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个人借款合同集合(汇总30篇)

有关个人借款合同集合(通用30篇)

有关个人借款合同集合 篇1

甲方(出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

连带责任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 伍万元整(¥: 50000.00 元 ),借款期12个月,自20_ 年 5月7日至 20_ 年5月6日,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每月利息率为20‰,乙方应每三个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乙方承担甲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乙方偿还借款的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叁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甲方: 乙方:

连带责任保证人: 签订合同日期:二〇学习年五月二日

借 据

今借到马相明人民币肆万元整,¥:50000.00 ,月息率为千分之 贰拾(20)‰,借款期限 12 个月,自 20学习年5 月7日至 20_年5月6日。

借款人身份证号: 借 款 人: 连带责任保证人:

借款日期:二〇学习年五月七日

简单的个人借款合同阅读

编号:

借款人:

出借人:

特别提示:借款人和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出借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 。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 ,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利率

借款期限内的借款利率为 。

第五条 放款

1、出借人发放或继续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是: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并持续有效(信用借款除外),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2、借款人授权出借人将借款分 次划入下列账户,借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六条 还款

1、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偿还借款本息:

a、按月付息,一次性还本;

b、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c、其它: 。

2、每期还款日为实际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期对应日;无对应日的,还款日为该期最后一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借款到期日。

3、借款人应当将本息付至出借人下列指定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七条 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15天向出借人提交书面通知并获得出借人书面同意。

2、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满足下列条件:

a、按如下标准向出借人支付补偿金:

b、部分提前还款的,还款金额不少于:

c、在提前还款时,在本合同项下不存在到期应付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和其他费用。

3、提前还款部分按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第八条 借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办理借款展期时,应在借款到期前30天向出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借人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展期协议。如出借人不同意展期,则借款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罚息

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借款,出借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

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的借款,出借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

第十条 借款担保

1、除信用借款外,担保人自愿向出借人提供合法有效的 (保证/抵押/质押)担保,具体事项另行约定。

2、为本合同的履行提供的担保,如发生了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的,借款人应及时按出借人要求另行提供经出借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第十一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a、借款人未完全适当地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

b、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e、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f、发生第十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出借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

g、影响或可能影响借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2、借款人连续二个月或累计三次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出借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或部分借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费用

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记、公证、评估等费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出借人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出借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偿,并从出借人垫付之日起计收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利息。

第十三条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对全部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出借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偿还的借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

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转让

1、出借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出借人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出借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予配合。

2、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十五条 公证

如果出借人要求,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或担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十六条 通知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立即通知出借人:

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

2、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3、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冻结、征用、被列入拆迁范围或发生权属争议的;

5、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合资或合作;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工商行政登记;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权等发生变更;

6、影响或可能影响借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保密

出借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出借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

1、借款人、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2、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独立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其中,《个人借款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效力,担保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在 进行仲裁。

第二十条 其他

1、出借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本合同中的“担保人”分别指抵押人、出质人或保证人;本合同项下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担保的,“担保人”指所有提供担保的合同当事人。

3、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当事人和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已提请借款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对相应条款作了说明,借款人确认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误解或疑义。

出借人(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 共同借款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年 月 日

有关个人借款合同集合 篇2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商业银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急需资金,以出质人个人储蓄存款/国债为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规定,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贷款,借款人取得借款主要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币种及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质押率: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放款日期以贷款借据为准,还款日如遇银行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四条 借款利率:_______月利率:________%,按日计息,按月结息,在借款期限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期限未超过一年的合同利率不变;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次年______月______日调整利率,上下浮动的比例不变。

第五条 质押担保

1.质物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利率: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日:____________________

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____

质物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出质人自愿以其处分权的上述财产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诉讼费、律师代理费、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

3.质物移交时间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4.当质物出现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借款人不提供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剩余贷款本金和利息,或处置质物,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的债权。

5.质押的撤销。借款人向贷款人还清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贷款人将质物退还出质人。对已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的,由贷款人、出质人向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六条 借款归还

1.借款期一年(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的偿还,以方式还本付息。

3.提前还款:借款人若要提前还款,须提前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借款人可以提前还贷,贷款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4.逾期还款: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归还贷款,即为贷款逾期。对逾期贷款,贷款人将自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50%罚息。逾期超过一个月时,出质人授权贷款人无征求借款人和出质人的意见,由贷款人主动将本合同约定的质物按序号由小到大顺序变现,以归还贷款人的贷款本息及罚息,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和出质人负责。

有关个人借款合同集合 篇3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______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______年利率为___%(___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______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______元确定每______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百_____拾______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______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__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账户或信用卡账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______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有关个人借款合同集合 篇4

合同编号: 131224-JK01

出借方(甲方): 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借款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现住址:联系方式:

担保方 (丙方):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现住址:联系方式:

乙方因为购买住房需向甲方申请借款,并提供

作为担保人,甲方有相应的自有资金,同意出借。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种类: 企业借款给本企业内员工

第二条借款用途: 支付配偶住院治疗费用

第三条借款金额: 10,000.00元 人民币(大写) 壹萬圆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无利息借款。但如不能如期还款,则按照国家利率的两倍加收罚息。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期限自 20xx年 12 月25 日起,至 20xx年 10月 25日止。

2.还款分期如下:自20xx年 1月 15日起,共分十期偿还,约定 每月15日 工资发放时直接扣除 1,000.00元 ; 至20xx年 10 月 15日截止,第十期全部扣除还清,甲乙双方借贷关系终止。

第六条保证条款

1. 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2. 乙方须提供以下证件和复印件:

①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 户口本全部内容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 现所在医院出具的病例证明等有效证件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同期银行规定的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2.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最新国家规定的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3 . 乙方在还款期限内离职或因其它原因无法还款时,由丙方担保人 承担剩余未偿还金额,并追以二倍的罚息(以最新国家规定的利率为准)。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份,每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约日期: 20xx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签约地点:

