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加工合同范文(通用7篇)
合同编号:
承揽人:中国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____(产品)____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 交货
乙方将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_原材料,并负责运至____________港口(或车站)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___个月内(或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分批将加工后的成品负责运至____________港口(或车站)交付乙方。
第三条 来料数量与质量
乙方提供原材料要求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交付日期
消耗定额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__________%的备损率;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
第四条 加工产品数量与质量
加工数量:合同有效期内每月不低于________套;共计________套。
工产品质量要求与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加工费及其他费用
1.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在本合同订立时的________年为每套______币_______元;合同订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费双方另议,但不得低于每套______币________元;该加工费是依据合同订立时中国国内和国外劳务费用而确定的,故在中国国内劳务费用水平有变化时,双方将另行议定。
2.甲方为交付乙方产品而耗用的包装、辅料等项开支,在加工费以外收取,但这些费用不超过每套合同产品加工费的___________%。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运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产品前1个月,由乙方向甲方开立即期信用证,支付加工费。
甲方支出的包装、辅料等费用的.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运输与保险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担;甲方将本合同加工产品送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质量检验
1.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后,按双方议定的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并出具检验报告。
2.乙方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后,按双方议定的验收标准验收,并出具检验报告。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成品,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加工费;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返修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返修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方交付加工成品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乙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乙方不再需要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逾期交付加工成品(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每逾期1日,应当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加工费总额的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遭受的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4)甲方不能交付加工成品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部分加工费总额的____________%违约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向甲方提供原材料的,乙方应负责退换或补足,甲方交付装配成品的日期相应顺延,乙方还应当偿付甲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2)乙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加工费总额的________%偿付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一条 担保
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双方应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分别向对方提供各自银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与转让
1.合同有效期内,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的,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2.本合同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非经双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适用法律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条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中国法律无明文规定时,适用国际通行的惯例。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规定的______套由甲方加工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应付费用时终止。如一方认为需要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出并进行协商。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正本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副本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合同文本以中、_____文书写,两国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补充或修订。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承揽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承揽人) :
乙方: (定作人) :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______市 根据《民法典》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加 工生产 ## 品牌服饰,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 服装名称 牛仔裤 牛仔裤 牛仔裤 牛仔裤 合计 总金额(大写)伍万肆仟肆佰元整 附订货配码及数量明细货单,货单单价不含税票费用,开票需另加收税费。 以上订货数量与实裁数有 10%±,以实际出货数量为准。 订做物数量与金额: 工厂货 号 客户款 号 面料成分 62%棉, 10%竹纤维, 18% 涤纶,10%天丝 60%棉,40%涤纶 100%棉 100%棉 颜色 黑色 蓝色 蓝色 黑色 单价 数 量 金额(元) 货期
二、 服装款式和制作要求: 服装款式由乙方提供或者到甲方现场指定,并经过乙方最终确认的样板,如需对一些 款式进行修改的则按产品工艺单要求生产。
三、 布料和辅料的提供及确认: 经双方确认款式、面料和制作要求后由乙方提供带有自己logo的辅料(里子布、logo挂 牌、包装袋、钮扣、拉链、水洗唛、布标等)给甲方生产中使用,成品面料由乙方在甲方处选 定并由甲方提供,若产品上出现一些装饰物如贴布、贴皮,金属装饰件、绣花等辅料则由甲方 提供。对于根据乙方提供的商标,如有涉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而引起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四、 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方法和运杂费:
1、货物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 ______ 年 09 月 18 日到 ______ 年 3 月 15 日完成,余下货款到 帐后,于甲方公司验收提货,也可由甲方代为发往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逾期提供辅料或交订金致使甲方无法按期交货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 包装要求: 内层包装由乙方提供包装袋,外包装用纸箱包装加套编织袋,必须准确无误的注明服装 名称、数量、货号。
六、 a. b. 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 按实标数量以现金的方式结算。 由甲方按实标数量给乙方开具发货清单,乙方以汇款或现金方式结算。 付款方式:乙方预付给甲方订金为总订货额的 30 %(即 由乙方再付总订货额的 70 %。
七、 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完成确认订单工作的,甲方的交货时间顺延。 甲方如逾期交货的,应在交货期前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出安排,但超过十天以 上的,每天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八、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则向加工承揽地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空格内填写的文字部分及订货细码单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元) ,货好通知乙方 元) ,甲方收到货款后马上发货。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委托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本合同能够顺利进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食品安全法》,结合甲乙双方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 加工生产内容及其说明
1、“__________”系甲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准和加工工艺要求,加工出合格的产品;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利用自身符合卫生要求的厂房、设备、水、电、气、人力和生产技术等资源为对方加工该产品。
2、委托范围:由甲方提供全部合格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乙方对_________产品从投料、发酵(罐装)、内包装、外包装4个工序进行生产加工。
3、该产品内包装标准量为/瓶)/件。若甲方的包装规格有更改,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加工,加工费_______元。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样酒品要求自行设计产品包装,负责提供该产品的备案质量标准、加工工艺、产品配方等相关资料,并加盖工章。
2、每次产品加工前由甲方准备充分的合格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向乙方提供原辅、包装材料合格的检验报告。
3、甲方提前15天向乙方提供生产加工计划,所有物料应在生产开工前15天,将合格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交给乙方检验合格入库。
4、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对产品进行加工,并适当的给与指导,并有权利对产品加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
5、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和工艺技术原因,所造成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和生产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6、甲方印刷性包装材料上如印有乙方信息,仅限于在乙方进行产品加工时使用,如作他用,甲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7、甲方该产品广告宣传,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作任何形式广告宣传,否则若由此引发的任何不良后果,及由此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 乙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要求对产品进行加工。
