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问学必有师,讲习必有友,本文是漂亮的编辑为大伙儿整理的店面加盟合同【优秀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_________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迅速拓展中国市场,便于加强区域管理,甲方同意授予乙方加盟商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在XX市区域代理_______品牌的权力,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有关押金:(六个月无息退还)
一级城市_______万元人民币。
二级城市_______万元人民币。
三级城市_______万元人民币。
二、相关费用
施工设计图费:_______元人民币。
监工费:_______元人民币。
每家授权加盟权利金_______万元人民币。
首期备料:_______元人民币(参照加盟手册)。
代理咨询辅导费:每家店_______元/月。
三、其它方面
遇有全国性广告宣传及促销宣传,按全国店数比率共同分担。
乙方同意配合甲方总公司的各项策略运作配合。
有关物流供应均比照市场合理价格供应。
甲方应提供有关装修、经营管理、行销策略等各项服务。
乙方在XX市区域代理期间,如遇有甲方直接经营时不受此限。
乙方同意在代理期间一年内必须开发6家以上_______店,如未能完成,甲方有权收回区域代理权。
甲方同意在区域代理商期间必须按照_______总部的管理规范要求管理好区域各加盟商的经营,行使区域总部的权利。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即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深圳享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大宝路49-1号金富来大厦903A
法定代表人:魏通兴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拥有由其独立运营的享装网()装修平台(以下简称“享装网装修平台”);乙方为一家拥有家装装修资质的根据_法律合法成立的有限公司;
2、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成为“享装网装修平台”入驻商户;
3、甲方已就本协议中的内容向乙方进行了解释和说明,乙方已全部理解和接受,并同意及承诺完全遵守本协议约定。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拟入驻“享装网装修平台“,成为其加盟商户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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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享装网家装平台”及相关软件:指由甲方通过合法授权向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其域名为。
2、“商家及商家注册”:乙方必须是合法、有效的法律实体,如无经营资格的组织不当注册为甲方加盟商家或超越其民事权利或行为能力范围从事交易的。其与甲方之间的协议自始无效,甲方一经发现,有权立即注销该乙方的服务账户,并追究其使用甲方电子商务平台软件服务的一切法律责任。
3、装修合同:是指乙方与甲方所提供的装修业主所签订的装修施工合同。
4、乙方:本协议所指的适格的乙方必须满足在其住所地无不良口碑,拥有1个以上的门店或者拥有正规的经营场所,设计师总数不少于3人,年营业额在500万以上的合法设立的经营主体。
第二条 合作模式
1、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若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届满起按拟与甲方续签本协议,则由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签本协议的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与乙方重新签订书面协议。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定期向乙方提供有效的业主信息及派单服务。“享装网装修平台”所有家装项目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给第三方。
3、甲方向乙方提供“享装网家装平台”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网络展示空间支持
2)订单系统支持
3)商品管理服务
4)信息发布服务
5)呼叫中心服务
6)短信平台服务
7)360°室内设计展示软件支持
8)品牌建材集中采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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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品牌家具集中采购支持
10〕享装网APP软件支持
11〕论坛发布支持
12)网络技术及培训支持
4、甲方提供有效的业主信息及派单服务,乙方应积极参与报价、后续跟进及装修完成。
5、甲乙双方约定家装业务模式如下:
1)乙方提供家装项目报价方案供装修业主参考,最终由业主选定装修公司;
2)为确保装修业主的权益,维护甲方的良好信誉,甲方提供统一装修合同模板,乙方与业主签订合同后即将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交给甲方存档,同时乙方与业主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缴纳合同总额5%信息服务费至甲方账户;
3)全程第三方监理。
6、甲方负责对“享装网家装平台”进行市场推广,提高市场知名度,包括组织进小区、网推等多样的宣传活动为乙方进行营销宣传、推广。
7、乙方委派配合与甲方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的发布、对账、数据的。收集、工作的协调等具体事务。乙方委派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委派人如有变更,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
8、乙方成为“享装网装修平台”入驻商户后,可获相应展示空间,乙方可展示公司介绍、装修样板房、装修案例、发布乙方的品牌形象或商品(服务)信息。
9、乙方须安排人员维护网络展示空间,对网页内容进行管理,按甲方网站要求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乙方须安排人员积极参与甲方网站论坛发帖讨论,并策划、参与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
10、甲方提供优质的家装建材家具家居品牌,乙方应推荐装修业主使用“享装网装修平台“网上商城的建材和家具。
11、第三方监理全程负责乙方所有工程规范和质量的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工地施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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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为确保装修业主的权益,维护甲方的良好信誉,针对乙方服务质量的装修业主投诉,甲方在乙方不作为或者虽然已作为但装修业主仍不满意的情况下,可根据当地消费者保护协会的相关规定先行对装修业主进行合理补偿、赔偿、维修。该款项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甲方先行赔付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无理由补足保证金,并将赔偿款全额支付给甲方。乙方在补足质量保证金及支付赔偿款后方能再次开展业务(如乙方不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无条件关闭乙方展示空间,乙方对此无异议)。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享装网装修平台”的平台建设以及管理。保证按照协议所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服务。
2、甲方有权对“享装网装修平台”相关频道、栏目做出结构或内容调整;保留因技术、设备或国家政策等原因对相关业务的服务功能、操作方法做出修改、调整和取消的权利;对于甲方增加的增值服务,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3、对于乙方在甲方装修服务电子商务平台软件发布的下列各类信息,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前提下进行删除,但删除后需通知乙方,乙方对此无异议:
1)以规避费用为目的的信息;
2)以炒作信用为目的的信息;
3)甲方有理由相信存在欺诈等恶意或虚假内容信息;
4)甲方有理由相信存在恶意竞价或其他试图扰乱正常交易秩序因素的信息;
5)甲方有理由相信属违反公共利益或严重损害甲方或其他用户合法利益的信息等。
4、甲方有义务按照上述规定及时支付给乙方销售提成费用(在抵扣信息服务费用后支付),如未按时支付则按未支付费用的万分之五/天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使用甲方网络展示空间过程中若无法正常使用,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记录当前故障现象,便于甲方及时做出诊断:在甲方服务人员完成相关服务后,须配合检查平台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2、乙方必须确保其发布在甲方网络展示空间内的所有信息(包括图片、文字、音像、视频等)来源合法,不存在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况。如有违反,乙方应对第三方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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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如由此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亦应赔偿给甲方(包括且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交通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3、双方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仍需要履行其产品及服务的售后保修承诺,如导致甲方损失或涉诉,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
4、合作期内甲方提供乙方使用“360°室内设计展示软件”,乙方不得给予除乙方外的其它公司及个人使用该软件,如有违反,乙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次,并赔偿甲方由此引起一切经济损失(违约金可从乙方保证金中先行扣除、乙方被扣除保证金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补足。如乙方不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无条件关闭乙方展示空间,乙方对此无异议)。
5、乙方有义务按照上述规定与甲方核对乙方的信息服务费并按规定时间支付,如未按时支付则按万分之五/天支付逾期违约金。
6、乙方不得擅自将甲方提供的平台信息账户外泄,如外泄后对甲方平台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损失金额从乙方的保证金内先行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进行追诉。
7、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客户信息转售给其他公司。
第五条 甲方声明
