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信息保密协议书实用三篇

生产经营信息保密协议书(通用3篇)

生产经营信息保密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在甲方工作并获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现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离开甲方的脱密期内,须保守乙方所获悉的所有甲方个人客户信息,本着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具体条款:

一、保密范围

(一)甲方个人客户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社会公共信息和个人隐私、银行金融资产情况和银行账户变动信息等,该类信息属于核心机密。

(二)甲方个人客户的分析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数量、客户金融资产总额、客户分档结构、客户交易特征等,该类数据属于重要机密。

二、保密责任

(一)乙方采取一切必要、有效、合理的方式保守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拥有、掌握、知悉、了解的个人客户信息。

1.纸质形式保存的信息档案,不随意进行复制。

2.电子形式记载的信息档案,不随意进行复制和转发;电子文档附有密码的,不将密码透露给第三人。

3.妥善保管记载客户信息的载体物(如纸张、软盘),专夹专柜保存于第三人不能轻易拿取的地方。

4.不委托第三人保管、传递、归还及销毁记载客户信息的载体,不放任第三人接触或使用客户信息。

5.避免一切因信息档案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客户信息泄露的行为。

(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故意或过失泄露客户信息,第三方包括其他非涉密的甲方员工以及行外单位和人员。

(三)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前须签订《脱密期协议》,在离岗或离职时应严格履行协议内容。

三、保密期

对于甲方的个人客户信息,乙方须在脱密期内承担保密义务。经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有关劳动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因此无须向乙方另外支付保密费用。

四、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保密责任”之任一情形或未按照要求执行的,视情节轻重和经济损失的情况,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对造成交通银行重大经济损失和特别严重后果的,将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任何一方均有权利提起诉讼。本合同项下的争议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六、如甲方与乙方签署多份关于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协议,涉及本协议约定的个人客户信息的内容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生产经营信息保密协议书 篇2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以下简称“合同生效日”)由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正式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为 ,邮编:接收方)和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正式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为,邮编:(以下简称披露方)共同订立。

鉴于,双方正在就转让和受让公司的国家股股权事宜(以下简称项目)上进行合作,基于工作需要,披露方同意接受方对披露方进行审计,因而需要向接受方披露其关于生产经营的相关的保密信息。

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定义

保密信息指本协议生效日前后,披露方披露给接收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头或书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与披露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技术、设计、图纸、工程、工艺流程、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原材料采购、预测和估计、各种报表、商业计划、商业模式、公司及其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等。

2.不在定义范围

接收方无义务对其能用文件明确证明的如下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a)在没有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披露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

b)非因接收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

c)从没有保密义务和使用限制的第三方那里正当取得的,并又以该接收方所应了解为限,该第三方不是违法地获得或披露该保密信息;

3.义务

a)接收方决不将任何或部分保密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接收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和执行与项目无关的活动。

b)接收方应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避免未经授权的披露或使用。

c)接收方只可向那些需要知道这方面信息以使该项目取得进展,并书面同意对保密信息保密的自身员工或者接收方为项目而聘请的中介机构为实施项目所需而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d)如果接收方被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要求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应立即向披露方予以通报,以便披露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接收方应用尽所有可行的措施来保护该保密信息。

4.—般余款

a)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期限48个月。披露方可以在事先书面通知接收方的情况下,提前终止本协议。

b)本协议—旦终止,所有保密信息及其所有复印件,无论其为电子或书面等任何形式,均应立即交还披露方。

c)本协议下保密及有限使用的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d)接收方承认披露方是所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权人或被许可人,除非协议中另有明确阐述,接收方不享有所有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

e)双方均同意:为了保护披露方及其商业行为,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己方义务是必要且合理的。双方明确表示由于披露方保密信息的唯一性,金钱赔偿将不足以补偿接收方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行为而给披露方造成的损失。因此,双方均同意并确认: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行为或可能的违约行为将对披露方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并且除其他任何法律或其他方面可以适用的补偿外,披露方有权(a)禁止接收方可能违反或继续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无须证明实际损失,(b)从接收方获得任何的损失或损害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因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引起的或与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有关的损失或损害、或未经授权的使用或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的损失或损害

f)所有的保密信息是并将继续是披露方的财产。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应被解释为一方授予对方任何专利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项下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权利。并且除了仅仅基于决定双方之间是否形成关于金顶国家股的股权转让合同关系的目的而查阅这些保密信息的有限权利以外,本协议亦并不授予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保密信息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权利。

g)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分会,依其规定和程序进行仲裁。

h)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增补和修改,除非由双方合法指派的代表书面作出,否则视为无效或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i)本协议中的各个标题仅仅是出于便利的需要,而不能用于解释本协议及其条款。

j)本协议是协议双方对相关义务、目的、权利、责任及关于本协议主题其他责任的完全同意和/或理解,该协议将取代任何双方以前和/或现在达成的与该主题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和理解。

k)任何一方不得将其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该种转让的尝试自始无效。

鉴此,本保密切、议一经签署、即告于文首载明的日期生效。

公司签字:

姓名:

职务:

日期:

公司签字:

姓名:

职务:

日期:

生产经营信息保密协议书 篇3

甲方:天津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

乙方:区(县):       所在部门:       

姓名(使用人):       身份证号:       

甲方与乙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天津市住房保障信息保密事宜达成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范围和内容

应保密信息为天津市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所有电子数据信息、申请审批材料、图像资料等。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告知乙方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有关数据信息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二)甲方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对数据信息的管理和使用。

(三)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一切泄密行为。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数据信息进行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二)乙方只许使用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对住房保障申请和享受人及其家庭成员相关信息进行查询操作,不得对与申请住房保障无关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三)乙方要严格职守,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布、传播、转让甲方提供的数据信息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告知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该数据信息。

(四)按照国家保密、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保存有关数据信息。涉密计算机系统应按相关规定办理批准使用手续,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第四条协议的生效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可禁止乙方继续使用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因甲方造成有关数据信息泄密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其它条款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调一致,应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是协议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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