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建设项目投资协议合同(合集三篇)

合法建设项目投资协议合同(精选3篇)

合法建设项目投资协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______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合法建设项目投资协议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上三方单称时为“本协议一方”,合称时为“本协议各方”。鉴于甲方拟对______________项目与______________项目进行投资,乙丙两方意愿与甲方共同投资,以上各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位于______________,前述两个项目甲方预计投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在两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80%;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总投资超过预计_______万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资比例同时追加出资。

第三条三方应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依据甲方指令按出资比例同时履行出资义务,各方出资应在_______年___月___日或两项目完成前支付全部出资。一方的出资应经其他两方确认,并将资金交给甲方财务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各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利润分配期限

各方同意在两项目最终清算后,被投资项目将投资利润分配给甲方后30天内,乙丙方可要求甲方按三方出资份额分享投资利润。

第六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书;

2、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资人有权了解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不得干涉甲方对共同投资事宜的处理;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以下共同投资事务须由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第七条投资的转让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2、各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是指,将其已投入的出资额予以返还。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___份,甲乙丙各执___份,___份交甲方公司留存,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法建设项目投资协议合同 篇3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_________签署。

甲方:_________人民政府

乙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就乙方在_________县投资相关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

县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初步预计投资万元人

民币,且投资强度在年内不低于元人民币。

二、乙方初步拟定投资阶段、投资项目、投资费用预算和效益及税收估算如

(一)拟投资阶段与投资项目

本着对双方合作负责、对市场负责的态度,乙方投资原则为:既立足长远突

出前瞻性,又着眼当前结合实际,科学编制投资规划,统筹协调,细化投资实施

方案,分阶段分步骤做好投资工作。

乙方初步拟定投资阶段和投资项目为: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第四阶段:

投资阶段与投资力度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分析与调整。

投资费用预算和效益及税收估算

三、乙方保证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甲方所在地的有关产业政策。项目入驻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厂区规划设计方案。

四、乙方在签订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投资意向金万元人民币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上。乙方取得土地和规划许可、准建等手续后,按时进行开工基建。

五、顶目的开发投资主体(一))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的开发投资主体。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甲乙双方在公司股份比例为:甲方占股份:乙方占股份。

出资比例及支付方式为:

1、甲方以方式出资,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为:

2、乙方以方式出资,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为:

(二)资金的进入、辙出与监管1、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支付方式和时间要求进行注资。

2、甲方协助乙方进行、争取和完成对相关金融机构贷款、信贷资金、政府扶持基金等办理所需手续、资质及其它相关工作。

3、乙方负责公司的具体运营及操作,甲方拥有监管权限。公司具体经营范围、管理机构设置、风险承担与利润分配等内容双方另行协商并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4、若有一方需退出公司经营的,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在同等条件下,退出一

方需优先将自身所拥有的股权转让给另一方。

六、甲方帮助乙方办理项目环评、立项、工商、税务、机构代码、安全生产、注册登记、报建、土地证、规划许可证、建筑许可证等手续。办理手续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负责为乙方投资项目所需的建设用地做好规划选址,实行建设与配套同步的“五通一平一清”:即通电、通路、通给水、通讯、通排水、土地平整和地上附着物清除。

八、甲方负责为乙方投资项目所需承包经营的土地做好流转承包相关工作,流转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缴纳土地流转费用 元/亩,支付方式为:

九、乙方项目投产(运营)后,享受税收及其它优惠政策如下:

十、为保证乙方工程顺利实施,甲方将以县领导牵头负责,协调公路、交通、公安、建设、环保等有关职能部门在县境内给企业提供便利,搞好服务(包括为乙方初期办公提供相应地点与条件等)。未经县政府批准,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检查、扣押、罚款等。

十一、如本协议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约的,不享受甲方予以的相关优惠政策,且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十二、不可抗力因素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所不能控制且不可预见,或者虽可以预见,

但不可避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一切事件。此种事件包括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事故、战争、暴动、起义、兵变、社会动乱或动荡、破坏活动或任何其他类似的或不同的偶发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协议时,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终止协议,履约期限按上述终止时间自动延长,不承担违约责任。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提供遭受的不可抗力及其影响,并出具公证部门的证据。遭受此种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或减轻此种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

4、如果不可抗力发生或影响的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以上,并且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时,任何一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协议项下有关各方的义务。当本协议因此被终止时,各方应公平合理地处理相互间的债务、债权关系。

十三、争议解决: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事项,提交贵州省仲裁委员会并按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在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事项所涉及的合同义务外,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其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承担其他的合同义务。

十四、其它1、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确认,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规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如有冲突时以法律规定为准。

3、本协议签署之后,根据本协议规定形成、签署、附加的一切协议、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并与本协议形成

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4、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法人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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