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阳光房出售合同书合集3篇

商品阳光房出售合同书(通用3篇)

商品阳光房出售合同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 , 族,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 , 族,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

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_____楼的露台改造成阳光房,乙方为甲方楼下住户,现双方协商就该房产做出以下约定:

1、 就甲方扩建的部分,乙方不再干涉要求拆除;

2、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_____元,(大写人民币 _____元整)。

3、如果日后乙方将乙方居住的房产出租、出售,乙方应将甲方所建阳光房之事宜告知租赁方或者购房方,并与之协商沟通,书面告知其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甲方建设、使用阳光房的行为。如果乙方未尽上述告知义务,甲方因此就阳光房的使用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一切损失费用(包括不限于拆除费用、诉讼费等),并由乙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_____元(大写人民币 _____元整);

4、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协议的内容,甲、乙双方均予以确认并表示无异议。

5、双方约定以下地址为送达地址:

甲方: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 。

6、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并捺指印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捺印):__________ 乙方(捺印):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商品阳光房出售合同书 篇2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_____区/市(县)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土地用途为:_____。

1、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____》【暂定名】【现定名】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_____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_层。

2、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

现房产权登记备案号为_____。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路_____幢(号)____层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_____

1、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是【非封闭式】。

2、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米。

第三条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元。

(大写):____。

根据甲方暂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暂定为人民币_____元。

(大写):____。

第四条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

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第五条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青岛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2、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包括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

3、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包括_____%),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4、乙方行使上述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第六条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工程(形象进度)已建设到_____。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房款交付于甲方的预售款监管帐户(预收款监管机构:_____、账户名称_____、账:_____)。

预收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

第七条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万分之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逾期超过____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1、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__%,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

3、如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不足赔偿的,甲方有权追索。

4、甲方如行使上述解除合同权的,应当自合同约定之乙方应交付房款期限届满止的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没有通知或逾期通知的,视为放弃权利。

第八条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_____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

1、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_%违约金。

第九条甲方不得擅自变更已经与乙方约定的小区平面布局,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如不能恢复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违约金

第十条甲方应当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将取得的商品房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以及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发生时采取了适当救护措施,并在_____日内书面告知乙方的;

第十一条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逾期超过____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案追究甲方责任: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该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在交付之日前____天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

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房屋交付的标志为_____。

1、在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2、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

3、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所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未按期接收房屋,从甲方通知的乙方应当接收房屋之日起承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并承担该房屋毁损灭失的全部风险;

(2)如果由此导致甲方承担其他连带责任,甲方除按照承担连带责任的实际损失进行追讨外,另可以按日追究乙方合同总价款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甲方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如因甲方的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项处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在产权登记中应当履行的义务成就的,应当向乙方发出办理产权登记的书面通知,自乙方接受通知之日起_____日内,若乙方不履行其在办理产权登记中所应履行的义务,导致产权登记迟延办理或无法办理,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如乙方未按约定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

乙方接收催告书后,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至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甲方保证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该房屋没有甲方设定的抵押权,也不存在其它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如房屋交付后出现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第十六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系验收合格的房屋。

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_____倍给予补偿。

如主体结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双方商定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应当共同委托本市(或者国内)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共同检测的书面意见后____日内,另一方不作答复的,视为同意对方可以单独委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同意该机构做出的书面鉴定意见。

第十七条该房屋交付后,房屋权属证明办妥前,乙方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第十六条第二款的方式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第十八条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起_____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__%,在退还房价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十九条自该房屋验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

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之规定,在本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条甲方已选聘_____物业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因该房屋规划用途为_____用房,甲乙双方已签订了《_____使用公约》

第二十一条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

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甲方与_____订的编号为_____的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本合同甲方的)与该房屋相关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项下乙方享有的权益(房屋期权),乙方可以依法转让、抵押。

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权利时,甲方应予协助。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采用用书面形式,且首先采用直接送达方式送达,直接送达不能、或者另一方在省外、国外的可采用挂号邮寄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于另一方签收时视为已送达;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____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若邮件被退回的,可以使用我国法律所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

