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农业经营管理服务合同书(实用3篇)

工农业经营管理服务合同书(精选3篇)

工农业经营管理服务合同书 篇1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乙方:1.经办人姓名(中文) 性 别:

居民身份证/护照号码: 移动电话:

2.公司名称:(中文)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

联络电话:

联络通信地址:

石柱五方国际商贸城是集“投资、开发建设、招商运营”于一体的新建大型综合性专业市场,有明确的业态规划,全新的商业市场由开发商、政府和业主共同培育,共谋发展。依据全体商铺所有权人(业主)授权委托,甲方对石柱五方国际商贸城进行统一管理和经营。根据统一规划的商业业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入驻石柱五方国际商贸城经营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经营业态

1-1该商铺使用状态为 ,乙方入驻的商铺位于 石柱 五方国际商贸城 栋 ,面积为 平米。用途为 商业 ,经营展示的品牌为 。

1-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商铺的编号、使用状态、用途和经营的品牌、类别和模式。甲方有权允许其他经营户在本市场内其他区域经营与乙方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1-3 乙方声明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对使用区域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包括但不限墙体、地面、天花板、水、电、通讯、空调、燃气等设施的各接口、布局和容量限度等内容已有充分了解,并同意接受该现状作为甲方交付使用的标准。

第二条 经营期限及续期

2-1 该商铺经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 经营期限届满,乙方如欲续约,至少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续约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续约协议;若乙方未在前述期限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或乙方申请续约,双方续约条件无法达成一致的,则本合同在经营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乙方应无条件将该商铺恢复原状(交付使用时状态)或甲方认可的状态。

2-3 经营期限届满后,若双方未达成书面续约协议而乙方擅自继续占用经营区域的,其占用不能视为本合同的延期或续订,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日费用 2 倍计算向乙方收取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第三条 费用的收取

3-1收取的经营区域费用按建筑面积计算,具体金额如下:

商铺编号(起)商铺编号(止)建筑面积(㎡)收费标准(元/㎡)金额

(元/月)备注

合计(三年)

3-2本合同3年的费用支付方式为:签定本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交清 1 年运营管理费、市场推广费(大写) 元整(¥ 元)费用。

3-3本协议签定当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大写) 元整(¥ 元)履约保证金、交纳(大写) / 元整(¥ / 元)水电保证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欠款、索赔或处罚,甲方有权决定是否以保证金代为支付有关款项,乙方不得提出异议。期限届满,若乙方已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3-4 若乙方拖欠费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

3-5 乙方费用以现金/转帐/其他方式支付给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到账为准。

第四条 经营商铺的交付和返还

4-1 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内自行前往本商贸城与甲方办理经营商铺的交付手续,并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4-2 对需调试的设备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调试后,由乙方接收。

4-3 水费、电费等,装修进场日前的费用为甲方负担,进场后装修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双方在装修进场日应对有关度数、费用清单进行签字确认。

4-4甲、乙双方代表就经营商铺进行物业交接并在交付凭证上签字,视为经营商铺已交付。

4-5乙方没有按本合同4-1条款派员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甲方已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经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经营期限自本合同4-1条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4-6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确认或接收的,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未接收的,视为经营资产乙方已接收。正当理由是指合同项下经营资产不符合同约定且将影响乙方正常经营或收益的。

4-7乙方同意,虽然甲方负责完成的上述交付标准存在一定瑕疵,但并不影响乙方进场开始装饰装修工程的,则视为该房屋符合相关交付标准,而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场后继续对上述瑕疵予以修补和完善。

4-8双方特别确认,乙方进场开始或准备开始对该房屋的装饰装修工程,或乙方已实际接收该房屋的,视为该房屋符合交接条件。尽管如此,对未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行为,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将该房屋恢复至施工前状态,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4-9本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终止后,甲方有权自行决定要求乙方应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当日,将该经营商铺保留装修现状或恢复到可以正常使用原状交还给甲方,并须与甲方办理有关的交接手续(乙方逾期未搬离及未拆走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如选择恢复原状,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全部承担,如选择保留当时装修现状,则乙方在交还经营商铺时不得损坏装修,且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的装修补偿。

4-10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的次日起10天后,不论乙方是否已办理完交接手续,甲方有权直接接管该经营商铺,并可开锁、换锁、进入该经营商铺或搬迁该经营商铺内的任何物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五条 税费

5-1甲方收取的费用要向乙方开具有效的收费凭证。

5-2乙方在该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业务所引起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5-3因签订该经营协议而产生的登记备案费用和管理费(若有)由乙方承担。

5-4乙方不得拖欠相关税费,经营期满,乙方未缴清应交政府部门税费以致影响后续商家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代为缴纳,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甲方按本协议向乙方提供约定的经营商铺,确保本市场的正常运行。向社会大力推介和宣传本项目专业市场,实质提升本商贸城的市场知名度和声誉。

6-2在房屋及房屋附属设施的保修期内,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及附属设施的质量进行保修,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

6-3甲方可根据市场整体需要,对市场业态布局及经营位置进行调整。

6-4 负责本市场的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安全防火教育。

6-5本合同有效期内,经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甲方通过股权或其他协议安排而控制、共同控制、共同受控的关联公司和个人。

