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精选24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上诉一案(_____年______民 终字第____号)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1、甲方确认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年下半年未发生_______加工业务,该业务系________、__________擅自以乙方名义与甲方达成的'加工业务,__________、__________不是乙方的员工,业务过程中未得到乙方的委托授权,事后乙方已出具声明对无权代理行为拒绝追认。
2、甲方决定对该案撤回上诉,为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同意一次性补偿甲方人民币 元,甲方向乙方出具相关收款发票。
3、双方无其它经济纠纷。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定做方:(称甲方)
承揽方:(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加工制作内容:
1.制作内容:
主钢构:钢梁.H(400~800)×200×6×9.35。材质为Q235。钢构必须进行除锈。刷中灰面添一道、中灰底漆(防锈漆)一道。
二、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1.合同造价按/吨。合同总价款为,以实际决算为准。(货款可以用现金或承兑付给。)
2.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付款
3.提货:
(1).第一次送齐二十八架钢架,甲方不付货款,提第二次货时付清前次货款,依次类推,至此全部提清,最后一次提货时甲方全部付清货款。
4.结算方式:按合同规定及甲方图纸制作,成品按理论重量进行决算。
三、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钢结构制作、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认真加工制作,确保构件质量达到钢结构规范要求。
四、交货地点和时间:
1.交货地点:甲方在乙方厂房内提货;运费由甲方负责,装车由乙方负责。
2.交货时间:
五、包装及运输:
1.乙方负责装车。装车时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装运,要求运输公司使用足够数量的垫木,尽量避免运输过程中出现构件变形、油漆损伤,装车费含在合同价内。
2.甲方负责运输,运输标志应按甲方要求实施(具体由甲方再出发运前另行交底)。
3.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构件到位后甲方负责卸车。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构建加工图纸一套,并签字认可。由乙方认真完善后按照甲方图纸进行加工制作。
2.甲方应对乙方加工制作过程中的疑问及时给予解答,并提供修改和变更通知。否则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以顺延。
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检验,不得擅自外协加工,乙方应按甲方委派的现场质量监理的合理要求制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甲方如现场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协助解决。
5.乙方质量问题导致返工,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返工费及直接费用。
七、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附则:
1.本合同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甲方定金到账后生效。此合同有效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立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甲方(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拥有 资源,乙方拥有 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1条 定义
除了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的相关用语以如下定义为准:
1.1 “合同产品”是指由承揽方根据本合同以及本合同的附件的规定(如有)为定作方所生产的产成品及其配件和包装等,在本合同中也称定作物。
1.2 “规格”是指由本合同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每一个产品的各自规格。产品规格可以由双方通过一致同意进行更改。
1.3 “机密信息”是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披露的,以任何形式表明其具有机密性以及虽未表明但实际具有机密性的书面或口头信息。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披露方的技术、研究、发展、产品、价格、服务、员工、合约商、市场计划、财务、合同、法务或商务信息。
1.4 “知识产权”是指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以及所有上述权利的注册申请权,还包括根据任何可适用的法律与上述权利拥有同等效果的其他权利。
1.5 “生产档案”是指包含所有根据本合同制造、装配和测试产品所必需的资料、说明、数据和指引的全面性生产指南,以及其他涉及生产、加工或装配产品的任何文件、指引及资料,不论该指引或资料等是来源于合同双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
第2条 定作物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定作物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价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其他
合计人民币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第3条 原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及提供办法
3.1原材料规格及标准: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质量要求消耗定额其他
合计人民币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3.2原材料提供方及办法:(以下材料提供方式二选一)
□定作方
定作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提供原材料。承揽方自收到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 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原材料后 日内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否则定作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揽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揽方
承揽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通知定作方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定作方如对原材料有异议,应于检验完毕后 日内通知承揽方调换。承揽方应当对有异议的原材料调换,否则定作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揽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3 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第4条 技术资料和图纸提供
4.1加工定作物的技术资料和图纸由 于 年 月 日前提供。
4.2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4.3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应当严格保密,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第5条 转包
5.1定作方同意承揽方可将本合同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1)承揽方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包括: 。
(2)承揽方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负责。
5.2承揽方未经定作方同意将其他工作交由第三人的,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承揽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6条 定作方协助承揽方的事项和要求
1.图纸和技术问题的说明: 。
2.现场的检验: 。
3.其他: 。
第7条 交(提)样品的方法和验收
7.1样品提交
合同产品规格单位数量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7.2双方约定由□定作方自提样品 □承揽方送交样品 (方式二选一)
□定作方自提样品
自提样品的时间: 年 月 日。
自提样品的地点: 。
□承揽方送交样品
送交样品的时间: 年 月 日。
送交样品的地点: 。
送交样品的方式: (写明是汽车、火车、水运或其他方式)。
费用承担方: 。
