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投资协议(精选14篇)
个人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是一从事研发lq污水再生利用设备系列产品、环保节水技术开发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政府认可的合法手续,资信完备,时机成熟,平台稳固。该工艺技术为职能部门,实属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共同在市、区县经营lq污水再生里头用利用设备,开发该地区污水处理市场一事,取得了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开发出污水再生利用系列产品,对此,乙方表示完全认同,无任何异议。
二、乙方自愿参与甲方研发的污水再生利用设备系列产品的生产、经营并作为甲方下属的分支机构,甲方对此表示同意。
三、甲乙双方议定,分布在该辖区进入市场的初级阶段,由于对市场运作缺乏经验,由甲方协助完成。
四、双方为了共同珍惜保护好该项知识产权和品牌形象,外阜设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人民币10万元整;北京区县设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人民币5万元整。待协议期满后顺延六个月,通过媒体声明,确认对该品牌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风险抵押金退还乙方。
五、为了把市场做得更具完美,依据乙方在当地注册名称在辖区内的区县设分支,从事该项高新技术工作,本着”有钱大家赚,有利大家享,风险大家担,保证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则,与下属另立合作协议。
六、污水再生处理设备系列产品是甲方研发的利国利民的高科技产品,因此,双方议定合作经营期内,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共同经营好污水处理设备系列产品,合作期限五年。
七、乙方的奖励提成1、在正常报价的基础上成交,奖励对方按总价20%(税前)提成。2、在正常报价的基础上上浮部分成交,上浮部分归乙方所有。3、正常报价20%奖励提成中下浮部分,计算到乙方。
八、兑现方式项目合同签署后款到位,即付提供信息方应得报酬的50%,第二批款到位后,将提供信息方50%的余款付清。
九、合作经营期满,如双方均表示愿意继续合作经营污水处理设备系列产品,本合同可再延续三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双方合同终止,终止后,双方应按规定进行财务结算。
十、双方在合作经营合同期间,如遇未尽事宜,经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签订补充协议,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在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分歧,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合伙投资人:
传真:
地址:
合伙投资人:
传真:
地址:
合伙投资人:
传真:
地址:
____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___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投资主体:
第二条、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投资期限
合伙投资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合作期满后,各股东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下,达成补充协议。
第四条、出资额及方式
1、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2、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3、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4、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投资期间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占总份额百分之_____,另百分之_____为活动股,具体支配根据股东商议后一致分配,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6、资金增减由决定,并报请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财产为全体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投资债务先由合伙投资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投资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④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⑤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投资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资人并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投资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 当然退伙的情形: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4.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5.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②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③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④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⑤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七条、合伙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投资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投资的产品(货物);④支付合伙投资债务。
2.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投资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投资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投资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
3.经营管理:
由出资各方派人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一致通过的原则。
第八条、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
1.未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资人私自以合伙投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投资,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投资人经营与合伙投资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资。
4.禁止合伙投资人与本合伙投资签订合同。
5.如合伙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投资实际损失赔偿。具体为: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投资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投资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伙投资关系;
③合伙投资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投资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投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公司留底备案一份。
合伙投资人(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执笔人书写):
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投资人(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执笔人书写):
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投资人(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执笔人书写):
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
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
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塑胶和金属油漆项目,总投资为____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元,乙方以人民币出资____元及技术和客户资源。
第二条、本合作依法组成合作企业,在合作期间合作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合作终至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作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年。
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____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作人执行合作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作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作人。
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
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
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第五条、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____%、乙方____%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企业债务按照甲方____%、乙方____%比例负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____进行固定投入。
销售利润分红,____年结算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____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____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第十三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四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作人有违反本合同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作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五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投资协议书范本(电子科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毕业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因未落实就业单位,将人事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乙方从毕业离校时至就业前两年免缴档案保管费,超过两年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缴纳毕业生档案保管费_________元。
二、乙方如落实了就业单位,应凭市人事局签章的“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申报表》、户口迁移证的复印件、接收单位调档函及时到甲方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三、甲方可为乙方出具人事档案中的有关证明,办理因私出国(境)探亲、旅游、自费留学等政审。根据省、市物价部门规定,出具各种证明材料每次_________元;办理出国政审每次_________元。
四、上述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皆依据省、市物价部门现行规定。在本协议期间,如遇上述部门重新核定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则从变更之月起执行新的规定。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合伙投资人:
传真:
地址:
合伙投资人:
传真:
地址:
合伙投资人:
传真:
地址:
____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___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投资主体:
第二条、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投资期限
合伙投资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合作期满后,各股东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下,达成补充协议。
第四条、出资额及方式
1、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2、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3、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4、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投资期间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占总份额百分之_____,另百分之_____为活动股,具体支配根据股东商议后一致分配,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6、资金增减由决定,并报请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财产为全体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投资债务先由合伙投资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投资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④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⑤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投资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资人并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投资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当然退伙的情形: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4.?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5.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②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③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④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⑤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七条、合伙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
