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自来水用水合同【3篇】

居民自来水用水合同(精选3篇)

居民自来水用水合同 篇1

自来水费结算协议

协议号:_________

供水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用水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总表户号:_________

为便于水费结算,适应银行电子资金实时清算系统运行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通过银行特种委托结算,特签订协议如下:

1.甲方应每月按实抄见水表读数(除水表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无法抄表计量的,按《_________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规定计算外),并正确计算水费向乙方开户银行结算。

2.乙方对甲方委托银行收取的水费均应无条件全部承付。乙方如对水表计量性能有异议时,按《_________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实施具体规定》办理;如对水表抄见有异议时,甲方应及时会同乙方复验。

3.因乙方银行无款、销户、账户冻结,或户名、开户银行、帐号变更等原因,致使甲方无法通过银行及时收款时,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在当月内到甲方所在地办理有关手续。

否则按《_________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办理。

4.如要变更协议,须在_________个月前通知对方。

5.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6.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双方的开户银行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人:___

电话:___电话:___

___年____月____日___年____月____日

居民自来水用水合同 篇2

供水方:成都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用水方(用户):(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乙方用水申请,为明确供用水双方在供应和使用自来水中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如下协议,双方共同执行:

1、乙方用水地址:,用水性质为居民生活用水,执行17元吨供水价格。

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乙方在接水前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户表安装费¥2850元(大写:贰仟捌佰伍拾元整),甲方用于购买接水所需的管材、附属配件等。

3、乙方的户外供水管网应由甲方确定接水点、管道走向、立管位置、阀位、表位及开口点,并可预留未报装用户的接口点,以利今后其他用户报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

4、甲方应按有关规定,维护管网日常运行,定期进行管网检测,保证乙方供水区域管网的水质、水压合格率,确保供水安全。

5、甲方应向乙方不间断供水,如遇特殊情况需停水,应提前告知乙方。

6、甲方应对水表进行定期检测,确保计量准确。

7、乙方应保证计量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甲方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如保护不善,乙方应承担损失和维修费用。

8、乙方不得擅自拆卸、迁移、改动表前阀门、水表及塑封,以影响水表正常计量,否则视为盗水行为,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9、甲方每月1—6号抄表,乙方每月15号至月底前到甲方公司所在地(怀远)缴费,逾期未缴纳水费,甲方将按《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停止对乙方供水,并追缴水费和违约金。

10、如遇其他问题,参照《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1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生效。

公司正式供水后,双方补签《四川省城市供用水合同》,此协议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手人:经手人:电话:电话:

签订地点:崇州市怀远镇

签订日期:年月日

居民自来水用水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配合工程需对施工区域内的供水管线临时迁移及安装。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给水管道改管及移装项目的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管道工程安装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 工程地点范围: 宣恩县珠山镇民族路41号

二、 工程内容: 给水管道改管及移装施工方案及项目预算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三、 材料供应

本安装工程所需的原材料,由乙方按工程预算表所列供应。

乙方所提供的安装材料须符合国家标准。

四、 费用及结算方式:

根据乙方报送的工程预算,经双方协商本工程造价定为人民币(大写): 。工程价款按预算价款一次性包干。

五、 工程期限

合同工期:依据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商定本合同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双方约定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竣工。

六、 付款方式:

本工程全部费用按预算价款一次性付直接支付给乙方。

七、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负责提供给水管道改管及移装水表工程的施工场地;

(2)、负责施工现场市政主体施工单位、给水管道改管及移装工程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

(3)、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乙方:

(1)、负责按照政府及专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给水管道改管及移装工程施工的相关手续;

(2)、负责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限内完成给水管道改管及移装工程;

(3)、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承担工程质量的全部责任;

(4)、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管理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5)、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本着安全第一的宗旨,如出现因乙方原因而发生的危及自身及他人的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及责任;

(6)、乙方应遵照市政府的有关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7)负责市政工程施工断面范围以外给水管道改管及移装工程施工涉及占道挖掘、破路的城管部门协调工作;

(8)、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须按按合同支付各款项。若超过期限,甲方须支付_________%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进行终止系统操作。

(2)、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须赔偿甲方已付款项_________%的的罚款。

(3)、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九、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一)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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