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简要(通用3篇)
男方:__,男,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
女方:__,女,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
男方__与女方__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儿子,名叫______。因____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__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或女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或男方。
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__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______元给男方。
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__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__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____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元给对方。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日期:
协议人:__________, 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市_____路_____号
协议人:__________, 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市_____路_____号
协议人_____、_____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决定协议离婚。现双方就协议离婚一事达成如下条款:
一、________与________自愿离婚。
二、子女由________抚养,另外一方每个月支付600元的抚养费。
1、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用等。如果子女抚养期间产生一次性大额支出的,双方再协商解决;
2、抚养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3%的赔偿金。
3、抚养费支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超过18周岁以后,确实由必要支付抚养费时,双方协商确定数额和支付时间;
4、离婚后一年内子女户口迁到一方,另一方应协助办理,如果不协助,则赔偿损失_____元人民币。
5、离婚后另一方户口一年内迁出,如果超过该时间的,按日支付补偿金_____元。
6、离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子女的姓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赔偿金 元。
三、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如下:
1、房屋,分割办法;
2、存款,分割办法;
3、家具电器,分割办法;
4、股票、基金,分割办法;
5、汽车,分割办法;
6、其他投资、财产,分割办法。
四、夫妻共同债权及债务:
1、双方共同债权,分割办法;
2、双方共同债务,分割承担办法。
五、探望权行使办法:
1、探望子女的时间;
2、探望子女的方式;
3、探望子女的地点;
4、爷爷、奶奶探望权的行使;
六、其他问题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离婚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
女方:
年月日
男方: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女方: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男女双方于 年 月 日于 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 年 月 日生育一个女儿,名字 。因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一、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女儿由男方抚养,随同男方生活,女方应于每月的10日前支付抚养费5000元,支付到孩子满18岁。
2、女方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女方每周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2天,寒暑假双方另行沟通探望时间。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房屋1:夫妻共同所有房产证号 的位于北京市 的房产所有权归男方所有,房屋内的基础设施一并所有,不予分割。
经双方协商一致,男方应给女方房屋折价款 万元整,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2)房屋2:夫妻共同所有房产证号 的位于北京市房产所有权归男方所有,房屋内的基础设施一并所有,不予分割。
(3)现有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计 万元,双方各一半,男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女方 万元
(4)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有对外负债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如因协议发生争执,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 区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