7.3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样品,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以封存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
7.5交(提)样品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样品的,以定作方接收的签字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样品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样品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样品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7.6定作方在收到样品后的 天内对样品进行检测,并于收到样品后的 天内提供反馈并通知承揽方。如定作方对样品无异议,则承揽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如定作方对样品提出异议,承揽方应按定作方的要求重新加工。如承揽方拒绝按照定作方要求重新加工,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揽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8条 交(提)定作物的方法
8.1双方约定由□定作方自提定作物 □承揽方送交定作物 (方式二选一)
□定作方自提定作物
自提定作物的时间: 年 月 日。
自提定作物的地点: 。
□承揽方送交定作物
送交定作物的时间: 年 月 日。
送交定作物的地点: 。
送交定作物的方式: (写明是汽车、火车、水运或其他方式)。
费用承担方: 。
8.2定作方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时,定作方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8.3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包括 。
8.4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5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签字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8.6如定作方提供材料进行加工,如承揽方在完成加工后,材料仍有剩余,应及时返还。
8.6.1返还时间: 。
8.6.2返还方式: 。
8.6.3费用承担方: 。
第9条 交(提)定作物的验收标准
9.1双方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定作方应当在收货后 日内验收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并提出异议。如在 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双方可约定质量保证期,参见12.2条款。
9.3如当事人双方对定作物质量存在争议:
双方如果对产品的质量是否合格或者原材料的成分等有分歧的,双方应当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第三方对争议事项进行鉴定。如果一方拒绝委托鉴定的,另一方可以自行委托鉴定。鉴定费用由鉴定结果对其不利的一方承担。
第10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10.1定作方对承揽方的包装要求: (应具体写明包装方式、包装物品的材质、包装的大小尺寸等)。
10.2费用负担方: 。
第11条 风险负担
11.1定作物风险负担
双方约定定作物所有权自交付定作方之日起转移,并由定作方承担定作物毁损、灭失的责任。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规定,参见合同8.4条款。
11.2原材料风险负担
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交付承揽方后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使原材料破损或灭失,不利后果由定作方承担。
11.3如定作方延迟接收或无故拒收定作物期间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第12条 承揽方的保证及瑕疵担保责任
12.1承揽方保证:
12.1.1交付给定作方的所有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2.1.2交付给定作方的所有产品未设置任何的留置权、抵押权、担保权和其他债权;
12.1.3交付给定作方的所有产品未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
12.2双方确定质量保证期,自定作物交付之日起算,期限为 个月。
12.2.1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定作方已垫付的运输费用和因其他原因退回维修品或者更换品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定作方的实际损失。
12.2.2承揽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对瑕疵产品及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更换、维修或退款。
12.3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定作方决定对产品进行召回的,如果该质量问题是由于承揽方原因导致,则承揽方应当按照定作方要求就所有召回产品进行退换或者维修,并承担因此给定作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如果非因承揽方原因导致产品质量问题的,承揽方仍应当为召回作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并收取成本费用和适当的服务费用。
第13条 报酬的结算
13.1合同价款总额:人民币(大写) (¥ 元)。
(本合同价款已包括税款、人工、材料、机械、运杂费、包装、安装、调试、检测、探伤、现场的试拼、试压等所有费用,定作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
13.2支付方式:
(1)首笔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预付款,于本合同签订后的 个工作日内支付;
(2)第二笔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3)第三笔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于 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4)第四笔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于 甲方验收通过后的 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5)尾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于 质保期满后的 五 个工作日内支付。
13.3指定收款账号:
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定作单位:
某某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单位:
某某市某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_____》、《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甲方将本工程上升下降管加工制作委托给乙方承揽加工,结合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加工构件品名与价款
一、加工品名:某某华某某高炉大修项目钢结构工程上升下降管及锚固件加工制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接受甲方委托加工的构件。
二、承揽方式:本加工构件采用包人工、包辅材、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综合单价包干、完工结算的承揽方式。
三、加工单价:每吨壹仟元整人民币(¥:1000.00元人民币)
四、本加工构件综合单价一次包定,不受市场物价浮动和有关部门调价文件的影响;已包含了加工制作时所要发生及所涉及到的所有加工内容及费用,加工制作范围内将不再发生的其它费用支出。
六、本合同价款已含乙方应缴纳的税费和各种规费,乙方开具发票。
第二条 加工成品期限与交付
一、加工期限:共计五十日历天。按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加工顺序和出厂时间及时交付加工构件。具体交付日期甲方提前五天通知乙方。
二、交付状态:按双方签字认可的加工制作排版图交付;预组装前坡口形成,再进行预组装验收,并配合防腐涂装。
三、交付地点:运输至甲方指定场地,甲方负责卸车。
第三条 加工材料供应与采购
一、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本加工构件的所有工程钢材由甲方供应,并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卸货。乙方应设专人向甲方办理甲供材的限额领料手续。甲供钢材按乙方编制的材料预算经甲方审核后,作为供料依据(板材材损3%)。乙方按图纸要求负责组织排版套材下料,排版图必须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下料切割,超供用料甲方负责回收或按市场废钢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超领用料或浪费材料按同期市场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加收5%的采管费。
