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合同【实用4篇】

不锈钢合同(精选4篇)

不锈钢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购买内衬不锈钢镀锌钢管及卡箍配件等材料,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采购范围及合同价款:

1、内衬不锈钢镀锌钢管报价表

2、配件报价表:外层管件为济南”迈克”牌

3、合同报价表中的材料、配件等单价为固定单价,一直沿用至整个工程竣工完成。合同报价表中的管材数量为暂定量,结算时按最终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合同价中应包括材料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市场价格风险、供货期影响等一切费用,必须保证一次通过竣工验收。

4、材料检验试验费已含在材料单价中,不另外计算,包含必要的第三方检测费用,检测内容及项目执行国家或地方相关检测规范。

第二条制造和质量标准:

1、制造和质量标准:执行《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执行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92-20xx》及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及本工程要求的技术条件。

2、乙方保证所供材料、配件是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优质产品,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要求、系统功能的要求及国家和部(行业)有关标准进行制造和检验。

第三条交货与验收:

1、应于合同签订10天内实现供货。分批送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通知以传真形式发出后10天内交货)。乙方应满足招标方临时补货或其他合理的特殊状况下的供货以保证不因此造成工程施工停工和待料。

2、交货地点为芜湖市侨鸿滨江世纪广场工地,卸车由甲方指定的施工单位负责,若卸在非甲方指定地点,则不予计量且视乙方违约并追究其责任。

3、材料进场后,乙方应在验货前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保书、材料检测报告、质量标准复印件等供甲方及监理备案。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才能用于本工程,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对乙供材料配件的认可并不免除乙方对所采购材料配件的质量责任。

第四条货款支付:

1、分批量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每月上旬结算上月供应货物账款(零星补货应纳入分批量结账,不对此单独结算,),双方按实际签收数量进行结算(须加盖甲方指定施工方项目管理部印章及施工方指定负责人、芜湖侨鸿滨江世纪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部印章及甲方指定负责人共同签章方为有效)。

2、结算完成后15日内支付分批量货款的95%,保留货物总价5%为质保金。

3、本工程质保期为2年(以质监站竣工验收备案完成起算),自规定质保期开始(见第3.3款定义),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经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字确认后无息付清余款。

4、质保金每次付款时须经甲方以及甲方授权的物业公司联合签字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双方无异议后,则无息付清该阶段的余款。

5、乙方每次收取付款时,均需提供相应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

6、合同签约时乙方缴纳人民币捌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该款在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完成后一月内无息退还。

第五条保修:

1、乙方保证不会因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材料配件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2、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未到现场维修,甲方将另行安排人员维修,由此发生的费用,不需乙方确认,直接在质保金中扣除。乙方还需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天内送货到现场指定位置,逾期交货(不可抗拒原因除外),乙方应向甲方按该批次货款的`1%/天支付违约金,并且承担因延误交货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2、如乙方超过交货期20天不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赔偿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损失。

3、其他违约责任的约定:协商解决。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工程合同签订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合同订立地点:南京市金鹰国际商城H层

第八条以下内容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含其他形式的书面文件)、澄清及回复文件

2、合同附件1:内衬不锈钢管及配件等材料报价清单(共页)

第九条、其他:

双方约定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乙方:____

住所:____住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

委托代表人:____委托代表人:____

__年__月__日:

不锈钢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新时代电器2、3楼营业区电梯周围不锈钢扶手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就相关事宜达成了共识,签订如下不锈钢工程合同条款:

一、包工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

二、材料要求

1、此不锈钢工程合同全部用料均为优质不锈钢料,必须按甲方确认的材料规格用料,保证管径、管壁厚度符合用材要求。

2、楼内楼梯防护栏用料由乙方提供:型号304 ,管壁足0.8㎜ , 立柱管径ф51㎜ ,扶手管径ф63㎜,横撑管径ф32㎜,立撑管径ф22㎜。

三、质量要求

1、必须按甲方要求施工,保证式样、规格尺寸一致。

2、不锈钢焊接口为全口径满焊,不得漏焊。焊口必须平整,焊口表面作打磨处理,不能有毛刺,要有较高的`光洁度。

3、不锈钢表面不能有划痕及凹凸。

4、地脚安装必须牢固。

5、与墙面、地面接触处,必须加扣压盖。

6、楼梯转角处转弯自然、匀称,弧形角度统一。

四、工期要求

全部工期为 天,从双方签订不锈钢工程合同之日起,按日历天数计算。乙方自签订不锈钢工程合同之日起天内准备制作好所有材料,听甲方通知入场安装,必须确保在 天内安装完工。