有关个人借款合同集合 篇5

订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以下简称借贷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借贷,经借贷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借贷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元,用于______。预计用款为一九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年_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

第二条 自支用借贷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借贷,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从一九____年____月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借贷。预定为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借贷逾期不还的`部分,借贷方有权限期追回借贷,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借贷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借贷方责任未按期提供借贷,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借贷方有权检查、监督借贷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贷,借贷方有权收回部分借贷,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七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借贷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盖章)借贷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有关个人借款合同集合 篇6

贷款种类: 合同编号:

借款人: 电话:

住址:邮政编码:

贷款银行: 法定代表人:

传真: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建、大修坐落于 区(县)街道(镇)路(村)弄号

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 %(月利率 %)。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甲方建造、·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由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结清。

7.1 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7.2 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用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 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账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账户或信用卡账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账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续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3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10天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方、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天计收万分之 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账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6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以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乙方(私章):

年月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有关个人借款合同集合 篇7

出借人:(本合同简称为”甲方”)

胯款人:(本合同简称为”乙方”)

胯款人的担保人:(本合同简称为”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平等、公平的原则,经多次协商自愿订立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致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还款内容

1、借款人:

2、出借方向借款方出借人民币总金额为小写

3、出借方在x年xx月xx日以转账的方式将款项打入借款方指定的帐号,出款人收到借款确认书为凭。

4、借款方已于xx年xx月x日收到了借款。

5、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为天,年xx年xx月xx日)。

6、如借款方对本合同借款逾期,则乙方须额外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借款总金额的每天仟分之四计收。

6、借款人承诺该笔借款只用于收购,保证不挪作他用。

7、还款方式:借款方在借款期限届满内以现金方式将借款本金打入出借方帐户。

第二条乙方义务和责任

1、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与借款相关的资料,提供真实的本年度月财务报表和年度审计报表、开户行的基本帐户或相应的银行一般帐户、银行存贷款情况;生产经营、财务活动情况及借款资金使用去向,还款资金来源;借款人和担保人还需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等资料。

2、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支付或者偿还。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例如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因调查取证而发生的费用、抵押物品产权转移而发生的税费和相关费用等)和其他不可预计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如乙方经营管理不善或与第三方发生债务纠纷,或者担保人财务状况出现较大问题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合同借款。

第三条担保

1、丙方同意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及承担因本合同所有条款所产生的民事责任。

2、保证范围:包括保证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应按合同的规定支付借款本金金额、借款利息。如果乙方违约或乙方出现其它危及甲方利益的'行为或出现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时,则由保证人无条件向甲方承付乙方应付的全部债务,保证人对该笔借款负有偿还的无限责任。本款及以下条款中所提“全部债务”包括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和第二条第二款所提到的“一切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本担保是独立的、不可撤消的、持续的担保。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本合同变更履行期限或标的、或本借款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可撤消而有所改变,也不因借款人和保证人任何变更自身经营或管理体制的行为而有所改变。

4、保证期间:自合同开始履行直至届满后两年。如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变更合同的履行期限或标的,无需另行通知保证人,保证人继续为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至变更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满后两年。

5、赔偿:保证人不可撤消地保证,出借人因保证人的保证行为无效或未履行或推迟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而蒙受的任何损失,保证人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四条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纠纷,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如需起诉,则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第五条合同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及乙方保证人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自其项下乙方对甲方所负的全部债务清偿完毕后终止。

出借人(甲方)

签(章)字

胯款人(乙方)

签(章)字

胯款人的担保人(丙方)

签(章)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xx年xx月xx日

有关个人借款合同集合 篇8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__________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息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第五条 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第六条 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___________(直接提款/专项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转入_____________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第七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月均还款法/累进还款法)归还。

累进还款法____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年)按_____________%递增还款额。

第八条 还款计划

甲方从支用信用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每月_______日至________日。

采用月均还款法,每月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元

采用累进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为: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九条 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第八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应还款额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委托乙方代扣。

甲方如提前一次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在还款日前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甲方最后一次归还的贷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实际使用期限相应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借款担保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全部债务以______________作为抵押物或(和)以______________作为质物提供担保或(并)由________________作为甲方保证人承担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和)《保证合同》作为全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__________计收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连续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__________计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物(质物):

3.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3.4 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 设有第三方保证或(和)抵押(质押)的借款合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或(和)抵押人(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抵押物(质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息时,甲方无法落实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证或(和)新抵押(质押);

3.6 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保证人或(和)抵押人(出质人)的,提供保证人或(和)抵押人(质押人)一份;副本__________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向银行借款合同范文二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贷款人:济南法兰信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吴英军

住所:济南市马鞍山路13号

邮政编码:250001

电话:

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同意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本合同贷款、借款为同一含义。

第一部分

第一章 借款金额、期限和用途

第1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2 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共 月,自20xx年10月 29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的期限、利率、具体用途等均以借款凭证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借款凭证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3 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_购买济南马鞍山路13号济南黄金珠宝古玩城 层第 号商铺。

第二章 利率、罚息和复利

第4 条 本合同项下的合同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即年利率6.9%)(请在□中划)□[上] 浮动35% □[下]浮动 %,确定为年利率 %;

本合同签订后,贷款发放之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相应的贷款基准利率,则本合同贷款利率按放款当日适用的贷款基准利率及本条约定的浮动比例确定。

第5 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发放后,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相应的贷款基准利率,则本合同贷款利率按以下第 3 种方式调整,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导致本同贷款利率调整的,乙方无须通知甲方:

1. 本合同贷款利率不变[适用于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贷款];

2. 本合同贷款利率于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适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当日进行调整,在新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浮动比例确定,调整后的利率于当日开始适用,分段计息;

3. 按月结息的,本合同贷款利率按月进行调整,在新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照本合同第4 条约定的浮动比例确定;

