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服务合同【通用10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外包服务合同【通用10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外包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工种)

1、甲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同意聘用乙方在 岗位从事 工作;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3、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三、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2天;

2、甲方由于经营需要,可与乙方协商适当延长乙方工作时间。

四、工资待遇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为 元/月。

2、甲方于每月 日发给乙方上月的薪金。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自动顺延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为乙方提供各相关岗位的劳动工具及工作场所;

2、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在乙方试用期合格后,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2、乙方因工致伤残、死亡的,按《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3、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4、甲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给予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当做到: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各岗位的操作流程及规程,保证安全工作。

4、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长达一个月或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工的,应当支付该乙方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当月的工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产;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销;

3、乙方死亡;

(八)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关系的,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双方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九)合同终止

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自行终止。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法律责任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如超过规定日期,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从第10个工作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乙方赔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要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同时,对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总额的1%补偿员工。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未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赔偿乙方。

(二)乙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双方另外约定以下违约责任:

十、其它事项

1、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或对原订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外包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工种)

1、甲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同意聘用乙方在 岗位从事 工作;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3、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三、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2天;

2、甲方由于经营需要,可与乙方协商适当延长乙方工作时间。

四、工资待遇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为 元/月。

2、甲方于每月 日发给乙方上月的薪金。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自动顺延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为乙方提供各相关岗位的劳动工具及工作场所;

2、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在乙方试用期合格后,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2、乙方因工致伤残、死亡的,按《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3、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4、甲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给予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当做到: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各岗位的操作流程及规程,保证安全工作。

3、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长达一个月或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工的,应当支付该乙方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当月的工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产;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销;

3、乙方死亡;

(八)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关系的,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双方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九)合同终止

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自行终止。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法律责任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如超过规定日期,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从第10个工作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乙方赔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要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同时,对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总额的1%补偿员工。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未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赔偿乙方。

(二)乙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双方另外约定以下违约责任:

十、其它事项

1、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或对原订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外包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个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个人)(以下称乙方)受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委托进行_________的开发工作。双方本着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_________

二、内容及要求

(一)开发内容: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_________”的开发,该系统的设计要求如下:

(1)主要功能:_________。根据需求设计进行项目的开发以及测试的工作。具体工作由甲方分配。

(2)系统运行环境包括:_________。

(二)开发时间

(1)启动日期: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即为项目正式启动日期;

(2)完成期限:自项目正式启动,在_________工作日内完成。

三、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有权利督促乙方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开发,有增加或修改内容双方需另行协商解决;在不影响进程的情况下,对于甲方的小规模变动的需求,乙方必须满足;若出现大幅度的变更,则甲乙双方商议延长开发周期。

(2)甲方完全拥有_________系统的所有权,包括使用权、著作权等所有权利;

(3)甲方应当按照协议,按时向乙方支付开发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保密;

(5)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软件开发技术进行保密,在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6)甲方有责任保密乙方的个人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二)乙方:

(1)乙方有责任按甲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开发,完成需要开发的内容;

(2)在项目开发完毕之后,在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维护服务期之内,由于甲方设计变更而导致_________的变更,若变更范围在本合同所规定的功能范围之内,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甲方修改变更内容;

(3)乙方有责任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保密;

(4)乙方有责任对与甲方项目的接口规范进行保密,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5)乙方有责任在项目验收合格完成之后,向甲方提供_________个月的免费维护服务,此维护仅指软件_________(软件名称)的修改以及小范围的功能性改动;

(6)乙方有责任自行准备软件开发所需的硬件设备、开发资料及_________。

四、费用和支付方式:

(一)费用:此项目费用合计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支付方式:

(1)第一阶段

在合同签订之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币。

(2)第二阶段

在甲方整体项目开发完毕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测试验收,并向乙方提供验收合格报告。同时,乙方将软件设计相关文档交付给甲方,甲方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币。

(3)第三阶段

在项目开发完毕6个月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违约责任:

(1)甲方有责任按期支付乙方费用,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则每延期一天,甲方将额外支付乙方总费用的0.5%作为补偿;

(2)乙方有责任按期向交付甲方源代码和设计文档,实现项目中的所有功能,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则每延期一天,甲方将扣除乙方总费用的0.5%作为补偿。 如确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时交付,则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

五、适用法律:

本协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六、仲裁

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七、甲乙双方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若甲乙双方变更联系人,需要做出书面通知以告知对方。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八、其它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 (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 (签字):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外包协议书 篇4

甲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深圳市 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长期保洁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保洁范围:见附件一。

二、保洁标准:见附件二。

三、保洁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四、保洁费用:每年人民币 元整。(¥ 元整)。

五、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全年费用的十二分之一,即每月¥ 元,每月15日支付上月保洁费用。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保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若达不到本公司约定的保洁标准或违反甲方工作制度,甲方有权给予处罚,罚款细则见附件四。

