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技术的合同(精选17篇)
合同登记编号: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县)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技术服务(该项目属____________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_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属技术培训合同应当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合同应当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_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式
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____________标准,采用____________方式验收,由____________方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__________________。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第五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为(服务费或培训费):____________元。
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______方负担。
(二)本项目中介方活动费为:____________元,由______方负担。
中介方的报酬为:____________元,由______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
【1】一次总付: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
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技术服务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培训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中介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______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违反本合同第______条约定,______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__________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因本合同所发生任何争议,申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决。
第八条、其它(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式:
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合同登记序号由各地区自行决定)
二、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中包括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包括技术服务的特征、标的范围及效益情况;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属技术培训合同的此条款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
属技术中介合同此条款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五、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它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
属技术培训合同此条款填写培训所需必要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以及当事人各方应当约定提供和管理有关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的责任。
六、其它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八、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委托方名称(或姓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甲方联系人(签章) 住 所(通讯地址) 电 话 电 挂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服务方名称(或姓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乙方联系人(签章) 住 所(通讯地址) 电 话 电 挂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中名称(或姓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介联系人(签章) 住 所(通讯地址) 方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印花税票粘贴处
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
经办人 (签章) 年 月 日
注:①本合同书标有_号的合同条款按填写说明填写。
附: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是具有较高技术含量、较高技术附加值的服务贸易活动,技术服务合同是其法律形式。通过技术服务合同,解决了经济建设中大量的专业技术难题,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技术服务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一是主体的特定性,即服务主体是以高级知识分子和科技人才为主体的知识密集性企业;二是服务内容的多样性,涉及到技术的各个领域;三是成果的有效性。技术服务成果重点是要解决某一个或者几个重点难题,因此,成果具有实用性,是将理论转化为生产力的渠道之一。
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是解决特定的技术问题。所谓特定的技术问题是指需要运用科学知识和专业技术工作才能解决的有关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保护环境、提高安全系数、提高社会经济效益、节约能源降低能耗等方面的问题。
技术服务合同的服务范围包括工业设计服务、工艺编制服务、测试调试服务、软件应用服务、配套试制服务、科技信息服务、标准技术服务、农业技术服务、其他方面的技术服务。服务范围非常广泛,不同有服务其相应的.数据有不同,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技术服务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验收标准和方式,报酬及支付方式,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的计算方式,纠纷争议解决办法等。
制作技术服务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包括:对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要在合同中逐项予以明确,便于操作。对于配套技术服务工作要明确双方的职责,避免互相扯皮。最新技术合同模板大全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生产加工企业。因生产过程中对技术的需要,甲方有意购买乙方(中方)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的发明专利(本编号为中国专利局批准的专利登记号)。但因甲方目前暂时还不能按要求筹集到足够的资金,而且尚不清楚政府管理部门是否会批准本产品的生产,因此双方不能签订正式的合同,而只能签订本“技术转让协议书”。双方经过讨论,一致同意以下条款:
一、由于甲方总经理到越南工作赶不回来,因此自乙方在协议书上先签字的六十天内,乙方不得与广东省内任何企业签订转让合同。
二、甲方为开发乙方的发明专利产品,需在两个月内完成向地方银行或国外银行借贷____万元人民币的相关手续。乙方同意提供帮助。
三、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同意向甲方提供发明专利书的副本和《关于建立预案的调查研究报告》,不收取任何抵押金或是损耗费用。(报告需有汉语、越南语两种版本以便对照,由乙方负责提供)
四、在协商期间,当双方意见统一后将到公证机关签订具法律效力的正式合同,然后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实施。
五、在技术交流完成后,甲方不负责纳税,不承担中间费用,一切由乙方负责。
六、在协商期间,乙方需在征得了甲方同意的条件下方可到甲方进行考察,但甲方不承担由于考察产生的任何费用。同样,乙方也不承担甲方因到乙方进行谈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七、在协商期间,乙方有责任交纳每年的专利所有权费用。如果因为没有交纳专利所有权费用而造成技术交流失败,乙方有责任进行补偿;如果因为突发事件造成长期失败,所有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在协商期间,甲乙双方要保证提供正确的联系地址,不管因何种原因而造成的需要实然改变地址和电话,则必须在六个小时内心尽快通知对方。
九、在协商期间,甲方要竭尽全力争取到资金、货款。如果由于不能及时解决资金问题导致协议失败,则所有的损失和联系费用由双方自行承担,与对方无关。
十、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生效,有效时间为自签订之日起六十天。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 xx市妇幼保健院合同编号:_____
乙方: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甲方医保前台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有关事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总额:
乙方向甲方提供总价值为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元)的应用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包含险种(打勾为准):城居[ √ ]、城职[ √ ]、生育[ √ ]、工伤[ X ];就是否购买接口(打勾为准):购买接口[ √ ];连接中心数壹个,连接该中心的医院编号为4311020x。
二、甲方职责:
1.甲方应于本同合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人民币万元整。付款后,甲方应将付款银行回单传真至乙方。(传真号码:,收件人:邓小姐)。城职系统开通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人民币伍仟元整。
2.甲方在乙方安装应用软件前,开通系统支撑平台,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支撑平台有任何问题(如盗版软件),乙方不予安装应用软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制定系统的应用操作规范、制度,以保障软件运行平台的正常运行;如因非乙方问题造成本软件不能正常运行,甲方应承担责任。
三、乙方职责:
1.乙方开发的应用软件必须具备结构灵活、操作维护方便及易于扩充的特点,具有很高的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
2.乙方在甲方满足施工条件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应用软件的.开发、配置、安装、调试、培训,并保证软件系统的正常运行。
3.乙方所开发的安装于甲方运行平台上的本软件,在合同款支付以合,其版权归甲乙双方共有,乙方不得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对其进行卸载、销毁等行为。