6-6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无需事先通知乙方即可出售或抵押该经营区域所属的房屋。现乙方明确地声明:放弃任何关于房屋优先购买权的被通知权、房屋抵押权的被通知权及购买该房屋的优先权利,并对如可能发生抵押予以全部接受无任何异议。惟若在经营期限内甲方行使前述权利,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合同出售或抵押该房屋,则甲方应通知受让人或抵押权人该经营区域已属乙方经营的事实;乙方同意,仅该受让人有权继续行使及履行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义务,甲方无须向乙方作出任何补偿。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7-1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在本协议第1-2条规定的核准经营范围内独立从事合法的经营,遵纪守法,不得超范围经营、跨区域经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负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7-2乙方必须按时按协议第三条约定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7-3乙方必须及时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需提供注册商标、厂家授权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保证经营产品三证齐全,保证产品质量优良。

7-4 乙方在经营期内应妥善使用和维护公共设施,爱护公共财物,自行负责商铺经营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证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缮或赔偿。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乙方对商铺进行装修或改造必须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过甲方同意并交纳装修保证金后方可实施,并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装修管理规定,装修拆除和恢复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整体企业形象(商品展示、营业秩序等),不得将经营场地作为仓库,须文明经商,公开竞争,不得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乙方不得无故停业,以保证市场正常运作。

7-6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市场业态统一规划方案。甲方对市场整体区位业态进行调整,若需调整乙方所经营的商铺位置时,乙方无条件地服从甲方的调整,本合同其它条款继续履行。若发生费用,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乙方自行要求改行经营,经甲方书面同意的,甲方按整体规划给予乙方调整区域,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7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无权将商铺的任何部分转让、分租给他人;不得将该商铺范围内的一切装修、设备、物品等的所有权或其他与经营相关的权利转让给他人或作为抵押;亦不得将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他人。

7-8乙方需积极配合经营管理公司不定期举办的各种经营推广活动,公共部分广告需与甲方签订合同并缴纳相关费用后使用,广告牌的内容、制作、安装需事先报甲方书面审核后才能实施。

7-9乙方必须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及承担消防责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因乙方在物业内吸烟、私拉乱接电线电器,将明火、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场、装修违规操作等引起的火灾事故,其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7-10甲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市场经营管理等相关规定为本合同有效附件,乙方保证严格履行。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按相关规定扣除保证金。

第八条 责任

8-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的,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当于六个月固定费用的违约金。

8-2 如该经营商铺因遇城市建设需要被列入土地批租、房屋动、拆迁许可范围或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双方均应无条件终止本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8-3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商铺毁损或造成商品损失、人员伤害的,双方互不为对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成,由经营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除正在进行裁决的有争议条款外,本协议的其他条款继续执行。

第十条 通知

甲方向乙方提供约定送达地址寄送邮件,无论乙方是否签收,自特快专递寄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视为已经送达,由乙方雇员签收或直接张贴乙方承租的经营场地门口,视同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

11-1本合同只约束甲乙双方,不涉及其他人。甲方应依据本协议之约定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

11-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工农业经营管理服务合同书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在经营上认真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更好地为工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

2.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模范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

3.按规定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

4.加强对职工的培养教育,做到文明经商。

二、乙方的自主权:

1.经营自主权:有权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多渠道采购商品,扩大经营,增加服务项目。

2.财务管理权:有权按照_________区公司“关于经营责任制单位财务开支权限的'规定”开支商品流通费,维修费,物品购置费等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的处理。

3.人事管理权:有权在上级批准的编制定员和劳动计划范围内,确定机购设置和人员配备。根据国家招工政策招收职工,招用合同工。

4.物价调整权:对残损变质商品有削价处理权,每次,每类商品有_________元的批准权。

5.工资、福利、奖惩权:按国务院颁发的规定,有权给予职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行政处分。需要给以降级、减薪、降职、撤职、除名、开除留用以至开除处分的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报公司批准。

三、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法:

乙方完成承包利润定额时,按平均每人_________元发放奖金,超额部分按_________分成计算。即上缴国家_________%,企业发展基金_________%,上缴公司_________%,集体福利基金_________%,职工分成_________%。

四、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1.及时传达和贯彻党和上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如贯彻不及时造成经济上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提供现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交乙方使用,不能随意调用。

3.根据实际情况经甲方批准购置固定资产,资金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完不成承包基数的扣罚办法

乙方完不成利润定额时,按其差额的百分比以同等比例从平均每人_________元中向下扣除.发放时再以规定的考核标准积分计奖。因经营不善造成亏损时,适当扣发当月工资,最多不超过扣除基本工资总额的20%。

六、附注:

1.签订合同的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协议,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宣布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时,必需由签订合同的双方经过共同协商,并征得监督部门的意见。

3.遇有国家,地方物价部门调整了商品,服务项目及主要原材料价格,或国家税制改革,税率调整对企业经营有较大影响,根据上级规定调整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主管人:_________主管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农业经营管理服务合同书 篇3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国)、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至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_________、_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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