⑵为乙方提供存放保洁工具的场地(提供一间工具房),并为乙方免费提供清洁所需用的水电,但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

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员工进行监督,对乙方不合格的员工提出调整,更换的建议,有权对乙方员工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⑷甲方有权对乙方日常工作人员的总数量及使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的品牌、质量、数量按清洁作业投标书上标准见附件五,进行监督及检查,如有不足将从当月的保洁费用中扣除。

⑸当月的业务结束后,甲方对乙方业务完成质量进行确认,并且通过《每月保洁质量评估表》对前一月的保洁工作进行总结,经甲方(副)总经理确认后方可给付前一月保洁费,如有罚款可在合同保洁费用中扣除。

⑹乙方保洁人员下班离场携带的物品必须配合保安员进行检查。

⑺甲方有权制定可回收废旧物的相关规定,确定乙方可回收废旧物工作的进行。

⑻乙方保洁未达到双方约定的保洁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效果仍达不到标准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高质量的完成保洁工作,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⑵在工作过程中,造成甲方及商场内外的财产损毁及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⑶保洁期间注意节约水电,爱护室内外各种设施、设备。

⑷乙方应安排管理人员负责保洁员的管理及与甲方的协调工作,对保洁员定期培训,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⑸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形象,保洁员统一工装,挂牌上岗。

⑹乙方保洁员在工作期间要遵守甲方工作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严守秘密、热情服务。

⑺乙方保洁员工作中,对易燃清洁用品及电器设备规范作业,因不规范操作造成的火灾及其它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⑻乙方保洁员在工作中造成的人身安全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在保洁中必须加强劳动保护,如因乙方保护措施不当造成顾客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⑼乙方保洁中,不得使用有损物体表面的高浓度酸性或碱性清洗材料,不得损坏商场的各种结构和设施,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本商场大楼结构设施损坏,金属、玻璃等变形、变色或失去色泽,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⑽乙方有责任为确保完成本合同约定义务而提供必要的人力、保洁设备、工具及充足的保洁材料(按清洁作业投标书上所提供的品牌、数量等标准,如附件五)并负责保洁机器设备的维修、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⑾乙方需派有经验之负责人常驻现场负责协调、管理、安排各项保洁工作,如有更换应提前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⑿甲方商场如有外宾或上级首长参观或清洁大检查,可根据需要提前三天通知乙方或直接通知乙方在商场的清洁管理主管,乙方会根据甲方要求进行突击性服务。

⒀如甲方商场遇异常事故(如水管爆裂等特殊情况)乙方有责任听从甲方

的安排并参与,配合甲方搞好特殊清洁工作。

⒁如遇强风及暴雨袭击,乙方会派出人员协助甲方组成抗风小组,全面检查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特别是下水道是否有垃圾堵塞,如有堵塞将及时疏通防患于未然。

⒂甲方商场在重大节假日(如春节、五一、十一、元旦黄金周等)期间乙方负责自行安排增加人员搞好清洁工作。

⒃乙方保洁工作中所需器械、洁具、清洁剂、劳保用品等,由乙方承担。

⒄本合同终止前一个月,如乙方决定续约,须向甲方提供书面续约申请,甲方同意续约的应在合同期满前10日内给予答复,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六、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若甲方对保洁质量不满意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七、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遵守甲方工作制度达三次以上(含三次)时,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一方决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4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随意终止合同,视为违约。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十一、其它:本合同生效后,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后,以正式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三、**商业广场清洁作业人员配备计划

附件四、保洁处罚条例

细则

十三、此合同及副本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生效。

甲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外包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部分装卸业务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分清责任、共同遵守。

一、承包业务

乙方根据甲方业务安排,在合同期内保质保量完成甲方要求的装卸作业劳务。 这里的装卸作业劳务是甲方部分库房、货场装卸作业,不是甲方全部装卸作业活动;业务质量标准,除国家规定外,按照产品说明书和甲方的企业标准执行。

二、计量标准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装卸价格表》(后附),该表做为装卸作业劳务结算单价表,未包含的业务内容另行协商补充;装卸作业量的计量单位,根据装卸物品不同分为吨、件、车等(见《装卸价格表》(后附));每个结算期的承包费用,按照装卸作业品种和数量确定单价计算劳务费用,没有保底数和最高限。

三、承包期限

装卸作业承包期为:自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四、承包费用的结算和支付

1、结算周期。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为一个承包费用结算周期。

2、承包费用计算。每月20日以后,乙方提供该结算周期内的作业单据,并经甲方确认;甲方根据《装卸价格表》和双方确认的装卸品种和数量计算承包费用。

3、承包费用支付。甲方财务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和结算单据后,经审核无误后于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期承包费用。