4. 按季结息的,本合同贷款利率按季进行调整,在新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照本合同第4 条约定的浮动比例确定;

按照上述第3、4 种方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时,调整后的合同贷款利率自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第一个结息日的次日起开始适用(但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的日期为本合同项下的结息日时,则本合同调整后的利率自该结息日的次日起适用),开始适用之日即按调整后的利率计息;

5. 其 他: 。

第6 条 乙方对甲方到期应付而未付的借款本金,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利率按实际逾期天数计收逾期罚息,直至甲方清偿本息为止;对甲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包括逾期罚息),按逾期利率按月在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款日的对日计收复利,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逐月累算。 本合同逾期利率为在本合同的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50 ]%确定。

第7 条 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就其违约使用的借款金额,自违约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按实际违约天数计收罚息,直至甲方清偿本息为止;对甲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按月在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款日的对日计收复利,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逐月累算。 本合同罚息利率为在本合同的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50 ]%确定。

第8 条 合同贷款利率发生调整时,本合同项下的逾期利率、罚息利率在调整后的合同贷款利率基础上按照本合同第6 条、第7 条约定的比例自动作相应的调整,并与合同贷款利率同时开始适用,分段计算。

第9 条 依照上述约定调整合同贷款利率及逾期利率、罚息利率时,双方无须另行签订协议,任何一方均无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也无须通知担保人或征得其同意。

第三章 还 款

第10条 甲方已在中国民生银行开立账户,账号为 。

该账户作为甲方的借款发放及还款账户,甲方授权乙方从该账户中扣收甲方到期应付的本息。 该账户发生挂失、冻结、银行卡失效/超过有效期等账户状态异常导致甲方无法经由该账户正常还款,或甲方拟变更该账户时,甲方应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还款账户已无法足额扣款,甲方应到乙方指定网点____________还款。

第11 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归还方式为下列第 项:

1.按照利随本清方式还款, 到期一次还清借款本息[适用于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借款];

2.按月结息,到期一次偿还本金,结息日为每月 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3. 按季结息,到期一次偿还本金,结息日为每季度末 月 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4.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甲方以本合同第24 条约定的还款公式所确定的金额,每月以相等金额偿还借款本息;

5.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甲方以本合同第24 条约定的还款公式所确定的金额,每月等额偿还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6.按月组合还款法,甲方以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还款公式所确定的金额,每月偿还借款本息;

7.按(月/季)结息,按《个人借款还款计划表》所列的次序、时间和金额分次偿还本金,结息日为每(月/季末月)的第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8.其它还款方式: 。

第12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选择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组合还款法偿还借款本息时,还款日为每月 日,但首次还款日为放款日的次月 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第13 条 甲方提前还款应提前 30 天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同意甲方提前还款的,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外,双方另行约定为: 。

第四章 担 保

第14 条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甲方及/或第三人向乙方提供下列担保:

1.甲方用其所购买的济南市马鞍山路13号济南黄金珠宝古玩城第 层第 号商铺作为其借款的担保并抵押给乙方。

2. 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本息,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或仍未与乙方达成还款协议的,乙方有权变卖甲方抵押的商铺归还其借款及所欠付利息(包括逾期利息及罚息)和违约金,变卖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如变卖所得不足以弥补偿还甲方借款及所欠付利息(包括逾期利息及罚息)和违约金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蒙受的实际损失。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转让上述所购商铺,必须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参与转让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否则,甲方对外签订的此类合同无效。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15 条 甲方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按照本合同借款金额的 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蒙受的实际损失。

第16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信息,虚构交易、交易对象,伪造、变造交易文件、支付凭证的,甲方应按照本合同借款金额的 1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蒙受的实际损失。

第17条 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甲方同意赔偿乙方因该行政处罚而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章 其 它

第18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19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壹 份,银行执 壹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二部分

第一章 利 率

第20条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第21条 乙方将贷款划付至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借款发放账户即完成了贷款发放义务,即视为甲方已经提取和使用了借款本金,并从贷款的发放之日开始计息。

第22 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选择本合同第11 条中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组合还款法等期供方式(即按期还本付息)偿还借款本息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对月对日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计息期为整年(整月)的,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余额年(月)数年(月)利率;计息期为整年(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余额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余额零头天数日利率。

本合同项下借款选择本合同第11 条中按期(月、季)付息、一次还本和利随本清以及双方协商的其他方式偿还借款本息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实际天数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 天( 闰年366 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余额实际天数日利率。

第二章 借 款

第23 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如需要展期,甲方应当在借款到期日三十日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的由双方签订展期协议;甲方展期申请未获得乙方批准的,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足额还款。

第三章 借款的偿还

第24 条 甲方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分次还本付息的,计算公式为:

还款总期数借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 )

每月还款额=

还款总期数 (1+月利率) 1

甲方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分次还本付息的,计算公式为:

借款本金

每月还款额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 月利率还款总期数

第25 条 甲方应在每一结息日或还款日17 时之前向乙方支付自上一结息日的次日(或贷款发放日)起至该结息日(含该日)之间产生的利息,以及于该结息日或还款日到期的本金(如有);无论结息日是否为银行营业日,甲方均应提前向其按本合同第10 条约定开立的账户足额存入资金并授权乙方在结息日扣收。

第26条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到期应付而未付时,甲方授权乙方从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开立于中国民生银行营业机构的账户中扣收相应的款项,未约定账户或扣收不足的部分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中国民生银行所有营业机构中开立的任何其他账户中扣收和/或要求甲方继续清偿,因此造成的利息损失及其他任何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章 陈述和保证

第27条 甲方为签订及履行本合同,在此向乙方做出陈述和保证如下:

27.1 甲方拥有充分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订立并履行本合同;

