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工程安装合同(实用三篇)

照明工程安装合同(精选3篇)

照明工程安装合同 篇1

发包单位: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三-五层为砖混 结构,总高 约20米 ,总建筑面积约。

二、 承包内容及方式;

1、 承包内容:

⑴、 承包工种: 水电(其中包括强电、弱电、给、排水、消防、

⑵、 图纸上所承包工种的内容为内容。

⑶、 本工种均含小型工具。

2、 承包方式:一次性平方面积包干,纯包干,以每平方米

三、 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 工程结算方式:以图纸实际面积乘以包干价。

2、 付款方式:工程进度款按月拨付,乙方于每月15日前编报工程

四、 工期: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______________年4月20日,总工期为120天,(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开始清理基槽土方为准)。本工期均以日历天数计算,包括雨雪、节假日。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以相应顺延,否则拖延一天按1000元/天计取,在最后结算中扣除。

⑴、 甲方确认非乙方原因影响工期。

⑵、 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工期。

五、 工程质量:

1、 本工程为合格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以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 因质量问题需进行整改返工的工作,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的

六、 双方职责范围:

1、 甲方职责:

⑴、 乙方进场后,负责组织施工,及时提供施工图纸,组织班组

⑵、 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用房和施工用水用电。

⑶、 按进度计划及时组织施工所需要的各种材料进场。

⑷、 负责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和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表,督促和指导

2、 乙方职责:

⑴、 接到甲方开工通知三天内,及时组织好各工种足够所需的

⑵、 按图施工,严格执行各项规范规定的操作规程,服从甲方

⑶、 各工种必须做到工完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⑷、 严格执行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按期完成所承包范围内的

⑸、 必须服从甲方对机械的统一调配和指挥,不得善自关闸断

⑹、 配合甲方施工员做好测量放线工作。

⑺、 严禁违章作业,否则造成一切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七、 其它要求:

1、 无正当理,乙方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人力不足不能按进度计划完成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结算按所完成工程量的80%予以结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取闹。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在施工中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成立有效,双方各执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尾款付清,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照明工程安装合同 篇2

甲方: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订立本合同以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道路照明工程

1.2工程地点: 

1.3施工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160箱变安装、郑州市白沙园区广惠街路灯的安装,电缆的铺设,箱变与路灯电缆线的对接、敷设及安装调试。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验收标准本合同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0电力电缆埋地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50173-92)及电力部门有关规定施工。

1.6工程造价:经双方协商本工程为包干价,一次性包死,除设计变更外不再做任何调整。

本工程固定包干价为 吧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1.7工程工期:从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工期为暂定30天。

第二条甲方责任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给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保证施工段内的场地、通道平整畅通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施工任务。

3.2负责协调电业局,办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相关资料转移及手续的办理。

3.3在施工前,由乙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

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协调电业局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四条施工条件

4.1做好施工前的线路测量定位,并进行复测;

4.2基坑的回填夯实,要求夯实程度达到原状土密实度的80%及以上。

第五条关于工程的约定

5.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完成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

5.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5.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6.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将按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中的有关规定验收。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惭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6.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的,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若甲方要求复检时,乙方应予办理复检。

若复检合格,甲方承担复检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

复检不合格,其复检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任何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因质量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

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协调电业局及相关部门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七条保修期的约定工程竣工投运后,保修期一年。

在保修期内出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保修。

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使用方负责。

第八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8.1工程款的6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在建设单位付款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款的95%。

下余5%做为工程的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一月内付清质保金。

8.2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如不发生维修情况,由甲方返还乙方。

第九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9.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10电力电缆埋地方式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50173-92)及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

9.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城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11.2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经办人:年月日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时间:时间:

开户行:

账号:

照明工程安装合同 篇3

甲方(工程承包人)

乙方(劳务分包人)

1、劳务内容

甲方(工程承包人) 乙方(劳务分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上,鉴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定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1.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1.3分包工程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结束工作日期: 年月 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 天

1.4质量标准

按照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 合格 。

1.5总(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

件一份,供劳务分包人查阅。

1.6图纸: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1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纸 1 套。

2、工程承包人的义务

2.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分包人负责。

2.2在年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季度、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和验收。

2.4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及交工验收。

2.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2.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2.7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2.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劳务分包人义务

3.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3.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3.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设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3.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3.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3.6劳务分包方负责办妥消防报检,验收手续。

3.7做好施工现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成部分的产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3.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围材料及其他设施。

3.9劳务分包人必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3.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3.11禁止转包或再分包,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3.12劳务分包方应充分预见本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一切非不可抗力风险,并做好足够的保全措施,亿利于工程的施工并保证整体施工质量。

3.13劳务分包方与其他专业施工方密切配合,不得互相推诿,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因劳务分包方未通知各交叉施工单位先行施工而造成返工,返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安全施工与责任

4.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4.2乙方应遵守国家级地方主管部门,业主,总包,监理对于该工程的各项管理制度,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处罚的,甲方按处罚结果双倍处罚乙方。

5、保险: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6、材料设备的供应、保管、使用

6.1劳务分包人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照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及时供货。

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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