二、乙方负责供应的材料:本加工构件的所有辅材、措施用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采用甲控乙供形式;所有材料必须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三、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构配件等应具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鉴定或经过试验定为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等,甲方有权制止使用,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具有合格证书的材料、构配件等应按规定复验,其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其不合格产品由乙方在18小时内清理出场。
五、材料代用,经甲方批准后,乙方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四条 加工成品质量与验收
一、根据设计施工图、修改图、转化图、变更通知、施工说明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遵照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由乙方确保本加工构件质量。
二、质量等级:一次验收合格
三、保修期限:保修壹年。
四、技术资料:由甲方提供壹套加工图纸及加工技术说明资料,交付完毕后收回,乙方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技术资料必须按甲方贯标程序记录整理,格式采用甲方提供的表格格式。
五、验收交付:加工完毕预组装后,以国家颁发的工程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图纸技术要求为依据;由乙方提供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办理交付手续。出厂时必须将加工的技术资料按甲方贯标要求整理好一并交甲方一式壹份。
六、乙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及甲方要求组织加工,随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和检验;如加工质量不符合各项要求,乙方应无偿返工或修理直至达到质量要求方可出厂,并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如加工构件质量低劣又无法修理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七、甲方监造人员负责质量检查、监督和办理验收手续。甲方监造人员的签字验收只代表甲方对乙方工序质量的认可,不对乙方的加工构件质量负全部责任。
甲方:
乙方:
1、前言
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友好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前提,就铸件合作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执行。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铸造清单进行铸造并供货。
2、供货范围和双方职责
(1)供货范围
按甲方提供的铸件清单供货。
铸件上要带检验试棒2根(¢30﹡300);球铁件的附铸试块采用“Y”型试块并附质保书。
(2)乙方职责
完成上述规定供货范围的供货。
返回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并为甲方保密。
向甲方提供铸件的材料说明(A、机械性能;B、材质化验)
(3)甲方职责
每套铸件(每件)向乙方提供铸件图纸一套。
负责解决乙方在泡沫模型制作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向乙方提供铸造清单(明细)并说明材料,件数,交货期。
甲方向乙方提供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A)铸件材料:HT250、HT300、MoCr铸铁、QT600-3
(B)铸件化学成份:根据提供给贵公司的化学成份标准。
(C)铸件应清理干净,去除冒口残余,粘砂以及内腔残余物等。铸件表面进行喷丸处理,要求铸件表面光洁。
(D)铸件不允许有影响使用性能的裂纹、气孔冷隔、缩松、铁包砂和起皮等缺陷存在。
(E)铸件加工面上不允许存在加工余量范围内的表面缺陷。
(F)铸件交货时应附有合格证、质保书,其中包括:供方名称、铸件名称、铸年材料牌号、图号及必要的检验结果、制造日期(或编号)或生产批号、机械性能。
3、价格
(1)铸件价格
HT250:
MoCr:
QT600:
特殊规格铸件价格双方协商定
4、结算方式:
(1)铸件以甲方验收过磅,并通知乙方认可。
(2)铸件在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后,开具发票,甲方收到发票30天内全额付款。
(3)铸件经甲方使用,确认满足第六条定义的质量保证。
5、交货期
(1)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清单、周期进行铸件并及时交货。
(2)具本交货日期:(泡沫模型与铸件制造,周期,不含路途)
铸件5吨以下16-20天。
铸件5-8吨18-22天。
铸件8吨以上的另商定。
(3)特殊规格双方协商定。
6、验收
甲方应根据有关资料和技术协议、国家标准对铸件进行验收。
7、质量保证:
甲方在加工过程中发现铸造原因造成的废品,应立即通知乙方,如确系乙方铸造原因造成的废品,由乙方补废包换,并以急件的形式补废,模型费由乙方负担。
8、合同修改:
只有在合同双方的合法代表书面签字同意后,才能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和更改。这些修改、补充和更改的文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效力。
9、不可抗力:
(1)当不可抗力发生时,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有义务做出努力,将不可抗力带来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商定解决。
10、权力和义务的转让:
乙方不得将本承包合同所产生的权力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11、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和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制造投入时。
实际制造进度比进度表上的日程大大延迟,按期交付无可能时。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执行合同有关规定,经甲方书面催促仍无解决诚意时。
(2)发生下列情况时,乙方有权终止和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违反本合同而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
甲方没有支付合同金额的能力时。
12、争议解决:
当甲、乙双方之间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而通过协商已无法解决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甲方乙方同意双方的争议由合同履行地(烟台)人民法院管辖。
13、合同附件
下述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同进签署,一并有效。
附件一、每次提供铸造清单、进度表。
14、通知
所有通知和通讯均需采用书面形式,如为传真或电传,则发生当日视为送达。
15、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一般来说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和检验合同等。其中的定作合同是承揽人用自己的设备、技术、材料和劳力,应定作人的特殊要求制作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定作合同与买卖合同经常被混淆。
一、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标准。
法律之所以区分各种有名合同,并在实体法和诉讼法中针对各类合同作出不同的法律规定,原因在于立法者对各种契约关系中的利益关注程度不同。首先,从实体法即《_____》的规定来看,虽然二者具有相似性,但定作合同还是有着与买卖合同的显著区别:比如_____规定定作人对承揽人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定作人有单方改变定作方案的权利,有单方要求承揽人停止加工行为的权利,承揽方未经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等。法律赋予定作人如此诸多的权利,也就是让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反过来也就是说,只有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合同,法律才确认其为承揽合同。从合同当事人的角度来解释也就是说,只有在定作人有控制生产人生产过程、而相关商品生产人也同意定作人对自己的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时,双方才称得上达成了“加工承揽”的合意。在现实中,即便有的合同作了诸如“留置权”的约定,但如果该合同中没有定作方控制生产过程的意思表示,或者该合同明确排斥定作方对生产方的必要控制,则不论双方在合同中如何约定留置权,都不能认定双方签定的合同是承揽合同。 其次,从诉讼程序法来看。最高法在关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解释中,明确将承揽合同的加工地作为承揽合同的履行地以及诉讼管辖地,做如此规定,是为了达到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真相的目的,即通过诉讼管辖权的制度构建,使法院最大可能的接近案件主要事实的发生地,以方便办案。这说明司法机关关注的也是承揽合同的加工过程,审查的重点也是加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从这一方面来看,说明法院系统亦认为注重加工过程约定的合同才是承揽合同,反过来解释就是,不注重加工过程而只注重标的物交付和转让的合同的应当是买卖合同。