为合伙投资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投资的产品(货物);④支付合伙投资债务。
2.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投资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投资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投资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
3.经营管理:
由出资各方派人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一致通过的原则。
第八条、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
1.未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资人私自以合伙投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投资,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投资人经营与合伙投资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资。
4.禁止合伙投资人与本合伙投资签订合同。
第九条、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投资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伙投资关系;
③合伙投资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投资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投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公司留底备案一份。
合伙投资人(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执笔人书写):
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投资人(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执笔人书写):
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投资人(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执笔人书写):
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投资人:
传真:
地址:
合伙投资人:
传真:
地址:
合伙投资人:
传真:
地址:
____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___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投资主体:
第二条、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投资期限
合伙投资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合作期满后,各股东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下,达成补充协议。
第四条、出资额及方式
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
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
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1、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2、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3、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4、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合伙投资期间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占总份额百分之_____,另百分之_____为活动股,具体支配根据股东商议后一致分配,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6、资金增减由决定,并报请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财产为全体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
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
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投资债务先由合伙投资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投资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④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⑤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投资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资人并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投资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 当然退伙的情形: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4.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5.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②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③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④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⑤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七条、合伙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投资负责人。
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投资的产品(货物);④支付合伙投资债务。
2.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投资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投资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投资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
3.经营管理:
由出资各方派人共同经营管理。
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一致通过的原则。
第八条、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1.未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资人私自以合伙投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投资,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投资人经营与合伙投资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资。
4.禁止合伙投资人与本合伙投资签订合同。
5.如合伙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投资实际损失赔偿。
具体为: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投资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投资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伙投资关系;
③合伙投资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投资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投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公司留底备案一份。
合伙投资人(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执笔人书写):
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投资人(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执笔人书写):
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投资人(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执笔人书写):
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等人经过平等商量,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公司股东组成部分: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商量,就投资成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拟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法人代表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的,股东之间可商量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
第三条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 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拾万元。合伙期间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取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需承认本合同;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
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第七条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甲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其权限是: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出售公司的产品、购进常用货物;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帐分离,不能管理帐务。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参与公司事业的管理,及对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
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第八条禁止行业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早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公司期届满;
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参与清算;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商量,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商量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公司股东各执一份,其中一份为中间人所留。
公司股东签名: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盖章
时间: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 公司和 国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昆明市,共同投资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 在中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市 区 街 号。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依据法律成立的企业,在 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合作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作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为 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省 市路 号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作公司的组织形式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各方以各自合作条件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合作公司经营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 合作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 ,产品品种将发展 。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作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折万美元)。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元人民币(折万美元),其中:甲方 美元占 % , 乙方美元占 %。
第十一条 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条件:
甲方:
乙方:
第十二条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由合作各方按出资比例分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
第十三条 合作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条件,须经合作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合作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条件,合作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规定外,合作各方应履行下列责任: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协助办理合作公司建设期所需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有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事宜;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协助合作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基础设施;协助合作公司招聘当地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负责(协助)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物资运至中国港口(交付合作企业);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培训合作公司的技术人员各工人;负责技术转让的外方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合同产品;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 合作各方同意,由合作公司与乙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质量控制、培训人员等。
第十六条 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