二、软件的维护和升级
1.本软件的质量保证期为18个月,在质保期内甲方享有该软件的免费维护和升级权利;
2.质保期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偿技术支持和服务;
3.当需要进行应用软件重新安装或施工时,如果是由于应用软件本身的问题,由乙方负责,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如因其他问题导致应用软件的重装或施工,乙方提供技术服务,但向甲方收取安装施工费。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在网络和软硬件平台通畅的前提下,软件符合中心联网和操作的要求。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与合同规定不答的,应在十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违反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予以纠正,否则视为违约。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值2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要求验收并未按时签发验收单的,由甲方支付货款总值20%的违约金。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
地址:_____
电话:______传真:______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
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电话:______传真: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
账户: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有意委托乙方开发用于_________(财务、经营管理等业务)的计算机信息化系统软件,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软件”包括“软件系统”,除另有指明外,指描述于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中的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所开发和提供的当前和将来的软件版本,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开发和提供的软件版本和相关的文件。
第二条开发目的
本软件是甲方为_________(公司经营的业务)而开发的软件。该软件处理的对象是甲方的_________(财务、人力资源管理、业务交易数据处理、游戏软件等);该软件的主要功能和目标为_________。软件整体功能符合甲方所描述的_________(经营、管理等)系统的要求,应达到_________(正确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开放性、实用性等)的技术指标。
第三条甲方原有信息系统描述(如开发软件在甲方原系统中运行,可选择本条)甲方原有的相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为_________,其主要功能是_________。乙方将结合甲方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软件开发,使开发软件的能同现有系统中已有的设备和相关软件相匹配。已有系统的设备和软件见附件_________。
第四条软件系统
1。乙方所开发的软件系统为_________(系统名称);
2。乙方为甲方开发的软件系统分为________个子系统,包括________子系统、________子系统和________子系统,与_________(甲方原有系统)共同构成本合同所规定的软件系统。该软件所构建的系统的主要功能为_________。该软件系统的名称、里程碑、模块、功能、规格、版本、价格、检测标准等相关情况见附件_________。
第五条软件开发的交付进度和时间
第六条质量要求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尽力履行其在开发计划中所规定的义务,按时完成并交付每一项里程碑,其质量标准应符合附件_____的规定。
第七条分包本合同项下的项目禁止转包。如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_________(项目名称)等非主体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项目管理(供选择)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组成本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小组,管理本软件的开发。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和通讯方式见附件_________。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重新指定本方的管理小组的成员,但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重新指定的小组成员涉及到本项目的重要方面,更换方应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应及时审查更换方提出的书面建议,双方在合理、善意、维护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讨论更换事宜。
第九条信息与资料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甲方现有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以对该软件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特别是有关甲方对开发软件的功能和目标需求方面的信息和资料。如甲方对乙方完成本合同所需的甲方所有的信息和资料不予提供,则由甲方承担不予提供的损害后果。
第十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技术引进合同
1.格式___技术引进合同
甲方:___(技术出口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法定代表、注册国、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乙方:___(技术引进国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写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甲乙双方就转让____(技术名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为转让方(写明甲方的基本情况);乙方为受让方(写明乙方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甲方转让技术的内容
(写明转让技术的名称、范围、技术指标及技术资料等技术条件。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技术对象、目标、内容、工艺过程、工艺要求技术参数、技术资料等。)
第三条技术转让方式(是独家转让还是普通许可,要在合同中订明)
第四条价格及支付条款(要写明价格条件,用何种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在什么阶段支付等内容)
第五条技术验收条款(要写明技术验收包括技术资料的验收和产品考核验收。通常要规定验收的时间、地点、次数、人员标准和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技术及其权利保证条款(写明该技术的各种指标和先进程度,对涉及到专利权等技术权利要作出相应的承诺,以确保引进的技术不发生权益纠纷。)
第七条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条款(写明技术培训的内容,通常包括培训的人数、专业、时间和期限,培训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技术服务通常包括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的专业、人数、级别和工作时间等。)
第八条技术保密条款(应明确技术保密范围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过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条受让方权利条款(写明受让方对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销售权及出口的规定、权利行使的范围和条件等内容。)
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责条件(不可抗力条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围,后果,处理及免责范围。不可抗力一般应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为两类,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须对这些问题加以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条款(包括违约构成、违约补救、索赔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规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_国__地__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依据中国的法律裁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争议。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终止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因____终止(写明终止的原因)。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写明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两种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为准。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年_月_日
2.说明
技术引进合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受方)为引进技术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供方)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签订技术引进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要列明合同的基本情况,包括合同名称、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住所(或法定地址)、国籍、签订时间和地点。合同名称要能够确切地反映出该合同的性质、特点和内容,便于人们对整个合同进行了解。当事人名称(或姓名)要与实际承担合同权利义务的单位或个人相一致,是我方与外方某一总公司的子公司签订时更应注意此问题。当事人法定地址(或住所)、签约的地点往往成为交付技术资料的.地点,还可能成为合同发生争议进行仲裁或诉讼的仲裁地点或法律诉讼地点,因此应该明确、具体。
(2)要界定合同中所使用的关键词语的含义。合同中所使用的关键词语,可用定义条款加以说明。技术引进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所属国家不同、语言不同、法律不同,为防止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分歧,有必要对那些容易混淆的词语,如专有技术、技术资料、质量标准、净销售额、技术改进等用定义的方式加以明确和具体说明。
(3)技术引进合同应贯彻平等互利的原则,未经审批机关特殊批准,合同不得有下列限制性条款:
①要求受方接受同技术无关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不需要的技术、技术服务、原材料、设备或产品;
