包括号牌。
第六条 租赁辆保险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要求办妥租赁车辆保险手续, 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辆资抢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果因保险机构的原因无法一次性办妥的,确保本合同有效期内租赁车辆的保险不间断。
2、租赁期间第二年和第三年,由甲方提前一个月代乙方购买租赁车辆的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车辆盗抢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玻璃离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乙方应于租赁车辆保险到期前15日内将甲方垫付的保险费支付给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保险单中应注明,出险时甲方第一受益人;保险人应直接将保险金支付给甲方;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甲方权益的条款;在租赁关系到期前,保险单正本由甲方保管。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或险;如保险中断,甲方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要求乙方及时足额支付租金、汽车租赁服务费用、履约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2、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其向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真实性、合法性调查;如调查核实因乙方所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系虚假或部分虚假取得甲方信任从而租赁车辆的,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
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对租赁车辆的保养记录进行查询,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对租赁车辆进行保养,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有权查询租赁车辆的违约记录,若乙方未在违约行为发生后 日内予以处理完毕,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的资料及资信情况,经甲方调查核实并符合汽车租赁条件,乙方在缴纳汽车租赁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费用后,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2、乙方有提供真实资信资料的义务。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且不 因租赁车辆发生被盗、被抢等意外事件而例外。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支付汽车租赁服务费等费用及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订立和履行本合同的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鉴定、评估、登记等费用)。
5、租赁期间,乙方应善意使用车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应甲方要求将租赁车辆交还甲方。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和赁车辆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也不得将租赁车辆出租、转让、馈赠给任何第三人,并保 护租赁车辆不受任何侵害。
7、租赁车辆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应善意使用租赁车辆,按期购买租赁辆保险、按期进行租赁车辆年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车辆受损或灭失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协助办理保险理赔,不得违法使用车辆或违反《机动车保险条款》使用车辆,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出借、赠与或用 于抵押、质押、典当及抵债。
9、乙方租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对他人人身损害产生的医疗费、死亡/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以及对他人财产损毁产的赔偿费用等,在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法律、合同进行赔偿后,不足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若出现重大交通事故造成租赁车辆贬值的,乙方不能退租,租赁车辆贬值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10、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辆的设备及部件等。
11、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维修点对租赁车辆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保养守则所包含的保养内容进行定点维修和保养。
12、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租赁汽车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汽油费、机油费、过路过桥费、保养费、维护费、停车费、违法用车的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
违约方支付相应违约费用。
2、如乙方提前支付剩余所有租金,乙方应承担剩余租金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实际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
3、若乙方因故要求退租,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赔偿甲方损失,损失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交车时车辆评估价值-退车时车辆评估价值-已支付租金)=总租金的30%,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双方 办理退租手续,本合同终止。
4、如乙方因故退租除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所生产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以及因违约所产生的调查费、律师代理费、见证费、诉讼费、执行费、公告费、保全费、财产处置费、过户费、差旅费、车辆交通违章罚款和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其中,律师代理费按担保总金额的6%且不低于3000元/件计算;诉讼费、执行费、交通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据实计算。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均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 有冲突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2、一方违约,另一方可直接能过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方 式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而无需提前通知。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第十二条 特别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 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签章):
