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压器修理合同范本(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国颁《_____》,经充分协商,并根据现场施工特点,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台主变。型号____________无载调压方式现场改造成有载调压工程项目。
2.根据电力变压器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变压器在相对湿度小于_____%,暴露时间不超过_____小时的前提组织施工,在湿度赠加的情况下,时间由双方根据科学计算商定,但不小于_____小时。
3.甲方按照变压器大修项目及材料配合乙方施工,其中包括以下各项:
3.1 变压器油放,注及过过滤,补充油。
3.2 变压器套管及所有引线的拆装,上节油箱的吊装等具体工作,二次控制电缆,材料及辅设,控制器的安装。
3.3 改造完工的现场试验。
3.4 乙方在施工中所用焊机(电气焊两套)由甲方提供,提供部件烘烤运输_____。
4.乙方应承担工作的以下项目和技术保证
4.1 乙方应提供以下部件及施工任务。
4.1.1 有载调压开关______台,型号为____________;
4.1.2 有载分接开关自动调节器______台,具有远方显示,遥调及附件,型号为K______,提供开关的控制电缆______米。
4.1.3 提供开关安装油箱______套(包括油枕及附件,继电器及连管)。
4.1.4 分接开关与变压器的分接引线______套。
4.1.5 改造工作中用的绝缘件,支持件,及焊料等另部件和材料。
4.1.6开关油箱的切割,焊接,施工应确保无渗漏油。
4.2 乙方在技术上保证改造部分所用的材料及另部件的电器性能和电器寿命,符合国标及电力规程的规定,改造工艺程序制定,改造方案和设计并经过甲方审查认可。
5.改造后的验收
5.1 乙方改造工程验收,因铁芯和绕组未动,试验项目按大修试验项目进行,新增分接开关及设备的验收按设备交接验收标准验收。
5.2 改造后的主变投运前,有载分接开关须做______次试验,应切换正确;带电______次循环。
5.3 甲方应按大修项目试验。
5.4 经送电后______小时带负荷运行,调压,改造项目即为完工。______年内包修,以后_____。
5.5 改造时间
6.费用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______份。签字,盖章生效。
8.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使用方:上杭县xx年危桥改造工程A标项目部(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承建的上杭县xx年危桥工程永安桥项目无工业用电,经协商甲方表示对乙方桥梁建设项目的大力支持 ,愿意将甲方果场用电借用于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临时供用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安全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变压器修理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 甲方将位于上杭县下都乡永安桥附近的'受电变压器——50KVA电网,出借给乙方使用,乙方一次性缴纳叁千元临时用电押金,借用期间甲方果场用电由乙方负责。
二、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用电的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用电性质,不得超出负荷用电,超容量使用,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三、 每月电费由乙方按照电业部门的计费缴纳,如不按当地供电部门规定时间缴纳电费,应承担经济责任及一切后果。
四、 设备自出借之日起,均由乙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乙方应自觉规范用电,以保障用电安全,并保证其完整性和用电可靠性。用电过程如发生设备损坏、人身事故等各种事故、伤害以及违反供电部门的用电规定,造成的供用电事故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 双方核实电度表读数,完成交接,以后电费缴纳由乙方负责。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六、出租方(签章):使用方(签章):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年月日
乙方(签字):年月日
甲方: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电信分公司(买方) 地址:新城区电信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照相关法律,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变压器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及服务签订本合同。
1.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设备购买清单见附件一。
2.合同总价
2.1合同总价:1500,000.00元(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
2.2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
(a)合同设备(包括设备硬件与软件的使用权)和服务。
(b)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设备运输、报关、关税、保险、装卸、搬运、验收、安装调试、附属物品、工具、材料、技术文件资料、培训、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
(c)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由乙方承担的税费及其它费用。
3.包装要求
3.1乙方对所交付的一切设备都应以坚固的木箱予以包装,使之不因多次操作和装卸而受损。应根据设备不同部件的特点和要求采取保护措施,以免因潮湿、雨水、野蛮装卸、震动和腐蚀等造成设备的损坏或灭失。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3.2乙方应给包装箱的每个附件加上标签,注明合同号、包装箱号、附件所附的主体合同设备名称、附件名称等。除上述各项外,备件和工具上还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3.3如果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包装,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重新包装并承担所有费用及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减少价款。
3.4因包装不良引起设备损坏或者灭失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交付
4.1交付时间:暂定20__年11月30日,具体供货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4.2交付(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将本合同项下所有设备按照约定的交货时间交付到上述地点。
4.3乙方应在装运前十五日将设备名称、数量、运单号、发运日期、估计的到货日期以及每件包装的重量、体积等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接货;在装运后,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设备的装运细节。
4.4乙方在交货时,应当将设备的使用手册、安装使用指南、维护维修说明书、服务手册、合格证、保修卡、设备的权威性检验报告、技术资料等所有文件材料及附属产品、工具等一同交付给甲方。
4.5乙方应在交货前或者交货时将设备在装卸、安装、搬运、操作、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和注意事项书面通知甲方。如延误通知或未通知的,由此引起的损失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5.设备检验
5.1甲方在收到全部设备后进行初步检验,如乙方交付的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技术资料等),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乙方重新交付合格的设备。
5.2如乙方交付的设备不符合规定,甲方选择要求乙方重新交付合格品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交付完毕全部的合格设备,所需要的费用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如未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交付完毕或者交付的设备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
6.设备安装、调试、验收
6.1设备安装、调试
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如发现因非甲方原因造成设备的缺陷或损坏,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换或修复并赔偿由此而来的全部损失,并应承担更换和修复工作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6.2设备验收