②限制受方自由选择从不同来源购买原材料、零部件或设备;
③限制受方发展和改进所引进的技术;
④限制受方从其他来源获得类似技术或与之竞争的同类技术;
⑤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
⑥限制受方利用引进的技术生产产品的数量,品种或销售价格;
⑦不合理地限制受方的销售渠道或出口市场;
⑧禁止受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引进的技术;
⑨要求受方为不使用的或失效的专利支付报酬或承担义务。
(4)引进的技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合同无效。关于引进的技术应当符合的条件,《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第3条明确规定,必须先进适用,并且应当符合下列一项以上的要求:
①能发展和生产新产品;
②能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能源或材料;
③有利于充分利用本国的资源;
④能扩大产品出口,增加外汇收入;
⑤有利于环境保护;
⑥有利于生产安全;
⑦有利于改善经营管理;
⑧有助于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是否符合这些要求。
项 目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写 说 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法:
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
二、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工艺和新工艺的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的合作开发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
包括开发项目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开发目的、使用范围及效益情况、成果提方式及数量。
提交开发成果可采取下列形式:
1.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图纸、论文、报告等技术文件;
2.磁盘、磁带、计算机软件;
3.动物或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
4.样品、样机;
5.成套技术设备。
五、研究开发计划:
包括当事人各方实施开发项目的阶段进度,各个阶段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期限等。
六、技术情报资料的保密:
包括当事人各方情报和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
双方可以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七、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九、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正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的技术开发(该项目属____________计划),________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二、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三、研究开发计划:
四、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
(一)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的成本;报酬是指本项目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
本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及报酬:________________ 元
其中:甲方提供____元,乙方提供____元。
如开发成本实报实销,双方约定如下:
(二)经费和报酬支付方式及时限(采用以下____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③按利润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______
④按销售额____ %提成,期限:________________
⑤其他方式:
五、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六、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地点)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七、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八、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内容:
九、风险责任的承担: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________承担。(1、乙方;2、双方;3、双方另行商定)经约定,风险责任甲方承担____ %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 %
本项目风险责任确认的方式为:
十、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一)专利申请权:
(二)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
十一、验收的标准和方式:
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成果,达到了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技术指标,按____标准,采用________方式验收,由________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十二、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____条约定,____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____条约定,____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三)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________进行调解。
受让人:(甲方)
让于人:(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
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合同双方就xx项目的技术转让经协商一致,签订本技术转让合同。
1、技术秘密的内容和要求
2、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天内,在地点,以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3、本项目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
4、技术秘密的使用范围及权属
5、验收标准和方法
6、经费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
转让费用(大写)10000元。
其中技术交易额500元。
7、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第4条约定,违约方方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2)违反本合同第3条约定,违约方方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8、技术指导的内容(含地点、方式及费用)
9、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本合同所称的后续改进,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标的的技术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进。双方约定,本合同标的的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由x方完成,后续改进成果属于x方。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采用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
(1)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约定人民法院管辖。
①被告住所地:__________
②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
③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
④原告住所地:__________
⑤标的物所地:__________
11、其它
技术转让合同法,技术转让合同注意事项
(1)技术合同法
(2)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等4种类型。
(3)技术转让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技术转让合同是一类较复杂的合同,涉及专利、技术秘密等的知识产权问题,容易发生纠纷。采用书面形式,一方面有利于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避免纠纷的发生;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纠纷发生后的解决。
(4)技术转让合同特征:标的的特定性、标的完整性、标的的权属性、转让的法定性。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x年x月x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业务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开展矿山技术服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矿山基础技术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名称
1、服务名称:矿山技术服务;
2、矿井设计生产规模:15万吨/年;
3、矿井性质:生产矿井。
第二条服务内容及分项费用
1、一采区采掘接替设计(k3煤层)编制费用5、0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总费用及费用支付方式
1[注:此费用不含评审费]。
2、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可采取现金支付给乙方或者向乙方指定的帐号汇款。
3元),余款待报告编制完成提交时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服务时间
1、服务时间自甲方所提交的编制基础资料备齐和预付款到乙方帐户后开始起计。
2、该报告1个月内完成初稿编制。
第五条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及时,若因甲方提供的资料出现问题以及在评审时等需要甲方配合而甲方未能配合影响乙方工作进度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在服务期间,甲方必须指定工作联系人,以便双方正常开展工作。
3、因甲方原因导致某报告书编制工作停止,除已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外,甲方需视乙方已完成工作成果另外进行补偿。
4、乙方向甲方提交报告后,由甲方及时将报告提交当地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否则逾期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5、如需评审时,评审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根据评审单位的要求及时支付评审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6、该报告编制完成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付清编制费用的余款,否则每推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1%支付罚金给乙方。