甲方:
乙方:
乙方为甲方代购柳润栓水泥厂生产线,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协调甲方购买柳润栓水泥厂生产线,并承担厂房、设备的拆解任务。甲方在购买过程中和柳润栓出现的协议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二、甲方支付乙方协调费叁万元,拆解费用按所拆解设备、材料每吨230元计算,完工后结清费用。
三、大设备吊装费用由甲方负责,小吊车吊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设备拆迁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拆解任务,如不按甲方要求拆解,拆解过程中损坏的设备由乙方赔偿。
六、乙方必须在两周之内完成所有拆解任务。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 所 地: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和甲方租赁汽车及甲方为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车辆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车辆 辆,型号为:
第一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叁年:从月月止,叁年期满后,转户给乙方。
第三条 保证金、租金及支付
1、人民币大写: 。
2、租金标准,每辆车人民币元/月(大写: ),共计人民币 )。
3、租金支付
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租金,即于每月 日前将月租金支付到甲方如下帐户(帐户名称: 开户行 )。
第四条 费用承担
1、甲方向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赁服务相关费用(数额以甲方出具的票据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善意为其提供租赁服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退还已缴纳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 租赁车辆所有权及转移
1、租赁期间,租赁车辆及号牌归甲方所有,甲方依法对该租赁车辆及号码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租赁车辆及号牌的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由甲方保管。
2、乙方租赁期限届满且租赁期间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依约将租赁车辆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所有,但不包括号牌。
第六条 租赁辆保险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要求办妥租赁车辆保险手续, 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辆资抢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果因保险机构的原因无法一次性办妥的,确保本合同有效期内租赁车辆的保险不间断。
2、租赁期间第二年和第三年,由甲方提前一个月代乙方购买租赁车辆的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车辆盗抢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玻璃离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乙方应于租赁车辆保险到期前15日内将甲方垫付的保险费支付给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保险单中应注明,出险时甲方第一受益人;保险人应直接将保险金支付给甲方;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甲方权益的条款;在租赁关系到期前,保险单正本由甲方保管。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或险;如保险中断,甲方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要求乙方及时足额支付租金、汽车租赁服务费用、履约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2、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其向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真实性、合法性调查;如调查核实因乙方所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系虚假或部分虚假取得甲方信任从而租赁车辆的,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对租赁车辆的保养记录进行查询,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对租赁车辆进行保养,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有权查询租赁车辆的违约记录,若乙方未在违约行为发生后 日内予以处理完毕,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的资料及资信情况,经甲方调查核实并符合汽车租赁条件,乙方在缴纳汽车租赁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费用后,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2、乙方有提供真实资信资料的义务。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且不 因租赁车辆发生被盗、被抢等意外事件而例外。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支付汽车租赁服务费等费用及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订立和履行本合同的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鉴定、评估、登记等费用)。
5、租赁期间,乙方应善意使用车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应甲方要求将租赁车辆交还甲方。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和赁车辆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也不得将租赁车辆出租、转让、馈赠给任何第三人,并保 护租赁车辆不受任何侵害。
7、租赁车辆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应善意使用租赁车辆,按期购买租赁辆保险、按期进行租赁车辆年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车辆受损或灭失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协助办理保险理赔,不得违法使用车辆或违反《机动车保险条款》使用车辆,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出借、赠与或用 于抵押、质押、典当及抵债。