五、作业质量和毁损保证金。

1、首次支付承包费用时,甲方扣留乙方装卸承包费用2万元作为作业质量和毁损保证金,用于对乙方违章损失等的考核与赔偿。

2、协议期内发生作业质量和毁损,应于当月扣除,剩余作业质量和毁损保证金不足2万元的部分,以及损失不足以赔偿毁损的,从当期及以后的承包费用中扣留。

3、货物损失计算。先由双方同货主协商,协商不成,乙方按照市场价格计算赔偿价格,残存部分是否有无价值均归乙方所有。

4、在合同终止后,双方进行清算,剩余的作业质量和毁损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指导乙方人员在规定区域完成装卸作业,监督乙方装卸作业的完成质量。

2、有权制止乙方工人的违章行为,对乙方的违章行为有权按照《装卸工管理规定》(后附)进行处罚。

3、协调乙方装卸作业中的有关关系,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作业。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4、在约定时间支付乙方的装卸费。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根据安全法规的要求,让甲方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和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操作要求。

2、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装卸作业承包费用,同时有义务承担承包经营亏损。

3、乙方对其作业人员有现场监督职责,包括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应保证其所聘用人员经过培训,能胜任装卸作业,保证所有装卸作业的操作规程、劳动保护、安全设施等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的规定,并按照甲方要求的标准和规定进行作业;乙方应当保证有足够的人员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当日装卸任务,包括节

假日以及农忙期间在内;负责清理、清扫库房及作业区域的卫生,并保证露天货物得到苫盖,确保装卸作业周围环境整洁、干净,达到甲方规定的要求;因不服从指挥、作业不及时、野蛮装卸,以及造成工器具、设备、设施损坏和丢失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4、承担乙方聘请的装卸人员工资以及其他社会保障费用,并给聘请的员工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对于承包期内乙方人员发生的交通事故、人身意外、伤亡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等等,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及赔偿。

5、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6、在承包期内,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承包业务,不得允许第三人参与承包经营。

八、合同终止

1、合同终止的几种情形:合同到期自动终止;合同一方在合同到期30天前,没有书面通知对方续签合同的;在合同到期15天前,没有续签合同的;合同法规定的其他合同终止的情形。

2、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此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其要求终止此合同。如果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而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则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

3、除法律法规和以上条款外,不得随意中止、终止、解除合同。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万元。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十、争议解决

1、安全责任。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经济利益。在本合同履行中,若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年月乙方(签字盖章)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日

公司承包合同 篇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

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承包货物运输业务应具有的资质

(一)乙方的驾驶员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合法有效的驾驶资格;从事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车辆行驶证和从事货物运输的许可证,符合车辆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二)乙方应为货运车辆投保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等。

第二条、 货物运输承包经营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承包经营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

整,该保证金为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赔偿保证金。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三条、 货物运输承包经营期限

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货物运输承包经营期限届满,经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第四条、 乙方货物运输承包经营的事项及要求

(一)乙方自备具有所有权的货物运输车辆,按照甲方的相关要求,负责将约定的货物安全准点配送至甲方指定的***连锁经营店。

(二)货物运输线路:

1、 乙方将货物配送至 ***连锁经营店的名称为:

2、货物起运地址为:

3、货物到达目的地及卸货地址:

(三)货物运输配送时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每天早上 点 分至 点 分,按甲方配送单所列明的货

物,安全准点将货物配送到所约定的地址。

(四)货运***号码:

(五)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相关约定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终止货物运输配送业务,如乙方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安排相应的车辆,保障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的正常进行,同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甲方有关主管人员。

2、在货物运输配送过程中,乙方应做到文明装卸。在货物装车时,要协助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核对货物的数量;货物到达约定门店后,乙方应积极配合门店工作人员卸货。并做好货物清点核对工作,同时办妥货物运输配送单的签字手续。

3、在货物运输和配送过程中,乙方应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在工作中不得与门店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如存在相关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有关部门和主管人员反映,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4、如遇门店提出退货事宜,则需经甲方相关销售人员确认后,才能将门店所退货物带回甲方货物配送地点。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司乘人员和货运车辆进入甲方厂区作业时应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听从甲方相关主管人员的指挥。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按照统一形象在乙方货物运输车辆上粘贴甲方制作的统一标识等宣传图文。

第五条、 货物的范围

本合同所称货物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粮油食品及其制品、干货、调味品、新

鲜鱼类、肉类及畜禽冻品等,具体货物名称详见甲方货物运输配送单。

第六条、 货物运输价格:

(一)、甲方全面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货物配送业务,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配送运输费用合

计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5100元)。

(二)、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后,乙方司乘人员工资及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违章罚款、路桥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第七条、 运费结算及支付方式

