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工程合同【热门三篇】

村级工程合同(通用3篇)

村级工程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住 所 地: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提供主体结构改造加固设计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

2.技术服务的内容:由乙方再委托安徽省建筑工程质监二站承担) 。

第二条 乙方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 技

2. 技术服务时间:

3. 技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 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该建筑物相关原始档案资料及后期维修改造资料。

2.提供工作条件:

(1)(2)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服务费:

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合同签订后支付20%定金;余款在交付成果时付清。

第五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第六条 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 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 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 (乙、双)方所有。

第七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陈信堂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1、2 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

村级工程合同 篇2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因建设____________水泥路工程,经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该项目建设施工单位,现就工程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横联至庄岭村委会水泥路,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长7.7公里。具体工程量见招标文件。

二、乙方愿以壹佰叁拾万玖仟柒佰玖拾贰元整(¥1309792元,含暂定金额)价格承包该项工程施工任务,详细单价见乙方投标报价表。

三、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县交通局安排该路__________年村村通项目补助资金12.5万元/公里,金字牌镇政府自筹资金4.51万元/公里。

四、资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施工单位进场,甲方根据乙方施工进度支付月施工量的80%工程款,施工中翁支付最低限额壹拾万元,工程瑞工验收后付清王程款90%。缺陷责任期结束付清余款10%。

五、若实际发生工程量超出合同中所列工程量,超出部分按报价单价计算,资金在暂定金额中支付。

六、工期及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开工日期自__________年6月1日开工至10月31日完工,(按实际开工日计算,如遇特殊情况事先乙方需经甲方签证认可后工期方可顺延)。工期延期,甲方按3000元/天向乙方处以延期罚款。延期罚款的最高限额为合同金额的5%。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镇政府、施工单位、质量监督单位、县交通局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政府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黄五金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监督单位: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监督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村级工程合同 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线管预埋安装、穿线、电缆敷设、配电箱安装、灯具安装、开关插座安装;配合装饰吊顶管线灯具安装、动力配电安装调试、防雷安装调试。配合土建、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 04 月 28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09 月 28 日

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五、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总价款为¥万元(大写:叁拾玖万元整),不含税金。(不包含“工厂弯灯”和“投光灯”的灯具)

2、无论外部条件发生何种变化,价格风险自负,经双方确认的总价款不作调整;各种包干措施费用,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3、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协商调整:

(1)如果工厂弯灯和投光灯为乙方采购时;

(2)因施工图相对于招标图纸有改变,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认可时;

(3)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联系单造成的工程量发生变更;

(4)因甲方要求提高材料品牌,相对于预算价格差异大于20%时。

六、工程变更

(1)甲方为使工程合理施工,有权随时向乙方发出工程变更指示,乙方须予以执行。

(2)乙方投标资料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乙方投标报价下浮 10 %计算;乙方投标资料中没有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最终的投标资料盖章并作为合同附件)

(3)为了保证工程进度,乙方不得以变更签证价款未定为理由,拒绝承担变更工作内容,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等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另行委派工程队伍完成该工作内容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业主最终确定品牌的确认单作为变更,具有同等效力。

(5)因工程变更或甲方原因影响工期的,按双方协商的时间顺延。

七、付款方式

1、主体施工阶段,每月按已完工程量的

2、所有合同内的电气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总价款的;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结算价款的95%。

3、剩余质保金的50%,在质保期满后的10天内全部付清。

4、工程款按以上的所有付款必须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八、甲方职责

1、负责使施工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协助解决有关遗留事项,提供一套施工图纸,提供给乙方一间办公室。

2、定期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将设计变更等技术资料交乙方。

九、乙方职责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接受工程师监理,以及业主、总包各方的管理。

及时报送进场材料报验、隐蔽工程验收报告、质量自检记录、竣工验收报告;按照相关要求报送完整的原始记录、检测记录等技术、经济资料;参加各类施工协调例会,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材料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

2、负责在建和己完工程的成品保护。与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的配合施工。

3、保证施工场地达到环保管理有关规定,符合文明施工要求。职工宿舍、食堂、卫生设施,符合消防、治安、卫生标准,保持清洁卫生。

4、工程完成后,应将施工中造成的障碍物和垃圾进行清除。

5、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引起的索赔和罚款,应由乙方承担。上述各项工作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款内。

十、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或专业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自费整改,使工程实体质量达到验收标准为止。

2、未经工程师批准,工程的任何部分都不得覆盖,当隐蔽工程已经具备检验条件时,乙方应及时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参加对这部分工程的检查和检验,并不得无故拖延。若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后没有回复,乙方可以自行验收覆盖。

3、质量检查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经检查检验不合格者,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编制,按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甲方的具体要求编制,乙方须在工程竣工后的30天内编制完成,交甲方和监理审核,最终以所属城建档案管理部门验收为准。

5、工程质量保修内容及要求,按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双方签定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条款执行。质量保修期内,乙方定期进行质量回访,主动征询用户意见,对甲方反馈的工程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维修方案,征得甲方同意,选派专业维修队伍进行整改维修。

十一、安全施工

1、乙方必须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法规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开工前与甲方签订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协议书,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

2、在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中,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除因甲方、工程师的过失而造成伤亡外,甲方不承担乙方或其它人员的伤亡赔偿、补偿。

3、在履行合同中,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附近的环境,避免因施工引起污染和对公众财产、公共环境等造成伤害或妨碍。

4、承包方应针对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经认同后方可开工。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

6、事故处理:在工程施工期间,如果在工程的任何部分发生安全事故、机械故障或其它事件,对安全造成威胁,工程师认为必须进行紧急处置时,乙方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加以处置。若乙方无力或不愿立即进行处置,为消除危险,工程师可雇用其它人员从事该项应急处置工作,此项费用向乙方索回,或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7、有关安全防护的措施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款中。

十二、违约和争议

1、违约

(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其它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时

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引起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因一方违约时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合同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5)双方严守该协议各条款的约定,单方违约,承担总价的3%的违约金作赔偿。

2、争议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

1、工程停、缓建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

2、施工过程中若遇不可抗力如特殊气象原因及自然灾害等发生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甲乙双方应及时协调解决。

3、乙方不得将工程倒手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发生的会议纪要、签证、各种通知文件、委托、证书等书面形式资料均应作为合同的补充内容,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结清款项后,保修条款终止,本合同终止。

十五、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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