9、乙方租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对他人人身损害产生的医疗费、死亡/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以及对他人财产损毁产的赔偿费用等,在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法律、合同进行赔偿后,不足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若出现重大交通事故造成租赁车辆贬值的,乙方不能退租,租赁车辆贬值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10、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辆的设备及部件等。
11、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维修点对租赁车辆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保养守则所包含的保养内容进行定点维修和保养。
12、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租赁汽车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汽油费、机油费、过路过桥费、保养费、维护费、停车费、违法用车的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违约费用。
2、如乙方提前支付剩余所有租金,乙方应承担剩余租金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实际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
3、若乙方因故要求退租,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赔偿甲方损失,损失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交车时车辆评估价值-退车时车辆评估价值-已支付租金)=总租金的30%,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双方 办理退租手续,本合同终止。
4、如乙方因故退租除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所生产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以及因违约所产生的调查费、律师代理费、见证费、诉讼费、执行费、公告费、保全费、财产处置费、过户费、差旅费、车辆交通违章罚款和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其中,律师代理费按担保总金额的6%且不低于3000元/件计算;诉讼费、执行费、交通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据实计算。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均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 有冲突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2、一方违约,另一方可直接能过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方 式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而无需提前通知。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第十二条 特别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 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给客户提供便利,甲方可委托乙方代购材料,并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按照甲方填写的“代购材料明细单”内容代购材料。
2.《代购材料明细单》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甲方应一次性交付全部代购材料款,如实际数量与预估数量出现差额,双方按实际数量结算。
4.乙方保证尽到委托人职责,保证所有的代购材料无假冒产品。
5.代购材料运达现场后,甲方应予以签字验收。如届时甲方不能到达现场签收,则视为乙方将产品按甲方要求送达。
6.对于乙方负责代购类产品,乙方负责提供两次免费运输服务(送货一次、退货一次)。自送货日起超过30天,乙方不为甲方代办退补货。
7.原则上乙方非财务人员不能直接接触现金,甲方应自行将材料款交到乙方公司财务,并索要乙方财务开具的收据以作凭证。如甲方需要发票,乙方可向甲方提供产品销售方的发票。
8.乙方的行为属委托行为,代购材料所有权属于甲方。代购材料的产品质量发生问题由产品质量发生商、销售商承担质量责任。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追究上述单位的产品质量责任。
9.委托乙方代购指定以外的品牌产品,乙方按进货价加收10%的代购手续费,且只提供一次免费运输服务。
10.当单项产品的实际购买金额超过预计金额时甲方应立即补足,如不能立即补足,乙方可以挪用其它代购款项。
11.如甲方在乙方财务的余额不足时,乙方有权停止代购行为,待余额补足后继续为甲方代购。由此造成的工程不能如期交工,则视为甲方同意工期顺延。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协商提供代购商品服务,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并达成以下事宜。
一、乙方责任
1、提供指定厂家及单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出厂价________________。
2、代购商品均提供厂家发票及商品检验证明。
3、乙方承诺应商品质量问题负责协调厂家调换货及退货,如应商品造成严重后果甲方有权追究商品厂家及代购人相关责任。
4、如商品价格有变动以厂家出厂价的价格调动。
5、提供商品按指定时间内配送到店。
二、甲方责任
1、应代购商品操作环节繁琐,甲方订货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配货。如因此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当场验收商品清单确认数量,签字确认后乙方不对商品数量有误承担责任。
3、甲方在确认以上指定厂家商品、单品及数量与乙方提供现金结算方式。
三、以上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协议期限
______月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月_____月_____日。此协议____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
重庆无方实业有限公司委托王中奎代购古南镇变电站控制室维修工程施工所需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名称:古南变电站控制室维修工程施工材料代购合同。
二、代购材料要求:本工程所需一切材料由乙方代购,代购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施工规范及甲方招标文件及相应工程量清单的要求,进场的所有材料必须报甲方现场代表复检备案,具备相应的质检报告后方能在工程中使用。
三、材料质量要求:乙方代购材料如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合同价款:按56000元包干。
五、结算方式:按合同价包干。
六、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将材料费支付给乙方。乙方材料发票必须正规、有效,且需提供材料销货清单,材料发票上购货单位名称为重庆元方实业有限公司。3000元以上的材料款由甲方直接支付;3000元以下的材料款由供货单位出具书面委托后,可由甲方直接付给乙方。
七、合同纠纷处理方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保修:乙方代购屋面防水材料保修期为五年,其余为两年;材料保修金按结算总价的1%扣除,待五年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购,经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工作需要,须购买相关设备。乙方由于有相关的经验,愿意为甲方提供服务。
二、乙方对甲方提出的购买相关设备,进行考查,并提供三套同类型的相关设备供甲方挑选。甲方选择后,乙方负责采购,并送货上门。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备价格不应高于同类型产品的市场价。