第六条乙方责任
1、在项目开展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行业标准和设计规范等进行编制报告,并
随时与甲方进行沟通,共同搞好此项目。
2、乙方负责报告书的修改、完善、技术上与专家沟通,实时了解评审技术要求。
3、如果乙方所编制的报告书因报告质量原因,没有通过相关行业部门的评审,
则该报告书的后期评审费用与甲方无关(注:因甲方所提供的该报告书所需资料缺失、失真、不规范、不满足行业相关要求等非技术原因,而导致报告书未通过审查的情形除外)。
4、正常情况下,如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告的编制工作,则每推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1%支付罚金给甲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一经双方签订,甲乙双方应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宣布解除合同。若某一方因某种特殊原因必须解除合同时,则应先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做出答复,逾期不做答复,则表示默认。在此情况下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要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本合同中发生费用的10%;若某一方不经过对方同意单方面解除合同时,则要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15%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解除
出现下列情况可以解除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合同不能得到继续执行的。
2、双方一致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3、本合同所规定的业务结束及甲方付清余款后,本合同即自行解除。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则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提交当地第三方仲裁机构进行解决。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其它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共同协
商签订补充条款和协议。
3、如遇其它人类不可抗拒的因素,时间顺延。
4、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5、合同有效期: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自然失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对甲方拥有的的生产技术,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甲方拥有的生产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技术培训章程》中的玻镁材料制品生产技术,乙方同意该生产技术作价人民币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本合同双方签章后,乙方应该在三个工作日内交付全部转让费。
三、甲方应在乙方交付转让费三个工作日内
1、将技术培训章程中提到的第一项、第二项生产技术资料,完整准确全面地移交给乙方,若有不理解内容,甲方提供承诺指导,直到指导清楚为止。但乙方只能授权一名人员与甲方指定技术人员代表单线联系,不能模糊的'授权多名人员与甲方技术代表联系,以免造成不必要重复讲解。
2、技术培训章程中
第三项,由甲方指定技术员与乙方指定技术员建立长期通话、互访机制。
第四项,由甲方以电子版形式或快点形式,长期不间断为乙方传送资料。
三、本合同生效后,《技术培训章程》的生产技术和资料归乙方所有,但乙方不得将该生产技术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或作价入股,建立新的生产线。
四、如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五、本合同附件《技术培训章程》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一、总则
(一)此技术操作规范手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售前技术支持服务项目的主要技术功能和服务要求,卖方应针对本次项目的标的,结合自己的特点提供详细完整的服务方案及项目报价。
(二)技术规范书应视为保证技术支持服务所需的最低要求。
(三)对本规范书各条目的应答为“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不得使用“明白”、“理解”等词语,在答复中,要求明确满足的程度,并作出具体、详细的说明。
(四)甲方应提供服务解决方案,并在建议书中说明给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技术支持、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的范围和程度。
(五)规范书有关内容的澄清
1、甲方对于规范书的疑问可以通过书面材料与买方联系。在规定的建议书提交最后期限以前,乙方将以书面材料给予答复。有关乙方答复材料的.复印件也将递交所有得到技术规范书的甲方;
2、在技术谈判的各个阶段,乙方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卖方对有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技术澄清,甲方应以书面资料给予正式应答。
(六)乙方保留对本文件的解释和修改权。乙方有权在签订合同前,根据需要修改和补充本技术规范书,并书面通知所有得到技术规范书的卖方。
二、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项目背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服务内容
(一)技术支持服务范畴包括:不限于技术交流、编制方案、技术支持文档、制作标书等。信息化项目包括非系统集成类的产品或业务服务项目和系统集成类综合信息化项目。
(二)非系统集成类的产品或业务服务项目是指专线、MAS、M2M等不包含系统集成和平台建设的标准化产品融合方案,含标准化产品的二次开发方案。
(三)系统集成类综合性信息化项目是指含系统集成、平台建设及其他业务的整体解决方案类的信息化项目。
四、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的标准和要求
1、须组建专门的团队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撑服务,支撑团队成员固定,不得与其他运营商有工作上的接触;
2、能根据乙方要求配置专职的技术支撑工作人员,配合乙方进行市场调研、挖掘政企客户需求并形成可行性解决方案、并对成本进行严密的分析与控制;
3、甲方技术支撑人员与买方项目工作人员开展协同工作,并进行全方位技术支撑服务;
4、甲方据项目需要,调配自身资源对项目予以技术支撑服务,不再额外增加支撑费用;
5、实行项目跟踪制度,中大型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制,重大项目的支撑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专项工作组模式;
6、对各个支撑服务项目,提供方需逐一应答,提供完整、有效、准确描述的应答文档,并注意应答文档排版规范,文字描述、图例清晰。对各个支撑项目同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描述清晰、完整、符合支撑要求的支撑方案;
7、有相应支撑案例的,需要提供详细的案例说明;
8、甲方在服务期间按照买方要求,与客户沟通交流时须符合乙方的相关行为规范,未经乙方同意支撑人员不得与客户进行相关工作接触;
9、甲方对于服务需提供详细的质量保障体系,以确保信息的准确和有效、及时,对突发应急事件有完善的响应和处理机制;
10、合同期内,需稳定、不间断的提供各项支撑服务,现场响应时长不超过____小时。
(二)服务团队及其成员的要求服务项目人员要求
1、支撑人员需具备____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移动数据业务、网络结构或通信行业ICT支撑服务工作流程,通信或IT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甲方须说明服务模式,并按照下列表格格式提供详细的固定支撑人员配置表,并提供固定支撑人员相关证书等证明文件。
(三)服务经验要求甲方须提供近____年内同类的技术服务案例,每个项目提供____份合同关键页。文件中应当至少详细描述____个与本项目相似的成功案例的具体服务支撑情况。
六、保密要求
(一)甲方应将本支撑项目的所有相关文档、技术方案等资料移交给买方,并保证文档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二)未经乙方允许卖方不得对第三方泄漏买方及客户的任何涉密信息。
(三)甲方应在技术建议书或其他相关文档中,阐明乙方在系统内实施支撑服务期间,对乙方及客户内部信息和资料的保密责任和保障措施。
(四)因泄露乙方及其客户信息而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后果。
(五)甲方须就本项目与其固定支撑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确保乙方信息安全,该协议复印件作为与乙方合同的附件。
七、其他
(一)甲方应对技术操作规范手册中要求做相应说明:
1、甲方可承担的范围;
2、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的在常设机构及人力资源安排;
3、甲方目前执行的项目管理方案及主要流程;
4、甲方售前技术支撑服务的响应体系和主要流程。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应于XX年XX月XX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上级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
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建筑安装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于XX年XX月XX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条甲方根据国家计委颁发试行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XX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XX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匡算交付甲方后XX日内,再付给乙方XX元。
第四条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的时间。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数罚款‰。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的50%收费。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数罚款‰。
2、乙方如中途中断咨询,应按总咨询费向乙方交付罚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七条其它。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别交建筑工程主管部门、建委、建行等单位各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地址:
负责人:
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的解读:
解读一:何为技术成果
