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显示屏购销合同(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LED电子显示屏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的构成及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及 (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制造室外P16全彩显示屏(以下简称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LED电子显示屏工程的制作、运输、安装指导、调试、培训、维护等工作。显示屏尺寸、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1、合同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金额: 元整)
二、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
乙方负责显示屏的安装、调试及甲方人员的培训,甲方协助工作。
1. 乙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包括:
(1) 显示屏的现场的安装、调试;
(2) 对甲方派出的操作人员的培训;
(3) 显示屏通讯线布线和技术指导。
2. 甲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包括:
(1) 提供显示屏安装期间的储存场地。
(2) 安装所需基础设施的制作及装修。
三、工程维护
1.乙方负责对显示屏进行终身维护,在非人为破坏情况下免费维修二年。
2.二年后乙方只收取维修的工本费。
四、工程进度及验收
1.显示屏生产运输 20天,安装调试 15天,总计 35 天。
2.显示屏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验收请求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应对整个显示屏工程组织验收,甲方若无正当理由不对工程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验收标准依据显示屏行业规定验收。
3.在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设计制作完成后,若由于甲方的原因,超过十日不能进场安装调试,则甲方应支付工程余款给乙方。
五、工程费用结算方式
1.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合同生效后,甲方将工程首付款50%即 元大写: 元整,预付给乙方。
2. 显示屏生产完毕后甲方需将工程款的45%即 元, 大写 : 元整,乙方于收到货款后发货。收货地址:甘肃,天水。
3. 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根据合同规定验收,甲方须将剩余5%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即 元,大写: 元整。
4. 施工所需的通讯和电力工程布线费用,另外根据实际现场另计,此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若由于乙方原因,显示屏未按预定工期交付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每延期一日需向甲方偿付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在施工期间如因天气或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施工顺延,乙方不承担工程逾期的责任。
3.若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未能及时预付工程款,特定信息显示内容或特殊软件要求的技术资料在一周内未能提供给乙方,则乙方不承担工程逾期的.责任,同时甲方应承担乙方的损失。
4.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清余款,则甲方每延期一日需向乙方偿付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七、其它
1.与本合同有关的附件及往来传真、电报、通知、收据、运输单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3.甲方在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期付清应给乙方的产品及工程费用以前,显示屏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如甲方无故延期或拒绝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力支配显示屏的使用或拆除。按合同规定付清款项后,本工程全部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4.对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如不能解决,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 市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 份,乙方执一份。
6.本合同盖章签字即生效。
甲 方:
代表人:(签章)
乙 方:
代表人:(签章)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洽谈,甲方本着面向市场、拓展市场,引起现代广告经营管理理念之宗旨,将公司相关的广告业务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根据《民法典》、《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业务,按照平等协商、互惠互利、职责明确等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公司承包给乙方经营,自 年月日至 年 月日止,共计年。
公司相关的广告业务,业务范围涵盖LED显示屏媒体运营,户外广告,会议服务,展览展示策划等。
三: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每年交纳承包款 万元,该承包款就体现在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内,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进行分红。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润归乙方所有。
四:承包期间,乙方经营亏损,由乙方自负。承包期间,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乙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广告部现有办公场所及办公用品,具体物品的类别及数量以交接清单为准,合同终止时乙方如数归还甲方,如有损坏、遗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正常老化、磨损除外)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广告摄、编设备的使用和及时维护,并推荐两名编辑制作人员为乙方聘用,以保证乙方广告的正常制作和播出。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通讯设备,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对设备、设施有人为损坏则照价赔偿。
六:违约责任,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协议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一切的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时间:
一、采购物品名称、数量、合同金额:
二、交货期及送货地点
1. 交货日期:天
合同签定后,自供方收到定金之日起,本合同开始执行,工期不少于 天,在收到需方定金后定于 日交货。
2、交货地址:产品在交货地完成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及风险由甲方承担。 3、运输费用承担及运输方式:甲方负责.
三、包装及箱体要求
1、包装要求:纸箱包装
2、箱体要求:防水箱体(见附件)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需方支付供方合同总金额 40%作为定金;供货产品生产老化完工,20个工作日内完成生产,全款提货,需方付清余款,供方发货。货物全款未付清之前该货物所有权归和使用权供方所有。
五、售后服务
1、保修期为壹年,壹年内供方负责对产品免费返厂维护、维修。往返运输费用各自承担。
2、如需方需要供方安排工程师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并作相应技术培训,所需差旅费、食宿费等费用由需方承担;
3、保修期内设备到达现场后由于不可抗力或人为因素致使设备损坏返修,供方收取成本费维修。维修热线:400-6188-884
六、违约责任
1、需方(或最终使用单位)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拒付货款的,需方经向供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违约金,供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终止合同的,甲方已付的款项不退还。
2、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3、供方所交付设备的品种、数量、质量及技术要求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需方有权拒绝收货,供方向需方偿付本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4、如供方收到合同所约定的货款后不能按时交货,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欠货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5.在甲乙双方约定的交货期满后,由于甲方原因20天内未付清乙方货物余款,乙方有权取消合约,并没收全部定金,货物归乙方所有。
6、因战争、疾病流行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延期执行或不可执行,供方不承担责任。
七、仲裁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凡与本合同签订或履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意协商,双方应该将该争议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程序解决,仲裁结果为终局结果,仲裁费用及律师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具同等效力),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供方:深圳市联诚发科技有限公司 (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龙小姐 电话:0755- 29173088传真:
需方:重庆大业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