(一)双方在每月15日结算上一个月运费,结算时乙方应提供当月经相关门店及甲方物流部门主管人员签字确认的货物运输配送清单。

(二)所有运费均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卡号。同时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八条、 货物运输配送过程中的风险责任约定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的货物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无论事故责任如何认定,由此造成乙方、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由此造成的后果及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自甲方货物装上乙方货运车辆并经甲乙双方指定人员在货物运输配送单签字之时起,至货物全部运抵合同约定的地址并经甲方门店主管人员验收后在货物运输配送单上签字之时止,如乙方所承运的货物发生灭失、损毁的,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和承担,货物的损毁数额按甲方当时货物的配送价格为依据计算。

第九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发货时应向乙方提供货物运输配送单,内容包括货物名称、数量、产品规格、金额、收货店名、收货人地址及电话、装车地点及时间。

2、甲方有权对乙方货物运输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以保障乙方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的正常进行。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该货物的配送价格进行赔偿。

4、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货物运输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结算和支付运费。

2、乙方应保证将货物安全、及时、准确运输配送至合同约定的地址。

3、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失、损毁的,乙方应按甲方货物的配送价格全额进行赔偿。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相

关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5、在货物运输配送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货物的灭失、损毁等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货物运输配送时间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是乙方的违约行为,乙方按每次违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货物运输配送时间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且进厂装货时间或货物到达时间迟延 1 小时或以上,对甲方经营造成较大影响的,属乙方的违约行为,乙方须按每次违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如乙方违约当月累计达到3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擅自中止货运业务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属乙方的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甲方经营等相关损失的由乙方进行赔偿。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人员及车辆无法适应货物运输配送业务,严重影响甲方货物运输配送业务正常进行的,甲方经通知乙方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运输费的,甲方每逾期1日按逾期付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解除、终止及免责条款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后,于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本合同约定的事由出现后可以解除。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依法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异议或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及卡号:

签约日期: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及卡号:签约地址:

外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现有:深圳市思肯三围数字化有限公司装修工程,其中有石膏板隔墙、彩钢板隔墙及石膏板天花项目。 以包工包料的合作方式,甲方委托乙方承包施工,,经友好协商,双方对该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装饰工程承包范围的内容:见甲方和客户签定的《工程报价单》、《施工图纸》。

二、施工完成日期、天数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天。由于承包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 %元,若因公司原因延误,工期顺延。

三、预计施工人数 人

四、项目承包方式:

五、细分项目(详见报价清单)以上工程由乙方自己负责上材料。施工产生的垃圾由施工班组清运处理 至垃圾填埋场。

六、付款方式:

材料进场,第一层的工程项目全部完工后支付第一层总工程款的 %,第二层的工程项目完工后支付第一层总工程款的 %,以此类推。在承包项目完成,验收后提供工人工资结算凭证(不完整,不给予结算) 天内结算,预留 %,作为承包项目质量保证金,以实际结算日起 月 天内领取保证金,结算时以实际面积计算。

七、质量标准:

根据实际工作拟定

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有责任为乙方提供详细、准确、合理的装饰施工预算表、设计方案,确保乙方施工得以顺利进行。因业务员、设计师报价的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业务员、设计师承担。

2、有对乙方及其施工人员进行公司制度、施工工艺、职业道德和技能等的会议、培训义务。

3、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可进行内部调整,并拥有对合同的。修改权。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工程报价单》中的用料要求使用各种材料,并由客户签字认可后方能使用,如甲方或客户发现乙方所使用材料与《工程报价单》内容不符或乙方私自将甲方或客户所购材料的内容进行调换,或私自变买,甲方有权按该材料价的三倍对乙方处以罚款,如发现甲方提供设计材料质量或规格品牌有问题请立即停工通知甲方更换处理后正常施工。

5、乙方租借用甲方的工具等设施要向仓库管理员填写《领(借)用登记表》并按规定缴交押金(返还时退回),其租借费用按每日:¥ 元计算(不足一日,按一日计),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6、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对乙方处以¥元以内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通报行业协会:

①将甲方所派工程转包给第三方;

②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甲方所派工程;

③拖欠人工工资;

④私下向客户收取工程款;

⑤所施工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客户投诉到装饰协会或报纸、电视、杂志、网络等媒体,使甲方信誉受到损害;

⑥不能按时完成所承包项目,其他行为使甲方受到损害的;

九、乙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或业主材料配送中心配送的材料材质及其他方面有疑义,应及时与甲方工程部联系,协商解决方案,不得私自将甲方或业主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换及占为己有,如有发现者根据情况给予处罚,乙方不得抗拒。

2、必须在施工现场挂好施工牌、佩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打赤脚、赤膊,违者三次警告,三次以上不予进场施工,张贴甲方统一印制的施工现场资料并按要求穿着公司施工人员工作服(注:工作服由甲方购买,工程完工将所领工衣洗净交回甲方,如有损坏按成本价进行赔偿)

3、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施工工艺和标准进行施工,不得粗制滥造,否则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理。