技术成果是一种无形财产,是技术合同的重要标的,在现代社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正是由于这种财产内容的技术性和特殊性,我国曾以专门的技术合同法予以调整,统一后的合同法也将技术合同作为一种独立的合同类型设专章予以规范。
如何精确界定技术成果的概念,直接涉及到技术合同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解释》在承继了原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关于技术成果的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技术成果的一般类型,规定“技术成果,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涉及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的技术方案,包括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
就本质而言,作为技术合同标的的技术成果应当是一种技术方案,不包含技术内容的其他劳动成果,如一般作品和商标不能够成为技术合同标的。技术成果与知识产权是两个既有交叉而又不等同的概念。大多数技术成果享有知识产权,但并不要求技术成果必须能够或者已经依法取得知识产权,如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技术就可能是公知技术。原技术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没有明确技术成果的一般类型,只是把技术成果分为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成果;合同法也仅提到了专利和技术秘密这两种技术成果,没有明确提及新出现的一些知识产权类型,如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对于申请专利但尚未授权特别是处于专利临时保护期的技术,既不属于技术秘密又不是专利,是一种处于特定阶段的有特殊法律意义的技术成果。为了对各级人民法院适用法律提供明确的指导,《解释》以开放式的规定列举了前述六种技术成果。
解读二:技术秘密又有新解释
《解释》参照TRIPs协议的有关规定、对技术秘密的构成要件重新予以界定,即“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实际上这是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和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所确认的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中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要求统一规定为“具有商业价值”。这种规定更符合国际标准和惯例,有利于按照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加强对包括技术秘密在内的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解读三: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界定
对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界定,首先要尊重当事人的约定。《解释》根据合同法体现的合同自由原则,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其职工就职工在职期间或者离职以后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权益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约定确认。”20xx年修订的专利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权属作出约定,对执行本单位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权属当事人能否约定,未作规定。《解释》的这一规定补充了适用专利法有关规定的不足。
其次,要界定个人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属于“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解释》规定,职工离职后一年内继续从事与其原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岗位职责或者交付的任务有关的技术开发工作,仍属于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的“离职”应当理解为包括退职、退休、停薪留职、开除、辞退等各种原因离开原单位的情形。
再次,要看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是否系“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与过去有关规定相比,《解释》更加侧重考虑技术成果的技术性贡献因素,进一步弱化了物质贡献因素,要求不仅是要“全部或者大部分利用”单位的物质条件,而且需要“这些物质条件对形成该技术成果具有实质性的影响”,方可认定为职务技术成果。
解读四:关于技术合同的效力
在维持合同有效性上,根据《解释》的规定,对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科研组织签订的技术合同,主要是判断其责任的承担,而不要轻易以主体不适合而将合同无效;《解释》明确规定未办理生产审批或者许可证等不影响技术合同效力,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不影响在先许可合同的效力;对于以欺诈手段就已有成果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和就同一开发课题重复签约收费问题,以前是按照无效处理,《解释》对此按照合同法关于欺诈行为的规定予以处理;对于当事人一方以技术转让的名义提供已进入公有领域的技术,或者在技术转让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标的技术进入公有领域,但是技术提供方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符合约定条件的,《解释》规定要按照技术服务合同作有效处理。《解释》还规定不以就专利申请技术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为由,认定合同无效。
在防止权利滥用方面,《解释》根据TRIPs协议、参照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参考国外的一些立法和判例,以开放式列举了“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这一合同无效事由的六种具体情形。在执行中要注意,因具有这些情形而导致技术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解读五:对侵犯技术秘密的合同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
《解释》规定“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原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并无“善意”的要求;已废止的司法解释仅增加了“善意”的条件,并未限定仅“可以在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
解读六:因技术成果出资而引发的权属纠纷的处理
《解释》依据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立法精神,考虑到技术出资毕竟不同于资金和实物,并顾及交易习惯,原则上确认技术出资就是以技术的整体权利投入受资体,但也规定“技术成果价值与该技术成果所占出资额比例明显不合理损害出资人利益的除外”。这里的但书主要是指出资额过分低于技术成果本身的价值。《解释》还规定,当事人对技术成果的权属约定有比例的,视为共同所有,其权利使用和利益分配,按共有技术成果的有关规定处理;当事人对技术成果的使用权约定有比例的,视为当事人对实施该项技术成果所获收益的分配比例。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财产,不可能实行按份共有,但可以在利益分配上体现当事人关于比例约定的真实意思表示。
解读七:关于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实施技术成果的权利
对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实施技术成果的权利。《解释》的规定既有从严限定的一面,也有从宽的一面。《解释》将“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限定为当事人均有不经对方同意而自己使用或者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并独占由此所获利益的权利。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技术秘密转让是指技术秘密成果的整体权利的让与,技术秘密使用是指自己使用和许可他人使用,在同一研究开发项目中形成的技术成果只能有一项转让权,但可以同时存在两项或两项以上的使用权,对同一开发项目产生的同一技术秘密,不可能由当事人作一次以上的转让,即使是许可他人使用,如果是独占或者排他许可,也必然会与其他共有人行使同样的权利发生冲突。因此,只能将这种权利限于自己使用和普通实施许可。
《解释》规定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自行实施权利,但因其不具备独立实施条件,以一个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或者使用的,可以准许。作这种相对从宽的解释主要是考虑一些当事人不具备自己独立实施的条件,影响到技术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所以将一个普通实施许可视为其自己实施。
解读八:关于技术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的程序
《解释》对程序问题的规定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在管辖上,与其他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原则一致,一般以中级以上法院作为一审法院,以经指定的基层法院管辖为例外;对具有
技术合同内容的混合合同纠纷,只要涉及到了技术合同争议,就应当由具有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的法院受理。二是在技术合同案件审理中发现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合同无效事由时的处理问题。《解释》规定,一方当事人以诉争技术合同侵害他人技术成果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法院在审理技术合同纠纷中发现可能存在该无效事由的,应当依法通知有关利害关系人,其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利害关系人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不提起诉讼的,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这样规定,是为了能够及时查明案件事实,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解释》还就案外人主张权利时的合并审理与中止诉讼等问题,依据民事诉讼法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备案)流程
承办科室:管理科
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批办理流程
承办科室:管理科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业务流程
承办科室:计划科
职权依据:《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河北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体系及管理改革的意见》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起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学校(盖章):_________________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制______年____月