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技术是合法的拥有者,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乙方保证为合作公司提供的 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同经营目的的要求。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将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作公司, 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合同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合同的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作公司, 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合同试产期内使合作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 如乙方未按合同及技术转让合同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作公司的损失。
第十八条 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 %。提成交付期限按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 合作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为 年。技术转让合同期满后,合作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第八章 产品销售
第二十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 %,内销部分占 %。
第二十一条 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由合作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占 %。由合作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占 。由合作公司委托外方合作者销售,外方合作者销售占 %。
第二十二条 合作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作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合作公司可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合作商标为 。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合作公司董事会于合作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 人组成,甲方委派 人,乙方委派人。董事长由 方委派。副董事长由 方委派。董事任期 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或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或者简单半数决定。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务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案保存。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 方推荐,副总经理 人。由甲方推荐 人,乙方推荐 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 年。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原材物料、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 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的,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由 人组成。其中甲方 人,乙方 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 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 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 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 合作各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合作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处在工程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 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作、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和合作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各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 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 合作公司按中国的法律和有关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 合作公司外籍员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国员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四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加以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第四十五条 合作公司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讨论决定,但应不少于 %
第四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从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七条 合作公司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合作公司财务审查,并将结果报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一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会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另一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聘请方负担。
第四十八条 每一会计年度的头四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会计年度的年度自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十五章 外汇管理
第四十九条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 本合作公司应分别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帐户。
第五十一条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都必须存入中国银行或经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国外银行,一切外汇支出由合作企业外汇存款帐户中支付。外汇平衡由本合作企业自行负责。
第五十二条 本合作企业的外籍和港澳员工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益,外汇部分在依法纳税后,有权汇出国外。乙方分得的外汇红利,依法缴纳税收后,可以汇国外。
第十六章 利润分成
第五十三条 自获利年度起,合作各方的利润分配如下:第 年至第 年,甲方占 %,乙方占 %,第 年至第 年;甲方占 %,乙方占 %。
第十七章 合作期限
第五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期限为 年。 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作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十八章 合作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五条 合作期满合作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九章 保险
第五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中国的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决定。
第二十章 合同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七条 对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八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作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九条 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要求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向合同审批机关申请批准终止合同。如合作各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作企业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六十条 合作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投资的各项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及提供合作条件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 , 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一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六十二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合作各方应相互提供履行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三条 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知合作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旦不可抗力消失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继续履行需履行的合同。
第二十三章 适用法律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四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五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根据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作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六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五章 文 字
第六十七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条 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条 合作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设计各方权力、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合作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一条 本合同于一九 年 月 日由合作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昆明市签字。
中国 公司 代表(签字)
中国 公司 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上甲、乙双方投资人经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_______________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资人一:
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人二:
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投资_________项目,项目注册形式为:________;
各方出资:甲方出资_________,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____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项目注册形式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项目注册形式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项目注册形式成立后,行使其作为项目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事务除下列事项需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外,其他重要事务由____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注册形式登记之日起____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约定注册形式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约定注册形式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事项,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并按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_____期间,除提交_____事项所涉及的合同义务外,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其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承担其他的合同义务。
甲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
1、乙方在县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资_____万元兴建“__________”,占地_____亩,位于__________,具体面积以实际征地面积为准。预计每年可实现产值_____万元,实现利税_____万元。
2、乙方在签订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将该地出让意向金万元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上,乙方取得土地和规划许可、准建等手续后,_____内土建按图纸完工,投产时间为_____.
3、乙方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且投资强度每亩万元以上(即固定资产投资_____万元),基建工程从奠基之日起内完成,建筑密度_____以上,容积率,绿化率15-20%.项目入驻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厂区规划设计方案和投资计划书,甲方帮助乙方办理项目环评、立项、工商、税务、机构代码、安全生产、注册登记、报建等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负责为乙方投资兴建的“_______________”所需的亩建设用地实行建设与配套同步的四通一清:即通电(高压线路通到厂区门口)通水(供水和排水管道到达厂区外接口)通路(到厂大门口)通讯网络、地上附着物清除。
5、甲方负责为乙方投资项目所需建设用地做好规划选址,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交纳土地出让意向金万元/亩,甲方自收到乙方土地出让意向金后进行挂牌程序,90个工作日内办结土地证,规划许可证、建筑许可证。在办结土地证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实际征用土地面积计算土地出让金,多退少补。
6、企业投产后,享受五年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县本级地方所得部分前年由受益财政按月全额支持企业,后年支持50%.