4、在施工过程中,如业主因故要求更换乙方施工队,经甲方工程主管部门核实,确定需要更换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

5、必须按甲方的规定准时发给工人的工资。

6、必须按甲方的规定组织施工人员参加甲方的各类会议、培训等。

7、须按甲方的规定给所属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如未按规定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而出现人身伤亡事故,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8、施工应严格按工程质量、工艺要求施工,每项工艺完工后均由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客户三方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项施工。

9、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信誉,服从公司管理,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保证自己及所管辖的人员都有上岗证、技术等级证(甲方可帮助办理上岗证、技术等级证)身份证、居住证、施工出入证等,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班主施工人员将身份证复印件交回公司存档。

10、在施工过程中要遵循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第一的原则,注意用电、用火及自身安全,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所管辖人员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要爱护客户财务,特别是对完工前后的卫生洁具、木地板、瓷砖、石材、水电设施等进行维护,对损坏客户财物的照价二倍罚款并负责安装还原。

12、乙方在施工工程中不能随意走动、乱串,不能有盗窃、打架斗殴、侮辱他人的行为及言语,不能有随意乱发名片,隐瞒甲方私自接私活和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如有以上行为现象,甲方将不予乙方结算,有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3、若因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或工艺不达标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及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无法返工的质量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4、乙方在施工完毕要将所有施工场地的垃圾清理完毕,不予清理的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5,对甲方通知整改项目乙方不能按时执行,第一次罚款元。第三次罚款 元。罚款将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三次以上不予结算,合同终止。

十、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动失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场地施工制度和惩罚条例书,施工工艺流程和验收标准书)。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包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

电力局(以下简称甲方),为了美化院内环境,长期保持清洁卫生,使之成为花园式单位,经研究决定,聘请临时工一名,负责局内环境和花草树木维护管理,同志(以下简称乙方)自愿承担此项任务,经双方研究特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给乙方每月工资包干600元,不享受假期、加班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不负责安排乙方的食宿,乙方可到甲方电力餐馆就餐,标准与甲方正式职工相同,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可以给予休假和其他照顾。

二、乙方来甲方工作,甲方应根据需要添置劳动等工具,乙方要妥善保管,不得无故丢失。

三、乙方就根据甲方卫生状况每天对全院进行大扫或小扫,确保院内卫生清洁。

四、乙方负责甲方院内花草的种植维护管理(包括打药)和办公楼上下花盆的摆放,夏天做好冬季花木的养护准备工作,确保局院内花草茂盛,一年四季办公楼有鲜花盛开。

五、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甲方对乙方过失发生的交通事故和生病不负任何安全责任和医疗费用。

六、甲方对乙方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添置的工具种子等一切正常要求尽量给予满足解决,无法办到的乙方不能非议。

七、乙方在甲方工作过程中,表现好,成绩突出,大家反映良好,甲方年底给予一定的奖励。

八、本协议暂订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可顺延。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再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服务约定条款 篇9

1、服务产品: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PC服务器、网络、打印机、电话等。

2、现场服务(常驻服务):乙方工程师每周五个工作日常驻甲方工作地,对甲方的计算机、网络及附属设备等进行全程跟踪维护服务。

3、服务内容

(1)常规软件服务:系统软件、工具软件、应用软件、驱动程序等安装及各种软件故障排除。

(2)常规硬件服务:安装调试、故障检测、配件维修。

(3)常规网络服务:文件共享、打印共享等。

(4)常规安全服务:防杀病毒、系统补丁、数据备份等。

(5)电话技术支持: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支持。

(6)咨询配送服务:为甲方提供各类IT产品性能和价格咨询。

(7)服务记录报表:提供电脑设备的服务记录、故障分析。

(8)体检服务:为电脑设备提供定期巡检和保养。

(9)电脑应用指导:为甲方提供电脑软件应用的指导。

4、服务项目描述

(1)故障检修,无法启动,不能进入系统,运行速度减慢,常死机,电子邮件设置等,操作系统重装。

(2)外设维护打印机、扫描仪等。

(3)在甲方需要时提供电脑服务人员应急。

(4)电脑板卡及部件,各类硬件的安装调试。

(5)各类电脑病毒查杀。

(6)数据的备份与恢复。

(7)根据网络的拓扑结构进行维护,检测并提高网络系统的安

全性,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

5、硬件维护的范围:

本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电脑硬件维护及故障检测。但有下列约定的除外:

(1)服务费不包含电脑部件(如显示器、光驱、软驱及板卡等)修理费用。甲方可委托乙方送修,部件修好后,乙方将为甲方送回及安装,修理费用按实际修理费收取,不另收取服务费。

(2)甲方所需增加或更换的电脑部件,甲方可委托乙方代购,不另收服务费,保修期由厂家提供。

(3)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免费送至厂家保修或更换。

(4)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可为甲方修理,修理费用按实际修理费收取,不另收取服务费。

