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起诉书(精选6篇)

这里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合同纠纷起诉书(精选6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合同纠纷起诉书 篇1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营业部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十八路二十三号

法定代表人:张某某,男,行长

电话: 传真:

邮编:100876

被告:中商企业集团总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十九路八十二号

法定代表人:陈某某,男,董事长

电话: 传真:

邮编:100876

被告:中谷粮油集团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二十三路九十二号

法定代表人:杨某某,女,董事长

电话:010—67890654 传真:010—12345678

邮编:100876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中商企业集团总公司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3000万人民币,利息

万人民币(暂记为从借款日至约定还款日的利息,计算方式为复利计算)。

2、判令被告的逾期利息按当前银行贷款利息的双倍利率计算返还(还款利息从20xx年5月12日至被告付清全部款项日之间的利息后算)。

3、判令被告中谷粮油集团公司对上述款项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

4、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xx年5月12日,被告中商企业集团总公司因经营用款,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原告将全部金额转入被告账户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20xx年5月12日至20xx年5月12日,即借款日

期为6年。为保证还款,原告与另一被告中谷粮油集团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中谷粮油集团公司同意以其全部财产对以上借款及利息提供担保,同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但是,在借款期限届满后,经原告多次催讨,两被告都拒绝偿还借款。 原告认为,原告与两被告分别签订的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均是合法有效的。原告已按合同的约定向被告中商企业集团总公司借款人民币3000万,但被告中商企业集团总公司却未能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还清借款,被告的行为是严重的违约行为。

而另一被告中谷粮油集团公司也拒绝履行其担保责任,根据《xxx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没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被告的行为是严重的违约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基于《xxx合同法》、《担保法》、《民法通则》、《xxx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希依法公判。

人民法院

具状人: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xx年x月x日

合同纠纷起诉书 篇2

原告:钟某,男,汉族, 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北京市xx区xxxxxxxxxxx,电话 xxxxxxxxxx

被告:xxxxx局,地址:北京市xx区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

案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 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金xxxxx元;

2. 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住北京市海淀区xx路xx号,20xx年xx月xx日,被告要对原告住地实施土地开发与房屋改造,遂与原告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合同编号:xxxxxxxxx),协议约定拆迁补偿方式为产权调换。

20xx年xx月xx日,被告与原告联系,说置换房屋已竣工,要求原告回迁。但原告到已建楼盘实地观察才发现,原协议签订时被告说只盖16层,但实际上被告却盖了18层。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被告的加层行为致使原告在签订协议时所预期的房屋状况与被告交付房屋的状况出现差异,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实质上的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被告的设计规划由当初的16层变更为18层,首先要经过北京市规划委的许可,其次要通知原告,以便原告重新行使对回迁房屋的选择权。但时至今日,被告在未履行任何相关告知义务的情况下,就冒然强使原告回迁,并告知如果不及时回迁,到期就收回周转房。

原告本想就上述问题与被告友好协商,达到一个双赢效果,无奈被告一直态度强硬,拒绝原告的合理提议,从而给原告带来了精神和经济上的双重压力。

综上,根据《xxx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保护原告之合法权益。

此致

海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钟xx

20xx年1月20日

合同纠纷起诉书 篇3

诉讼请求:

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安装费共计4000元。

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李xx委托被告杨xx为其寻找进行石膏墙安装的人员。20xx年11月7日,原告经被告杨xx介绍同意为被告李xx所负责的xxx旅馆进行石膏隔墙的安装。在进行安装之前,原告通过被告杨xx同被告李xx协商先预付一部分款项,待安装完毕之后将剩余款项付清。被告杨xx在11月8日支付了预付款之后,于11月12日支付2000元,11月15日支付3000元,之后就拒绝再支付剩余款项。11月22日,原告要求被告杨xx量面积进行决算,被告杨xx不但不予理会,还纠集其他人对原告进行殴打,原告拨打110,经过民警的调解,被告杨xx同意支付一切因原告被殴打受伤所花费的医疗费,并在一周内付清所欠的劳务费。被告杨xx于当场支付医疗费700元后,于12月4日同原告丈量了干活的面积,由此得出原告所安装石膏墙的面积为平方米,安装费为元,医药费共计元。双方经过协商后约定剩余的欠款为4000元,由被告人杨xxx支付。但时至今日,被告一直未支付剩余的欠款4000元。

综上所述,原告为二被告进石膏墙的安装,实质上在原告与被告间已经形成了雇佣关系。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原告享有法定的权利,被告李xx最为雇佣方,被告杨xx作为直接负责人拖欠安装费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公正裁决为盼。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xx年x月x日

合同纠纷起诉书 篇4

郭xx,男 ,xxxx年10月5日生,汉族,xxxx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住xx区xx小区x栋x单xx室,电话:xxxxxxxxxx。

张xx,男,xxxx年12月8日生,汉族,xxxx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住xx区xx路xx号x栋1单元xx室,电话:xx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姚xx,xx卓勋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xxxxxxxxxxxx。