7、为保证乙方工程顺利实施,甲方成立由县级领导干部为组长,各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项目建设指挥部。公路、交通、公安、建设、环保等有关职能部门在_____县境内给企业提供便利,搞好服务。未经县政府批准,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检查、扣押、罚款等。
8、如本协议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土建工程,土地出让金按每亩万元补足交纳,如不能按时投产或不能完成投资额度,不享受第6条优惠政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9、此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叁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20__年4月xx日
第一条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由以下人员共同出资共同发展。组建______有限公司,经出资方协商达成本协议。供各股东共同遵守义务与享用权利。
第二条 投资人(出资比例)及股份
一、______有限公司共投资200万元;
二、投资人(出资比例)及持股比例;______(表1)。
第三条 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资各方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和被选举董事及常务董事等;
2、董事有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权利,有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董事会的权利;
3、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总经理;
4、所有股份持有者皆享有按所持股份比例分得的红利;
5、本协议终止后,投资各方按实际情况(投资金额)分得剩余财产;
二、投资各方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本协议;
2、投资各方的投资款一次性到位;
3、各股东或董事应无条件服从董事会决定,并完成董事会的决议工作;
4、本协议签定后,不得中途退股;
5、各股东或董事对其委派的工作人员的行为及行为后果负责,经公司的安排确定工作岗位后,未经执行董事或总经理同意,不得擅自撤离工作岗位;工作表现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可直接给予开除处理。
第四条 主要分工
一、选举____出任公司执行董事,选举____、____、____、____出任公司常务董事,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负责召开董事会议,根据董事会议把握公司整体运营规划和方向,决定经营方针、投资计划、报酬、利润和分配,本协议的终止清算等较大的事务;
二、选举____出任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会决定和执行董事的安排,主持公司的全
面工作及人事规划,认真贯彻、执行和落实集团公司各项决定;制定公司发展规划及
实施细则与具体工作方案,全力支持和配合执行董事的工作;
三、其他股东或董事根据自身情况,自身优势,多为公司出谋划策,提供理论资源让公司能全面健康的迅速发展;
第五条 财务管理
一、财务管理由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共同负责与支出;报销费用经执行董事和总经理俩人共同签字后才可在财务室申请报销。
二、由____出任会计,按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好记帐、算帐、报帐,编制预算及各类会计报表,做到手续完备、数据有根据,报表及时准确、情况真实可靠,定期检查、分析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定期总结经验,及时提出建议。
三、由____出任出纳,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工作,保管现金、有价证券、空白支票及银行印鉴卡等有关资料,管理银行账户,办理银行结算业务,月终及时对账,并根据需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统一管理管理处的发票和收据,做好各下属部门领用和核销工作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账户管理法规制度,不得挪用公款,不得出借公司账户。
四、由董事会商议决定红利和合理分配时间及额度。
五、会计和出纳每月定期向董事会或董事会成员汇报财务状况,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
第六条 协议的期限及终止
一、本协议一式___份,由董事会成员各执一份,有效期暂定5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的延续或终止由全体股东商议决定通过。
二、协议如发生争执,由出资人友好协商解决。
三、协议履行地:_______________。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股东会商议后补充。
补充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东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章 总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四川网络公司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国家的其他有关法规(以下简称法律),通过诚挚友好的协商,一致同意由甲方以现金出资的方式重组乙方,共同运营乙方中国网络公司公司项目,重组后的公司名称为《拍卖集团·四川网络公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公司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章 协议各方及公司
第一条 本协议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公司的名称为《拍卖集团·四川网络公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第三条 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综合各方在技术、市场、资金等资源方面的优势,共同将乙方之“中国网络公司公司”项目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和运作,从而把“中国网络公司公司”打造成为可持续性发展,并具有良好市场竞争能力的国内汽车后服务市场知名品牌,并使投资各方获得应有的利润。
第四条 公司为独立企业法人。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并受法律的保护。公司还必须遵守本协议及章程的各项规定。
第五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仅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控股 公司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 年。成立日为公司营业执照变更签发之日。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报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公司的经营期限可以延长。双方至迟于经营期满之日前六个月达成延长经营期限的协议。
第七条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三章 投资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 双方同意:乙方前期资本投入及项目技术成果价值,评估(认定)作价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_______元整)。详见附件一《乙方项目成果价值评估认定书》。
第九条 甲方同意:以现金_______万元股权的方式实现控股,乙方其余股权评估(认定)的价值_______ 万元,按本协议比例分别作为乙方原两位股东在公司的股份,并进行工商登记。
第十条 双方同意:甲方除以现金对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设备、通信资源等作为出资额;甲方以设备、通信资源入股公司时,必须经乙方确认适用并评估作价,方可入股。(评估工作在正式签订协议之前完成)
第十一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_______元整)。
甲、乙双方按下列比例出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
出资方式:现金、设备、通信资源。(其中现金 万元,设备、通信资源_______万元,详见附件二《甲方设备、通信资源评估认定书及清单》)