由此可见,二者的区别关键在于: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注重的是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和监督;如果一个合同规定了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的控制权,而且这些控制权显然属于该合同的重要部分,则该合同应属于承揽合同,反之则属于买卖合同。
二、其他具体区别:
1、买卖合同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只是承揽人完成工作后的一项附随义务。
2、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都是一定的物;在承揽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是一定的行为。
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约定的出卖人应交付的物;承揽合同中的标的物只能是承揽人严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而完成的工作成果。
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工作成果,这种工作成果是特定物,如有着特定的尺寸和功能。
5、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在工作成果未完成之前,随时可以解除合同;而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并无此权利。
6、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起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可由买受人承担,也可以由出卖人承担。承揽合同中在工作完成前,只能由承揽人自己承担工作物意外灭失的风险。 因此,实务中最重要的是审查该合同有无意在强调标的物的接受人对生产进行控制的内容。比如审查合同有没有约定标的物接受人享有材料选材或者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权、是不是享有单方设计变更权或终止定作权。这些约定不一定全部具备,但是必须能显示出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控制,如果没有体现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应认定为买卖合同。反之则认定为承揽合同。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珠海市锦宏盈星家具有限公司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锦宏公司(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家具一批,现经双方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公正、互利共赢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产品及工价(见产品清单)
第二条:加工产品质量要求(依照定作方公司品质部要求)
第三条: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公司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定作方公司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完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公司品质部人员,定作方品质部应即时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公司生产部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四条:工资
依照定作方公司生产排单上标明的的工价结账(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依照定作方公司品质部要求验收。
第六条:交货时间和地点
依照定作方公司的排产日期交货。交货地点为定作方公司仓库,严格依照定作方交货流程入库,即承揽方所制作的成品均需定作方公司品质部检查验收并签名确认方可生效。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按定作方品质部验收合格的产品数据结账(平时借支除外)。
第八条:其他约定
1、合同期间,承揽方必须严格遵守定作方公司各项管理规定,不得违反,否则定作方公司有权依照公司规定实施管理和处理。
2、承揽方要严格按照行业操作规定和定作方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操作,以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合同期内,承揽方承诺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承揽方自行负责,与定作方公司无关。
第九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承揽方未按合同规定(生产排产单)的时间和质量标准交付产品的`,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产品质量不达标的要进行返工处理(返工费用由承揽方自行负责),经过返工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品质要求的,定作方公司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承揽方交付产品或完成产品的数量少于合同(订单)规定,应当向定作方提出报损及申请补料。定作方公司有权要求承揽方承担补料责任;
3、承揽方无论何种因素不得延期交付产品(定作方公司欠料所致除外),不得延期.否则定作方公司有权追究因延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合同期间,若承揽方单方中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定作方公司书面申请并得到定作方公司同意并完成加工中的全部工作后方可生效。若承揽方单方中途废止合同的,视为承揽方单方违约,为此,承揽方承诺并兑现全额陪偿定作方公司一切损失。
第十条:定作方公司的责任
1、提供承揽方的订单、工作场所,机器设备和材料、部份工具等;
2、提供承揽方合同期免费住宿,水电费承揽方按实际使用自行负责;
3、合同期间免费提供承揽方午餐和晚餐;
第十一条:纠纷的处理
合同期间,若加工承揽合同双方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报请当地司法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本合同自20___年5月9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或工程)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
定作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
乙方: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
甲方拟将位于___县__镇__村__组的房屋地基以及主体工程交由乙方负责承揽建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互利、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建设所需原材料(石灰、砖、水泥、沙子、水源、钢材等)。
2、乙方确保具有从事农村房屋建设的成熟经验,负责施工建设并根据甲方的要求交付建房成果。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节约用料,严禁浪费。乙方每天完工后清理墙角灰,做到工完场清料净,并按常规要求配比施工。在施工中若发现造成材料损失、浪费,甲方有权责令整改并罚款,在支付款中扣除。
3、工程施工所需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以及安全防护设备、用具,如:架管、架板、搅拌机、升降设备、模板、模具、斗车、_____、焊接机、撮箕、桶、防护网等及焊条、切割片等辅材全部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
4、工期从_____年___月___日开始建设,工期为___天。如发生下雨、停电、地震等影响施工的不可抗力情况的,可顺延工期。
5、乙方加强对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施工。由于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二、工程质量及施工要求
1、乙方应当本着保质保量的原则,按照甲方的要求施工并加强质量监督和管理。
2、涉及房屋主体及沉重结构的关键性(如地基、浇铸)部分须经甲方验收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
3、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时,有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5、基础:基槽60公分,圈梁40公分,基石40公分,使用石头30立方米。
6、墙体:外墙高米,内墙高米,砌筑时内外错缝采用水泥沙浆,为避免砖块间空隙较大必须采用三?一砌筑法(一快砖、一铲灰、一挤揉),且灰缝厚度不得超过mm。
墙体经水泥清光后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空鼓等缺陷。
7、圈梁:过梁高度不低于公分,钢筋直径不宜小于毫米,刚箍直径不低于毫米,最大距不宜超过毫米,圈梁高度不低于毫米上下圈梁。
8、屋顶:现浇厚度为公分,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空鼓等缺陷。
9、下水道:......