被告:xx市天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区大桥路14号。

法定代表人:张xx,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彭xx,男,xxxxxxxxxxx年2月9日生,汉族,现系xxxxxx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住本市南环路长兴小区38栋东单元201室。电话:xxxxxxxxxxx。

诉讼请求:①依法判决二被告于xxxx年4月9日所签“解除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合同补偿协议”无效;②判决第一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2010年7月8日,我公司(xxxx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与第一被告签订了一分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合同,该合同明确约定,我公司以原老厂区域内约50亩(规划面积约150亩)土地作为实物出资,作价5000万元;第一被告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保金1000万元。我公司办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时再交1000万元,开工前其到位资金不得低于3000万元;第一被告负责资金筹集和投入工程总投资约16亿元。但拖到7月28日第一被告才分3次向我公司转付了1000万元保证金。其中该公司转付的仅为300万元。同年8月13日,我公司召开董事会,鉴于第一被告迟延支付保证金及该公司的实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董事会研究决定解除合同。并决定由第二被告通知第一被告法定代表人。当月29日,我公司还致函给第一被告,于5日内将履约的资产方案或提供投资担保情况送我公司,由我公司董事会考察研究。否则,我公司将终止合同,将保证金返还。9月1日,该公司在函中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提供履约能力情况方案和履约的资产保证金。9月7日,我公司根据合同法第68、69、94、96条之规定,通知该公司解除合同。此后,该合同便依法解除。该公司若有异议,就应根据合同法第96条之规定和合同第8条之约定,向xx市xx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但却没有反应。10月21日,我公司将该公司转入的300万元退还,并于10月28日致函该公司,请通知汇入700万元的当事人持相关证明到我公司办理取款手续,该公司不予理睬。我公司出于无奈,便于12月28日向xx区法院对该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当月20日,该公司曾打印报案材料给xx区公安分局,认为我公司是非法占有该公司资金,又来函告知其公司要解除联合开发协议,是一种完全的欺诈行为。对我公司进行诬告陷害。但该局审查后并未立案侦查。

xxxx年6月8日,我公司新的合作人西安新澳能源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凯又以合同诈骗为由,对

合同纠纷起诉书 篇5

随着时代永不停歇的脚步,许多新生资源在社会中涌现,其中一种资源相当“惹眼”——共享资源。仿佛就在一夜之间,共享单车、共享书店,共享篮球……从天而降。共享时代扑面而来。

共享单车

提到共享一词,共享单车可谓必不可少。马路旁边红色的摩拜、黄色的ofo,成为了繁华都市的一道风景线。我可喜欢共享单车了,因为受益良多。记得以前从学校回家,每次都要坐2站公交车。除了车站等待时间不说,上车和下车后也要走上好一段路程。自从有了共享单车,一切都便捷起来。不仅省下了等车时间,还免去了一大段“长途跋涉”。骑自行车回家只要十五分钟,共享单车为我在学校和家之间构建了“快捷通道”。

共享单车还为生活在大都市的我们解决了麻烦的停车问题。每次和父亲出去吃饭,总会为停车的事情弄得焦头烂额,以至于影响到吃饭的胃口和心情。两辆停在家门口的共享单车轻松解决问题,一路上我俩悠闲自在,凉风习习,倒有着说不出的惬意。无需顾念停车一事,心理负担小了许多。

共享单车为我们提供了便利,也让我们亲眼目睹了科技发展之迅速。

共享书店

共享书店的出现,让人们不再是低头看手机一族,而是利用碎片时间看书。随着城市交通的日渐发达,许多人喜欢地铁出行或巴士出行,可往往路途中时间会白白浪费掉。共享书店的出现,让人们能好好利用这部分时间。这一点我深有体会。

每一次出门时,我都会经过家门口等爱心书店,从中选一本书带在身边阅读,不仅消磨了路上等候的时间,也提高了我的阅读量。共享书店的意义重大,每一本书都是循环使用的,转经千家万户,将书的价值发挥最大化。

我还有过一次捐书的经历。我觉得有一本书文笔生动,诙谐有趣,于是我就捐了出去,图书箱的荧屏上跳出来一段话:“感谢您对图书的一片真诚。愿您的书经过千人之手。”我感觉到有一种奇妙的情思在我心中化开,这是文学给我的力量和我对文学的一片炽心。

共享书店让我们感受到科技为这个世界创造了太多的美好,增添了非常奇妙的光彩!

“共享”为这个世界提供了巨大便利,也改变着人们的生活理念,让我们敞开心扉迎接这充满色彩的新时代!

教育局领导: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改变教师的教学观念,适应新课改背景下的课堂教学,经学校研究决定,拟抽调部分语数教师赴杭州参加千课万人第二届全国小语、小数生态课堂教学研讨观摩活动。...