27.2 甲方保证其个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27.3 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不擅自改变借款用途或将借款挪作他用(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乙方受托支付方式的,甲方擅自收回或授意交易对象将全部或部分借款转至甲方其他账户或与该笔交易无关的其他第三方账户的,视为甲方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

27.4 甲方保证未虚构交易,甲方提供的交易及交易对象真实存在,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27.5 甲方保证不以通过本合同借款所取得的财产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27.6 甲方保证不以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27.7 甲方保证随时根据乙方的要求,配合乙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用途和甲方的资信情况进行核查;

27.8 甲方保证其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的有关其个人职业、健康、婚姻状况、收入、开支、负债、担保及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等个人信息、与本合同约定个人贷款的贷款用途、还款方式、还款来源、还款能力、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等贷款信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27.9 如本合同项下借款属于需要甲方之外其他第三方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或者甲方履行还款责任需要其他第三方知晓或同意的,甲方保证按照乙方要求使该第三方知晓或同意本合同所作约定; 27.10 甲方保证如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的,在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完全履行贷款清偿义务前,未经乙方同意,不将抵押财产再次抵押或转让给乙方之外的其他第三方;

29.11 甲方保证不将本合同项下借款资金与本人或直系亲属的证券投资第三方存管账户相关联; 27.12 甲方保证本合同签署后,如经乙方核实,甲方不符合规定的借款条件而乙方未予放款时,甲方无异议;

27.13 如本合同项下担保财产为房产,甲方保证在获悉抵押房产即将拆迁的信息后,立即将拆迁信息通知乙方。

第28条 乙方为签订及履行本合同,在此向甲方做出陈述和保证如下:

28.1 乙方保证拥有充分的授权订立本合同;

28.2 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透露的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8.3 乙方保证在无法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贷款支付时,及时通知甲方。

第五章 借款的`提前到期

第29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乙方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借款本息并停止继续发放借款,并有权处分抵/质押财产和/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29.1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借款本息发生逾期;

29.2 甲方擅自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29.3 甲方以本合同项下借款所购汽车、消费品等从事违法活动;

29.4 甲方不按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需要的资料或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向乙方隐瞒重大事项,危及乙方贷款安全;

29.5 甲方发生失业、停业、被宣告失踪、处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状态、被监禁等,或发生重大疾病、重大事故,或营业执照被吊销或注销等可能危及乙方贷款安全的情况;或

本合同项下担保人因发生上述情况而影响其履行对乙方担保责任的能力,或因发生合并、分立、重组、改制等事件,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担保责任;或因法院裁决或行政命令而被解散、停业、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清算、破产、关闭,导致无法履行担保责任,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额担保的;

29.6 抵(质)押人将抵(质)押财产拆除、出售、转让、交换、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抵(质)押财产,足以危及乙方贷款安全,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额担保的;

29.7 抵(质)押财产发生毁损、灭失、价值明显减少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未能获得补救和恢复,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额担保的;

29.8 甲方因涉及诉讼、仲裁,严重影响其履行债务能力,或被司法机关宣布对其财产予以没收或采取强制措施,影响其履行对乙方的债务清偿能力的;或担保人因发生上述情况而影响其履行对乙方担保责任的能力,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额担保的;

29.9 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担保、赔偿或其他偿债责任到期不能履行,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的能力受到影响,或担保人因发生上述情况而影响其履行对乙方担保责任的能力,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额担保的;

29.10 甲方因职务、收入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或者发生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情形的;

29.11 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承诺,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

29.12 本合同项下贷款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乙方报告借款的支付情况的;

29.13甲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29.14 甲方违反其向乙方做出的陈述和保证,或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且乙方认为甲方的上述行为危及借款安全;

29.15 国家的相关政策发生重大调整。

第六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30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0.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

30.2 甲方应接受乙方对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调查了解,按乙方要求如实提供个人职业、婚姻状况、个人资产状况、收入、支出、负债、对外担保及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的情况;

30.3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归还借款本息;

30.4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其借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按照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书面报告、账户信息、支付凭证等资料,接受乙方现场查证;

30.5 甲方应在个人或家庭经济收入状况恶化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况发生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30.6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如发生对甲方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产生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财务、资产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涉及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发生其它可能影响其还款的事件),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30.7 甲方支付的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债务:(1)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2) 违约金;(3) 损害赔偿金;(4)复利;(5)罚息;(6)利息;(7)本金。乙方有权变更上述顺序;

30.8 甲方变更通讯地址、工作单位、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电话等,应于变更后五日内通知乙方; 30.9 担保合同项下抵(质)押财产发生毁损、灭失,保证人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发生其他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额担保;

30.10 甲方应承担本合同及其担保合同项下的登记、保险、公证、鉴定、评估及法律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

30.11 在贷款存续期间,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将甲方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及相关借款情况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经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个人信用数据库;

30.12 如本合同项下债权的担保财产为房产,当该房产被拆迁时:如拆迁采取产权调换补偿形式的,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立即清偿本合同项下债权,或由甲方或抵押人以调换后的房产作为本合同担保财产并重新签署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在新的抵押登记未办理完毕前,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其他担保;如拆迁采取补偿款补偿方式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或抵押人将补偿款存入乙方并签署质押合同,以补偿款存单作为本合同项下担保;或要求甲方或抵押人在乙方开立保证金专户并签署质押合同,将补偿款存入该专户作为本合同项下担保。

第31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31.1 乙方有权检查本合同项下借款的使用情况,有权根据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具体用途要求甲方提供账户信息、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并进行现场核查,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要求甲方提交书面报告; 31.2 在甲方完全履行了本合同为其设定的义务、满足放款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应如期足额向甲方发放贷款;

31.3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宣布甲方借款提前到期;

31.4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或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而蒙受的实际损失。

第七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32条 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但在甲方及担保人(如有)按乙方的要求订立担保合同及办妥担保合同约定的手续之前,乙方并无义务发放贷款。