三、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1、工程款总额及计算方式:工程款为人民币:69580元(大写:陆万玖仟伍佰捌拾元整),以承建房屋面积为基准,按245元/平方米(贰佰肆拾伍元每平方米)计284平方米(贰佰捌拾肆平方米)。
2、付款时间:地基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___天内给付地基工程款;主体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___天付款___,在房屋峻工(包括内外墙清光且水泥地坪完工)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后____天内给付余款。
四、违约责任
1、由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乙方要进行修理、重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如果一年内现浇渗漏,乙方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5%作为违约金。
2、乙方若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为难甲方,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总价款25%的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将争议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中甲方与乙方及乙方任何工人之间均不存在雇佣关系。
3、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
定作人:(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约人:
定作人承办单位: 联络人: 联系电话:
定作人机构地址:传真电话:
承揽人:(以下简称乙方)
承揽人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约人:
承揽人营业执照:生产报刊亭许可证明:
承揽人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银行开户许可证: 开户行: 账户:
根据《_____》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省局要求,双方议定乙方承揽甲方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此项承揽合同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乙方承揽甲方所需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合同标的额为:_____万元。
第二条制作报刊亭的数量、规格、价格(价款单位:每个/人民币万元)
1、
2、
3、
注:整个承揽加工合同按每个报刊亭的单价为结算价,该结算价格含:包工、包料、包装运输、安装费、及其他相关的税费。
第三条加工、制作与安装、要求
1、 报刊亭安装后稳定、可靠,空间利用充分,使用面积不小于_____平米。
2、使用材料:所有外表面使用大于_____mm厚不锈钢板,结构采用不锈钢柱、不锈钢方钢骨架,透明部分不少于_____%,使用_____mm弧型热弯加强度有机玻璃,顶部硬塑料玻璃钢压模一次成型,内设图书报刊架。附件包括:推拉窗、电源接线板、电表一块,蓝色阳光板封顶,并有通风口一处。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①、乙方将报刊亭样品(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材质)制作成品后,交甲方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方可生产。
②、甲方验收采用样品验收与成品交付验收相对比,也可采取随机抽验 。
第五条交货时间和地点及包装运输要求
①、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保证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交货。
②、交货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位置,并安装完毕。
③、包装运输:乙方在交货时,应对成品进行包装,并保证信报箱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如有损坏或变型、划漆等由乙方负责保修。
第六条报刊亭安装及验收与售后服务
①、乙方对制作的报刊亭进行安装;
②、经乙方安装的报刊亭,必须经甲方验收,遇有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_____日内予以整改,不予整改、或两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该报刊亭价值扣除_____ %做为另行维修费用,并不返还乙方(按双方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验收);
④、乙方承诺对甲方使用的报刊亭进行终身维护。
第七条结算方式、期限及安装费用
①、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预付款。
②、乙方交货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60%。
③、乙方按期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5%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95%。
④、剩余的合同标的额 5%(_____元)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经甲方正常使用确无质量问题,甲方主动将乙方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拨付乙方。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①、甲方在乙方为其制作报刊亭期间随意改变数量或到货无故拒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标的额_____ ‰的违约金;
②、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_____ ‰的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外,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违约金;
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付报刊亭,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 ‰的违约金。
第十条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_____委员会_____;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②、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具体制作报刊亭数量有变更的以书面文字通知为准,口头通知无效,报刊亭规格的变动以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
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人:签约人:
签约地点:签约日期: 年 月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加工费;
第二条加工成品的完工时间、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与费用承担:(加工定作物样品需要封存的,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当保存,作为检验的根据);
第三条加工成品的交付时间、地点、运输方法与运费承担;
第四条乙方提供原材料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款及图纸、技术资料;
第五条原材料交付时间、地点、包装、检验方法、运输;
第六条加工费结算办法与时间;
第七条乙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_____元;乙方应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预付款____________元。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整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________‰偿付违约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6、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它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4、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5、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公证处、________物价局、________银行各存一份。
定作人:__________承揽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作人:
签订地点:
承揽人: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一条 加工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加工物规格计量、报酬、交货期限及数量
数量
名称、型号单位、单价金额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规格
计量
数量质量
提供日期
消耗定额
名称型号单位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三条 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四条 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五条 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六条 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七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八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答复。
第九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 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
第十一条 加工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二条 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三条 定作人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定金(大写)元。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定作人(章):
承揽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编码:
编码: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委托方:签订地点:
承接方:深圳XX公司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照《_____》、《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广告承揽要求。
1、项目(制作):________
2、广告及活动内容及有关证件的名称、编号:________
3、发布地点或形式:________
4、颜色:________
5、规格或材料:________
6、刊播次数、起止日期及时间:________
第二条:费用及支付方法
1、费用
本次活动总金额为________。(大写________元整)
2、结算方式和期限:________
第三条:验收方式及时间:____________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委托方中途废止合同,向承揽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10%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广告费用,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1%偿付违约金。
2、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向委托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10%的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1%偿付违约金。
3、其他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五条: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2)项规定办理。