四、甲方应按时付款,货到付款,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
五、乙方保证甲方购买设备的质量,在规定范围内,有质量问题,无偿退还,并赔偿甲方的损失费,损失费标准为该设备款的5%。
六、代购设备货物清单: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后即可生效。
八、如有争议或其他未尽事项,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可诉求法律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本合同是指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购买其装饰装修主要材料设备、用品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装饰施工地点:路(小区)幢号(单元)宅。
二、主材设备委托代购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主要指:
三、主材设备委托代购合同总额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整。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计元;送货到场之后支付40%,计元双方约定:如变更采购内容,变更部分按实另计。
3、材料设备代购完毕后,乙方应将供货商的供货凭证移交给甲方,同时甲方退还乙方出具的代购主材设备的暂收款收据,并结清款项。
4、逾期付款:甲方未及时付款、采购供应材料等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停工或窝工十天以内的,甲方每天支付乙方50元;十天至三十天每天为100元;三十天以上的每天为150元。
四、材料质量及价款的约定:
1、甲方指定乙方代购的材料设备及用品:详见合同附件。由甲方指定乙方代购的材料设备及用品,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产品质量、规格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甲方指定乙方代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及用品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由甲方承担责任;造成工程返工或工期延误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代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及用品:详见合同附件。由乙方推荐提供的主材料设备及用品,其产品质量、规格应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及用品,并应得发:客户、家居集成中心、财务部(留存备档)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如乙方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不符合上述规定,应禁止使用,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委托代购材料设备在采购或变更时应及时签证和补差价。由甲乙双方共同参与选购的材料设备及用品,在确认其品牌、规格、价格时,应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工程竣工后凭签证确认的材料价格按实结算;如果确认后的材料设备及用品其价格与原预算价格有差异时,在采购时应及时结清材料差价;涉及部分材料退货或补货的,在竣工结算时按实调整(包括搬运费)。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等),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付给对方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后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解除本合同。
六、材料质保: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材料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负。
七、纠纷处理:
因材料及用品质量或其他原因双方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或者提请太原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提交太原市消费者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及附则:
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及相关联系单、发票、其它单价确认资料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乙方分公司(分部)签订的合同,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上级公司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所涉的价款币种均指人民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与本合同附件 、双方确认的《车辆交接单》及出租方华港租车《随车手册》等一起成为承租方租用出租方车辆的正式有效文件。
第一条 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1、租赁标的
出租方同意将本条第1款中约定车辆出租给承租方,合同期满,出租方确认承租方无违约行为且无任何欠款后,将租赁标的以¥ 元的价格过户给承租方,过户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过户时车辆已产生的违章罚款、事故责任由承租方负担,出租方设置的债权债务关系由出租方负责处理。
2、租金及支付
租金:本合同租金共计¥ 元(大写: ),双方约定租金的支付形式为按(□月 □季 □年)支付,每(□月 □季 □年)租金为¥ 元(大写: )。
首付款:首付金额共计¥ 元(大写: )。
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共计¥ 元(大写: )。
首月租金、首付款与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一并支付。其后每月租金通过 □门店刷卡 □银行转账 □支票 的方式,应在租车每一月度届满后 5个工作日内付清下月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按逾期日数,每日加收月租金0.5%的滞纳金。
租金包括
⑴在租赁期限内的租费、保险费及养路费;
⑵定期维护、保养的材料及人工费;
⑶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有关税费。
3、里程限制租赁期限内行驶里程限额为 公里/月,超里程按 元/公里计费。合同提前终止的,本条所列费用由承租方在合同终止后一次性支付;合同完全履行车辆过户给承租方的,本条所列费用不再收取。
4、违章预授权
合同提前终止或车辆未完成过户的,出租方将扣除承租方¥ 元违章押金,在 45 天后查询无违章后不计息退还承租方。
第二条 出租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2、向承租方交付设备齐全、运行状况良好、安全可靠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1、租赁车辆只能作为办公、旅游等自用车辆使用,承租方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运营,以及不得用于参加竞赛、测试、试验、教练活动及其他违法活动。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2、合同提前终止或期满后未过户,承租方应按本合同所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交还车辆及随车证件,并根据《车辆交接单》确认内容进行验收。
3、承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使用期间的车辆用油、路桥费及停车费等。