第33 条 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34条 如乙方需向第三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债权,不必取得甲方同意,甲方在收到乙方有关债权转让的通知后,依本合同的约定向转让后的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35条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36条 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九章 附 则

第37条 通知和送达

37.1 按本合同约定由任何一方发给其他方的任何通知或者书面通讯,应以挂号邮寄、图文传真、专递或者其他通讯形式发出,送至本合同之首页所列各方的地址;

37.2 如采用挂号邮寄方式,上述文件或通知在投邮后第4 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如采用图文传真方式,发送成功回执所示之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如采用专递方式,专递人员将上述文件或通知送达收件人地址之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如果联系方式之任何一项发生变更,相关方应在变更后5 日内将更改后的联系方式按本条的约定书面通知对方。此后,本条约定的通知、文件或申请应按变更后的联系方式送达。

第38条 本合同内容,由签约双方协商一致而确定,如有特别约定,已在本合同第20 条予以补充和修正,该特别约定与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不一致时,以本合同第20 条所作特别约定为准。

第39条 本合同由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共同构成;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并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40条 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已向甲方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41条 合同附件:

1、甲方出具的借款借据;

2、乙方开具的房款收款收据;

3、甲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甲方其它资产证明(房产证等)复印件;

5、甲方在民生银行开设的银行卡复印件

甲方: (签字) 乙方: (盖章)

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向银行借款合同范文三

出借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百分之六。

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伍年,自20_____年4月10日起,至20xx年4月9日止。出借方将于20xx年4月10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财务部门。

2、还款时间与金额:

借款方还款时间为20_____年4月9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

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30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10%违约金 。

第五条还款资金来源: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 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 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 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盖章):_ 出借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有关个人借款合同集合 篇9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

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 款 利 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 起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

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

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签字、盖章):

乙方(出借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有关个人借款合同集合 篇10

出借人(以下称甲方):[出借人姓名]

用户名

身份证号

开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行

借款人(以下称乙方):

用户名: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开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行:

见证人:

地址:

电话:

鉴于:

1、乙方因生产经营所需,有借款需求;

2、甲方有出借资金的投资需求;

3、甲方同意将资金借给乙方;

4、见证人同意为甲、乙双方的上述借款提供见证及居间服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出借资金一事签署本合同,以便依照本合同中约定之条款与条件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在见证人的见证下,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章借款金额、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阿拉伯数字]元(大写人民币[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为[借款月数]个月,从[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

第三条鉴于甲、乙方双方就借款事宜未面洽,系经见证人撮合达成借贷交易,为保证资金安全,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经由见证人账户支付借款并偿还借款本息。

第四条为完成甲方出借款项及乙方偿还本息的划转,见证人在其账户下分别为甲方和乙方开立虚拟帐户。甲方应在申请投资前将拟出借款项汇入见证人为其开立的虚拟账户,由见证人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将向甲方偿还的借款本息按照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汇入乙方在见证人处的虚拟账户,由见证人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本合同签署前,甲方已将上述借款汇入见证人为其开立的虚拟账户,见证人承诺在合同签订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汇入乙方银行账户。

第六条借款利率为年利率[阿拉伯数字]% ,以见证人将借款汇入乙方账户之日作为利息起算日期,不足一月的按天计息。

第七条乙方的还款方式为:[A、B、C三者之一]。

A:一次性还本付息;

B:每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C:等额本息还款。

还款金额及时间参看本合同附件《还款计划表》

第八条乙方应按《还款计划表》约定的时间及金额将应还本息汇入见证人为乙方开立的虚拟账户(还款日期以见证人收到款项的日期为准),见证人应在收到乙方所支付款项后次日内将款项汇入甲方虚拟账户。

第九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息不得在本金中预先扣除。

第十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不得提前结清。

第二章甲、乙双方的保证与承诺

第十一条甲方的保证与承诺

(一)甲方保证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订本合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借款,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第十二条乙方的保证与承诺

(一)乙方保证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订本合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乙方自愿向甲方申请借款,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三)乙方保证按照《还款计划表》的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上述本金及利息的支付按《还款计划表》的约定支付到见证人为乙方开立的虚拟账户,由见证人转付给甲方;

(四)对甲方或担保公司发出的索偿通知及时予以答复。

(五)乙方借款逾期导致担保公司承担代偿责任后,保证及时向担保公司清偿代偿的本息,并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的约定向担保公司支付违约金。

第三章借款担保

第十三条就上述借款的偿还,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乙方委托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由甲方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所需担保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四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其附件《还款计划表》的约定按期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担保公司向甲方代偿后,自动获得对乙方的债权,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向担保公司清偿担保公司代偿的本息及代偿所花费费用,并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四章违约事项

第十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按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对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若乙方未按本合同及其附件《还款计划表》的约定按期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逾期期间除按本合同约定计算利息外,每迟延一天,还应另按应付金额的0.4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担保公司替乙方向甲方代偿借款本息后,上述利息及违约金乙方应向担保公司支付,直至乙方向担保公司偿付清担保公司代偿的全部本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费用。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鉴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及偿还本息经由见证人转付,甲、乙双方在此约定,本合同的履行地为见证人所在地。

第十七条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在合同履行地既见证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本合同经各方通过电子合同签署系统签署后生效。

甲方:[出借人姓名]

日期:[出借人签署日期]

乙方:[借款人姓名]

日期:[借款人签署日期]

见证人声明:

见证人承诺上述合同为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甲、乙双方根据自身的意愿通过此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见证人特此证明。

见证人:

日期:[借款人签署日期]

有关个人借款合同集合 篇11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区(县)街道(镇)路(村)弄号室的住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月利率%)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万x仟x百x拾x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x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第八条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有关个人借款合同集合 篇12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款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据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

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作乙方经营活动的周转资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