1、向地经济合同_____机关申请_____;
2、向连云港市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委托方:连云港XX公司承揽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发包方:永宁县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省局要求,双方议定乙方承揽甲方书架制作、油漆的加工与安装,此项承揽合同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乙方承揽甲方所需书架制作、油漆的加工与安装合同标的额暂定为:298345.8元。最终标的以永宁县财政局预(决)算审查中心决算价为最终标的。
第二条:制作书架的数量、规格、价格(价款单位:每个/人民币元)计取
注:整个承揽加工合同按每个书架的单价为结算价,该结算价格含:包工、包料、包装运输、安装费、及其他相关的税费。
第三条:加工制作与安装的要求
1、书架安装后稳定、可靠,空间利用充分。
2、使用材料:所有材料须按甲方要求的规格进行多家比选采购,且有材料合格证书。
3、规格:图书馆钢制双柱双面书架 ,规格型号:高_________年 月 日前全部交货。
②、交货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位置,并安装完毕。
③、包装运输:乙方在交货时,应对成品进行包装,并保证书架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如有损坏或变型、划漆等由乙方负责保修。
第六条 书架安装及验收与售后服务
①、乙方对制作的书架进行安装;
②、经乙方安装的书架,必须经甲方验收,遇有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 日内予以整改,不予整改、或两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该书架价值扣除 %做为另行维修费用,并不返还乙方(按双方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验收);
④、乙方承诺对甲方使用的书架进行终身维护。
第七条:结算方式、期限及安装费用
①、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 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预付款。
②、乙方交货后 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60%。
③、乙方按期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90%。
④、剩余的合同标的额 0%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经甲方正常使用确无质量问题,甲方主动将乙方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拨付乙方。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①、甲方在乙方为其制作书架期间随意改变数量或到货无故拒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标的额2‰的违约金;
②、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 ‰的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外,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2‰违约金;
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付书架,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 ‰的违约金。
第十条: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2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_____委员会_____;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②、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具体制作书架数量有变更的以书面文字通知为准,口头通知无效,书架规格的变动以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全称)(盖章) 承包方(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编码: 编码: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定作方:北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承揽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 的有限责任公司,并需要加工 部件;
鉴于乙方是在 合法注册的,经营范围为 的公司,具备承揽加工的资质和条件。
依据《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如下产品 :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二、原材料提供:
1、 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为: 规格为: 数量为: 提供时间为: 年 月 日。
2、 甲方将原材料交付乙方之次日前乙方应当进行检验,并将确认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确实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予以更换、补齐。
3、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为: 规格为: 数量为: 提供时间为:: 年 月 日。
4、 乙方应当将所提供的原材料交由甲方检验。甲方应在乙方通知的次日前进行进行检验,并将确认情况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在 日内予以补正。
三、技术资料及图纸
1、甲方提供技术资料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乙方。
2、甲方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乙方之次日前,乙方应当进行检验。乙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即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两日内书面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3、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甲方。
4、乙方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甲方之次日前,甲方应当进行检验。甲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于当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两日内做出修改。
四、质量要求:
1、乙方加工产品应当符合 标准。
2、乙方按甲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也可不约定此项目)
五、加工成品验收:
1、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当于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进行验收。
2、验收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封存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3、乙方加工成品经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加工成品交付后,甲方在 时间内发现加工成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仍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六、加工成品交付:
1、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将产品全部送至甲方仓库,地址为 。甲方如指定北京市以外的交付地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2、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事先与对方达成书面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3、实际交付日期,乙方自行送达的,以甲方在乙方送货单上或承运单位货运单据上签收的日期为准。
4、乙方交付的加工成品超过约定数量的,甲方认可的,就超过的部分按照超过的比例支付报酬。
七、报酬及支付:
1、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加工报酬为:每件 元(或总报酬 元)
2、报酬的支付采取以下 方式
A甲方应于 年 月 日支付乙方 元,于 年 月 日支付乙方 元,余款于乙方交付之日起七日内支付。乙方应于每次收款同时将发票给付甲方。发票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B甲方于乙方每交付 件时给付甲方 元,乙方于收款时向甲方出具收据。收据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收据载明款额累计达到 元,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同时收回相应款额的收据。
八、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责包装,以加工产品不受损坏为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运输及费用承担:
1、 甲方提供材料的运输由甲方负责,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2、 加工成品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由 方承担。
十、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加工成品的,每逾期交付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总报酬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6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报酬,并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部分予以据实赔偿。
2、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成品,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 元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3、乙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乙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5、乙方不能交付加工成品的,应向甲方偿还交付部分报酬,并支付该部分报酬的30%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6、由乙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加工成品损坏,乙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十一、甲方违约责任 :
1、甲方如中途变更加工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由此造成的乙方交付迟延,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图纸或原材料的,对延迟提供的期间,乙方交付成品的日期得以顺延。甲方并应当偿付乙方因停工待料的造成的损失。
3、 甲方延迟付款的,就所延迟付款的部分,每延迟一天支付乙方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
1、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加工成品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2、 如乙方延期交付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损失,不免除乙方责任,乙方应承担不能交付的违约责任。
3、 在甲方迟延接受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通过如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合同作为附件。
十五、本合同签订于北京市 区 ,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甲方:北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长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
