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入股共同经营协议书【3篇】

投资入股共同经营协议书(精选3篇)

投资入股共同经营协议书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的规定,就渝G___山川中型客车达成如下合伙合同:

一、甲乙双方自愿购买以_____的名字挂靠在____市____县公路运输公司的渝G___山川中型客车,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二、该车总价____万元(大写______元),甲乙双方各出资一半即___万元(大写____元),利润、亏损平均分担。

三、驾驶员、售票员的工资随行就市。

四、该车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享受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将_____万元(大写_______元)的购车款交给甲方,该车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六、该车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归甲方享有和承担。

七、甲方保证该车在双方开始共同经营期间大小配件齐全,保持车辆正常运行。

八、该车保险已交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年的返还款各一半。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任何一方违约付守约方违约金为该车总价的.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投资入股共同经营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一致认同,乙方作为新的投资人与甲方共同经营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为该公司股东。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各方按如下条款,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一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占公司股份 ________% ,其中________% 以每股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万元)出资。其余________% 在两年期内乙方可以全额或部分购买。或者经过经营,公司业绩有重大突破,包括某一年营业纯利润(包含应收应付)达到 ________万以上,或吸引投资 ________万以上,并且乙方在上述利润的实现或吸引投资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则该________% 股份可按每股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元整)购买。

甲方做为公司最大股东,全权代表公司权益。

乙方在成为公司股东之后,依上述两项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第二条 入股及股份的转让

依法履行了法定入股程序后,为乙方业已入股,成为公司股东。

乙方转让股份:须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意向时应优先转让给甲方,且履行相应的股份转让法律程序。

第三条 股东(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依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 依据占股比例享有公司利润,承担公司亏损;

3 对成为公司股东之前的公司经营利润不享有任何权益、对营业损失及债务亦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成为公司股东之后,若由于公司清偿乙方成为股东之前的债务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 负责公司的外协和业务工作。

5 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及时支付相应款项。

第四条 承诺

甲方承诺,________合法注册,现依法经营的合法公司,否则,向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还有其他损失,应据实赔偿。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乙方应在 ________天内完成付款,若乙方迟延支付款项,则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并且须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书共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投资入股共同经营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代表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人代表: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________餐饮,范围包括________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出资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整),占总股份的________%。

2、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整),占总股份的________%。

3、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整),占总股份的________%。

4、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5、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3)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3)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________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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