2、乙方加工产品前,应保证上次加工场地清场完全,符合生产标准,若因乙方清场不严而产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对每批次原辅、包装材料进行检验。乙方发现物料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作退货处理。乙方检验发现问题后,未及时通知甲方,由此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由此带来的相应经济损失。
4、乙方必须对加工产品的质量负责,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产品的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5、乙方必须按酒类相关规范进行生产,如果因为操作问题而产生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其它事宜
1、在产品加工之前,甲方应将加工产品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等技术文件交与乙方,同时将相关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交与乙方。乙方应对甲方的生产工艺和配方保密,若因此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2、甲方按产品正常收率接收成品量,如果超标(低于成品收率),超标部分由乙方承担
(乙方与甲方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另行确定收率)。
3、乙方只负责产品生产,各种原辅料和成品及运输等其他费用则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如需其他外项事务及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结款方式:
1、本合同甲乙双方自签署生效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订单总货款的50%,乙方即可安排生产,并遵循甲方市场经营需求状况发货(包括发货先后次序、市场紧急情况等,具体由甲方储运部决定)。
2、 按该批次订单全部产品生产完毕后3日内,甲方支付所下订单全部产品总货款的40%,乙方按甲方指定地址发货,并保证15日内到货。
3、所下订单全部尾款(即全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以押批结算的方式给付,在甲方收到所有本批订单全部货物后,甲乙双方若无任何针对本批次产品质量的争议,在乙方下一批次订单全部生产完毕,并按甲方指定地点发货后,甲方一次性支付本批次全部质保金(即本次全款的10%)以此类推;
4、双方合同终止时,最后一批次质量保证金,在甲乙双方无质量争议情况下,甲方在合同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5、为避免乙方发货延误,甲方每次购货时,应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保证乙方及时供货。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到货,影响甲方销售,本批次保证金不予支付。
六、其他约定:
1、对包装材料质量的约定
a) 甲方对包装材料文字内容的合法性负责。
b) 乙方对包装材料文字内容是否准确(与标准样张核对)负责。
c) 甲方由于国家和自身原因更改版本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不合格
包材,由乙方负责就地销毁,甲方不得作他用。
2、对加工该成品质量标准的控制责任做如下约定:
a) 对出厂检验项目均符合甲方的产品质量标准时,乙方出具出厂检验报告书。 b) 乙方负责的质量标准中的型式检验项目,其检验结果应以检验报告书正本的书
面形式交付甲方,作为甲方产品质量档案,备查。型式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c) 因甲方未履行上述负责指标的检验,导致产品质量失控达不到该产品的质量标
准时,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d) 因乙方未履行上述负责指标的检验,导致产品质量失控达不到该产品的质量标
准时,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乙方加工费用,逾期10天以上,则每天加收加工费的1%作为延期付款赔偿给乙方。
2、乙方如果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经济损失。
3、如果在履行合同时产生纠纷,双方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合同暂时中止,双方可向受委托方当地司法部门提起诉讼。
八、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协议形式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本合同不一致时,以最后一次协议为准。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
定作方: 承揽方:
二、定作方:产品要求:
1、按图纸要求(见附件)。
2、长
1.4米送样各10根铝型材。
三、付款及模具验收:由定作方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付给承揽方2400元作为打样费和模具费。合格模具试样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并送样到定作方处确认。
四、模具所有权为定作方所有,承揽方不得擅自把模具用
第三方的产品生产;在以后生产中,由承揽方承担模具的维修及复模(模具寿命完结时的新开模)费用。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按国家合同法处理。
六、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各款铝型材采购量达4吨时(含4吨),退回模具款。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 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 bga为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当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 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 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甲方(需求方,委托方):
营业地点:
乙方(供给方,受托方):
营业地点:
第一条 总则
1.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1.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2.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2.2、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或双方协议沟通出具相应的书面通知)。
2.3、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3.1、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3.2、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3、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3.4、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3.5、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3.6、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项目约定
4.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平板电脑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4.2、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4.3、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4.4、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4.5、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4.6、SMT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5.1、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5.2、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5%,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3%,BGA、IC及贵重元件等平均为0,FPC、连接器、接插件平均损耗率为0.1%,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5.3、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5.4、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5.5、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6.1、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3天开始分批交货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6.2、结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6.3、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6.4、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6.5、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6.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6. 7、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7.1、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7.2、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乙方送到甲方公司。
7.3、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8.1、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8.2、付款方式:月结30天。
8.3、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9.2、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10.1、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 仲裁原则
11.1、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1.2、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
12.1、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 其他
13.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13.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供 方: (以下简称供方)
需 方: (以下简称方)
项目名称: 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T)材料费
(元/T)损耗
(元/T)加工费(元/T)单价
(元/T)合价(元)
彩钢板
彩钢板
合计
合计: 伍拾叁万元整。(小写)¥: 元
1.所有彩钢板原材料由供方提供,并按需方确认后的图纸要求下料、加工
2.数量以深化图纸的理论重量为准按实结算,小件板按其外接矩形理论重量计算。
3.加工费为固定值不作调整。
二、质量要求:合格。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需方到供方处自行提货。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xx)执行。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签订合同后3天内付 20 万元为材料备料款(.其中预付款的 30 %不能做为提货款,只能做为结余款),否则7天后供方按1.4%月息计息,其它货款在构件发货前进行结算,款到发货,最后一批构件发货前双方结算完毕并一次性付清余款。如构件完成后30天内需方未提货完毕,则按每吨10元/天收取仓储费,同时按1.4%月息计息。如未按期付款,则从逾期之日起算,3个月内月息按1.4%计,超过3个月,月息则按1.8%计。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
七、其他约定事项:无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供 方: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