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检测合作合同通用3篇

公共卫生检测合作合同(通用3篇)

公共卫生检测合作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充分协议,就乙方承租甲方卫生室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协议以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兴义市乌舍村卫生室租给乙方经营。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期享有经营管理权和受益权,在利用期间,甲方不负任该卫生室的任何医疗事务(包含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全权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对甲方医疗卫生现状已充分懂得,愿意承包经营甲方医疗卫生室,并保证合法经营,乙方承租期间,履行独立核标,自负盈方、自已经营、自己用工。

三、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他人,房屋的收拾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承租期限为一年即:年月日至年元月日,年租金为:元,签定合同时一次性付清租金。

五、乙方无论是否持续利用应提前三个月告之甲方。

六、乙方必须保持本卫生室的环境干净、整洁,甲方有有权监管。

七、乙方如不按以上协议履行,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公共卫生检测合作合同 篇2

甲方: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甲方是南宁海关下属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拥有先进的仪器设备,获得计量认证与CNAS认证,从事公共场所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质量、医疗污水、食品药品等卫生安全检测,乙方南宁天使口腔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业口腔医疗机构。甲乙双方就开展医疗环境卫生质量检测业务等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双方达成并愿意遵守以下协议:

1.合作内容与方式

1.1 内容:医疗用品、公共卫生等检测包括:医务人员手、医院空气、使用中消毒剂、灭菌物品、物体表面、医疗污水等卫生质量检测;

1.2 甲方医务人员手、医院空气、使用中消毒剂、灭菌物品、物体表面承担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并出具获国家资质认定和能力认可的检测报告;

1.3 乙方负责污水的采样和送检及医疗用品、公共卫生质量样品的准备、送检、报检、检毕样品的领回、检测报告、发票的领取,协助采样过程的其他事项;

2.合同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为 壹 年(日历天)

3.检测频次、检测类别(项目)、采样数量、检测费用、结算与支付

3.1每次现场检测类别(项目)、检测费用(以每次实际检测样品份数为准)见下表1:

表1、检测类别(项目)、采样数量、检测费用

序号类别检验项目(单价)采样数量检测地点/样品

1医务人员手卫生 待定医院

2空气 待定医院

3物表 待定医院

4使用中消毒剂 待定医院

5灭菌物品 待定医院

6污水 待定医院、各门诊

7污水 待定医院、各门诊

8污水 待定医院、各门诊

3.1.1以实际采样数量和检测项目按公示价格 收取检测费用。

3.2结算支付时间:每次检测,在报检或领取报告前支付检测费;

3.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

3.4甲方向乙方提供税务发票,税务发票内容为“检测费”。

4.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4.1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自行完善检测所需的相关资质文件;

(2)接到乙方的通知,与乙方商议、确定采样时间,按约定时间完成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甲方承诺随到随检(节假日除外);

(3)如乙方有疑问,负责向乙方解释。

4.2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所需检测样品的前期准备,检毕样品的领回,报告和发票的领取;

(2)现场采样前与甲方联系人联系,以便提前准备检测用品,加快检测时间。

(3)维护甲方的信誉,保障甲方利益。

5.保密约定

(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的或形成的文件,均视为商业秘密;

(2)双方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

6.违约及处罚

在发生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30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7.其它

(1)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均应明确表达是否有续签意愿。如有意愿续签,则以本协议为基础,商议补充条款,再另行签订合同;如双方无意愿续签,则双方应在期满前结算完毕并签字确认,本合同即自动失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4)甲方联系人及电话:

甲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 电话:乙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 电话:

公共卫生检测合作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镇中心卫生院

卫生院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姓 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专 业 资 质:_____

根据《__________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和《_______________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聘用乙方在 ________卫生室工作,特签定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贰年,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二、 乙方根据甲方安排,从事以下工作任务:

1、负责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

2、协助做好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3、开展健康教育,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

4、参与农民健康档案 的建立与更新,配合镇卫生院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慢性非传染病的随访与记录;

5、协助做好儿童免疫规划预防接种,老年人保健,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建立健全村级爱国卫生运动实施;

6、积极宣传新农合政策,协助做好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报销补偿情况的定期公示工作;

7、使用适宜技术和国家基本药物,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急重病人的初级救护、及时转诊和家庭康复指导;

8、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9、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报销;

10、严格执行安徽省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三、 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及卫生室负责人制定的劳动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技术操作规范,保证工作质量。

四、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1、不服从一体化管理之规定全镇卫生室人员在全镇范围内统一调动的。

2、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在聘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4、一个月内旷工超过4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一个月内迟到早退共计达5次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次的;

5、一个月内在工作期间未经过负责人同意离开岗位超过20分钟,3次以上的(含3次);

6、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程序,发生责任事故,给本村卫生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7、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8、受到刑罚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9、乙方无故不服从甲方或卫生室负责人工作安排的;

10、乙方私自在外诊疗等假公济私行为的,乙方在外界不恰当言论造成卫生室纠纷的;

五、附则

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熟知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2、上级如有新规定与本合同冲突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合同双方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公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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