定作人:(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定作人承办单位:
联络人:
联系电话:
定作人机构地址:
传真电话:
承揽人:(以下简称乙方)
承揽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承揽人营业执照:
生产报刊亭许可证明:
承揽人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银行开户许可证:
开户行:
账户:
根据《_____》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省局要求,双方议定乙方承揽甲方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此项承揽合同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乙方承揽甲方所需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合同标的额为:_____万元。
第二条制作报刊亭的数量、规格、价格(价款单位:每个/人民币万元)
1、
2、
3、
注:整个承揽加工合同按每个报刊亭的单价为结算价,该结算价格含:包工、包料、包装运输、安装费、及其他相关的税费。
第三条加工、制作与安装、要求
1、报刊亭安装后稳定、可靠,空间利用充分,使用面积不小于_____平米。
2、使用材料:所有外表面使用大于_____mm厚不锈钢板,结构采用不锈钢柱、不锈钢方钢骨架,透明部分不少于_____%,使用_____mm弧型热弯加强度有机玻璃,顶部硬塑料玻璃钢压模一次成型,内设图书报刊架。附件包括:推拉窗、电源接线板、电表一块,蓝色阳光板封顶,并有通风口一处。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①、乙方将报刊亭样品(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材质)制作成品后,交甲方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方可生产。
②、甲方验收采用样品验收与成品交付验收相对比,也可采取随机抽验。
第五条交货时间和地点及包装运输要求
①、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保证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交货。
②、交货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位置,并安装完毕。
③、包装运输:乙方在交货时,应对成品进行包装,并保证信报箱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如有损坏或变型、划漆等由乙方负责保修。
第六条报刊亭安装及验收与售后服务
①、乙方对制作的报刊亭进行安装;
②、经乙方安装的报刊亭,必须经甲方验收,遇有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_____日内予以整改,不予整改、或两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该报刊亭价值扣除_____%做为另行维修费用,并不返还乙方(按双方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验收);
④、乙方承诺对甲方使用的报刊亭进行终身维护。
第七条结算方式、期限及安装费用
①、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预付款。
②、乙方交货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60%。
③、乙方按期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5%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95%。
④、剩余的合同标的额5%(_____元)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经甲方正常使用确无质量问题,甲方主动将乙方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拨付乙方。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①、甲方在乙方为其制作报刊亭期间随意改变数量或到货无故拒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标的额_____‰的违约金;
②、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__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外,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违约金;
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付报刊亭,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_____委员会_____;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②、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具体制作报刊亭数量有变更的以书面文字通知为准,口头通知无效,报刊亭规格的变动以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人:签约人:
签约地点: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邮编: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邮编: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5、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6、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7、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8、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9、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3、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5、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盖章):_________承揽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委托承揽人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加工成品 质量要求
(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用承揽人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人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承揽人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人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人调换或补齐。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承揽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定作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人赔偿。2.承揽人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人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3.定作人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人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人应当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人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人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人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人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人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必须留给定作人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人可向承揽人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人可向承揽人给付预付款。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定做方: (称甲方)
承揽方: (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加工制作内容:
主钢构:钢梁.H(400~800)×200×6×9.35。材质为Q235。钢构必须进行除锈。刷中灰面添一道、中灰底漆(防锈漆)一道。
二、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1.合同造价按/吨。合同总价款为,以实际决算为准。(货款可以用现金或承兑付给。)
2.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付款
3.提货:
第一次送齐二十八架钢架,甲方不付货款,提第二次货时付清前次货款,依次类推,至此全部提清,最后一次提货时甲方全部付清货款。
4.结算方式:按合同规定及甲方图纸制作,成品按理论重量进行决算。
三、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钢结构制作、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认真加工制作,确保构件质量达到钢结构规范要求。
四、交货地点和时间:
1.交货地点:甲方在乙方厂房内提货;运费由甲方负责,装车由乙方负责。
2.交货时间:
五、包装及运输:
1.乙方负责装车。装车时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装运,要求运输公司使用足够数量的`垫木,尽量避免运输过程中出现构件变形、油漆损伤,装车费含在合同价内。
2. 甲方负责运输,运输标志应按甲方要求实施(具体由甲方再出发运前另行交底)。
3. 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构件到位后甲方负责卸车。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构建加工图纸一套,并签字认可。由乙方认真完善后按照甲方图纸进行加工制作。
2.甲方应对乙方加工制作过程中的疑问及时给予解答,并提供修改和变更通知。否则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以顺延。
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检验,不得擅自外协加工,乙方应按甲方委派的现场质量监理的合理要求制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甲方如现场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协助解决。
5.乙方质量问题导致返工,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返工费及直接费用。
七、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附则:
1.本合同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甲方定金到账后生效。此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xx月xx日至 20xx年xx月xx日。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立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开户行:
账号:
合同编号:
定作人:
承揽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加工物
加工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报酬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承揽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材料费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三条定作人对承揽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及提出异议期限: 。