1. 作为刚提上来的主管,责任心强。能起带头作用,在要求别人的同时,可以严格要求自己,对员工很关心。2. 该员工工作表现为人处世各方面都比较优秀。工作能吃苦耐劳,任劳任怨,进取心强。...

1. 该员工平时工作能将自己的能力充分发挥出来,不仅工作认真做事效率好,而且上班的纪律也很好,值得各位同事学习望各位同事以以上人员为榜样,在今后的工作中,把自身的发展与公司的发展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一起创造什么什么公司辉煌的明。

1. 该员工平时工作仔细、认真、负责,不但执行力强,且工作配合度也好,有积极向上的工作心态,能主动协助其他同事工作,并且能按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相关工作!2. 该员工平时积极向上,不仅配合度较好,且平时工作表现也很努力,在工作时。

1. 好动是你的天性。学习自觉,同学之间友好相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作业按时完成,但字迹较差,希今后改掉这点坏毛病,争取更大的进步。2. 好学的孩子。...

该论文阐述了财务分析问题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认识到该课题的写作意义。论文概述了拟研究的基本内容,确立了写作思路,研究途径与研究方法切实可行,符合撰写要求,同意开题撰写。...

许莫然:你,学习成绩拔尖,但从不骄傲自满;处处遵守纪律,但依旧天真活泼;平时说话细声细气,但课堂上能响亮地回答问题。老师打心眼里喜欢你!如果你能重视体育活动,多参加体育锻炼,就能使文静的你更添朝气,那么你一定会表现得更棒! 赵慈。

20xx年11月12日,乔主任带领我校的七位教师到环县红星小学去听课学习。我听了一节数学课和一节语文课,真的是感受颇深,受益匪浅,让我充分领略了课堂教学的无穷艺术魅力。现就这次学习谈一谈自己的点滴体会。...

合同纠纷起诉书 篇6

起诉单位:(全称):xxx市xxx县xxx建筑公司

企业性质:集体

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

流动资金:169. 5万元

何时经何部门批准开业:xxxx年xxx月份经xxx县基建局批准

地址:xxx县xxx乡xxx

开户银行:xxx工区历下办理处。帐号:xx

法定代表人姓名:xxx 职务:xx

被告单位(全称):xxx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

地址:xxx市xxx路xxx号

事由: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拖欠工程款纠纷

事实和理由:

xxxx年xx月xx日,xxx县建筑工程总公司xxx公司(原告,以下简称乙方)同xxx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被告,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标的是乙方为甲方修建教工宿舍楼两幢。承包方式是"议标形式,也工包材料".承包额为495125. 74元。开工日期定为xxxx年xx月xx日;竣工日期定为xxxx年xx月xx日。合同签定后,乙方按时将设备机具等运进工地,但甲方因工地、图纸等原因没有同有关单位交涉好,直到xxxx年xx月xx日乙方才正式开工。在长达一百七十七天之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开进工地的70余名职工无活可干,机具设备长期双里无用,给乙方经济上造成损失达元。甲方虽然承担了元的误工费,但尚有57979. 30元到今有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两幢宿舍楼建筑安装工程竣工后:于xxxx年xx月xx日,乙方又同甲方签订教学楼工程的施工合同书。教学楼工程于xxxx年xx月xx日完工。三幢楼均经xxx市建筑工程质童监督站校验合格交付被告使用。

工程结算书经甲、乙双方审定后,交xxx市建设银行校准定这杂,双方无任何争议。甲方应依合同书之规定与乙方结清工程款,但至今甲方仍拖欠乙方工程款元。

从xxxx年元月开始,甲方要求乙方为其零建工程拖工。经多次协商达成协议,乙方又为甲方修建了汽车房、锅炉房、坝墙等多项零建工程。但价值174551. 87元的工租款至今不与乙方结算。因甲方一再拖欠乙方工程款,致使乙方工人工资长期不能支付,被迫于xxxx年xx月底撤离甲方工地。

为了收回甲方拖欠的工程款,乙方组织专人多次与甲方交涉。开始,甲方以工程资料不全为由予以推拖,乙方只得将自己的全部资料复印交给甲方。后来,甲方又以有关建材差价不合理为由拒绝支付原宿舍楼、教学楼所拖欠的工程款,并推而广之,拒绝审核乙方后期施工的全部零建工程的结算。

综上所述,甲方违反合同书的约定,单方面地推翻合同书规定的有关条款,无理拖欠乙方工程款给乙方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民法通时》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经济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一至五款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第十三条第二项一至五欲规定: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贵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诉讼请求:

责令甲方偿付工程款和赔楼乙方经济损失:

(一)付清宿舍楼、教学楼拖欠款元

(二)结算零建工程款:174551. 87元减去甲方垫付的材料款元,应付给乙方工程款元

(三)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xxx年至xxx年度拖欠款的滞纳金54595. 88 元;xxx年xxx月至xxx月设备闲置费57979. 30元

以上三项合计,共242006.83元。

此致

市xxx区人民法院

起诉单位:xxx县建筑工程总公司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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