4、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 ■身份证 ■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进行变更登记。
第四条 不确定的责任承担
1、对无法确定应当由某一方承担的责任,双方可按各自承担50%损失的原则进行处理。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无法追究责任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 出租方收款指定账号
收款单位:深圳市华港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交通银行深圳梅林支行 银行帐号:4430 6638 8018 0100 35264 第六条 燃油
1、出租方将车交付承租方时,随车的燃油加满并经过双方验收确认;承租方将车交还出租方时,出租方要求加满燃油归还。归还时如有不足,不足部分按出租方的规定收费(还车门店当地当日的燃油价加15%的服务费)。
2、承租方在给租赁车辆加油时,必须按出租方所租赁车辆规定的燃油使用标号:■93# □97#加油,否则造成车辆故障或损坏责任由承租方完全承担。
第七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双方同意由出租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过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才有效。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出租方执贰份,承租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了拓展巿场经营,发展经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尽快运营,明确甲乙双方,责,权,利,特订立委托代购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必须给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以上各项复印件,加盖公章做为合同附件。( 包括甲方电厂的相关证件)。
第二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热卡价格标准进行供货:3500元/吨;3500大卡以下~3000大卡以上/吨; 3000大卡以下~20xx大卡以上,元/吨,低予以上热卡不给予结算。挥发份≥16%,月供量按甲方过膀单化验单为准。
第三条:交货地点,按照甲方指定场地以及要求堆放: 乙方送煤过程的安全,防尘责任由乙方自负,送煤时甲乙双方必须保持联系,乙方不能按时送煤,甲方可自行向第三方购煤。
第四条: 根据巿场波动,因运输价格或煤价上涨造成乙方无法供煤时,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供煤价格。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根据化验标准每月按约定热卡进行结算。
2、挥发份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5元。
3、按供煤价格标准实行两票制开具发票,其中运输费每吨40元( 税率7%),其他为煤价( 税率17%),甲方付款前有权代扣税率,甲方物资部必须每月向财务报帐以及付款挂帐。便捷双方对帐的程序。
4 甲方必须第一月付总煤款50%,第二月付累计总煤70%,第三个月付累计总煤款的80%,后续付款每月按累计总煤款的90%结帐,每月25日后一周内结清。如甲方付给承兑汇票按天贴息。以上甲乙双方约定必须按合同执行,否则甲方应当付给乙方拖欠乙方的总金额月计5%滞纳金,甲方生产纸产品方可按出厂价的柒折偿还煤款。
第六条: 末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签订书面补充合同, 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可在甲方所在地向人民法院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结清帐自动作废。合同一式四份,集团一份,财务一份,物资部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九条: 甲乙双方法人,经办人变动,不得影响本合同。
甲方:
甲方法人:
甲方法人委托人:
乙方 :
乙方法人:
乙方法人委托人:
年 月 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卖方与买方因 车辆购销事宜,经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第一条 合同车辆
买方要求购买卖方销售的 车辆,具体要求如下:
1.车型:制造商:3.颜色:
4.数量:5.合同金额:到车时间:
7.交车地点:8.其它:
第二条 结算方式
1. 现车:买方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7日内以现款形式向卖方支付本合同所涉及合同金额款
2. 定车:买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向卖方支付定金或首付款元,定金或首付款充作应付款的一部分。买方应在合同指定时间内向卖方支付剩余应付款,如买方逾期支付应付款视为违约,则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接到卖方到车通知时,应在一周内办理验车提车手续,并在当天向卖方支付全部购车款和装潢精品款。如买方迟延支付全款超过7天,则卖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按照定金的30%标准计算。本合同解除后,卖方有权自行处置并出售本合同拟下的车辆。如由于买方未支付车款给卖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了定金的数额,卖方保留取得额外赔偿的权利
3. 签定合同时买方应认真检查核对车辆,卖方确认收到定金后合同开始生效
4. 其他约定:
第三条 卖方责任
1. 卖方向买方销售的合同车辆已经过生产厂家的调试及功能性检查,符合生产厂家的出场标准
2. 按合同约定交付买方所购合同车辆,并使该车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及随车附件,配置齐全,随车技术文件完备
3. 如遇厂家生产延期、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因国家政策法规的影响而导致不能按期交车买方可解除合同,卖方退回定金,卖方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第四条 买方责任
1. 买方必须全款到帐后方可提车。提车时应验收车辆配置和资料,提车后的质量问题按厂家索赔条款处理
2. 如因买方原因要求退定该车,买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定金不予退还
3. 买方须按《车辆使用维护说明书》规定的规范驾驶方式使用所购车辆,并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随车交付的《车辆使用维护说明书》中规定的要求使用、保养、维修,以使合同车辆保持正常的使用性能
第五条 质量保证
签定日期: 年
卖方向买方销售的合同车辆,售后服务由生产厂授权在该地区的维修站予以保证,保修期和保修公里数按生产厂规定的范围在维修站受理
第六条 其它条款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 如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因车辆购销事宜,经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第一条合同车辆
乙方要求购买甲方销售的. 车辆,具体要求如下:
1、车型:_______________
2、制造商:_______________
3、颜色:______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_
5、合同金额:__________
6、到车时间:_______________。
7、交车地点:__________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结算方式
1、现车:乙方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_日内以现款形式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所涉及合同金额款。