填写说明:
1.此文要求4纸打印。
2.合同编号由教育部科技司按项目编号编制。
3.项目的组织部门为教育部(科技司承办)。
4.项目合同的甲方为教育部(科技司承办),合同的乙方为项目承担单位。
一.重大项目主要研究内容(要解决的主要技术难点和问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重大项目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重大项目年度计划内容及考核目标第一年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年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年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重大项目经费预算1.经费投入预算科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预算数(万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经费支出预算科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万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教育部拨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担单位自筹分类1
6.其他分类2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签约各方主管部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受让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让与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市(县)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有效期限至年__月__日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该项目属计划)转让,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非专利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
二、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在(地点),以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三、本项目技术秘密、范围和保密期限:
四、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甲方使用该项技术,试生产后,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技术指标,按标准,采用方式验收,由甲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六、经费及其支付方式
(一)成交总额:元。
其中技术交易额(技术使用费):元。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次总付:元,时间:-
2分期支付:元,时间:_元,时间:_-
3按利润%支付,期限:--
4按销售额%支付,期限:
5其他方式:
七、 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_条约定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八、技术指导的内容(含地点、方式及费用):
九、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本合同所称的.后续改进,是指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标的的技术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进。双方约定本合同标的的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电方完成,后续改进成果于方。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进行调解。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种方式解决
(一)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申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
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电子商务平台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入股上海信息有限公司,双方同意: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该技术价值人民币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或者:经评估,该技术价值人民币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第二条:
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上海东坊红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三条:
乙方各协议人承诺对甲方因本次技术入股而提供、披露的任何技术秘密及专有资讯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者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四条:
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股东地位,电子商务平台技术由上海信息有限公司享有。
第五条:
违约责任约定:
第六条: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应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本合同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有限公司各现有股东(签章):
合同签订地:上海市
合同签订日期:
篇2:技术入股合同
甲方:专利权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区域合作人:______________
为使新技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和专利新产品迅速占领市场,现实行技术入股联营生产和产值提成的方式紧密合作,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专利技术名称为:________,专利发明人:__________。
2、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独家生产_________。其销售权: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销售。
3、甲方提供技术项目合作期限为一年,合同期间甲方免收乙方技术转让费,以技术入股,并提供入伙保证金×万元。
4、甲方具体负责新产品的开发、员工的招聘、指导生产、协助销售,并按销售收入的x%提成,结算方式:一月一结。
5、如需扩大生产或建立分厂,可由甲方进行重新授权,其分厂、分公司、集团所得收入甲方提成40%。
6、在合同期间允许乙方使用发明人的专利权,其使用的方式必须得到甲方许可。
7、甲方有权监督并随时查看工厂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负责组建生产公司及工商、税务经营手续和必要的启动资金,并提供厂房、生产人员、水电和生产设备以及扩大生产资金。启动资金(含设备和前期出货费)不低于_______万元。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均由乙方支付并独力承担。
2、乙方应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的配备及厂房、设备、资金到位。
3、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有权要求甲方对该产品不断创新和改进,对改进的技术应首先给乙方使用。
4、乙方对生产产品的数量应如数报送甲方,应实行财务公开,乙方不得做出对甲方利益有损之事。
5、乙方全权负责产品的生产、经营、销售,并有权分得销售收入的×%。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在签约后应全力配合工厂生产,不得将专利技术它用,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中途退出。
2、乙方收到定金后若不能按时生产或放弃生产,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退还甲方保证金×万元。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私自设立分厂、分公司和集团,否则按免收的全额技术转让费支付甲方。
四、其它条约
1、合同期满,甲方不再提成、参股和销售,乙方应退还甲方的×万元保证金。如继续合作,合作方式另行商议。
2、合同期满,乙方如继续使用甲方专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定数额的使用费,费用另议。
3、有效期×年____月____日到×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备注: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项目内容概况:
1、种植地点:______________
2、认购种植面积:单元(一个单元为______________亩,最多认购______________个单元)
3、合作期限: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
4、种植品种: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土地及苗木。
2、乙方提供设备、出工、日常管理及所有工序(包括但不限于换土、栽种、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及清场等)。
三、收益分成及结算方式
1、在本项目合作期限内,所产生苗木果实销售盈利总额的______________%归甲方所有;所产生苗木果实销售盈利总额的______________%归乙方所有。
2、结算方式:在本项目经营过程中,每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内,对上年所产生苗木果实销售盈利总额按甲乙双方所订立的比例结算一次。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种植土地及苗木。苗木规格为______________年树龄,______________公分高,多枝的嫁接苗,必须符合国家农业局制定的《油茶栽培技术规程》中嫁接苗要求,苗木质保期为甲方保证苗木自乙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正常存活个月,若在质保期间发生苗木坏死或假存活的,甲方必须无条件向乙方更换相同品种、相同规格的苗木。
2、甲方有权对乙方种植过程的操作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整改措施。
3、甲方负责财务人员的安排,以便双方及时了解本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设备、出工、日常管理及所有工序(包括但不限于换土、栽种、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及清场等)。
2、由于本项目采用有机种植,因此苗木在栽植、养护及管理等过程中,乙方禁止使用相关化肥及农药。
3、若苗木质保期过后,发生苗木坏死或假存活的.情况,乙方必须无条件向甲方更换相同品种、相同规格的苗木。
4、严格按照国家农业局制定的《油茶栽培技术规程》要求进行栽植、养护及管理等,按时按质完成每个工序,发现病情及时通报甲方。
5、乙方种植苗木时,每棵苗木的种植树穴规格为______________cm______________cm______________cm.