(a)设备调试正常运行后,甲方、乙方、设备安装分包方、监理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乙方应确保设备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及标准,并能够正常运行。如验收不合格或不完全合格的情形,或发现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的要求,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免费给予合理解决直至完全符合本合同约定为止。同时甲方有权根据影响程度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退换乙方所交付的所有设备、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等。
(b)设备同时还应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及要求方为合格:①中国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应标准;②通过国家或行业相关的产品测试或认证;③合同及附件规定的各项参数和要求及技术性能的描述;④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⑤报价、要约中涉及质量、技术、服务、鉴定、检验及验收的全部相关内容或其所指引的内容。
(c)甲方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对设备质量应当承担的责任,亦未表明甲方对乙方所供设备质量的认可或接受。
(d)乙方人员在安装、调试、验收等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e)如双方对设备的质量有争议的,乙方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国家相关质量技术部门的检测报告,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f)设备在甲方验收合格前的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搬运费、验收费用及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等由乙方承担。
7.技术培训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指导培训,确保甲方人员能够独立使用和调试设备。主要培训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在设备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8.设备保证
8.1设备硬件保证
(a)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没有材质或工艺上的缺陷且符合甲方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规范;乙方应保证其出售的设备能够正常的使用,并且在正常操作和保养的前提下,设备能够运行良好。
(b)乙方保证提供的设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行业的标准;所供设备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若设备的全部
或者部分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还应同时符合设备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设备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且设备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
(c)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全部中文版本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
(d)如果由于工艺的复杂性或交付数量巨大或其他甲方认为正当的理由,使得甲方无法在交付时对设备进行及时检验或由于设备缺陷的隐蔽性导致甲方未能查验出设备的质量瑕疵,甲方在交付后的.一年内发现乙方提供的设备或其零部件与前述标准或规范不符,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更换费用以及由此引起的拆除、搬移及修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2设备软件保证
软件不存在可见或者潜在的功能性障碍、产品缺陷或者其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情况;软件所采用的计算公式和计算方法不会导致数据运算结果的错误或丢失。在保修期内,如果发现由于软件本身或者非甲方原因导致的缺陷,乙方应免费进行修正。
9.设备售后服务
9.1乙方保证对设备实行六个月内包换、二十四个月保修,自设备最终验收合格的次日起计算。保修期内乙方对设备质量问题负责更换新设备或者免费维修、维护,对非人为因素造成的部件损坏负责免费更换。保修期内设备因修理需要所产生的往返运输费用、保险费及运输途中的各种风险由乙方承担。在设备保修期内或在应当由乙方负责的其他情况下,若由于乙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设备,而造成设备不得不停止使用,设备保修期应依照停止使用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9.2保修期内设备出现任何缺陷或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或根据情况进行免费更换,乙方应在三日内处理完,修理或者更换的设备或者部件应为全新品。如甲方有需要的,乙方应该免费提供备用设备为甲方使用。
9.3在保修期内,如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保修的,甲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由甲方在保修款中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9.4保修期满后,如果设备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予以免费更换或修理,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9.5保修期满后,如甲方需要的,乙方应继续依甲方通知提供各项维修服务,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按成本收取。
10.备件
在设备交付后十(10)年内,乙方应以成本价向甲方提供设备维修和维护所需要的备件。如果乙方在上述期限前停止生产或销售此种设备或者部件的,则应提前六(6)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购买足够的备件。
11.对侵权索赔的辩护
11.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设备(包括硬件与软件)系供方自行设计、开发及完成制造或者已经取得相关的授权;如提供给甲方的设备的全部或者部分有从第三方处购买或根据第三人设计而开发或者制造的,业已取得该第三人合法和完全的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已经获得适当地域和期限的使用许可和销售之权利。
11.2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设备(包括硬件与软件)未侵害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他人商业秘密权、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等。
11.3甲方如因使用、销售或转让本合同设备(包括硬件与软件)而遭受任何第三人提出索赔或者主张任何权利时,乙方应负责与该等第三人协商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解决,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11.4如乙方存在上述三项条款规定之一或者全部的,甲方有权请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被要求支付或者承担的赔偿费、罚款、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和交通差旅费用总和以及甲方受到的其他损失。
12.付款时间与方式
12.1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发货。
(2)所有供货到工地并办理完交接手续;乙方递交所有供货资料汇总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甲方15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到货总款的60%,即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万元整)。
(3)所有供货的工程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经甲方、乙方、设备安装分包方、监理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共同验收确认),并取得供电部门书面合格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总款的30%,即4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
(4)余款10%为保修金,保修期为二年。两年保修期满后,甲方在扣除相关的保修费用、损失后,将剩余部分无息支付给乙方,即150,000.00元(大写人民壹拾伍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