外包协议书 篇10

甲方(服务外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务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互利和共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业务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术语定义

1.“支付服务”是指甲方依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的相关服务。

2.“外包服务”是指支付服务中不涉及支付交易下货币资金转移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允许支付机构按照规定外包给具备一定标准和条件机构的服务事项。本协议下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

3.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是指除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收单业务交易处理、资金结算、风险监测、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业务以外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特约商户推荐、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培训、受理终端维护、耗材配送、特约商户调单等。

4.“受理终端”是指通过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专用设备及其终端程序。

5.“特约商户”是指与收单机构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委托收单机构为其完成交易资金结算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以及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规定,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6.“交易证明材料”是指在银行卡交易过程中形成的,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签购单、持卡人消费明细、购物发票、特约商户发货凭证、持卡人收货凭证、特约商户销账凭证、电子交易数据等。

7.“收单收益”是指甲方作为收单机构提供银行卡收单支付服务所获得的,在银行卡交易收益中扣除发卡、转接机构服务费以及转接机构品牌服务费和其他约定费用的,最终实际取得的收入;不含甲方为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收单外信息/技术等服务取得的收入。甲方与特约商户约定的银行卡交易手续费,是特约商户接受银行卡支付服务而由收单机构一并收取的,含应付发卡机构、交易转接机构和收单机构等各方的费用。

8.“账户信息”是指银行卡上记录的所有账户信息以及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记录在银行卡上的账户信息包括卡号、卡片有效期、***(含芯片等效***)、卡片验证码(CVN及CVN2)等信息;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包括个人标识代码(PIN)、网上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中的用户注册名、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真实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动态验证码、生物特征等信息。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经双方确认,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期间、______地区,为甲方的下列第________项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提供专业化服务。

1.特约商户推荐:是指按照收单机构或其分支机构的要求,向其推荐有意向受理银行卡业务的商户,提供商户信息并协助收单机构完成商户调查,商户资料收集、整理与提交等工作,特约商户协议由甲方负责审批和签约。

2.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是指为特约商户安装终端设备,配备业务受理用品,进行操作培训,张贴受理标识,使特约商户能够正常受理银行卡的业务处理过程。

3.特约商户培训,是指对特约商户相关人员(包括财务、收银人员等)进行银行卡受理业务知识培训,使特约商户相关人员了解、掌握受理银行卡的知识和技能,达到提高特约商户银行卡受理服务质量、防范业务风险、创建良好用卡环境的目的。

4.受理终端维护,是指对安装在特约商户的终端设备进行故障排除、参数维护、应用程序升级换装以及终端部件更换等业务处理的过程。

5.特约商户调单,是指调取特约商户相关交易证明材料及特约商户相关申请资料的过程。包括签购单、发票、收货单等交易证明材料,以及特约商户退货申请表、特约商户信息变更申请表、特约商户新增终端申请表等。

6.其他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的服务相关指标和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行业自律规范和市场规则,确保服务水平符合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的收单商户按照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进行审批,与商户签署相关的收单协议。

3.甲方有权决定由甲方或乙方作为所拓展特约商户受理终端的提供方。甲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甲方若与乙方提供受理终端的特约商户终止收单合作,甲方应在收单系统中将该商户置停用并通知乙方进行受理终端撤销,此特约商户不再纳入甲方服务范围。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相关内控制度和业务规范,提供相关合作业务统计分析报表、合作特约商户资料信息、合作特约商户交易签购单等资料,并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调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对于发现问题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进行纠正。

5.甲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对乙方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评价。

6.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要求调整任务总数量、时间进度等工作计划

7.甲方有权在乙方发生以下情形时,与乙方终止服务合同: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收单机构合作资格;

(2)与不良商户勾结进行如虚假伪冒申请、伪卡盗刷、套用、洗钱、分单、虚假交易等活动;

(3)以套用、变造与真实商户类型不相符商户编码等各类手段变相降低刷卡手续费率,恶意争抢客户;

(4)釆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盗取、转移合作收单机构商户或受理终端;

(5)留存、窃取或泄露客户账号、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信息及交易信息;

(6)对商户的银行卡交易进行交易处理,自主设置交易路由、加载未经收单机构同意的程序或改造已经收单机构同意的程序,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

(7)将外包业务进行转包、转让;将特约商户结算资金通过其他机构进行二次清算;

(8)因自身行为严重影响收单机构声誉或给收单机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9)外包服务机构经营范围变更,经收单机构确认已不适合与之合作开展收单业务;

(10)监管机构终止外包服务机构业务运作或营业执照,或外包服务机构被政府机构、司法机构列入破产清算;

(1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自律规定;