第二十四条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的正文、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中的填空部分,手写体与铅印或者固定格式(如图章条款)不相一致的,以手写体为准。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要求索赔。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双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负责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若甲方逾期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如发生协议解除本合同的事实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天内双方持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到_____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_____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本合同壹式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_____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阳光房出售合同书 篇3

甲方(负责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就甲方修建私人住宅的建筑工程承包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王昌彦框混结构住房(共五层,顶楼坡屋面)。

2、工程地点:高新区永兴镇华裕路社区居民区内。

3、工程承包方式:甲方购买主材,乙方总包人工、周转材料、机具设备和辅材等。

4、工程承包范围: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草图),按照政府和甲方要求进行房屋基础、土建、装饰、水电及附属配套工程施工(含水塔、散水、室内回填,门窗除外)。乙方须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特别要求及说明:

①基础开挖深度及宽度按施工图及地质情况现场确定。基础施工含基础槽挖掘和土方回填、夯实。

②楼板要求层层现浇(包括楼梯、坡屋面)。门、窗过梁乙方现场制作。

③全部给排水、电气、弱电的电视、电话,防雷接地等。按施工图及甲方现场确定位置及数量进行施工,所需安装设备甲方现场确定。

④内墙及天棚全部抹灰,外墙正立面和侧立面(含梁、构造柱、雨棚)、背立面全部贴面砖。一层地面铺垫层上做水泥砂浆地坪(一楼卧室除外),一至五层卫生间及厨房地面全部贴防滑地砖并做防水处理、内墙面满贴内墙瓷砖。一至五层除上述做法之外的楼地面(含楼梯)全贴地板砖及踢脚线。坡屋面铺贴彩瓦和脊瓦并做防雷设施、防水处理。门窗补边。

⑤每层卫生间便器、地漏等安装。

⑥化粪池制作。

⑦工程内容如有变动,则变动后相关施工费用相应扣除,具体单价以市场价为准。

5、工程质量等级:

达到施工规范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在施工中个别部位若达不到质量要求的,返工重做。所造成的材料、人工损失均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经整改后还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发包,并按乙方已完工程人工费的50%结算清理出场。

6、合同价款:

本工程人工费按竣工房屋建筑面积以215.00元/平方米(大写:贰佰壹拾伍元每平方米)包干计算,含安全施工费及其它各种费用在内。此价格包括门窗补边、配合费及施工过程中的零星项目人工费在内。建筑面积按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

7、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草图)。

2、组织建筑材料及时到场。

3、负责施工用水、电的接通。停电除外。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依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图纸、政府和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所指全部工程内容。

2、提前7天向甲方提供购买材料计划单。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合理、节约用料,严禁浪费。乙方每天完工后清理墙角灰,做到工完场清料净,并按常规要求配比施工。在施工中若发现造成材料损失、浪费,甲方有权责令整改并罚款,在支付款中扣除。

3、工程施工所需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以及安全防护设备、用具,如:架管、架板、搅拌机、升降设备、模板、模具、斗车、振动棒、焊接机、撮箕、桶、防护网等及焊条、切割片等辅材全部由乙方自行解决。

4、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保卫,安全文明施工。一切施工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5、乙方自行解决其员工的工资、劳保、保险、吃住生活等。

6、工程不得转包。

7、按时竣工。除特殊情况外,逾期则按500.00元/天扣除包工费。

四、付款方式和工程保修:

1、付款方式:甲方垫付基础挖掘费(具体数目待定,并在第一次付款时扣除)。一层完工,支付贰万元。主体完工,再支付叁万元。施工结束后,除质保金外予以结清。以上付款均在工程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支付。施工期间概不借支。

2、工程保修:工程质保终身,保修期一年。工程质量保修金4500.00元(大写:肆仟伍佰元整)。质保期内房屋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进行返工或维修。若在规定时间内乙方未到场维修,甲方有权另请施工队维修整改,所发生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五、违约责任:

凡违反以上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赔偿违约金,为总人工费的5%,损失另计。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城建办备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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