2、定车:乙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或首付款元,定金或首付款充作应付款的一部分。乙方应在合同指定时间内向甲方支付剩余应付款,如乙方逾期支付应付款视为违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接到甲方到车通知时,应在一周内办理验车提车手续,并在当天向甲方支付全部购车款和装潢精品款。如乙方迟延支付全款超过______天,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按照定金的______%标准计算。本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并出售本合同拟下的车辆。如由于乙方未支付车款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了定金的数额,甲方保留取得额外赔偿的权利。
3、签定合同时乙方应认真检查核对车辆,甲方确认收到定金后合同开始生效。
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销售的合同车辆已经过生产厂家的调试及功能性检查,符合生产厂家的出场标准。
2、按合同约定交付乙方所购合同车辆,并使该车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及随车附件,配置齐全,随车技术文件完备。
3、如遇厂家生产延期、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因国家政策法规的影响而导致不能按期交车乙方可解除合同,甲方退回定金,甲方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全款到帐后方可提车。提车时应验收车辆配置和资料,提车后的质量问题按厂家索赔条款处理。
2、如因乙方原因要求退定该车,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定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按《车辆使用维护说明书》规定的规范驾驶方式使用所购车辆,并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随车交付的《车辆使用维护说明书》中规定的要求使用、保养、维修,以使合同车辆保持正常的使用性能。
第五条质量保证
甲方向乙方销售的合同车辆,售后服务由生产厂授权在该地区的维修站予以保证,保修期和保修公里数按生产厂规定的范围在维修站受理
第六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由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如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甲方有_________货车一辆,愿意租给乙方使用,为约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货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车辆状况
甲方有_________品牌货车一辆,车辆型号为_________,车辆类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使用年限为_________。上述车辆经营使用中,状况良好。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甲乙双方约定车辆租用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年租金______元人民币,车辆押金为一个月租金,于首付租金一起支付。车辆租用费按月交纳,首付租金合计为______元(包括车辆押金),以后的1至12个月的租赁期内,在每21号前,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当月租金______元人民币,共计______元人民币。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如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乙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甲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应有的权利。
4、按协议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6、国家强制执行不让流动车辆租赁除外。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协议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协议书签署之日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贰万元的首付款。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司机、过路桥、修车保养(两万公里必须保养一次,后桥及后轮五十天内保养)等一切费用。
5、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6、乙方必须承担由于乙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7、协助甲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第五条、保险条款
1、甲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
2、乙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对有关事故进行处理。事故处理期间不影响本合约的`执行。
3、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车辆损害的,乙方应对车辆进行修复或更新。
第六条、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的规定致使协议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协议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乙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委托方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受托方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见采购单)
传真:
一、甲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采购所需产品(详見附件)
二、乙方通过其所属公司—中国商品电子商务配送中心代理采购甲方所需产品;
三、乙方代理采购的产品应符合甲方合同提出的各种要求,如采购的
产品不符合本合同所定的要求, 由乙方全权负责;
四、代理采购货款应在货到验收一切合格以后当场付款,乙方应在一天将所购产品发货到甲 方指定收货地点。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定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 (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委托乙方代为采购 设备事宜,在双方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设备的名称、规格、单价、原产地(设备详情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合同金额:本合同项下设备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将合同价款总额的 即人民币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内;余款即人民币装调试验收合格后 日内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四条: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内,有关运输费用由 支付。