乙方原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 %。
出资方式:前期资本投入及项目技术成果价值。
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
出资方式:前期资本投入及项目技术成果价值。
第十二条 甲方的注册资本金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帐;甲方以现金收购乙方股权的交易也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三条 公司的新开户银行为 银行,由甲方推荐出纳一名,乙方推荐会计一名共同管理。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缴付出资额并完成收购交易后,应由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开具验资报告,向投资各方发给出资证明书,开始工商登记变更。
第十五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份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六条 双方同意对公司技术及管理骨干实施期权制度,按公司股份的_______%比例进行记名登记, 年登记期内只享受分红权利, 年到期后予以股东的全部权利。
第四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及发展
第十七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地区的汽车产业链上的企业和车主提供下列服务:
(1)提供互联网接入、技术开发和其他服务;
(2)提供汽车配件信息发布与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3)提供汽车服务信息发布平台;
(4)提供人才求职与招聘的网络平台;
(5)提供汽车金融保险服务的网络平台;
(6)代理销售汽车相关产品;
(7)提供航空票务、酒店预订等服务;
(8)提供移动增值服务;
(9)提供网络广告服务;
(10)提供全国性的商务呼叫中心服务;
第十八条 公司的发展:
第一阶段:通过建立全国地方运营中心,以中国网络公司公司为平台,为中国境内的
汽车产业链上的企业和车主提供商务服务;树立中国汽车后服务市场和网络市场
优势品牌。
第二阶段:将此经营模式成功复制于其它行业;
第三阶段:实现公司境外资本市场运营的成功;
第四阶段:为中国境外地区提供服务。
第五章 公司经营场所
第十九条 公司总部设立在成都市 号拍卖大厦,所需的场所由甲方以优惠条件提供,公司与甲方签订租赁协议,公司按月缴付租赁费。经营场所也可以由公司另行租赁、自建或购买。
第二十条 为了不影响现阶段的技术开发,公司技术开发中心办公地点维持不变,待开发完成后统一搬迁。
第六章 双方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方的责任
1、 按期缴纳注册资本金和按期收购乙方部分股权;
2、 协助公司办理变更公司工商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3、 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推荐和协助招聘有相当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4、 向公司提供与业务相关的社会资源、技术资源和市场信息,并协助公司开辟全国业务;
5、 为公司提供客户资源支持;
6、 负责办理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二十二条 乙方的责任
1、 协助公司办理变更公司工商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 加快项目调试和完善相关技术,保证第一期项目计划在规定期限内顺利实施。保证现有管理、技术队伍的稳定。
3、 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推荐和协助招聘有相当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4、 向公司提供与业务相关的社会资源、技术资源和市场信息,并协助公司开辟全国业务;
5、 为公司提供客户资源支持;
6、 负责办理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七章 技术转让与保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可以与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 到本协议规定的经营目的、经营范围及规模所需要的先进技术、专利和专有技术,甲方和乙方原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均采取优惠条件。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获得的发明或专利权或专有技术属公司所有,有关的全部资料由公司独立保存。
第二十五条 公司通过收购控股所取得的商业秘密、专利权或专有技术的保密按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非经公司批准,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公司拥有的技术知识;任何一方要使用公司的技术知识时,须与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协议并履行协议规定的保密条款,公司按优惠价格收取技术转让费。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应要求各自选派到公司工作的人员履行对商业秘密、相关技术的保密职责。
第八章 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及专利管理
第二十八条 由公司的雇员、转包者、代理人在为公司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发明、软件或者专有技术的发展或改进,所属权均归公司所有;与此有关发明的专利申请、著作权登记以公司的名义进行。
第九章 约束行为
第二十九条 禁止任何股东以个人或公司名义进行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其活动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按有关法律赔偿。
第三十条 禁止各股东经营和参与同公司竞争的业务。
第三十一条 禁止以项目技术评估入股的股东再将其所持有的技术投入第三方。
第三十二条 禁止以项目技术评估入股的股东私自或与他人合伙成立公司开展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做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三十四条 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不得利用资产重组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
第三十五条 控股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六条 公司的重大决策应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做出。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第三十七条 控股股东与公司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第三十八条 控股股东投入公司的资产应独立完整、权属清晰。控股股东不得占用、支配该资产或干预公司对该资产的经营管理。
第三十九条 控股股东应尊重公司财务的独立性,不得干预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 第四十条 控股股东及其下属的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控股股东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第四十一条 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严重者经董事会讨论按有关法律法规可减少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以弥补其他股东的损失。
第十章 股东会
第四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九) 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十)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
(十一)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十二) 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 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十五条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四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一章 董事会