五、工程价款

包工包料380元/M。以上费用为主材、辅料、工时费等全部费用,即成品费用。此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工程总价款待完工后,现场量尺,据实结算。

六、付款方式

按工程总价款的5%,留取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三个月,待质保期满,甲方将此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七、相关约定

1、乙方应加强对在甲方现场施工作业的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培训与教育,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杜绝违规作业,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如果出现人身安全事故,其责任与赔偿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2、乙方应强化对现场作业进行严格的防火管理。电源线路与插坐插头等按技术规范配置。任何人不得在楼内吸烟、用电饭锅、电炉子、电褥子等设施。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火灾等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3、乙方要加强对员工进行珍惜劳动成果成品保护的教育和管理,施工过程中,对其他工程队及其他工种的成品、半成品工程要注意保护。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除和破坏已完工工程。乙方施工人员如果施工过程中,对成品、半成品工程造成损坏,乙方应赔偿经济损失。

4、乙方应注意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及时清除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如果不及时清理,甲方将安排人员清理,其人工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不得在楼内便溺及泼水,未经相关人员同意不得动用甲方或第三方材料及物品,不得挪用防火设施、照明设施、安全防护设施,不得向室外楼外抛弃杂物,凡违者甲方将对当事人进行经济处罚,罚款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本不锈钢工程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不锈钢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向和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不锈钢工程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日期:

不锈钢合同 篇3

需方(以下称甲方):

签订日期:

供方(以下称乙方):

签订地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定做用于的不锈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按照甲方订货要求提供以下货物:

1:不锈钢地脚线及修边线2:信报箱3:电梯门套

二、数量、单价及合同预算金额

备注:

1.以上表格所涉及的数量、尺寸、规格依据甲方所提供的加工图纸为准,此图纸将作为附件一附于此份合同后。

2.此报价包括为成品加工价,已含括刨坑、磨边、抛光等加工费用。同时此报价已含贴膜、包装及到广州运费。不含税,如需含税则另加5%。

3.以上三类产品中,地脚线、修边线及信报箱仅供材料,不包安装。电梯门套为包工包料。

四、加工及验收:甲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提供完整,尺寸

准确无误并由甲方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加工图纸给乙方按图加工。不锈钢材质按304执行,所有供货不锈钢板的板材材质及厚度必须符合1220-92「84」及189等国家及行业标。包装采用保护胶纸保护、纸皮(或泡沫纸)包装(运输途中产品保护由乙方负责。货物经甲方验收后,交由甲方负责保管。

五、验收手续:供货方货到现场,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只对外观可视面进行有无表面保护膜破损导致划伤或挤压变形验收及对数量进行核对签收,甲方在安装过程中发现存在工艺质量问题时通知乙方后,乙方须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鉴定,情况属实的情况下乙方需无条件对存在问题的产品进行更换。

六、乙方送到现场之货物,甲方授权为指定签收人,若授权有变更,以甲方书面函告为准。

七、付款及结算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订金给乙方,定金最后一批货款冲抵结清。(2)乙方在发货前把发货数量清单传真给甲方确认,甲方在确认后签字回传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货单确认的当天发货。货到工地后经甲方抽样验收后,如送材料为本合同第一条款中第1、2项材料则甲方支付该批货款给乙方。如所送材料为本合同第一条款中第3项材料,那么乙方需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结算货款。(3)甲方付款方式可为支票或网银结算,收款账户为乙方指定账户。甲方支付现金的收取人必须出具乙方授权委托、收款并须加盖公章。乙方在收取甲方支付的支票或汇款结算的金额时,必须提供等额的相应票据,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材料款项。

九、乙方责任及违约责任:按时保证质量交货,提供产品质量合格

证及产品质量保证书,乙方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均视为该产品不合格,甲方有权保留追究乙方相关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之权力。乙方产品不能按时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暂定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暂定货款的20%;乙方产品若连续出现批量或严重不合格及供货逾期超过十天严重滞后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甲方责任及违约责任:负责工地现场的数量清点验收。按合同规定日期支付货款,否则每日按逾付金额的1‰偿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暂定货款的20%;

