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花果“紫钻”实施许可合同(通用3篇)
所谓从属专利是指前后两个专利之间在技术上存在从属关系,在后专利的权利要求所保护的技术方案落入在先专利的专利保护范围之内。
所谓从属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是指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给予从属专利强制许可应当满足如下条件:
(1)具有存在两个专利,在先专利的实施有赖于在后专利的实施;
(2)在先专利和在后专利都是发明或实用新型.
(3)在后专利相对于在先专利来说,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即在技术上有较突出的贡献并且能够产生巨大的经济意义。在存在从属专利的情况下,往往会发生两专利权人都希望获得对方专利实施权的局面:一方面,在后专利的专利权人虽然取得专利权,但因为该技术处于在先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在取得在先专利权人同意前不能实施该专利;另一方面,由于在后专利在技术上比在先专利先进,在先专利权人也希望实施更为先进的技术。
一般而言,通过“交叉许可”往往能够解决上述矛盾,但是,在实践中,在先专利权人可能出于竞争等原因而不愿意由在后专利权人实施其专利,从而阻碍了在后专利所保护的技术的实施,因此有此情况下给予强制许可。
由于在先专利权人一般也希望能够实施在后专利的技术,考虑到在先专利权人的利益,在依照上述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在先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在后专利的强制许可。
附:相关法律
第五十条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一条依照本法规定申请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出未能以合理条件与专利权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的证明。
第五十二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
第五十三条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
第五十四条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责任编辑:黄-叶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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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和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案例》的有关规定,就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__________
一、 关于植物新品种
甲方已将无花果新品种"紫钻"向_________________申请植物新品种权,该植物新品种权为_______,申请日为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确认,在合同签订之日,该植物新品种还处于审查阶段,甲方尚未实际被授予品种权。
二、 许可方式与范围
1、该植物新品种的甲方式是独占许可。
2、该植物新品种的许可范围是在全国范围内制造、使用、销售其植物新品种的产品。
三、 植物新品种的技术内容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的全部植物新品种申请文件(见附件1),同时提供为实施该植物新品种而必须的工艺流程文件(见附件2)。
2、若甲方取得了植物新品种授权,应向乙方提供植物新品种权号为________________,专利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的全部植物新品种权文件。
四、 技术资料交付
1、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
自合同生效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合同第三条所述全部(或部分)技术资料,即附件(1、2)中所示的全部资料。
2、技术资料的交付方式和地点
甲方将全部技术资料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方式递交给乙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邮寄或传真方式递交给乙方,将空运单以面交、邮寄方式递交给乙方。
技术资料交付地点为乙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五、 原种提供
甲方按乙方的需求计划提供"紫钻"标准种苗原种,由乙方按10元/株价格收购原种,具体数量以乙方要求为准,乙方应于收购前______日内将收购数量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准备。
六、 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1.使用费总额(¥)___________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
合同生效日支付(¥)___________元,自合同生效日起___________个月内支付(¥)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个月内再支付(¥)___________元,最后自植物新品种权被授予后___________日内再支付(¥)___________元,直至全部付清。
2.乙方将使用费按上述期限汇至甲方帐号,或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七、 验收的标准与方法
1、 乙方在甲方指导下,生产完成合同产品_________个(件、吨、等单位量词)须达到甲方所提供的各项技术性能及质量指标(具体指标参数见附件3)并符合国家标准
2、验收合同产品。由乙方委托国家(或某一级)检测部门进行,或由乙方组织验收,甲方参加,并给予积极配合,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因甲方的技术缺陷,造成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负责提出措施,消除缺陷。
4、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甲方没有能力消除缺陷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返还使用费,并赔偿乙方的部分损失。
5、如因被许可责任使合同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补救,经再次验收仍不合格,乙方无力实施该合同技术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返还使用费。
6、合同产品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验收合格报告。
八、 对技术秘密的保密事项
1、乙方不仅在合同有效期内而且在有效期后的任何时候都不得将技术秘密泄露给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2、乙方具体接触该技术秘密的人员均要同乙方的法人代表签订保密协议,保证不违反上款要求。
3、乙方应将技术秘密文件妥善保存(如放在保险箱里)
4、乙方不得私自复制技术秘密文件,合同执行完毕,或因故终止、变更,乙方均须把技术秘密文件退给甲方。
九、 技术服务与培训
1、甲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负责向乙方传授合同技术,并解答乙方提出的有关实施合同技术的问题。
2、甲方在乙方实施该植物新品种技术时,要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到乙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负责培训乙方的具体工作人员。乙方接受甲方培训的人员应符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3、乙方可派出人员到甲方接受培训和技术指导。
4、技术服务与培训的质量,应以被培训人员能够掌握该技术为准。
5、技术服务与培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差旅费,伙食费等均由______方承担。
6、甲方完成技术服务与培训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共同签署验收证明文件。
十、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20__年8月_____日至20__年8月_____日。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以续签本合同。
十一、 违约责任
对甲方:__________
1、甲方拒不提供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培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返还使用费,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提供技术服务与培训的,每逾期一周,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逾期超过____________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使用费。
3、在独占实施许可中,甲方自己实施或许可乙方以外的第三方实施该植物新品种技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这种实施与许可行为,也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对乙方:__________
1、乙方拒付使用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技术资料,并要求赔偿其实际损失,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
2、乙方延期支付使用费的,每逾期____________日,要支付给甲方违约金___________;逾期超过________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
3、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扩大对被许可技术的许可范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行为,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并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违反合同的保密义务,致使甲方的技术秘密泄露,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