第五条:交货日期:第一笔货款入账后 内发货。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 将所需的设备详情及相关要求知会乙方,如所需设备的信息有所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为作出及时通知所引发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 合同设备到达甲方后,甲方有义务验收提货,如发现包装残缺,设备不符合合同的相关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与供货商协商相关赔偿事宜。
(二)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签订相关购货合同,并保证合同的相关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货物叫甲方验收后,及时与甲方办理相关财务结算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 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所交付的设备品种、规格、质量、技术不符合本合同相关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收回已付货款,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总额的金;无特殊原因乙方逾期为交付设备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二)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乙方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甲方逾期支付设备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索赔:
乙方应负责代理甲方向供货方进行索赔,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被告所在地法院解决。
第十条:其他;
一、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了拓展巿场经营,发展经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尽快运营,明确甲乙双方,责,权,利,特订立委托代购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必须给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以上各项复印件,加盖公章做为合同附件。( 包括甲方电厂的相关证件)。
第二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热卡价格标准进行供货:3500元/吨;3500大卡以下~3000大卡以上/吨; 3000大卡以下~20xx大卡以上,元/吨,低予以上热卡不给予结算。挥发份≥16%,月供量按甲方过膀单化验单为准。
第三条:交货地点,按照甲方指定场地以及要求堆放: 乙方送煤过程的安全,防尘责任由乙方自负,送煤时甲乙双方必须保持联系,乙方不能按时送煤,甲方可自行向第三方购煤。
第四条: 根据巿场波动,因运输价格或煤价上涨造成乙方无法供煤时,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供煤价格。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根据化验标准每月按约定热卡进行结算。
2、挥发份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5元。
3、按供煤价格标准实行两票制开具发票,其中运输费每吨40元( 税率7%),其他为煤价( 税率17%),甲方付款前有权代扣税率,甲方物资部必须每月向财务报帐以及付款挂帐。便捷双方对帐的程序。
4 甲方必须第一月付总煤款50%,第二月付累计总煤70%,第三个月付累计总煤款的80%,后续付款每月按累计总煤款的90%结帐,每月25日后一周内结清。如甲方付给承兑汇票按天贴息。以上甲乙双方约定必须按合同执行,否则甲方应当付给乙方拖欠乙方的总金额月计5%滞纳金,甲方生产纸产品方可按出厂价的柒折偿还煤款。
第六条: 末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签订书面补充合同, 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可在甲方所在地向人民法院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结清帐自动作废。合同一式四份,集团一份,财务一份,物资部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九条: 甲乙双方法人,经办人变动,不得影响本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甲方自愿将 (地址)装修中主材选购的事宜委托给乙方办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期间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代购商品无假冒伪劣,并有相关的质量证书或合格证。
2:代购产品在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同一型号,且在7天之内价格不得高于 市场价格。(处理品、促销品、特价品及非正常渠道商品不在比价商品之列)。
3: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结合设计效果与设计人员共同在指定卖场,选择并确立相关主材、颜色、造型、型号、品牌及单价。
4:甲方在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未及时在指定卖场选购约定的主材时,必须给乙方出具延期单。
5:甲方在选定主材时,必须慎重选择与《主材预算明细》中价格相应的产品。由于甲方的产品品质提高及增加项目所导致的预算超支,乙方免责。
6:委托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委托给第三方办理代购事务。
二、委托期间的付款方式:
1:主材合同总金额:,金额大写:
2:甲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A:共一次性付款:
签订合同时付清全款:,金额大写
B:分二次付款:
第一次付款(签定本协议时):
主材合同总额的60%:,金额大写:
第二次付款(装修瓦木工程验收完毕):
主材合同总额的40%:,金额大写:
3:由于单项主材实际购买金额超过原预算金额五百元时,甲方应及时补齐差额部分。
三、委托期间的违约责任:
1:在甲方按销售合同约定支付贷款及相关费用后,乙方未按约定期限交货, 每延迟一天按未送货商品货款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未按销售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及相关费用时,每延迟一天按未付金额的0.1%向乙方未付违约金;双方违约赔付金额不得超过违约交易商品合同价格的20%。
2:《主材预算明细表》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一部分。甲方签字后视为生效,甲方在未与乙方协商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在外购买《主材预算明细表》中的商品,如擅自购买比例超过《主材预算明细表》总额的10%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主材预算明细表》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3:由于甲方所委托乙方代购的商品,余额未缴纳时,视甲方所委托代购的商品归属权仍归乙方。直至甲方余额全款交清。
4:甲乙双方在《委托合同》签定之日起,必须完整履行合同,未经协商变更、终止合同者,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四、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或委托代购项目完整履行后即终止。
五、本委托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
六、该委托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委托方(甲方): 被委托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