十一、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严重自然灾害、战争、瘟疫)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货物的处理方法,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十二、图纸及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该单项工程所有图纸,乙方需安排设计到现场测量出图,在接到甲方要求一天内到场,在每批加工图纸上须经甲方盖章或其委托人签名方为有效。

2、甲方确定的加工图纸需变更时应在乙方未生产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应当赔偿乙方因此承受的实际损失(当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指令时,乙方已经开始生产的,应立刻停止生产,否则甲方不予以承担责任及损失)。

3、因甲方确定的加工图纸不清楚,经乙方审查(须在收到图纸后二个工作日完成)书面通知仍不能修改,致使乙方无法生产的,乙方供货期顺延,乙方无需承担由此造成逾期交货之赔偿责任。

4、如乙方未按甲方确定图纸或技术要求加工的,乙方须对此承担一切相关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更换人工、施工措施、辅助材料、业主方索赔等费用(如有)]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逾期交货的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十三、双方主要职责

(1)甲方:提供所需铝板的规格、尺寸、数量、并确定加工图纸及加工技术要求、货到现场后的验收、保管和按合同约定付款等。

(2)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图纸及加工技术要求、尺寸清单、供货期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不锈钢。

十四、产品的图纸变更: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产品加工图纸变更需双方确认。若甲方提供尺寸、图纸超出合同约定加工质量标准,则该批量交货期起始时间以甲乙双方最终确认后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图纸之日起计。

十五、争议解决:基于本合同产生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十六、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乙、甲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确认的附件为合同正文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相同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不锈钢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乙方为甲方提供不锈钢装修服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 不锈钢装修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一、具体价格、款式、材质及规格如下

1. 不锈钢防盗网:材质为长城SUS304不锈钢(主体6厘,交替4厘、5厘),包工包料价格110元/平方米。

2. 不锈钢翻窗:包括吊链均为长城304不锈钢(主体6厘,交替4厘、5厘),长度1.2米以上,包工包料价格200元。

3. 不锈钢防盗门:长城304不锈钢大管加厚,包门锁。包工包料价格1000元。

4. 不锈钢阳台护栏:所有栏杆为长城304不锈钢;固定用的螺栓、垫圈和螺帽、扣盖必须是不锈钢材质。包工包料价格220元/米。扶手栏杆为φ631.0不锈钢管(即外径63mm,壁厚1.0mm,以下均此表示法),立杆为φ511.0不锈钢管,竖向花管为φ250.6不锈钢管,上下横杆为φ381.0不锈钢管。扶手栏杆距地面等于或大于1米,立杆间距为1.2米-1.4米,竖向花管横净距等于或小于0.1米,下横杆距地面等于或小于0.1米,上横杆距扶手等于或小于0.1米。立杆底部焊接螺栓孔耳片,与地上的膨胀螺栓连接。每个立柱固定膨胀螺丝等于或大于3个。安装不锈钢阳台护栏立杆斜撑3个以上,材质为长城304不锈钢。

6. 全套纱窗、纱门,材质为不锈钢纱,包工包料总价格1900元。

7. 将大门拉栅门改装至进门处暗廊,包工包料总价格150元。

二、质量要求:将立柱焊接在膨胀螺栓一定要焊接牢固。立柱、扶手、花管均应两侧以上焊接,为防止焊缝变形,焊接时应先点焊,后满焊,焊缝应保证均匀一致。不锈钢栏杆焊接完毕后,应及时进行焊缝的打磨、抛光。不锈钢栏杆立柱、扶手的不锈钢扣盖应用与地面、墙面粘牢,不应活动。安装完后,阳台栏杆侧推力不得小于80公斤,手扶栏杆无晃动感。

三、工期

工期从20xx年8月1日始至20xx年8月24日止。

四、装修款支付

20xx年8月1日甲方支付给乙方定金20xx元。

20xx年8月24日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乙方剩余装修款。各项金额以完工后实际测量数作为计算依据。

如甲方发现乙方使用非规定材质、规格不锈钢材料进行施工,甲方有权拒付剩余装修款。 如截止20xx年8月24日乙方仍无法按质量要求完成全部工程,甲方有权拒付剩余装修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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