6、乙方在每亩土地种植苗木数量上限为______________棵,若需要增加种植数量则需要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出售苗木或苗木果实,若乙方私自出售苗木及苗木果实一次,按当次出售总价的作为罚款支付给甲方。
8、乙方要文明生产、安全生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合作期满后,甲方收回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该土地的苗木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对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构建物等,乙方自行拆除、搬走,若乙方不需要的设施,则无偿归甲方所有。
10、合作期满后,甲方在本项目选择新的合作伙伴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选择权,下一次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________ 。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在合作期限内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协议,则本项目所产生的收益及资产一切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2、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按______________元/亩计算)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资料,可根据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其它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可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希望能对打击有所帮助!
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5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正式公布,并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该《解释》,旨在进一步贯彻执行合同法、专利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正确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
值此司法解释公布之际,为更好地理解和适用该《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蒋志培就《解释》的相关问题做了详细解读。
解读一:何为技术成果
技术成果是一种无形财产,是技术合同的重要标的,在现代社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正是由于这种财产内容的技术性和特殊性,我国曾以专门的技术合同法予以调整,统一后的合同法也将技术合同作为一种独立的合同类型设专章予以规范。
如何精确界定技术成果的概念,直接涉及到技术合同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解释》在承继了原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关于技术成果的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技术成果的一般类型,规定“技术成果,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涉及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的技术方案,包括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就本质而言,作为技术合同标的的技术成果应当是一种技术方案,不包含技术内容的其他劳动成果,如一般作品和商标不能够成为技术合同标的。技术成果与知识产权是两个既有交叉而又不等同的概念。大多数技术成果享有知识产权,但并不要求技术成果必须能够或者已经依法取得知识产权,如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技术就可能是公知技术。
原技术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没有明确技术成果的一般类型,只是把技术成果分为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成果;合同法也仅提到了专利和技术秘密这两种技术成果,没有明确提及新出现的一些知识产权类型,如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对于申请专利但尚未授权特别是处于专利临时保护期的技术,既不属于技术秘密又不是专利,是一种处于特定阶段的有特殊法律意义的技术成果。为了对各级人民法院适用法律提供明确的指导,《解释》以开放式的规定列举了前述六种技术成果。
解读二:技术秘密又有新解释
《解释》参照TRIPs协议的有关规定、对技术秘密的构成要件重新予以界定,即“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实际上这是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和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所确认的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中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要求统一规定为“具有商业价值”。这种规定更符合国际标准和惯例,有利于按照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加强对包括技术秘密在内的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解读三: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界定
对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界定,首先要尊重当事人的约定。《解释》根据合同法体现的合同自由原则,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其职工就职工在职期间或者离职以后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权益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约定确认。”20xx年修订的专利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权属作出约定,对执行本单位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权属当事人能否约定,未作规定。《解释》的这一规定补充了适用专利法有关规定的不足。
其次,要界定个人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属于“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解释》规定,职工离职后一年内继续从事与其原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岗位职责或者交付的任务有关的技术开发工作,仍属于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的“离职”应当理解为包括退职、退休、停薪留职、开除、辞退等各种原因离开原单位的情形。
再次,要看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是否系“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与过去有关规定相比,《解释》更加侧重考虑技术成果的技术性贡献因素,进一步弱化了物质贡献因素,要求不仅是要“全部或者大部分利用”单位的物质条件,而且需要“这些物质条件对形成该技术成果具有实质性的影响”,方可认定为职务技术成果。
解读四:关于技术合同的效力
在维持合同有效性上,根据《解释》的规定,对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科研组织签订的技术合同,主要是判断其责任的承担,而不要轻易以主体不适合而将合同无效;《解释》明确规定未办理生产审批或者许可证等不影响技术合同效力,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不影响在先许可合同的效力;对于以欺诈手段就已有成果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和就同一开发课题重复签约收费问题,以前是按照无效处理,《解释》对此按照合同法关于欺诈行为的规定予以处理;对于当事人一方以技术转让的名义提供已进入公有领域的技术,或者在技术转让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标的技术进入公有领域,但是技术提供方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符合约定条件的,《解释》规定要按照技术服务合同作有效处理。《解释》还规定不以就专利申请技术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为由,认定合同无效。
在防止权利滥用方面,《解释》根据TRIPs协议、参照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参考国外的一些立法和判例,以开放式列举了“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这一合同无效事由的六种具体情形。在执行中要注意,因具有这些情形而导致技术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解读五:对侵犯技术秘密的合同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
《解释》规定“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原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并无“善意”的要求;已废止的司法解释仅增加了“善意”的条件,并未限定仅“可以在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
解读六:因技术成果出资而引发的权属纠纷的处理
《解释》依据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立法精神,考虑到技术出资毕竟不同于资金和实物,并顾及交易习惯,原则上确认技术出资就是以技术的整体权利投入受资体,但也规定“技术成果价值与该技术成果所占出资额比例明显不合理损害出资人利益的除外”。这里的但书主要是指出资额过分低于技术成果本身的价值。《解释》还规定,当事人对技术成果的权属约定有比例的,视为共同所有,其权利使用和利益分配,按共有技术成果的有关规定处理;当事人对技术成果的使用权约定有比例的,视为当事人对实施该项技术成果所获收益的分配比例。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财产,不可能实行按份共有,但可以在利益分配上体现当事人关于比例约定的真实意思表示。
解读七:关于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实施技术成果的权利
对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实施技术成果的权利。《解释》的规定既有从严限定的一面,也有从宽的一面。《解释》将“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限定为当事人均有不经对方同意而自己使用或者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并独占由此所获利益的权利。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技术秘密转让是指技术秘密成果的整体权利的让与,技术秘密使用是指自己使用和许可他人使用,在同一研究开发项目中形成的技术成果只能有一项转让权,但可以同时存在两项或两项以上的使用权,对同一开发项目产生的同一技术秘密,不可能由当事人作一次以上的转让,即使是许可他人使用,如果是独占或者排他许可,也必然会与其他共有人行使同样的权利发生冲突。因此,只能将这种权利限于自己使用和普通实施许可。
《解释》规定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自行实施权利,但因其不具备独立实施条件,以一个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或者使用的',可以准许。作这种相对从宽的解释主要是考虑一些当事人不具备自己独立实施的条件,影响到技术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所以将一个普通实施许可视为其自己实施。
解读八:关于技术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的程序