(12)收单机构认为需要提前终止协议的其他行为。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缴存保证金___________元,应自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在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乙方过失,造成银行卡清算机构、发卡机构和持卡人资金损失的情况下,甲方可先行从其保证金账户中直接扣收相应款项,并保留对乙方进一步追偿的权利。保证金被扣收后,乙方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补齐差额。合同终止后且善后工作完成,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9.甲方有权将因业务违规或风险原因而终止合作的外包服务机构相关信息报送至监管部门、协会及银行卡清算机构,实现风险信息共享。

10.甲方负责受理终端的主密钥管理工作,并有权监督乙方落实非主密钥管理、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机房安全等各项技术安全要求。

11.甲方负责新特约商户入网的相关工作,包括将受理终端接入甲方银行卡业务处理系统,设置并开通特约商户号和终端号。

12.甲方负责银行卡交易系统后台的维护,并根据银行卡业务规范和时限要求,做好收单特约商户的资金清算、账务核算处理、错账查询和调整等工作。必要时,错账查询和调整可要求乙方提供协助。

13.甲方负责对乙方推荐发展的收单特约商户进行日常风险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和违规特约商户处理。

1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外包业务相关培训。

15.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6.甲方作为收单业务主体的管理责任和风险承担责任不因外包关系而转移。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及市场规则,遵守甲方相关制度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持卡人、发卡机构和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合法权益。

2.乙方负责在与甲方开展合作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制定与合作业务相关的内控制度、操作规程、设备维护规定和服务方案,并送甲方备案。乙方应配备能满足业务需要的足够数量专业化人员履行与甲方约定的合作事项,并向甲方提供业务合作工作进展情况。乙方不得超出甲方授权的区域、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3.乙方如负责收单特约商户推荐,推荐的收单商户需满足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在商户推荐工作中,乙方不得推荐非真实、违规经营的商户,不得伪造商户申请资料,不得主动为商户或协助商户以虚假材料恶意申请入网,不得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不得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不得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乙方推荐的商户给甲方造成的风险和损失,乙方应与商户承担连带责任,除非乙方能证明该风险是由商户自身原因造成的,与乙方无关,且乙方已尽了审慎推荐、严格审查的义务。

4.乙方如负责特约商户维护,须履行以下义务:

(1)负责对其维护的特约商户进行收单受理业务的使用培训和银行卡使用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受理终端的操作使用、保养知识;银行卡识别、受理、风险防范知识;账务处理知识等,培训频率不得少于每(月/季度/半年/年)____次;

(2)提供全天候服务支持和应急处理,应及时响应甲方及其特约商户需求,为甲方及其特约商户解答收单业务相关的技术、业务及账务知识,具备严格的特约商户维护日志登记制度与处理时效考核系统;

(3)乙方应对其负责维护的实体特约商户进行定期回访,回访和巡检频率不得少于每(月/季度/半年/年)____次;做出书面的回访和巡检记录,妥善保留相关记录,并向甲方定期提供特约商户回访记录报告;

(4)接受甲方或特约商户委托,开展账务查询及账务调整的沟通协调工作,以及特约商户调单等工作;如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在接到甲方调单通知后未及时进行调单处理而造成甲方不能在有效时间内顺利完成单据调阅,影响有关业务差错处理而造成资金损失,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5)配合甲方的风险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违规特约商户处理等要求,及时报告特约商户的违规、违法行为,有效降低银行卡欺诈风险;

(6)对交易量较大的重点特约商户,增加培训次数,重点做好收银员的集中培训和跟进培训工作;

(7)乙方如发现特约商户有变更收单机构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做好挽留工作,力争特约商户不流失。

5.乙方如负责终端提供和终端维护,必须满足以下设备及技术要求条款:

(1)乙方保证为此项业务所投入的POS受理终端等硬件设备具备原制造厂商的铭牌、标志,所有设备均应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行业协会、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技术标准和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并通过符合相关技术安全标准的检测和认证,符合制造商公布的质量标准,所有硬件设备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凡出现的任何涉及设备的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乙方釆购的POS等受理终端类型需符合甲方的受理终端相关规定。

(3)乙方应首先确认甲方或其分支机构已与特约商户签署收单业务合作协议书,并确认在甲方收单系统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系统内进行特约商户注册后,再布放POS等相关受理终端。受理终端应在接到甲方的装机通知后____日内完成POS受理终端安装和收银员培训工作。

(4)乙方负责受理终端的安装、测试及开通、日常维护、管理保养、耗材提供和上门配送、设备维修和零配件更换;

(5)乙方应建立POS等受理终端台账,及时向甲方提供布放 POS等受理终端的准确地址等相关信息及变更情况,并将统计数据报送甲方;