第四十八条 公司召开的第一次股东大会为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甲方推荐,副董事长1人,由乙方推荐。董事若干名。
第四十九条 乙方 为项目发起人和策划人,双方一致同意确定为公司终身董事。
第五十条 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为代表。
第五十一条 董事长可委派另外一人在开董事会时作为他(她)的全权代理人行使其权利。出现此情况时应将全权代理委托书交董事会。
第五十二条 董事会决定以出席会议的董事或其全权代理人的多数票通过,但重大事宜 必须经全体董事或其全权代理人同意方能通过,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 章程条款的修订;
2、 异常情况的处置,包括异常情况的建立、撤销和延期;
3、 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转让;
4、 经营范围的任何改变;
5、 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6、 利润分配方案;
7、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经理的聘请或解聘;
8、 预算的决定或决算的批准;
9、 超过一百万元标的的协议的签订;
10、 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建立或撤销;
11、 对外借款。
第五十三条 董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在公司会计年度的头三个月内召开。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如遇特殊情形,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议,在必要时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一般在公司的法定地址举行,若经董事会决定,也可以在其他地点举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一名,由甲乙双方推荐;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五十五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总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五十六条 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甲乙双方共同推荐;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推荐;第一任副总经理由甲方推荐;财务经理由甲方推荐;上述人员由董事会聘请,任期三年,经董事会批准可以连任。
第五十七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五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不能或不愿履行其职责的,或无能力成功地经营公司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三章 劳动管理
第五十九条 公司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人事制度进行人事管理,职工实行聘用协议制;公司招聘职工,须经公司考核合格后录用;公司任何股东不得干预。
第六十条 公司职工的招聘、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等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公司订立劳动协议加以规定。
第六十一条 甲、乙双方推荐及公司聘请的高级管理、技术人员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六十二条 乙方现有员工在公司工作,其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原有水平。
第十四章 财务和利润分配
第六十三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六十四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三十日内编制公司季度报告,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六十日以内编制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一百二十日以内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第六十五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以及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利润分配表;
(四)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
(五)会计报表附注。
公司不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上款除第(三)项以外的会计报表
第六十六条 季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六十七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另立会计帐册。公司的资产,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六十八条 公司缴纳有关税收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_______%;
(三)提取公司法定公益金_______%;
(四)提取任意公积金_______% ;
上述三项基金的比例由董事会视公司经营情况决定;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六十九条 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转增。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存留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七十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一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七十一条 公司将尽量取得减、免税的优惠。
第七十二条 公司的财务审计将聘请审计师事务所审查、稽核;审计包括公司的一切凭证、簿记、收支单据、账册、统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审计结果每年向股东通报;如果甲方或乙方股东欲聘请他自己选择的其他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时,公司必须予以充分的合作,所聘请的其他审计师的费用由聘方承担。但是任何这种额外审计的内部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第七十三条 公司的财务报表上报拍卖集团,合并报表。
第十五章 保险
第七十三条 公司的核心业务可以参加投保,投保险别、险值、保险期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保险费由公司缴付。
第十六章 遭遇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七十四条 如果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政策的变化,至使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执行受阻甚至无法执行时,有关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并立即转交上述的有关文件。
第七十五条 上述第七十四条情况发生时,双方应迅速通过谈判对本协议做出相应的修改,以使投资双方不致因此而受损失。如果一方不同意做出上述变动,另一方有权根据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中止本协议,但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十六条 由于受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事故的影响,致使公司无法经营或使本协议的履行困难或不可能时,遭受上述不可抗拒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对方,并应于可能的最短的时间向对方提供事故详情以及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或毁损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根据事故对公司损毁或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散公司,或者部分免除或暂缓公司的经营活动,或者停止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七十七条 由于发生不可抗拒事故致使公司无法经营,或者由于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报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前解散公司。