1、甲方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服务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变更、升级的权利。
2、甲方进一步保留在服务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和软件或其他服务的权利。
3、甲方有权审查乙方在网络展示空间内的信息内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否则甲方有权关闭乙方的网络展示空间,有关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对此无异议。
4、由于权限或技术等原因,甲方难以对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进行严格的技术鉴定,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及证件均真实有效,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并对自有文件的真实有效性负有全部责任。
第六条 乙方声明与保证
1、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应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应加盖公章,以供甲方保存留底: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肯德基加盟合同书
甲方:肯德基加盟总部
乙方:加盟者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焙烤食品专卖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独立的经营技术,是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割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特许加盟店。 “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
雇佣、承包关系。
2、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利。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
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
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无锡市崇宁路开设、经营公司店铺的权利。附:品牌授权书
第四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这些标
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
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五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
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 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
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 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处。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本
公司品牌的店铺。
3、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店铺地址时,可以向总部提出
变更申请。
4、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提供对选择新店
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5、加盟店应按成本支付总部进行上述调查等的费用。
第七条:追加建店
1、还要新建公司店铺时,必须与总部另签订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
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
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5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
支付加盟管理金。
4、前款加盟管理金包括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
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
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
和积累。
第九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
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
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
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这次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4、加盟店开业前后五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人员
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两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
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召开月以外,总部每月向加盟店派遣营运负责人进行指导。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
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加盟店
的商品库存。
9、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佣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条: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店铺结构和内外装饰必须符合总部规定的
标准。
2、装修队选择可以由乙方负责,店铺设计、装修监督指导,由总部派人执行。
3、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
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4、为了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营运必
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具、招牌等物品。
5、对于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
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6、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票单、封口袋、提货袋、标签及其他附属材料、
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7、上述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一条: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宣传、促销活动。
2、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他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
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二条: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 推荐进货渠道。
(2) 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 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 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 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合同书,缔结长
期交易合同。
第十三条: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
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
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加盟管理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当日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金,以后每年同日向总部支
2、加盟管理金万元,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
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用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市场调查、开业指导、培训教育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加盟金。 第十五条: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
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的。保证金。
2、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
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万元,不计息,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总部支付全部款项。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他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
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可以没收加盟店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
6、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
业象征后,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金。
第十六条:广告宣传分担金
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公司总体进行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金额。
第十七条: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管理金、加盟保证金、广告宣传分担金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3%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八条: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加盟店要保持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
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