(6)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应用软件及操作系统的升级、优化,配合甲方验收、安装;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POS等受理终端进行随意更换、转移或加装,不得对终端程序进行修改,不得自行灌装未经甲方同意的终端程序。对于特约商户提出的更换、维护POS等受理终端的要求,需按甲方要求履行必要的核实程序,以避免不法分子冒充特约商户人员利用POS等受理终端进行欺诈;在POS等受理终端上增加任何增值服务项目,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操作范畴不得违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如乙方过失导致不法分子利用POS等受理终端进行欺诈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乙方应确保接入甲方系统的安全性,若乙方提供的POS 终端、设备、软件等给甲方系统、设备、软件等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转移甲方特约商户资源,即将甲方特约商户转变为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

7.乙方不得参与开展银行卡套用、受理伪卡、洗钱等违法违规活动。

8.乙方应保证甲方特约商户和持卡人相关信息安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存储银行卡***或芯片信息以及银行卡密码、有效期、卡片验证码等银行卡敏感信息。

9.乙方不得生成、管理受理终端主密钥,不得自主设置交易路由或加载未经甲方同意的程序。

10.乙方不得以特约商户名义接入收单机构,乙方不得下挂二级特约商户,乙方不得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

11.乙方应保证为甲方配备专业化人员队伍以提供特约商户业务服务。

12.乙方应每____日向甲方通报特约商户拓展、维护等经营活动的有关事项;及时通报经营活动的突发性事件。

13.乙方应配合甲方接受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以及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检查以及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调查活动。

14.乙方不得侵犯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品牌和商标权益,乙方不得冒用甲方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

15.乙方不得将对甲方服务的事项及承诺进行转让、转包或者变相转包。

16.乙方使用的所有业务资料须经甲方同意,并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归还或销毁。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清算机构业务规章、业务规则及规范,委托外包业务产生的文件资料,如特约商户申请、特约商户协议、交易单据等。

17.乙方不得因提供收单业务外包服务而实际拥有、控制特约商户结算资金,为特约商户提供二次清算。

18.合作终止后,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后续事项。

19.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开展外包业务需要的相关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

20.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按甲方要求履行外包服务的职责后,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报酬。

第四条 特约商户服务费用标准

甲方与乙方协商约定服务费标准:________。

甲方按_______(周/月/季)向乙方支付其提供专业化服务获得的报酬,在________(指定时间)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计算依据。

乙方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

乙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业务合作相关的文件资料、设备、环境等,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

2.乙方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下列条款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里扣除相应的款项:

(1)乙方因违反国家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市场规则及甲方相关制度规定给甲方带来相关损失,乙方应及时改正并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2)乙方转移甲方特约商户资源,即将甲方存量特约商户转变为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合作,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

(3)由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特约商户或持卡人信息泄露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

(4)乙方泄露非主密钥或由乙方原因影响网络、系统、机房等各项技术安全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

(5)乙方对甲方及特约商户或持卡人进行欺诈,如协同特约商户伪造申请资料恶意套取银行资金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中止合作,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特约商户出现涉嫌欺诈及其他违法行为,乙方知晓却不及时向甲方报告,需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6)乙方在特约商户发展工作中,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费用,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受理终端丢失或损坏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相同受理终端购置金额进行赔偿;

(8)在合作期内,若乙方未完成相关服务指标和标准中约定的内容,则扣除乙方服务费用________;

(9)如因商户对乙方服务质量不满意造成甲方特约商户流失或转移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支付甲方此商户上一合作年度服务费________%的违约金;

(10)双方合作终止,乙方未配合甲方处理善后事宜的,则扣除乙方服务费用_______。

3.若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中的条款无法履行,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4.与保密、赔偿损失等相关的条款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变更而失效。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或获得的所有有关对方、商户及持卡人的信息(即“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直接或间接披露的有关披露方商户的相关信息以及与披露方的业务、业务计划、业务战略、销售情况、营运情况、业务关系、财产、营运模式、现有产品或拟开发产品有关的信息,而不论此信息是否由披露方制作。除非该信息是:披露方以书面方式明确注明为非保密性质的信息;或公众已经知晓的或通过公开渠道可获得的信息;或接受方从有权披露该信息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且接受方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

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并不得将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接受方的雇员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必须接触相关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以将此部分保密信息披露给该雇员,但接受方应当告知该雇员相关的保密义务并和其签署与本保密条款在实质上相当的书面保密协议

双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而披露相关保密信息。本条款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继续有效。

第七条 协议的补充、变更与终止

1.本协议签订后如需修改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修改。

2.本协议有效期内除遇不可抗力或协议中规定的原因外,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提交至协会进行调解处理。如对调解结果仍存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佘的相关权利,履行其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____年,如协议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相同期限,以此类推。若一方希望不再续约的,该方应在协议到期自动顺延前至少提前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项下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可通过挂号信邮递、传真、特快专递、电子邮件送达以下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2)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1个工作日;

(3)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4个工作日为送达日;

(4)由电子邮件发送,以发送人电脑系统确认邮件已经成功到达对方邮箱后的第1个工作日;

(5)一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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