十二、侵权的处理
1、对合同有效期内,如有第三方指控乙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甲方应负一切法律责任。
2、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专利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由甲方与侵权方进行交涉,或负责向专利管理机关提出请求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协助。
十三、植物新品种权被撤销和被宣告无效的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的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甲方无恶意给乙方造成损失,则甲方不必向乙方返还专利使用费。
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的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因甲方有意给乙方造成损失,或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甲方应返还全部专利使用费,合同终止。
十四、税费
本合同所涉及的使用费应纳的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甲方纳税。
十五、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按合同条款,友好协商。
2、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方所在地的法院法院管辖。
十六、其他
1、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不一致的,以最后签字盖章日期为准。
4、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方名称(章):__________ 乙方名称(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前言(鉴于条款)
——鉴于转让方(姓名或名称 注:必须与所转让的专利申请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拥有(专利申请名称 注:必须与专利申请法律文件相一致)专利申请,其专利申请号(九位)公开号(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申请日为 ,公开日 ;
——并拥有该专利申请的优先权;
——鉴于受让方(姓名或名称)对上述专利申请的了解,希望获得该专利申请权;
——转让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受让方;
——鉴于受让方希望获得该专利申请的优先权;
——转让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也转让给受让方;
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资料
1、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附件1),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代理委托书等。(若申请的是PCT,还要包括所有PCT申请文件)。
2、中国专利局发给转让方的所有文件(附件2),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等。
3、转让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申请实施许可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即与实施该专利申请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申请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申请维持费缴费凭证(或专利局的专利法律状况登记簿)。
5、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第二条 交付资料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 交付资料的时间;
合同生效后,转让方收到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的转让费后 日内,转让方向受让主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资料,或者合同生效后
日同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资料,如果是部分资料,待受让方将转让费交付给转让方后 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其余的资料。
2、交付资料的方式和地点
转让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将空运单以面交、邮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
全部资料的交付地点为受让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三条 专利申请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
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实施该专利申请的,合同可约定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转让方可继续实施或停止实施该专利申请。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转让方应停止实施该专利申请。
可约定转让方继续实施并免交使用费等情况。
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许可他人实施的许可合同,其权利义务关系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
第四条 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申请权的转让费为( 元),采用一次付清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或在专利局公告后 日内,受让方将转让费全部汇至转让方的帐号,或以现金方式汇至或(面交给)转让方。
2、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申请权的转让费为( 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或在专利局公告后 日内,受让方即将转让费的 %( 元)汇至转让方的帐号;待转让方交付全部资料后 日内,受让方将其余转让费汇至(或面交)转让方;
或采用合同生效后, 日内支付( 元),
个月内支付( 元), 个月内支付( 元),最后在 个月内付清其余转让费的方式。
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或托收、现金兑付等),现金兑付地点一般为合同签约地。
第五条 优先权的处理办法
国外优先权的处理:
1、不转让优先权,优先权属原专利申请人,即本合同的转让方;
2、转让优先权,转让方式同专利申请权转让,与本合同同时生效;
本国优先权的处理:
本国优先权必须与专利申请权一起转让。
3、转让优先权的,需提供有关优先权的证明(优先权申请文件,要求优先权证明,优先权有效证明等)。
第六条 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
对于转让方不是该专利申请的合法申请人、或侵害他人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专利申请被专利局驳回,转让方返还全部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 元;
对转让方未充分公开自己的专利申请请求保护的申请主题,专利申请被专利局驳回,转让方返还全部或部分转让费;
对其他情况,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转让方不返还转让费;
本合同登记公告后,由受让方负责对专利局的有关通知进行答复,并缴纳有关费用,登记公告后专利申请被驳回的,由受让方承担权利与义务;
双方还可约定其他情况。
第七条 过渡期条款
1、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转让方应维持专利申请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维持费、申请、实质审查请求费,由转让方支付。
2、本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公告后,受让方负责维持专利申请的有效性。
(也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维持该专利申请权有效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支付。)
3、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转让方或受让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八条 税费
1、对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中国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转让费需纳的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转让方纳税。
2、对转让方是境外居民或单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由转让方向中国税务机关纳税。
3、对转让方是中国的公民或法人,而受让方是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则按对方国家或地区税法纳税。
第九条 违约及索赔
对转让方:
1、转让方拒不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手续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转让方返还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 。
2、转让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受让方交付资料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手续包括向专利局做著录事项变更,每逾期一周,支付违约金 ,逾期二个月,受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转让费。
3、根据第七条,违约的,转让方应支付违约金 。
对受让方:
1、受让方拒付转让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资料,并要求赔偿其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