第七十八条 控股任一方不是由于不可抗拒事故而不履行本协议或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规定,造成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无法实现本协议规定的经营目的,均视为违约,控股另一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还有权按本协议规定终止本协议。若双方仍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章 公司解散及财产清算
第七十九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第八十条 公司因有本章前条第(一)、(二)项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之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的方式选定。
公司因有本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定的协议办理。
公司因有本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有本章前条第(五)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八十一条 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八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八十三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八十四条 债权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八十五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八十六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的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八十九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十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九十一条 在协议有效期或延长期,双方之间发生的争议和要求,或有关结束协议的争议和要求。应当由有关双方在友好和信任的气氛下通过诚挚的协商和谈判解决。若双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内解决争议,应交由成都市经济仲裁委员会按照此协议签订日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将由经济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将是最后的,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有关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专家、证人和法律顾问的费用。
第九十二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第十九章 通讯地址和通知
第九十三条 甲方规定的通讯地址如下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十四条 乙方规定的通讯地址分别如下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十五条 公司的通知以下列方式发出:
(一)以专人送出;
(二)以邮件方式送出;
(三)以电传方式进行;
股东有变更地址或联系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公司,以备案。
第九十六条 公司通知送达后,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一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但若通知涉及双方权利或义务时,应同时以书面文件通知,会议通知应提前十日。
第二十章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第九十七条 此协议,包括附件、日程、附属文件和附录,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 后方能生效;本协议的附件(略)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九十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第九十八条 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第一百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公司)
第一条合作宗旨和目的:为了促进高科技生物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高技术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上市工作,现甲方和乙方充分利用其科技优势、投资优势、融资优势和品牌优势,共同进行涉及良种牛的胚胎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推广工作,共同成立生物技术研究所。
第二条拟成立研究所的基本情况为:
(一)研究所名称:(二)组织形式:企业法人(三)注册资金:__万元(四)注册地:__市__路__大厦__楼(五)法定代表人:(六)职能和经营范围:为__公司进行配套的___牛和其他良种牛进行胚胎技术开发推广应用。
第四条乙方以现金__万元出资,占有研究所__%的股份。
如果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三条(五)项规定,乙方拥有甲方依约减少的股份。
乙方__万元注册资金于____年__月__日到位。
第六条乙方拟将乙方公司上市,如乙方公司能够上市,乙方也同意将公司股份的lo%送给甲方参股的研究所;如乙方公司未能申请上市,乙方也同意依前述比例赠送股份给研究所;甲方根据其在研究所持有股权比例享有相关权利。
乙方将本条规定lo%的公司股权赠送给研究所,需甲方达到以下条件,否则,乙方无需承担上述义务:
(一)甲方必须为研究所工作满3年,实现乙方拥有总股权的5%,满6年后,实现拥有总股权的10%。
(二)甲方由乙方聘任为研究所的主任,副主任由乙方委托,主任缺位工作时,由副主任行使主任之职。
前述工作的年限以聘书为准。
聘任的工作为本协议
第一条规定之内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研究所租用乙方的场地为工作场地,乙方以市场价格为准收取租金。
第八条乙方负责研究所的成立注册事宜。
研究所最迟不得迟于____年__月__日注册成立。
第九条研究所为营利性机构。
甲乙双方对研究所的分红根据《公司法》的舍计制度执行。
第十条研究所的会计由乙方委派,出纳由双方共同聘任。
乙方有责任要求其委派的会计每月出一份研究所的会计报表供甲方查阅。
第十一条当本协议第六条规定和条件满足之后,乙方必须依法对研究所进行分红和依法享有相关的股东权益(以整体的研究所作为股东)。
第十二条研究所股份的转让需股东全体同意。
乙方不能在五年内要求退股或转让研究所的股份。
第十三条甲方不能以其技术干股要求研究所或乙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乙方强制收购。
第十四条甲方不得从事下列工作和进行其他同业竞争:
(一)不得利用其技术和其他机构进行合作或进行盈利性的工作;(二)甲方不得免费为其他盈利性机构进行相关技术性工作。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将支付守约方lo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纠纷的解决途径:出现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在__市各级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协议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地址:
地址: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