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的协议(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乙方周因办砖厂和化x厂,先后在甲方X处借现金壹拾肆万陆千元整,现因乙方周无力偿还该借款,自愿同意将砖厂作价壹拾肆万陆千元整转让给甲方用以偿还该借款,甲方也同意接受,现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签字成立后,乙方周x忠原所有的砖厂的动产和不动产即归甲方周x霞经营管理和所有。
二、本协议成立后,原该砖厂的法人代表应依法更改为周x霞,更改办理事宜由甲方周x霞负责。
三、本协议成立后,原该砖厂所欠税费及债务,全部由乙方周x忠负责偿还,甲方周x霞概不承担。如因此给甲方周x霞造成经济损失,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周x忠赔偿。
四、本协议成立后,乙方周x忠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周x霞对该厂的生产和经营管理,如因此给甲方周x霞造成经济损失,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周x忠赔偿。
五、乙方周x忠原与村组签订的用地协议,其权利和义务自本协议成立后,全部转移给甲方周x霞,其权利由甲方周x霞享有,其义务由甲方周x霞承担。
六、本协议所指的砖厂的.动产与不动产以双方签字并认可的财产登记清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七、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即行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
乙方:
甲方: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集团”)
乙方: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
丙方: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集团系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履行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有权独立作出处置自有资产决定,包括处分自有债权债务的决定。
2、市政开发系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履行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有权独立作出处置自有资产决定,包括处分自有债权债务的决定。
3、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履行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有权独立作出处置自有资产决定,包括处分自有债权债务的决定。
4、协议各方有意就其之间债权债务关系进行相应的转受让、抵销以实现债务重组的目的。
有鉴于此,协议各方就其之间债权债务转让、受让事宜签署本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1、协议各方之间债权债务情况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时,________集团对于________尚有土地地价款人民币________元之债权未收回。
2、协议各方之间债权债务的转让
本协议各方同意并确认,________集团将其于本协议第1条项下对于________的债权转让予,________履行债务的权利人变更为________。
3、债权债务之抵销
4、协议各方的承诺及保证
4.1协议各方承诺及保证,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履行了各自全部必要的审核和批准程序,获得了所有必要的授权。
4.2协议各方承诺及保证,本协议项下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均已到期,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协议约定不得相关抵销之情形。
4.3________集团同意并确认,作为债权的转让方,其对于转让的债权享有独立、合法、完全的处分权,该等债权的转让不会构成对于其已签署的其他协议或法律文件的违反;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债权债务的抵销。
4.4________同意并确认,作为债务人,将如约及时的向变更后的债权人履行其所负的债务。
五、争议的解决
5.1本协议各方因本协议的解释、履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协议生效及其他
6.1本协议自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协商后另行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6.3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协议各方均持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债务重组协议的签署页)
甲方: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身份证号:___,电话:___
乙方:___,身份证号:___,电话:___
丙方:__,身份证号:___,电话:___
因甲方欠乙方人民币 20 000 000元,而乙方欠丙方人民币 20 000 000元,即:乙方对甲方拥有20 000 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的债权;丙方对乙方拥有20 000 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的债权。
根据《民法典》第79条、84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协议,就上述债权债务转让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债权债务转让事宜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乙方将其对甲方享有的`债权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全部转让给丙方,在前述债权转让额度内抵消丙方对乙方享有的债权 元(大写: )。
甲方按照本协议直接向丙方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丙方不再向乙方主张债权,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债权。
二、 债务担保
为了能保障丙方的债权能够完全实现,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位于成都市房屋(房屋产权证号:)抵押给丙方。
如果甲方不按约定偿还所欠丙方债务,则丙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实现房屋抵押优先受偿权,即可以从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拍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三、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先由三方协议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本协议签订地:成都市 区人民法院管辖。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及在场见证人四川成都市杨鹏国律师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