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借款利率:。

第四条借款期限:。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的偿还: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支付,同时甲方应当归还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如果乙方逾期支付借款利息以及本金,则继续计息的同时,乙方应当从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逾期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函》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二)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抵押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抵押权人必须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第七条本合同的全部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抵押条款

第八条坐落在的登记在抵押人的名下,现抵押人同意以的借款做抵押担保。甲方不承担企业的一切债务债。

第九条抵押人保证上述房屋目前没有对外出租。上述房屋的第一顺序抵押权人为本借款合同的借款人。该抵押首先全额保障第一顺序抵押权人的债权。

第十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其它所有费用,同时也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第十三条抵押权人可以单方凭经过公证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记部门办理二次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它项权利证书》。如登记部门一定要抵押人到场,则抵押人应当配合。抵押物的房屋产权证书、《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等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四条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其他条款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十六条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借款人愿意无条件自找住房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安置,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乙方、丙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甲方向乙方、丙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通讯地址及联系人;甲方按照下列通讯地址和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视为甲方已经向乙方、丙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权人执两份;借款人、抵押人各执壹份;公证机关壹份。

甲方(抵押权人)(签章):电话

乙方(借款人)(签章):电话

丙方(抵押人)(签章):电话

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

有关个人借款合同集合 篇13

货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住 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货款银行: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传 真:______地 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借款人:

贷款人:

有关个人借款合同集合 篇14

贷款人:

身份证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借款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址:

邮政编码: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向借款人发放借款。为保障各方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本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币种)整(小写:)。

第二条借款用途

本借款用于: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具体以借款借据/银行凭据所记载的实际发放日为起算日。

第四条担保条款

1、担保人自愿为本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自愿提供担保物作抵押/质押担保。抵押/质押物为。

2、担保人自愿为本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自愿提供担保物作抵押/质押担保。抵押/质押物为。

第五条借款的使用与偿还

为确保本贷款项下的资金安全,借款方须严格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随时检查、监督该借款的使用情况,并按贷款人的有关指示和约定,使用和偿还上述贷款。

一、为便于借款人使用资金,贷款人指定下列帐户转款为借款人赎取房产:

户名:账号:开户银行:

二、贷款偿还时,借款人必须按照贷款人的指示将上述贷款本金转入下列账户:

户名:账号:开户银行:

第六条还款来源

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的第一还款来源,但不排除借款人用其它的还款来源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七条权利与义务

一、借款人应根据贷款人的借款要求提供真实的商务合同、文件、报表、凭证等资料。

二、借款人应当保证有关商业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贷款人如发现不实或违法情况,有权中止本合同的执行。

三、贷款人有权依法或根据本合同约定采取相应措施提前收回本借款,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账户上扣划款项用于偿还借款。

四、贷款人依法或根据本合同约定采取相应措施提前收回借款而借款人无清偿能力时,担保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有权从担保人账户上扣划款项用于偿还本借款。

五、为保障贷款人能如期收回贷款,经双方一致同意,借款人将其名下位于

(房产证号:)作为该笔借款的担保。如贷款到期,借款人无法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双方约定贷款人有权按以下任一方式处理该房产以收回本合同项下借款及其它相关费用,借款人对此无任何异议。

1、贷款人有权赎取该房产并按照市场评估净值的处置。

2、转卖上述房产。赎取并转卖该房产后,贷款人收回本合同项下赎楼款、其它相关费用及因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用后,余款返还借款人。

3、其它: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因借款人的原因造成贷款人无法履行义务,则贷款人有权根据下列情况解除合同:

(一)、如借款尚未发放,则贷款人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发放本借款;

(二)、如借款尚未到期,则贷款人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本借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如借款人违约逾期未还款且未就延期事宜与贷款人达成协议的,违约方应支付贷款本金总额5%的违约金。

(二)如借款人违约逾期未还款且未就延期事宜与贷款人达成协议的,贷款人有权依法采取一切可实现债权的措施,并由借款人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

(三)如借款人违约逾期未还款且未就延期事宜与贷款人达成协议的,因违约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赔偿。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立约各方已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署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壹式份,立约各方各执壹份,担保人份。副本根据需要增订,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附加条款

贷款人(签名盖手印):

借款人(签名盖手印):

签署地点:

签署日期:年月日

本担保人已阅读上述合同文本,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有关个人借款合同集合 篇15

合同签订地:

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出/借双方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本合同。

一、借款用途

借款人因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借款人收到借款之日起,计算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

五、还款方式

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支付本金。

六、权利义务

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人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人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出借人有权收回借款,并对违约部分加收%利息。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额支付利息。

七、保证条款

1、借款人用自有做抵押/质押,且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2、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借款人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通知与送达

出借人的联系方式

地址:

电话:

邮箱:

借款人的联系方式:

地址:

电话:

邮箱:

保证人的联系方式:

地址:

电话:

邮箱: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按照上述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上述联系方式及其地址同样适用于法院在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时使用,如因借款人(保证人)提供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地址的,邮寄送达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

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签字):借款人(签字):保证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个人借款合同集合 篇16

抵押人(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房屋所有权证号。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偿债期限已到,债务未依约偿还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

2.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3.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主合同债务人按期偿还债务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一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该债权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权限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被担保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有关个人借款合同集合 篇17

客户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出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人: (以下简称丙方)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本合同中借款或贷款为同一含义。

第一条 借款的金额、时间、用途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资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 (小写) 元。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共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借款的期限、利率均以实际划款的银行凭证时间为借款起始时间。

3.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资金用途仅限于: 甲方(培训类)不得将资金用于除合作办学机构教育培训之外的活动,且甲方(办学类)不得提供虚假凭证或擅自改变资金的用途。

第二条 借款的还款方式

借款本息按以下第 种方式归还:

A、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甲方从乙方发放贷款的次月开始,按月等额还借款本息,还本付息日定为每月的 日(遇节假日顺延)。每月等额还贷本息金额为: 。