《解释》对程序问题的规定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在管辖上,与其他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原则一致,一般以中级以上法院作为一审法院,以经指定的基层法院管辖为例外;对具有技术合同内容的混合合同纠纷,只要涉及到了技术合同争议,就应当由具有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的法院受理。二是在技术合同案件审理中发现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合同无效事由时的处理问题。《解释》规定,一方当事人以诉争技术合同侵害他人技术成果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法院在审理技术合同纠纷中发现可能存在该无效事由的,应当依法通知有关利害关系人,其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利害关系人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不提起诉讼的,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这样规定,是为了能够及时查明案件事实,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解释》还就案外人主张权利时的合并审理与中止诉讼等问题,依据民事诉讼法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xx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5次会议通过)
法释[20xx]20号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xx年11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xx年12月16日
为了正确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现就有关问题作出以下解释。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技术成果,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涉及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的技术方案,包括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
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第二条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二款所称“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包括:
(一)履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岗位职责或者承担其交付的其他技术开发任务;
(二)离职后一年内继续从事与其原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岗位职责或者交付的任务有关的技术开发工作,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其职工就职工在职期间或者离职以后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权益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约定确认。
第三条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二款所称“物质技术条件”,包括资金、设备、器材、原材料、未公开的技术信息和资料等。
第四条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二款所称“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包括职工在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全部或者大部分利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设备、器材或者原材料等物质条件,并且这些物质条件对形成该技术成果具有实质性的影响;还包括该技术成果实质性内容是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尚未公开的技术成果、阶段性技术成果基础上完成的情形。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对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约定返还资金或者交纳使用费的;
(二)在技术成果完成后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对技术方案进行验证、测试的。
第五条个人完成的技术成果,属于执行原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又主要利用了现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的,应当按照该自然人原所在和现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达成的协议确认权益。不能达成协议的,根据对完成该项技术成果的贡献大小由双方合理分享。
第六条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三百二十七条所称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包括对技术成果单独或者共同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也即技术成果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人民法院在对创造性贡献进行认定时,应当分解所涉及技术成果的实质性技术构成。提出实质性技术构成并由此实现技术方案的人,是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提供资金、设备、材料、试验条件,进行组织管理,协助绘制图纸、整理资料、翻译文献等人员,不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
第七条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科研组织订立的技术合同,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授权或者认可的,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的合同,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未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授权或者认可的,由该科研组织成员共同承担责任,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该合同受益的,应当在其受益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前款所称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科研组织,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立的从事技术研究开发、转让等活动的课题组、工作室等。
第八条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依法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或者取得行政许可,而未经审批或者许可的,不影响当事人订立的相关技术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对办理前款所称审批或者许可的义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由实施技术的一方负责办理,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当事人一方采取欺诈手段,就其现有技术成果作为研究开发标的与他人订立委托开发合同收取研究开发费用,或者就同一研究开发课题先后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委托人分别订立委托开发合同重复收取研究开发费用的,受损害方依照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十条下列情形,属于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所称的“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
(一)限制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者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包括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提供给对方、非互惠性转让给对方、无偿独占或者共享该改进技术的知识产权;
(二)限制当事人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类似技术或者与其竞争的技术。
(三)阻碍当事人一方根据市场需求,按照合理方式充分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包括明显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实施合同标的技术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品种、价格、销售渠道和出口市场;
(四)要求技术接受方接受并非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服务以及接收非必需的人员等;
(五)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等的渠道或者来源;
(六)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
第十一条技术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技术开发合同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让与人、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已经履行或者部分履行了约定的义务,并且造成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过错在对方的,对其已履行部分应当收取的研究开发经费、技术使用费、提供咨询服务的报酬,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因对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给其造成的损失。
技术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履行合同所完成新的技术成果或者在他人技术成果基础上完成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和利益分享,当事人不能重新协议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由完成技术成果的一方享有。
第十二条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
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或者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另一方侵权仍与其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属于共同侵权,人民法院应当判令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保密义务,因此取得技术秘密的当事人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
第十三条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可以继续使用技术秘密的人与权利人就使用费支付发生纠纷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处理。继续使用技术秘密但又拒不支付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请求判令使用人停止使用。
人民法院在确定使用费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通常对外许可该技术秘密的使用费或者使用人取得该技术秘密所支付的使用费,并考虑该技术秘密的研究开发成本、成果转化和应用程度以及使用人的使用规模、经济效益等因素合理确定。
不论使用人是否继续使用技术秘密,人民法院均应当判令其向权利人支付已使用期间的使用费。使用人已向无效合同的让与人支付的使用费应当由让与人负责返还。
第十四条对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和使用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对于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根据有关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成本、先进性、实施转化和应用的程度,当事人享有的权益和承担的责任,以及技术成果的经济效益等合理确定;
(二)对于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根据有关咨询服务工作的技术含量、质量和数量,以及已经产生和预期产生的经济效益等合理确定。
技术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中包含非技术性款项的,应当分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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