第四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样品、工艺要求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
第五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 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 日内答复。
第六条定作人(是/否)第三人完成定作物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 。
第七条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 。
第八条定作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
第九条定作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
第十条定作物的交付方式、期限及地点: 。
第十一条定作物的验收、方法、期限及地点: 。
第十二条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
第十三条定作人应在 年 月 日前向承揽人交付定金(大写) 。
第十四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
第十五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定作物。
第十六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
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
第十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
定作人: 承揽方:
定作人(章): 承揽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委托承揽人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加工成品 质量要求
(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用承揽人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人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承揽人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人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人调换或补齐。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承揽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定作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人赔偿。2.承揽人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人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3.定作人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人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人应当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人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人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人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人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人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必须留给定作人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人可向承揽人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人可向承揽人给付预付款。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 承揽人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者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当偿付定作人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时,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的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人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调换、补齐的,由承揽人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人有权拒收,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人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人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犬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人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_____%(10%一30%的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偿付承揽人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_____%(20%一60%的幅度)的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人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定作人应当赔偿承揽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人应当偿付承揽人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人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时,承揽人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和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人;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和保管、保养费时,定作人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时,承揽人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人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人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年 _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人和承揽人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交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订
承揽方:
定作方: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长春——吉林高速公路长春东出口一公里处单立柱三面广告牌加固翻新扩大面积的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 成品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物品不得偷换。
1.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双方协商。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 由承揽方提供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承揽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总价款为 合同签订后,订作商付给承揽方 元(即总价款的 %),在加工量达到 %,定作方付给承揽方 元(即总价款的 %),在加工量全部完成时,在定作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给承揽方 元(即总价款的 %),预留 元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交货地点为长吉高速长春东出口一公里处,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30日。
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它
(如: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30-50%的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30-50%幅度)违约金。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在承方应当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十一、在承揽方制作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损害及由于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承揽方负责。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三、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六、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交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 (盖章)
承揽方: (盖章)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县木具厂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县百货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
│品名│规格(长,宽,高cm)│单位│数量│备注│
├──────────┼───────────┼───┼───┼───┤
│玻璃柜台│130X40X90│件│120││
├──────────┼───────────┼───┼───┼───┤
│塑料台面柜台│180X100X95│件│10│其中不│
│││││带抽屉│
├──────────┼───────────┼───┼───┼───┤
│玻璃台面柜台│180X100X95│件│20││
├──────────┼───────────┼───┼───┼───┤
│棉布货架│180X40X200│件│10││
├──────────┼───────────┼───┼───┼───┤
│大百货电器货架│180X80X200│件│5││
├──────────┼───────────┼───┼───┼───┤
│小百货货架│180X50X200│件│80││
└──────────┴───────────┴───┴───┴───┘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20000元(贰万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定作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二、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
1、钢质防火门甲级
2、乙级
3、丙级
合计:(樘)㎡×元/㎡=元。
114樘/363.06㎡
金额(大写): (不含税)
注:防火门:框板1.2mm、扇板0.8mm,内填充珍珠岩模压板;表面处理为静电喷涂;颜色 ;门板为平板;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
三、交货日期:根据现场进度交货。
四、交货地点:工地现场。
五、技术质量要求:
1、产品执行防火门国家标准GB12955-20xx。
2、产品保证通过消防部门验收。
六、承包方式:
含运输及安装。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预付总货款的`%,货物全部进场,再付总货款的%,安装完毕再付总价的%,剩余%为质保,质保期结束结清。
八、售后服务承诺
该产品质保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质保十二个月。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质保期过后,所有产品实行终身售后服务,只收取材料成本费用。
九、违约责任
1、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