B、等额本金。本金按月按借款借据载明的期限分期归还,利息按月计收,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利息若按月计收结息日为每月的 日。

C、分期等额递增还款方式。指整个贷款期间内,客户每月归还本息金额按预先约定的方式规律性递增。每还款 次递增一次,递增的金额为 元 , 每月递增的还本付息日为每月的 日(遇节假日顺延)。

D、分期等额递减还款方式。指整个贷款期间内,客户每月归还本息金额按预先约定的方式规律性递减。每还款 次递减一次,递减的金额为 元 ,每月递减的还本付息日为每月的 日(遇节假日顺延)。

E、其他方式: 。

借款实际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 借款的利率

1.贷款利率选择如下第 种方式:

本合同执行固定贷款利率,为月利率 ,借款期限内不变。

本合同执行浮动贷款利率,本合同签订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一定浮动方式和比例(即上浮或下浮 ,择其一)确定为月利率 ,具体计算公式为:月利率=______________(以借款借据载明的利率为准,浮动方式和比例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变)。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则本合同贷款利率以调整后的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按上述浮动方式和比例调整。每季末结息日为利率重新定价日,如有调整,于利率重新定价日之次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计算。

其他方式:

无论采用哪种利率方式,日利率的计算基准均为每月30天,换算公式为:日利率=月利率/30

第四条 贷款的发放和支付

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且甲方办妥相关的借贷手续、担保手续、以及乙方要求的全部手续后,向甲方实施贷款的发放和支付。

1.甲方授权乙方将借款转入以下第 项帐户:

甲方开立在 银行的帐号为 的帐户。 甲方指定的户名为 帐号为 的帐户。

2.甲方选择分期提款的,应当书面确认分期提款事项。分期提款的,贷款期限不予延长,甲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还款,并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限支付利息。

3.甲方在贷款审核批准之后,在贷款资金转入指定的借款账户之前,必须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的2%作为此次贷款的风险准备金。该项风险准备金在甲方还款完毕之后退还给甲方账户,或直接抵扣最后几个月的还款。

第五条 提前还款

乙方在甲方出现一些违约现象或者严重影响到还款的因素时可以要求甲方提前还款,但需要在还款日之前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有权自主提前还款,甲方要求提前还款的至少应在还款日之前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后按规定的提前还款方式去还款。

甲方提前归还借款,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收贷款利息。

第六条 借款展期

甲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书面协议。

第七条 还款

1.甲方选择的贷款还款方式为: 2.还款资金的 3.预计的还款时间表为:

第八条 担保方式

1. 本合同的借款担保形式为 个人无限连带保证。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

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责任。 2. 其保证条款约定:

本合同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的担保范围如下:

①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② 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九条 逾期和挪用

1.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乙方对逾期的借款从逾期之日起计收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逾期之日双方正在执行的贷款利率(1+ %)。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对挪用的借款从挪用之日起计收违约金,每挪用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逾期之日双方正在执行的贷款利率(1+ %)。

3.对既逾期又挪用的贷款,违约金按照上述第一款和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中较高的违约金标准计收。

4.甲方未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对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利息从欠息日起按本条第一款确定的违约金计收标准计收违约金。

5.如遇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调整(重新定价),逾期违约金及/或挪用违约金随之调整。计收违约金自调整之日分段计算。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① 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③ 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2.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1.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2.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3.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乙方所在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及所涉债务完全清偿时终止。

第十三条 合同签订

合同需签署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2.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联系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有效。甲方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3.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帐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甲方办理提款、还款、支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方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4.更多其他约定,具体为: 。

第十五条 声明条款

1.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借款用途、还款时间金额。 2.甲方已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借款人(签字、盖章): 时间:

担保人(签字、盖章): 时间:

有关个人借款合同集合 篇18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合同范本

甲方(借款人):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姓名: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证人):姓名: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_每月支付一次利息。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__月,自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止。

(五)、甲方的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七)甲方由丙方为乙方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八)、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 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三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个人借款合同集合 篇19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联系地址: _________

丙方(保证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乙方因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周转,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款,则与甲方无关。

二、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 万元整(小写:¥_________ 元)。乙方指定的收款帐户为: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_____年,自_____ 年 _____月_____ 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_____ 年 _____月_____ 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 ,利息按月结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月万分之八加收违约金。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 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八、逾期还款的处理:

乙方如逾期还款,除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之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外,还应按如下方式赔偿甲方损失:逾期还款期限在30日以内的部分,按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2)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超过30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点五(2.5)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

前款约定的损失赔偿比例,系各方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在主张该违约金时,甲方无须对其损失另行举证,同时双方均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调整请求权。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书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预留的地址发送,如有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书面通知以发送之日起三日届满视为送达。

甲方: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

签订约日期:_________ 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附】一般借款合同注意事项:

(1)签订借款合同要依据国家信贷计划和政策,确定信贷资金的分配方向和数额,坚持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

(2)应掌握信贷方的资信情况。贷款方在签订借款合同前,应对借款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状况进行调查,选择与那些信誉良好、经营管理水平高,有发展前途的企业签订借款合同。

(3)贷款方应充分发挥自己的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注意审查借款方的贷款用途,保证所发放的贷款专款专用,防止借款挪用贷款和不合理占用资金,减少或避免浪费贷款的现象发生。

(4)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贷款安全。为确保资金安全回笼,避免损失,保证借款方按期归还资金。贷款方应与借款方签订担保合同,明确担保责任,同时注意审查担保人的资格和偿还能力。

(5)不得私自抬高或降低利率。借款合同中所规定的利率应按国家制定的统一利率签订。

(6)签订借款合同要注意条款齐备、文字含义清楚、用语准确、程度合法,以防止酿成纠纷,或无效、违法行为的发生,使签订的借款合同得以全面履行。

(7)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有关个人借款合同集合 篇20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

借款用途:用于经营投资。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分计算。

借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该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者抵押人违法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义务的。

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抵押条款

现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价值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抵押物基本情况详见所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

如借款人违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2份,借款、抵押人各执一份。

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关个人借款合同集合 篇2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于 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期限:

还款日期: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还款方式:现金/__________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 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附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个人借款合同集合 篇22

贷款方:

借款方:

贷款方和借款方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借款用途:

支付工程材料款和工人工资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借款方在收到款项时,应向贷款方出具借条,此借条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2%;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月利率1%,即借款月利率将按3%计算。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从20xx年1月13日起至20xx年7月12日止。借款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和期限偿还借款。

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逾期天数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利息。

本次6个月的借款利息由借款方先付。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的成业家园8幢406室(销售合同正本和副本)房产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务必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务必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琅琊区人民法院进行法律诉讼。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方(签字、盖章): 借款方(签字、盖章):

有关个人借款合同集合 篇23

甲方(出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

连带责任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 伍万元整(¥: 50000.00 元 ),借款期12个月,自20__ 年 5月7日至 20__ 年5月6日,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每月利息率为20‰,乙方应每三个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乙方承担甲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乙方偿还借款的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叁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甲方: 乙方:

有关个人借款合同集合 篇24

甲方:

乙方:投资策划有限公司经介绍,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借款合同,严格履行。

一、借款金额:伍拾万元人民币。

二、借款用途

学校基本建设工程付款。

三、借款时间及本息结算还款办法:

借款时间:一年。(年9月26日至年9月26日)月息贰分。每季度末结算一次。乙方若有资金和还款能力提前还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一个月声明并按实际使用时间提前归还本息。

四、质押物品及化解风险的措施:

乙方用公司和学校一号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运港字第00000242号)作抵押。乙方不能按时归还本息,甲方有权将质押房屋变卖收回本息或按每月所借款额的3%加收滞纳金。

五、上述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到款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存一份。若有争议,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留印:

乙方签字盖章:

介绍及见证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有关个人借款合同集合 篇25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双方作为《借款协议》(以下简称“借款协议”)的签署方,为保证借款协议的正常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入人民帀 元整(大写: 元)用于借款协议中乙方的部分出资,达成以下一致意见,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在按借款协议约定完成首笔出资人民帀 万元整后,其后按借款协议约定的出资、在 万额度内由乙方向甲方借入,并在乙方收到款项后,向甲方签具本人亲笔签名的《借据》,乙方向甲方借入的`实际金额及借款日期以《借据》为准。

2、乙方向甲方借入的金额,自借入之日起第 个月开始计息,利率按 %年计算,利息按月付清。

3、因甲方未履行借款义务导致乙方未能正常履行借款协议中约定的出资义务而导致的违约,所有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4、乙方仅以其在借款协议中投资项目的股权作为抵押,对向甲方借入的款项承担有限责任,在因经营不善导致投资项目清算时,乙方所得将优先清偿甲方借款,不足部分不再承担偿还责任。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有关个人借款合同集合 篇26

个人借款抵押合同范本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

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

借款用途:用于经营投资。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分计算。

借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该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者抵押人违法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义务的。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抵押条款现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价值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抵押物基本情况详见所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费、律师费等)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

如借款人违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2份,借款、抵押人各执一份。

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民间个人借款合同范本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万元月息________元,乙应于每月____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范本下载

出借方(甲方):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男,_____岁,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丙方):(基本情况分别参照甲方或乙方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为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并提供____作为保证人,甲方有相应的自有资金,同意出借。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千分之____(月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高利率,则按新利率的__________%作同时调整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还款分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或者:借款期满一次性还本付息完毕)

第六条保证条款

1.除丙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外,乙方用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处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消灭。抵押登记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助办理,费用承担为: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同期银行规定的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2.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约定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有关个人借款合同集合 篇27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在深圳市设立,由甲方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币____万元,其中,甲方占____%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 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 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章程规定,甲方应出资币____万元,实际出资____币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以币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处(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称“深圳国际仲裁院”)在深圳进行仲裁;□向有管辖权的起诉。

八、生效条件: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处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营公司、深圳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于深圳市

有关个人借款合同集合 篇28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2、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自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x年xx月xx日

有关个人借款合同集合 篇29

贷款人:

借款人: ; 配 偶:

保证人:

1、

2、

借款人因其资金周转困难,由保证人 担保,向____XX公司借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

(四)借款期限:________年(月),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借款利率

本合同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执行月利率27。

第三条 提款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资金划入在借款人所提供的账号,户名: ,账号: ,本授权是不可撤消的。

第四条 还款

借款人同意按 (□月□季□半年□年)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____月和____月□年末月)的____日。如借款本金的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与本金一并结清。

第五条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有权按合同的约定取得贷款。

2.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按贷款人的要求如实提供各种资料、文件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3.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4.借款人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出现重大不利于贷款安全的情形或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保全措施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5.应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正费、抵押登记费、评估费、鉴定费、运输费、保管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六条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1.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2.应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状况及抵押物情况。

4.借款人出现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借款人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能按合同的有关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书面通知借款人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贷款。

6.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保证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有关个人借款合同集合 篇30

出借方:(甲方)

借款方: 乙方)

担保人:(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三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整。

第三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 个月,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2、还款时间与金额:

借款方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一次性还清。

3、如逾期归还,自借款之日起,每天按照借款额的2%支付违约金,直至归还全部欠借款 。

第五条 借贷及保证人三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借款方如发生足以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应在该事项发生后三日内通知出借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三)担保人义务

1、监督借款方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监督借款方按时还款付息。

2、如借款方不能按时还款,以个人在贵州润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签字):_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担保人(签字):

身份证号:

电话:

签约日期:

担保人(签字):

身份证号:

电话:

签约日期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